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从何说起呢。
要按顺序来吗?从我出生那天开始讲起吗?
那岂不是跟查户口一样?其实我自己都不太记得小时候的事,也不知道记得的那些有没有用。
你想知道的肯定是更有趣的事情吧?否则就没必要跑到这种深山老林来了。那我就给你讲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吧。
是有关恋爱的故事。
我这辈子只爱过一个人。对他的爱,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我从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以后也不会再爱上别人了。
在那之前,先让你看看我的宝贝吧。那是比我的生命更贵重的东西。你猜猜看那会是什么?
……让你久等啦。你看,这个硬铝箱是不是很牢固啊?就算把它丢到火里,里面的东西也不会有丝毫损伤。我总会把我的宝贝放在里头,万一出了什么事也能立刻带着它逃走。我这就给你打开。
呵呵呵!其实,里面还有个小盒子。是不是跟俄罗斯套娃一样?然后还有一个气囊,专门用来缓冲的。打开之后……是一个木盒子。我的宝贝就在这个木盒子里。
你看,就是这个。
《美与死同在——某美术生的灵魂彷徨》……这本书就是我的宝贝。
不知道没关系,你知道反而奇怪了。这本书不是很有名,但对我而言却很重要。
这本书的作者叫朔田公彦,是个美术生。他在这本书出版的两年前自杀了,享年二十岁。他在某座白雪皑皑的深山里吃了安眠药,割断了自己的颈动脉,这本书就是他十七岁到临死前的日记。
你看卷首的插图……这个人就是朔田公彦。
你觉不觉得他长得很女性化?他的眼睛没看镜头,这样反而显得更美了。这是他去世半年前拍的照片,是不是很像电影明星?穿的衣服也好,发型也好,都挺像披头士,这就是那个年代的特色。他去世的时候,正是披头士大肆流行的时候。
我在读初三时邂逅了这本书,但我已经想不起来那时的自己是什么样子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想不起来了。
我从小到大上的都是私立学校,算是贵族学校吧。因为它是教会办的,所以还有专门的礼拜时间,校服是西装外套,上下学时必须要戴胭脂色的贝雷帽。班里的同学也都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
我的学生时代到底是什么样的呢?我也有几个谈得来的朋友,还加入了合唱团,努力练习……可是现在想来,当时的我只是在随波逐流而已。别人怎么做,我也怎么做,仅此而已。
我唯一会主动做的就是看书。比起看电视或看电影,我更喜欢看书。每天放学后,我都会去自家附近的书店逛一下。那家店很小,店老板和老板娘都戴着厚镜片的眼镜。我喜欢那家店,店里还有些外国进口的绘本呢。
我清楚地记得买到这本书的那一天,虽然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当时正值川端康成拿到了诺贝尔文学奖。那天,店老板正忙着调整书架,为了多展示一些川端老师的作品,他必须把那些卖不出去的书拿掉。而我的宝贝,就在那些书中。
被取下的书本都堆放在小推车上。我碰巧路过推车,立即就被那本书封面上的水仙花吸引住了。那水仙花真是太美了,于是我就拿起来看了看。
看到卷首的插图时,我顿感背后有一阵电流涌过。我心想,世上居然还有这么帅的男人!而且他在二十岁的时候自杀了,多年轻啊……短短三秒,我就被他吸引住了。
我花光了钱包里的零花钱,把这本书买回了家。当年我的零花钱并不多,书的价钱对我而言相当昂贵,但我无论如何都要把它买下来。
我快步走回家,回到房间后,一口气就把那本书看完了。每翻一页,我的心就会跳得更快……我也形容不出那到底是个什么感觉,反正我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跳。
像你现在看一定会觉得,这本书里的用词都太天真了。
的确,书里没有写生存的严峻,也没有追逐艺术的真挚,只写了些日常生活的小事,还有他能感受到“美”的事。写到最后,他得出了一个结论:再美丽的东西,终究无法避免老朽的命运,所以死才是美的根源。多么幼稚的逻辑啊。
如果我是在成年后看到这本书,也许就不会这么感动了。但“年轻”真的是个非常神秘的东西,像那些大人理解不了的感动,对当时的我而言都显得理所当然。就算是司空见惯的天空与雨声,也会给我带来截然不同的体验。
在那时的我看来,这本书里的每一个字都像金子那样闪闪发光。这本书里的每一句话,都跟美丽的乐章一样沁人心脾。
回过神来才发现,我已完全迷上了这个人——朔田公彦。我都不舍得放下这本书了。
我爱上了他。绝对没错,我爱上了他。
久美子小姐,你肯定能理解我吧?无论我是梦是醒,脑子里想的都是他。我的身子总是滚烫滚烫,一想到他,就会难过得想哭。
所以我每天都会看这本书,会盯着卷首的插图看,长叹一声。我每天写的日记,也变成了写给公彦的信。
呵呵呵,久美子小姐,你是不是有话要说?
我知道。你想说,我是爱上了爱情,那些感觉都是我幻想出来的,是吧?我将公彦看成了理想男性的代表,自己越想越起劲……你会这么想也很正常,因为我原来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没亲眼见过朔田公彦,也不知道他的声音是什么样的。我只见过卷首的插图,还有书里的几张不是很清晰的生活照。我所了解的,只有他写下的日记……光凭这些,真的能爱上一个人吗?我对公彦的感情,和朋友们迷恋偶像歌手的感情,到底有何不同呢?
不过,爱情是不讲道理的。虽然有过怀疑,但我对公彦的感情并没有动摇。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对他的爱也愈发深邃了。
对我而言,这本书就是圣经。我想理解书中出现的一切。我坚信,只有那样,才有资格爱他。
公彦喜欢尤特里罗,我就买了一本他的画册。他在日记里经常提到黑塞,于是我也去看他的小说。我听了法国香颂的唱片,也看了奥黛丽·赫本的写真集……我本来想买的,可是太贵了,只能在书店翻一翻。
久美子小姐,你是不是有点懂了呢?没错,我之所以走上画画这条路,也是为了离公彦更近一点。想模仿心爱的人……正因为如此,我才学起了绘画。
你看这本书的卷首的插图,公彦的画就是这个风格。因为照片是黑白的,所以看不太清楚,可你不觉得这幅素描很有感觉吗?跳皮筋的小女孩的表情简直栩栩如生,仿佛能从这幅画中看到她十多年后成熟的模样。
要是公彦还活着,肯定会成为一个非常优秀的画家。正因为如此,他的家人才会出版这本书。他们想让世人多多了解公彦的才华。
邂逅这本书后,我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女人不是天生的,是后天转变的……这句话真是一点儿没错。爱上公彦之后,我整个人都不一样了。说句让人难为情的话,我的青春,是在遇见这本书之后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