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安诺餐厅以后,我继续往北离开马格瑞夫镇,棕色轿车还是跟在我后面四十码处,大剌剌的也不想躲藏,那两个家伙只是一直在后面跟着,两眼发直往前盯。我往西转到通往瓦伯顿的路上,把车速减慢,棕色轿车还是跟在后面四十码处。我们一起慢慢往西边开,无垠的旷野风景中只有我们两辆车子是在移动的。我从后照镜里看到两个家伙还是盯着我,下午逐渐西沉的阳光洒在他们身上,低角度的黄铜色光线让两人的身影非常清晰,他们是两个穿着骚包衬衫的拉丁美洲裔年轻人,留着整齐的黑发,发型很相近。他们的车子稳稳跟在后面。
我慢慢开了七、八英里以后,开始在找一个地方。沿路左右两边都是颠簸不平的泥土车道,大约每半英里就有一条这样通往田野的车道,四处绕圈圈,也不知道通往哪里。我不知道这些车道的用途,大概是农夫们集体停放收割机的地方,但也不知道何时会派上用场。我在找其中一个车道,是我之前看过的,它就在这条路右边某个小树丛的后面,前后几英里只有这么一个可供屏蔽之处。礼拜五我在监狱巴士上面曾看到那条车道,从阿拉巴马州回马格瑞夫的路上又看到一次,那是个密密麻麻的树丛,今天早上它被包围在雾气里面。那是一个小型的椭圆形灌木丛,就矗立在路旁,后面被一条泥土车道包围住,绕出来之后又跟道路会合在一起。
我看到了,它就在前方几英里的地方,树丛在地平在线看起来只有一小团黑黑的,我继续朝它前进,一边打开置物箱掏出我的自动手枪,把它插在身旁座位的坐垫夹缝里。那两个家伙还是跟在我后面四十码处,到了距离树丛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我把车子打到二档,踩下踏板,老宾利车发出巨大响声后往前疾驶,到了泥土车道后,经过一阵车轮的摩擦与车身的颠簸,我把车驶离路面,转进树丛后方停下,抓着手枪就跳下车。我刻意让门开着,看起来好像我急忙下车后直接潜进左边树林里。
但我却是朝另一个方向跑,也就是往右边跑。我像跳舞般绕过车头,跑了十五英尺的距离后匍伏趴在花生田里。我爬过灌木丛,预料他们的车子会停在宾利车后方,所以我让自己的视线与车道齐平,全身趴在湿润红土地的坚硬茎梗上,用叶子做掩护。接着我必须等待,我猜他们在我后面六、七十码处,他们并未察觉我突然加速。我喀哒一声把保险打开后,就听到棕色别克轿车的引擎声以及突然煞车的声音,他们把车停在我眼前的车道上,就在宾利的后方,旁边就是树林。他们离我只有二十英尺。
这两人都是相当精明的家伙,我看过比他们逊一百倍的瘪三。坐在前座乘客位子的那家伙在他们转进来以前下车了,他以为我在林子里,所以想从后面拦截我。开车的那个从驾驶座跨到另一边座位,他下车处变成离树林比较远,刚好就在我面前。他手握一把枪,背着我跪在地上——如果我真的躲在他推断的那个位置,他就可以用别克轿车当作掩护,躲在后面观察我在树林里的动静。我必须让他移动,我不希望他待在车子旁边,等一下我还需要用车子,不希望它受损。
他们怕的是树林。他们觉得:既然我大老远把车开到前后几英里唯一的一座树林,哪有可能躲在田里面?这种“声东击西”的策略是最常见的,他们连想都没想就上勾了。车子旁边那家伙一直凝视着树林,我则盯着他后面,用我的“沙漠之鹰”瞄准着他,刻意压低呼吸声。他的搭档则在树林里用匍伏前进的方式搜索我,很快他就会出来让我看见了。
五分钟以后,他出来了,手上的枪举在胸前,躲在别克后面,刻意与宾利轿车保持距离。他爬到搭档身旁,两人彼此都耸耸肩。然后他们开始看着宾利轿车,怕我可能趴在车内地板上,或者躲在高贵的铬制散热器后面。刚刚从树林爬出来那家伙独自在土地上匍伏前进,刻意让别克轿车帮他挡住树林,此刻他就在我眼前,却还盯着宾利轿车的底盘下方,看我是不是露出了马脚。
经过宾利轿车的车身时,他都是用双肘撑着前进的,所以一直听见他嘴里不知道在咕哝些什么,频频喘气,然后他又大老远往回爬行,回到搭档身边。他们分散到车身两边,到别克车头的两侧才慢慢站起身来,走过去检查宾利轿车的内部,然后又一起走到树林边缘,探头张望树林里的暗处,但就是找不到我。接着他们又走回来,一起站在泥土车道上·远远离开两辆车子,在橘红色的天空下一起望着树林,始终背对着花生田,背对着我。
他们不知所措。他们是在城里面混的小瘪三,或许是迈阿密来的,身上穿着佛罗里达州样式的服装。他们习惯的是闪烁着霓虹灯的巷子以及建筑工地,擅长作案的地方是高速公路下方到处都是垃圾的空地,一般旅客不去的地方。到了这上百万亩花生田中的小树丛边,他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趁着他们俩杵在那儿的时候,我很快从后面给了他们一人一枪,高高瞄准他们的肩胛骨。这把大型自动手枪的枪声就好像手榴弹爆炸似的,四处的鸟儿都被吓得飞上天。在乡间田野打的这两枪,就像两声闷雷一样不断回响,我的手也感受到后座力的撞击。那两个家伙双脚一软,脸部着地,趴倒在树林边离车道比较远的地方。我抬头查看,他们脸上都出现死人才会有的那种呆滞与茫然表情。
向他们走过去时我仍然握着枪。他们确实是挂了——我看过的死人非常多,他们跟其他死人的模样并没有差别。麦格侬子弹击中他们背部比较高的位置,那地方都是一些直接通往脑部的大动脉与血管,子弹把他们打得血肉模糊。我在周遭的一片寂静中看着这两个家伙,脑海同时淳现出乔伊的身影。
接下来该是干活的时刻了。我走回宾利轿车,关上保险后把“沙漠之鹰”放回座位上,走到他们的别克车旁,把钥匙拔出来。我打开后车厢,想看看里面装了什么。这两个家伙的死并没有让我的心情变糟,但是如果我能发现些什么,我的心情会变得更好,像是点二二口径的自动灭音枪,或者是四双橡胶鞋套或四套尼龙工作服、几把五英寸长的刀子,诸如此类的东西。但是我只找到史白维的尸体。
他已经死了好几个小时:在近距离被人用点三八口径左轮枪击中额头。枪管跟他的头部大概只距离六英寸。我用拇指在弹孔周围的皮肤抹一抹,仔细一看并没有熏黑的痕迹,只有一些细微的火药粉末被带进皮肤里,那是擦不掉的,因此形成了近距离枪杀的证据,很近——六英寸就会有这种结果,或者八英寸。有人突然朝他开枪,那个迟缓肥胖的副典狱长根本来不及闪躲。
他下巴有一道疤,是我用摩里森的刀划出来的。他那一双小小的蛇眼死不瞑目,仍穿着一身油渍渍的制服,衬衫被我割破的地方露出了他毛茸茸的白肚皮。他是个大个儿,要把他塞进后车厢,非得打断他的双腿不可,他们大概是用铁锹打的,这样才能从膝盖把他的腿部折起来,把身体塞进去。我看着他的时候一肚子火:他明明知道这案子是怎么一回事,但就是不告诉我。然而这也意味着,无论他有没有泄密,他们都决定把他做掉——他们慌了,他们要封住每个人的嘴巴,这样他们才能安然度过礼拜天。我凝视着史白维死气沉沉的双眼,真希望他还能告诉我一些线索。
接着我回到树丛边,对两具尸体搜身。我找到两个皮夹以及一张租车契约、一只手机,除此之外没有别的。那张契约是用来租别克轿车的,租车地点是亚特兰大机场,时间是周一早上八点,不管他们来自哪里,都是搭乘早班飞机抵达的。我看了他们的皮夹,没看到机票票根,只有佛罗里达州发放的驾照,地址登记的都是杰克森维尔市,照片跟名字对我来讲都没什么用,还有几张信用卡。皮夹里有一堆现金,全部都归我所有,反正他们也用不到了。
我把手机的电池卸下,将电话放进其中一个家伙的口袋里,电池放在另一个人身上。接着我把尸体拖到别克车旁边,把他们塞进后车厢跟史白维放在一起。这差事并不轻松,他们虽然不高,但都是肥胖沉重的家伙,尽管天气挺冷,还是让我出了一身汗。我必须用硬塞的才能把他们放进剩余的空间里。四处勘查之后,我又发现他们的点三八口径左轮枪,一把的子弹是装满的,另一把少了一发子弹,闻起来像是刚刚击发过,我将两把枪都丢进后车厢。后来我又找到坐在乘客位子那家伙的鞋子,“沙漠之鹰”的威力把他的鞋都震飞了,我把鞋丢进后车厢,然后砰的一声关上车盖。再回到刚刚藏身暗算他们的那片灌木丛里,费了一会儿工夫找到两个弹壳,放进我的口袋里。
然后我把别克轿车锁起来,留在原地。因为我的新衣服上到处是红土,上面还有那两个家伙的血迹,所以我打开宾利车的后车厢,拿出装了我旧衣服的袋子,把旧衣服重新穿上,然后把血衣折成一团丢进袋子里,放回宾利的后车厢,关上车盖。最后一件事就是折一段树枝,把我可以看见的脚印全部湮灭干净。
我开着宾利车往东折返马格瑞夫,为了让自己平复心情,刻意慢慢开。像这种直截了当的突袭,一点难度跟风险都没有,我十三年的军人可不是当假的。就算是在夜里睡觉的时候,如果遇到比较蹩脚的对手,我也能够以一挡二。平常如果遇到这种事,我的心跳不会那么快,体内分泌的肾上腺素害我发冷惊颤——因为我看到史白维不但被人干掉,而且双脚还被人折断拗到两边。我赶快调整呼吸,控制自己的情绪。我的右手痛得要死,手掌好像被人拿榔头敲过,刺痛的感觉一直延伸到肩膀,“沙漠之鹰”的后座力真不是盖的,而且枪声让我的耳朵到现在还回响着两声爆炸声。但是我觉得很爽,因为这一票实在干得太漂亮了。两个硬汉一路跟踪我到旷野中,但是在我回马格瑞夫的路上,他们已经没办法继续跟踪我了。
我把车开进警局停车场,停在离大门最远的位置,把枪放回置物箱里,下车后发现天色已经不早了。夜色逐渐降临,格鲁吉亚州的广阔天际开始变暗,天空中出现像墨水般的深色阴影,月亮就要出来了。
萝丝可坐在桌旁,她一看到我就走过来。我们一起走出大门,走了几步后拥吻在一起。
“租车公司的人有给什么线索吗?”我问她。
她摇摇头。
“明天才有。”她说,“皮卡在处理这件事,尽力而为。”
“好。”我说,“妳查到机场旁边有哪些旅馆?”
她洋洋洒洒念了一堆旅馆,每个机场可以弄到的旅馆名单大概就是这样,我挑了她说的第一家。然后我跟她说那两个佛罗里达小子的下场——如果我在上礼拜告诉她,她会逮捕我,然后把我送上电椅,但现在她的反应却截然不同,因为她家刚刚被四个穿着橡胶鞋套的男人入侵过,这样的经历会让人改变很多想法。所以她只是点点头,紧绷的脸上对我露出一丝严肃而满意的微笑。
“做掉两个了。”她说,“干得好,李奇。他们是那些人吗?”
“妳是说昨晚那些人?”我说,“不是,他们不是本地人,哈伯所说的十个人并不包括他们,他们是从外面找来的帮手。”
“那他们厉害吗?”她问我。
我对她耸耸肩,含含糊糊地摇摇双手。
“不算顶尖的。”我说,“反正不够厉害啦。”
然后我跟她说我在别克的后车厢找到什么,她又浑身颤动了一下。
“那他是那十个之一吗?”她问我,“我是说史白维。”
我摇摇头。
“不是。”我说,“我看不像。他也是个外围的帮手,像那种猪头是不可能变成核心人物的。”
她点点头,我打开宾利车门,把枪从置物箱中拿出来。枪太大,放不进我的口袋,于是我又把它放回原先那个盒子里,跟子弹摆在一起。萝丝可把整个盒子摆到她的雪佛兰后车厢。我拿出装血衣的手提袋后,把宾利车锁好,将它留在警局的停车场。
“我要再打电话给茉莉。”我说,“我现在好像陷入一片迷雾中。我需要一些背景数据,有些事情我实在搞不懂。”
警局里非常安静,所以我在紫檀木办公室里拨电话到华盛顿给茉莉,才响第二声她就接了。
“方便说话吗?”我问她。
她叫我等等,我听到她起身把办公室大门关起来的声音。
“杰克,你太早打来了。”她说,“我要明天才拿得到东西。”
“我需要一些背景数据。”我说·“我需要了解乔伊所负责的国际事务。既然都是在外国做案,为什么这里会出事?我必须搞懂这一点。”
我听得出她已经知道要从何说起。
“好的,这是你需要的背景数据。”她说“我猜乔伊的假设是,有人在国内遥控活动。这是个很难讲清楚的问题,但我会努力解释。伪钞在国外印制,但诀窍就在这里——大部分的活动都在外国进行,只有部分美钞流回国内,这表示伪钞的问题在国内并不严重,不过我们还是必须阻止这种犯罪行为。在国外,问题可大了。杰克,你知道美国境内一共有多少美钞在流通吗?”
我回想银行那家伙告诉我的数字。
“一千三百亿美金吧。”我说。
“对。”她说,“但是在国外流通的美金是这个数字的两倍。那是真的,全世界各地的人总计持有两千六百亿的美金现钞。有人把它们存在伦敦、罗马、柏林与莫斯科的银行保险箱里,或塞在南美、东欧各地的床垫内,或是藏在地板、墙壁夹层里面,银行、旅行社里也到处可见。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不知道。”我说。
“因为美元是这世界上最受信赖的货币。”她说,“大家都相信美元的价值,大家都想要美元,美国政府对于这种状况当然是很高兴啰。”
“很有面子,对吧?”我说。
我听见她把话筒换到另一手。
“这跟面子没关系。”她说,“纯粹是里子的问题。杰克,你想想看。如果布加勒斯特有位居民的橱柜里面摆了百元美钞,那表示有人拿了价值一百美元的外国资产来换这张钞票。美国政府只是花了一张纸跟一些花花绿绿的墨水,就换回价值一百块的东西。还有比这更好的生意吗?而且,正因为美元受信赖,所以那张百元大钞会在布加勒斯特的橱柜里待上好几年,美国政府不必拿自己手上的外国资产把钞票换回来。只要美元受人信赖,我们的生意就不会亏本。”
“那问题在哪儿呢?”我问她。
“很难跟你叙述。”茉莉说,“这都是信赖与信心的问题,非常玄妙的。如果外国市场中充斥了伪造的美金,这件事本身并不是问题。但如果外国人发现了,就会有问题。因为他们慌了,他们失去信心,他们不想继续持有美元,他们藏在床垫里面的会变成日圆跟德国马克,他们会把美元脱手。结果在一夜之间,美国政府变成要偿还两千六百亿的借款。一夜之间耶,杰克,我们可还不起这么多钱。”
“问题真的很严重。”我说。
“没错,”她说,“是一个隐忧。伪钞都是在国外印制,大部分也都在国外流通。伪钞工厂隐身在遥远的国外,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只要这些伪钞能够以假乱真,外国人就乐于使用。正因如此,流回美国的伪钞数量很少,只有品质最好的会流回来。”
“有多少会流回来?”我问她。
我听见她耸耸肩的声音,喘了一小口气,她好像在噘嘴。
“不多。”她说,“我猜偶尔大概会有个几十亿。”
“几十亿?”我说,“这样叫不多?”
“那只是九牛一毛。”她说,“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只是九牛一毛。我的意思是,你必须把这数字跟整个经济体来做比较。”
“那么我们怎么处理这问题?”我问她。
“有两个方法。”她说,“第一,乔伊竭力阻止伪钞回流,理由我不讲你也知道;第二,我们装疯卖傻,当作这件事根本不存在,以保持大家对美金的信赖。”
我点点头,对于华盛顿那些人在干的神秘勾当,心中也开始有个轮廓出现。
“好吧。”我说,“所以如果我打电话给财政部问有关伪钞的事,会怎样?”
“我们会否认一切。”她说,“我们会说,哪来的伪钞啊?”
我走过寂静的警员办公区,跟萝丝可一起上车,要她往瓦伯顿的方向驶去。我们抵达那个小树丛时,天色已经暗下来了,月光下一切都显得模模糊糊的。萝丝可依照我的指示停车,下车前我还亲她一下,跟她说我们在旅馆会合,然后轻轻拍一下雪佛兰的车顶,示意她离开。她把车开回路上,慢慢离开。
我没有绕行车道,而是直接穿越树丛,不想在车道上留下鞋印。那一大包手提袋实在很碍事,不断卡在灌木丛中,穿出树丛后我直接走到别克轿车旁。车子还在,四下一片寂静,我用钥匙开门后上车,发动后把车驶回车道上,后面的车底不断碰撞地面——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后车厢里面正装着五百磅的“东西”。
经过一阵颠簸之后,我终于开上了那条往东回到马格瑞夫镇的路。但是我没回镇上,在郡道左转往北走,经过那一段通往高速公路的十四英里路程,过了仓库之后开上高速公路,前往亚特兰大。我的车速不快不慢,不想引起旁人注意,这种纯棕色的别克轿车很不显眼,没人会注意它,我就是希望维持这种状态。
一小时后我跟着机场的标志,找到了前往长期停车场的路,在自动栅栏前取了一张停车票卡后慢慢开进去。那停车场好大,正合我意。我找了一个接近中间位置的车位,离最近的围栏有一百码之远,接着我把方向盘与排档杆擦拭干净,拿着手提袋下车,锁上车门后离开。
一分钟后再回头看,连我也认不出车子停在哪里。什么地方是藏车的最佳地点?当然是机场里的长期停车场。这问题很像“什么地方是掩藏砂砾的最佳地点?”当然是沙滩。那辆别克即使在那里停上一个月,也没有人会注意。
我徒步走回出口的栅拦,把手提袋丢在第一个垃圾桶,把停车票卡丢在第二个垃圾桶。出栅栏后我搭上免费的接驳车到出境航站,进去后找了一间厕所,用纸巾把别克的车钥匙包起来,丢进垃圾桶,然后又从入境大厅走出航站,重新回到潮湿的夜里,搭上旅馆的接驳车去跟萝丝可会合。
我在旅馆大厅的耀眼霓虹灯光中看到她,用现钞要了一个房间,那是佛罗里达小子身上的钱。我们搭电梯上楼,房间虽然肮脏昏暗,但是很大,放眼望去就是广袤的机场。为了隔绝飞机的噪音,房间做了三层窗户,整个房间都密不透风的。
“第一件要做的是吃饭。”我说。
“第一件要做的是洗澡。”萝丝可说。
所以我们一起去冲澡,让我们的心情好了起来。浑身湿透之后我们开始互相挑逗,最后在淋浴间里不断冲刷下来的水中,又开始做爱。完事后我只想躺着回味刚刚的余韵,但是我们都很饿,况且还有正事要做,所以萝丝可穿上她早上从家里带出来的衣服——一袭牛仔裤、衬衫与外套,看起来美呆了,柔媚中又带着强韧的气质,看来精神充沛。
我们晃到顶楼的餐厅,觉得餐厅还不错,可以俯瞰机场的全景。我们挑了窗边一张有烛光的桌子,一个活力十足的外国人端食物给我们,全部被我一扫而空,我实在饿翻了。我又喝了一罐啤酒跟一大杯咖啡,这才开始觉得自己有一半已经回到人间。这顿饭也是那两个死人请客的。接着我们到大厅去拿了一张亚特兰大街道图,走出去一起上了萝丝可的雪佛兰。
夜里的空气又湿又冷,而且闻起来有一种机场特有的燃料臭味。上车后,我们仔细研究地图,开始往西北边移动,由我指挥萝丝可开车,走走停停之后终于到了该去的地方。眼前是一片低矮的房子——飞机出没降落的地方到处可以看见这种房子,小块的土地上盖着小房子,到处都是防风围篱以及游泳池,有些空地很棒,有些则跟垃圾场没两样,街头停着许多老旧的车辆。这个区域里的一切都笼罩在黯淡的黄色光芒中。
我们找到该去的街道以及房子。房子不错,照顾得很好,又干净又整齐,小小的一楼平房,院子以及可以停放一辆车的车库也都十分小巧。我们穿越铁丝围栏的一道窄门,按铃后有个老女人出来应门,门推开了一个缝,但门上的链子并没有解开。
“晚安。”萝丝可说,“我们要找谢曼·史托勒。”
萝丝可说完后看了我一眼。其实她该说的是:“这是谢曼·史托勒住的地方吗?”我们都知道谢曼·史托勒现在人在哪里——他在七十英里外黄泉镇的停尸间里面。
“你们是谁?”那老女人很客气地问我们。
“太太,我们是警察。”萝丝可说,但这句话只有一半是真的。
那位老太太把门松开,并且解开链子。
“你们最好到屋里来。”她说,“他在厨房里,大概是在吃东西吧。”
“妳说谁在吃东西?”萝丝可说。
老太太停下来,满脸困惑地看着她。
“谢曼啊!”她说,“你们不是要找他吗?”
我们跟她走进厨房,有个老家伙正在桌子边吃晚餐。他看到我们的时候,停了下来,用餐巾抹了一下嘴唇。
“谢曼,警察要找你。”那位老太太说。
老家伙抬头看我们,一脸茫然。
“有别人也叫做谢曼·史托勒的吗?”
老家伙点点头,看来忧心忡忡。
“我们的儿子。”他说。
“大概三十岁?”我问他,“或三十五岁?”
那老家伙又点点头,老太太走到他身后,把手搭在他的手臂上,真是天下父母心。
“他不住这儿。”那老人说。
“他惹了麻烦吗?”老太太问我们。
“可以把他的地址给我们吗?”萝丝可说。
他们的行动显得慌慌张张,跟一般老人家一样,对政府官员总是百依百顺,恭恭敬敬的。他们有一堆问题都说不出口,最后只是把地址给了我们。
“他已经有两年不住这儿了。”那老家伙说。
他很害怕,他不想被扯进儿子招惹的麻烦里面,我们对他们点点头后就退出屋外。我们要关门的时候,那老人追着在我们后面大叫。
“他已经搬出去两年啦!”他说。
我们走出大门口,回到车上后又继续研究街道地图,找不到刚刚取得的地址。
“你觉得那两个人怎样?”萝丝可问我。
“他爸妈吗?”我说,“他们知道儿子闯祸了,知道他在做坏事,但可能不清楚他在做什么。”
“跟我想的一样。”她说,“我们来找那个新地址吧。”
我们驱车离开,一看到加油站,萝丝可就去加油兼问路。
“往回走五英里左右。”她边说边掉头往市郊开,“位于高尔夫球场边的公寓大厦。”
她在阴暗的天色中寻找加油站服务生告诉她的地标,五英里过后她离开大路,慢慢转进一条新开的路,在一个建商的标志旁边停了下来。那标志是公寓大厦的广告,标榜高品质,就盖在球场球道旁,并且用夸耀的口吻宣称所剩户数不多。广告看板后面是一排排的新建筑,让人看了很舒服的建筑物,坪数不大,但是做工很细——阳台、车库,一切都是精雕细琢的,黑暗中可以隐隐看见一片雄壮的地景,一条条点灯的信道可以通往健身俱乐部,另外一边则是一片空地,应该是高尔夫球场吧!
萝丝可熄火后,我们还是坐在车里。我伸出手,从萝丝可的椅背后抱住她的肩膀。我觉得很累,今天实在太忙,我想要像现在这样坐一会儿。这是个寂静阴暗的夜晚,车里面比较暖,我想听听音乐,非常渴望。但是我们有正事要做,我们要找到茱蒂——她送表给谢曼·史托勒,并且在上面刻着“送给谢曼,爱你的茱蒂”。我们必须找到她,并且告诉她,她深爱的男人已经在高速公路下因为失血过多而去世。
“你觉得这里怎样?”萝丝可说,她看起来生气勃勃而且清醒。
“我也不知道。”我说,“这里是要出售的,不是出租的。看起来很贵,一个货车司机供得起这种房子吗?”
“我很怀疑。”她说,“这里的售价可能跟我的房子一样,如果没有购屋补助,我根本就买不起。而且我可以确定,我的薪水一定比任何货车司机多。”
“好。”我说,“所以我们可以假设谢曼这家伙也领了某种补助,否则他哪买得起这里,是不是?”
“当然。”她说,“但他领的是哪一种补助?”
“会要人命的那种。”我说。
史托勒的房子在挺里面的,可能是第一期建案。刚刚住在贫民区的那老人家说他儿子已经搬走两年了,那有可能是真的,因为这一区建筑可能已经完工两年了。我们走在走道以及挑高的花圃之间,过了一条信道就到了谢曼·史托勒住的地方。那条信道其实是一片草坪,但里面嵌着一片片踏脚石,让我们走起路来歪歪扭扭的,我必须缩小步伐,而萝丝可则是在踏脚石之间跳来跳去。他家门口是蓝色大门,用的是老式油漆,看起来不会一片闪亮亮。
“要让她知道恶耗吗?”我说。
“我们不能不说啊,是不是?”萝丝可说,“她必须知道。”
我敲敲门,等了一会儿以后又敲一次,听到屋内地板发出走路的响声,有人出来了。门打开后有个女人站在门口,或许有三十岁了,但是看起来比较老。她的身形矮小,而且看来紧张疲累,那头金发看得出是染的。她看着我们俩。
“小姐,我们是警察。”萝丝可说,“这里是谢曼·史托勒住的地方吗?”
我们双方都沉默了一会儿。
“嗯,就是这儿了。”那个女人说。
“可以进去跟妳谈吗?”萝丝可温和地问她。
又陷入一阵沉默,两方都没有动静。接着那女人转身往玄关走,萝丝可跟我面面相觑。萝丝可跟着那女人,我也跟着进去,顺手把门关上。
那女人领我们走进客厅。客厅挺宽敞的,家具跟地毯都很贵,有一台大电视,但没有音响,没有摆书。他们在布置客厅时好像草草了事,花了二十分钟看目录,就用一万块把所有东西买下,这种买一个、那种买一个,再加上两个另外一种,同一天早上就把东西都送来,摆好以后就再也不去动它们。
“妳是史托勒太太吗?”萝丝可问她,语气还是很温和。
“算是吧。”那女人说,“严格来讲并不是,但无论是不是,现在已经没有差别了。”
“妳的名字是茱蒂吗?”我问她。
她点头点了好一会儿,陷入了沉思。
“他死了,是不是?”茱蒂说。
我没有回答她,报丧这回事我并不在行,应该由萝丝可来说,但她也没说任何一句话。
“他死了,是不是?”茱蒂又说了一次,这次她放大音量。
“是的,他死了。”萝丝可说,“我很遗憾。”
茱蒂点点头,在这丑陋的客厅里左顾右盼。此时没有人说一句话,我们只是站在那儿。茱蒂坐下后挥手示意我们也坐下,我们各挑了一张椅子,三个人之间形成一个等距三角形。
“我们必须问妳一些问题。”萝丝可说,她屈身往前坐,整个人倾向那个金发女人,“可以吗?”
茱蒂点点头,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妳跟谢曼认识多久了?”萝丝可说。
“我想大概四年了。”茱蒂说,“我本来住佛罗里达,就是在那儿认识他的。四年前跟他一起上来后,就一直住在这里。”
“谢曼是做什么的?”萝丝可问她。
她悲苦地耸耸肩。
“货车司机。”她说,“他好像在这儿拿到一张大订单,应该是长期的驾驶合约,你们了解吗?所以我们就买了一个小房子,他的老爸老妈也搬去跟我们住了一会儿。接着我们又搬走,那小房子就留给他爸妈住。有三年的时间他都赚很多钱,忙个不停,后来在一年前突然不忙了。从此他就几乎不工作,只是偶尔打个零工。”
“两间房子都是妳的吗?”萝丝可。
“是才怪啦!”茱蒂说,“房子是谢曼的,两间都是。”
“所以前三年他的工作都很顺?”萝丝可问她。
茱蒂瞪了她一眼。
“很顺?”她说,“我的老天爷,妳可不可以清醒一点。他是个贼,他在揩别人的油。”
“妳确定吗?”我说。
这次她瞪的是我,好像砲口转向似的。
“就算我脑袋里面装的是豆腐,也猜得出来。”她说,“三年内他用现金贾了两间房子,还有家具跟车子,老天爷看得一清二楚,何况这间房子也不便宜。我们有律师跟医生,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而且他还有足够存款,从去年九月以来就不用工作。如果他这些钱都是干干净净的,那我就成了总统夫人了,是不是?”
她用一种轻蔑的眼神看我们。她一直知道他在做什么,她也知道他被发现后的下场是什么。她觉得我们凭什么质疑她,难道她没资格谴责他吗?
“他那一张大订单是谁下的?”萝丝可问她。
“某一间叫做岛屿空调的公司。”她说,“那三年他载的都是冷气机,载到佛罗里达州,或许会输出到各个海岛,但我也不知道。他一直在偷东西,车库里面摆了两个旧箱子,你们想看吗?”
她也不等我们回答就迅速起身,昂首阔步地走了出去。我们跟着她,从屋后的阶梯下去,穿过地下室的门之后进入车库。整个车库都是空的,只有墙边摆了几个旧箱子,厚纸板做成的纸箱,可能已经有一、两年了,上面印着制造商的商标:“岛屿空调有限公司”,还有“此面朝上”。封箱胶带已经被撕开,但还挂在上面,每个箱子上面都有手写的产品序号。每个箱子里一定都刚好装一个产品,就是那种装在窗框上面、制造一堆噪音的机器。茱蒂怒气冲冲地看看箱子又看看我们,她的表情好像在对我们说:“我送金表给他,他却送了一堆狗屁倒灶的烦恼给我。”
我走过去查看箱子,都是空的,而且我还隐隐闻到一股酸味。接着我们又回到楼上,茱蒂从壁橱里面拿出一本图库,坐下来看着一张谢曼的相片。
“他怎么死的?”她问我们。
既然她问得如此简洁,我们也该给她一个简单的答案。
“他被人一枪打在头上。”我对她说谎,“很快就死了。”
茱蒂点点头,似乎一点也不讶异。
“什么时候的事?”她又问。
“上周四晚间。”萝丝可跟她说,“午夜时分。周四晚间他有提到要去哪里吗?”
茱蒂摇摇头。
“他很少跟我多说些什么。”她说。
“他有提到要跟一位干员见面吗?”萝丝可问她。
她又摇摇头。
“那么妳知道Pluribus这个字吗?”我问她,“他有用过这个字吗?”
她看起来一脸茫然。
“那是一种疾病吗?”她说,“肺病之类的?”
“那礼拜天呢?”我说,“这礼拜天,他有提过跟这礼拜天有关的事吗?”
“没有。”茱蒂说,“不管是什么事,他都很少跟我多说些什么。”
她还是坐着看谢曼在图库里的照片,客厅里寂静无声。
“他在佛罗里达州有没有认识什么律师?”萝丝可问她。
“律师?”茱蒂说,“佛罗里达州?妳为什么这么问?”
“他曾在杰克森维尔市被逮捕。”萝丝可说,“两年前的事,他开的货车违反交通规则,有个律师帮忙把他弄出来。”
茱蒂对我们耸耸肩,好像两年前跟中世纪对她没什么差别。
“到处都有律师钻来钻去,不是吗?”她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律师不是追着救护车抢案子的那一种。”萝丝可说,“他是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妳知道谢曼怎么跟这种人搭上线的吗?”
她又对我们耸耸肩。
“或许是他老板聘的。”她说,“岛屿空调公司,他们提供的医疗保险很棒,不管我什么时候需要看医生,谢曼都会让我去。”
我们陷入了一阵沉默,实在没什么可以讲的。茱蒂坐着看图库里的照片。
“想看他的照片吗?”她说。
我绕到她的椅子后面,弯腰低头看照片。我看到一个獐头鼠目的家伙,留着棕黄色的头发,瘦小的他正露齿微笑着。他站在一辆黄色厢型车前面,微笑瞇眼看着镜头,那微笑真是动人。
“他开的就是那辆货车。”茱蒂说。
但我看的不是货车也不是谢曼·史托勒的动人微笑,我看的是一个在背景里面的人物。虽然他的影像已经失焦,而且不是正面对着镜头,但我可以认得出他是谁——他是保罗·哈伯。
我挥手叫萝丝可过来,她也在我身边弯腰看照片,当她认出哈伯的时候,脸上出现一丝讶异的表情。然后她弯腰弯得更低,更仔细看照片之后,她显得更讶异了,她看到别的东西。
“这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她问茱蒂。
茱蒂耸耸肩。
“我猜是去年夏天吧。”她说。
萝丝可用食指按在哈伯的模糊影像上面。
“谢曼有跟妳提过这家伙是谁吗?”
“新的上司。”茱蒂说,“当时他刚到六个月,后来谢曼被他炒鱿鱼。”
“他在岛屿空调公司的新上司?”萝丝可说,“他为了什么理由把谢曼炒鱿鱼?”
“谢曼说,公司不需要他了。”茱蒂说,“他一直不太说公司的事。”
“岛屿空调公司就是在这个地方吗?”萝丝可问她,“拍这张照片的地方?”
茱蒂耸耸肩,然后又点点头,不是十分确定。
“我猜是吧。”她说,“谢曼不太跟我说这种事。”
“我们得拿走这张照片。”萝丝可告诉她,“稍后会还给妳。”
茱蒂把照片从塑胶框里拿出来,交给她。
“给你们吧。”她说,“我不想要了。”
萝丝可拿了照片之后,把它放进外套内侧的口袋,我们一起退回客厅中间站着。
“一枪打在头上。”茱蒂说,“胡搞瞎搞就是会有这种下场。早就跟他说过了,迟早他会被逮到。”
萝丝可同情地点点头。
“我们会跟妳保持联系。”她说,“妳知道的,安排丧事之类的,而且我们可能需要妳做个笔录。”
茱蒂再度瞪着我们。
“别多费心思了。”她说,“我不会参加他的葬礼,我又不是他老婆,不必当他的未亡人。我会忘记自己曾经认识他。从认识他开始,那家伙就只会给我惹麻烦。”
她站在那里瞪着我们。我们慢慢走出大门,越过那条难走的信道,携手走回车上。
“妳看到什么?”我问她,“妳在照片里看到什么?”
她的脚步很快。
“等等。”她说,“回车里我指给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