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法治不是法治,帝国的德治也不是德治。
德治原本是原始社会的管理方式。那时资源和财富不多,族群很小,有限的一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自然不妨实行\"部落内公有制\"。在部落和氏族内部,所有的东西都归全体族民共有,并按照原始道德(德)和风俗习惯(礼)来支配和分配。这就是最早的德治和礼治。应该说,这种制度曾经是很美好的。没有子女的老人和失去父母的孩子,都能得到赡养和供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统治和奴役没有存在的余地,权利和义务也没有差别(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分工则完全出于自然(男耕女织)。支配人们行为的依据,除了生存的需要,就是原始的、纯朴的道德。领导者并不需要花费多少气力,便可\"垂衣而治\"。这就是历来被人们崇拜和向往的\"尧舜之世\"。
这样一个时代可能确实存在过。恩格斯在他的《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一书中,曾经描述和赞美了那个时代和那种制度。恩格斯说:\"这种单纯质朴的氏族制度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制度啊!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为什么会\"有条有理\"呢?有\"德\"啊!
然而,即便是在这个时代,也不仅只有脉脉温情,同时还有野蛮的暴力。正是这种野蛮的暴力,导致了后来的一系列战争。包括九黎战涿鹿、炎黄战阪泉,也包括五侯争霸、七国争雄。所以我们不能把那个时代想象得太美好,更何况它早就一去不复返。氏族社会过去了,部落时代过去了,就连邦国时代也过去了。纯朴野蛮的原始社会,已经不可逆转地被权力至上的古代社会所替代。这个时候,如果再鼓吹原始的、纯朴的道德,鼓吹所谓\"尧舜之治\",即便不是欺诈,也是愚昧。实际上正如恩格斯所说,它只不过\"被滥用来替暴力掠夺财富的行为作辩护\"(《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因此儒家和帝国统治者一再推崇、标榜和鼓吹的\"德治\",便带有极大的欺骗性,正所谓\"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毛泽东《 贺新郎·读史》 )。反倒是另外一些思想家的头脑要清醒得多。比如老子,就曾以他独有的睿智和冷峻,说出了许多人不愿意正视的事实和不愿意接受的道理——\"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老子》 第十八章)。也就是说,一个社会如果起劲地标榜和鼓吹道德,这个社会就一定出了问题。
的确,从部落到国家,是一种\"离开古代氏族社会的纯朴道德高峰的堕落\";而\"新的、文明的阶级社会\"的帷幕,则是由\"最卑下的利益——庸俗的贪欲、粗暴的情欲、卑下的物欲、对公共财产的自私自利的掠夺\"揭开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 )。这种堕落甚至有章可循,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老子》 第三十八章)。从三皇五帝到西周封建,再到春秋战国,走的正是这样一条路。
首先是\"失道而后德\"。道,就是氏族社会的社会制度和时代精神。它的特点,是财产公有,酋长公选,社会讲究公正、信义与和平,即《 礼记·礼运》 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结果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所有的人都是亲人,或被看作亲人,也都能得到应有的抚养、赡养和亲爱。这就叫做\"大同\"。后来,原始氏族社会解体了(大道既隐),部落公有变成了家族私有(天下为家),所有的人都只顾自己的家庭和家族(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生产劳动也只为自己(货力为己),公权力也变成世袭(大人世及),圣人们只好出来制定礼仪以为规范。这就叫做\"小康\"。启废禅让是\"小康\"的开始,西周封建则是\"小康\"的既成。这时,原始的、素朴的道德既已沦丧(大道既隐),就不能再讲\"道\"了,得讲\"德\"。
事实上西周思想家强调的也正是\"德\"。从周公到孔子(孔子是西周思想的继承者和发扬者), \"明德\"、\"事德\"、\"敬德\"、\"好德\"、\"有德\"之类的说法不绝于耳。这其实是一种无奈。庄子说,河水干了(泉涸),鱼们来到陆地(鱼相与处于陆),相互用吹湿气和吐唾沫的办法来救助对方(相呴xu以湿,相濡以沫),这当然很道德,很感人,但又怎么比得上根本就用不着救助的\"相忘于江湖\"( ( (庄子·大宗师》 )?可见人们提倡道德,只因为这个社会已经不道德了。现在,古代氏族社会的纯朴道德已经无可挽回地堕落,唯一的办法就只有高扬道德的旗帜。更何况,周夺殷人之天下,不标榜自己有德,不鼓吹上天\"唯德是辅\",就没有办法维护自己政权的合法性。这就是\"德治制度\"诞生的原因。
不过,西周的\"德治制度\"并不只讲\"德\",还讲\"礼\"和\"乐\"。因为道德作为一种对内心世界的规范,是无形的。用来治理国家的东西,却必须有形。因此还得要有\"礼\"。礼,包括礼仪、礼节、礼貌、礼法、礼教,其实就是一系列行为规范。它的作用,是能将\"德\"落到实处。那么,为什么还要有\"乐\"呢?因为\"礼\"是一种秩序,是文明对野蛮的镇压。这就要用\"乐\"来调剂、平衡。乐,既指音乐,也指快乐,也就是要求\"以德治国\"必须音乐般和谐,收到上下秩序井然(礼),人人心情舒畅(乐)的效果。按照周公对这种制度的设计,德为礼之本(根本), 礼为德之表(表现),而乐为礼之辅(辅助),也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就是德;两个基本点,就是礼乐。礼辨异,乐统同,礼讲秩序,乐讲和谐,它们共同为德治服务。德治抓根本,礼乐来实施,因此又叫\"礼乐制度\"。
这是一种必须持之以恒予以认真实践的制度。否则,\"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 论语·阳货》 )。可惜,春秋时期的情况,恰恰就是\"礼坏乐崩\"。这个时候,再讲\"德\",讲礼乐,就没什么用。于是孔子讲\"仁\"。仁,是孔子学说的核心范畴。《 论语·阳货》 记载孔子的话说,礼,难道就是祭祀礼仪吗(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难道就是音乐舞蹈吗(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当然不是。是什么呢?是\"仁\"啊!不仁,要什么礼乐,又怎么对待礼乐?正所谓\"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论语·阳货》 )。显然,仁,是比礼乐更重要的东西。现在,礼坏了,乐崩了,道德沦丧了,只有\"仁\"才能救助,也只有\"仁\"才能救赎。这就叫\"失德而后仁\"。
战国的情况就更糟糕。不仅是\"礼坏乐崩\",而且是\"杀人如麻\"。这时再讲\"仁\",就未免滑稽。因此孟子讲\"义\"。义,是一种带有杀戮性质的东西。因此有\"大义灭亲\",没有\"大仁灭亲\";有\"义无反顾\",没有\"仁无反顾\"。仁,是一定要反顾的,也是灭不了亲的,因为仁的本质就是\"亲亲\"(爱自己的亲人)。它至多只能牺牲自己(杀身成仁),无法对付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而在战国时代,要对付的正是别人(也包括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所以不能再讲\"仁\",要讲\"义\"。这就叫\"失仁而后义\"。
到了荀子的时代,连\"义\"也讲不成了,只好回过头来讲礼乐。《 荀子》 一书中既有《 礼论》 ,又有《 乐论》 ,就是这个原因。这就叫\"失义而后礼\"。结果,是讲出了一个儒家的反对派——法家(韩非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学生)。法家既不讲仁义,也不讲礼乐,讲刑律。因此,在\"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的后面,还应该加上一句\"失礼而后法\"。而这时,也正好就是帝国的前夜。
秦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全面试行\"法家法治\"的王朝。使用\"法家法治\"这个词,是为了将它与本来意义和现代意义上的\"法治\",严格地区分开来。事实证明,这种残暴的所谓\"法治\"根本行不通。它甚至被当作\"暴政\"的同义词。不但被统治者忍无可忍,就连统治集团自己也不以为然。无奈,帝国的统治者们又只好去实行儒家所主张的\"德治\",这正是\"独尊儒术\"会取代\"焚书坑儒\"的原因之一。
不过此刻的情况,与周公的时代已不可同日而语;而历代王朝实行的,也与其说是\"德治\"(道德治国),不如说是\"礼治\"(伦理治国)。德治和礼治原本就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德治强调的是道德的自觉性,礼治则更注重礼仪、制度和外在的行为规范。显然,礼治比德治更有可操作性,也更具有表面性。因此,在德治时代后期,人们勉强维持的,也不是\"德\",而是\"礼\"。就连孔子,也认为如果实在保不住道德,能保住礼仪也不错。据《 论语·八佾》 ,孔子的学生子贡(端木赐)曾向先生建议,说以前诸侯每月初一都要杀一只羊祭于祖庙,叫\"告朔\",然后回朝听政,叫\"视朔\"。现在他们既不祭庙,又不听朝,只有羊照杀。既然如此,不如连这只羊也一并省去。孔子却说,阿赐啊,你心疼那羊,我却痛心这礼(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可见,礼是德治的最后防线,也是德治的底线。
其实,帝国的统治者要的也只是这一条底线。对于他们来说,是用\"法\"来治国,还是用\"礼\"来治国,本质上都一样,都不过\"圣君之实用也\",只看哪个用得顺手。经过比较,发现还是礼治好用。因为\"礼\"的核心,就是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而帝国要求的秩序,也正是内外有别,亲疏有差,长幼有序,贵贱有等。别内外就辨华夷,定亲疏就爱家人,序长幼就孝,明贵贱就忠。帝国的要求原本不高,并不要求每个人都是谦谦君子。只要官员都能忠君爱民,百姓都能安分守己,也就天下太平,何用许多?
于是,正如周公旦把道德变成了伦理,汉武帝也把伦理变成了政治。在汉以及汉以后的历朝历代那里,\"德治\"实际上被规定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制度,规定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伦理规范。这些等级和规范后来就成为历代立法的依据,唐律更是以重教化、重公权、重等级、重伦理而著称,即不但如黄仁宇先生在《 万历十五年》 一书中所说,是\"以道德代法制\";而且在我看来,还是\"以伦理代道德\"。所以,正如帝国之法非法,帝国之德也无德。帝国的法律并不是法律,而是规矩,也叫法度、法纪。帝国的道德也不是道德,而是伦理,也叫伦常、纲常。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可以说帝国的制度是\"伦理治国\"。
伦理治国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四句话:小人服从大人,女人服从男人,民间服从官方,全国服从皇帝。这倒是十分符合帝国这个集权社会的性质。但是,由于这种集权被说成是德与礼,也就披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变成了一种\"非典型暴力\"。对君父的无条件服从被说成了一种爱(敬爱),对臣子的无限制占有也被说成了一种爱(慈爱),仿佛整个帝国都变成了\"爱的乐园\"。然而统治者自己却心里有数。汉宣帝刘询就曾对他的儿子刘奭(即后来的汉元帝)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这才是真话。原来,他们那个道德,是专门对付臣民的,自己却可以不讲,或者想讲的时候讲,不想讲的时候不讲。即便讲\"王道\",也不过遮人耳目,骨子里还是\"霸道\",充其量在讲\"王道\"时是\"善霸\"而已。与之相对应,地方上那些强权人物就叫\"恶霸\",亦即\"地头蛇\"。上有\"善霸\",下有\"恶霸\";上有\"真龙天子\",下有\"地头蛇\"。所谓\"王道乐土\",如此而已。
法治非法,德治不德,礼治自欺欺人,人治昙花一现,这才是帝国的真实状况。
问题是,何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