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而来的便是一段康复和适应,从前世转换到杜马岛上的生活。卡曼医生兴许会知道,在这个过程中,大多数剧变都在身体深处进行:国内局部战乱,反抗,革命,最后变成大规模屠杀,上一轮统治者的脑袋落入断头台下的篮筐。我肯定大块头早已见识过这类起义的胜利,也看过失败。因为不是每个人都能一举迈入新生活,你懂的。而那些胜利者也不见得都能发现金灿灿的天堂彼岸。
我的新癖好对这种转换颇有功绩,而且,伊瑟也帮了大忙。我一直为此心存感激。但在她睡觉时去翻她的钱包,我是很羞愧的,我只能说,彼时彼刻,我似乎别无选择。
抵达杜马岛的次日清晨,醒来的感觉比车祸后的任何时刻都要棒——但还没棒到让我不吃清晨份的止痛鸡尾酒。就着橙汁吞下药片后,我走出门去。那是早上七点。若是在圣保罗,冻人的空气足以啃掉我的鼻尖,但在杜马,迎面而来的晨风就像一个吻。
我把拐杖靠在昨晚靠过的墙边,再下行走向温驯的微波水浪。在我的右手边,吊桥和凯西岛完全被我的住屋挡住了,不见一丝踪影。左手边——
海滩似乎会永远如此延伸,在蓝灰色海湾和海滨燕麦草之间隔出一长条炫目的白带。远远的,我能看到一个斑点,也或许是一对儿。不然,这片令人叹为观止、可以直接搬上明信片的海滩就是彻底的渺无人烟了。当我面朝南时,肴不到别家房舍靠近海滩,惟有一面屋顶:仿佛将一英亩的橘色瓷砖掩埋在棕榈叶间。那便是我之前就注意到的大庄园。我只需用一只手掌就能把它们遮起来,自觉很像《鲁滨孙漂流记》里的鲁滨孙·克索鲁。
我顺着这边走,一来因为我是左撇子了,左转已成了我整个生命里最自然的事。二来,更重要的是,因为这边的海景可以尽收眼底。但我没走远,那天还不能进行“漫长的沙滩之旅”,我得确认自己能走回放拐杖的地方,无论如何那都是首要问题。我记得自己掉头往回走时,看到沙滩上自己的足印时大为吃惊。晨光中,每一个左脚印都像盖邮戳般坚定而果断,而大部分右脚印都含糊不清,因为我已习惯拖着那条腿走路,但走着走着,就连右脚印也清晰了。我数着回来的步子,总共是三十八步。那时,我的屁股又火烧火燎地悸动起来,巴不得立刻进屋,从冰箱里抓出一杯酸奶,再看看有线电视能否如杰克·坎托里声称的那样正常播放。
确实能。
于是,这就成了我每天早上的惯例:喝橙汁,散步,喝酸奶,看时事新闻。我和罗宾·米德混了个脸熟,每天早上六点到十点她都主播头条新闻。日程很无聊,对吧?但专制统治下的国内劳工的表现也会显得无聊——专制喜欢无聊,独裁者最爱无聊——哪怕无聊的表皮下暗涌着巨变。
伤痕累累的肉体和灵魂不只是像专政的独裁者。它们就是独裁者。没有比痛苦更无情的暴君,没有比混乱更残酷的恶霸。只有当我弧身独处、其余所有声响都飘逝无踪时,我才渐渐领悟到一点:我精神上的损伤并不亚于身躯的残破。我试图扼死二十五年发妻,只因她在我让她离开房间后想擦去我前颤的汗珠,这只是最不起眼的一桩事实依据。自车祸发生到分居离异的几个月里,我们没有做过一次爱,连试也没试过,尽管我相信这足以揭示更严重的问题,但这也不是关键所在,甚至连恼人的突发性暴怒也不是问题的核心。
核心在于,某种形式的脱身而去。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说法。我的妻子好像变成了……别人。我生活中的大部分人都感觉像是别人,令人更消沉的是,我并不太在乎。一开始,我试图告诉自己,我成了一个经常想不起名字的人。甚至连关闭裤门的东西也想不起来该怎么说——链子?链条?拉绳?所以,想起妻子和生活本身时会有异感或许是挺自然的。我对自己说,会过去的,可当这个坎儿过不去时,而帕姆亲口说她想和我离婚时,紧随暴怒而来的却是如释重负。因为,别人的异感现在可以成立了,至少对她可以了。现在,她真的是别人了。她褪下了弗里曼特制服,退出了弗里曼特团队。
在我到达杜马岛的第一周里,异感允许我更轻松流利地支吾搪塞。汤姆·赖利、卡迪·格林和威廉·博兹曼三世——不朽的博兹曼——都给我发电邮,我都用超短句子以回复(我很好,天气很好。骨头在愈合),几乎和我真正的日常生活没有相关。他们的联络信函先是放慢频率,再渐次终止,我也不觉得有何遗憾。
只有伊瑟似乎一如既往地在我的队伍里。只有伊瑟拒绝换制服。我从没感觉她变成了别人。伊瑟仍然在我的玻璃窗外,总想探进来。如果我没有每天给她发电邮,她就打我的电话;如果我没有每隔三天给她电话,她就给我打。对她,我也没有撒谎说自己要去海湾钓鱼、或去看看湿地风光。对伊瑟,我说的都是实话,而且是听上去不会觉得我是疯子的那部分。
比方说,我把清早的沙滩散步告诉了她,每天都比前几天多走几步,但没提数步子的数字游戏,因为听上去太傻了……或者说强迫症,用这个术语或许才能表达我的意思。
第一天早上,从浓粉屋走出了三十八步。第二天,我灌下一大杯橙汁后又走上沙滩,向南跋涉。这次走了四十五步,整个康复期里,我很难得不用拐杖而走这么远。我说服自己相信,其实只走了九步。这种脑筋急转弯就基于数字游戏。你走了一步,然后两步,三步,然后四步,再把你脑袋里的里程表扭回零点,如此反复九次。等你把数字叠加再乘以九,就得到了四十五的总数。要是你觉得这纯属莫名其妙的瞎搞,我也不会和你争。
第三天早上,我哄着自己不用拐杖走出浓粉屋十码,实际上走到了十五,搞不好有十九码,来回一趟。一星期后,数字上升到了十七……如果你把那些数字累加起来,就会得到一百五十三的总数。我会在单程的尽头回望我的小屋,看起来好远啊,真把我惊得目瞪口呆。同时也想到不得不徒步走那么远才能回屋,又难免心头发颤。
你办得到,我对自己说。客易得很,不过十七步嘛,没啥大不了。
我是这么对自己说的,但没对伊瑟说过。
每天都多走几步,在身后留下盖戳般的脚印。杰克·坎托里有时带我到贝纳瓦街商厦购物,当圣诞节的装饰出现时,我注意到一个令人惊喜的细节:南行的沙滩足印都很清晰,右脚的跑步鞋底不再含糊,或许回程的最后几步才会被拖得模糊。
锻炼能让人上瘾,风雨无阻。浓粉屋的第二层楼是一整间大屋子,地板上铺着—条玫瑰红色的机织地毯,面朝墨西哥湾的玻璃窗宽阔得惊人。除此之外,别无一物。杰克建议我把需要的家具列成清单,他可以到家具租赁店帮我搬回来,楼下的东西就是在那家店里搞到的……貌似楼下的货色还不赖。我跟他说,那样办很好,但我不想在二楼摆放什么家具,我喜欢那屋子的空旷,很容易唤起我的想像力。我说,我只要三样东西:普通的靠背椅一把,画架一个,还有一辆赛贝斯克健身自行车。杰克能帮我搞到这些东西吗?他当然能,而且三天之内就置备齐了。从那时起,每当我想画素描、着色,便去二楼,每当天气不适宜外出时,我也会上二楼去做运动。那把靠背椅就是我真正的财产,也是我住在浓粉屋时惟一和我休戚相关的家具。
这儿的雨天无论如何也不算多——要不然佛罗里达也不会有“阳光州”的美誉。随着我南行的漫步逐渐拉长阵线,第一天清晨看到的黑色斑点最终扩大成了两个人影——至少,大多数日子里是两个人。其中之一坐在轮椅上,戴着一顶帽子,我认为是顶草帽。另一个便推着轮椅走,然后坐在她身边。他们的身影一般在清晨七点左右出现在沙滩上。有时候,推轮椅的人会留下另一位坐在轮椅里,独自走开,回到轮椅边时手里拿着什么东西,在朝阳下晶晶闪烁,我猜想是个咖啡壶或早餐托盘,也可能用托盘盛着咖啡器皿。他们很可能就住在有橘色屋瓦的大庄园里,八九不离十。那是我在杜马岛上能见到的最后一栋屋舍,在主路的尽头,再过去,路就会消失在旺盛繁密、几乎覆盖大半个岛屿的野生丛林中。
我不能完全适应这里的空旷。“理论上,那里会非常安静,”珊迪·史密斯曾对我讲过,但我的头脑里仍是一副沙滩正午的臆想美景:躺在毯子上晒太阳的恋人们互相涂抹厚厚的日光浴油,学生仔戴着iPod耳机玩沙滩排球,小孩子穿着松松的游泳服在岸边戏水玩沙,还有水上摩托在离岸四十英尺的海面上嗡嗡嗡地滑来滑去。
杰克安慰我说,这才十二月呢,“佛罗里达的旅游旺季,”他说,“感恩节和圣诞节当中的十一月,这个城市就死气沉沉,活像太平间。比八月份好不了多少,但还是死得要死,另外……”他抬手指了一下,当时我们正站在写有大红色13的信箱旁,我拄着拐杖,杰克一身牛仔毛边短裤,印有摇滚乐队名字_“坦帕湾魔鬼鱼”的时髦衬衫,看起来活力四射。“这儿其实算不上是游览胜地,没看到人工训练的海豚吧?你只能在这儿看到七栋房子,数到那头儿最大的那栋屋为止……然后就只有丛林。顾便插—句,丛林里还有一栋屋,已经倒了,这是我在凯西岛听到的传闻之一。”
“杜马是怎么回事儿,杰克?距离佛罗里达闹市区不过九公里,沙滩这么美,却从没被开发?这是怎么回事儿?”
他一耸肩,“大概是土地产权争议之类的马拉松问题吧,我只能想到这点。需要我帮你去打探一下吗?”
我想了想,然后摇摇头。
“你不介意吗?”杰克一脸真诚的好奇,“如此万簌俱寂?因为,老实说吧,这儿的安静会让我有点神经紧张。”
“不,”我说,“一点儿不介意。”这是事实。疗伤就是某种形式的反抗,恰如我以前想过的那样。所有一举成功的起义都始于秘密活动。
“你每天干点什么呢?如果你不介意我问问的话。”
“早上用来锻炼。看书。下午用来睡觉。我还画画。以后,我说不定会试着正经画—些,但眼下还没准备好。”
“要说是业余爱好者,你那些画实在不错呢。”
“谢谢,杰克,过奖了。”
我不知道他是真的“过奖”,还是从他的立场讲了实话,或许无关紧要。当你谈论画作时,总是个人主观印象,不是吗?我只知道自己被一股力推动着,深藏我心的一股力。有时候会令我有点惊慌失措,但绝大多数时候,那让我感觉太他妈的棒了。
我基本上只在楼上作画,我开始用“小粉红”的昵称称呼那间大屋。从那儿只能看到海湾和延伸的海平线。但我有台数码相机,也经常拍点别的景物,打印出来,夹在画架上(杰克会帮我把画架掉转方向,以便下午的强烈日光能照透画纸),然后勾描照片上的影像。那些快照既无韵味、也无拍摄的理由,但当我在电邮中向卡曼汇报时,他回信说,不受干扰的潜意识会自己写诗。
大概是吧,也大概不是。
我画我家的信箱,我画生长在浓粉屋周围的植物。还让杰克给我买来一本书,《佛罗里达海岸常见植物》,以便我画完时能给它们命名。命名似乎很有帮助——不知怎的,感觉会给画增添力量。等我开启第二盒彩色铅笔时……第三盒也整装待发呢。这儿有芦荟,盛放黄色小花朵的匙叶草(每一朵里都有微小的深紫色花蕊),叶子长阔如铲的冬青树,我最爱的则是槐米,《佛罗里达海岸常见植物》中也称其为“项链树”,因为树枝上长着豆荚式的小花,恰如一串串小项链。
我也画贝壳。那是当然了,这儿到处是贝壳,仅在我有限的步行范围内就有多到无限的贝壳,杜马岛简直是用贝壳做的,没多久我就捡回来数十枚。
差不多每天日落时,我都会画夕阳。我知道这听来有点老套,没新鲜感,但恰是因为这样我才画。似乎对我而言,如果能冲破藩篱跳出窠臼,哪怕一次,或许就能抵达—个新的层面。于是,我一张接一张地画,虽能堆成一沓却没有两张雷同。我尝试在维纳斯橙色上覆盖维纳斯黄,但效果很不理想。沉郁如炉火的光芒总是画不出来。每张夕阳画都是涂满色彩的垃圾,颜色仿佛兀自呐喊:地平线着火啦!我使足劲要喊给你听呢。毫无疑问,你在每周六的萨拉索塔人行道画展、凡尼斯海滩边随随便便就能找出四十幅比我画得强的,所以我攒了一些夕阳画,但大多数都看不入眼,嫌恶地扔了。
如此一败涂地地画了一夜又一夜。有一天,我再次举目遥望太阳消失时的天穹,只能任凭鬼节的颜色白白铺洒,渐渐消逝,这时我想道:是那艘船,它让我的第一幡画拥有了一丝魔力的闪耀,让夕阳仿佛穿透其间。大概是吧,但现在的海平面上一艘船也没有,那只是—条长长的直线,最深邃的蓝色沉在下面,明亮的橙黄飞扬其上,并退隐成微妙的绿影,我只能用眼去观赏,却无法用笔复制,再用上百支彩色铅笔也无济于事。
约有二三十张快照散乱摊在画架脚下。视线碰巧落在一张微距拍摄的槐米项链上,凝视中,我幻觉中的右臂开始痒。我把黄色铅笔咬在齿间,弯下腰,捡起槐米的相片,仔细探究起来。日光正黯淡下来,但无妨观看——我称为“小粉红”的楼上大房间能留住最长时间的光线——甚至足以欣赏细节:我的数码相机拥有完美的微距功能。
想都没想,我把相片卡在画架边缘,将槐米项链加进夕阳里。画笔飞动,先是素描勾勒——不过是几组弧线条,也就是槐米——接着就上色:棕色覆盖黑色,再添一抹亮黄,最后将花朵的余下部分上完色。我记得自己如何聚精会神,恰如我初入建筑行业面对每幢楼宇(说真的,连每一次投标都是)的建设或停工时那般投入。我也记得画到一半时,又用牙齿钳住铅笔,腾出手去抓挠那条不存在的右臂,我总是忘记自己已经失去那部分肢体了。每当心不在焉地用左手抱着什么东西时,我经常会伸出右臂去开门。截肢后的健忘症,就是这么回事儿。意识遗忘了,但疗伤渐进中,身体却允许截去的肢体继续存在。
关于那天晚上,我的记忆大都是美妙的,能在短暂的三四分钟里体会到真正的灵光一现是至高快乐。房间里黯淡下来,暗影似乎浮在玫瑰色地毯之上,朝着光芒渐褪的矩形落地观景窗漫游而去,最后—抹余晖掠过画架,我却还来不及好好看一眼自己刚收笔的画。我站起身,—瘸一拐地绕过健身自行车,摸到门边的电灯开关,灯光便从头顶洒下来。再走回椅子,把面架转向自己,然后,屏气凝神。
槐米手链仿佛悬在海平面后方,酷似一种庞大得足以吞噬超大油轮的海洋生物的生猛触角。每—朵黄色小花都像异种生物的一只眼。对我而言更重要的是,夕阳似乎因此而还原,回到某种日复一日我都如此的凡俗真相。
那幅画被我放到了一边。接着我走下楼,用微波炉热了一顿“饿汉烤鸡”速食餐,一口气吃了个一干二净。
那天夜里,我在夕阳的底边添上一束束毛线稷,亮橙色的光芒照透绿色,令海平面变为燃烧的森林。之后的一夜,我试着添上棕榈树,但效果不佳,那又是—个难逃的窠臼,我简直能看到摇着呼啦圈的女孩、听到尤克里里四弦琴的乐声,显然是落入了俗套。再其后的一夜,我在海平线上画了一只巨大的海螺贝,落日余晖围绕在旁,令那贝壳恍如皇冠。其结果——至少对我而言——几乎是让人难以容忍的毛骨悚然。我总把那幅画面墙而放,心想,等我次日再看它,恐怕就魔力尽失了吧,然而没有。对我,魔法从未消失。
我用数码相机拍了一张画的快照,附在电邮里,并引发了以下的信件往来,我把它们打印出来,收在一个文件夹里:
EFreel9致 卡曼医生
12月9日10:14am
卡曼:我跟你说过我又重操画笔了。
这是你的错,所以你起码要看一眼附件里的画,再告诉我
你的看法。这是从我的住所看到的风景。
直言无妨,别怕让我难堪。
埃德加
卡曼医生致 EFreel9
12月9日12:09 pm
埃德加:我认为你好多了,非常显著。
卡曼
又及:实不相瞒,速画惊人的好。像是出自未被发现的达利之手。显然,你已有所斩获。宝藏有多大?
EFreel9致 卡曼医生
12月9日l:13 pm
不知道。很大,大概吧。
EF
卡曼医生致 EFreel9
12月9日1:22 pm
那就挖到底!
卡曼
两天后,杰克过来问我有没有差事要跑,我说我想去书店买一本萨尔曼·达利的画册。
杰克笑了。“我想你说的是萨尔瓦多·达利吧,”他说,“除非你想要的是那个家伙,写了本书就让自己落入水深火热的境地,我想不起他的名字了。”
“《撒旦诗篇》,”我立刻接口说道。脑子工作起来真像滑稽的猴子,可不是吗?
即便有巴恩斯图书连锁店打折卡——那是我离婚时留给自己的几百万美元之外的好东西。画册还是贵得很,花了我整整一百九十美元。等我买完画册回来,电话答录机上的“未接电话留言”显示健闪个不停,是伊瑟,一听那口气就知道是防怒火再次突袭。愤怒减弱了,但显而易见的是,在杜马岛除了我自己的间歇性遗忘症和该死的跛足,真的再没什么能激怒我了。我给租机公司打电话,十五年来我一直是他们的忠实用户,定好了一架利尔喷气机,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上九点整从萨拉索塔直飞MSP国际机场。我也给杰克打了电话,他说很乐意载我去海豚航站楼,并在二十八日再去接我回来。可就当我把一切安排妥当之后,帕姆来电,通知我圣诞计划全部取消。
帕姆的父亲是海军退役军官。他和妻子在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移居加利福尼亚的棕榈滩,住在一个保安严格的封闭小区,那儿还住着一对假模假式的非裔美国夫妇和四对同样假模假式的犹太夫妇。谢绝孩童和素食者。居住者必须投票给共和党人,豢养的小型犬瞪着愚不可及的狗眼,必须戴水晶项圈,宠物昵称必以“妮”或“尼”结尾。塔夫妮就不错,卡希妮就更棒,但瑞菲尼就是彻头彻尾的烂名字。经诊断,帕姆的父亲罹患了直肠癌。我倒一点儿不觉惊讶。把一群混蛋白种人聚在一处,你准能发现癌症四溢。
这些话我自然没对妻子说,一开始她还逞强,说着说着便泣不成声。“他开始化疗了,可妈妈说癌细胞可能已经转……扩……哦,该死的到底该怎么说啊,我怎么和你一样了!”依然抽泣着的她好像被脱口而出的这句话吓坏了,便又谦卑地说:“我很抱歉,埃迪,我真不该那么说,太恶毒了。”
“没关系的,别在意。”我说,“一点都不恶毒。该说是,癌细胞扩散了。”
“是的,谢谢你。不管怎样,他们打算今晚动手术取出最大的肿瘤。”她又开始哭了,“我真不敢相信我父亲会碰到这种事。”
“放松点,”我说,“当今的医疗科技能创造奇迹,我就是最佳范例。”
她不认为我是个奇迹典范,要不就是不想提我的事儿,总之她只是说:“不管怎样,这儿的圣诞计划取消了。”
“那当然。”可真相是什么?我很高兴。太他妈高兴了。
“我明天就飞棕榈滩。伊瑟星期五过来,梅琳达要到二十号。我想……考虑到你和我父亲一直都合不来……”
当岳父大入恶言攻击民主党人时,我俩差点儿大打出手扭作一团,考虑到这一点,我认为帕姆说得非常含蓄。我赶紧答话:“你觉得我不想跟你和女儿们一起在棕榈滩过圣诞节吧,你说对了。我会在经济上助你一臂之力,希望你们几个能理解我和那个……”
“我简直不敢相信,都到这时候了,你竟然要把该死的支票簿拽出来!”
愤怒重现,就是那么突如其来。臭烘烘的小盒子里突然蹿出丑怪杰克。我很想说大嘴八婆姜你干吗不去死。可我没说。部分原因是我不能肯定脱口而出的是大嘴婊婆还是八嘴婊子。无论如何,我知道自己说不利索。
不过,差一点就冲出口了。
“埃迪?”她真是咄咄逼人,只要我稍微配合一下,她就能暴跳如雷正式宣战。
“我没打算拽出支票簿搅和什么事,”我说,小心翼翼地聆听出口的每个字。它们各就各位,完全正确。真让人如释重负。“我只是说,我在你父亲的病榻旁露面不太会有助于他的康复。”顷刻间,愤怒——暴怒——高涨到了让我盲目的地步。我再一次成功地遏止言语冲犯,但此刻的我已大汗淋漓。
“好。说到点子上了。”她停了停,“埃迪,那你圣诞节打算怎么办?”
画夕阳,我心想。说不定能画对路子呢。
“要是我还是个帅小伙,我相信杰克·坎托里和他家里人会邀请我去吃圣诞大餐。”说得好听,其实我压根儿不相信。“杰克是这儿帮我打杂跑腿的小伙子。”
“你听上去好多了。有劲儿了。你的忘性儿还是那么大吗?”
“不知道,我记不得了。”我说。
“别开玩笑了。”
“笑声才是灵丹妙药。我在《读者文摘》里读到过的。”
“你的胳膊怎样了?还有幻存感吗?”
“没有了。”我撒谎,“基本上已经消停了。”
“好。好极了。”停顿,接着又说,“埃迪?”
“在听呢。”此时,我的掌心里有深红色的半月痕,那是死死握拳的结果。
这次的停顿很长。我小时候,电话线路会有呲啦呲啦的杂音,现在已经听不到了,但我听得到我俩之间隔着千山万水的轻叹。就像海湾退潮时的声音。随后,她说道,“我很抱歉,事情到了这一步。”
“深有同感。”我说,等她挂了电话,我捡起最大的一枚贝壳,几乎难以自控地想要砸向电视机屏幕。但我没有,而是蹒跚着走过起居室,打开房门,把它扔向荒芜的小路。我不恨帕姆——不是真的恨——但我似乎仍在痛恨什么。或许是上辈子。
或许只是恨我自己。
ifsogirl88 致 EFree19
12月23日9:05am
亲爱的爸爸,医生没透露太多,但我对外公的手术不太乐观。当然只有妈妈和我们说,她每天都带着外婆去看外公,使劲地要“积极乐观”,但你知道她的,不是那种相信黑暗中总有一线生机的人。我想过去看你。我查了航班,可以在二十六号飞到萨拉索塔。会在你那里的下午六点十五分到达。我可以待两三天,求你了,同意吧!我还能亲手把礼物给你,不用邮寄了。
爱你……
伊瑟
又及,我有特别新闻号外要告诉你。
我有没有三思,或起码考虑一下直觉里的蛛丝马迹?我记不清了。或许都没有去想。或许要紧的只有一点:我想见到她,于是,我几乎立刻回复了她。
EFree19致 ifsogirl88
12月23日9:17am
伊瑟:来吧!把行程定下来,我会和杰克·坎托里去接你,他碰巧就是我的圣诞老爷爷。我希望你会喜欢我的住所,我叫它“浓粉屋”。但有一点:如果你妈妈不知道、或是不同意,你就不能擅自过来。你知道,我们熬过了一段艰辛时光。我只愿那些不堪回首的日子已成过去。我相信你明白我的意思。
爸
她的回复也是眨眼间就到了。她准是在电脑前等。
Ifsogirl88 致EFree19
12月23日9:23am
已经和妈交待清楚啦,她说可以的。
也想说动琳来着,但她更想在飞回法国待在这里。这事儿,你别怪她。
伊瑟
又及:太好咯!!我兴奋死了呢!!:)
别怪她。似乎我的“如果如此女孩”自从会说话起就一直这么说她姐姐。琳不想去烤肉店因为她不喜欢吃热狗……但你别怪她。琳不能穿那种运动鞋因为她班上的同学都不再穿高帮鞋了……所以别怪她啦。琳想要瑞安的爸爸送她们去舞会……但你别怪她。可你知道糟糕在哪里吗?我从来就没怨她。我可以跟琳说,偏爱伊瑟就像左撇子偏爱左手——全都是我无法控制的事,但那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哪怕是大实话。或许就因为是实话,才更糟。
伊瑟要来杜马岛、来浓粉屋啦!太好了,她兴奋死了,其实我也兴奋死了。杰克帮我找了个粗壮的女士每周两次帮我清扫房舍,她叫胡安妮塔。我吩咐她把客房收拾好,还问她能否在圣诞节过后的那天带点鲜花来。她笑眯眯地提议说,可以带点“奶油蛋糕”。现在,我的大脑已非常擅长在词汇方面作发散性的跳跃联想,听她这么说,我只花了不到五秒就琢磨出来了。于是,我对胡安妮塔说,伊瑟肯定会喜欢圣诞仙人掌的。
圣诞夜里,我发现自己把伊瑟的电邮反复重读。太阳西沉,在海面投下一柱绵长而明晃晃的光芒,但起码还有两小时才会日落,而我坐在佛罗里达屋里。潮位很高。就在我的脚下,深浪里的贝壳洄转摩擦,擦出酷似浅浅呼吸、乃至密谈般的嘶嘶声。我用大拇指点着附注里的那句话——我有特别新闻号外要告诉你,而右臂——那条不存在的胳膊,痒起来了。我几乎能明白无误、毫厘不差地指出瘙痒的位置。自肘窝处开始,打着旋儿直痒到手腕外侧,越来越痒,痒到我忍不住想用左手狠狠挠一番了。
我闭起双眼,用右手的大拇指蹭响食指。没有声音,但我可以感毒得到,我打了个响指。又用右臂蹭了蹭体侧,也能感觉得到那种摩擦。尽管右手早已在圣保罗医院的焚化炉里烧光了,我仍把手掌压低,抚在椅子的扶手上,用指尖去叩击,没有声音,但感觉却在:指尖皮肤轻触柳条。我敢以上帝的名义对天发誓。
突然之间,我只想画画。
我想要上二楼的大房间,但小粉红此刻显得太远了。我走进起居室,咖啡桌上摆了一摞“手艺人”,我便抓起一本。大部分画具用品都在楼上,但还有几盒彩色铅笔收在起居室书桌的抽屉里,我也过去拿了一盒。
回到佛罗里达屋(我总觉得那儿就是门廊),我坐下来,闭上眼,听着海浪在我身下按部就班,托起贝壳,再将它们摆放成一种新图案,一次又一次,绝无雷同。闭起眼睛时,磋磨声听来就更像密谈:海水在陆地的边缘开合转瞬即逝的唇齿;陆地自身也是转瞬即逝的,如果从地理学的立场放眼四周,你便会相信,杜马不会长存。这些岛屿没一座能长存;到最后,湾流会将它们全部吞没,新的岛屿会在新的位置浮升而起。佛罗里达的真相或许就是这样,陆地很低,而且,是从海里借来的。
啊!但那声响真让人宁静安详啊,催眠一般。
依然闭着眼睛,我去摸索伊瑟的电邮,指尖触了上去,我用的是右手。接着睁开眼睛,用存在的那只手把电邮打印纸撸到一边去,再把素描本放在膝头。翻过封面,把盒里的十二支巳削尖的维纳斯牌彩色铅笔全都抖出来,散在我面前的桌上,然后就画起来。我有个主意,该画伊瑟——毕竟是我日思夜想的人,不是吗?——但旋即又觉得这项作业错得太离谱了,因为重操画笔后我连个人影都没画过,那不是伊瑟,但画得却不坏。或许称不上杰作,不是伦勃朗(就连诺曼·洛克威尔也算不上),但确实不赖。
那是个年轻男子,穿着牛仔裤和明尼苏达双胞胎棒球队的T恤。球衣上的号码是48,对我而言,这数字形同虚设,在我过去的那段生活里,我总是尽可能抽出时间去看狼人队的比赛,但我从来算不上是铁杆粉丝。我也没有颜色适合的铅笔精准地画出深得几近棕色的金发。他的一只手里夹着一本书,他在微笑,我知道他在笑。他就是伊瑟的特大新闻。那就是海贝在潮涌托浮、潮退落沙时说的话。订婚。订婚。她有了一只戒指,钻石的,他是在那家著名的珠宝店买的。
我在用维纳斯蓝色笔涂画他的牛仔裤,现在我把蓝笔甩掉,抓起黑笔,在画纸的最下方写下
赞莉斯
这是条讯息,也是这幅画的名字,命名可以增添力量。
接着,一秒都没耽搁,我又放下黑笔,捡起橙色,添上了一双工作靴。橙色太鲜亮了,好像鞋子崭新时的模样,其实那双鞋早巳穿旧,但橙色无疑是正确的。
我抓了抓右臂,穿过右臂,抓到了肋骨上。我含糊地轻骂了句“妈的”。在我身下,贝壳似乎磋磨出了一个名字,康纳?不。这儿有什么不对劲,我不知道这种不对劲的念头打哪儿来。但右臂的瘙痒突如其来变成了一种冰凉的疼痛。
我把这页翻过去,又开始描,这一次只用红笔,红色,红色,那是红色的!笔下如有神助,飞快地勾勒出—个人形,活像刀口下流出鲜血。那是个背影,那人穿着一件红色斗篷,似乎是扇形圆领,我把头发也画成红色,因为那看来像血,而这个人的感觉就像鲜血。像危险。不是对我来的,而是——
“伊瑟,”我喃喃自语道,“是冲伊瑟去的危险。是这个家伙吗?号外新闻男主角?”
男主角身上有什么不对劲,但我不觉得那是让我毛骨悚然的原因。有一点,穿红袍的人不太像男人,很难说准,但没错——觉得……是个女人。所以,或许根本不是什么斗篷长袍,而是裙子?一条长长的红裙?
我把第一张画翻回来,看着新闻男主角手里的书。我把红铅笔扔在地板上,再把书涂成了黑色。然后我又盯着他看,突然以手写花体在他上方写下:
蜂鸟
我把黑笔扔到地上,抬起颤抖的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孔。我大声嚷出女儿的名字,当你看到有人逼近悬崖或在车水马龙间穿行时才会那样喊。
大概我疯了吧,很可能我已经疯了。
最后,我意识到——当然了——只有一只手覆在双眼上,幻存的疼痛和奇痒消失了。我要疯了的念头——天啊,我可能已经疯了——却萦绕不去。只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我饿了。饿疯了。
伊瑟的航班比预订的时间早到了十分钟。她褪色的牛仔裤和布朗大学的T恤,显得容光焕发,我不明白杰克怎么没在二号航站楼就当场爱上她。她扑到我的怀里,吻遍我的脸,然后开心地大笑,当我撑在拐杖上东倒西歪时又抓牢我。我把她介绍给杰克,假装没看到他俩握手时,小钻石(在赞莉斯买的,我毫不怀疑)在她的左手无名指上闪亮。
“你看上去好极了,爹地。”我们走出航站楼,迈入温暖芳香的十二月的夜色里,她说,“你都晒黑了,上一次还是在莉丽黛儿公园,你们在那儿造娱乐中心。而且你也胖了啊,起码长了十磅,你不觉得吗,杰克?”
“你才是最佳裁判员,”杰克露出微笑,说道,“我去取车。你站久了没事儿吧,老板?要等上—会儿。”
“我没事儿。”
我们站在路边等候,还有她的两个随身包和手提电脑。她笑着,深深凝视我。
“你看到了,是吧?”她问,“别假装没注意到。”
“如果说的是戒指,我是看到了。如果不是参加那种电子游戏大赛得的大奖,那我就该给你道喜了,琳知道吗?”
“知道啦。”
“你妈呢?”
“你觉得呢,爹地?好好猜猜。”
“我猜是……没有。因为她现在一门心思都在外公身上。”
“外公不是惟一的理由,我在加利福尼亚的时候一直把戒指藏在手袋里——只给琳看过,就那么一次。其实,主要是因为我想先让你知道,是不是很阴险?”
“不,甜心,我感动死了。”
我确实是。但我还很担心她,不仅因为她再过三个月才满二十岁。
“他叫卡森·琼斯,是神学院的学生。简而言之——你能相信吗?我爱他,爹地,我就是太爱他了。”
“好极了,甜心,”我应声,但可以感觉到恐惧顺着双腿蹑足而上。别太爱他了,我心里说,千万别爱过头,因为——
她正凑近了看我,笑容正在褪去,“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
我都忘了她的反应有多快,她又是多么了解我,爱能制造心灵感应,可不是吗?
“没什么,宝贝,呃……屁股有点疼罢了。”
“你吃止痛药了吗?”
“其实……我现在加大了散步的量,计划在一月份彻底甩掉手杖。这就是我的新年计划。”
“爹地,那可太棒了!”
“不过,新年计划都是实现不了的。”
“你的计划就不会。你说了要做什么,就一定做得到。”伊瑟皱起眉头,“在这一点上,妈妈从来不喜欢你,我认为这会让她嫉妒。”
“宝贝,离婚已成事实,别再偏袒任何一方了,好吗?”
“好吧,我跟你说点别的事,既成事实的事。”伊瑟说着,嘴唇抿紧了。“自打她到了棕榈滩,已经出去无数次,只为了见那个家伙。她说只不过喝杯咖啡,互相安慰一下——因为马科斯的父亲去年去世了,而马科斯真的很喜欢外公,诸如此类一大堆理由——但我明明看到她用那种眼神瞅着他,我……我真不喜欢!”现在,她的双唇瘪得都快看不到了,我觉得她看起来真像她母亲,像得可怕。随之而来的想法也很怪,却能安慰我心:我觉得她会好好的。即便这位神圣的琼斯抛弃她,我相信她也会好好的。
我已经能看到我租的那辆车了,但杰克把车开过来还得有—会儿。接客处的车无不是停停走走。我把拐杖的上端靠在腰间,腾出手来抱了抱我的小女儿,她大老远从加利福尼亚跑来看我呢。“别对你妈妈太苛刻,行不?”
“你难道就不关——”
“这些天来,我最关心的就是你还有梅琳达,你们是不是快乐。”
她的眼睛下面有黑眼圈,我看得出来,不管年轻与否,长途旅行已把她累着了。我想到,明天她能睡个大懒觉,那该多好啊。如果我对她的男朋友的感觉正确——我希望不是那样,但又认定是——随后的一年里她还会有很多不眠之夜要熬呢。
杰克已经开到佛罗里达机场的航站楼入口了,也就是说,我们还有点时间。“你带了男友的照片吗?好打听的老爸想看一眼。”
伊瑟的脸一下子亮堂起来。“那还用说。”从她红色的皮钱包里抽出的照片收在透明的塑胶套里。她把封套一掀,把照片递给我。我估计,这一次我没有流露出内心所想,因为她那满心欢喜的笑容(真的有点像傻笑)一丝没改。我呢?如鲠在喉,又好像吞下了一梭子铅弹,总之是人类的喉咙应付不了的家伙。
倒不是说卡森·琼斯让我想起了圣诞前夜的画。这一点,我早有心理准备,尤其是看到伊瑟手指上晶晶闪亮的小玩意儿之后,令我震惊的是那张画与这张照片简直就像彼此的复制品。就像我把槐米、匙叶草或冬青树的照片夹在画架背后那样,好像我也临摹过这张照片似的,无论他身上的牛仔裤、还是脚下的旧靴子,都像得不能再像了,偏深的金发乱蓬蓬地支棱在双耳后边、覆盖了前额;手里还有一本书,而我已经知道那准是《圣经》。最切中要害的一点便是明尼苏达双胞胎的球衣,左胸口分明写着球号:48。
“谁是48号?你怎么碰巧在布朗大学认识了一个双胞胎队的球迷?我以为那儿都是红袜队的球迷。”
“48号是托瑞·亨特,”她答,瞧着我的眼神仿佛在说,你是天字第一号傻瓜吗?“学生休息大厅里有一台超大的电视机,七月赛季里红袜和双胞胎对垒时,我也去大厅里看比赛,那地方人多得挤死人,才是夏季赛事就那样!不过卡森和我是惟一穿上双胞胎队衣的粉丝——他穿着托瑞的T恤,我带的是队帽。所以啦,我们就坐到一块儿,然后嘛……”她一耸肩,后面的故事尽在不言中。
“他的爱给了谁,就宗教而言?”
“浸信会。”她有点挑衅地看着我,好像她刚刚说的是“食人族”。我自己什么信徒也不是,虽然身在“无信教堂”的首席位置,但我对浸信会教友并无芥蒂。我不中意的信仰只有一种:声称自己的上帝比你信仰的神更神通广大。“这四个月来,我们都一起去教堂,每周三次。”
杰克把车停好了,伊瑟弯腰抓起包袋拎手。“他打算在春季学年休学,加入一次正宗的福音团之旅。这次巡游很地道,福音书啦什么的一应俱全。这个团叫作‘蜂鸟’。你真该听他唱福音歌一简直像个天使。”
“那还用说。”我说。
她又亲了我一下,轻轻地吻在脸颊。“我能来这儿真是太高兴了,爹地。你高兴吗?”
“高兴得你都无法想象。”说着,我发现自己已在心里许愿:让她疯狂地爱上杰克吧!那样,一切麻烦都会自动消解……至少能将我心中的困扰—扫而空。
我们没办法吃一顿豪华的圣诞大餐,只有一道杰克买来的太空鸡,再加蔓越莓浇汁,配袋装沙拉和米布丁。伊瑟每一道都吃了双份。我们交换了圣诞礼物,并对彼此赞叹一番——每个人都得到了最想要的!——我带伊瑟上楼看看小粉红,并把我的大部分艺术功课都展示给她看。但我画的她男友和那个红裙女人(如果是女人的话)则被柬之高阁,藏在我卧室的壁橱顶上,它们得一直在那儿,待到我女儿离开为止。
我把十几幅画——大都是夕照海景——裱在纸版画框里,沿墙脚一字排开。她看了一圈,停下脚步,然后又看了一圈。那时已是夜里,我的超大观景玻璃窗外一片漆黑,海潮正在退远,你只能从持续不断的叹息声中得知海湾就在脚下,海涛就在这里滚滚缓冲沙岸,退去时悄无声息。
“真的都是你画的吗?”终于看完,她问我,转身看我,看得我浑身不自在。只有当你严肃地重新评估某人时,才会有那种眼神。
“真的都是我画的。”我说,“你觉得如何?”
“很好啊。或许该说,不止是很好,这张——”她弯下腰,非常慎重地捡起那张橘黄色夕阳笼罩海螺贝、压在海平线的画作。“这张真他妈……对不起,非常诡异。”
“我也有同感。”我说,“但说真的,这也没什么新鲜的,只不过有点超现实主义,把夕阳伪装了一下。”接着,我又万分愚蠢地加以附注:“哈罗,达利!”
她把《海螺贝的夕阳》放回去,又拿起《槐米的夕阳》。
“有谁看过这些画吗?”
“只有你和杰克,还有胡安妮塔。用她的口音来说,这些都是泥塑饼,还有些诸如此类的话。杰克说,那就是说它们怪吓人的。”
“是有点吓人,”她也承认了,“但是,爹地……你用的这种彩笔很容易涂脏的。我还觉得,要是你不想点法子保护这些画作,它们还会褪色。”
“什么?”
“我也不确定。但我觉得你应该拿给那些真正识货的人看看,能告诉你它们有多棒的内行人。”
我顿感受宠若惊,但还是不自在。几乎有点消沉,“我怎么会知道去哪里找什么人——”
“问杰克,或许他认识一家艺术画廊呢?人家就会愿意看你的画。”
“没错,只要—瘸一拐跳上街,说,‘我住在杜马岛,有些铅笔画——大都是夕阳,在佛罗里达海岸最司空见惯的主题——连我家女仆都说它们都是泥塑饼。’”
她双手搭胯,脑袋扭到一边,那就是帕姆死不认账、不肯放手时的姿势。每当她心意已定,八头牛都拽她不回,她就会这样。
“老爸——”
“哦,该死,现在我要挨骂了。”
她才不理我呢。“你白手起家时只有两辆卡车、一台二手韩战推土机和两万美元的贷款,却能把生意做到一百万美元的规模。你是打算站那儿跟我说,你真的认定自己没法让几家艺术画廊的老板瞧几眼你的画作吗?”
她的口气缓和下来。
“我是说,爹地,这些画确实很出色,很好。我受过的艺术教育统共只有高中里一堂嘈杂的艺术赏析课,但我看得出好坏。”
我答了几句,但记不清说了什么。我是在想画着卡森·琼斯的那幅狂乱速笔画,此人又名“蜂鸟浸信会友”。要是她看到,会觉得那也很出色吗?
但她不会看到的,无论那幅,还是穿红袍的那幅。没有别人会看到,那当口,我脑子里就在想这事儿。
“爸,要是你一直都有绘画天赋,早些年干吗不画?”
“我不知道,”我说,“况且,议题中的天赋是否属实还有待定论呢。”
“那就找个人来告诉你吧,好吗?懂行的人。”她拿起画着信箱的那幅画,“就连这张……说来没什么特别,但确实与众不同,因为……”她摸了摸画纸,“木马。为什么你在这幅画里加上—个摇摆木马玩具,爹地?”
“我不知道,”我说,“它就想在那儿待着呗。”
“你是靠记忆画的吗?”
“不是。我好像没法靠记忆,要么是车祸所致,要么是因为我打一开始就没那种特殊禀赋。”只不过,确是偶有记忆,比方说,印象中突然出现一个穿双胞胎T恤的年轻人。“我在互联网上找到一个图片,然后打印出来……”
“哦,该死的,我把画抹糊了!”她叫起来,“哦,该死的!”
“伊瑟,没关系的,根本不碍事儿。”
“不是没关系,就是碍到事儿了!你得搞点他妈的油彩来画画!”她又骂了一句,再用手捂住嘴。
“你很可能不会相信,”我说,“但我已经听你骂过一两次了。尽管我想过,你男朋友大概……或许不太会……”
“你说得对。”说着,她沉下脸,接着又微笑了。“但开车时被别人堵的话,他自己也会说些天呀地呀的感叹词。爸,你的画——”
“徕喜欢,我就很满足了。”
“比喜欢要严重得多,我完全被惊呆了呀。”她打了个哈欠,“而且站得都快累死了。”
“我觉得该给你喝杯热可可,然后就上床睡觉吧。”
“妙极了。”
“妙在哪句?”
她哈哈大笑。听到她爽快的笑声,实在太美妙了,笑声把这个地方都充满了,“句句都妙。”
第二天早上,我们来到沙滩,手握咖啡杯,赤脚站在浪花里。朝阳刚刚爬上海岛的地平线,从我们身后斜照而来,影子在平静的海面上似乎伸长到几英里长。
伊瑟沉静而幽怨地看着我,“爸爸,这儿是不是地球上最美的地方?”
“不是,但你还年轻,我不怪你有这种想法。在全球美景的榜单上,这儿排名第四,但前三名的名字恐怕都没人拼写得出来。”
她的微笑崭露在杯沿上方。“说说吧。”
“你要坚持,我就说。第一名,秘鲁马丘比丘。第二名,摩洛哥马拉喀什。第三名,美国新墨西哥州石化国家纪念公园。第四名,也就是杜马岛,位于佛罗里达西海岸。”
她的笑更浓了,但一两秒后就倏忽褪去,又像刚才那样用幽深的眼神看我。我记得,她四岁时也这样看着我,问我有没有童话里的魔法,当然了,我对她说,有,哪怕心里明知是谎言。现在我却不那么确定了。但晨风和煦,赤足浸在湾流里,我只是不想让伊瑟受到伤害,我以为她即将被伤害,但每个人都有一份罪要受,不是吗?那还用说。嘭,击中鼻梁,嘭,击中眼睛,嘭,击中腰下,你就倒地玩完儿,裁判员就走出去找个热狗解解馋。但是,你爱的人当真能把伤痛重叠、放大再四处转发。爱之极,便成痛。语出怀尔曼。
“甜心,有什么心事吗?”我问。
“没有,我只是又在想,来这儿见到你让我多高兴啊。我曾以为你的日子会在退休老人之家和那些恐怖的男人酒吧间打发掉,那些蹩脚的酒吧每周四都搞个湿答答T恤欢乐派对,我猜我看太多卡尔·希尔森的小说了。”
“这儿有不少那种酒吧。”我说。
“那么,还有哪里像杜马岛?”
“我不知道,大概一两处吧。”但根据杰克对我说的,我估计没有别处会像杜马岛。
“不管别的,你该好好享受这里。”她说,“该是休息和疗伤的时候了,如果这一切——”她挥臂一揽整个海湾,“还不能治愈你,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能够。只是……”
“这——个?”我说着,在空中作出捏虫子的动作,一家人总会有密语,也包括肢体语言,我的动作对别人毫无意义,但伊瑟一眼便知,哈哈大笑。
“没错,聪明人,美中不足的只是潮涌时的响声。我半夜里醒来,差一点儿尖叫起来!然后才明白过来,那是贝壳在海水里摇来摇去。我是说,我没猜错吧,是贝壳?千万别说不是。”
“正是。你觉得那声音像什么?”
她当真打了个寒战,“我的第一印象……别笑话我……是骷髅大游行,成百上千个骷髅,围着房子行进。”
我从没那么联想过,但她的言下之意我却能领会。“我倒觉得那让人平静。”
她轻笑一声,似乎颇有怀疑,“好吧……就说到这儿吧,仁者见仁。你想回屋去吗?我可以炒几个鸡蛋,甚至可以在蛋液里散点胡椒粉和蘑菇。”
“我这儿你当家。”
“车祸后,我第一次看到你不用拐杖就能站这么久。”
“我希望一月中旬就能在沙滩上向南漫步四百米左右。”
她吹了声口哨,“走四百米,然后再走回去?”
我摇摇头,“不,不,总数四百米。回程我打算滑翔。”我伸出双臂,假装示范。
她扑哧一声笑出来,开始往回走,但当一丝亮光从南面反射到我们这儿时,她停下了脚步。一闪,两闪,那两个小黑点般的人影又出现在沙滩那头。
“有人。”伊瑟用手打着凉棚眺望。
“是我的邻居,目前,我唯一的邻居,起码就这个季节而言,我想。”
“你见过他们吗?”
“没。我只知道那是个男人,还有个坐轮椅的女人。我认为,她基本上天天在海边吃早餐。那反光的东西,我觉得是托盘。”
“你该给自己弄辆高尔夫车,那样就能呼呼开到那儿,说声嗨。”
“早晚有一天我会走到那儿,说声嗨。”我说,“高尔夫车不适宜孩童使用。卡曼医生说过,要制订目标,然后努力实现,他们,就是我的目标。”
“你不用精神病医生告诉你如何制订计划,爹地,”她说着,还一个劲儿地往南边望,“他们住哪栋屋?是像西部片里的大棚屋的那栋吗?”
“我能肯定,就是那儿。”
“那,没别人住这儿了?”
“现在是没有。杰克说一月和二月间,别的屋子也会有人租,但现在恐怕只有我和他们住在这儿。岛上的其他地方只有纯粹的野生春宫图。植物疯长。”
“我的天啊,为什么?”
“我也一点儿不明白。我想要打探的——好歹试过一次——但眼下我的当务之急是让自己脚踏实地。说真的,你得从字面上理解。”
我们走回屋里,伊瑟又说。“近乎阳光下的一座空岛——总得有个说法吧。肯定有什么隐情,你不这么认为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我说,“杰克·坎托里说他可以去打探个究竟,但我让他别费心了——我是想自己去搞明白。”我拿过拐杖,把胳膊放在不锈钢托架上——徒步在沙滩上行走后,再次仰仗它们总能让我宽慰——然后笃笃撑着它们走起来,但伊瑟没有跟着我。我转头去看,她正面向南方,一只手又遮在了眉上。“来吧,宝贝?”
“就来,”远方海滩又射来一道反光——早餐盘。或是咖啡壶。“或许他们知道这个岛的故事,”伊瑟说着,跟上来。
“或许吧。”
她指向小路,“那小路是怎么回事儿?能走到多远?”
“不知道。”我说。
“你想不想开车去瞧瞧,今天下午?”
“你愿意驾驶赫兹租车行的雪佛兰马力步?”
“那当然。”她说,她把双手搭在窄小的臀部,假装朝地上吐口痰,拖着懒洋洋的南部口音说,“我会一路开到你家小路的尽头。”
但我们连尽头的影子都没看到,那天没有。我们的探险开了个好头,沿着杜马路往南,结尾却很糟。
出发时我俩都感觉良好,我已让双腿休息了整整一小时,又服用了中午份的复方羟氢可待因。我女儿换上了短裤和吊带露背背心,我非要用白颜料涂抹她的鼻尖,把她逗得笑个不停。“小丑波波。”她对镜而视,说道,她热情高涨,我自车祸后也是第一次这么兴高采烈,所以,那天下午发生的事情无异于晴天霹雳。伊瑟怪罪午餐——吞拿鱼沙拉里的美乃滋酱大概过期了?——我随她去说,但内心里根本不相信是美乃滋过期的错。更像是魔咒到期。
路又窄又颠,修得一塌糊涂。车子开到覆盖岛南的茂密丛林时,路上又多出些高高低低的骨头色小沙包,因为风会把沙从滩岸吹上岛陆。雪佛兰租车轰隆隆地跌下又爬上,好多次都差点儿熄火,蜿蜒的小路距离海边更近了一点时——也就在我们抵达怀尔曼称之为“杀手宫”的大庄园之前,沙包越来越厚实,车子也不再是颠簸,而是摇摇摆摆地往前蹭。伊瑟是在雪国学会驾驶的,故而一句怨言也没有,泰然处之。
浓粉屋和杀手宫之间的那些宅子都符合我心目中“丑陋的佛罗里达淡粉蜡笔色”的陈见。都是大门紧闭,屋前的各条车道也封路谢客。只有一条车道不一样,用两条锯木条横栏入口,木头上的钢印警告语已经褪得分不清原来的颜色,上面写着:恶犬恶犬。过了恶犬屋,便到了庄园领地。一道结实的人工灰泥围墙高达十英尺,上面铺着橙色砖瓦,将庄园完全遮挡起来,映衬在碧蓝无瑕的天空下,只见越来越多的橙色屋瓦以各式各样的倾角出现,那便是庄园府邸的屋顶。
“乖乖我的老天爷啊,”伊瑟说——这变种的“三字经”肯定是她从浸信会男朋友那儿学来的。“这地方该不是贝弗利山吧。”
那道墙沿着崎岖窄路起码东向延伸了八十码。没有任何“严禁入内”的标牌;光是瞅一眼那堵墙,屋主会对上门推销员和摩门教传教士摆出什么姿态便不言而明了。正中央有一扇对开的铁门,虚掩着。坐在门里的——
“就是她,”我喃喃自语,“沙滩那头的老妇人。见鬼,简直是教父的新娘。”
“爹地!”伊瑟笑着叫,同时也掩饰不住自己的震惊。
妇人真的很老,起码八十多岁了,她坐在轮椅里,不锈钢脚踏板上伸出一双巨大的蓝色匡威高帮鞋。尽管气温足有华氏七十多度,她却穿着灰色两件套羊毛衫。筋脉鼓凸的手指间,夹着一支闷烧的香烟。扣在她头上的果然是我以前散步时见过的草帽,但散步时我怎么也没想到,那顶帽子竟是这么庞大——俨然是压扁了的墨西哥阔边帽。她果然酷似《教父》结尾时和外孙们在花园里玩儿的马龙·白兰度,绝对错不了。有什么东西放在她膝头,但看起来并不太像是手枪。
伊瑟和我一起朝她挥挥手,有那么一会儿,她没有任何动作。接着才扬起手,掌心向外,摆出印第安人问好的姿势,还咧嘴一笑,足够灿烂,但牙齿全无。她脸上的皱纹如千万褶壑,一笑起来,便像个好心肠的女巫。我连瞥都没瞥一眼她身后的大宅,猛地见到她出现,还穿着酷酷的蓝色跑鞋,皱起核桃般的笑脸……我还没完全反应过来呢。
“爹地,那是枪吗?”伊瑟使劲盯着后视镜看,眼睛瞪得大大的,“那个老太太有—把抢?”
车子有点打飘儿,差点儿就要翻到庄园那头儿去了。我伸手把住了方向盘。“我想是吧,某种枪,宝贝,你留神开车吧,这儿都快没路了。”
她这才掉头,再次面对前方。我们一直在太阳底下开,但庄园高墙下的阴影里,太阳也不见了。“某种枪?你是说哪种枪?”
“看上去……我不知道,箭枪。要不就是别的东西。大概,那是她用来对付蛇的。”
“感谢上帝她笑了笑。”伊瑟说,“而且还是笑口大开,不是吗?”
我点点头。“是啊。”
大庄园是杜马岛的路北端的最后一幢房舍。其后,道路完全深入陆地林间,植物密不透风地簇拥在一起,那种疯长的摸样令我先是好奇,继而畏惧,最后仿佛突发了幽闭恐惧症。庞然浩繁的绿色草木高耸人云,足有十二英尺高,圆形树叶上有深朱红的条纹,看似干涸的血迹。
“那是什么东西,爹地?”
_马尾藻。开着黄花儿的那种绿色植物叫做蟛蜞菊。这儿到处都是这些,还有杜鹃花。乔木大都是沼泽松,我想是吧,不过——”
她把车速放慢,手指左边,一边还伸长脖子往挡风玻璃上方瞧。“那些是棕榈树的什么变种吧。瞧……就在那儿呢……”
道路弯弯曲曲地向内陆延伸,路侧的树干似一团团纽结的灰绳索。树根都纷纷努出柏油路面。现在,我们还能开过去,我估摸着,但以后几年里,别的车辆还能开过去吗?不可能。
“勒颈无花果。”我说。
“这名儿够形象的,直接从希区柯克的作品里搬来的吧。这全是野生的吗?”
“我不知道。”我说。
她谨慎地把控,让雪佛兰在高低扭曲的根脉间颠簸着前行。现在的时速顶多五英里。在马尾藻和杜鹃花的密丛间,还有更多的勒颈无花果树,头顶上只见高大的乔木铺展雄冠,遮天蔽日,深浓的阴影笼罩小路,不管往哪边看,都看不多远。时不时地,只有一丝蓝天或一缕阳光嵌进来,又转瞬即逝。就连天空也不见了。现在,我们能见到一蓬蓬放射状的锯齿草、坚韧又柔软的马鞭草从柏油路的裂缝里蹿出来。
我的胳膊开始痒。不存在的那条胳膊,我不假思索地探手去挠,结果无非是挠上酸痛依旧的肋骨,一如往常。与此同时,左半脑也开始发痒。这儿我挠得到,便立刻挠起来。
“爹地?”
“我没事儿。你怎么停车了?”
“因为……我自己感觉不太好。”
我这才发现,她看起来就很难受。面无血色,小脸和鼻尖的白颜料一样苍白。“伊瑟?怎么啦?”
“胃疼。我要对午餐的吞拿鱼沙拉产生严重质疑了。”她匆匆朝我一笑,弱不禁风。“我还在想,我该怎么把我们送出这里。”
问到点子上了,眨眼间,马尾藻仿佛已在飙升于头顶的棕榈树间杀出一条血路,交缠得越发繁密了。我意识到,光凭嗅觉也能确定我们已被草木围绕,黏稠的芳香扑鼻而来,仿佛活生生地直冲肺腑。当然啦!毕竟,那气味确实来自于活生生的植物;左右两侧都被这些生物挤得密不透风,头硬也一样。
“爸?”
痒得更难忍了,那是红色的,痒,像充盈鼻翼间的臭气一样红,吸入嗓子眼里的全是绿色,那种痒,活像你困于火海、困于焦灼时的感觉。
“爹地,我很抱歉,但我觉得要吐了。”
不是火海,不是焦灼,而是困于车内,她打开车门,侧身而出,半个身子挂在方向盘上。接着,我就听到了翻江倒海的声音。
血色冲上我的右眼,我心想,我办得到。我肯定能控制住。我只需要克制一下。
我得扭过身子,才能用左手打开我这边的车门,再扭身下车。蹒珊而出的我必须抓着车门上缘才不至于倒栽葱地摔进一丛马尾藻筑起的高墙以及一棵半截埋在土里的榕树那交织缠绕的枝干里。蔓生的枝叶和车门那么近,我走到车前的短短几步间就被划了几道。半边的视野。
(红)
仿佛血流如注,我知道有根松枝的尖端从手腕处横擦而过——我可以对天发誓,是我的右手腕,而我还在默默对自己喝令:我办得到,我必须控制住,一边听到伊瑟又吐了起来。我也意识到,这儿比先前窄路上还要燥热,尽管绿树的顶冠遮蔽了阳光,却依旧热得没道理。剩余的清醒意识足以让我去想:打一开始,我们都到底在想什么呀,竟然想把这条路走到底,当时一时兴起,只当是消遣。
伊瑟还在掏空胃囊,右手搭在方向盘上,豆大的汗珠渗出她的前额。她抬头看着我说,“哦天——”
“换位,伊瑟。”
“爹地,你要干嘛?”
好像她听不明白似的,在那个瞬间,“开车”和“回去”这两个词都突然蒸发了,令我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能清晰地说出的惟有“我们”,也就是英语中最无用的词语,孤自存在便毫无意义。是的,还不止如此。因为,红色就是暴怒,当然啦。
“带我们离开这儿。换一下座位。”心想的却是:你别对她疯狂发火,无论如何千万别大叫大嚷。哦看在上帝的分上,千万别。
“爹地,你,不能——”
“能,我能办到。换位。”
顺从,是顽劣难改的习惯——或许,在父女间尤其难改。她当然是病了。她挪到副驾驶座,我用僵硬愚蠢的笨办法上车:左手搬动那无用的右腿,总算坐到了方向盘后面。整个右半边身子都仿佛接通了低压电而嗡嗡叫嚣。
我紧闭双眼,心中默念:我可以办到的,见鬼,也不需要哪个死婊子一眼看穿我。
等我再次看到这个世界时,一部分红色——以及一部分愤怒,感谢上帝——已淡化。我调到倒车挡,慢慢往后退。我没法像伊瑟那样半个身子探出车外,因为我没有右臂可以把住方向盘。所以,我求助于后视镜。脑海里,我分明听到鬼喊般的哔噗一哔噗一哔噗。
“千万别开错路啊,”伊瑟说,“我们没法走路,我病了,你也腿脚不便。”
“不会开错的,莫妮卡。”我说,但与此同时她探身车外又吐起来,我觉得她没听到我的话。
很慢很慢地,我把车子倒回伊瑟曾经停车的地方,并默默告诫自己:轻松上手啦,只要沉住气,慢慢来,就能稳操胜券。车子在勒颈无花果树凸出路面的根结间颠上颠下时,我的臀部肌骨疼得像在被人又拧又撞。还听到两三次马尾藻的枝叶刮擦车身的声音。赫兹车行的人不会高兴的,但他们根本排不上我那天下午的忧心事宜表。
就这样一点点往后蹭,天光渐亮,遮天蔽日的树冠也重被蓝天取代。太好了。我的视野也重回清晰,也没那么让人抓狂的痒了。这比重见天日还要好。
“我看到高墙围起来的大宅子了,”伊瑟说,扭头往后看去。
“你感觉好些了吗?”
“大概好一点吧,但我的胃里还在吐泡泡呢,跟美泰洗衣机似的。”她怪声怪气地笑起来,“哎呀我的天哪,我真不该乌鸦嘴。”她探身出去,又吐起来,吐完后瘫坐在车椅上,一边笑一边哼哟直叫,前刘海一绺绺的贴在额前。“我刚把你的车糟蹋了一把,请告诉我,你家有水管。”
“别担心那个,你只管坐好,均匀地深呼吸。”
她虚弱地给我敬了个军礼,然后闭上了眼睛。
戴着大草帽的老妇人不见了踪影,但两扇铁门现在却敞开着,仿佛她在迎客到来。要不然,就是一早猜到我们需要一个地方掉头。
我没花时间去琢磨这些,只是一把拉过方向盘,扭头转上大门间的车道。似乎看到冰蓝色地砖铺就的庭院、网球场,还有一排庞然的双开门挂着铁铃铛安插其间。一瞥之后,我便转向家的方向开。五分钟后我们就到家了。我的视力完全恢复,恰如那天清晨醒来时一样明净,搞不好还更清亮些呢。除了身体右侧依稀有点痒之外,我感觉很好。
还有一股强烈的冲动,想画画。就算一开始我不确定那冲动意味着什么,但只要我坐在小粉红房间里,画架上摊上画纸,我就能肯定,千真万确。
“我来帮你洗车吧。”伊瑟说。
“你该去躺下歇歇,你看你半死不活的惨样儿。”
她无力地一笑,“半死就挺好的了。记得妈妈以前怎么说吗?”
我点点头,“去吧,马上进屋躺下,我来冲水。”我指了指绕在浓粉屋北侧的长水管。“它们准备就绪,就等着干活了。”
“你肯定你没事儿吗?”
“挺好的。可能你吃的吞拿鱼沙拉比我多。”
她又勉强一笑。“我总是偏袒自己的厨艺,你可真棒,爹地,把我俩送回家啦。我想亲你一下,不过恐怕口气……”
我便亲了她,吻在额头上,皮肤冰凉凉,湿漉漉的。“快去躺下,甜心小姐——这是司令部下的命令。”
她进去了,我走到水龙头那儿,举起水管子冲刷马力步的车身,这活儿不需要干太久,但我还是磨蹭了一会儿,希望给她充分的时间安神,她果真睡着了。我从半开的客卧窗口往里瞄,看到她侧身躺着,睡得像个宝宝:一只手垫在脸蛋下,一条腿蜷起,膝盖都快顶到前胸了。我们总以为自己在变,其实根本没有——这是怀尔曼说的。
或许是,或许不是——这也是怀尔曼说的。
我被什么制约着、牵动着——或许自车祸后就存留在我身体里,但从杜马岛路回来后肯定也跟着我。我任由它诱引我、撕裂我。我不确定如果自己予以抵抗会怎样,但我连试都没试一次;我很好奇。
我女儿的手袋放在起居室的咖啡桌上。我把它打开,取出钱夹,抽出夹层里的那几张照片,这么做,让我自觉有点无耻,但也只有一瞬闪念。这又不是在偷东西,我对自己说,但显然偷也有很多偷法,不是吗?
她在机场给我看的卡森·琼斯的照片就在其中,但我不想看,我不想看他的单人照,我想看看他和她的合影,我想看他俩像一对恋人那样的合影。找到了一张,看起来好像是在街沿拍的,身后还有一筐筐的黄瓜和玉米,他俩都在笑,年轻,美丽,勾肩搭背。卡森·琼斯的一只手显然是搁在我女儿蓝色牛仔裤的臀部位置。噢,你这个疯狂的基督徒。我的右臂还在痒,像痱子发作那般似有若无、却持续不断。我去抓,抓不到,却第一万次抓到我的肋骨。这张照片也收在透明的塑料保护封套里。我把它从中取出,回头瞥一眼伊瑟半掩的卧室门,我紧张得很,活像夜贼第一次出工,然后把照片翻到背面。
我爱你,南瓜宝宝!
“笑脸王子”
我能信任—个叫我女儿南瓜宝宝、还自称为笑脸的求婚者吗?我觉得不能。如此下定论可能不公平,但还是不——我信不过他。无论如何,我已经找到了想要探究的东西。收获不止一人,而是一对。我把照片翻回正面,闭上双眼,假装正在用右手抚摩柯达彩色照相纸上的那对影像。假装,并非我确切的感觉,我猜想,已无需再向你强调这一点了。
过了—会儿——我不知道到底有多久——我把照片放回塑料封套,再把她的钱夹塞到面巾纸和化妆品下面,尽量靠近我刚才找到它的位置。把她的手袋放回咖啡桌后,我走进自己的卧房,去拿瑞芭——制怒娃娃。然后,我一脚高、一脚低地迈上二楼的小粉红,断肢下夹着瑞芭。我想我还记得,把瑞芭安放在窗前时,我在说“我要把你装扮成莫妮卡·塞勒斯”,其实说的是莫妮卡·格尔斯坦。一旦涉及回忆,我们都会耍老千。怀尔曼的真理之一。
杜马岛上发生的事情,我大都记得很清楚,哪怕本不想去记;但对那个特殊的下午却很恍惚。我知道自己坠入疯狂绘画的境地,画画时,不存在的右臂的奇痒也彻底消失了,我说不清楚,但基本能肯定,视野中的浅红阴翳也暂时消退了,尽管在那些日子里红影时常模糊我的视线,疲倦时还会更浓重。
我不知在那种状态里沉迷了多久,大概挺久的,画完后我饥饿难挡、几近虚脱,足见时间挺久吧。
下了楼,我直奔冰箱,就着里面冷冰冰的灯光大快朵颐现成的午餐肉。我不想正儿八经做个三明治,因为不想让伊瑟知道我感觉好到只想吃,就让她以为我们的问题出在变质的美乃滋吧,那样就不用费心探究别的原因了。
我想不出别的原因会更合情合理。
吞下半包切片腊肠和半品脱左右的甜茶后,我回到卧室,躺倒,立刻沉沉睡去。
夕阳。
我时常觉得,最明晰的杜马岛回忆就是橘红色的夕照天空,底端红透如血,渐渐褪淡到穹顶,阴影从绿变到黑。那天傍晚我醒来时,又是一片夕照天,光辉灿烂。我拄着拐杖,咚咚咚走进大房间,四肢僵硬,畏手畏脚(最初的十分钟总是走得最糟),伊瑟的房门敞开着,床上空无人影。
“伊瑟?”我喊了一嗓子。
没人回答,过了一会儿,她才从楼上喊我:“爹地?老天爷啊,是你画的吗?你什么时候画的这个啊?”
霎那间,大痛小疼全都被我置于脑后。我起身往小粉红走去,尽可能三步并作两步,拼命去记我刚才画了什么,不管画了什么,我已无法置之不理。也许是相当恶劣的作品吧?也许灵光一现,让蜂鸟福音团骑着十字架,用滑稽手法恶嘲了耶稣像?
伊瑟正站在我的画架前面,我看不到画,完全被她的身体挡住了。就算她让到一边,房间里的光线也很暗淡,仅靠如血夕阳照明,画架不过是一块黑漆漆的长方形。
我打开电灯,暗中祈祷我没有做出什么鲁莽的事,没有让大老远跑来看我是否安康的女儿心烦意乱。听她刚才的语气,我实在无法判定,“伊瑟?”
她转身向我,竟是一脸迷茫,而非恼怒。“你什么时候画的?”
“呃……”我说,“你稍徽让开一下,好吗?”
“你的记忆力又玩什么花样了?是不是?”
“不,”我说,“呃,是啊。”画的是窗外的沙滩,眼下我只能看到这部分画面。“只要我看到,我就能肯定……宝贝,让一让,你像块门板一样挡住画了。”
“还是浑身疼得快散架的破门板儿,对不?”她笑起来,真难得,笑声能让我这样如释重负。不管她在画架上看到了什么,好歹没让她发火,我七上八下的那颗心终于能妥当地放到原位去了。如果她不恼火,我暴怒、并一举摧毁爽心宜人的父女重聚的休假的风险也就相应降低了。
她让到左侧,我便看到了自己在头昏眼花、困顿如眠的状态下画的画,就技法而言,那或许是从法伦湖第一次尝试重握画笔至今最好的一幅画,但我觉得她的困惑不奇怪,我也百思不得其解。
画上,是我从小粉红几乎与墙同宽的落地窗看出去的那段沙滩。海面上随意的几笔光线,连同维纳斯颜料公司称为铬色的阴影,显示出画的是清晨,画中央,有个穿着网球裙的小姑娘,她背对我们,但红色的头发却尽显无遗:她是瑞芭,我的小情人,从我前世延续而来的女朋友。人影勾画得极其粗略,但不知为何,你肯定会觉得那是故意为之,因为她毕竟不是一个真实的小女孩,只是从梦境而来的人。
亮绿色的网球,一只一只地聚集在她踏入沙中的脚边。
还有些飘浮在推向岸边的浪花上。
“你什么时候画的?”伊瑟依然在微笑——几乎算得上是欢笑,“还有,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呀?”
“你喜欢吗?”我问。因为我不喜欢这张画,网球的颜色不对,因为我没有合适的绿色,但那不是原因,我讨厌它,是因为它彻头彻尾感觉不对劲,让我心碎。
“我超爱啊!”说着,她真的大笑起来,“得了吧,快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画的?”
“你睡觉的时候。我躺下来,但又觉得不舒服,所以我想,还是坐直了比较好。我就决定画—会儿画,看看胃里会不会舒服点。我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画那个,直到我上楼来才发现。”我指了指瑞芭,靠着玻璃窗坐在地板上,碎布填充的腿脚伸在身前。
“你想不起什么的时候就冲这个娃娃吼,对吧?”
“差不多吧,不管怎么说,我画了这张画,大概得花一个小时吧。画完了,我感觉也好多了。”尽管我只依稀记得自己画过,却非常清楚这番话完全是谎言。“然后我就躺到床上睡午觉。故事讲完了。”
“能给我吗?”
我顿感一阵强烈的沮丧,但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办法拒绝,那既会让她伤心,听上去也会有点疯癫。“要是你真想要的话,不过,真的不算好作品。难道你不愿意挑张别的吗?一幅弗里曼特著名的夕阳图?或是带木马的信箱!我可以——”
“我就想要这幅,”她说,“又有趣又甜蜜,甚至还有点……我说不上来……不祥的预兆。你可以看着她说,‘是个娃娃’,也可以换个角度说,‘不,是个小姑娘——毕竟,她不是站着吗?’真是太惊人了,你已经能用彩色铅笔画得如此精湛了。”她下定决心似的点点头,“我就想要这幅。只不过,需要你起个名字,艺术家必须为作品命名。”
“我同意,但我想不出——”
“得了吧,快想快想,别给我打哈哈,第一反应呢?”
我说,“好吧——游戏结束。”
她拍起双手,“完美。太完美了!你还得签上名。我是不是像老板?指手画脚的。”
“你一直都是我的大老板。”我说,“你准是肠胃感觉好多了吧。”
“好啦。你呢?”
“很好。”说是这么说,但根本不是,突然,我想用最普通的红色,维纳斯厂牌没有那种颜色,但有一种新发明的、黑得发亮的维纳斯黑嵌在西架下的笔槽里。我捡起笔来,把我的名字签在娃娃背影中的粉红双腿旁,在她身后,十几只颜色错误的网球飘浮在温和的小浪上。我不知道那些漂流的错色小球意味着什么,但我不喜欢它们。我也不喜欢在这幅画上签自己的名,但我不但签了,还在画纸上端草草写下“游戏结束”四个字。我不禁想起女儿们还小的时候,帕姆教她们干完不喜欢的家务活时说的—句话,用来描述我此刻的感觉再贴切不过了——
干完了就完了。
她又待了两天,那两天都不错。杰克和我送她去机场时,她脸上、手臂上都有些晒痕,像是释放活力的可爱证据:她是那么年轻,健康,幸福。
杰克找来—个旅行用的圆形画筒,给她装新画用。
“爹地,你要保证,好好照顾自己,有事要我帮忙就给我打电话。”她说。
“收到。”我笑着说。
“还要保证,你会去找谁来评评那些画,得是个内行人。”
“好吧——”
她沉下脸,皱着眉头瞅我,她这样子又像是帕姆了,像我第一次见到她时。
“你最好向我保证,否则别的免谈。”
鉴于她眉宇间的直纹确证了她是当真的,我便许下了诺言。
竖直的皱纹这才松开。“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哦。你知道的,你真该过得好些。有时候我都怀疑你是不是真的相信这一点。”
“我当然相信。”我说。
伊瑟好像没听到似的继续说,“因为发生的这一切并不是你的错。”
我要热泪盈眶了。自己以前也明白这一点,但听到别人大声说出来,那真的感觉很好。别人,是说除了卡曼之外的人,他的工作就是清除潜意识中的伪饰,就像洗衣服时剥除那些顽固结块的讨厌污渍。
她朝我点点头。“你会好起来的,我说啥就是啥,因为我是大老板。”
广播里已反复播报:三角洲航空公司飞往辛辛那提和克利夫兰的559号航班即将登机。那是伊瑟回家的第一程。
“去吧,甜心,过安检吧,让他们检查你鞋子里有没有炸弹。”
“还有句话要说。”
我扬了扬仅剩的那只手,“又怎么了,公主大人?”
她笑了笑:每当我对女儿们的耐心快用完时,总会有这种动作。
“谢谢你没有对我说,卡森和我还太年轻,不宜订婚。”
“这么说有用吗?”
“没用。”
“没错,况且,你妈妈会给你们俩做足思想工作的,我想。”
伊瑟假装痛叫一声,扮了个鬼脸,再大笑起来。“琳也会啊……不过她是因为我好歹有一次比她抢先一步了。”
她又给了我—个用力的拥抱。我深深闻着她发丝的香味,既有香波的芳香,也是年轻健康的女孩儿特有的芳香。放开我后,她后退一步,看着我的全能兼差,他很识趣地站在一旁,“你要好好照顾他,杰克,他人很好。”
他们没有一见钟情——不来电,姑娘——但他还是热络地朝她一笑,“我会竭尽全力的。”
“他还对我保证了,耍找个人看看画,你就能作证。”
杰克笑着点点头。
“好了。”她再亲了我一下,这次吻在鼻尖。“老爸,乖乖的哦,把自个儿养好。”然后走进了门,身上挂着大包小袋却依然步伐轻盈。门关上前,她恰好扭头喊:“再多画些画!”
“我会的!”我喊回去,但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见;在佛罗里达,门快开快关是为了节省空调。顷刻间,世界万物都模糊了,也变得更明亮,我的太阳穴一跳一跳,鼻尖发酸。趁杰克再次假装观赏天空中的有趣物事时,我低下头去,周拇指和食指飞快地抹了下眼睛,有个词徘徊在嘴边却不跑出来。我先想到借(borrow),再想到明天(tomorrow)。
不要着急,不要心焦,告诉自己能办得到,那些滑在嘴边的词语通常都会听话地出来。有时你不想要它们,可它们却非要钻出来。其实这次我要的词语是悲伤(sorrow)。
杰克说,“你想在这儿等我把车开来,还是——”
“不用,我可以走。”我把手指紧紧扣在拐杖手柄上,“只要看好来往车辆就行。我可不想过马路时再被撞一下,那种苦头,我吃过。”
回家时,我们到萨拉索塔艺术品和手工艺品商店转了一趟,路上,我问杰克是否认识一些萨拉索塔画廊的人。
“问对人啦,老板。我老妈以前就在一家画廊工作过,叫斯高图画廊,在棕榈大道上。”
“这消息准是对我很有用吧?”
“那可是这儿的艺术界里大名鼎鼎的画廊啊。”他说着,又想了想,“我说的是褒义词的大名鼎鼎。经营者很不错……至少对我妈是不错,不过……你知道……”
“是间大名鼎鼎的画廊。”
“对喽。”
“言下之意,价位很高?”
“那是精英荟萃之地。”他说得很严肃,但当我放声大笑时,他也没忍住,我想,就是那天,杰克·坎托里从我的兼职跑腿儿成了我的朋友。
“那就说定了,”我说,“因为我是如假包换的精英。孩子,来一下。”
我抬起手,杰克便和我击掌为盟。
回到浓粉屋,他帮我把新买的战利品搬进屋——五个包,两个盒子,还有一摞共九张绷好的油画布。这些东西就值一千美元。我对他说,明天再把它们搬上楼也不迟。那天晚上,我最不想干的事就是画画。
我不用拐杖,慢慢从起居室走向厨房,本想拼凑个三明治了事,却看到电话答录机上的灯在闪。我想,那一定是伊瑟,说航班刚刚因天气问题或机械故障而取消。
但不是。传出来的声音和蔼可亲,但年事已高,我一听那沙哑的嗓音便知是谁。那双大大的蓝色运动鞋支在她轮椅明晃晃的踏脚板上,这幅图景似乎又浮现在我眼前。
“您好,弗里曼特先生,欢迎来到杜马岛。那天虽很仓促,但能见到您我深感荣幸。我猜想,和您同行的年轻女士一定是令嫒吧,我注意到你俩面容的相似之处。您把她送回机场了吗?但愿如此。”
这里有了一段停顿,我听得到她的呼吸,很大声,但又不像是常年烟不离手的人会有的气管堵塞,然后她又开口了。
“全面权衡地来看,杜马岛历来不是女孩们的幸运地。”
我发现自己想到了瑞芭,穿着不像是真的网球裙,脚边聚满了毛绒绒的小球,随着下一浪扑来,还会有更多球。
“希望我们有机会再见面,再见,弗里曼特先生。”
滴答一声,然后便只有我,以及屋下永不停歇的海贝摩擦声。
涨潮了。
如何作画(三)
保持饥饿。这对米开朗琪罗有效,对毕加索有效,也对成千上百的艺术家有效——这么做不完全是出于爱(尽管也是部分缘由),而是为了衣食无忧。如果你想诠释这个世界,就需要运用你的胃口。这么说让你诧异了吗?不应该吧。没什么比饥饿更像人性。没有天赋就没有创造,但我跟你说,天赋很贱。天赋总是乞求。饥饿才是艺术的活塞。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小女孩吗?她找到了她的饥饿感,也用上了。
她想,现在不该每天躺在床上了。我去爹地的房间,爹地的书房。有时候我说书房,有时候我说的是古房。那儿有一扇很漂亮的大窗户。他们让我坐在焦黑上。我抬头就能看。鸟儿漂亮。对我来说,太漂亮了,所以令我坐着。有的云朵有翅膀。有的长着蓝眼睛。每到夕照时,我便坐得哭。看到,便受伤。伤害从高耸的蓝天直抵低矮的我。我怎么也说不出我看到了什么,那令我坐。
她想的是悲伤,那个词是SAD,而不是坐(SAT)。坐在椅上(CHAIR),而不是炙烤后的焦黑(CHAR)。她说,在焦黑上的感受,便是坐着。
她想,如果我能让心疼停止。如果我能喊出来,就像“伊伊”那样。我哭喊着央求着能说出我心里的意思。南帮不上忙。我说“颜色!”她就摸摸自己的脸,笑着说“总这样,一直都这样。”姐姐们也帮不上忙。我对她们非常光火,为什么你们不能听我说呢,大刻薄鬼!后来,双胞胎来了,苔丝和洛洛。她们互相讲的话很特别,也特别愿意听我说。一开始她们不明白我说的,但后来,苔丝给我拿来了纸,洛洛给我拿来了铅笔,“掐——笔!”脱口而出,这让她俩咯咯笑、噼噼啪啪拍起手。
她想的是,差一点我就能说出铅笔二字。
她想,我可以在纸上再现世界。我可以把语词的意思画出来。我看到树,我就画出树。我看到鸟,我就画出鸟。太好了,就像水从玻璃杯里流出来。
就是这个小女孩,头上缠着绷带,身穿粉红色的家居小衫,坐在她父亲书房的窗旁。她的娃娃,诺问,躺在她身旁的地板上。她有一块写字板,板上有张纸。她刚刚画出一只爪子,真的很像窗外已死的火炬松木的树枝。
她想,我想多要些画纸,求你了。
她想,我是伊丽莎白。
肯定像是重新找到了舌头吧,即便你曾以为它将永远死寂。还不止。比发现唇舌更好。那是给她自己的一份大礼,给伊丽莎白的。就算那些处女作大胆妄为、不可思议,她也一定明白了曾经发生了什么。于是,也想要更多。
她的天赐之礼便是饥饿。那是最好的天赋——亦是最坏的——总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