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栋矮房子的门面宽阔,车子就停在门前。贝克下车后在前庭四处张望,负责支持的几个条子则在一旁站着。史帝文生在车子后方巡了一下,然后站在贝克的正对面,用霰弹枪指着我,这队形真是没话讲。贝克帮我把门打开。
“好了,走吧,走吧。”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那音量听起来好像在喃喃自语。
他蹦蹦跳跳的走着,扫视整个区域。我的移动速度很慢,挣扎着从车里出来。手上戴着冰凉的手铐也没有用,现在变得更热了。我走向警局大门口等着,支持的人站在后面。一道大理石门楣上面写着简洁有力的几个字:马格瑞夫镇警察总局,下方是一面平板玻璃大门,贝克开门时玻璃摩擦门缘发出声音,负责支持的人把我推进去后,门又滑了回去。
到了室内又感到凉爽,到处是一片洁白与铬黄,灯火通明,让人觉得像银行或者保险公司的办公室,还有地毯呢。有一位内勤警官站在报案的长台后方,从脸上的神情看来,他应该跟我说一声:“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先生?”但他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盯着我。他后方是一片开放区域,一个穿着制服的黑发女人坐在一张低矮的大桌子后。她本来在打字的,也停下来看我,看我被两位警员押着双肘。史帝文生在报案柜台后方戒护着,手里的霰弹枪还指着我。贝克站着看我,内勤警官跟穿制服的女人也看着我,我也用眼神回敬他们。
接着我被押到左边,他们叫我在一扇门前停下来,贝克开门把我丢进房间里。这是一间没有窗户的侦讯室,里面只有一张白桌子、三把椅子,还有一张毯子,天花板的角落有一台摄影机。房里的温度被调得很冷,而我身上的雨水还没干呢。
我站着让贝克伸手来掏全身的口袋,我的东西都被堆在桌上,里面有一卷钞票、几枚铜板、收据、票根和一些杂物。贝克把报纸拿起来看一看,把它放回口袋,又瞄了我的手表一眼,结果还是让我继续戴着。他对这些东西一点兴趣也没有,但是其他东西都被扫进一只夹链袋里——这种袋子不是为我设计的,因为我身上的东西没那么多。袋子上印有一个白色小方块,史帝文生在上面标上号码。
贝克叫我坐下,然后他们都离开房间,史帝文生拿走那只袋子,把我的东西也带了出去。他们走出去的时候把门关上,我可以听到门锁转动,那声音听起来很沉重,因为有上油而很顺畅。从这声音就可以听出这门锁不会出错,是一道钢制的大锁,听起来好像就是要把我关在这里。
我猜他们会把我隔离拘留一会儿,通常都是这样的:人被关之后就会很想讲话,很想讲话也就难免因为情急而不打自招。先是粗鲁的逮捕行动,再来又把人关上一个小时,这策略可真妙。
但是我猜错了,他们并没有计划把我隔离一个小时,这也许是他们在战术上犯的第二个小错。贝克开锁进门,手上拿着塑胶杯装的咖啡,然后他挥手示意那个穿制服的女人走进来——就是我刚刚在开放式办公区看到的那个,当时她就坐在桌后。那道大锁在她身后锁上。她进门时拿着一只金属的手提箱,接着她把箱子放在桌上,打开箱子后拿出一面印有黑色数字的看板,上面标示的是白色胶字。
她把看板递给我的时候居然带着同情的歉意,让我感到有点突兀,难不成她以为自己是牙科护士吗?我用铐着的双手拿起看板,为了确定没有拿反,我还斜眼往下看了一眼,然后就用下巴抵住看板。那个女人从手提箱里拿出一台丑丑的相机,在我对面坐下,为了支撑相机而把双肘放在桌上。她把身体往前挪动,胸部就靠在桌子的边缘。这女人长得还挺美的,一头黑发,大大的双眼。我张大眼睛盯着她,面露微笑,照相机喀嚓一声,发出闪光。在她还没有命令我转身拍侧边照片之前,我已经自动转身面壁了,把那长长的数字看板抵在肩膀上,眼睛凝视前方。我转回前方,伸手把看板交出来——因为戴着手铐,所以两只手都必须伸出来。她从我手里接过看板时,还噘嘴对我微笑,那表情好像在跟我说:“是啦,这档事让人感到不舒服,但却是必要的。”她可真像个牙科护士。
接着她拿出采集指纹的器具,一张全新的指纹采集卡,已经标上了编号。这张卡除了大拇指那一格跟其他卡片一样太小之外,不同之处在于卡片反面有两个格子是用来采集掌印的,但是手铐让采集过程变得困难。贝克并未提议解开我的手铐,那个女人把我的双手涂上油墨,她的手指既平滑又冰冷,并未戴结婚戒指。事后她递给我几张卫生纸,油墨很容易便揩下来了,这种油墨倒是我以前没看过的。
那个女人把相机底片拿出来,跟指纹卡一起摆在桌上,然后把相机装回手提箱。贝克在门上拍了一下,门锁又被打开,那女人把东西拿起来,走出房间,这时大家都不发一语。贝克跟我待在房里,他把门关起来,门锁同样再喀哒一声顺畅锁上。接着他靠在门边盯着我看。
“我们局长等会儿就下来了。”他说,“你必须跟他谈一谈,有些状况必须搞清楚。”
我没有回话,而且跟我谈一谈也没办法帮助任何人把状况搞清楚。但是这家伙很有礼貌,对我保持敬意,所以我打算试试他,故意把手伸到他面前,虽然没说话,但可以看出是要求他解开手铐。他先是站着不动,过了一会儿才拿出钥匙帮我解开,然后把手铐扣回腰带上。他看着我,我也用目光回敬他,接着把手摆回身体两边。我既没有大声表达感激之情,也没有可怜兮兮地搓揉手腕,因为我没打算跟这家伙套关系,但是我开口说话了。
“好吧。”我说,“去见见你们局长吧。”
自从点了早餐以后,这是我第一次开口讲话。现在看起来充满感激的人反而是贝克,他在门上敲两下,门锁就从外面打开了。他打开门,示意要我走出去,这时候史帝文生在外面等着,背对着那一大片未隔间的办公区,没看到霰弹枪,也没看到负责支持的警员,情势已经缓和下来。这时候他们采取的是一边一人的队形,贝克轻轻抓着我的手肘。我们从侧边通过办公区,来到后面的一扇门前,史帝文生推开门,我们走进了一间大办公室,里面到处是紫檀木。
有个胖子坐在一张紫檀木大桌后,身后摆了一对旗子,左边是镶了金边的星条旗,右边那面我猜是格鲁吉亚州的州旗,两面旗中间的墙上挂着时钟。那是个老旧的大圆钟,框框用的是核桃木,看起来好像有过去几十年来遗留下的亮光剂痕迹。我猜他们在拆除旧警局时,特地把这时钟留下,带到这个新地方来,而且建筑师想要借此让这栋建筑有一种怀旧的风味。时钟上的指针已经快到十二点半了。
我被推进房间,走向桌后的胖子,他面无表情地抬头看我,像是在努力回想在哪里见过我。他用更为严厉的眼神再看我一眼,然后对我冷笑了几声,最后用一种有气无力的声音开口说话。如果不是肺部有问题,他肯定是要对我大吼大叫了。
“你给我滚到椅子边坐下,那张臭嘴闭着不要讲话。”他说。
这胖子让我感到讶异,他看起来是个不折不扣的浑球,跟我到目前见过的几个人完全相反。贝克和他带来逮捕我的组员都是真材实料,他们专业又有效率,帮我采集指纹的那个女人也是中规中矩,但这个肥胖的警察局长根本就像垃圾一样浪费空间。这没用、超重的胖子留着一头脏污的头发已经稀稀疏疏,在这么凉的室内居然不断流汗,脸上还布满了红一块、灰一块的斑点。你可以想像他的血压有多高、动脉有多硬,他的战力似乎不到其他人的一半。
“我是摩里森。”他用那哮喘一般的声音说,真以为我会鸟他吗?“我是马格瑞夫这里的警察局长,你这边缘人则是犯下谋杀罪的杂种。来到我的地盘,居然敢在克林纳先生的私人产业里胡搞瞎搞,现在还不对我的队长从实招来?”
他停下来抬头看我,那样子就像正在想我是谁,也像在等待我的回应。不过我根本没有回话,他伸出那臃肿的指头指着我。
“接着你还会被关到牢里。”他说,“被送去坐电椅,然后我还会在你这卑鄙穷鬼的坟墓上疴屎拉尿。”
他拖着笨重的身躯从椅子上站起来,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开。
“我很乐意亲自料理这些事。”他说,“但我是个大忙人。”
他拖着蹒跚的脚步从桌子后走出来,我就站在那张桌子跟门之间,他走到我面前停了下来,他的胖鼻子大约与我外套中间那颗扣子同高。他仍然用一种困惑的表情看着我。
“我看过你。”他说,“在哪里呢?”
他用目光瞥视贝克与史帝文生,那表情像是希望他们把他说话的内容与时间记录下来。
“我看过这家伙。”他这么告诉他们俩。
他走出办公室时用力甩上门,我跟两个条子被撇在里面枯等,直到警局队长走进来。他是个高个子黑人,不怎么老,但是微秃的头上已经出现灰白头发,这样刚好为他带来一种高贵气息,看起来充满活力与自信。老式的斜纹软呢西装、鼹鼠皮背心与擦得雪亮的鞋子更显得衣着体面。这家伙看起来就有队长的架式。他示意贝克与史帝文生离开办公室,在他们走后把门关上。他在桌后坐下,并且挥手叫我坐到对面的椅子上。
他打开喀喀作响的抽屉,拿了一台录音机,将它高高举起,把揪成一团的电线拉直,插上电线与麦克风。接着放进一卷带子,按下录音钮,用指甲轻轻弹拍麦克风。录了一会儿后,他把带子倒回来播放,听见指甲的弹拍声才点点头,并且再度倒带,按下录音钮。我坐在一旁看他。
有好一会儿我们都没讲话,除了隐隐约约的嗡鸣声之外,只听得见空气流动以及灯具、电脑的声音,还有录音机的缓慢转动声。老时钟好像很有耐性似的,不管我接下来要做什么,它会永远滴答个不停。这家伙坐回椅子上,两眼狠狠盯着我,或许是他长得高大优雅,他做出双手指头相抵的手势时,显得特别好看。
“好吧。”他说,“有些问题应该澄清一下,好吗?”
他的声音低沉宏亮,不像南方口音,如果他不是个黑人,那模样跟音色倒是像个波士顿银行家。
“我叫芬雷。”他说,“我的官阶是队长,是警局警探部的主管。我知道他们已经对你宣读了缄默权,不过你还不确定这项权利到底是什么。在我们开始之前,必须把这件最基本的事给搞清楚。”
听他说话不像个波士顿银行家,倒像是个哈佛毕业的家伙。
“我了解我的权利。”我说。
他点点头。
“那很好。”他说,“很高兴你能了解。你的律师在哪儿?”
“我并不需要律师。”我说。
“你被控涉嫌谋杀。”他说,“你需要一位律师。你知道的,我们会免费帮你聘一个。你希望我们帮你找个免费的律师吗?”
“不,我并不需要律师。”我说。
这个叫做芬雷的家伙隔着相抵的手指瞪我好一会儿。
“好吧。”他说,“但是你必须签一份切结书,清楚指出我们曾建议你找个律师,我们也愿意免费帮你找个律师,但是你压根儿不想。”
“好。”我说。
他从另一个抽屉里抽出一张表格,填上日期与时间前还看了一下手表,然后把表格推到桌子这一边给我。我该签名的那一行上面印了一个很大的十字标记,他把一枝笔推给我,我签名后把表格推回去。他仔细端详那张表格,把它放进一个皮制公文夹。
“我看不懂你的签名。”他说,“所以我要你先说出名字才能做笔录,然后是住址跟出生年月日。”
接着又是一阵沉默。我看着这个强悍的家伙,他的年纪大概是四十五岁吧。在格鲁吉亚州管辖的地区里面,除非够强悍,不然一个四十五岁的黑人哪有办法干到队长?跟这种人胡闹绝对没有好下场。于是我吸了口气。
“我的名字是杰克·李奇。”我说,“没有别名,也没有地址。”
他动笔写笔录,其实也没几个字可以写,接着我又跟他说了出生年月日。
“好,李奇先生。”芬雷说,“正如我刚刚说的,我们有一堆问题必须厘清。我大概看了一下你的个人物品,你没有携带任何身分证件,没有驾照,没有信用卡,什么都没有。你说,你没有地址,所以我正在想:这家伙到底是谁?”
他没有等我作出任何回应。
“那个剃光头的家伙是谁?”他问我。
我没有回答,我正在看那个大钟,等待分针移动。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他说。
我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完全状况外。一定有人出事了,但那个人不是我。我坐着没有回答他。
“Pluribus是什么意思?”芬雷问我。
我看着他,耸耸肩。
“你是说那句美国的立国箴言吗?”我说,“是不是E Pluribus Unum?在一七七六年的第二次大陆会议上通过的,没错吧?”
他对着我咕哝了两句,我还是直视着他,我想他应该是那种会回答别人问题的家伙吧。
“到底是什么事?”我问他。
接着又是一片沉默。他转身看我,我可以看出他正在考虑要不要回答以及如何回答。
“到底是什么事?”我又问了一次。
他坐回椅子,一样做出手指相抵的手势。
“你应该知道什么事。”他说,“发生谋杀案了,部分案情让人匪夷所思。今天清晨有人在克林纳先生的仓库里发现了死者。仓库位于郡道的北端,就在高速公路交流道的北边。根据目击者指出,就在今早八点过后不久,有人从凶案现场离开,目击者描述的是一个高大的白人,穿着一身黑色长大衣,头发是金黄色的,没戴帽子,没有随身的袋子。”
接着又是一片沉默。我是个高大的白人,头发也是金黄色的,坐在这儿的我也是身穿黑色长大衣,没戴帽子也没有随身的袋子。今天早上我几乎有四个小时的时间都在郡道上走路,从八点一直到十一点四十五分。
“郡道有多长?”我说,“我是指从高速公路一直到这里。”
芬雷想了一下。
“我猜也许有十四英里吧。”他说。
“那就对了。”我说,“我从高速公路一直走到镇上,或许有十四英里的路程,一定有许多人看到我,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曾对任何人做出什么事。”
他没有反应,我对这状况是愈来愈好奇了。
“那是你的地盘吗?”我问他,“一直到高速公路都是?”
“是的。”他说,“管辖权很清楚。李奇先生,别指望你逃得掉。这个镇的区域有十四英里长,一直到高速公路都是。那座偏僻的仓库也归我管,无庸置疑。”
他等我点头才继续讲。
“克林纳先生在五年前盖了那座仓库。”他说,“你知道这号人物吗?”
我摇摇头。
“我怎么可能知道?”我说,“我从没来过这儿。”
“他是这一带的大人物。”芬雷说,“他的事业带来一大笔税收,对我们有很大好处。对于这个镇而言,仓库代表一堆税收与利润,但是又不会把这里弄得乌烟瘴气,因为它在一个偏僻的地方,你说是不是?所以我们试着帮他看管仓库,但是它现在却变成谋杀案现场,你必须向我解释一切。”
虽然这家伙只是做分内的事,但他根本就在浪费我的时间。
“好的,芬雷。”我说,“我会清楚交代我所做的每一件事——从我到了这个破烂小镇之后,直到我他妈的在吃早餐,却被你们抓来以前。如果你查得出一点蛛丝马迹,我他妈的就颁发一面奖脾给你。因为这四个小时我什么事也没做,只是在大雨中压马路而已,在你这珍贵的鬼地方压了十四英里的马路。”
过去六个月以来,我还没有讲过这么多话哩。芬雷坐着瞪我,我看出他现在面临了每个警探最常遇到的两难局面,为此挣扎不已。他的直觉告诉他,我不是他要找的人,但我就坐在他面前,他正在思索——身为一个警探,应该做些什么呢?我让他陷入沉思。我想试着提醒他正确的办案方向,正打算跟他说:“当你在这里跟我穷蘑菇的时候,真正的凶手正在逍遥法外!”这样会让他感到不安。但是他却先向我出招,只是完全搞错了方向。
“你不用交代。”他说,“由我来发问,你来回答。你这个杰克·李奇,没有别名,没有地址,没有身分证件。那你是什么?游民吗?”
我叹了口气。今天是星期五,看那座大钟,今天已经去掉一半了,这个叫做芬雷的家伙打算跟我这样绕圈圈,看来我周末准备要吃牢饭了,或许礼拜一才能出来。
“我不是个游民,芬雷。”我说,“我只是个流浪汉而已,差别很大。”
他缓缓摇着头。
“不要跟我耍聪明,李奇。”他说,“你要倒大楣了。这里发生一件大案子,而证人看到你离开现场,你这个陌生人没有身分证件,我又不知道你的来历,所以千万不要跟我耍聪明。”
尽管他还是做分内的事,但仍然在浪费我的时间。
“我没有从命案现场离开。”我说,“我只是沿路漫步而已。这两件事不一样吧?人们逃离命案现场时会用狂奔的,而且马上躲起来,不会沿路漫步。沿路漫步有罪吗?大家不是他妈的无时无刻都在漫步吗?是不是?”
芬雷倾身向前,并且摇摇头。
“不是。”他说,“谁会走那么远的路啊?难道你不知道有一种东西叫做汽车?跟我说你为何没有地址,你打哪里来的?回答我的问题,赶快完成这例行公事。”
“好,芬雷。”我说,“我们赶快把它弄完。我没有地址是因为我居无定所,也许有一天我会在某地定居,到时候我就会有地址了,而且我会寄一张有照片的明信片给你,如果你真他妈这么在意这件事的话,大可把我加入你他妈的通信录里面。”
芬雷瞪着我,心里盘算着该怎么做,结果他选择耐着性子跟我耗下去——他让自己显得有耐性,但是又很强悍,好像在跟我说:“我才不会打退堂鼓。”
“你打哪里来的?”他问我,“最后一个居住地是哪里?”
尽管他还是很有耐性,双唇紧闭着,但已经被我惹毛了。他的耐性中带着一丝冷笑。
“好吧。”他说,“你不了解我的问题,所以我会想办法说得更清楚。我的意思是,你在哪里出生?或者说你这大半辈子都在哪里度过?哪里是你所认同的社会与文化环境?”
我只是看着他。
“让我举例说明一下。”他说,“我自己是在波士顿出生的,不但在波士顿读书,后来也在那儿工作了二十年,所以如果我说我是来自波士顿,你应该也会同意吧?”
我猜对了。一个哈佛毕业的家伙,一个快要失去耐性的哈佛人。
“好的,”我说,“我会回答你的问题,但我也要告诉你,我不是你要找的人,到礼拜一你就知道了。如果你不想害死自己的话,请不要停止搜查行动。”
他忍住微笑,严肃地点点头。
“感谢你的建议。”他说,“也感谢你这么关心我的官运。”
“不客气。”我说。
“继续吧。”他说。
“好的。”我说,“根据你那美妙的定义,我根本不能说自己来自何方。我只能说自己来自军方。我的出生地在西柏林一处美军基地,我的老爸是个海军陆战队员,我的母亲则是他在荷兰邂逅的一位法国平民。他们在韩国结婚。”
芬雷听了点点头,做了纪录。
“我是个军人子弟。”我说,“如果你眼前有一张全世界各地的美军基地清单,就可以知道我住过哪些地方。我在二十几个不同国家完成中学学业,并且在西点军校待了四年。”
“继续。”芬雷说。
“我待在部队,”我说,“当宪兵,又回到之前那些基地服役、过生活。然后,芬雷,在当了三十六年的军官之子以及军官之后,突然有一天国家已经不需要百万大军了,因为苏联完蛋了。万岁!每个人都像领红利一样获得了和平。对你们而言,这意味着税金被花到其他事情上;而我这个宪兵却变成一个三十六岁的失业劳工,还被你们这些自鸣得意的平民浑球当成游民。你们这些人在我过去存活的那个世界里,根本待不到五分钟就会挂掉了。”
他想了一会儿,好像无动于衷的样子。
“继续。”他说。
我对他耸耸肩。
“所以现在我只是在享受人生。”我说,“也许最后我会找到一份差事,也许不会。也许最后我会在哪里定居,也许不会。但是现在我还没有这种打算。”
他点点头,又做了一些纪录。
“你何时离开部队的?”他问我。
“六个月以前。”我说,“四月的时候。”
“后来就没有工作了吗?”他问我。
“你真是爱说笑。”我说,“你上次找工作是什么时候?”
“四月啊。”他故意学我说话,“我来这里工作刚好六个月了。”
“那算你厉害啊,芬雷。”
我想不出还要讲些什么。芬雷瞪着我看了一会儿。
“那你后来靠什么过活?”他问我,“你当时的军阶是什么?”
“少校。”我说,“当你被扫地出门的时候,会领到一笔遣散费。大部分都还留着,我尽量慢慢花用,你知道吗?”
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芬雷用笔的另一端有节奏地敲着桌面。
“现在我们来谈谈过去二十四小时里发生的事。”他说。
我叹了口气。我快要遇上麻烦了。
“我坐上灰狗巴士。”我说,“在郡道上下车,时间是今早八点。我一路走到镇上,到餐厅之后点了早餐,你的伙计们冲进来抓人的时候,我还没吃完呢。”
“你是来这里办事的吗?”他问我。
“我没有任何差事。”我说,“不管我去哪里,都不是为了办事。”
他把这句话记下。
“你在哪里上巴士的?”他问我。
“在坦帕市。”我说,“昨晚在午夜时分出发的。”
“佛罗里达州的坦帕市吗?”他问我。
我点点头。他又打开另一个喀喀作响的抽屉,抽出一份灰狗巴士的时刻表,迅速翻开,伸出他棕褐色的长长手指沿着页面往下找我说的班次。这家伙真是细心。他看看坐在对面的我。
“那是一班特快车。”他说,“直接朝北边开往亚特兰大,早上九点就到了,八点的时候不会让人在这里下车。”
我摇摇头。
“我叫司机让我下车的。”我说,“他说不可以,但还是让我下车了。特地为我停车,让我下来。”
“以前来过这一带吗?”他问我。
我再度摇摇头。
“有家人住这里吗?”他问我。
“没有。”我说。
“有家人住在其他地方吗?”他问我。
“有个兄弟住在华盛顿特区,”我说,“在财政部工作。”
“在格鲁吉亚州有朋友吗?”他问我。
“没有。”我说。
芬雷把我的供词都写下来。接下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讲话,我确信自己知道接下来他要问什么。
“那么,你来干嘛呢?”他问我,“为什么不去原来的目的地,而在这里下车?为什么在雨中走了十四英里路,但是却完全无法说明你来这儿的理由?”
这是个要命的问题。芬雷马上就把这问题给点出来了,换成是检察官也会这样问我,而我根本答不出来。
“我能说什么呢?”我说,“只是临时起意,因为我一直到处乱晃,总得在某个地方停下来吧?你说是不是?”
“但是,为什么挑这个地方?”他说。
“我也说不上来。”我说,“坐我旁边的那个家伙有张地图,我就从地图里挑出这个地方。我不想走大路,我想我可以绕回墨西哥湾地区,或许再往西走。”
“你挑出这个地方?”芬雷说,“别鬼扯了,你怎么挑出这个地方?这地方在地图上只是个地名,一个小点。你一定有别的理由。”
我点点头。
“我是来找蓝调乐手瞎子布莱克的。”我说。
“瞎子布莱克是何方神圣?”他说。
我看得出来他正在评估自己的棋步,就像一台会下西洋棋的电脑一样。他心里正想着,这个瞎子布莱克到底是我的朋友、敌人、共犯、共谋、恩师、债主、跟我借钱的人,还是我下一个要干掉的人?
“瞎子布莱克是个吉他手,”我说,“六十年前就死了,或许是被害死的。我哥买了一张唱片,唱片说明里面提到案子发生在马格瑞夫镇,他在写给我的信里跟我说这件事,而且说他有时在春天会因为洽公而经过这里。我想我应该来这里一趟,把案子查个水落石出。”
芬雷看起来面无表情,他一定不相信这套说词,如果我是他的话,也不会相信。
“你来这里找一个吉他手?”他说,“一个六十年前就死掉的吉他手?为什么?你也玩吉他吗?”
“不。”我说。
“你哥要怎么寄信给你?”他问我,“如果你确实居无定所的话。”
“他寄到我以前的部队。”我说,“部队再把信转寄到我存放遣散费的银行。每当我拍电报要求提款时,他们就把信寄给我。”
他摇摇头,写下我的话。
“午夜时分从坦帕市出发的灰狗巴士,是吗?”他说。
我点点头。
“你还留着票根吗?”他问我。
“我猜在我的个人财物袋里。”我说,“我记得贝克把我口袋的杂物都装袋了,史帝文生在上面贴了标签。”
“司机会记得这件事吗?”芬雷说。
“或许吧。”我说,“巴士本来没有停,是我要他停车的。”
我好像变成一个旁观者似的,以超然的方式思考我的处境,这样一来我跟芬雷的角色已经没有两样。我好像在跟他商讨有关别人的案件,就像两个同事一样,一起讨论棘手的问题。
“你为什么没有工作?”芬雷问我。
我耸耸肩,试着向他解释。
“因为我不想工作。”我说,“我已经工作十三年了,到头来还是一场空。我觉得以前我总是照着别人的规矩办事,真想叫他们都下地狱去。现在我要照自己的规矩来。”
芬雷坐着瞪我。
“你在军中有没有捅楼子?”他说。
“如果有的话,也不会比你在波士顿捅的楼子还大。”
他很讶异。
“你在波士顿工作了二十年,”我说,“芬雷,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既然如此·你何必躲到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你应该带着退休金到处钓鱼啊!看是要去鳕鱼角还是哪里。你到底出了什么事?”
“李奇先生,你不要管我的闲事。”他说,“回答我的问题。”
我耸耸肩。
“这你得问军方。”我说。
“我会的。”他说,“这你别担心。你有领到荣誉退伍令吗?”
“如果没有的话,你想他们会发遣散费给我吗?”我说。
“凭什么要我相信他们有发钱给你?”他说,“你的生活就像个游民似的,怎么看也不像光荣退伍。到底有没有?”
“有。”我说,“当然有。”
他又继续写笔录,然后想了一会儿。
“你有一种遭到部队背弃的感觉吗?”他问我。
我想了一下·对他耸耸肩。
“不要让我产生错觉。”我说,“既然我已经离开部队了,就不要让我觉得自己好像还待在部队里。”
“你觉得很痛苦吗?”他说,“还是很失望?”
“没有。”我说,“难道我应该有这种感觉?”
“一点问题都没有?”他问我。他的口气好像觉得我一定有问题。
我觉得好像要给他一个他想听的答案,但是我真的想不出来。打我从娘胎出生,就已经待在军中了,脱离部队让我觉得很棒,像是获得自由一样。那种感觉就好像我一辈子都有轻微头痛的毛病,但是直到这毛病不见了,我才注意到它。唯一的问题是我该如何谋生,要填饱肚子又要同时保持自由之身,实在很难办到。这六个月来我没有半毛收入,这是我唯一的问题,但我不能跟芬雷坦白。他会把这当成我杀人的动机,他会觉得我为了维持这种无所事事的生活型态而决定洗劫仓库,进而杀人。
“我想主要是角色转换会有问题。”我说,“毕竟我从小就开始过那种生活。”
芬雷点点头,想一下我的答案。
“为什么只有你必须退伍呢?”他说,“是你自愿的吗?”
“从来没有任何事是我自愿做的。”我说,“这是军人的基本规则。”
接着又是一片沉默。
“你有任何专长吗?”他问我,“在军中。”
“开始是一般性的勤务。”我说,“部队都是这样安排的。接下来有五年负责机密保防的业务,最后六年负责别的。”
我打算让他问我。
“别的什么业务?”他问我。
“凶案侦查。”我说。
芬雷背靠回椅子,嘴里咕哝了两句,又做出那种手指相抵的手势。他瞪着我,同时呼了一口气,身子前倾并且用一只手指指着我。
“好的。”他说,“我会核对你的口供是否属实。我有你的指纹,军中应该也有,我们会拿到你的服役纪录,所有的数据,一清二楚。我们会跟巴士公司查证,核对你的票根,把司机跟同车的乘客找到,如果你的说词属实,马上就会获得印证,而且你也会获得自由。显然有些关于时间以及你如何来到这里的细节会是案子的关键,这些细节还不太明朗。”
他停下来又呼了一口气,双眼凝视着我。
“我是个小心的人。到目前为止,”他说,“表面上看来你是个坏蛋,一个没有地址、过去一片空白的游民与流浪汉,你说的故事搞不好都是鬼扯。或许你就是逃犯,搞不好跨州到处杀人,但这些我都不能确定。我不能因为存疑就放过你,而且现在我干嘛管那么多?把你关起来就是了,直到确定后才能放你出来。好吗?”
我早就料到会这样。本来我想跟他说:早就猜到你会这么讲!但我只是看着他,摇摇头。
“你是个小心的人。”我说,“我他妈可以确定这件事。”
他也以目光回敬我。
“如果我错了,礼拜一我请你吃午餐。”他说,“在安诺餐厅,算是为今天的事补偿你。”
我又摇摇头。
“我又不是来这里交朋友的。”我说。
芬雷只是耸耸肩,关掉录音机,倒带后取出录音带,在上面写字。他按下紫檀木大桌上的对讲机,命令贝克进来,我则在一旁等着。天气仍然很冷,但是我的身子总算干了,大雨从格鲁吉亚州的天空降下,害我全身湿透,但我身上的雨水又被办公室里的空气吸干,除湿机把水都吸出来排掉了。
贝克敲门后走进来,芬雷吩咐他把我押往拘留室,然后他向我点点头,好像是在跟我说:如果最后证明你不是杀人的家伙,也不要怪我,记得我只是公事公办而已。我也向他点点头,我的意思则是:你以为你做的事可以保住饭碗?凶手正逍遥法外呢!
拘留室虽然很宽,但其实只是从开放式警员办公区里面隔出来的空间,一共有三间独立的牢房,以及直条的栏杆。每间牢房都有一个门,金属制的栏杆隐隐发出美妙的光芒,材质好像是钛合金,而且每个牢房里都铺有地毯。但整间都空荡荡的,没有家具或床架,尽管花了不少预算,但是跟过去常见的老式牢房没啥两样。
“这里没有过夜用的设备吗?”我问贝克。
“你想得美。”他回答,“稍后你会被转送到州政府的看守所。六点会有巴士把你载走,礼拜一再带你回这儿。”
他铿锵一声把门关起来,用钥匙启动门锁,我听到门边所有的门闩都卡进凹槽——这是一道电子门。我从口袋里拿出报纸,脱下外套卷起来,头枕着外套平躺在地板上。
现在我真的很不爽。因为整个周末我都得蹲在牢里,不只是被困在这个警局的拘留室而已。不是因为我有什么计划被这件事给打乱了,而是我很清楚一般监狱里的状况。许多逃兵最后都因为某些原因而被关在一般监狱里,政府会通知部队派宪兵去把人抓回来,所以我很清楚一般监狱的情况,那不是个会令我期待雀跃的地方。我带着怒意躺着倾听警员办公区的声响,有电话铃响、打字声,声音时大时小,还有员警到处走动、低声交谈的声音。
接着我试着把这份借来的报纸给读完,报上都是总统讲的屁话和他那些竞选连任的活动,还写到这老家伙南下来到了墨西哥湾地区的潘萨可拉市。他的计划是,在他孙儿的头发变白以前搞定国家财政赤字的问题,所以他正在东砍西砍,砍预算的方式就像拿把大刀在丛林里恣意挥舞一样。他来到潘萨可拉,正打算拿海岸巡防队开刀。过去十二个月以来,海巡队一直在进行扫荡的行动,一年到头每天都像盾牌一样防护着佛罗里达州的外海,只要怀疑哪艘船有“带货”,就登船搜查,他们一直这样大张旗鼓干着,而且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会这么成功。被拦截到的东西应有尽有,大部分是毒品,也有枪枝和来自古巴与海地的偷渡客。几个月以后,封锁行动不但大幅改善了美国境内的治安,连几千英里外的南边国境也变得更为宁静——海巡队大获全胜。
由于扫荡活动的经费太高,所以总统要把他们的预算都砍掉。海巡队的预算出现严重的赤字问题,总统说他不能再加码了,事实上,他还必须删减海巡队的预算,因为国内的经济一团混乱,他不得不这么做,所以七天之内这项封锁行动就会画下句点。总统觉得自己节省开销的举动像是个政治家,但是检警调高层人士却感到很不爽,因为他们一贯的理念是“预防重于治疗”。消息灵通的华盛顿政客却乐翻了,因为对于选民而言,他们只看得到政府在管区警察身上花了五分钱,至于两千英里外的海巡队,就算政府花了两块钱也没有感觉。正反两面的意见吵得沸沸扬扬,而报纸上那张脏污的照片里,笑容灿烂的总统像个政治家一样,大谈他实在无能为力。我看不下去了,因为这篇报导让我感到更不爽。
为了让自己平静下来,我开始在脑海里哼起歌曲——蓝调天王“咆哮之狼”(Howling Wolf)唱的那首〈青天霹雳〉(Smokestack Lightning),他在第一行歌词结束时的那一声嘶喊,实在是精采绝伦。有些人说,除非亲自上路去体验,否则不可能了解四处为家有多么心酸。我说他们错了,这种心酸是要被人困在某个地方才能了解。或许是监狱,或许是部队,或许是牢笼里面,或许是某个不见天日的地方。我躺在牢房里用大衣当枕头,脑海里哼着歌曲,副歌哼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睡着了。
贝克用脚踢栏杆的声音把我给吵醒了,外面传来一阵沉闷的铃响,听起来像丧钟似的。站在贝克身边的是芬雷,他们一起低头看我,我正舒服地躺在地上。
“你说你昨天午夜时分在哪里?”芬雷问我。
“在坦帕市搭上巴士啊。”我说。
“有新的证人指认你,”芬雷说,“他看到你人在仓库。昨晚午夜时分,在附近出没。”
“他说的都是狗屎,芬雷,”我说,“根本就不可能。新的证人是哪个王八蛋?”
“是摩里森局长,”芬雷说,“本警局的局长。他说他确定曾看过你,现在他想起来是在哪里看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