我猜我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到家,只是不宜久留。两分钟内就算我没出现在警察局也不会引起他们的怀疑,他们至少会在约定的时间过后再等我十分钟,等到史帝文生局长恍然大悟,知道我看见他与偷父亲遗体的盗贼会面时,已经为时已晚。
即使到了那个节骨眼,他们也不见得会到家里来找我。毕竟找对他们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而且将来也不可能对他们造成任何威胁。我没有任何具体的证据来证明我今晚的所见所闻。
然而,为了让他们天衣无缝的计谋继续得逞,他们极可能不惜采取任何激烈的手段防止风声走漏。他们或许连一丁点破绽都不愿意留下——也就是说他们势必要杀我灭口。
我以为当我打开前门跨进家里的时候会看到欧森在玄关等候,结果它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在那里迎接我。我呼叫它的名字,它也没有出现;如果它在黑暗向我走近,我应该会听见它走路时厚实的脚底踩在地板上的啪啪声。
它可能刚巧心情不好,大多数的时候,它是个性情幽默、喜好玩耍的好伴侣,它的尾巴总是摇个不停,精力充沛得足以扫遍月光湾的大街小巷。但是,每隔一阵子,它就会像被整个世界压垮似的,无精打采地躺在地上,跟铺在地面上的地毯没什么两样;一双哀怨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直视前方,像是沉浸在回忆或什么狗辈先知先觉当中发呆,它总是默不作声,只是偶而有气无力的叹口气。
有时在某种比较罕见的情况下,我会发现欧森陷入一种极度绝望的沮丧感之中。小狗应该不会有这种深奥的烦恼,即使它看起来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样。
有一回它独自坐在我房间衣橱的大镜子前,凝视自己镜中的倒影达半个小时之久——以狗的心灵时间来看,这就跟永恒一样久,因为它们对事物的体验通常是以两分钟好奇和三分钟热度来计算。排除了犬类的虚荣心和单纯的疑惑两大因素之后,我依然看不出它的影像到底有哪里可以如此令它着迷。它看起来似乎满腹忧伤,两耳下垂,肩膀松垮垮,尾巴一摇也不摇。我发誓,有时候我真的看见它眼里热泪盈眶,几乎随时要夺眶而出。
“欧森?”我呼唤它的名字。
控制楼梯上挂灯的开关装有一组变阻器,家里大多数的开关皆是如此。我把灯光从最暗调亮一些,方便我爬上楼梯。
欧森并没有在楼梯口,也没有在二楼走廊等我。
我走入我的房间,扭开微弱的灯光,但是仍然没有发现欧森的踪迹。
我直接走到最近的床头柜。从上层的抽屉里拿出我平常存放零用钱的信封。里面只剩一百八十元,但是有总比没有好。虽然我不知道该将这些现金挪作何用,但我想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准没错,于是我把全部的钱都放入牛仔裤的口袋里。当我关上床头柜的抽屉时,我注意到床罩上有一个黑黑的东西。我将它拿起来,赫然发现果然跟黑暗里看起来是同一样东西——一把手枪。
我从来没见过这件武器。我父亲从来不曾拥有过枪支。
出于直觉,我立即将手枪放下,并用床罩的一角拭去自己可能留下的指纹。我怀疑自己是否中了别人故意款赃设下的圈套。
虽然所有的电视都会放出紫外线辐射,我这些年来还是看了不少的电影,因为只要我坐的地方不要距离电视荧幕太近,都还算安全。我看过很多无辜好人——从开利。格兰特( Cary Grant ),詹姆士。史都华(James Stewart ),到哈里逊。福特(Harrison Ford )——为他们从来没犯的罪被无情追杀,或被捏造的证据诬陷入狱的故事。
我连忙一脚踏入隔壁的浴室,将低瓦数的灯光打开。还好浴缸里没有被暗杀身亡的金发女郎。
也没有欧森的踪影。
我静悄悄地站在浴室里仔细聆听屋内行无任何奇怪的声音。如果硬要说有别人在屋里的话,想必也只是出窍的幽灵。我回到床边,犹豫了~会儿,又将手枪执起,正在把玩的时候,不小心把子弹匣弹出来。弹匣是全满的。我把弹匣用力塞回论内。由于对武器没有任何实际经验,我觉得这把手枪比我想像中来得重:它大约有一磅半重。
在枪的旁边还有一只白色的信封躺在米白色的床罩上。我一直到现在才发现。
我把笔灯从床头柜的抽屉里取出,把灯光贴近信封。除了印刷在左上角的寄件人住址:月光湾的托尔枪支专卖店之外,整个信封全是空白的。这只没有密封的信封,上面没有贴邮票也没有盖邮戮,可是有点给折,上面还有可疑的齿痕。
我拿起信封,信封上有斑斑的水渍,不过折叠在里面的那张纸是干的。
我藉由等灯仔细审规里面的文件,赫然发现标准格式的申请表誊本上有着父亲工整的字迹,他向本地的警察局担保他没有任何犯罪或精神疾病的记录,所以他没有理由不能持有这把手枪。里面还有一张原始收据的复印纸誊写本,上面注明这是一把九厘米葛洛克一七式手枪,以及父亲是以支票付款等等。收据上的日期不禁让我打了一身寒颤:两年前的一月十八日,父亲在母亲车祸死亡后第三天就买了这把葛洛克手枪,仿佛他突然觉得自己需要保护似的。
欧森没有在书房内。
早先的时候,萨莎曾经到家里来喂它吃东西,或许她走的时候把欧森一起带走了。如果欧森当时和我离开家的时候一样郁郁寡欢,尤其当它心情变得更糟的时候,萨莎可能不忍心将它独自留在家里,因为她的同情心就和皿管里流的血液一样多。
就算欧森跟萨莎一起走了,又是谁将这把九厘米的葛洛克手枪从父亲的房间拿到我房间里?不会是萨莎,她不可能知道父亲有这么一把枪,而且她也绝不会擅自到父亲的房里乱翻。
我书桌上的电话连接着一部答录机,在留言闪灯务的计数器上显示我有两个新留言。
根据答录机的时间日期自动记录,第一通电话是半个小时前打来的。这则答录持续了两分钟之久,虽然打电话的人一句话也没有说。起初他只是深深的吸气,接着又同样慢慢地把气吐出,仿佛他具备某种法力,即使只透过电话线也能将我房间中的气息嗅得一清二楚讲判定我到底在不在家。过了一会之后,他开始低声哼吟,好像忘了自己正在录音这回事,就像做白日梦做得出神似的不自觉地自哼自唱,哼的调子五音不全,旋律不流畅,忽高忽低,不停反复,听起来十分诡异,就像疯子描述死亡大使对他合唱的歌声。
我敢断定他是个陌生人;如果是我的朋友,即使只是哼唱的声音我都能辨别。我也很确定他没有拨错电话号码;无论如何,这个人一定和父亲死后发生的一连串离奇事件脱不了关系。
当第一通答录切断时,我发现自己早已双拳紧握,而且毫无帮助地憋了一股气在肺里c 我将于热的晦气一口气吐出,慢慢吸入甜美清凉的新鲜空气,但是我仍激动得无法把拳头放开。
第二通电话是在我进门前几分钟才打进来的,拨电话来的是一直服侍父亲病榻的护士安改拉。费里曼。她没有表露自己的身份,但是我认得出她那微弱而悦耳的声音,她在电话里从头到尾就像只焦躁不安地在篱笆上跳来跳去的小鸟。
“克里斯,我有话要跟你说,我必须要跟你谈谈,就是今天晚上,任何时间只要你方便。我现在人在车上,正在回家的路上。你知道我住的地方,请你务必来找我,不要打电话给我,我不信任电话,本来甚至连这通电话我都不想打,但是我必须要见你一面。来的时候从后门进来,不管你多晚听到这通答录,再晚来都没关系,我不会睡着,我睡不着。”
我替答录机换上一卷新带子,把旧的录音带藏在书桌旁垃圾桶里一堆写过的废纸团底层。
这两段简短的录音虽然无法向警察或法官证明什么,却是唯一能证明的确有不寻常的事发生的证据——而且这件事比我生下来就注定不见天日更不寻常,比活过二十八年丝毫未受色素性于皮症(Xerederma pignentosurn)损伤更叫人啧啧称奇。
我回到家还不到十分钟,但是,我不宜再多耽搁。
我四处找寻欧森的踪影,心想可能会忽然听见门被用力挤开,或楼下打破玻璃的声音,接着就会听见脚踩在地板上的声音。但屋内始终一片死寂,安静得令人发毛,就像池塘的水面一般充满张力。
这只狗既不在父亲的卧房或浴室,也不在可供人进出的衣橱里。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愈来愈担心这只狗崽子会出事。不论将九厘米葛洛克手枪放在我床上的人是谁,这个人极可能已经对欧森下毒手或绑架。
我再度回到自己的卧房,在一个柜子的抽屉里找到一副备份的太阳眼镜,我顺手把眼镜盒夹在衬衫的口袋里。
我低头看了一下腕表,上面的时间是以放光的两极真空管显示。
我迅速地将收据和警察局的问卷调查表放回托尔枪支专卖店的信封当中。不论这是证据也好,垃圾也罢,我决定先将它藏在我的床垫和底下的弹簧垫之间。
枪支的购买日期是一个关键,突然间,每一件事似乎都变得暗藏玄机。
手枪我则暂时保管,这或许是别人设下的圈套,就像电影里面一样,但是我觉得有枪在身边比较安全,要是我知道如何使用就更好了。
我的皮夹克口袋深度足以藏住这把手枪,它重重地垂在我右手边的口袋里,不像死气沉沉的铁块,倒像是什么活生生的玩意儿,好比一条蛰伏的蛇。我每移动一下,它就跟着扭转身躯:又胖又迟缓,就像一团粗粗的线圈。
正当找准备下楼找寻欧森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曾经有个七月的夜晚,我从卧室的窗户看见它坐在后院里,它的头微微上倾,鼻子扬向晚风中,像是被天空中的什么东西吸引得出神似的,它深深陷入某种谜样的情绪当中,没有海叫。那也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它发出的声音不是呻吟,也不是呜咽,而是一种有气无力的哭隆,这种奇特的叫声让人听起来忐忑不安。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将百叶窗卷起,赫然发现欧森就在楼下的后院里。它正忙着在洒着银色月光的草坪上挖洞。这种举动颇不寻常,因为它平日十分守规矩,从来不会在院子里乱挖洞。我看着欧森放弃原先挖得正起劲的洞,转移到右侧几尺处换挖另一个洞,它的行为只能用疯狂来形容。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老兄?”我左思右想,而欧森只是一股劲不停地挖、挖、挖。
带着口袋里沉沉的葛洛克手枪走下楼梯,我不禁忆起那个七月夜,我走到后院坐在欧森旁听它如泣如诉……
它的哭声愈来愈尖细,就像吹玻璃的人在火焰上修饰一只花瓶时发出的嘶嘶口哨声,其声音之微弱连离我们最近的邻居都不会受到干扰,但愿是它声音中的凄楚让我也为之动容。任凭吹玻璃的工匠能吹出再暗的玻璃或再怪异的形状,都比不上它的哭声黑暗和怪异。
它显然没有受伤也没有生病,我只看出它的满腹哀伤似乎和天上的星星有关。然而,倘若狗类的视觉如众所周知般薄弱,它们应该看不清天上的星星,甚至根本看不见。可是,为什么星星会带给欧森这么深切的苦楚呢?今晚的夜色和之前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差别啊。
尽管如此,它依然朝天空凝视,频频发出凄惨的低鸣,完全无视于我的呼唤。
当我把一只手放在它头上轻轻抚摸的时候,我可以感觉到一阵
颤抖传遍它全身。它猛然站起来,踏步走开,只从一段距离外默默回头看我,我敢说在那一刹那它对我充满怨恨。它依然爱我,毕竟它还是我的狗,它没有办法不爱我,但是它同时也恨我入骨。在七月温暖的空气中,我甚至可以感觉到一股冰冷的恨意从它身上散发出来。
它在院子里来回踱步,时而盯着我看——没有一只狗能像它那样与人四目相觑——它会凝视着天空,有时候全身僵硬,气得发抖,有时候则显得分外脆弱,频频沮丧的哀鸣。
我跟巴比。海洛威提过这件事,他说狗类不可能具有很人的能力,也不可能经历像沮丧这种复杂的情绪,它们的感情世界就和它们的理性世界一样简单。当巴比知道我依然坚持自己的诠释没有错时,他气愤地说:“听着,小雪,如果你再继续拿这种新世纪残渣到我这里对我疲劳轰炸,那你还不如买一把机关枪打掉我的脑袋算了,总比让你这些无聊的小故事和白痴理论凌迟致死好过些,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就算是圣方济也是一样——我当然也不例外。”
反正事实胜于雄辩,我知道在那个七月夜里,欧森对我是爱恨交加的,我也知道天空里一定有某种让它感到痛苦的东西,可能是天上的星星,天空的黑暗,抑或是它凭空想象出来的某种事物。
狗类有想像力吗?谁说没有呢?
至少我知道它们会作梦,我观察过它们睡觉的模样,看见它们梦见追逐兔子时踢动小腿,听过它们在梦中呜咽和叹息,或在梦中龇牙咧嘴对敌人发出吼声。
那天晚上欧森对我的怨恨并没有让我对它心生畏惧,相反的我可以感觉到它的恐惧。我知道它的问题不是脾气暴躁也不是身体疾病,而是心灵上的恶疾。
提到动物的心灵,巴比有本事对这个题目发表机智演说,他可以滔滔不绝地把这件事额三料四地说得天翻地覆,我可以替他收取门票,不过,我比较喜欢开一罐啤酒,向后往椅子上一靠,将这场秀留给自己独享。
总而言之,那一整晚,我一直坐在后院里和欧森作伴,虽然它可能不愿意我陪。它用怨怒的眼神看着我,时而举头对着高挂的天空发出如刮胡刀般犀利的嘶鸣,它不自主的全身发抖,在院子里不停打转直到天亮,最后它回到我身边,精疲力竭地格头靠在我腿上,它终于不再假我了。
就在破晓之前,我回到楼上的卧房里,这比我平常就寝的时间稍微早些;欧森也跟随我上楼。大多数的时候,每当它遵循我的规律就寝时,它会缩成一团睡在我脚边,但是那一次它出乎意料地背对着我睡在我身边,我轻轻抚摸着它壮硕的头和柔软的黑色毛皮,一直到它睡着为止。
我自己一整天都睡不着,躺在床上想着紧闭的百叶窗外灿烂的炎炎夏日,天空就像一个倒放的蓝色瓷碗,沿着碗的边缘有鸟儿自在地飞翔,那是白昼的乌儿,我只在图片里见过。还有蜜蜂和蝴蝶。白天的影子清晰鲜明,夜里的影子永远比不上。甜美的酣睡无法将我渗透,因为我的脑海里盛满了苦涩的渴望。
而今,将近三年之后,当我再度推开厨房的门来到后面的阳台时,我只希望不要看见欧森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今晚,它和我都没有时间为心灵的创病疗伤。
我的脚踏车停靠在阳台上,我牵着车走下台阶,把车推到正忙着挖洞的狗儿面前。
院子里的西南角已经被它挖了半打大大小小深浅不一的洞,走在当中,我必须十分小心以免扭伤脚踝。在后院那四分之一的草坪上被连根拔起的草,和被它掘起的泥块到处散落了一地。
“欧森。
它没有回应,它继续疯狂地挖个没停。
唯恐被它前爪铲起的泥土溅到,我保持安全距离地从旁边绕到它正在挖掘的洞口前方。
“嘿,老兄。”
狗儿还是埋着头,一边挖一边把鼻子栽到地上猛嗅。
这时晚风乍歇,皎洁的满月就像孩童飞走的气球一样高挂在树上。
头顶上,夜鹰俯冲、翱翔、盘旋,在空中捕捉飞蚁和早春的飞蛾,发出“拼一拼一拼”的鸣叫声。
看着欧森不停地埋头苦干,我对它说:“有没有找到好吃的骨头啊?”
它停止挖洞,可是依然对我不理不睬。它慌张地嗅着新翻过的泥土,泥土的味道连我都闻得到。
“是谁让你到外面来的?”
可能是萨莎带它到外面来如厕,不过我相信她事后一定会将它带回屋内。
“是萨莎吗?”我有一搭没一搭地问。
就算让它出来胡作非为的人是萨莎,欧森也不会出卖她。它不敢正眼瞧我,怕被我识破真相。
它放弃挖掘的洞,又回到前一个洞,嗅一嗅,然后又开始动工,仿佛试图与中国大陆的狗同伴联络。或许它知道父亲已经死了,动物具有敏锐的直觉,萨莎稍早也这么说过。或许拼命挖洞只是欧森发泄内心哀伤和紧张情绪的方式。
我让脚蹬车轻轻横躺在草地上,在正忙着挖地洞的欧森身旁蹲下,伸手抓住它的项圈,稍微使劲强迫它把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它的眼神不像是星光灿烂的黑色夜空,倒像是饱受蹂躏的黑色泥土,深途而神秘。
“我还得到一些地方办事,伙伴,”我对它说:“我要你跟我一起去。”
它发出低吟,扭着脖子回头凝望四周坑坑洞洞的景象,好像在说它很不情愿将这个杰作半途而废。
“明天早上我要留在萨莎家,我不想把你单独留在这里。”
它忽然竖起耳朵,不是因为听到萨莎的名字,也不是因为我说的只字片语。它从我紧抓项圈的手里强而有力地扭转身体往屋子的方向看。
我一松开项圈,它就冲过后院,然后在还不到后面阳台的地方忽然停下来。它站着一动也不动,聚精会神地仰头聆听,神情十分警觉。
“有什么东西吗,小子?”我低声问。
尽管万籁俱寂,从距离十五到二十英尺的地方,我几乎听不见它低沉的吼声。
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我把屋内所有的灯光关掉,现在每个房间里都没有灯光,留下黑漆漆的一片,可是,我并没有看到任何阴森森的鬼脸贴在窗玻璃上。欧森显然察觉到有人在附近,因为它开始从屋子倒退。突然间它以猫的敏捷一跳转身,朝着我快跑过来。
我连忙扶起脚踏车。
欧森尾巴下垂,两耳平贴地从我身边一溜烟跑到后门口。
我相信动物的直觉,毫不迟疑地跟着欧森冲到后门口。与我一般高的银白色西洋杉围篱环绕住宅的四周,连后门也是西洋杉做的,下扣式的门闩模起来冷冰冰的。我静悄悄地把门闩向上拨开,低声咒骂转动时嘎嘎作响的门轴。
门外是一条密实的泥土小径,夹道两旁一侧是成排的房舍,另一边则是狭长的尤加利老树。我以为冲出后门时会在外头遭遇歹徒埋伏,结果小路上半个鬼影子也没有。
由这里往南,也就是尤加利树丛的后方,有一座高尔夫球场,紧邻的是月光湾酒店和乡村俱乐部。星期五晚上的这个时间,从高大的树干之间放眼望去,整座高尔夫球场严然像是一片波涛汹涌的黑海,而远处酒店窗口琥珀色的灯光则让人联想到一艘永远航向大溪地的豪华邮轮。
往左走,沿着小径上坡可以直通市中心区,路的尽头是圣相纳天主教堂附属的墓园。往右走,可以沿着小径一路下坡到沿海的平地。
港湾和太平洋。
我调整脚踏车的变速器,沿着上坡往墓园的方向行驶,沿途弥漫的尤加利树香气,不禁让人想起火化炉明亮的窗口,和躺在担架车上香消玉殒的美丽少妇。欧森跟在单车旁大步慢跑,酒店里的签歌乐舞穿越高尔夫球场隐约传来,在我左侧某位邻居家中忽然响起婴儿的哭声,我感觉到口袋里沉甸甸的葛浴克手枪,在我头顶上夜鹰正用它那削尖的嘴喙捕捉迷失的昆虫。刹那之间,所有的生和死都受困在这片天地之间。
我想和安琪拉。费里曼谈一谈,因为她在答录机里的留言似乎透露着隐情。我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事实的真相。不过,我必须先拨电话给萨莎,她一定在等待父亲的消息。
我来到圣柏纳塞国,这是我最喜爱的地方之一,在灯火通明的都市里,这里就像一处黑暗的避风港。六株橡树如大柱子般支撑着枝叶交错形成的屋顶,树荫下的墓园静悄悄的行列分明就像图书馆的陈列;一排排的墓碑则像极了书架上摆设的书籍,每一本书上都印着被生命书页除名的死者姓名,他们或许已经在别处被人们淡忘,但是在这里,他们永远都会被记得。
欧森在离我不远的地方闲晃,边走边嗅松鼠的气味,它们白天的时候会跑到坟墓附近捡拾像实。欧森不是喜好追踪猎物的猎人,而是试图满足好奇心的学者。
我摘下夹在皮带上的大哥大,开机键人萨莎的行动电话号码。
她在电话响第二声时就接起电话。
“老爸走了。”我说,话中的含意不是她能够完全明白的。
先前,在父亲病危时,萨莎便已经表达过她的哀伤之情。而此时,她虽然极力克制,但是她难过得有些哽咽的声音还是逃不过我的耳朵:“他……他是否走得很安详?”
“没有经历什么挣扎。”
“他那个时候人清醒着吗?”
“嗯,还好我们有机会踉彼此道别。”
勇者无惧。
萨莎说:“人生真没意思。”
“这只不过是人生的游戏规则罢了。”我说。“若要参与这场比
赛,我们就得同意有一天退出竞赛。“
“还是很没意思。你人还在医院里吗?”
“没有,我在外面闲逛,四处游荡,试着消耗一点体力。你人在哪里?”
“在车上。正要去宾奇小吃用餐,顺便在那里准备今晚节目的台词。‘他再过三个小时就要上广播节目。”或者我可以选择外带,然后我们找个地方一起用餐。“
“我其实不是很饿。”我坦白地告诉她。“我晚点会去找你。”
“什么时候?”
“明早你下班之后就回家,我会在那里等你。我是说,如果方便的话。”
“好极了。我爱你,雪人。”
“我也爱你。”我回答。
“这是我们的小暗语。”
“这是事实。”
我按下键盘上的完毕钮,将电话关机,然后将它夹回皮带上。我骑着脚踏车驶出墓园,我那四只脚的同伴也紧跟在后,只不过似乎不太情愿离开那里,它满脑子都在想松鼠。
到安琪拉。费里曼家的路上,我尽可能抄小路,这样一来不仅可以避开许多车辆,路灯也比较稀疏。遇到没有选择非得穿过重重路灯的时候,我只好硬着头皮猛踩踏板。
欧森始终忠实地配合我的速度前进。它的心情似乎比原先快乐许多,在我身边大步向前奔跑,看起来比我黑夜里投射出的身影还要黑。
我们从头到尾只遇见四部汽车。每一次我都得眯着眼睛撇开脸往旁边看,避免和车灯迎面相对。
安琪拉住的那条街地势较高,她那栋迷人的西班牙式住宅四周都庇荫在花季末到的木兰花树下。我看见前面的房间里都没有开灯。我从旁边没有上锁的侧门走入一条围满了花丛的凉亭式走道,凉亭的两侧和拱顶上爬满了茉莉花。夏季里,五片花瓣的小白花一簇簇地盛开,花架上就像垂挂了层层白色的蕾丝般娇艳。在这个早春时节里,嫩绿的枝叶在风车状的花朵衬托下,显得格外生意盎然。
我忍不住深深吸人茉莉花浓郁的芳香,正当我品味花香的同时,欧森连打了两个喷嚏。
我将车推出凉亭来到屋子后方,我把车靠在支撑骑楼屋顶的其中一根红木柱子上。
“提高警觉。”我叮咛欧森。“要强,要狠。”
它唤了一声,仿佛已经对自己的任务完全了解。或许它真的能听懂我的话,不管巴比。海洛威和那些为理性主义把关的人士怎么说。
厨房的窗户和半透明的窗帘内透着微微跳动的烛光。门上装饰着四片玻璃,我在其中一片玻璃上轻轻地敲了几下。
安琪拉。费里曼拉开窗帘一角,她眼神慌张地迅速看我一眼,然后往骑楼两旁检视了一下,确定我是一个人前来。她像是做什么坏事似的神秘兮兮地将我带入屋内,随即将门锁上。她不停地调整窗帘直到她放心的相信没有人能从任何空隙偷窥我们为止。
虽然厨房里相当暖和,安琪拉除了运动服之外还套了一件羊毛衣。这件粉针钩的毛衣大概是她死去的丈夫留下的;毛衣的长度拖到膝盖,肩膀的接缝垂到手叶上方,卷了又卷的袖口厚厚的一圈就像是铁手铐一样。一身厚重的衣服使得安琪拉看起来比平常更加瘦小。她显然觉得很冷,她看起来简直毫无血色,而且还不停发抖。
她给我一个拥抱,一如往常有力、充满骨感和坚定的拥抱,虽然我可以感觉出她不寻常的疲惫。
她在磨得光亮的松木餐桌旁坐下,并邀请我在她对面的座位坐下。
我把帽子摘下,考虑想把夹克也一并脱去,厨房里实在太暖和
了。可是,手枪还放在我的口袋里,我担心脱袖子的时候手枪会不慎掉落地面或撞到椅子。我不想让安琪拉受到惊吓,她看到枪一定会吓得半死。
餐桌的中央有三个许愿蜡烛,分别盛装在红宝石色的玻璃烛台里。红色动脉似的红光爬过光滑的松木桌面。桌上还放了瓶杏桃白兰地酒。安琪拉递给我一只酒杯,我斟了半杯。
她的酒杯则满得几乎要溢了出来。而且那已经不是她的第一杯。
她双手捧着酒杯,像是从中取暖似的。当她将酒杯举到唇边时,看起来显得格外娇弱。虽然她有些憔悴,若说她只有三十五岁(比她实际年龄少十五岁),人家也会相信。尤其在这个时刻,她几乎就像个孩子似的。
“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我就一直梦想成为一名护士。”
“而你现在就是最好的护上。”我诚恳地说。
她舔去唇上的杏桃白兰地,茫然地望着她的酒杯。“那时我的母亲罹患风湿性关节炎,她的病情恶化得异常快速,太快了。在我六岁的时候,她已经必须仰赖腿架和拐杖才能行动。我才过了十二岁生日不久,她便开始卧病不起。到我十六岁的时候,她就过世了。”
我想不出任何有意义或有帮助的话安慰她,没有人想得出来。
任何言谈,不论再怎么诚恳,在这个时候说出来,都只会流于虚伪,就像醋不管怎么喝都是酸的一般。
可以确定的是,她的确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我,但是她需要时间把要讲的话一行一列整顿好,再让它们像分裂式的队伍一样穿过餐桌行送到我面前,不管她要告诉我的是什么事,这件事一定令她感到十分害怕。她的恐惧写在脸上,颤抖的身子骨和惨白的脸已经表露无遗。
她慢慢地试图引入主题,她说:“当我母亲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时候,我最喜欢替她拿东西。一杯冰茶,一个三明治,她的药,即使只是替她在椅了上放个枕头都好,我很乐意替她做任何事情。后来,我开始帮她拿便盆。到最后当她大小便失禁的时候,我帮她拿干净的床单。我一点也不介意。每当我拿东西给她的时候,她总是对我微笑,用她肿胀的手梳整我的头发。我无法治好她的病,无法让她再度能跑能跳,也无法减轻她的痛苦或恐惧,但是我可以陪伴她,让她觉得舒适一些,并随时看察她的病情——对我来说,做那些事比做任何其他的事情都来得有意义。”
杏桃白兰地实在甜得称不上是白兰地,不过没有我想像中的甜,而且其实很烈。但是,不管喝下多少都无法让我忘记我的父母,也无法让安琪拉忘却她的母亲。
“我从小到大只想当护士。”她又重复说了次。“有很长的一段岁月,它的确是令人满意的工作,但是它也有恐怖和悲伤的一面,尤其是当我们失去病人的时候。但大多数的时间,这都算是一份相当有代价的工作。”当她从白兰地抬起头时,她的眼睛就像被某件事的回忆掀开似的睁得斗大。“天哪,当你得盲肠炎的时候,我简直吓得半死。我还以为我会这样失去我的小克里斯。”
“我那时已经十九岁,不小喽。”
“亲爱的,从你牙牙学语开始,我就一直是你的专任护土。对我来说,你永远都是个孩子。”
我露出微笑地说:“我爱你,安琪拉。”
有时候我忘记自己表达感情太过直接,可能会不小心把人吓到——现在就是——让听者出乎我意料之外地激动。
她的眼睛蒙上一层泪水,为了压抑着不让泪流下,她先是紧咬双唇,然后伸手寻求白兰地的慰藉。
九年前,我不小。已得了盲肠炎,就跟不少案例一样,等到病情发作时已经演变成急性盲肠炎。那天吃完早餐之后,我只是觉得有些消化不良,到了午餐之前,我忽然开始呕吐;脸色发红,全身盗汗,剧烈的胃绞痛让我整个人像被丢入热油锅中的虾子一样蜷缩起来。
由于仁爱医院准备特殊手术的时间严重延误,害我差点送命。
外科医生当然不赞成在黑暗或微亮的手术房里将我的腹腔切开动手术。但是暴露在手术台的强光下,我身上任何一寸没有被保护的皮肤肯定会因此导致严重灼伤,导致黑色素沉淀,并且妨碍伤口的复原。他们将手术切口以下的身体部位全部遮盖——从鼠蹊部到脚趾——用的是三层棉质床单,并用别针固定,以免手术当中不慎滑落,这算最是简单的部份。要遮盖我的头和上半身还得用额外的床单,他们必须同时保护我不让我受到光害,还得不时让麻醉医师拿笔灯伸到床单底下量我的血压和体温,调整麻醉面罩的位置,并检查连接心电图的电子感测器是否都确实地服贴在我的胸膛和手腕上,以便持续监控我的心跳。他们正常的手续是用一块布将整个腹部盖起来,只留下一个洞口让开刀部位的皮肤暴露在外面,但在我这个案例,这个长方形的洞口必须尽可能减低到很小的一条缝。他们将用来撑开切口的牵引器准备好,并且在洞口附近暴露的肚皮贴上保护胶带,一直贴到预定的手术切口旁边,一切就绪之后他们才敢在我身上开刀。我的肠子不管医生们要它曝晒多少的强光都无所谓,可是等他们手术到那个阶段的时候,我的盲肠已经破裂。虽然他们做了很仔细的清洁消毒工作,依然引发后继性的腹膜炎;接着演变成溃疡和败血性的休克,两天之后我再度被推进手术房。
当我从败血性的休克恢复并脱离生命危险之后,接下来的几个月当中,我一直以为这一场病可能会引发XP症的一些神经并发症。
这些症状通常发生在灼伤或长时间接受光线曝晒之后——有时候发生的原因不明——不过由严重的身体创伤或休克也可能导致同样的后果。常见的症状包括头部或手部的颤抖,听力丧失,口齿不情,甚至智力障碍。这种神经性失调是渐进式、永久性的伤害,我心里有数自己随时会出现初期症状,结果没想到什么症状也没有。
伟大的诗人威廉。狄思。豪威尔(William Dean Howeds )曾说死亡就沉在每个人的杯底。显然我的杯底还沉着一些甜茶。还有杏桃白兰地。
安琪拉啜了一大口,她继续说:“我从头到尾只想好好当个护土,可是你看看我现在这个样子。”
她希望我反问她,于是我顺口问:“你的意思是……”
她凝望着红玻璃烛杯中的火焰,神情黯然地回答:“护士的工作是救人活命,而我现在却成为死神的助手。”
我不太理解她话里的含意,但我耐心地等她自己解释。
“我做了不可原谅的事。”她说。
“不,我相信你没有。”
“我看见别人做出不可原谅的事,可是我没有勇气阻止他们,知情不报罪过是一样的。”
“就算你尝试阻止他们,你觉得你阻止得了吗?”
她沉思了一会儿。
“阻止也没有用。”她回答,仍是愁容满面。
“没有人能将所有的责任扛在自己肩上。”
“但是最好有人能红得起。”
我尽量给她时间。白兰地相当的不错。
她说:“假如我要把这件事的始末告诉你,就必须趁现在,我没有多少时间了,我快要变了。”
“变?”
“我可以感觉得到,我不知道自己一个月或半年之后会变成什么人,但是我知道那将是我不喜欢的样子,想到就令我感到害怕。”
“我不明白。”
“我知道。”
“我可以帮上什么忙吗?”
“没有人可以帮得上忙,你不能,我也不能,哪怕连上帝也束手无策。”她的眼神从烛光转移到酒杯里金黄色的液体上,她用微弱但坚定的语气说:“我们把事情搞砸了,克里斯,这次闯下的祸比我们从前
犯过的错都还要严重。为了自尊、好胜、嫉妒……我们完蛋了,全部完蛋。噢,老天,我们完了,现在回头也来不及了,已经铸下的大错完全没有挽救的余地。“
虽然她的口齿十分清晰,可是我不禁要怀疑她是不是之前不只喝了一杯白兰地。我试着息事宁人地猜想她一定是酒后夸张失言,把她察觉到的灾难从短暂的小风暴说得跟飓风一样严重。
然而,她的一番话倒是很成功地与厨房内的暖气和酒精的热度达成抗衡,我已经不想脱外套了。
“我无法阻止他们。”她说。“但是我可以停止替他们守密,克里斯,你有权利知道你的父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即使知道真相的后果只有更痛苦。就算没有这件事你这一生也已经够苦了。”
事实上,我并不认为自己的一生有多痛苦,说它与众不同倒恰当些。若是我把精力都发泄在愤怒上,或把所有的夜晚都虚耗在渴望当正常人的梦想上,那么我这一生铁定要像花岗岩一样硬得让人难以消受,逼得自己最后只有撞墙自杀。然而,藉着欣赏自己的不同点,并将自己的特质发扬光大,我这一生并不比大多数人难过,恐怕还比有些人容易些。
我这些想法一句也没跟安琪拉说。如果她向我透露真相的动机是出于对我的怜悯,那么我更应该登上饱受苦难的面具,将自己塑造成纯粹的悲剧角色。我可以装成马克白,我可以是发疯的李尔王,我也可以是魔鬼终结者里的阿诺史瓦辛格,注定一生多灾多难。
“你有这么多的朋友……但是你也有很多你不知道的敌人,”安琪拉继续说道:“他们都是危险的坏蛋,而且。当中有些人很怪异……
他们也变了。“
她又用那个字眼,变。
我忍不住抓抓颈背,才发现脖子上根本没有蜘蛛在爬。
她接着又说:“加果你还有机会……尽管只是一丝机会,你就必须知道事情的真相。我一直在想这件事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应该如何告诉你,我想我应该从那只猴子开始说起。”
“猴子?”我重复她的话,心想我一定听错了。
“猴子。”她郑重地重申。
在那个情况下,这个字眼听起来有说不出的滑稽,我忍不住又开始怀疑安琪拉的神智是否清醒。
最后当她从酒杯抬起头的时候,她的眼睛就像一片荒芜的池塘,将我自小到大心目中充满朝气的安琪技。费里曼整个淹没。我正对着她的双眼,那黯淡晦涩的眼神,不禁让我颈背紧绷,我再也不觉得“猴子”这个字眼有什么可笑之处。
“事情发生在四年前的耶诞夜,”她说。“时间大约是日落后一个小时,当时我正在厨房里烤饼干,两个烤箱同时烤,一个烤巧克力碎片饼干,另一个烤核桃燕麦饼干。收音机正开着,某位类似强尼。麦锡斯(Jonny Mithis)的歌手正在引吭高唱‘银色铃档’。”
我闭上眼睛试着想像那个耶诞夜厨房里的情景——其实也是藉此机会避开安琪拉的眼神。
她接着说:“罗德随时都会到家。接下来的整个耶诞节周末,我们两个人都不用上班。”
罗德是她的死去的丈夫。三年半多以前,也就是安琪技描述的那个圣诞夜过后的六个月,罗德在这栋房子的车库举枪自尽。他的朋友和邻居们无不大为震惊,安琪拉更是受了极大的打击。罗德是个性格外向,具有相当幽默感,人缘颇佳,很少愁眉苦脸的人,实在没有明显的理由使他自取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