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巡警的女人们经常抱怨他不喜欢刮胡子。他的低调作风或许能在一开始令女性动心,然而最终她们都会觉得,他的不修边幅是对她们的不重视。他总要等到脸上的胡茬快变成络腮胡的时候才刮脸,因为他讨厌络腮胡。有时候,他会隔天刮胡子,有时一个星期才刮一次,还有的时候,他会半夜起来刮胡子,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女人第二天醒来时会看到一个“面目全非”的男人。
哈利对衣着也同样漫不经心。他的工作需要步行,所以穿的是结实、舒适的跑鞋,如果有必要,会一直穿牛仔裤。他的腿比较短,有点外八字,腹部平坦,屁股像小男孩一样瘦得几乎不存在。从腰部往下,他的体形很像特德·科尔——坚实有力,但上半身更发达。他每天都去健身房——胸肌练得像举重选手——不过,因为他老是穿宽松的长袖衬衫,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他有多健壮。
这些衬衫是他衣柜里仅有的五颜六色的东西。他的大多数女友都说,这些衣服颜色太鲜艳了,花里胡哨,可他却喜欢这种“热闹”的衬衫,反正他也从来不打领带。
他很少穿警服。老城区的人对他的熟悉程度不逊于工作资历最久的橱窗妓女。执勤的时候,不管白天黑夜,他都至少在红灯区巡视两三个小时。
他喜欢穿防风外套——或者防水夹克,而且永远是深色调的。他有件旧皮夹克,衬里是羊毛的,十分御寒,但所有夹克都和衬衫一样宽松,他不想让他那把插在肩带上的九毫米口径沃尔特把衣服顶起一块。只有下大雨的时候,他才会戴上棒球帽,他不喜欢帽子,也从来不戴手套。他的一位前女友说,他的穿衣风格“基本和罪犯一样”。
他的头发是深棕色的,但已经变灰了。和对待自己的胡子一样,他对头发同样漠不关心,索性剪得很短,再慢慢等它们长得很长。
至于那身警服,刚当警察的那四年,哈利经常穿它,当时他在阿姆斯特丹西边执勤,他的公寓还在那一带,不是因为他懒得搬家,而是由于他喜欢拥有两座壁炉的奢侈感——其中一座壁炉在他的卧室里。他最大的嗜好就是烤火和读书,喜欢在炉火旁阅读,因为藏书太多,如果搬家会特别麻烦。而且,他喜欢骑车上班,然后骑车回家,他觉得应该和老城区保持一定的距离,虽然他对老城区了如指掌,在那里没有不认识的人——因为老城区才是他真正的办公室,但本质上讲他是个离群索居的人。
哈利的女人们还抱怨他少言寡语,宁愿读书也不听她们说话。比起聊天,他宁可燃起炉火,躺在床上欣赏跳动的火焰透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的影子。他还喜欢在床上看书。
哈利猜想女人们妒忌他的书,他认为这是她们最可笑的地方。怎么能妒忌书呢?而且连他在书店认识的女人都会犯这种错误,他觉得很荒唐。哈利在书店里结识了许多女人,其余的人则是在健身房遇到的,但近年来比较少。
哈利常去的健身房位于洛金街,就是露丝·科尔的出版商马丁带她去过的那家。对去健身房的大多数女人而言,五十七岁的哈利巡警有些老(二十几岁的年轻女人告诉他,就年龄而言,他的身材很棒,然而这种话并不会让他觉得高兴)。不过,最近他跟一个在健身房工作的女人约会,她是个有氧操教练。哈利讨厌有氧操,他只练习举重。他一天走的路比大多数人一星期甚至一个月走的还多,而且无论去哪儿他都骑自行车,根本不需要额外的有氧运动。
有氧操教练不到四十岁,是个有魅力的女人,但她对自己的职业怀有宗教般的狂热,无法让哈利接受她热爱的运动伤害了她的感情。在哈利的记忆中,也不曾有人如此痛恨他的阅读习惯。女教练不喜欢读书,而且——和哈利的所有前女友一样——不相信他没和妓女做过爱,最起码受过妓女的引诱。
当然,他一直在受“引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诱惑对他的影响越来越小。当了近四十年警察,他也曾多次面对杀人的“诱惑”,但哈利巡警从来没杀过人,也没和妓女做过爱。
尽管如此,他和橱窗妓女以及数量逐渐增长的站街女的关系总会令女友们不安。长时间在街头工作可能正是他喜欢在炉火旁读书的原因,将近四十年的巡逻生涯也是他渴望乡村生活的主要推动力,哈利受够了城市——任何城市。
只有一个女朋友像他一样喜欢阅读,但她读的书不对,而且,在所有和哈利睡过的女人中,她最常接触妓女。她是律师,为妓女权利组织义务提供法律援助,还是个自由派的女权主义者,她告诉哈利,她是“认同”妓女的。
那个妓女权利组织的名字叫“De Rode Draad”(红线会),哈利认识这位律师的时候,红线会和警方正试图合作,毕竟双方都很关心妓女的安全问题,哈利总觉得他们应该组成更稳固的联盟。
然而,从一开始,红线会的管理层就惹恼了他。除了态度激进的妓女和前妓女,这个组织里面还有许多像他的律师朋友那样不切实际的女权主义者,她们打算发起一场妓女解放运动。哈利相信,红线会应该多关注保护妓女的问题,降低她们的职业风险,但除了妓女和女权主义者,这个组织里还有一批更让他头疼的工会运动类型的人士,哈利认为他们“只会研究如何获得补贴金”。
律师名叫娜塔莎·腓特烈斯,红线会三分之二的成员是妓女或前妓女,在其会议上,非妓女(如娜塔莎)是不被允许发言的。红线会只给两个人发全薪,给四个人发半薪,其余的人都是志愿者,哈利也是志愿者。
八十年代末,警方和红线会的互动比现在多,因为红线会没有招募到外国妓女——更不用说非法黑工了——而且橱窗妓女里面的荷兰籍人士也相当稀少。
娜塔莎·腓特烈斯已经不再给红线会做志愿者了:她也感到幻灭(娜塔莎现在自称“前理想主义者”)。她和哈利是在每周四下午为新入行的妓女举办的集会中认识的,哈利觉得举行这种集会的主意很不错。
他坐在房间后面,别人问他问题的时候才说话。他被介绍给新妓女,介绍人说他是“同情妓女的警方人士”,并且鼓励新妓女在主要议程结束后和他交流,至于“主要议程”,通常是老妓女告诉新妓女应该注意什么。其中一位老妓女就是德洛丽丝·德罗瑞特,人称“罗伊”,哈利和红线会的人都这么叫她。罗伊起初是老城区的妓女,后来挪到贝尔格街,她做妓女的时间比娜塔莎做律师的时间长多了。
罗伊总是告诉新妓女,顾客一定要勃起,她可不是开玩笑。“假如男人进了你的房间——我是指从他进门那一刻开始——却没勃起的话,那是绝对不行的。”罗伊警告她们,如果男人没勃起,也许就不是为了嫖妓而来。“而且你们绝对不能闭上眼睛,”罗伊总是这样提醒大家,“虽然有些人喜欢你们闭着眼睛,但千万别听他们的。”
哈利和娜塔莎·腓特烈斯的肉体关系十分和谐,但哈利清楚地记得两人关于书籍的讨论。娜塔莎喜欢辩论,哈利却不愿辩论,但他愿意有个和自己一样爱读书的女友,哪怕她读的书不对路。娜塔莎爱读与“改变世界”有关的非虚构作品,还读各种小册子,字里行间渗透着一厢情愿的左翼思想,而哈利不相信世界(或者人性)能被改变,他的职业就是理解和接受现有世界,也许在他的努力下,世界变得安全了一点点——他喜欢这么想。
哈利读小说,是因为小说对人性刻画得最好。他喜欢的作家都擅长赤裸裸地展现最恶劣的人性,他们或许在道德上不赞同笔下的人物,但小说家并非世界的变革者,只是一群很会讲故事的人,故事中有令人信服的角色。哈利喜欢的小说,写的都是人物真实、情节错综复杂的故事。
他不喜欢侦探小说或者所谓的惊悚题材(要么看了开头知道结尾,要么人物不可信),他不会特地去书店寻找经典作品或者最新的文学小说,然而最后他读的大多是经典的文学小说——尽管它们的叙事结构相当传统。
哈利也不反感幽默故事,但如果作家只知道逗乐子(或者一味地讽刺),他会感到失望。他喜欢现实主义,但作家也要有想象力,写出有吸引力的情节,让他一直有兴趣猜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假如一本小说写的是一个离婚的女人到度假旅馆度周末,遇到了她希望与之发生绯闻的男人——然而她却没有和这个男人发生什么,而是回家去了,这本书就无法让哈利满意。)
娜塔莎·腓特烈斯说,哈利喜欢“逃避现实”类型的小说,但他坚信逃避现实的是娜塔莎,因为她喜欢读理想主义的空谈作品,一厢情愿地想要改变世界。
在当代小说家中,哈利最喜欢露丝·科尔。相较其他作家,娜塔莎和哈利对露丝·科尔的看法分歧最大,自称“认同”妓女而到红线会做义工的娜塔莎认为露丝·科尔的故事“太奇怪”。这位为妓女权益奔走呼号却不能在红线会的会议中发言的律师表示,露丝·科尔小说中的情节“不现实”,而且她根本不喜欢“情节”这种东西,因为她觉得现实世界(她热切想要改变的世界)中根本不存在脉络分明的情节。
和哈利一样,娜塔莎后来也退出了红线会,因为这个组织代表的妓女人数还不到阿姆斯特丹全部妓女的二十分之一,曾经加入这种理想主义组织的她却指责露丝·科尔“不现实”。(哈利和娜塔莎都不再为红线会做志愿者的时候,每周四为新妓女举行的集会上出现的老城区的新妓女已经不到百分之五了。)
“露丝·科尔比你现实多了。”哈利告诉娜塔莎。
他们分手的原因是,娜塔莎说哈利没野心,甚至连警探都不想当——只想做个警察。诚然,哈利喜欢待在街上,如果整天坐在办公室里,他会觉得自己不像个警察。
警探们的办公室也在警局二楼,里面全都是电脑,他们大部分时间都趴在电脑上。哈利最好的朋友就是个警探,名叫尼克·扬森。尼克喜欢拿阿姆斯特丹新近的妓女谋杀案刺激哈利,这个案子的被害人就是贝尔格街的罗伊。尼克说他办公室的电脑在破案中立了大功,但哈利知道其实并非如此。
哈利知道,案件告破的主要原因是出现了一个神秘的证人,而他对证人的证言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然后尼克才能利用电脑搜捕嫌疑犯。
虽然他们见解不一,但仍然友好。尼克说,破案才是最重要的,但哈利一直对证人很感兴趣,证人溜走也让他挺失望。而且,更让他生气的是,他敢肯定自己曾经见过她——事实的确如此——可还是让她溜了!
哈利巡警拉开办公桌中间的抽屉,发现里面没有需要丢掉的东西,有十来支旧笔和几把他认不出来的钥匙,但接替他的人可能会猜测钥匙的用途,想到这里他觉得挺有趣。抽屉里还有一套开瓶器——即便在警察局,这种东西也总是不够用——还有一把茶匙(虽然不怎么干净,但洗起来并不麻烦)。你永远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生病,吃药就得用茶匙,哈利想。
他刚要关上抽屉,不去翻动里面的东西,一件看上去非常有用的东西映入眼帘:最下层抽屉断掉的把手,只有哈利才知道这个小玩意多么趁手——刚好可以塞进球鞋鞋底的缝隙里,把里面的脏东西抠出来,但接替他的人未必知道这东西的妙处。
哈利拿出一支笔,开始给接替者留言,他会把这张便条留在中间的抽屉里。“不用修理最底下的抽屉,留着断掉的把手,很适合抠鞋底的脏东西。哈利·胡克斯特拉留”。
心情不错的哈利从上到下依次打开办公桌侧面的三个抽屉。第一个抽屉里有一篇他为红线会写的演讲稿,但从来没寄到红线会去,主题是未成年娼妓,他不情愿地同意了红线会的立场——认为卖淫的合法年龄是十六岁,而非十八岁。
“没人愿意见到未成年人卖淫,”哈利的讲稿开头这样写道,“但我更不愿见到未成年人在危险的地方卖淫,尽管这些未成年人总归会成为妓女。妓院老板根本不在乎她们只有十六岁。关键在于,这些十六岁的妓女也需要和年纪较大的妓女那样拥有享受社会服务和保健设施的权利,不必担心被警方逮捕。”
讲稿没有寄出去的原因并非哈利胆怯——他也曾反对过警方的立场,而是因为他觉得不能因为无法制止十六岁的女孩卖淫就允许她们卖淫。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面对现实,而是对现实的可耻妥协,连信奉现实主义的哈利都不认同这种观念。
他没有发表演讲的原因还在于,从长远来说,这样做对未成年妓女没有实际帮助——如同每周四下午的新妓女集会,对大多数新妓女并无裨益。有人不来,有人不想来,还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有这种集会,也根本不在乎。
但是,也许这篇讲稿可以给接替他的警察提供实际的帮助,哈利想,于是他把稿子留在原处。
看到三个抽屉的中间那个是空的,哈利起初吃了一惊,像在警察局里被打劫的人那样愤怒地盯着它,然后他才想起来,这个抽屉本来就是空的,由此可见,他已经多长时间没用过这张办公桌。其实,所谓的清理办公桌只是个幌子,他真正想做的是处理最底层抽屉里那件没做完的事,他认为那是应该在退休前完成的最后一个任务。
由于最下面的抽屉的把手已经折断,成为哈利抠鞋底的工具,所以他只能用小刀撬开抽屉——里面是德洛丽丝谋杀案的证人寄来的证言——只有薄薄的一页,但已经揉皱了,看得出他已经反复阅读了许多遍。
哈利喜欢复杂的情节,而且固执地偏爱按照时间顺序讲述的故事。“先抓到凶手再找证人”完全不符合他的审美要求,正经的故事都应该先找到证人才对。
想要找到露丝·科尔的这个人可不只是普通警察,他还是个观念相当传统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