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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王怜花对这些考试从来不畏惧,他从小学的东西几乎已经涵盖所有。

“我已经派人将资料送来了。”霍珏从屋外一个侍卫手中接过一大堆书本,“啪”的一声堆在了王怜花与沈浪面前。

“武功这方面好说,以你们两人的实力必能轻松通过十八铜人阵,擂台对打也能蝉联榜首。文化方面,有律法、艺术、地方事务治理以及文书编纂工作等等。具体还要看你们喜欢哪一样。”

王怜花低头看了一下这一尺来高的书,什么《国考攻略》《十年国考七年模拟》《三大核心价值观》《为官之道》,每一本翻开都是密密麻麻的字。

“简单。”王怜花将书一合,得意洋洋的看着沈浪。

沈浪无奈对视。

没过两个月,王怜花就刷新了考试通关的几率,几乎每一个考试都是当年的最高分,最厉害的时候一天连续考三场不带歇息的。

恩,在一大堆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学武之人里显得格外出众。

不过之所以说是几乎,是因为还出了一个沈浪。

沈浪三观太正,在写论文的时候几乎让所有考官叫好,而王怜花,字里行间还是阴谋诡计比较多,哪怕费心掩饰,也逃不过考官们的法眼。

“恩,给他们两人做个全方面的测试,哪个宗师喜欢就让他们挑一个做徒弟罢。”黎盛钩斜靠在长椅上,,脸上一个阴阳太极鱼的面具虚着掩盖,背后几个丫鬟为了抢给他擦头发的活儿正在用眼神奋力拼杀,最后一人拿了条毛巾,一人一缕的分。

“国师大人又出去欺负人了。”说话的乃是一个容貌清新脱俗的少女,她家二伯正是“百晓生”,消息灵通的很,“听说云梦仙子王云梦现在都闭门谢客了。”

黎盛钩微笑的脸被掩藏在面具之下,答道,“不然你们现在说不定要多一个国师夫人了呢?”

“国师大人尽说些谎话骗我们。”另一个少女笑嘻嘻的答道,“我见了国师之后,都不想嫁人了。若真有女子敢嫁您,也抵不住您的亲卫队队员的一人一瞪的。”

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无法忍受自己的丈夫比自己还美。

更何况,国师身上有一种特殊的魅力,人人都喜欢。就算是她们天天和国师呆在一起,真正见到国师容颜的次数也屈指可数。洗漱方面,国师从来都是自己动手。

若真嫁了国师,恐怕连饭都吃不下去了。

黎盛钩的地位在唐国特殊,他若是成亲,恐怕成亲的对象会受到整个唐国的攻击。

他们每一个人,都自诩在国师的事情上不会宽容到哪里去。

“那要是有人能够挡住你们呢?”黎盛钩忽然出声说道。

“除了亲卫队,还有宗师们,还有我们,还有朝廷百官。若真有这样的人可以对抗整个唐国,那我们就只有恭喜国师大人了。”

黎盛钩没有再说话。

不知道师父此刻在什么地方呢?

“啊欠!”

李狗蛋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第11章花香满人间

这一次,小松鼠挑了“神水宫”的松子。

黎盛钩看见这三个字的时候神色有点微妙。

他从来不小瞧女人,因此对于诸如阴癸门、慈航静斋、移花宫、神水宫等等的女子门派还是做过一些研究的。前三者还好,就是一个正常的门派。但是后者……完全就是水母阴姬的一个后、宫。

喜欢同性这种事情在江湖上虽然称不上是流行,但也为数不少。相比起两个同性在一起,正邪之人相互结合反倒更加惹人注意一些。女人喜欢女人,这在黎盛钩看来没有大不了的,但是厉害如水母阴姬将整个门派都变成自己的选秀场,并且让不少弟子对她迷恋有加,还瞒过了江湖中人的耳目的人,五国里也就出了她一个。

可见,女人当真是不好惹。

师父以前和黎盛钩说过,神水宫的神水是一种特殊的物质,毒性很重,几乎无药可解。自从吃了恶魔果实,水这种东西就成为黎盛钩的克星之一。神水宫这个名字更是从头到尾都和黎盛钩犯冲!

念的书越多,黎盛钩就越发想要出去外面看看,那些所谓的蛮夷之地是不是真的如书上所说,过着几年都不洗澡的生活。只是这个愿望随着吃下那颗果实之后,就变成了奢望。

一个遇见海水就会浑身发软的人,想要平安跨过大海到达彼方,实在是困难重重。

不过上一次去快活城里似乎将黎盛钩不安分的那根筋给挑了起来,相比起外面的生活,呆在这个连苍蝇都飞不进来的国师府里实在是太无聊了一些。

当然最重要的是,前两天师弟来信,说师父给他带了一头奇怪的猪回来,取了个名字叫阿黑。顺便说了下师父最近对神水宫的水有点兴趣,说不定会去那里看看。

“既然你挑了神水宫,那我就去吧。虽然我不太喜欢那个地方。”黎盛钩强忍着上扬的嘴角,摸着怀里是松鼠说道。

松鼠自己还迷糊着呢。

上一次明明有很多堆松子,这一次只有一堆。

它只能挑这个地方啊。

浑然不知已经背了黑锅的松鼠被黎盛钩狠狠□□了一通,然而就宣布自己要去神水宫了。

顿时,国师府里的知情人都疯了。

“国师大人,您可千万别想不开,您去找石观音都好啊!”一个丫鬟哭泣着跪在黎盛钩面前道。

“情敌已经够多了,您就可怜可怜我们,再来几个我们姐妹连您的头发丝都碰不到了。”

“雄娘子那种姿色都能入得水母阴姬的眼,万一被她看见您的容貌,天,奴婢简直不敢再想下去。”

黎盛钩:……

“水母阴姬只喜欢女人,雄娘子是长得太像女人了才会阴差阳错。”黎盛钩好心解释道。

“不,国师大人您要相信您的魅力!”

“我意已决。”黎盛钩板着脸,可惜带着面具大家都看不见。

大概是这些丫鬟们的脸色太过壮烈,黎盛钩只好接着解释道,“我会易容的。你们赶紧起来,地上那么凉,万一生病了怎么办?”

“没事,我们都做了护膝。”一个丫鬟破泣为笑。

黎盛钩无言以对。

安抚好了国师府的娘子军,又和宗师们保证自己会安全第一,顺便将堆积如山的文件批阅完,黎盛钩这才被允许重新出门。

“对了,神雕呢?”黎盛钩忽然问道。

“独孤带着它出去了,一时半会儿可能回不来。不过底下的商队最近带来了一匹有趣的坐骑,国师大人您说不定会喜欢。”

“是新物种么?”

“好像叫羊驼吧。”侍卫挠挠头回答道,“还挺大只的。要是中途国师大人您饿了,还能宰了吃,既然,名字里有羊,那应该和羊肉差不多吧。”

黎盛钩无语的看着眼前这个傻不拉几的侍卫。

名字里有羊就和羊肉差不多了么?

他名字里还有个狗呢!

“嗯,知道了。”黎盛钩点点头,羊驼就羊驼吧,在路上多逛一逛也好。

“等独孤宗师回来的时候,让他去做下一次讼师考核的准考官。”黎盛钩接着吩咐道。

“是。”

独孤求败忽然觉得背后有些冷,不过想想自己终于可以和“儿子”在一起,就顾不得那么多了。儿子太受欢迎了,时不时就有人拿着蛇胆蛇肉过来诱拐,在这么下去,自己这个主人的名头就名存实亡了!

必须要趁着现在好好和儿子拉近一些感情。

独孤求败摸着神雕的羽毛,如此想到。

黎盛钩这一次骑着羊驼出来,受到了大家的围观。

羊驼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胜在新奇,因此不少人都过来看,甚至还打算出一万两银子买它。

黎盛钩如今的模样是一个高傲漂亮的富家公子,一袭白衣,一把折扇,一管玉箫,骑着羊驼也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富贵气息。

“本公子最不缺的就是钱,让开让开。我花了三万两银子买的,你一万两就想买?”黎盛钩翻了个白眼道。

“三万两买这个东西,是不是有毛病?”胡铁花大大咧咧的说道。

此刻他和姬冰雁两人坐在楼上,将楼下的事情看得清清楚楚。

“不,我觉得三万两物超所值。物以稀为贵,这种动物我从未见过,就算买十万两都行。”姬冰雁颇为认真的说道。

他和胡铁花楚留香两人几乎是青梅竹马,他们三人都出身塞外,从小在冰天雪地里长大,决定出来闯荡江湖之时决定绝不将自己的身世外泄,给家人招来麻烦。名字都是随意取的,没想到反而在江湖上传出了“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的名号来。

“我不和铁公鸡你说话,你每次拔一根毛都恨不得将别人身上的毛都拔光。”胡铁花又喝了一大杯酒,“对了,老臭虫那个家伙呢,不会又卷入什么麻烦里吧?”

说实话,他们三个人闯荡江湖以来,见到的都是尔虞我诈,不禁有些失望起来。胡铁花都打算和楚留香说说退隐的事情了,他有点想要回去看看了。

“如果这一次顺利的话,我们大约可以休息一阵子了。”姬冰雁难得的露出一点笑意来,“这一次可能会和神水宫有点牵连。前两天死的人,明显是误喝了神水宫的神水才会如此。”

“神水宫,嘿嘿,那可是江湖中的圣地,里面的姑娘一个比一个漂亮!”胡铁花不怀好意的笑了起来。

“喝你的罢。”姬冰雁笑道。

黎盛钩牵着羊驼进来吃饭的时候,小二的脸有些僵。

这带着坐骑进来吃饭影响不好啊。

“你们要将它牵走也可以,三万两,你们敢保证它不会被偷走么?”黎盛钩懒洋洋的说道。

小二还真不敢保证。

“可是,客官,您牵着它进来,其他客人不好吃饭啊。”

“简单,你给我个大包厢,我保证它不会被看见。”黎盛钩扔了锭银子给他。

小二只好苦笑着答应。

“兄弟,你牵着的动物叫什么名字?”胡铁花听见声音,从房间里出来忍不住问道。

“草泥马。”

“你怎么骂人啊?”胡铁花皱眉道。

“花草的草,泥泞的泥,千里马的马。”黎盛钩一脸“少见多怪”的样子看着他。

“我叫胡铁花。”胡铁花见黎盛钩年纪不大,但是一脸高傲的模样,忍不住想起了姬冰雁以前的时候,可不也是这么个样子?

“我叫……李破天。”

第12章花香满人间

“破天?哈哈,这名字真对我的心意。”胡铁花大笑。时人取名常以含蓄为美,这种霸气又招惹是非的名字一般是不会给自家儿女取的。尤其是黎盛钩如今又是这么一副浪荡贵公子的模样,怎么着应该也配个诗情画意的名字才是恰当。

可惜黎盛钩其他方面都符合了诗情画意这四个字,唯独名字永远和他沾不上边。

大约他们师门三人,唯一没有点亮的便是取名技能了。

“多谢兄台夸奖。我觉得胡铁花这个名字也很符合兄台你的形象。”花蝴蝶嘛,可不是人如其名?

“相逢即是有缘,我和我兄弟两人坐一间包厢有些浪费,李公子若是不嫌弃,不妨上来和我们一道喝酒。”胡铁花邀请道,随后又看了一眼黎盛钩牵着的草泥马,“这位马兄也可以一起来。”

如胡铁花这般放荡不羁,对于一个坐骑也以礼相待的人,任何一个人都难以拒绝他的邀请。

黎盛钩,哦,不,李破天,当然不想做这个例外。

“那就打扰胡兄弟了。”李破天点点头,牵着草泥马一步步上楼。

胡铁花看着那乖巧的草泥马觉得十分有趣,看得久了,反倒生出一种奇异的美感来。

毕竟,这可是价值三万两的宝贝。

姬冰雁在李破天牵着草泥马进来的那一刻,双眼就盯着草泥马不动了。

相比于武功,其实姬冰雁更喜欢做生意。楚留香和胡铁花这两个青梅竹马是天生习武的材料,姬冰雁的根骨虽然说不上差,但和这两个家伙相比,却说不上好。然而楚留香虽然聪明,但是总是招惹事端,胡铁花虽然义气,却是个一根筋。因此,哪怕姬冰雁心里其实更想做个商人,为了这两个生平好友,也得放下心中理想陪他们出来闯荡江湖。

但这不代表姬冰雁就不喜欢那些奇珍异宝,如草泥马这般可以展现无数上商场技巧的动物,更是容易吸引他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