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牧童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阿卡德城堡上的积雪悄然融化,众人心里的冰寒却久久不得散去。

这个家庭里已经听不见往日的欢笑,大家都沉浸在一种压抑、沉闷的气氛里,虽然众人口上不说,但是那个女王特使就像插在众人心头的一根刺,让众人无论如何都无法忘记。

其中受到伤害最深的还是要数迪蒙的“姐姐”玛莎,她虽然挺身而出,救了大家,但是并没有换来众人的感激,也许是愧疚,也许是厌恶,众人渐渐的对她唯恐避之不及。

这个家庭仿佛走到了尽头,所有人都开始自暴自弃,“姐夫”纳吉酗起了酒,“厨子”乔舒亚和他老婆温娜开始偷东西,“马夫”劳勃越来越懒,“老女仆”翠西每天无可奈何的唉声叹气,“护卫”梅纳德和莫里斯每天早早起床,直到很晚才会回家,“管家”弗农看着他们只能干生闷气。

在众人之中,只有迪蒙还没有变化,没心没肺的他还像往日一样无忧无虑!

其实也并不能算是真的无忧无虑,在他的心里也藏着一个秘密,那就是自己写的那本《恶魔教典》现在已经引起了伯爵大人的注意,不过,事情并没有像他预想的那样,举行一场召唤恶魔的仪式,而是伯爵对那本书入了迷。

安贝森每天都拿着那本《恶魔教典》对众人说:“这本书的作者是真的懂得恶魔学的,里面关于恶魔的知识精准无比,所有的知识点,都能从他书房中的恶魔典籍中找到根据。”

大家都在暗地里偷偷议论,伯爵大人已经疯了,但是伯爵本人对此却毫不在意,他命令众人去四处打听这个叫“浮士德”的人,只有找到他,阿卡德家才能恢复往日的欢声笑语。

迪蒙现在高兴不起来了,这个“浮士德”就是他自己,如果把这个真相当众说出来,阿卡德伯爵非得扒了他的皮,然而不说的话,伯爵却对这个“浮士德”却一天比一天更痴迷。

为了防止阿卡德伯爵从他的身上发现破绽,迪蒙也学着“护卫”梅纳德和莫里斯的样子,开始早出晚归了。

每天早上,他带上一本书、一块面包和一壶水,便赶着羊圈里的羊群早早出发。

自从十岁开始,迪蒙便在阿卡德家做这个牧羊的工作了,一件羊毛斗篷,一根赶羊的节杖,一个装着杂物的挎包,便是他全身的行头。

牧羊是一个古老的职业,从古至今,不知有多少圣人贤者都曾当过牧羊人,以至于现今社会中,好多“双眼不能辨羊草、十指不曾摸羊鞭”的身居高位者,都在厚颜无耻的将自己比作“好牧人”!

迪蒙从来没有自称过“好牧人”,然而他却实实在在是整个东部旷野最好的牧羊人,他的羊群里虽然没有凶恶的猎狗,羊群却从未失控。

只要他走在羊群之中,羊群就会自动围聚在他的身旁,他手中的羊杖从未对羊群挥动一下,羊群却能听懂他的命令,他要走的时候,羊群就会跟着他走,他要停的时候,羊群就会跟着他停。

他知道哪里有最好的草,他知道哪里有最好的水,因此羊儿们都乐意跟着他,山里的动物都识得他的气味,野鹿野獐,不会与他的羊群争食,野牛野马,不来与他羊群争水,就连豺狼虎豹,见到他也望风远遁,不敢觊觎他的羊群。

牧民如牧羊,牧羊亦如牧民,宰牧天下者,舍我其谁!!!

这是一个晴朗的日子,迪蒙放倒了赶羊的节杖,将羊群散放在山坡上,然后独自一人,躺在花草丛中,闭着眼悠闲的晒太阳。

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出现在远处的草丛中,他像一只趴在地上的土拨鼠,一点一点向着羊群匍匐前进,由于他的动作很小心,羊儿都没有发现他。

直到他爬到一只不满周岁的小羊身边时,突然一个起身,抱起那只小羊就跑,羊群里的成年羊,察觉到了小羊被抱走,开始“咩咩——”的叫。

得到羊儿们的示警,躺在花丛中的迪蒙缓缓的睁开眼,不慌不忙的拿起身边赶羊的节杖,他看了一眼远处逃跑的那个偷羊贼,嘴角露出一丝轻蔑的嘲笑。

从来不在人前挥动“羊杖”这次挥动了,散慢的羊儿们得到了信号,迅速集结成严整的队伍,然后朝着偷羊贼逃跑的方向发起了冲锋。

逃跑的偷羊贼还在暗自庆幸得了逞,不想一回头时,却发现身后的羊群全都变了样,它们在头羊的带领下,排着雁形阵,向自己追了过来。

这些羊儿们一只只红着眼,早就没有了普通羊的温顺,仿佛是一群长着角的豺狼,那个偷羊贼偷过无数只羊,从来没有见过这个阵仗,吓得落荒而逃,怀里却不舍得丢下偷来的那只小羊。

两条腿终究是跑不过四条腿,那个偷羊贼没跑出五百米,就被发怒的羊群给追上了,它们把偷羊贼团团围在中间,一只只呲牙蹭蹄,作势欲扑,吓得偷羊贼哆哆嗦嗦放了小羊。

羊群的主人“姗姗来迟”,他对那个偷羊贼讥笑道:“你好大的胆子,连领主家的羊你也敢偷,你知不知道,在东部旷野,偷羊贼是要被剁掉手的。”

那个偷羊贼长又瘦又矮,尖嘴猴腮,一副油滑相,他见到羊群的主人来了,急忙矢口抵赖道:“我以为是没人要的野山羊,不知道这些羊是有主人的。”

“胡说八道,野山羊和家养的羊长得一个样么?如果是野山羊,你跑个什么?”

那个偷羊贼指着羊群道:“它们追我,我才跑的。”

“胡说八道,我是看到你跑的,然后才命令它们追的。”

那个偷羊贼左顾右盼,看了一圈,发现只有一个小孩,没有别人,便开始耍横道:“是老子偷的,你能把我怎样?”

迪蒙摇了摇头,把手中的羊杖往地上一敲,羊群里的公羊得了信号,用犄角前后左右对着那个偷羊贼发起了进攻,偷羊贼顾前顾不得后,片刻之后便跪在地上投了降:“我这是第一回,饶了我吧!”

“胡说八道,能够赤手空拳、不声不响的,把我的羊从羊群中偷走,可见你根本就是惯偷,你干这事已经习以为常了。”

想不到这个小孩这么精明,自己根本骗不了他,偷羊贼只好挤出一把眼泪道:“我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近日家里无米,实在揭不开锅了,您老高抬贵手,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胡说八道,不敢说整个东部旷野,至少说方圆百里之内,哪个人不认识我?你敢跑到我的地盘上来偷羊,就证明你根本不是本地人,别告诉我,你家住在阿特兰,你偷完这只羊,打算走一个多月回家去养你的八十老娘!”

偷羊贼见所有的谎话都被戳破了,一屁股坐在地上,说了一句半真半假的话:“你们这地广人稀,我已经三天没吃到饭了,今天看到一群羊,又没见到有人看管,便临时起意,行了吧。”

“胡说八道,三天没吃饭,你跑得还能跟兔子似的?”

偷羊贼生了气:“你能不能不要老说‘胡说八道’?”

“是你一直在胡说八道,”迪蒙走到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稳稳坐下后,向那个偷羊贼问道,“说吧,你到底是谁?做什么的?来到东部旷野干什么?我会根据你的回答,选择是放你走,还是把你送到领主老爷那里去砍手。”

偷羊贼见这个小孩不好骗,只好实话实说道:“我叫赖皮阿三,是一名吟游诗人,现在正四海游历,目标是混迹于贵族府邸,用花言巧语结识一些贵族小姐,与她们共度一个美妙的夜晚。”

“吟游诗人?”

赖皮阿三以为迪蒙不知道什么是“吟游诗人”,便向他解释道:“就是唱歌、念诗或者讲故事给人听,换取赏钱的艺人。”

“我知道,我是问你的乐器呢?”

提到乐器,赖皮阿三登时哭了:“我在阿特兰的时候,去了一位族长老爷家里演奏,结果那个族长老爷没有艺术细胞,无法欣赏我美妙的歌喉,还把我的怀竖琴给砸了。”

“你先唱一句,让我听听你美妙的歌喉。”

赖皮阿三为了证明自己真是个吟游诗人,便在迪蒙的面前唱了起来,结果他一开口,迪蒙直接捂住了耳朵,叫停道:“我明白那个族长为啥要砸你的怀竖琴了,难怪你落魄的要靠偷羊为生呢。”

赖皮阿三被他说的满脸通红,狡辩道:“这是因为缺少怀竖琴伴奏,你要知道,大部分歌手都是靠乐器才能发挥出本领的。”

这个赖皮阿三是个没什么才华的吟游诗人,迪蒙对他失去了兴趣,便放他离开了,临走之时,赖皮阿三突然向迪蒙问:“你知不知道这附近,哪里有贵族的宅邸,我要去他们那混口饭吃。”

“东部旷野只有一个贵族,就是我说的领主老爷,他家没有闲饭给你吃。”

赖皮阿三一听慌了,他追上迪蒙问:“东部旷野这么大,怎么只有一个贵族?”

看来这个赖皮阿三不但没什才华,对东部旷野还不怎么了解,迪蒙边走边想到,自从上回那个女王特使走后,家里的日子过得越来越紧巴,全家根本不可能接待他,除非——他是“浮士德”。

这让迪蒙灵机一动,对赖皮阿三笑着问道:“对了,你是叫‘浮士德’么?”

“我叫赖皮阿三,不叫‘浮士德’。”

迪蒙的笑容越来越狡猾:“领主老爷现在正要找一位名叫‘浮士德’的贵客,决定要好好款待他。”

赖皮阿三眼珠一转,立刻反应过来,笑着答道:“哎呀,我忘了告诉你啦,‘赖皮阿三’其实是我的外号,我的本名就叫——‘浮士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