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公元前221年即新王朝建立那年,秦政权的最高领导层主要研究了两个问题,一是定名号,二是定制度。这两个问题,一个关乎\"名\",一个关乎\"实\",但都关乎国体和政体。事实上,嬴政之所以要征求意见,就因为刚刚兼并了天下的秦国统治集团,正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选择:是延续周人建立的旧制度,还是坚持自己的新制度,甚至创建一个更新的制度?这对于新生的帝国来说,真可谓\"生死抉择\"。第一个问题很顺利地就得到了解决。秦王嬴政以其成功为\"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便从\"三皇五帝\"中各取一字,号曰皇帝。同时废除了谥号,自称\"始皇帝\"。谥(shì)号,就是一个有身份的人死了以后盖棺论定的称号,带有总体评价和历史结论的意思。这是古礼,嬴政却宣布废除,理由是不能\"子议父,臣议君\"。不过这一变革后来又被改了回来,自汉代起仍恢复谥号。始皇帝,则是\"开始的皇帝\"、\"第一个皇帝\"的意思。这个称号,倒是保留了,因为嬴政确实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所以也叫\"秦始皇\"。秦始皇还规定,皇帝颁布任命叫做\"制\"(命曰制),发号施令叫做\"诏\"(令曰诏),自称则为\"朕\"。朕,原本是\"自身\"的意思,以前谁都可以这么自称的。现在不行了。皇帝要\"唯我独尊\",天下人便只好\"身不由己\"。
这些都是秦王嬴政的标新立异。比如命令,三代(夏商周)\"同称为命\",七国(秦齐楚燕赵魏韩)\"并称为令\",秦始皇却偏要把命和令分开来。后来汉帝国弄得更复杂,分为策、制、诏、敕四种,即\"敕戒州部,诏诰百官,制施赦命,策封王侯\"(刘勰《文心雕龙·诏策》)。这也毫不奇怪。新王朝开国时,总是要搞些\"新桃换旧符\"之类的事情。否则,\"名号不更\",何以\"称成功,传后世\"?何况这种更改,也自有它的意义(详本书第二章)。因此并无争议。
更名不难改制难。争论的焦点集中在一个问题:郡县,还是封建?
什么叫\"郡县\"?什么叫\"封建\"?所谓\"封建\",即\"封国土,建诸侯\",又叫\"封土建国\",简称\"封建\",也叫\"分封\"。这是西周初年所作的一种政治妥协和政治安排。我们知道,武王伐纣,是联合了当时所谓\"各路诸侯\"(实为各部落和部落国家)的。伐纣成功以后,为了犒劳联军、酬谢功臣和巩固政权,便\"裂土田而瓜分之\",按大小等级分给诸侯。这就叫\"西周封建\"。封,就是瓜分土地,并划定疆域(封国土)。具体地做法,是在国境线上挖沟,再在沟上种树,叫做\"封\"。建,就是指派国君,并厘定等级(建诸侯)。具体地说,则有公、侯、伯、子、男五等。封有实惠(土地),建定名分(爵位),于是各得其所,天下太平。当年,周人在夺取了天下后就是这么做的。殷商在夺取了天下后,据说也是这么做的。现在,秦人也夺取了天下,丞相王绾等人认为,当然也应该这么做。
王绾等人说,各国初灭,齐、楚、燕、赵又地方遥远,鞭长莫及。如不封土建国,只怕弹压不住(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秦始皇交由群臣讨论,上下一片赞同(群臣皆以为便)。这倒也正常。习惯的力量总是大于创新。封建制(即分封制)毕竟有着几百上千年的历史,帝国却刚刚创立。再说,又有多少人能意识到他们是在肩负着历史的重任,要开创一种前所未有的事业呢?总之,在大秦王朝建立之初,最高决策层的意见,几乎一边倒地主张延续有着悠久历史的封建制。
持不同意见的,是高瞻远瞩的政治家李斯和雄才大略的始皇帝嬴政。李斯时任\"廷尉\"(司法官),属于\"九卿\"(部长级)。他是楚国上蔡人,曾师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之后,敏锐地意识到六国皆不足恃,便弃楚投秦,因投靠吕不韦而成为秦王的座上客,算是客卿。而且,正因为是客卿,还差一点被驱逐。李斯以如此身份,若非深谋远虑,绝不会坚持不同政见,与秦国的同僚们唱对台戏。李斯说,当年周王所封子弟、同姓甚多,原以为可以和衷共济,同心同德,辅佐周室的。然而怎么样呢?他们自己倒先打起来了,而且打得不可开交,结下深仇大恨(相攻击如仇雠),周天子并不能制止。现在天下归于一统,海内皆为郡县,岂能重蹈覆辙?不如以重赏代分封,来犒劳诸子功臣。
对此,秦始皇表示同意。秦始皇说,天下之所以苦于战争,就因为有诸侯(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如果现在又恢复诸侯制度,岂非重新制造战争(是树兵也)!于是采纳李斯建议,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以后又增至四十二郡。郡下又设了县,并按照全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进行司法和征收赋税。这就是\"郡县制\"。
秦始皇的这一决策意义深远。从此,\"封建制\"退出历史,\"郡县制\"登上舞台。它的特点,是\"天下一统,四海一家,中央集权,分级管理\",上面有中央政府,下面有各级政权。这种国家制度,一直延续至今。这就是秦始皇的历史贡献,所以说\"百代都行秦政治\"。然而,秦始皇虽然斩断了争论,问题却没有真正得到解决,新兴的帝国制度仍然面临严峻的考验。毕竟,新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旧制度的复辟则往往在所难免。何况西周创立的封建制,也并非当真就一无是处。它也有它的道理。实际上就连一些有头脑的人,也认为秦王朝二世而亡的原因之一,是未能\"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后,建国立君以礼天下\"。这话是贾谊说的,而司马迁以为然。《史记·秦始皇本纪》在引述《过秦论》时,就说\"善哉乎贾生推言之也\"。我们知道,贾谊和司马迁都是汉人。此二人在世时,郡县制几乎已成定论,他们还这么说。不难想象,秦末汉初之际恢复封建制的呼声有多高。事实上,大秦王朝刚刚灭亡,封建制就在项羽手中复辟。项羽定都彭城之后,一口气封了十八个诸侯王(其中就有后来灭了他自己的汉王刘邦),天下从此战斗不休,忧虑重开战端的李斯不幸而言中。西汉初年,刘邦迫于习惯的压力,不得不调和折中,在天子直辖的\"畿辅\"设郡县,畿辅之外封王侯,这就是郡县与封国并行的\"郡国制\"。显然,这是新旧两种制度讨价还价和政治妥协的结果。
这种不伦不类的制度给西汉统治集团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不是异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乱。柳宗元在他的《封建论》中列举了这些事实:公元前201年,韩王信反,汉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这就是\"困平城\"。公元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呜呼。这是\"病流矢\"。此后,惠帝刘盈、文帝刘恒、景帝刘启,居然\"陵迟不救者三代\"。朝廷不得不殚精竭虑,软硬兼施,又是\"削藩\"(削减藩国支郡),又是\"推恩\"(分封藩王子弟),直到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才算解除了帝国的心腹之患。柳宗元认为,这就是封建制的弊病。
相反,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却很快就体现出它的优越性。柳宗元说,秦末天下大乱,有叛逆的民众,没有叛逆的官员(有叛人而无叛吏)。汉初天下大乱,有叛逆的封国,没有叛逆的郡县(有叛国而无叛郡)。中唐天下大乱,有叛逆的将领,没有叛逆的州府(有叛将而无叛州)。柳宗元认为,这就是郡县制的好处。因此,封建制不可恢复,郡县制不可废除——\"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封建论》)。
始皇和李斯的立论,主要着眼点于当时的政治需要(休兵);柳宗元的立论,则主要着眼点于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安定。然而郡县制的意义却远不止于此。西汉武帝之后,各封国名存实亡,郡县与封国并存的\"郡国制\"退出历史舞台,以州领郡、以郡领县的\"三级地方制度\"开始浮出水面(汉初只有郡县二级,州也有一个由武帝所设之监察区变成行政区的过程,此处不细论)。州有刺史(后为州牧),郡有郡守,县有县令,中央政府直接任命的地方官,完全取代了分封的诸侯。皇帝册封的藩王,不再有独立主权。此后,这一制度一直为历朝历代所采用。粗略地说,唐,是道、府、县三级;宋,是路、府、县三级;元明清,是省、府、县三级(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建制多变,郡取消,州降格,层次也未必就是三级,此处也不细论)。郡县制,贯穿了帝国的始终。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无郡县制,即无帝国制。
那么,帝国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
帝国制度是从邦国制度过渡而来的。所谓\"邦国\",是指西周封建到春秋战国时期所实行的一种特殊的国家制度,是我们民族国家形态的初级阶段。当时,中华大地上遍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封国)。它们各自独立,相互交往(通婚、通商、结盟、战争),又共同拥戴其中一个(具体地说就是周),作为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天子),组成号称\"天下\"的松散的联邦或邦联。这就是\"邦国制度\"。它的建立,如前所述,就是\"封建\"(封土建国);它的特点,则是\"一个天下,许多国家\"。天下只有一个天子(共主),各国却有各自的国君(君主),因此又是\"一个天子,许多国君\"。由于这些国家和国君其实是有独立主权的,因此\"邦国\"类似于联邦或邦联。邦国与联邦或邦联的不同之处,在于有一个名义上的天下共主,诸侯各国也由这个所谓的天子\"封建\"而成,因此史书上一般都把诸侯国称为\"封国\"。但我们要说清楚,封建也好,共主也好,都只是名义上和礼仪上的。各国的领地,其实不少是他们自己打下来的。而且,要扩大地盘,还得再打,只不过打下来以后,要到周天子那里去办个手续罢了。但这个手续仍很重要。没有这道手续,就不是邦国制度了。
这些国家在封建之初大多还很幼稚,是否成形也尚待商榷。所谓\"夏禹万国,商汤三千\",岂能都是国家?恐怕不少是部落。周武时八百诸侯,也多半有些是国家,有些是部落国家。这样的状态,是与其叫做\"国\",不如叫做\"邦\"的。邦,可以理解为介乎国家与非国家之间的政治组织,即\"准国家\"。比如联合起来组成\"美利坚合众国\"的那些State(旧译为州),就是邦。正因为是邦,这才先是组成邦联,后又组成联邦。封建之初的那些诸侯国,就多少有这么点意思。只不过在美国人那里,是十三个邦组成\"合众国\"。立宪以后,\"邦\"就变成了\"州\"。而在周,则是天子\"分封天下\"。封建以后,\"邦\"就变成了\"国\"。
因此我认为,单指这些诸侯国时,可以叫\"封国\";由于它们是诸侯之国,也可以叫\"侯国\"。但如果指制度,则不如叫\"邦国\"。事实上,这些诸侯国原本就叫\"邦\",\"邦\"的本义也原本就指诸侯封国。比如\"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比如\"邦有道,则知(智),邦无道,则愚\";而诸侯国之间的交往,当时就叫\"邦交\"。邦,既有国家的意思(《说文》:\"邦,国也\"),又有分封的意思(《释名》:\"邦,封也\"),贾公彦就说\"凡言邦国者,皆是诸侯之国\"(《〈周礼·天官·大宰〉疏》)。所以,西周之所封建,就既可以叫\"国\",也可以叫\"邦\"。或者再具体一点,城郭之内曰国,四境之内曰邦(《六书故》),合起来就是\"邦国\"。
邦国与郡县是完全不同的。邦国有独立国家的性质,郡县则不过是帝国的构成部分和中央的派出单位(这一点后面还要细说)。总之,封建与郡县相对应,邦国与帝国相对应;封建指成因(形成原因),邦国指成形(存在形式);封国指单体(比如齐为吕尚的封国),邦国指制度。秦始皇以郡县代封建,其实也就是以帝国代邦国。因此,要讨论郡县制和帝国制,就必须讨论邦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