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会和签售会之后,露丝和签售会的赞助商共进晚餐。第二天晚上,在乌得勒支大学办完读书会后,她又给一些书签了名,马丁和西尔维娅协助她在为读者签名时拼写那些荷兰人名。
男孩请露丝在书上写的是“乌特、海恩、汉斯、亨克、吉拉德、耶伦”之类,女孩则是“埃尔斯、萝丝、米艾斯、玛丽叶柯、耐尔(只有一个l)”什么的,都是露丝不熟悉的名字,有的读者还希望露丝写上他们的姓氏(欧佛比克、范-德·默伦斯、范-穆尔斯、布洛克乌斯、维尔德乌泽斯、吉克斯特拉斯、德-格鲁特、斯密茨……),让刚参加完读书会的露丝头疼不已。
幸好乌得勒支和它那座历史悠久的大学非常美丽,读书会开始前,露丝和马丁、西尔维娅、两人已经成年的儿子们提前吃了晚餐,露丝还记得男孩们幼年时的样子,现在他们已经比她高了,其中一个还留着络腮胡,而三十六岁的露丝依然没有孩子,认识有小孩的夫妇,难免被其子女成长速度惊到。
在返回阿姆斯特丹的火车上,露丝告诉马丁和西尔维娅,她和两人的儿子们年纪差不多的时候,对同龄男孩缺少吸引力。(那年夏天,她和汉娜去欧洲玩,那些帅小伙总是更喜欢汉娜。)
“可现在正好反过来了,真是不好意思,你们儿子这种年龄的男孩都喜欢我。”
“你很受年轻读者欢迎。”马丁说。
“露丝不是这个意思,马丁。”西尔维娅告诉他,露丝羡慕西尔维娅,她聪明漂亮,有个好丈夫,还有个幸福的家庭。
“噢。”马丁说。他很拘谨,脸都红了。
“我不是说你们的儿子对我有那方面的兴趣,”露丝赶紧告诉他,“我指的是某一些和他们年龄差不多的男孩。”
“我觉得我们的儿子大概也对你有那方面的兴趣。”西尔维娅告诉露丝,看到丈夫吃惊的样子,她哈哈大笑,马丁没注意到两场签售会中露丝身边簇拥着许多年轻男性。
年轻女性也为数不少,但她们把露丝视为人生榜样——既是成功作家,又是个有过好几个男朋友的未婚女性,并且仍然独自生活。(为什么这样会显得有魅力,露丝想不明白。如果她们知道她多么不喜欢这种生活的话,不知会怎么想。)
在那些年轻男性里面,总会有一个——至少比露丝小十岁,有时甚至比她小十五岁——笨拙地想要讨好她。(“那种笨拙简直令人心碎。”露丝对马丁和西尔维娅说。)作为同龄男孩的母亲,西尔维娅明白露丝的意思,作为父亲,马丁更关心自己的儿子,对环绕着露丝的那群年轻人并不在意。
这次她遇到一个挺特别的男孩,阿姆斯特丹和乌得勒支的读书会之后,他两次站在队伍里等待露丝给他买的书签名,这两场读书会上,露丝朗诵的都是同样的内容,但这个年轻人好像不介意,阿姆斯特丹那次,他带来的是一本经常翻阅的老旧平装书,乌得勒支那次,他拿来的是一本精装的《少儿不宜》——两本都是英文版。
“我叫维姆,字母W开头。”第二次签名的时候,他告诉她,因为也有V开头的“维姆”,第一次露丝把他名字里的W写成了V。
“噢,又是你啊!”她对男孩说。他长得过于漂亮,而且明显被她迷得神魂颠倒,因此她很难忘记他。“早知道你要来,我会挑别的段落朗诵的。”他垂下眼皮,仿佛跟她对视会刺痛他的眼睛似的。
“我在乌得勒支读大学,但我父母住在阿姆斯特丹,我是在那里长大的。”(好像这样就足以解释他两场读书会都参加的原因。)
“我明天是不是还要在阿姆斯特丹演讲?”露丝问西尔维娅。
“没错,在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西尔维娅告诉年轻人。
“是的,我知道——我会去的,”男孩说,“我会带另一本书给你签名。”
露丝继续签名,那个被她迷住的男孩站在一边,期待地看着她,在美国,露丝·科尔几乎不办签售会,因为年轻人崇拜的凝视让她害怕。但在欧洲,露丝通常会答应给读者签名,因为她从没觉得欧洲年轻人爱慕的眼光有什么威胁感。
在国内害怕,出了国反倒不怕了,这里面的逻辑实在难以理解,但毫无疑问的是,露丝把欧洲年轻人对她的崇拜浪漫化了,他们好像一群完美无瑕的天使,讲着外国口音的英语,读过露丝写的每一个字,把她幻想成比自己年长的情人,他们现在也成了她的幻想对象——在返回阿姆斯特丹的火车上,露丝不无幽默地这样告诉马丁和西尔维娅。
对她而言,这段旅途实在太短,没法把新小说的一切全都告诉马丁夫妇,在调侃那些年轻人的同时,露丝意识到她想要更改小说的设定,女作家在法兰克福书展上遇到的男人不应该也是作家,而应该是她的粉丝——他想成为作家,也会成为她的情人。女作家想要结婚,就像露丝那样,有个她非常喜欢的年长男人向她求婚了,她在偶遇的年轻人和老男人之间犹豫不决。
那个叫维姆的男孩美貌不可方物,露丝很难不去想他,要不是刚刚经过斯科特·桑德斯那场闹剧,她可能会考虑和维姆发生一点什么,毕竟现在机会难得,她独自在欧洲旅行,回国后结婚的可能性很大,遇到这种年轻人,放纵一下才不会有遗憾,而且这孩子比她年轻很多……那些准备和比自己大的老男人结婚的老女人不是经常做这种事吗?
露丝告诉马丁和西尔维娅,她想要参观红灯区,因为这是她的新小说的情节需要:一个年轻男人说服年长一些的女友付钱给妓女,看妓女接客,结果后来发生的事让这位女友觉得受到了羞辱,于是她决定改变自己的人生。
“那个女人之所以同意,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有控制权——还因为这个年轻人是她年轻的时候勾不到手的帅哥,可她不知道这个男孩有能力给她带来痛苦——至少我是这么设想的,”露丝补充道,“但主要取决于妓女那边发生的事情。”
“你想什么时候去红灯区?”马丁问。
露丝装出一副她刚刚有此打算,并不曾仔细考虑过的样子,说:“看你什么时候方便了……”
“老女人和年轻人什么时候去找妓女?”马丁问。
“大概在晚上,”露丝回答,“他们有点喝醉了,我觉得她只有喝酒之后才敢这么做。”
“我们现在就可以去,”西尔维娅说,“转一圈再去你的酒店,从车站到那边不过是五到十分钟的路。”
露丝很惊讶,西尔维娅竟然考虑和他们一起去,他们的火车抵达阿姆斯特丹时已经过了十一点,接近午夜了。“这么晚了,不会有危险吗?”露丝问。
“那边一直都有很多游客,”西尔维娅厌恶地说,“唯一的危险就是扒手。”
“大白天的都能被偷。”马丁说。
在老城区里游荡的人比露丝预想中的要多,有吸毒成瘾的和醉酒的年轻人,小街上还能看到别的类型的人:有很多对情侣,大部分都是游客(有些是来看现场色情表演的),甚至还有一两个旅行团,如果时间再早一些,露丝都敢一个人来,所谓的色情表演无非是不知疲倦地展示人类的肮脏龌龊,和多数游客一样,她只是过来看热闹的,至于那些专门来挑妓女的嫖客,他们那鬼鬼祟祟却很久都拿不定主意的贪婪模样在人群中显得特别扎眼。
露丝觉得,在这样嘈杂混乱的环境,她小说里的那对男女可能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机会接近妓女(不过根据她和罗伊接触的经验,只要走进妓女的房间,外面的杂音似乎全都会消失),所以两位人物可以在后半夜过来碰运气——那时除了真正的吸毒者(和性瘾者)之外,大家都会去睡觉——傍晚或者白天的时候来也行。
自露丝上次访问阿姆斯特丹以来,红灯区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出现了许多不是白种人的妓女。有条街上几乎全都是亚洲女人——很可能是泰国的,因为附近的泰国按摩院特别多。马丁告诉她,她们确实是泰国人,他还说,其中一些泰国妓女以前是男的,据说在柬埔寨做了变性手术。
莫伦街和老教堂广场一带的姑娘都是棕色皮肤的,马丁告诉露丝,她们是多米尼加和哥伦比亚人,六十年代末从苏里南来阿姆斯特丹的那批女人现在都走了。
布罗尔德街上的有些女孩看起来像男人,个子很高,手特别大,还有喉结,马丁告诉露丝,这些人大部分是厄瓜多尔的异装癖,出了名的喜欢揍客户。
白人妇女也是有的,但不全是荷兰人,她们都在圣安能街和杜尔比金奈街附近。还有一条街,露丝宁愿马丁和西尔维娅没带她去过——特龙佩特街不仅比小巷还窄,宽敞程度都赶不上楼梯间,空气不流通,尿骚味和香水味混在一起,形成一股很像烂肉的味道,还有妓女的吹风机烤焦头发的气味,与这条街的潮湿不太相称,因为这里在不下雨的时候也是湿乎乎的——少得可怜的风永远没法把人行道上的水洼吹干。
肮脏潮湿的墙壁在男人们的衣服前胸和后背上留下污迹——因为他们不得不贴着墙才能擦身而过,窗户(或者门洞)里面的妓女近在咫尺,很容易闻到摸到,满眼尽是一个接一个的妓女面孔,还有浏览妓女的男人的丑陋嘴脸,他们对妓女伸进巷子里招来摇去的手特别警惕,特龙佩特街是买方市场,卖家招揽生意的方式非常直接。
露丝意识到,在老城区,根本不需要付钱给妓女看她们接客——主意肯定是那个年轻人想出来的,或者说女作家的性格使然,两人的关系必定存在某种问题,或者缺失了什么东西。毕竟,在“色情表演中心”就有观看淫秽录像的小房间,广告上写着“都是最好的”,各种现场色情表演也保证说是“真刀真枪”,因此窥淫狂的需求很容易在这里得到满足。
小说的发展总是比刚开始看起来的复杂,其实,小说的发展本就应该比它一开始看起来复杂得多。
让露丝欣慰的是,成人用品店里的“特价SM玩具”还是老样子,橡胶仿真器官依旧挂在天花板上,像一只煎蛋饼,只不过挂着它的红色吊袜带现在换成了黑色的,拴着铃铛的假阳具还没卖出去,鞭子和各种尺寸的灌肠器都也还在,连橡胶拳头都经历了时间的检验留存下来,像往常一样无人问津……至少露丝是这么猜想的。
马丁和西尔维娅十二点半把露丝送回酒店,露丝仔细记住了他们回来的路线,在酒店大厅,她和两人亲吻道别:荷兰人的礼仪——亲三次,但比罗伊亲她的速度更快、更形式化。然后露丝回到房间,换上一条褪色的旧牛仔裤和一件海军蓝色的运动衫,运动衫穿在她身上显得很大,但足以隐藏她的大胸,她还穿了一双随身带来的最舒服的黑色麂皮便鞋。
她在房间里等了十五分钟才出了酒店,再过一刻钟就是凌晨一点,不过她离最近的几条妓女街只有不到五分钟的路程,露丝不打算在这个时候去拜访罗伊,但她想到罗伊的窗口看一眼,也许我可以观察她如何勾引客人,露丝想,她可以明天或者后天再正式登门。
根据迄今为止与妓女接触的经验,露丝·科尔得到一个教训:她对妓女世界的事态发展的预测能力,远不及写小说的能力。她也多少清楚自己实际上搞不懂从事娼妓行业的女人——因为露丝发现,贝尔格街上,原本属于罗伊的那扇窗户后面,坐着个比罗伊粗鄙也年轻许多的女人。露丝认出她身上穿的是罗伊衣橱里的那件皮背心,衣服是黑色的,领口钉着银扣子,可女孩太丰满,扣子没法完全系上。她深邃的乳沟下面是松弛的肚皮,黑色的半截衬裙已经破了,腰带也被撕坏了,露出白色的松紧带,和黑色的衬裙、蜡黄色的肚皮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个年轻妓女说不定怀着孕,但她眼睛下面的黑眼圈说明她的身体有问题,不太可能怀孕。
“罗伊呢?”露丝问。肥胖的年轻妓女从凳子上下来,把门敞开一条缝。
“去找她女儿了。”女孩疲惫地说。
露丝正要走开时,听见窗玻璃上传来沉闷的敲击声,不是她听过的那种妓女拿指甲、钥匙或者硬币敲玻璃的声音,她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女孩拿着一只粉红色的大号假阳具敲玻璃,这只假阳具正是露丝在罗伊的医疗用具盘里见过的那个,见露丝回头,女孩把假阳具的一头放进嘴里,略带凶狠地咬了起来,然后她面无表情地冲露丝点点头,又耸了耸肩,好像在说,虽然她已经很累了,但她可以和罗伊一样尽力让露丝快乐。
露丝摇头表示拒绝,但她友好地朝年轻的妓女笑了笑,作为回报,可怜的女孩拿着假阳具不停地拍打手掌,仿佛在给一段只有她听得到的音乐打拍子。
那天晚上,露丝做了一个和那个叫维姆的漂亮荷兰男孩有关的极为亢奋的梦,尴尬地醒来之后,她觉得新小说里的那个坏男友不一定非得是金红色的头发,她甚至怀疑这个男朋友不一定非得是“坏”的,如果那个年长的女作家将要经历迫使她改变人生的羞辱事件,那么坏人应该是她自己才对,别人的坏无法迫使你改变人生。
露丝不会轻易相信“女人是受害者”这种说法,或者说,她认为女人自受其害和被男人伤害的几率一样高,以她最熟悉的女人——她自己和汉娜——为例,这绝对是千真万确的。(虽然露丝不了解自己的母亲,但她怀疑玛丽恩很可能是她父亲伤害过的受害者之一。)
再者,既然已经报复了斯科特·桑德斯,为什么还要把他——或者说金红色头发这个特征——扯进她的小说呢,在《少儿不宜》中,寡妇小说家简·达什的决定就很正确:绝对不会把她的敌人埃莉诺·霍尔特写进小说。而这是露丝亲笔设定的情节!(“作为小说家,达什夫人鄙视把真人写进作品,她认为这是想象力的失败——名副其实的小说家应该有能力发明出比真人更有趣的人物,把埃莉诺·霍尔特变成小说人物,哪怕只是为了嘲笑她,都太抬举她了。”)
我应该实践我曾经提出的观点,露丝告诉自己。
鉴于早餐的剩菜非常令人不满,当天唯一的采访又安排在午餐时,露丝吞下半杯微温的咖啡和一杯温度差不多的橙汁,径直前往红灯区,反正上午九点逛红灯区,是不宜吃得过饱的。
穿过瓦莫斯街的时候,她看到了此前不曾注意到的警察局,而最先把她的视线吸引过去的是一个有毒瘾的年轻站街女——蹲在恩吉柯克街的街角,年轻的瘾君子难以保持平衡,双手按在道旁石上,以免跌倒。“五十盾,男人对你做的我都能做。”女孩对露丝说,露丝没理睬她。
九点的时候,老教堂广场上只有一扇窗户后面有妓女在工作,这妓女乍看很像露丝前一晚看到的多米尼加人或者哥伦比亚人,但她的肤色更暗,很黑很肥,极其自信地站在敞开的门口,似乎老城区的街上挤满了男人,其实这里的街道很空旷,只有一位清洁工在收拾前一天的垃圾。
沿路的小房间里空荡荡的,许多清洁女工正在忙碌地打扫,吸尘器的噪音盖住了她们偶尔的闲谈声,连露丝无意造访的狭窄的特龙佩特街上都有一辆清扫车,车里是水桶、拖把和成瓶的清洁剂,车头在室内,车尾在街上,还有一只装着脏毛巾的洗衣袋和套在废纸篓里面的塑料袋,袋子鼓鼓囊囊的,毫无疑问丢满了安全套、手纸和纸巾。在照亮一切的晨光中,只有初降的新雪才能让这个街区显得干净一些——还是得在没有妓女工作的时候(这好像是不可能的)。
在泰国妓女的大本营斯托弗街,只有两个女人站在门口拉客,她们和老教堂广场上那个女人一样,很黑很肥,在用露丝没听过的语言聊天——见露丝过来,她们停下来,像邻居一样朝露丝礼貌地点点头,这让露丝鼓起勇气,问她们是从哪里来的。
“加纳。”其中一个女人说。
“你是从哪儿来的?”另外一个问露丝。
“美国。”露丝回答,两个非洲妇女激动地嘀咕起来,捻着两根手指头,这是全世界通用的要钱的手势。
“需要我们为你做什么吗?”其中一位问露丝。
“你要进来吗?”另一个问。
然后她们放声大笑,根本不相信露丝会有兴趣和她们做爱,只不过是美国的财富让她们忍不住想要拉拢露丝这个顾客而已。
“不用,谢谢你们。”露丝对她们说,她依然礼貌地微笑着走开了。
只有清洁女工出现在厄瓜多尔男妓曾经勾引顾客的地方,在莫伦街,昨夜主要被多米尼加人和哥伦比亚人占据的窗户后面出现了一个非洲面孔的妓女——这一个很瘦削——旁边的房间里则只有清洁女工。
此地有种一直以来始终存在于露丝脑海之中的荒凉,象征着不被人需要的性,总比夜晚时分红火的色情旅游业顺眼得多。
凡事都好奇的露丝逛进一家性用品商店,如同传统的音像店,这里的每类商品都占据一条走道,分为“打屁股”、口交和肛交等类别,露丝没有去看所谓的“排泄物”系列,发现“看片室”门口上方的红灯亮着,她急忙走出商店,以免撞上从里面出来的顾客,至于对方脸上挂着什么样的表情,她只能想象一下了。
有那么一阵子,她觉得好像被跟踪了,有个穿蓝牛仔裤和肮脏跑鞋的壮汉总是在她身后——哪怕她已经绕着整个街区转了两圈,他面相凶狠,胡子大概两三天没刮,神情憔悴烦躁,上身是一件宽松的棒球夹克式样的风衣,看上去似乎嫖不起妓女,却一直跟着露丝,仿佛把她当成了妓女,最后他终于消失了,露丝这才松了一口气。
她在附近转了两个来小时,十一点时,几个泰国妓女回到了斯托弗街,非洲人已经走了,老教堂广场那个肥胖的黑女人(大概也是从加纳来的)被十多个苗条一些的棕皮肤女人取而代之——又是哥伦比亚人和多米尼加人。
露丝不小心拐进一条死胡同,街道倏然变窄,巷子尽头只有两三扇妓女做生意的窗户,旁边是一扇门,敞开的门洞里,一个大块头、棕皮肤、多米尼加口音的妓女一把拽住露丝的胳膊,房间里还有个清洁女工在干活,另外两名妓女在一面长条形化妆镜前梳妆打扮。
“你找谁?”大块头妓女问露丝。
“不找谁,”露丝说,“我迷路了。”
清洁女工依旧沉默地干活,但那两个化妆的妓女——还有大块头妓女——哈哈大笑。
“我看你也像迷路了。”大块头妓女说,她拉着露丝的胳膊把她领出巷子,手掌在露丝身上越掐越紧,好像在给她按摩,又像是爱抚般的揉捏一块面团。
“谢谢你。”露丝说,好像她真的迷了路,也真的得救了一样。
“不客气,亲爱的。”
这一次,当露丝再次穿过瓦莫斯街时,她注意到了警察局,两名身穿制服的警察正在和跟踪过她的那个壮汉说话,哈,很好——他们把他逮捕了!露丝想,然后她又猜测那个凶巴巴的家伙是便衣警察,他好像在对两个制服警察发号施令,露丝觉得有些羞愧,急匆匆地走开了,仿佛犯了罪一样,老城区的面积不大,在这里转了一上午的她显得非常可疑。
虽然露丝觉得老城区的上午比晚上顺眼多了,但她也怀疑新书中的角色恐怕很难在这个时间找到合适的妓女,然后付钱看她接客,因为妓女们可能需要等一上午才能拉到第一个顾客!
等到露丝穿过老城区,来到贝尔格街时,已经接近中午了,罗伊已经坐在了窗户后面,但和上次相比稍微有些变化,红头发少了一些橘色,多了一点古铜,更偏向赤褐色,低胸胸罩和比基尼内裤则是米白色的,像象牙一样,衬得罗伊的皮肤更加白皙。
罗伊不用下高脚凳,只需要俯过身来就能开门,所以露丝探头进去窥视时,她可以一直坐在窗前(露丝不打算跨进门去)。“我现在没时间和你多聊了,”露丝说,“但我会再来的。”
“好的。”罗伊耸耸肩,她的冷漠让露丝感到惊讶。
“昨晚我来找过你,但这儿坐的是别人,”露丝继续道,“她说你陪你女儿过夜了。”
“我每天晚上都和我女儿在一起——每个周末也是,”罗伊说,“她上学的时候我才会在这里。”
露丝努力想要表现得友好,她问:“你女儿多大了?”
“听着,”妓女叹了口气,“只跟你聊天的话,我是不会发财的。”
“对不起。”露丝像被人推了一下似的退出门来。
俯身过来关门之前,罗伊说:“等你有时间了就过来看我吧。”
露丝觉得自己像个傻瓜,竟然对妓女有如此高的期望,罗伊心里当然想着钱——只想着钱,露丝却试图把妓女当朋友,而她们两人的第一次谈话还是露丝付钱买来的!
没吃早餐,又走了这么多路,露丝午餐时胃口大开,她感觉采访被她搞得很乱,所有关于《少儿不宜》还有她前两部小说的问题,她一个都回答不上来,还不断把话题转到正准备写的新书上:以第一人称写的第一本小说,非常令人兴奋;一个女人因为一时的判断错误导致备受屈辱,最终决定改变人生,开始全新的生活。然而谈论这些的时候,露丝不由自主地想到:我在骗谁呢?这个人物不就是我吗?我难道没做过错误的决定吗?(至少最近的那个决定是相当错误的……)我难道不打算开始全新的生活吗?还是说艾伦只是我用来逃避我应该却害怕追求的那种人生的替代品?
下午,在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演讲上(这是她唯一的一次演讲),她不停修改讲稿,但主要内容没什么变化——她觉得自己的演讲听起来很虚伪,在台上宣扬所谓“纯粹的想象力”,认为想象是记忆的反义词,声称捏造的细节比单纯的自传好,赞美完全通过想象创造出来的人物,反对把亲戚朋友——“老情人,以及那些现实生活中的充满局限、令人失望的人们”——填充进小说里面,然而这样的演讲竟然再次大获成功,观众们喜欢它,露丝和汉娜之间的辩题被身为小说家的露丝所用,为她提供了很大程度的帮助,此次演讲奠定了露丝的创作信条。
她断言,最好的细节是虚构的细节,而非来自记忆之中——因为虚构的真相不同于观察得来的真相,后者充其量是一种新闻报道,最好的虚构细节应该能够定义人物、情节和风格,虚构的真相是故事中应该发生——但不一定实际发生过的事情。
露丝·科尔的创作信条无异于对自传式小说发起了挑战,她本人却觉得惭愧,因为她清楚自己准备写一本最具自传性质的小说,汉娜本就一直指控她总会在作品中加入一个“露丝角色”和一个“汉娜角色”,而现在她露丝·科尔打算写的又是什么?一言以蔽之,就是“露丝角色”做出了“汉娜角色”经常做出的那种错误决定!
因此,对露丝而言,坐在餐馆里听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赞助人赞美她是非常痛苦的,虽然他们都是出于善意,但大部分人是学术出身,更青睐叙事理论和技巧,而非组成叙事的具体元素,露丝痛恨自己为他们提供了一套现在连她自己都十分怀疑的虚构理论。
小说不同于辩论,故事的成败取决于本身的优缺点,细节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并不重要,重点在于,细节应该看上去真实,而且应该是具体环境下最好的细节,虽然这并非什么成形的理论,但露丝当时只能想到这么多,是时候丢掉刚才的演讲稿了,忍受别人对她已经摒弃的旧创作理念的赞美,本身就是一种惩罚。
又要了一杯红酒(代替甜点)之后,露丝才意识到自己喝得太多了,在那一瞬间,她想起演讲大获成功后,并没有在等候她签名的队伍中看到那个漂亮的荷兰男孩维姆,他不是说过他要来吗?
露丝不得不承认,她期待再次见到年轻的维姆——也许可以和他聊聊,她并不打算和他调情,而且已经决定不会和他睡觉,她只想约他出来单独坐坐——比如上午时喝杯咖啡,看看他对她的哪些方面感兴趣,把他想象成她的仰慕者或者情人,从这个美丽的荷兰男孩身上多汲取一些现实的细节,可他竟然没有露面。
我猜他终于厌倦了我,露丝想。如果他真是这么想的,她完全能理解,她也从来没有如此厌倦过自己。
露丝谢绝了马丁和西尔维娅送她回酒店,前一天晚上她已经占用了他们太多时间,晚上大家都需要休息,于是他们把她送上一辆出租车,给司机指了路。乘出租车来到酒店门口时,露丝发现维姆站在街对面的路灯下——仿佛一个在人群中和母亲走散了的迷路男孩,而现在人群已经散去,只剩下他自己。
仁慈的上帝!露丝这样想着,然后便穿过马路把他领回了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