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商队老板巴德宣布了一件重大决定:要在布拉德庄园修整一周。
作出这个决定是意料之事,由于之前和瓦尔莎的活尸军团作战时,很多人都受了伤,现在继续上路已经是不可能完成的事了。时间就是金钱,一周时间貌似很短,但是对于要争分夺秒的行商来说这已经是所能修整时间的极限了。
毕竟连佣兵团的团长汉克斯都受了重伤,他是商队里的安保总指挥,巴德老板不可能把他丢下带着商队上路的。因此必须等他伤愈全,然而汉克斯可是伤筋动骨了,即便有塔西娅给他提供的快速治愈的魔法药,要想完全恢复也不是一两天的事。
无奈之下,巴德老板只好做出了这个艰难的决定。
现在有伤的人可以养伤,没伤的人可以自由行动了。
听到这个消息,迪蒙第一时间就跑了出去,之前的旅行都是在荒芜人烟的旷野里,这次好不容易来到了一个有人居住的聚集地,迪蒙自然要好好游玩一番。
巴德老爹对于迪蒙要出去玩的事没有过多阻止,因为迪蒙身边还带着一个叫海若的小跟班。
海若是威派尔酒庄年纪最小的帮佣,他和迪蒙“年纪相仿”,是个普通的人类。昨晚威派尔爵士给迪蒙安排休息处时,就是让他给带的路。
因为他长得皮肤细嫩、面容清秀,看上去不令人讨厌,加上又是小孩子,不像年长的人有那么多心眼,因此迪蒙第二天早上就向威派尔爵士讨要过去当临时“跟班”。
经过昨天的晚宴,威派尔爵士见到迪蒙打心里就犯怵,只要这个“小祖宗”不来招惹他,他就无所不依,直接吩咐管家让海若暂时不用管大屋里的活,专心去当迪蒙的随从。
海若接到这个任务自然更是高兴,因为在酒庄之内,他是最底层帮佣,相对于每天繁重的体力劳动,伺候一个小少爷更是容易的多。
迪蒙是个活了一千多年的老恶魔,对于海若这种没心眼的小鬼,他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整个威派尔酒庄的情报收集了个大概。
他们当地人都习惯管威派尔酒庄叫做“大屋”,因为这里是附近几个庄园中最大的“屋子”,当地人对于能进入大屋工作是非常自豪的,因为威派尔这个老吸血鬼不但给仆人们开了当地最高的薪水,还许诺给最优秀的员工一项特殊的奖励——就是赐予“初拥”,让其成为吸血鬼,拥有长生不老的生命。
虽然这种“初拥”的成功率很低,威派尔成立大屋二百五十年来,总共制造出了还不到二十个吸血鬼,但是依然不改附近村民们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纷纷把自己的年轻的儿女送到大屋里做见习佣人。
然而威派尔对佣人录取要求很高,首先第一条就必须是俊男靓女。
做为吸血鬼这种内心丑陋的东西,在漫长而枯燥的生命中,尽可能的寻求快乐是他们活着的唯一意义。他们中的大部分都丧失了品尝美食的,因此只能通过其他方面来弥补,老吸血鬼威派尔也不例外,他身为半吸血鬼,虽然没有丧失食欲,但是对吸血鬼的共同爱好也不抗拒。
在他建立的威派尔酒庄中,仆人分成三等:最底下一等就是像海若这种见习帮佣,身处最底层,干着最累的活,享受最底层的待遇;第二等是由普通人类组成的仆人,他们各司其职,管理着酒庄里的方方面面;最上一等就是由吸血鬼组成的亲卫队,他们半是主人半是“鸡”,有事的时候充当军队,负责保护威派尔的安全,没事的时候酒池肉林,醉生梦死不分男女的胡搞在一起。
当地人对于这些吸血鬼也不反感,因为威派尔身为半吸血鬼在其中很好的平衡了吸血鬼和人类之间的关系,他对家族内部制定了严格的规矩:不许吸血鬼去骚扰普通人,事实上就算他不要求,也没有人会去袭击普通人的。
因为大屋里的吸血鬼要吸人血,十里八乡的村民都会主动来奉献的!
其中的原因很简单,有了这帮吸血鬼在这住着,不论是教会、国王还是强盗,都不敢到这来收税的!相对于前面那两位,吸血鬼的要求可以说实在很低,他们除了喝血几乎不需要什么物质上的东西,人家有自己的葡萄酒厂,每年赚的钱花不了,还反过来补贴当地。即便他们要喝血,他们也会高价用钱买,村民们想卖血,名额有限,抢还抢不上哩!
是什么让人类能和吸血鬼如此和平的相处?这还多亏了教会里的那帮愚蠢的神父和那些当国王滴!
上午的时间,迪蒙和海若把威派尔的酒庄里里外外跑了个遍,其中很多房间根本进不去,据说是那群吸血鬼在里头休息,迪蒙对此也没有什么兴趣。
而巴德老板则是和没有受伤的商队伙计们清点了货物,由于在逃跑了路上遗失了很多商品,这让整个商队损失惨重,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巴德老板还是愁眉苦脸的。
下午,巴德老板又做了一个决定,他让没受伤的伙计把那些破损的商品给挑了出来,然后到隔壁的黄昏镇上就地处理掉,而自己要和威派尔爵士去黄昏镇的教堂找一名叫约瑟夫的神父,商量一笔交易。
众人都知道巴德老爹熟人多、人脉广,自然对于他的“商业机密”没有过多追问,倒是海若听说这件事,转头告诉了迪蒙。
因为海若就是黄昏镇中那所教堂里收养的孤儿,他就是被这名叫约瑟夫的神父从小养到大的,到了十二岁那年,他来到了大屋做见习帮佣,大屋里工作繁忙,长年到头没有节假日,因此海若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过之前的伙伴了。
他发现迪蒙喜欢到处凑热闹,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他,只要迪蒙也缠着要去,他就可以借机跟着众人回去看一下。
这种小心眼子怎么可能瞒得过迪蒙?迪蒙只需几句话就把他的想法套出来了。
虽然迪蒙看穿了他的心思,但是也出于自己的方便,下午的时候缠着众人一起去了黄昏镇。
黄昏镇不算什么大镇,由于是布拉德庄园和附近的几个庄园的贸易交流中心,居住的人口也不算少。
大的商队很少会在黄昏镇停留卖货的,今天巴德商队的伙计们在镇子中心一摆起摊,就轰动了整个镇子的居民,抱着好奇的目光纷纷跑出来挑选商品了。
巴德跟着伙计们安排好一切,嘱咐了两句,就和威派尔还有迪蒙他们去当地教堂了。
约瑟夫神父是一个慈祥的人,一路上迪蒙已经听海若提过很多遍了,他现在不关心约瑟夫长什么样,而是关心威派尔这只老吸血鬼竟然要去教堂。
对这个疑问威派尔爵士给出了解释:约瑟夫神父不是世俗教会的神父,他所信奉的那个主不是天父,而是圣人。天父指的是造物主,而圣人是指在人类历史之中有高贵良好品德和伟大功绩的凡人。
经威派尔一说,迪蒙就明白了,这个约瑟夫干的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借着教会的外壳,私下里宣讲自己的教义。
打个比方,天下人都在信仰佛祖,有人却找了某位德高望重的佛教徒做为信仰对象,建立了一个宗教,这显然没有经正统佛教允许,但是你还不能管它叫邪教,因为你把他定性为邪教,他信仰的那位公认的佛教徒不就成了邪教教主了么?
约瑟夫就是钻了这么一个空子,自己建立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宗教。
在这种不伦不类的宗教教堂里,自然不会碰到什么“天使”,迪蒙也就不鸟那个什么约瑟夫神父了。
如海若所言,约瑟夫神父长得真的很“慈祥”:年纪大约三十多岁,穿着一件乳白色的布道服,身体弱不禁风,带着一副圆眼镜,一直保持着温文尔雅又平易近人的微笑。
他的身边还跟着一名二十多岁的修女,教堂里的孩子们管她叫“克萝雅”姐姐。克萝雅跟着约瑟夫正好相反,一脸冰霜,从头到尾都没笑过,不过人长的漂亮,因此也不受孩子们的讨厌。
他们和巴德一见面,就像认识很久似的,很热情的打了招呼,留下迪蒙、海若和其他孤儿一起玩后,就去谈他们大人的生意去了。
不去讲巴德的生意过程,只说迪蒙被留了下来后,感到无聊。海若和其他孤儿明显认识很久了,一见面就打成一片、玩耍嬉戏,而迪蒙对他们这些小孩子们的游戏根本提不起兴趣,只好坐在一旁看着他们发呆。
眼前的这帮孤儿们喜欢玩一种扮演英雄角色的游戏,开始的时候打强盗,打饿狼,打怪兽,打地精,这些迪蒙都没有在意,在他看来,自己是活了一千多年的“成年人”,玩这种无聊的游戏实在有损自己恶魔的威名。
直到他们突然打起了天使,让迪蒙一下子提起了兴趣,因为天使是恶魔的死敌,看到孩子们都在打天使,迪蒙也放下了自己的身段,加入了战局。
最后“天使”被“英雄们”打败了,孩子们开始商议打恶魔了。
“恶魔?!”迪蒙听到他们要打恶魔,突然不乐意了,他对着孩子们说:“恶魔是人类的好朋友,他们又不像天使那么虚伪,他们招你们惹你们了,为何要打恶魔呢?”
一个孩子回答道:“因为恶魔是世界上最坏的大坏蛋,他们会用力量欺骗、操纵、蹂躏人类,是我们人类的死敌。”
迪蒙看了那孩子一眼,只见对方一脸义愤填膺的表情,仿佛恶魔把他爹妈都杀光了一般,于是迪蒙对那孩子问道:“你之前见过恶魔?”
那孩子听后一脸懵逼,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直接摇了摇头,回答道:“没见过!”
“既然没见过,你怎么知道恶魔会用力量欺骗、操纵、蹂躏你们呢?”
另一个孩子抢着道:“是约瑟夫神父说的,他告诉我们天使和恶魔都是世界最坏的东西,他们一直在暗地里奴役着我们人类。”
“哼,”迪蒙一丝冷笑:“天天说这个坏那个坏的家伙才是世界上真正最坏的东西!你们没有想过,你们所说的那个神父可能一直在骗你们?”
“不可能,”一个孩子对着迪蒙生气的大喊,显然迪蒙的话已经触及到了他的底线:“约瑟夫神父他不会骗我们,他说过他的话就是真理。”
迪蒙根本不管那孩子是否生气,满不在乎的嘲讽道:“就连恶魔都不敢说自己掌握着真理,你们那个神父牛皮吹的也太大了吧!”
海若看到迪蒙跟那个孩子针尖对麦芒抬上杠了,连忙对迪蒙道:“你根本不了解约瑟夫神父,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大好人,”
迪蒙看着海若道:“有什么不了解的,不过是给你点小恩小惠罢了,你们不过是被那个无耻下流的骗子给洗脑了,不信回答我的问题:如果他让你去死,你也去死么?”
“你,你竟然敢骂神父是无耻下流的骗子。”海若突然发了火,挥起拳头朝迪蒙打去。
迪蒙躲过了海若的拳头,露出一脸邪恶的笑容:“你以为英雄会打败恶魔么?那不过是里骗人的东西,现实中英雄都是炮灰,让我告诉你们英雄遇到恶魔会是什么下场吧!”
————————————————
黄昏镇:与布拉德庄园并称“血色黄昏”,因为该地的夕阳晚景很漂亮,因此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