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兰加,1961年1月17日
如果你觉得自己可以想象出那场景有多可怕,那你就错了。待宰的羔羊。我们都是,所有动物都是,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该为谁感到遗憾。那是我这辈子最最可鄙的一天。我站在那片烧焦的田野上,嘴里咂着灰烬的余味,眼睛里、头发上、衣服上也都蒙着灰烬,沾满了污渍。我站在那儿,向我主耶稣祈祷。不知他能否听到我的诉说,将我带回佐治亚。我可以坐在一家白色城堡餐厅里,点一份汉堡,而用不着瞅着做出它的食材本尊脑袋上上翻的白眼,也不用看着从尸体里疾喷而出的血。
哦,他们见了这等场景,都在高声欢呼。自从那场接风会以来,我还没见过这样喧腾的欢呼声。每个人都欣喜若狂,又跳又蹦。起初我也是,因为我在想,万岁,总算可以吃上一顿大致像样的肉食了。要是能再多吃一块煎蛋,我觉得自己马上会兴奋雀跃,发出咯咯咯的欢叫声。但到那天快要过去的时候,每个人都已浑身血污,像是欢天喜地的瘆人的食尸鬼,我无法忍受自己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一切都变了。就在我眼前,村民们都变成了残忍的生灵,饥饿的嘴巴张得老大。我的亲妹妹利娅双膝跪地,迫不及待地把那头可怜的小羚羊剥了皮:从划开肚皮开始,一路把背上的皮剥下来,发出可怕的撕裂声。她和内尔森肩并肩地蹲着,用刀子割,甚至用牙咬。他们俩都满身灰烬,活像一对难兄难弟,彼此比赛谁黑得更厉害。他们处理完毕后,那动物就软软地躺在地上,周身覆了一层光滑的白膜,内里透出亮闪闪的蓝色和红色。它看上去就像我们家那头老猎犬巴贝。不同的是,这头动物只剩下了软软的骨头和血。它脑袋上那了无生气的眼睛直愣愣地凝视着前方,祈求仁慈。我蹲下身,全都呕在了我的那双“PF Flyers”帆布鞋上。我主耶稣啊,我实在是忍不住了。
我返身踩过烧焦的土地,直接下了山,大踏步地往家里走去,甚至没告诉母亲自己走了。毕竟,我已经十七岁,不是个孩子了,我能独立决定自己今后的命运。其他人全都要去那个蠢到家的村广场,想干什么我都清楚:他们肯定会在那儿欢声笑语,嚷嚷着今天的运气有多么多么好,再把所有的死尸战利品分一分。
我不要。我把自己反锁在了我们家的灶间里,撕扯掉肮脏不堪的衣服,把它们都扔进了炉子。我烧了一大壶水,把水倒进电镀浴缸里,坐了进去,像只削了皮的土豆,孤孤单单地在这世界上。我就这样哭了起来。母亲的艾森豪威尔总统像从墙上往下看着我,我觉得难为情,就用双臂抱着裸露的胸脯,哭得更厉害了。我觉得自己已被烫红的皮肤马上就会因灼伤剥落殆尽,然后我就活脱脱和那只可怜的羚羊一样了。他们将根本分不清我和他们托回家的其他那些剥了皮的骨肉有什么区别。如果我和那些可怜的动物一道死了,我也无所谓。难道会有人在乎吗?水冷却下来的时候,我就这么坐在浴缸里,抬头望着总统。他那滚圆的白色脑袋是如此的可亲可敬,我则像个小孩子似的大哭起来。因为我不想要自己的父母,只想让他当我的父亲。我想有个人能给我安全的呵护,他身穿得体的衣服,去符合仁慈上帝安排的那种杂货店里买肉,然后照料其他人。
我发誓如果我能活过这场折磨,就决不会去碰哪怕一只他们在山坡上设计宰杀的动物。他们像屠杀无辜的孩子一样,把那些动物杀了个精光。被这场大火吓得魂飞魄散的狒狒、疣猪和羚羊,我一只都不会去碰。人和动物没有任何分别——利娅和那些男人全都舔着嘴唇,早已在大火的浓烟里品尝过了烤肉的滋味。而可怜的小露丝·梅则抓起烧焦的蛆虫,直接塞进嘴里,因为她的父母没法让她吃饱。那一天,置身于灼热艳阳下的他们,全都成了呆哑的动物。灰烬在他们的眉毛上留下标记,好似一种诅咒。就是这么回事。呆哑可怜的动物争先恐后地逃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