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恶为什么有时会吸引我们?或说,恶为什么堪称恒定地持续吸引每一代相当比例的人?其间,可能有人的幽黯和人的嗜血性被撩起,也可能人类代代总有一定数量的绝望之人尖锐地希冀改变,只要改变、只要击碎眼下的秩序,怎样都好,所谓的“惟恐天下不乱”便是此类身处谷底之人的怨毒呼声,因为不可能更坏了,任何改变遂都成了向上提升,就跟你站南极点上朝哪儿去都是向北一样。然而,恶的确挟带着某种逼人的沛然元气,是我们在温良恭俭让的秩序世界久违的了;恶也多少暗示着未来之路的由此改道而行,让在固定秩序逻辑底下已渐呈透明、渐呈已知、渐呈可推演可预见的没意思未来重又陷入浑沌不明,让我们的想像力活过来,可重新赋予希望,乃至于一厢情愿地投注以任何不现实的、非条件的、异想天开的奢望——我们得说,即使是“正常”的人,乐意依当下的秩序循规蹈矩而行,但其间,每个人总有一些不见容于此一秩序的多余才华被搁置,总有一些想望被剥夺,总有一些念头被压抑,总还有一些“很久没做又很想做”的事悬挂在那里像霉菌偷偷在脚趾隙缝间生长一样。凡此种种欲求不满,没任何完美秩序可真正满足它们一治而不复乱,也没任何森严且高效率的秩序可真正消灭它们永绝后患,这里,自始至终有个讨价还价的不变过程暗地里进行着,一俟秩序趋劣,不满抬头,恶的魅力便顺应着要求改变的声浪而跟着水涨船高起来,愈看愈觉得像一位长相可怖、但能为我方杀敌征战的强大战士,他狰狞的面容因为此刻朝向敌方而暂时不可怕了,只令人更热血贲张。
而即使在秩序仍有效运作、我们也还奉公守法的风和日丽家居时刻,恶仍带来平静日子里的刺激和抚慰——只要它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像动物园中好生关着的吃人狮子老虎,你不觉得笼子里的猛兽永远比那些温驯的草食动物更有魅力、更吸引大群游客围观品头论足吗?双髻鲨、鲸鲨那种掠食者的游姿,也比那些给人吃的鲭鱼鲤鱼鲷鱼都漂亮不是吗?
白纸黑字的《发条橘子》,被好好禁锢在书籍内页的坏小子亚历克斯于是甚有魅力地吸引我们,在我们领受到伯吉斯要我们铭记在心的“人的道德选择权”之前,我们先就感觉到一种淋漓而危险的元气——就像名导演侯孝贤喜欢说的:“这个人‘气’很足。”众所皆知的,那种压不住的青春力量奢侈泼撒在罪恶黑街的绝望绚烂,一直也是侯孝贤电影恋恋不舍的主题。
更吸引了六〇年代当时把《发条橘子》引进美国的纽约出版者——我们晓得,六〇年代那个年头,恰恰好是欧美社会的年轻人忽然集体冲撞资本主义秩序的时候,而且整个反叛形式又像一场青春热情的勃发迸放,尤其纽约,这个城市一向自认是整个美国引领风骚的进步窗口,它是二次大战之后新的世界自由之都,也同时是普世排行首位的行恶之地,如《圣经》中的索多玛蛾摩拉,自由和罪恶的极致在此如洋流汇合,应该不是偶然,在根源之处它们原本就是同一个东西,纽约,便是如此一朵最鲜艳最芬芳的恶之花,是波德莱尔来不及居住的新故乡。
也就是,那个时代的纽约人,是最知道也最受诱于罪恶迷人魅力的。
这么说,并不是要为纽约人删除二十一章的无礼行为开脱(尽管在当时他们取得了伯吉斯本人的“勉强”同意),这只是再一次让我们印证小说总不随原作者全然操控的自由本质,并且彰显出恶的单纯魅力。伯吉斯想用一个疲软无力的自我觉醒尾巴拉回它来,但在小说中,他明显说服不了真正的亚历克斯,而在现实世界里,他更明显说服不了浸泡于自由力量和罪恶力量的纽约人。
罪恶的力量远比伯吉斯想像的要强大不听使唤,人的自由意志困境和道德选择代价,亦远比伯吉斯以为的要复杂沉重,伯吉斯揭开了这个潘多拉盒子,却没办法妥善地关回它,这无可厚非,并不因此让《发条橘子》成为无力收拾的失败作品,这反而始料未及地引领我们走上更漫长也更质地真实的道德思维之路;这更是必然的,如果我们拉开阅读的距离,从人类对罪恶的漫长追索历史来看,那我们会更释然,这伯吉斯要能简单收拾得起来那才真见了鬼了,那才真叫世纪大奇迹。
小说揭示问题,写得愈好的小说揭示着愈大愈沉重的问题,也因此愈发不容易寻得抚平一切的简单结论。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一个有自由信念的人、相信道德自由和道德责任的人,即使他这一刻只是个小说阅读者,他应该还是不至于像个要糖吃的小孩那般,硬要一个可让自己安心入睡的小说结尾,他总是愿意承受不完满,肯耐心和心中的疑惑周旋,以换取自身思维和抉择的自由。
这就是《发条橘子》,有二十一章的完整版本《发条橘子》,但我们知道事情并没因此告一段落,它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