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练完短打之后,露丝坐在泳池的浅水区,拿冰块冷敷肩膀,读《格雷厄姆·格林传》。
她喜欢格雷厄姆学会说话后讲出的第一句话——据他自己说是“可怜的狗”,是指着他姐姐的狗说的,这只狗在街上被车撞死了,格林的保姆把死狗放进了格林的婴儿车里,格林也在车上。
对于格林的这段往事,他的传记作者写道:“虽然年幼,从身边的尸体、气味、血迹和对着死亡咆哮时露出的牙齿判断,他一定也会本能地意识到狗已经死了,无助地和一只死去的狗待在婴儿车的狭小空间里,他难道不会觉得越来越恐慌和恶心吗?”
还有更糟的呢,露丝·科尔想。“小时候,”格林本人写道(在《恐怖内阁》中),“我们生活在永恒的光明中——天堂就在身侧,像海滩一样真实,上帝仁善,成年男女知道每一个问题的答案,世上存在真理这种东西,正义是可以衡量的,而且像时钟一样准确。”
露丝的童年却并非如此,母亲在她四岁时就离开了她,上帝似乎不存在,父亲不和她说实话,也不回答她的问题。至于正义,她父亲睡过许多女人,露丝数都数不过来。
就童年而言,露丝更认可格林在《权力与荣耀》中的说法:“童年时,总有一个时刻,门会敞开,未来会走进来。”噢,没错——露丝同意,可有时她也会提出反对,认为这种时刻不止一次,因为未来不止一个,比方说,1958年夏天,所谓的“门”打开过,所谓的“未来”也进来过,而1969年春天,父亲教十五岁的露丝开车时,门也曾经为未来敞开过。
十余年来,她一直询问父亲托马斯和蒂莫西的车祸经过,但特德拒绝回答,“等你长得足够大了,才能讲给你听,露西——等你学会开车的时候。”他总是这么说。
他们每天都开车,有时开车是早晨的第一件事,即便在夏季的周末也是如此,那时的汉普顿人满为患。她父亲希望她习惯那些蹩脚的司机。那年夏天,到了星期天的晚上——那时蒙托克公路的西行车道会开始堵塞,度周末的人群随之表现得极度不耐烦,有些人死都要赶回纽约(这是真的)——特德会开着那辆老旧的白色沃尔沃带露丝出门,寻找“乱成一团糟”的地方——路上堵得水泄不通,某些白痴已经开上了软路肩,打算从右侧超车,或者想要从排成长队的汽车中强行突破,掉头回他们的夏季别墅,只为了在那里等上一两个小时再走,或者先喝个痛快再说——练车。
“这里看上去已经乱成一团糟了,露西。”她父亲会说。
这时露丝会和他换座位——有时,看到这一幕,他们背后的司机会愤怒地狂按喇叭,当然也可以抄近道,所有的捷径露丝都熟,她会在蒙托克公路上缓缓前进,然后拐到和公路平行的小道上,一连超过许多辆车,再返回拥挤的大路,特德会看看身后,说:“你似乎超过了七辆车,要是那辆蠢别克就是我刚才看到的那辆的话。”
有时她会一直开上长岛高速路,这时她父亲会说:“今晚就这样吧,露西,再往前就是曼哈顿了!”
在某些星期天晚上,交通堵塞可能特别严重,她父亲会觉得只要女儿能顺利掉头、开车回家就算通过驾驶技能测试了。
他要求她一定要随时盯住后视镜,她也知道停车等候左转时,绝对不能先往左打方向盘。“千万不能——永远不行!”第一堂驾驶课上,父亲就这样告诉她,但他仍然没告诉她托马斯和蒂莫西的故事,露丝只知道出事时托马斯在开车。
“耐心,露西,耐心。”她父亲反复强调。
“我很有耐心,爸爸,”露丝会告诉他,“毕竟我还在等着你告诉我那个故事呢,对不对?”
“我是说开车时要耐心,露西——一定要做有耐心的驾驶员。”
那辆沃尔沃——和特德从六十年代开始买的所有沃尔沃一样——是手动挡的(特德告诉露丝,永远不要信任开自动挡车的男孩)。“当你坐在乘客座,我在开车时,我永远都不会看你——不去管你说了什么,或者你有什么感觉,哪怕你喘不动气我也不能管。”特德说,“我开车时可以和你说话,但不能看着你——绝对不行,当你开车时,你也不能看我,不能看任何乘客,除非你已经把车开到路旁停好了,明白吗?”
“明白了。”露丝说。
“假如你出去约会,男孩开车,如果他看你,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你都要阻止他,否则你宁愿下车步行,或者请他让你来开车,明白吗?”她父亲问。
“明白,”露丝说,“告诉我托马斯和蒂莫西的事吧。”
可她父亲却说:“如果你开车时心情不好——比如突然想起了不开心的事,忍不住哭了起来——看不清路,因为你流出了眼泪……无论出于什么原因……”
“好的,好的——我明白!”露丝告诉他。
“好吧,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哭得看不清路,那就把车停在路边。”
“那次意外呢?”露丝问,“你也在场吗?你和妈妈也在车里吗?”
在泳池的浅水区,露丝感到冰块在肩膀上融化,涓细的冰水顺着她锁骨的线条流下来,流过她的胸脯,淌进温暖的池水中,太阳已经落到了高大的水蜡树篱后面。
她想起格雷厄姆·格林的父亲查尔斯·格林,那个小学校长,他经常给爱戴他的老学生们提出奇怪的建议,但提建议的方式却魅力十足。“记得忠于你未来的妻子。”1918年,他对一名即将参军的学生说,而另一名男生参加坚信礼之前,查尔斯却告诫他:“有一大批女人是依靠男人的色欲过活的。”
这“一大批女人”去了哪里?露丝怀疑,汉娜就是从这群女人里面走失的一个。
从露丝记事起——比她开始读书要早,在她父亲第一次给她讲故事的时候——书和其中的人物就走进了她的生活,甚至依然留在那里,地位比她的父亲和她最好的朋友还要稳固,更不用说她生命中的那些男人了,他们和特德、汉娜一样不可靠。
格雷厄姆·格林在他的自传《一种人生》中写道,“我一辈子都在听从自己的直觉,放弃那些我没有天赋的东西。”拥有这样的直觉固然很好,但如果露丝也听从直觉,她这辈子就别想再和男人打交道了,她认识的男人里面,似乎只有艾伦令人钦佩、为人忠诚,当她坐在泳池里,准备测试斯科特·桑德斯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却是艾伦的犬牙,还有他手背上的汗毛……那里的毛实在有点多。
她不喜欢和艾伦打壁球,他是个优秀的运动员和训练有素的壁球球手,然而块头太大,在狭小的球场中跑动时显得格外危险,但艾伦永远不会试图伤害或者恐吓她,虽然输给他两场,可露丝毫不怀疑她会赢回来,只要学会不挡着他的路就行——同时还要不害怕他的反手球。那两次她之所以会输,是因为没守住T形区,下一次,如果有下次的话,她决心一定不把球场的有利位置让给他。
享受最后一点没化完的冰块时,露丝暗忖:大不了眉毛缝上几针,或者碰断鼻梁,而且如果艾伦不小心用球拍打到她,一定会觉得很过意不去,这样他就会把有利位置让给她,所以不管是否被他打到,她都能轻易击败他,不过露丝又想:为什么一定要打败他呢?
她怎么会打算放弃男人呢?无论如何,比起男人,她更不信任女人。
在泳池里坐得太久,傍晚的寒意和融化的冰块让她打起了哆嗦,体验到十一月小阳春寒冷的一面,她不由得想起1969年11月的那个夜晚,她父亲给她上了所谓的“最后一节驾驶课”,还有“倒数第二次驾驶考试”。
第二年春天她才满十六岁,那时就可以申请学习驾照——然后轻松地通过考试——但那年11月,从来不把学习驾照当回事的特德提前警告露丝:“为了你好,露西,希望你再也不会遇到比这次更难的驾驶考试,我们上路吧。”
“去哪儿?”她问,当时正是感恩节长周末的星期天晚上。
为了过冬,泳池已经盖了起来,果树的果实和叶子已经掉光了,连水蜡树也光秃秃的,像骨架一样在风中僵硬地摆动,北方的地平线隐隐泛光:那是已经堵在蒙托克公路西行车道的汽车长龙的大灯,车上坐的是打算回纽约度周末的人。(一般情况下开回纽约只需要两小时,最多三小时。)
“今晚我想看看曼哈顿的灯光,”特德告诉女儿,“看看公园大道的圣诞装饰是否已经布置好了,我还想去斯坦霍普的酒吧喝一杯,我在那里喝过一次1910年的雅马邑白兰地,当然我没再喝雅马邑白兰地,但我想再来点跟它一样好的东西,哪怕是一杯真正够味的波特酒,我们走吧。”
“你想今晚开车去纽约,爸爸?”露丝问,除了劳动节或者国庆日的周末(也许还可以算上阵亡将士纪念日的周末),一年中的这天晚上大概是最不适合去纽约的时候了。
“不,我不想开车去纽约,露西——我不能开车去纽约,因为我喝了酒,喝了三杯啤酒和一整瓶红酒,我答应过你母亲再也不酒驾了,至少不会在你也在车上的时候酒驾,我的意思是你来开车,露西。”
“我从来没开车去过纽约。”露丝说。如果她开车去过纽约,这也算不得什么考试了。
当他们终于在马诺维尔上了长岛高速路,特德说:“到超车道上去,露西,保持限速,别忘了观察后视镜,如果有车从你后面过来,你又有足够的时间移动到中央车道,车道上也有足够的空间的话,那就移过去,但是,如果后面的车像疯了一样冲过来,那就让他从你右边超车好了。”
“这不是违法的吗,爸爸?”露丝问,她觉得学驾驶应该遵守一定的限制——比如不能在晚上开车,或者不能开到以她家为圆心、十五英里为半径的范围之外什么的,却不知道没有学习驾照就开车已经违法了。
“你没法通过循规蹈矩学到你需要学会的东西。”父亲告诉她。
露丝必须专心开车,所以这一次她没有像往常那样跟父亲打听托马斯和蒂莫西的事,等他们快到法拉盛草原的时候,特德才毫无预警地开始对她讲述两个儿子的故事,而且叙事方式和当年他给埃迪·奥哈尔讲故事时一模一样——特德·科尔是第三人称,似乎他本人只是故事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
讲到他和玛丽恩喝了很多酒,所以只能由托马斯开车——因为他是唯一头脑清醒的人——的时候,特德指挥露丝离开超车道,换到最右边的车道。“你得从这儿上中央公园大道,露西。”他漫不经心地说,虽然不得不以非常快的速度变道,但她还是设法做到了这一点,谢伊体育场很快便出现在右侧的视野中。
讲到他和玛丽恩争论在哪里左转弯最好的时候,特德又中断了讲述,指挥露丝开上北大道,穿过皇后区。
她知道堵车时的走走停停会使这辆老沃尔沃引擎过热,但当她提出这个问题时,特德却说:“挂空挡就行,露西,开不动的时候你就挂空挡,踩住刹车,尽量松开离合器,记得观察后视镜。”
这时她已经哭了起来,因为特德讲到了铲雪车撞上了汽车,她母亲知道托马斯死了,但不知道蒂莫西也死了,玛丽恩一直问特德蒂莫西是不是没事,特德没法告诉她真相——只能看着蒂米死去,说不出话来。
他们穿过皇后区大桥,进入曼哈顿,这时特德正讲到蒂莫西的左腿——铲雪车把他的大腿切成两半,当他们试着移走尸体时,必须把腿留在原地。
“我看不见路了,爸爸。”露丝告诉他。
“嗯,也没有地方停车,对吗?”特德问她,“你只能向前开,不是吗?”然后他继续给她讲玛丽恩是如何发现她哥哥的鞋的。(“噢,特德,看——他会需要这只鞋的。”玛丽恩说,并没有注意到蒂莫西的鞋仍然连着他的腿……)
露丝沿着第三大道朝上城区开去。
“我会告诉你什么时候拐到公园大道上去,”父亲告诉她,“公园大道上有个地方的圣诞装饰特别漂亮。”
“我哭得太厉害,看不清前面的路,爸爸。”露丝再次告诉他。
“但这是考试,露西,考验的就是当你没有地方停车——或者没办法停车的时候,能不能找出一条路来继续向前开,明白吗?”
“明白了。”她说。
“所以,”她的父亲说,“现在你什么都知道了。”
露丝后来才意识到,她还通过了父亲没有提到过的一项考验:她始终没有看他,仿佛副驾驶座上根本没有人,他父亲讲述整个故事的过程中,露丝一直盯着路面和后视镜。这也是考试的一部分。
1969年那个11月的夜晚,她父亲让她开上公园大道,一路上对那里的圣诞装饰评头论足,到了第八十几街,他指挥她拐进第五大道,来到大都会博物馆对面的斯坦霍普酒店,这是她第一次听到大都会博物馆的旗帜在风中劈啪作响,特德让她把车钥匙交给门童,他的名字叫曼尼,令露丝印象深刻的是,门童认识她父亲。
不过,斯坦霍普酒店里的人都认识她父亲,他一定是常客,这就是他带女人鬼混的地方!露丝意识到。“要住就住在这里,露西,如果你负担得起的话,”她父亲告诉她,“这是家很好的酒店。”(从1980年开始,她就能负担得起了。)
那天晚上他们去了吧台,但她父亲改了主意,没喝波特酒,而是点了一瓶上好的波马特酒代替,他喝光整瓶酒的时候,露丝还在喝浓缩咖啡,因为她知道自己还要把车开回萨加波纳克,他们在酒吧坐着,露丝恍惚觉得她还在握着方向盘,虽然在酒吧里可以看她父亲——只有开车时不能看他——但她还是没法去看他,好像他还在对她讲述那个可怕的故事似的。
午夜过后,特德指挥她开上麦迪逊大道,来到第九十几街之后,又叫她往东拐,沿罗斯福路上三区大桥,然后由中央公园大道到长岛高速路,之后她父亲就睡着了,露丝记得她可以在马诺维尔出口下高架桥,所以不用叫醒父亲,问他回家的路。
路上的车几乎全是回纽约度假的——头灯不停地刺激着她的眼睛——同向的车道则空空荡荡,她几次把油门踩到底,想看看这辆老沃尔沃究竟能跑多快,结果两次达到了时速八十五英里,一次九十英里,然而这样的速度会导致车身前部震动,所以她大部分时间都保持限速,想着哥哥们死去的经过——尤其是她母亲想要捡回蒂米的鞋子的那一段。
汽车穿过布里奇汉普顿的时候,她父亲才醒。“你怎么没走小路?”他问。
“我喜欢让那些灯照着,别的车的头灯。”露丝说。
“哦。”她父亲说,似乎又睡着了。
“那是只什么鞋?”露丝问。
“那是只篮球鞋,蒂米最喜欢的。”
“高帮的?”她猜测道。
“对。”
“明白了。”露丝拐上撒格大街,虽然那时沃尔沃四周没有别的车,露丝还是打开了转向灯,在距离转弯处还有五十码的地方,她就让转向灯闪了起来。
“开得很好,露西,”她父亲说,“假如你遇到比今晚还糟糕的情况,我相信你也不会忘记学到的东西。”
从泳池里上来时,露丝全身发抖,她知道应该先热身再和斯科特·桑德斯打壁球,但回忆学车的过程和《格雷厄姆·格林传》已经让她的心情低落下来,虽然并非诺曼·谢利的错,但这部传记写到了一个令她反感的转折点,谢利先生相信,格雷厄姆·格林小说里的每一个主要人物都在现实生活中有对应。接受《泰晤士报》采访时,格林本人曾告诉V. S. 普利切特“我不能发明人物”,然而,在同一个采访中,虽然承认他的人物是“真人的混合体”,格林却否认他笔下的人物是根据现实创造的。“真人太受限制了,会被想象中的人物排挤的……”可谢利先生却用了大量篇幅讨论“真人”。
露丝尤其为格林早年的感情生活难过,他的传记作者说,他把“难以自拔的爱”献给了最终成为格林妻子的那位“狂热的天主教徒”,而这正是露丝对于喜欢的作家所不想知道的一面。“作家的心中有一块碎冰。”格林在《一种人生》中写道,但在年轻的格雷厄姆写给未婚妻薇薇安的日常信件中,露丝却看到一个被迷得神魂颠倒的男人在以她熟悉的可悲方式追求女人。
露丝就从来没有因为爱情神魂颠倒过,也许她不情愿接受艾伦的求婚是因为她知道艾伦被她迷得神魂颠倒。
《格雷厄姆·格林传》读到第338页的时候,她没有接着往下读,这里是第二十四章的开头,章节名称是“终于结婚了”,可对露丝而言,停下不读是个遗憾,因为如果她坚持读到这一章的末尾,她对格雷厄姆·格林及其新娘的印象可能会产生些许改观,当两人终于结婚并且去度蜜月的时候,薇薇安交给格雷厄姆一封没有拆开的信,信是她母亲给她的,据说里面写的是“性行为指导”,但薇薇安没看就给了格林,而他读了之后立刻把信撕了,所以薇薇安从来没有读过信的内容,如果读到这里,露丝大概会欣赏格林夫人的果决和自信——相信自己无须母亲的建议就能应付各种人生问题。
那为什么这一章的标题“终于结婚了”让露丝郁闷了呢?是因为她想起自己也逃不过婚姻的掌控吗?无论如何,露丝·科尔绝对不会写出这种标题,甚至连读也不想读。
露丝觉得还不如重新读读格雷厄姆·格林的小说,她确定自己再也不想知道任何有关格林本人的事情,她又想起汉娜指出的她“最喜欢的主题”——不知疲倦地分析“真实”与“虚构”的关系,然而单是想起汉娜这个人也会把她送回眼下的情境中。
她不想让斯科特·桑德斯看到她光着身子坐在泳池里,至少不是现在。
她走进屋里,穿上打壁球的干净衣服,在短裤的右前口袋里装了一些爽身粉,这是为了让握球拍的那只手保持干燥光滑,不会磨起水泡。她冰好了白葡萄酒,又把米放进电饭锅——过一会儿只需要按下按钮,还摆好了饭厅的桌子,准备了两个人的餐具。
最后,她爬到谷仓二楼,先做拉伸,接着开始练球。
她的练习节奏很简单:朝墙壁打四个正手球,然后打响声板;四个反手球,再打响声板,打响声板需要低瞄,每次她都非常用力,让响声板发出很大的声音,但在实际的比赛中,露丝很少击中响声板,也许在艰难一些的对决中,她偶尔能击中一两次,然而她希望斯科特·桑德斯过来的时候听到她击中响声板的声音,他或许会想:对于一个所谓的非常优秀的球员来说,她的确能经常击中响声板,然后等他们开始比赛,他会惊喜地发现露丝几乎打不到响声板。
每当有人爬到谷仓二楼的球场,练球的人一定会感到楼板发颤,当露丝产生这种感觉时,她已经多打了五个球——第五次还击中了响声板,她可以轻松地连续扣杀五次,同时小声咒骂:“爸爸和汉娜·格兰特!”
斯科特用他的球拍敲了两下壁球场的门,然后小心翼翼地推开了门。“你好,”他说,“希望你不是因为要和我打球才练习的。”
“噢,只是练一小会儿而已。”露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