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伯在我对面的床上睡了一会儿,醒来前身体还挣扎了一下,全身扭动,刚开始看来有点恍神,但最后还是想起自己身在何处。他举手看现在几点,却没看到劳力士表,只看到那一道肤色苍白的痕迹。他伸手去推鼻梁的时候才想起眼镜已经不在了,于是叹了一口气,啪一声又倒头躺在有花纹的监狱枕头上。这家伙真是凄惨。
我可以理解他的恐惧,但是他看起来很泄气,好像刚刚掷骰子时输掉似的,好像他本来预期有什么事情会发生,但是希望却落空,所以又陷入了绝望之中。
接着我也开始想通了。
“那个死者本来想帮你,对不对?”我说。
“我不能告诉你。”他回答。
“我必须知道这件事。”我说,“或许你找他帮忙,或许你有跟他谈过,或许这就是他被杀掉的原因。似乎因为你也开始跟我谈这件事,所以现在轮到我也可能被干掉。”
哈伯点点头,在他床上前后摇摆,并且深深叹了口气,双眼直视着我。
“他是个调查员。”他说,“我请他南下来阻止这件事。我不想再被牵扯进去,我不想犯罪,我怕得要死,想要退出。他本来要帮我脱身,并且阻止这个阴谋,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曝光了,而且还被做掉·现在我也没办法脱身了。而且如果他们发现是我把他叫来的,一定也会宰了我。如果他们没有杀了我,搞不好我也得蹲好几辈子的牢,因为现在这件该死的事情已经露馅了,而且很危险。”
“那家伙是谁?”我问他。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说,“我总是用代号称呼他,他说这样比较保险,真不敢相信他们还是找上他。我觉得他好像很厉害,老实说我觉得你跟他很像,因为我觉得你也很厉害。”
“他去那间仓库做什么呢?”我问他。
他耸耸肩并摇头。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说,“我安排他跟另一个家伙在那儿见面,但为什么他们没有杀掉另一个家伙?我不懂他们为何只抓到一个人。”
“跟他碰面的那个家伙是谁?”我说。
他停下来,摇摇头。
“我已经告诉你太多了。”他说,“我一定是疯了,他们会宰了我。”
“这件事牵涉到谁?”我问他。
“你没听见我说的吗?”他说,“我不会再多说了。”
“不用跟我说名字。”我说,“这是一件大事吗?”
“天大的事。”他说,“前所未见的。”
“有多少人涉案?”我说。
他耸耸肩,想了一下我的问题,在心里计算人数。
“有十个人。”他说,“不包括我在内。”
我看着他,耸耸肩。
“如果只有十个人,听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说。
“但是还有雇来的帮手。”他说,“如果有需要的话,他们随时可以插手。我的意思是,不包括我的话,算起来有十个熟知内情的核心人物。行动虽然有点勉强,但是相信我,是件大事。”
“你安排去跟调查员见面的那个家伙呢?”我说,“他在那十个人里面吗?”
哈伯摇摇头。
“我也没有把他算进去。”他说。
“所以涉案的是你、他跟那十个人?”我说,“一件天大的事?”
他闷闷地点点头。
“前所未见的大事。”他又说了一次。
“而且现在已经走漏风声了?”我问他,“为什么?因为这个调查员到处问东问西吗?”哈伯又摇摇头。他看起来坐立难安,好像这些问题正折磨着他。
“不是。”他说,“理由跟他完全无关。现在就好像出现了一个天大的破绽,一个漏洞,所以风险很大,情况愈来愈糟。但接下来会有两个可能:如果我们渡过这一关,那就不会被人察觉;如果过不了关,就会闹出前所未见的大新闻,相信我。但不管怎样,成败都在一瞬之间。”
我看看他。前所未见的大事?他看起来不像是做得出这种事的人。
“那这件事还要多久才结束?”我问他。
“快结束了。”他说,“或许再一个礼拜。我猜从明天开始还要一个礼拜,到下礼拜天就结束了,或许我可以活着目睹这件事。”
“所以下礼拜天以后你就没有生命危险了?”我说,“为什么?下礼拜天会发生什么事情?”他摇摇头,转头看其他地方,好像看不见我,也好像我没有坐在那里问问题。
“Pluribus有什么含意?”我问他。
他不肯回答,只是继续摇摇头,双眼因为恐惧而紧闭。
“是什么的代码吗?”我说。
他没有听进去,我们的对话结束了。我放弃问他,又陷入一阵沉默,事实上我也该闭嘴了。我不想知道更多,什么事也不想知道。既然我是个局外人,又何必跟着哈伯去蹚这趟浑水?那个光头的高个儿就是我最好的借镜。我不想跟他一样在仓库门口遭人朝头上开了两枪,全身骨头被踹断,还被人用硬纸板草草掩藏。我只想安然等待礼拜一的来临,活着走出这里,希望到下礼拜天我就远离这里了。
“好吧,哈伯。”我说,“我不再问问题。”
他耸耸肩,点点头,坐着很久都不发一语。然后他又开口说话,小小声地,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谢了。”他说,“这样比较好。”
我在窄床上翻来覆去,看不能小睡一会儿。但是哈伯却显得很不安,他不断翻身,辗转反侧,一直大声叹气。我又快被他惹毛了,所以我转头看他。
“真抱歉。”他说,“我很焦躁,跟人讲话会让我好过一点,如果我是自己待在这儿,一定会疯掉。我们能不能聊点别的?你呢?说说你自己吧。你是做什么的?李奇。”
我对他耸耸肩。
“只是个无名小卒。”我说,“我只是个过客,到礼拜一我就要闪人了。”
“没有人是无名小卒,”他说,“每个人都有一段故事。跟我聊聊吧!”
所以我躺在床上,开始讲一点过去六个月里发生的事。他也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一边听我说话,一边努力不去想他碰上的麻烦事。我告诉他,离开国防部五角大厦后,我待过华盛顿、巴尔的摩、费城、纽约、波士顿、匹兹堡、底特律以及芝加哥等地,每天都在博物馆、酒吧留连,或者听听音乐,住的是便宜的旅社,搭的是巴士与火车。单身一人,像个贫穷旅客一样在自己的国家到处旅行,大部分的事物都是这辈子第一次见识到的。美国历史是过去我在地球另一边的老旧教室里面学到的,到今天对它才算是有了亲身体验——我看到这个国家的许多伟大事迹,例如战场、工厂、各种宣言以及革命活动;也看到一些渺小的事物,例如历史人物的出生地、俱乐部、道路与传奇故事。没有这些伟大的事迹与渺小的事物,美国哪会存在?这段时间里我算是见了一点世面。
我告诉哈伯我曾经一路从芝加哥游荡到纽奥良,沿途经过无数平原与三角洲,然后在墨西哥湾地区附近打转,最远曾到坦帕市,然后搭上那班前往亚特兰大的灰狗巴士。结果我突然发神经,决定在马格瑞夫下车,昨天清晨在雨中走了好长一段路,一方面是因为一时兴起,另一方面则是印象中我哥写信给我时提到他曾经来过这里,是瞎子布莱克在六十年前去世的地方。当我跟他提这件事的时候,我觉得真是有够愚蠢!在这个被恶梦缠身的人面前,我说这些干嘛?这不过是一趟毫无意义的朝圣之旅。但是他了解我内心的那股冲动。
“我也做过这种事。”他说,“我们去欧洲度蜜月前曾经在纽约逗留,花了半天时间寻找达科塔大楼,你知道的,就是约翰·蓝侬遇刺身亡的地方。然后我们在英国,为了寻找披头四合唱团出道时驻唱的‘洞穴俱乐部’,又花了三天时间在利物浦到处闲晃,结果没能找到。我猜它已经被拆掉了。”
他又继续说了一会儿,大多是有关旅游的事,他跟老婆去过的地方还真不少,他们是酷爱旅行的一对。他们的足迹遍布欧洲、墨西哥与加勒比海,美加两国也都走遍了,曾共度许多美好的时光。
“你不寂寞吗?”他问我,“像你这样单身旅行。”
我说不会,我很享受,我喜欢孤独,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好像我是个隐形人似的。
“你说隐形人是什么意思?”他说。这句话似乎引起了他的兴趣。
“我旅行时都靠陆上交通。”我说,“永远都是如此,走点路然后搭乘巴士,有时候坐火车,都用现金买票,这样就不会留下任何文档。没有信用卡交易纪录,也不像搭飞机会被列入旅客清单,什么都没留下,没有人追查得到我。我从来不透露我的名字,投宿旅馆时我也是付现金,然后用假名登记。”
“为什么?”他说,“到底是谁在追踪你?”
“谁也没有。”我说,“只是为了一点乐趣。我喜欢隐姓埋名,有一种战胜政府体制的感觉。而现在,这种政府体制让我不爽到极点。”
我看到他又躺下去想事情,思考了很久,面对那些挥之不去的难题,我可以看出他很泄气,惊慌失措的神情在他脸上时隐时现。
“那么,你就建议我要怎么应付芬雷吧!”他说,“他问我为什么要认罪时,我会说是因为业务纠纷而一时失控,有商场上的对手威胁要对付我的家人。我会说我不认识那个死者,也不知道电话号码的事。我会否认一切,然后努力搞定每一件事。你觉得怎样?”
我认为这计划听起来不怎么高明。
“我要你跟我说一件事。”我说,“我不要你再交代事情的细节,但是我要问你,你是不是扮演了特定的角色?或者你只是个旁观者而已?”
他拉拉手指,想了一会儿。
“是的,我扮演了特定的角色。”他说,“甚至可以说是个要角。”
“那么,如果你不去扮演这角色呢?”我问他,“他们会找别人来做吗?”
“是的,他们会。”他说,“但是基于这角色的特性,扮演起来会有点困难。”
他盘算自己存活机率的方式,就像在办公室里审核别人的信用状况一样。
“好吧!”我说,“看来你的计划已经是最好的计划了。就这么做吧。”
我想不到他还能怎么做。在这桩大案子里面,他只是一颗小螺丝钉,不过这颗小螺丝钉还算挺重要的。而且,一桩大案子不会无缘无故失败,所以他的命运其实很简单——如果他们查出是他唆使调查员介入这件事,那他就死定了;如果他们怎么也查不出来,那他就绝对会安然无恙。就是那么简单。另外有一件事也说服我,让我相信他很可能安然度过。
当初他认罪,是因为错把监狱当成了避难圣地,以为他们在里面没办法把他干掉。他会进来有部分原因是基于这个思考方向,但是他想错了;相反的,如果他们想做掉他的话,他还是可能会被攻击。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来,事实上哈伯并未遭受攻击,被攻击的是我,不是他,所以我想可以从这一点证明他会没事。他们没有派人杀他,假使他们想的话,他早就挂了。尽管整件事的风险暂时变得很高,导致他们显然很焦躁,但他们还是没这么做,所以看起来像是一种证明。我开始觉得他可以全身而退了。
“是的,哈伯。”我又说了一次,“放手做吧,这是你最好的一步棋。”
牢房整天都是关着的,整层楼寂静无声,我们躺在床上,整个下午剩下的时间都半梦半醒着,没有继续交谈。该说的都说完了,我觉得很无聊,早知道从马格瑞夫警局来这里时就把那份报纸带着,这样我就可以把它从头读一遍,看看总统如何降低犯罪率,所以人民应该把票投给他,看看他怎样从海岸巡防队缩减一块钱预算,然后多花十块钱在这种监狱上面。
晚上七点,那个老迈的白人把晚餐送来,我们吃完后他又回来拿走托盘。空虚的夜里我们都是半梦半醒的,电力在十点切断,四周陷入一片黑暗中。在夜里我还是穿着鞋,维持浅眠,以防史白维又派人来杀我。
周日早上七点,灯光又亮了起来。起床时虽然很累,但我强迫自己一定要起来,一定要做点伸展操来减缓身体的疼痛。哈伯醒了,但是不作声,他面无表情地看我做运动,仍然半梦半醒。早餐在八点以前就来了,拖着餐车的还是那个老人,我把早餐吃掉然后喝咖啡。当我喝完整瓶咖啡时,门锁发出声响打了开来,门也跟着弹开。我开门走出去,撞见一个正要走进来的警卫。
“你们今天真是中乐透了。”他说,“可以出去了。”
“我吗?”我说。
“你们两个都可以。”他说,“奉马格瑞夫镇警局之命,释放李奇与哈伯两人。五分钟内准备好,可不可以?”
我走回牢房,哈伯用双肘把自己从床上硬撑起来。他没有吃早餐,脸色显得更忧虑了。
“我好害怕。”他说。
“你会没事的。”我说。
“是吗?”他说,“一旦我出狱了,他们就可以杀我。”
我摇摇头。
“在里面要杀你还比较容易点。”我说,“相信我。如果他们想杀你,这时候你早就挂了。哈伯,他们没怀疑你。”
他点点头,然后站起来,我拿起大衣,和他一起站在牢房外等着。还不到五分钟,警卫就回来了,他带着我们穿越一个走廊,通过两道上了锁的大门,领我们走进一部升降梯里面。他走进来,用钥匙控制升降梯下楼,电梯门要关时他才走出去。
“别了,”他说,“可别再被关进来。”
电梯把我们带到一个大厅,接着我们走到外面一片炽热的水泥空地上。监狱的大门突然紧闭,在我们身后喀哒一声关上,我脸朝太阳站着,深深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气。我觉得现在这画面在老电影里似曾相识,我就像个刚刚脱离一整年独居状态的家伙,这剧情有够老掉牙。
空地上停了两辆车。一辆是黑色的大轿车——英国的宾利轿车,可能已经有二十年车龄,但保养得像刚出厂似的。里面坐了一个金发女人,我猜她大概是哈伯的老婆,因为哈伯正走向她,那表情好像把她当成这辈子看过最美妙的事物。另一辆车里面坐的则是萝丝可警官。
萝丝可警官下车后直接走向我,看起来好美。她没有穿制服,而是穿着牛仔裤、软质的棉衬衫以及皮夹克。她的脸看来温和而且充满智能,有一头柔软的黑发和一双大眼睛。礼拜五我就觉得她很棒,事实证明我是对的。
“嗨,萝丝可。”
“嗨,李奇。”她脸上带着微笑说。
她的声音很甜美,微笑也迷人,我朝她看了好一阵子,舍不得转头。哈伯夫妻俩在前方向我们挥手道别,开着宾利车离开。我也向他们挥手,心里想这两人接下来会有何遭遇,或许我永远也不知道——除非他们遭到不测,而我刚好在某个地方从报纸上看到新闻。
萝丝可和我一起上车。她跟我说,其实这车不是她的,是局里的,只是没有挂上警车号志。这是一辆雪佛兰之类的新车,又大、又稳、又安静。她没有关掉引擎与空调,所以一上车就觉得很凉爽。我们离开水泥空地,车子经过一个个铁丝笼子,开出最后一个笼子后,她把油门一催,车头立即上扬,车尾的悬吊器撞到地面,我们也往离开的路上疾驶。我没有往回看,只是坐在车上享受这美好的一刻。出狱真是人生一大乐事。此外,未知的明天也让我兴奋难当,跟一位美女安静地驰骋在阳光普照的路上也真是令人心旷神怡。
“这是怎么一回事?”车子开了一英里后我开口问她,“告诉我吧。”
她一五一十地把经过告诉我。从周五的深夜起,她跟芬雷两人就窝在漆黑的办公室里,开始查证我的不在场证明,整个办公室只开了几盏台灯,桌上摆着一张张便条纸,咖啡一杯接着一杯,不断翻阅电话簿。两个人始终把话筒夹在脖子边,铅笔咬个不停,轻声细语地讲电话,有耐心地问问题。我自己也曾在几千个数不清的夜里经历过这种场景。
他们打电话到坦帕与亚特兰大,到了午夜就已经掌握跟我同车的一位旅客以及坦帕车站的那个票务员,他们俩都记得我。后来又找到那个司机,他也证实他在马格瑞夫交流道让我下车,时间是礼拜五早上八点。到午夜之际,我的不在场证明已经毫无漏洞,正如我之前所说的一样。
礼拜六早上,警局收到一长串传真,是国防部五角大厦把我的服役纪录传来了。我的十三年岁月被化为几张卷曲的传真纸,而且现在我对那一段时光也感到无比的陌生,但是终究证明了我的供词,并且也让芬雷心服口服。接着是联邦调查局数据库传来了我的指纹数据,永远不用休息的电脑在凌晨两点半完成数据比对的工作,数据是我十三年前在加入美国陆军时留下的。这下我有了强而有力的不在场证明,背景数据也一清二楚。
“芬雷很满意。”萝丝可跟我说,“你的数据跟供词相符,礼拜四午夜你人还在几百英里外,千真万确。为了确认死者的死亡时间,他又拨了一通电话给鉴识人员,结果得到的意见仍然认为他是在午夜死亡的。”
我摇摇头。芬雷这家伙真是小心翼翼。
“那有关死者的消息呢?”我说,“妳有再查一次他的指纹吗?”
她正专心与一辆农场的卡车会车,这是我们开了十五分钟以来所遇到的第一辆车,接着她又看着我点点头。
“芬雷说你希望我这么做。”她说,“但为什么呢?”
“这个指纹太快就确定无相符数据了。”我说。
“太快?”她说。
“妳说他们有套像金字塔一样的比对方法·是不是?”我说,“就是从十大通缉犯开始比对,然后头一百个、一千个,一路比对下去,是不是?”
她又点点头。
“拿我来当例子好了。”我说,“数据库里有我的指纹纪录,但我是位在金字塔下方的部位。妳刚刚说花了十四个小时才比对到我的数据,是不是?”
“对。”她说,“我大概在午餐时间十二点三十分把你的数据送出去,凌晨两点半才完成比对。”
“那就对了。”我说,“这样是十四个小时。所以,如果要花十四个小时才查到金字塔下方的部位,那么一路查到最底层所花的时间一定更多。这样很合理,对吧?”
“对耶。”她说。
“但是追查这个死者花了多久时间呢?”我说,“尸体在八点被发现,那么指纹是在几点送到警局的?最早也八点半了。但是贝克在两点半跟我说话时已经说找不到相符数据了。我记得时间,因为当时我看着时钟,所以总共只有六个小时而已。如果花了十四个小时才在数据库里面找到我的纪录,怎么可能只花六小时就确定里面没有他的纪录?”
“我的天!”她说,“你说得对,贝克一定是搞砸了。芬雷拿到指纹后叫贝克把它传出去,一定是在扫描时出了错。传的时候一定得小心,不然影像就会不够清晰。而如果扫得不清晰,电脑难以辨认,结果一定是读不出来。贝克一定是错把这结果当成无相符纪录。这两个结果的代码很相似。不管怎样,我会再传一次,这是我第一件要做的事,很快就会有结果了。”
我们继续往东开,萝丝可说她礼拜六下午就催着芬雷赶快把我们弄出瓦伯顿监狱。芬雷唠叨了两句但还是同意了,只不过有个问题让他们得等到今天。因为昨天下午瓦伯顿监狱封闭了起来,原因是一间浴室出了事——有个犯人挂了,有个被剜掉了一颗眼球,监狱里还发生了一场大规模暴动,黑人杠上了白人的帮派。
我只是坐在萝丝可旁边看着地平线慢慢在眼前出现。我杀了一个家伙,又把另一个弄瞎,现在我仔细感觉一下内心的感触,却发现不是很强烈,事实上可以说一点感觉也没有——没有罪恶感,也不懊悔,什么都没有。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浴室里追两只蟑螂,结果一脚把牠们踩死。但蟑螂至少还挺讲理,可以用常理来揣度,是一种文明的生物。浴室里那些亚利安人渣比害虫还不如,有个家伙的喉结被我踢碎,就这样噎死了。哦,那混蛋可真难对付。是他来招惹我的,对吧?既然敢招惹我,就要有闯入禁地的心理准备——禁地里面有什么等着他,是他自己该担心、该承受的风险。如果他不喜欢,大可不要擅闯那块该死的禁地。我只能耸耸肩,把这件事抛到脑后,然后转头看萝丝可。
“真感谢。”我说,“我是诚心诚意的。妳真的很努力要救我。”
面对我的感谢,她不以为意,只是有点脸红,做了一个小手势以后又继续开车。我又更喜欢她了,但是再怎么喜欢她,也没办法阻止我离开格鲁吉亚这鬼地方的念头,愈快愈好。或许我可以多留上一、两个小时,然后再请她载我去巴士站之类的地方。
“我想请妳去吃午餐。”我说,“聊表谢意。”
她继续开了四分之一英里才决定如何回答我,她转头对我微笑。
“好。”她说。
她很快地把方向盘往右转,上了郡道后加速朝南开回马格瑞夫,路上还经过了安诺那间光鲜亮丽的新餐厅,之后直接往镇上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