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利轿车该停在哪里呢?我得非常小心才行。我希望别人以为它是随便乱停的,但又要让每个经过的人都能看到它。所以我将它前后挪动了好一会儿,最后终于把它停在哈伯家车道靠近房子的地方,故意把轮胎停得歪歪的。这样看起来就像是在匆忙之间随意停放的。
我希望从外面一看就觉得我待在屋里。屋子如果是空荡荡的,从外头就可以一眼看出,那一副寂静无人的模样很容易就泄了底。现在这间房子就是这样:寂静无声,没有任何人在活动。所以我用查莉给我的那把钥匙打开前门,从前头走到后面,经过时随手打开几盏灯。我在起居室把电视打开,把音量降低到好像有人在低声呢喃,厨房里的收音机也是这样开着。接着我拉起几扇窗帘,回到外面去。看起来好极了,像极了里面有人的样子。
接下来我第一个要去的地方,是门廊里挂外套的衣柜。我要找手套。要在这南方的阳光带找到手套并不容易,因为需求量并不大,但是哈伯就有。我找到两付,全都整齐地摆在架子上,其中一付是滑雪用的手套,淡绿色与淡黄色相间,对我没有好处,我需要颜色比较暗的。另外一付就是我要的:一付时髦的黑皮革薄手套,银行家戴的,非常柔软,就像另一层皮肤一样顺手。
找到滑雪手套之后,我决定再找一顶帽子。如果哈伯夫妇曾经去过科罗拉多州旅行,他们一定会有全套装备。我找到一个装满帽子的箱子,里面有一顶军人在站岗时用的防寒毛线帽,某种合成纤维做成的,帽子的底部往下卷就变成耳罩,上面印有深绿色的圚样。这帽子对我很合用。
第二个要去的地方是主卧室。我发现查莉的化妆台,我住过的某些房间甚至还没有这化妆台那么大。她有一大堆化妆品,各式各样的东西,我拿了一只防水睫毛膏到浴室里,把脸上涂满睫毛膏。然后我把夹克穿好,戴上帽子和手套,走回卧室衣柜门上的落地镜前检查这身装扮。还不错,是晚上干活时的标准打扮。
我走回屋外,又把前门锁上,感觉一大片暴风雨云层正从头顶强压下来,夜里一片漆黑。我站在前门边,再把自己检查一遍,把手枪放在夹克内侧口袋,将拉链往下拉确定它没坏,取枪也很顺手。我把枪装满子弹,“扣扳机,关保险”,剩余的子弹都放在右上方的外侧口袋,弹簧刀摆在左侧口袋,短棍摆进右侧口袋,把鞋带绑紧。
我离开房子,沿着车道往外走,经过停好的宾利后又走了十二或十五码。我隐身在绿树之间,找了一个可以清楚看到贝克曼车道来往车辆的定点,坐在冰冷的土地上,开始等待。在突击战进行的时候,只有守株待兔的人才能打胜仗。如果对手行事小心,他会提早来或者比较晚来,因为他以为只要提早来或迟到,你对他就不会有任何防备。所以无论他多早来,你都必须比他更早做好准备;不管他多晚出发,你都得等他出现。你要等他等到出神,你需要无限的耐性,什么也不要做、什么也不要想,不要消耗体力,最后再全力一击——不管是一小时、五小时、一天或一周,你都得等下去。等待也是战技的一种。
我全副武装开始等待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四十五分了,头顶的暴风雨随时会降临,空气就像锅里的汤一样浓稠凝重,四下一片漆黑。差不多在午夜时分,暴风雨开始席卷而来,像两毛五硬币一样大小的雨滴开始打在我周遭的树叶上,没多久暴雨就开始往下冲刷,我好像置身淋浴间一样,头顶雷电交加,时而发出巨响,闪电不断从天际劈下。我周遭的花园每几秒就会被闪电照射,发出白昼似的光亮。我坐在大雨中等待。十分钟,十五分钟,我还是继续等。
他们在十二点二十分找上我。雨势丝毫没有减弱,雷电还是轰隆作响,直到车子开进车道我才听到他们的卡车声,发现时他们已经在砾石路面上走了四十英尺了。那是一辆深绿色的载货卡车,车身写着“克林纳基金会”几个金色大字,跟我礼拜二早上在萝丝可家附近看到的那一辆很像。它从我身边经过,大概距我六英尺。砾石路面上留下宽阔的胎痕,跟芬雷在摩里森家看到的一样。
卡车在距我几码处停了下来。它突然在宾利后面停下,无法继续往前开,刚好停在我希望他们停的位置。我听到引擎熄火还有拉上手煞车的声音。
第一个下车的是开车的人,他穿着一件白色尼龙工作服,工作服的连身兜帽紧包着脸部。他脸上戴着一个外科手术的面罩,手上戴着薄橡胶手套,脚上穿着橡胶鞋套。他从驾驶座走出来后,绕到后门去。我认得那走路的样子,那高大健壮的躯体,还有那一双有力而修长的双臂——他就是克林纳小子,他亲自来杀我了。
他用手掌拍打后门,发出沉闷的声响,接着他就转动手把打开门。四个男人在他后面走下来,穿着都跟他一样:白色尼龙工作服,连身帽把脸包住,面罩、手套与橡胶鞋套。有两个人拿着袋子,两个人拿着大口径霰弹枪,一共五个人。我本来以为只有四个人,五个人就提高了作战难度,但是这样我的成果也会更丰硕。
大雨不停冲刷在他们身上,我可以听见雨滴打在他们牢固的尼龙工作服上,发出清脆的声音,打在卡车车顶也发出铿铿锵锵的金属声响。闪电的一阵亮光射在他们身上,四个人看起来都跟地狱里逃出的妖怪一样,模样吓人。现在我开始怀疑自己星期一晚上怎么能撂倒他们。但是今晚我可以撂倒他们,因为我有攻其不备的优势,我会变成他们身边像梦魇一般的隐形人,一个个把他们撂倒。
克林纳小子指挥着他们。他从卡车后面取出一根铁锹,对着三个手下比一比,跟他们一起在倾盆大雨中走进屋子。第五个家伙会在卡车旁等待,因为下雨,所以他必须回到车上。我看他抬头望着天空,然后又望着驾驶座。我抽出短棍,穿越灌木丛,那家伙听不见我在行动,因为雨声在他耳边回响着。他转身踏步,正要走向驾驶座的车门边。我把眼睛闭上片刻,回想着乔伊躺在验尸床上,面目全非的模样;回想着萝丝可一边瞪着她家走廊地板上的脚印,一边因为恐惧而颤抖的模样。然后我冲出灌木丛,跳到那家伙的背后,用短棍往他后脑勺猛力一敲。这是一根很粗的短棍,而且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所以我马上感觉到他的头骨被打爆了。那家伙像根被砍断的树倒在砾石路上。他脸朝下,雨水不断打在他的尼龙工作服上,我又用力补上一脚,踢断他的颈骨。解决了一个。
我拖着尸体越过砾石路,把他丢在卡车后面,绕回驾驶座把钥匙拔下,然后悄悄摸进屋里。我把短棍摆进口袋里,放出弹簧刀的刀刃,拿在右手。我不想在屋里动枪——即使屋外雷电交加,还是会枪声大作。我进了前门就停下,门锁早就被破坏了,木门也已碎裂,我还看到那根铁锹就摆在走廊上。
房子挺大的,他们得花点时间才搜得完。我猜他们会先集体行动,一起搜索,然后才散开来,我可以听到他们在楼上穿梭的脚步声。我退回屋外,等待他们其中一人回到走廊。我待在那扇被撬开的门边,靠着墙壁等着,因为有屋檐屏蔽,我才没让大雨淋到。这阵雨就像热带暴风雨一般猛烈。
五分钟后才有人下楼,他的脚步在走廊上嘎吱作响,我可以听见他打开衣帽柜的大门。我走进屋里的时候,他是背对着我的。这高个儿是其中一个带着霰弹枪的家伙,比我还瘦。我走到他背后,左手伸过他头顶把手指插进他的眼窝里,他的枪掉下来,被我一脚踢到地毯上。我把他转过来往后拖到门外的倾盆大雨里,手指死命往他眼睛里插,硬是把他的头往后拖,割断他的喉咙。这动作不可能跟电影演的一样俐落——任何刀刃都不可能那么锐利。喉咙里面有很多不同的坚韧软骨,你必须用力来回切割,得花点时间,但是这一招有效,有效得很。等你切到骨头的时候,任谁都不可能还活着,这家伙也不例外。他的血像水柱往外喷,跟雨水混在一起,身体也跟着颓倒。解决两个了。
我拉住他的连身帽,在草坪上拖行他的尸首。拖行的时候不能抓住他的膝盖或肩膀,因为他的头会往旁边溜,变成身首异处。我把他丢在草地上,跑回屋里。我一边捡起霰弹枪,一边冷笑。这是一支很厉害的“家伙”,我曾在部队里面看过,是绮色佳公司制造的Mag-10霰弹枪,子弹的尺寸很吓人,有人帮它取了“挡路煞星”这个绰号。它甚至可以打穿比较薄的车身铁皮,坐在车里照样没命。遇上它的人通常难逃一劫,虽然只有三发子弹,但是就像之前有人说的:射完了三发子弹,枪战也该结束了。
我还是没有把刀刃收起来,因为它不会出声,比较符合我的需求,但霰弹枪则是比“沙漠之鹰”更适合充当备用的武器,因为霰弹枪根本就不用瞄准目标,铅弹的射击范围很广。拿着Mag-10霰弹枪,你只要稍稍朝着正确的方向击发,一定会命中目标。
我穿过被撬开的木门往外走,靠在墙边避开大雨,继续等待。我猜他们会开始走出屋外,因为他们在屋里找不到我,也发现刚刚被我丢在地上的那家伙不见了。他们会开始走出屋外,这是一定的,总不会在里面待一辈子吧?我等了十分钟,一直听到屋内地板上踏步的声音,但是我按兵不动。反正他们迟早会出来。
有人出来了——两个家伙一起出来,就像他们是一组似的。这倒是让我犹豫了一会儿。他们走到倾盆大雨里,我听到雨水开始打在他们的尼龙帽上。我用左手再度拿出短棍,改用右手握棍。第一个家伙很容易就被我撂倒了,我从后面一棍命中他的颈子,他的头差点掉下来。但是第二个家伙来得及反应,他闪身让我无法命中,短棍只击中他的锁骨,把他打到跪在地上。我又用左手的刀子在他脸上补一刀,紧接着短棍又出手,两下才把他的脖子打断。他的筋骨可真硬,但是再硬也没有我的短棍硬。我已经解决四个人了。
我在大雨中把两具尸体拖到砾石车道尽头的草坪上,把他们跟另一个家伙堆在一起。我已经干掉四个,又拿到一把霰弹枪,车钥匙也在我的口袋里。接下来要对付的是拿着霰弹枪的克林纳小子。
我找不到他,不知道他在哪里。我走进屋内,想要避开大雨的声音仔细倾听,但是什么也听不到,因为雨水打在屋顶与砾石路面的声音实在太吵,我周遭的背景好像都被噪音笼罩住了,如果那小子发现苗头不对,躲起来悄悄行动,我就有麻烦了。
我悄悄走到那间可以观赏花园的房间,雨水不断打在屋顶上。我站着不动,仔细聆听,听到那小子在走廊上,正要从前门走出去。如果他往右转,就会看到他那三个死掉的喽啰被我堆在草坪上,但是他往左转,经过我这房间的窗前,打算穿越湿漉漉的草坪前往露台。我看到他在大雨中经过窗前,大概离我只有八英尺。他像是地狱来的恶鬼似的,身前握着一把长长的黑色霰弹枪。
我口袋里有这房间的钥匙,它就串在宾利车的钥匙圈上。我开锁走出去,滂沱大雨就像消防水柱似的在我身上冲刷,我悄悄绕到露台。克林纳小子就站在那儿,低头凝视着大游泳池。我蹲伏在雨中看着他,即使相隔二十英尺之远,还是听得到雨水打在他身上白色工作服的声音。天空中不断出现闪电,雷声隆隆作响。
我不想用手里的Mag-10霰弹枪打他,因为我必须把尸体藏好,我要让克林纳那个老家伙忐忑不安,让他死也想不到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他儿子跟其他人都不见了。这不但会把他给搞疯掉,对我的安全也是一种保障,即使留下一点证据也会对我造成麻烦。那把霰弹枪会把他打得血肉横飞,到时候我怎么处理尸体?不可能把所有尸块都清掉。所以我只好等待。
那小子开始从草坪的长长下坡走到泳池边,我绕过去待在湿漉漉的草地上。那小子走得很慢,他开始担心了,因为他只有自己一个人,视线也不清楚,连身帽包住他的脸让他的视野受限,所以只好把头转来转去,但他的颈部僵硬,那动作看起来像机器人似的。他站在池边,我在他身后一码处忙着不断左右移动,这样他转头往两边看时才不会看到我。他手里那把大型霰弹枪也朝着水波汹汹的泳池左右晃动。
如果照我以前看的书跟电影里面演的,我应该跟他面对面单挑,因为我是来帮我哥报仇的,站在我眼前的就是把他的尸体踹成肉酱的那个家伙。我们两个本来应该一对一决斗的,至少我该让他知道他的对手是谁、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好像这样才有格调,是男子汉之间的对决。但真实生活不是那么一回事,乔伊也会嘲笑这种做法。
我使出全力,一棍打在他头上,当时他正要转身走回屋子。短棍从尼龙工作服上滑开,因为这灌铅的棍子实在太重,让我完全失去平衡,我就像在冰上滑倒一样。那小子闪身举起霰弹枪把一发子弹上瞠,我很快翻起手臂把枪管往一旁压,滚出他的射击范围。他扣下扳机,枪声大作,雷声再大也没那么吵。那一枪打在我们身后的几棵树上,我听见树叶散落翻飞的声音。
强大的后座力震得他往后退,但是他又把第二颗子弹上了膛,枪身喀啦喀啦发出令人胆寒的上膛声。我倒在池边的地砖上,但是很快往前扑,用双手抓住枪,把枪管往上扳,枪托朝下,让他对空发了一枪,又是一阵可怕的枪声。这一次我借着后座力,乘机把枪夺过来,抬起枪托打在他脸上,但是不怎么有用。绮色佳霰弹枪的枪托部位有一大块橡胶托垫,是用来保护枪手的肩膀不致因为强大的后座力而受伤,但那小子的头部却也因此而未受重创,只是身体往后摇晃,我用力往他腿部推撞,把他绊倒跌进池里。他背朝下掉进水中,我跳进去压在他身上。
我们在泳池比较深的那边,两人都挣扎着争取有利的姿势。大雨还是不断下着,水中的氯让我的双眼跟鼻子感到一阵阵刺痛,我不断挣扎,最后终于把他的喉咙扣住。我把他的尼龙帽往后扯,用手臂夹住他的喉咙,把他的头往水里压。我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他的喉咙锁住,如果跟克林纳小子现在的情况相较,瓦伯顿监狱里飞车党勒住我的力气简直就像情人的爱抚一样。他的头都快被我扯下了,我不断挤压扭扯,把他压在水面下一码处,直到他死掉才放手。这要不了多久的功夫。在这种状况之下,总是这样的:谁先被压在下面,谁就爬不起来,所以死掉的那个人也有可能是我。
我涉水而行,氯气把我呛得不断喘气。大雨在泳池水面不断冲刷,几乎让人无法分辨水面上下的分界,我任由他的尸体四处漂荡,自己游到旁边去,紧抓着泳池边调整呼吸。这天气就像梦魇一般,雷电交加,大雨滂沱,待在池子里搞不好还比较干,但是我还有活要干。
我游回去,拉住那小子的尸体,他往下漂荡了一码之远。我把他拖到池边,拉出池子,双手拉住他的尼龙工作服,把尸体拖在身后,感觉起来好像有一吨重。我把尸体摆在池边,不断有水从工作服的手腕与脚踝的缝隙流出。我把他丢在那里,蹒跚走向车库。
我的衣服都湿透了,而且又冷,实在寸步难行,身上像穿着盔甲似的。但我还是走到了车库,并且找到钥匙,开门后打开灯。那是一座可以停三辆车的车库,但是里面只有另一辆宾利轿车,是哈伯自己那一辆,年份款式跟查莉的那辆一样。深绿色的车身美极了,而且因为打过蜡而闪闪发亮。我四处移动的时候,车身的烤漆上还照映着我的影子。我在找小推车或者花园专用的小车,反正就是园丁用的车子。这车库里到处都是园艺用的装备,包括一辆需要有人驾驶的刈草机、水管、各种工具,最后终于在远处的角落看到一辆手推车,它的轮子就像脚踏车轮一样大。
我把手推车推到大雨中,一路走到池边,然后趴在地上四处搜索,找到那两把霰弹枪跟那根湿透了的短棍。我把枪丢在推车上,短棍摆回口袋里。先确认那小子的鞋没有掉,再把他抬上车,推着车朝屋子走,然后沿着车道,勉强通过宾利车,绕一圈来到卡车后面。我打开后门,爬上车,把尸体好好拖进去。大雨还是不断冲刷着车顶,然后我抬起第一个家伙的尸体,把他拉到克林纳小子的身旁,把枪丢在他们身上。两个装好了。
接着我把推车往上推到我堆了三具尸体的地方。他们张开四肢躺卧在湿透了的草坪上,雨水不断打在他们可怕的工作服上。我把他们运回他们开来的卡车旁,最后把五个人都弄了进去。
然后我在大雨中把推车弄回车库,放回原来的角落,从工作台上拿了一把手电筒,想看看克林纳的喽啰到底是哪四个人。我在雨中跑回卡车,进了车厢后打开手电筒,爬过那一整排被我丢在那儿的尸体。
我认出克林纳小子,至于其他四个,我把他们的帽子拉开,扯掉脸上面罩,用手电筒来回照着他们的脸。其中两个是在仓库看门的,我很确定礼拜四我曾经在望远镜里看到他们。或许我不敢在军事法庭里面发誓说我看过他们,但是这时候谁还管得了那么多?
另外两个则是我确定看过的,毫无疑问。他们是礼拜五负责支持的那两个警察,跟贝克、史帝文生一起到餐厅去逮捕我,之后我又在警局看到他们几次。他们参与了犯罪集团,是帝尔镇长手下的两枚暗棋。
我又从卡车里慢慢爬出来,把手电筒拿回车库,锁上门·在大雨中跑回屋子前面,拾起他们带来的两个袋子丢到哈伯家的门廊上。开灯后仔细查看袋子,发现里面有多余的手套跟面罩、一盒十号口径的霰弹枪子弹、一把榔头、一包六英寸长的钉子,还有四把像手术刀一样的刀子。光是看着刀子就可以感受到被刀割的痛苦。
他们破坏门锁后就把铁锹随手一丢,我把它捡起来放进其中一个袋子里,拿着两个袋子走向卡车,往五具尸体身上丢。然后我把后门关上锁好,又在滂沱大雨中跑回屋子。
我经过那间可以观赏花园的房间,把它锁上,再跑回厨房,打开烤箱门,掏出口袋里所有的东西放在地板上。我在旁边的碗柜里找到了几张烘培专用的油纸。接着我把“沙漠之鹰”给解体,把零件放在其中一个烤盘上,多余的子弹也摆在旁边。刀子、短棍、宾利车钥匙,还有我的钱跟一些纸片,则放在另一个烤盘上。我把烤盘放进烤箱,用非常低的热度去烤。
我走出前门,尽可能紧闭那扇被破坏的门,然后跑过宾利轿车,坐进克林纳基金会的卡车。我不太熟练地扭动钥匙发动车子,小心翼翼地沿着车道倒车,把车驶回贝克曼车道上,然后开过下坡回到镇上。雨刷快速地刷去挡风玻璃上的雨水,我绕过那个有教堂坐落的广场,在车道尽头右转,继续往南开。四下一片寂静,没有任何人在路上。
在社区绿地以南三百码处,我把车驶进摩里森家的车道,开到他的房子旁,在他那辆废弃的林肯轿车旁停好。锁好车门之后,跑到摩里森家的围篱边,把钥匙丢进远远的田野里,然后耸耸肩,把夹克穿好,就开始在雨中往回走,也开始陷入沉思之中。
现在已经是礼拜六凌晨一点多,也就是说,再不到二十四小时就是礼拜天了。事情的全貌已经很清楚,我也确定了三件事:第一,克林纳需要特殊的纸;第二,那种纸在美国国内无法取得;第三,仓库里面堆满着某种东西。
但是冷气机纸箱上面写的东西却困惑着我。我不是说被印在上面的“岛屿空调有限公司”那几个字,而是其他的字。我看到的那些箱子上面都印有长方形格子,格子里有手写的序号,我看得一清二楚。史托勒驾驶卡车超速被杰克森维尔的警察拦下,根据他们的描述,他载的箱子上也同样有手写的长串序号。但是要那序号干嘛呢?纸箱本身就已经是很好的掩护、很高明的障眼法,用冷气纸箱载运秘密的东西去佛罗里达州,实在是神不知鬼不觉,还有什么东西比冷气更适合卖到南方?杰克森维尔的警方被纸箱朦骗了,他们没有再仔细想一想。但是那序号让我感到很困扰,如果里面没有电器用品,干嘛在箱子上写序号?这障眼法实在太过头了。既然如此,那他妈的鬼序号到底意味着什么?那该死的箱子里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我不断问自己这个问题,终究还是乔伊给了我答案。我在雨中一边走,一边想着凯尔斯坦跟我说的“精确性”那回事。他说乔伊在表达思想时,总是有一种迷人的精确性。我知道这一点。我想到了他为自己印出来的那张清单,那些充满自信的大写字母、一排排的缩写,还有电话号码栏,以及纸张最后的两个附注:“史托勒家的车库”和“格雷的克林纳文件”。我必须再把清单查一遍,但是我突然灵光一闪,知道乔伊想要告诉我什么:如果想要知道克林纳在箱子里摆些什么,到史托勒家的车库去看一看绝对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