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科尔索与黎塞留主教 第一节

又到了该理清叙述者的角度的时候了。为了使推理故事的读者能得到和主角一样的资讯,我一直尽量让读者站在路卡斯·科尔索的角度来看这故事。除了两次例外:故事里的第一章和第五章,也就是我无可避免地必须提到自己的地方。就像前面两次一样,我准备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以第一人称来叙述。因为我觉得写到自己的时候说“他”,感觉很荒谬,显得太故弄玄虚了。

无论如何,写作的人是因为有兴致才写的,为了生活、为了爱自己,或为了让别人爱自己。我也一样。引用欧亨尼·苏的话,一个完全邪恶的人,是很少见的。那就假设,我真是个邪恶的人好了。

前面说到玻利斯·巴肯,也就是在下,在图书室里等着我们的访客,然后我突然看见科尔索手持一把小刀,目露凶光地走进来。眼看他的身边没跟着护送的人,我有点担心,但表面上仍装出该有的镇定模样。屋里准备了达到戏剧效果的一切所需条件:昏暗的图书室、书桌上的烛光,我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三个火枪手》……我甚至还穿着一件让人容易联想到红衣主教的红色绒布外套。

我的优势在于,我早已料到这名猎书人有可能会摆脱我的随从人员,但他可没料到会见到我。于是我决定利用这种惊奇来替自己解围。他来势汹汹,的确让我感到非常的不安。因此,我先发制人。

“恭喜您!”我边说边合上书,一副刚被打断了阅读的样子,“恭喜您能将游戏玩到终点。”

他待在房里的另一角看着我,说实在的,他那不可置信的表情真让我感到满足。

“游戏?”他沙哑地吐出这个词。

“是啊!游戏。紧张、猜疑、灵敏度、才能,为了达成某种特定的目的,在规则的规范下,任凭自由行动,期间还伴随着和真实生活完全不同的刺激感与快乐。”这是引述别人说过的话,反正科尔索也不见得听过,“您觉得这样定义恰当吗?圣经中也说了:\'让孩子们到这里来,在我们面前游乐……\'孩童们是完美的玩家和读者,因为他们什么都当真。本质上,游戏是世上最正经的事,玩家对游戏本身不能有任何的怀疑。您不认为吗?即使再荒谬、不真实,想参加的人就得遵循那些规则。只有尊重规则的人,或至少是懂得和利用了规则的人,才能获胜……读一本书时也一样,要去体会剧情和剧中人物的感受,才能真正享受那故事。”我语气暂歇,假设这一番话应该已经让他平静了些,“对了!您不是一个人来的吧?另一人呢?”

“罗史伏尔?”科尔索不友善地撇撇嘴,“他出了点意外。”

“您称他罗史伏尔?……真有趣,还真恰当。当然了,我看得出来您是那种懂得规则的人。这并不令我惊讶。”

科尔索回赠给我一个令人不安的微笑。

“我最后一次看到他时,他倒是显得惊讶得很。”

“您可别吓我。”我阴险地笑笑,但心里是真的吓到了,“希望没发生什么严重的事。”

“他从楼梯上跌下去了。”

“什么?”

“就是这样啊。别担心,我丢下他时,您那个爪牙还在呼吸。”

“那还好!”我重新挤出一点微笑,以掩饰我的不自在,他们实在是玩过火了,“所以……是您动了一点手脚?……好吧,”我宽宏大量似的张开双手,“不用担心。”

“我并不担心,该担心的人是您。”科尔索说。

我装作没听到这句话。

“重要的是,您抵达了终点。”我继续说着,虽然有点忘了自己之前在说些什么,“在许多冒险故事中,主角也都是运用了一点小聪明才成功的。就像那些利用木马将了特洛伊人一军的希腊人一样。所以,您会这么做,也是无可厚非,您的良心还是清白的。”

“谢了,我的良心清白与否也不关您的事。”

他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折成四折、米莱荻身上带的信,丢在桌上。我一眼就认出那是我自己的字。特殊的古体大写写法。

“希望,”我边说,边把那张纸靠向烛火,“这游戏至少曾让您觉得有趣。”

“有时候是啦!”

“恭喜您!”我们两人看着纸在烛火上燃烧,“人若拥有足够的学识,连被陷害时都能懂得欣赏敌人的战略。我相信,光是为了娱乐,就足以构成玩游戏的最佳动机了。此外,看书或写书也是如此。”

我手拿《三个火枪手》,站起身来,在房里踱了几步,并趁机偷瞄了墙上的钟一眼。还差漫长的20分钟才是12点。书架上一些有着烫金书背的古书在闪烁着。我盯着这些书一会儿,装作忘了科尔索的存在。接着,才又转身朝向他。

“看这些书。”我对著书架,在空中张开双臂,“它们静止无声,但它们彼此在说话,虽然它们看来并不相关……但它们利用了它们的作者,彼此沟通着。”

我把《三个火枪手》放回书架上。大仲马左右是一些好邻居:泽瓦科的《乡巴佬》和路科斯·热内的《黄背心的骑士》。为了打发时间,我故意拿起后面这本来朗诵:圣日尔曼区响着午夜的钟声,三名骑士蒙着脸,沿着阿斯特鲁街往下走,脸上带着和他们马匹的步伐一样稳健的自信……“这些起始的句子!”我说,“让人回味无穷的,总是这些首句……记得以前我们讨论过《丑角斯卡拉慕许》的首句吗?\'他天生就是逗人笑的料……\'有些起始句真是让人一辈子难忘,不是吗?……例如\'我歌颂武器和英雄们……\',您从没跟朋友玩过这样猜书名的游戏吗?……\'一个衣着褴褛的年轻人,在盛夏的路上行走……\',当然啦!还有\'1796年3月15日,波拿巴将军入侵米兰。\'”

科尔索做了一个表情。

“您忘了那个把我带到这里来的\'1625年4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玫瑰故事》作者的故乡默恩仿佛陷入骚动之中……\'”

“的确,就是第一章。”我说,“您做得非常好。”

“罗史伏尔跌下楼梯之前也是这么说。”

科尔索停顿了一下,他的话被钟声打断,上面指着11点45分。他指着钟面说:“巴肯先生,还差15分钟。”

“没错。”我点点头。这家伙有着魔鬼般的直觉,“还差15分钟,就是4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了。”

我把《黄背心的骑士》放回架上,在房里踱着步。科尔索继续观察着我,兀立不动,手里仍握着刀。

“您可以把这收起来了?”我试探性地问。

他迟疑了一会儿,才把刀子折起来放进口袋,目光没离开过我身上。我边对他微笑,边指着所有的书说:“有书的人是不会寂寞的,”我找话说着,“每一页都能唤回自己某一天的回忆,让那些情感复活……甜美的日子、晦暗的日子……那时自己身在何处?谁是那王子?谁又是那乞丐?……”我搜索着美丽的辞藻来结束这个话题。

“而谁又是那个主导这一切的混帐呢?”科尔索介面说。

我带着责备的眼神望着他。这个扫兴的人总是想破坏我试图营造的格调。

“您没必要这么无礼吧?”

“法座大人,我高兴怎样就怎样。”

“别这样话中带刺,”我感觉受到冒犯了,“我想,您对黎塞留主教还是有偏见……其实,是大仲马把他形容成那样邪恶的,历史中的他并非如此……上次在马德里的茶会里,我解释过了。”

“肮脏的把戏。”科尔索仍坚持己见。我也不知他是在说我还是说大仲马。

“那是合理的创作方式。”我反驳道,“是那位历史上最伟大的小说家,受灵感的启发而产生的。然而,”这时,我发自内心感伤地说,“圣贝维很尊敬他,却不把他当文人看待;大仲马的朋友雨果,也只赞扬过他写戏剧性的冒险故事的能力,但也仅此而已。他们嫌他的故事太冗长,拉拉杂杂的一大堆,没什么风格。还说他不懂得探索人的焦虑,不够精致……什么不够精致?”我摸摸书架上的《三个火枪手》,说,“我的看法和史蒂文生一样,\'没有一本歌颂友情的书像它有这么长的篇幅,富有冒险性而又美丽。\'在《20年后》里面,一开始四个人似乎都各过各的,那时他们都已经是老谋深算的成年人了,为了生活,各有各的难处,最后甚至于为敌对的两方战斗……阿拉米斯和达太安彼此撒谎和伪装,波托斯怕别人跟他讨钱……他们相约在皇家广场时,个个带着武器,差点就打起来了。在英国那次,由于阿托斯的疏忽,害大家陷入危机,达太安因此气得不想握他的手……在《布拉吉洛尔子爵》里,也就是关于铁面人的故事,阿拉米斯和波托斯合伙起来和以前的老战友对抗……这些都是因为他们是凡人,是会有矛盾冲突的人。但是,在紧要关头的时候,友谊再度战胜了一切。伟大的友情!……科尔索先生,您有朋友吗?”

“这是个好问题。”

“对我来说,友谊的最具体形象化的一次,就是在罗克马力亚洞里的波托斯。当巨人波托斯为了救自己的朋友,即将惨死在巨石底下时……您记得他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太重啦!\'”

“正是!”

我差点就感动得掉眼泪。科尔索真是有资格成为我们的一员;但他也是个很顽固又很会记恨的人,依然保持一副冷血的样子。

“您,”他说,“是琳娜·泰耶菲的情夫吧?”

“没错。”我承认,努力把对波托斯的感动暂时撇在一旁,“她是个耀眼的女人,不是吗?有着她自己特殊的执着……就像故事中的米莱荻一样地美丽又忠心。某些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是那么典型,世上有上百万的人对他们熟悉得不得了,即使人们连这些那些书都没看过。在英国有福尔摩斯、罗密欧和罗宾汉,在西班牙有堂吉诃德和唐璜,在法国则有达太安。但您瞧,我……”

“巴肯,别又把话题扯开了。”

“我没扯开话题,我正要讲到米莱荻。那是个出色的女人,就像琳娜一样。她的丈夫根本配不上她。”

“您是指阿托斯吗?”科尔索问。

“我是指那个可怜的安立·泰耶菲。”

“所以你们就杀了他?”

我惊讶的表情看起来应该不像是装出来的。事实上,那真是发自内心的。

“谋杀安立?……别说傻话了。他是自己上吊死的。那是自杀。我猜想,那时他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名声才采取了那样的决定。真可怜。”

“我才不相信!”

“随您怎么想吧!但他的死的确是这个游戏的开始,也是您今天会来到这里的间接因素。”

“那么,就慢慢说来听听吧!”

他的确赢得了我们对他解释的权利。我说过了,科尔索是我们的一员,只是他自己还不知道罢了。我看看时钟,马上就要12点了。

“您手上拿着那份手稿《安茹产的葡萄酒》吗?”

他警觉地看看我,揣测着我的意图,然后不情愿地从大衣里面露出一个资料夹,就又收了进去。

“太棒了!”我说,“现在,请跟我来。”

无疑地,他以为这个图书室里会有什么暗道、有什么圈套在等着他,我看到他把手插进口袋里找那把小刀。

“您不会需要那个的。”我安抚他的情绪。

他不太相信,却也没说什么。我高举着一个烛台,沿着路易十三时代风格的走道走着,墙上挂着一张很棒的壁毯:尤利西斯手里拿着弓,回到伊塔卡,佩内罗贝和家狗高兴地认出他来。一堆求爱者还聚在屋里,喝着酒,不知什么样的厄运还在等着他们。

“这个古堡历史悠久,充满了传奇故事,”我对他解释着,“它被英国人,16世纪与17世纪的加尔文派教徒,19世纪的革命党员等人破坏过。二次大战期间,德国人甚至也在这里设过据点。古堡现在的主人买下它时,已是残破不堪。他是英国的亿万富翁,是个既亲切又绅士的人,他以自己独特的品味将它重建,甚至还愿意开放给民众参观。”

“那么您在这儿做什么?现在应该不是参观的时刻吧?”

我对着焊牢了的窗外看了一眼,还好暴风雨终于止歇了,闪电的雷光往罗亚尔河的北处远去。

“这里有个一年一度的展览,”我解释道,“无论如何,默恩是个特别的地方。不是任何地方都有这个荣幸,能成为像《三个火枪手》这样的书起始处提到的地点。”

木质地板在我们脚下发出吱嘎声。走道的拐弯处有副盔甲,那是个16世纪的真品。烛光让那讲究的铠甲反射着光芒。科尔索经过它时,瞄了它一眼,生怕里面藏着人。

“我现在要告诉您的故事是从10年前开始的。”我说,“在巴黎的一场拍卖会里,有一批还没分类整理的档……我那时正在写一本关于19世纪法国通俗小说的书,而那批尘封的档,就这样在无意间来到我手中。检视之后,我发现它是属于当年《世纪》的档案资料。其中大部分是一些无用的印刷证明文件,但有一包蓝色和白色的纸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它们正是大仲马和马克写《三个火枪手》时的真迹。总共六十七章,就是当年送去连载的样子。某人,也许是那家报纸的编辑包瑞在完成铅版后,把它存在那里的,之后就忘了它……”

我放慢步伐,在走道的中央停下。科尔索凝神倾听着,我手上的烛光由下往上地照着他的脸,让他眼中的暗影舞动着。他完全专注于我说的话,似乎不在乎其他的事了,现在他只想揭开一切谜底,但他的右手还插在放着刀子的口袋里。

“这可是个大发现。”我继续说,“世上人们已知的大仲马手稿,只有一些断简残篇或注释,还没有人见过完整的全书手稿……一开始,我想将之公之于世,但却在良心上深受谴责。”

“您会受良心谴责?哈!”

“我是说正经的,”我边抗议,边领着他继续往前走,“从那份手稿中,我推断出那个故事的原始作者其实是奥吉斯特·马克。他搜集资料,写出整个故事的大略轮廓,然后才由大仲马以他的鬼斧神工的艺术手段赋予那原料以生命,将之雕琢成大作。但对那些想毁谤大仲马和他的作品的人来说,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我才不想拆自己偶像的台,尤其是在这种充满了庸俗和缺乏想像力的时代……现代人已经根本不懂得欣赏连载小说和戏剧了,那些对叛徒发出嘘声、对勇敢无畏的骑士们鼓掌的大众已经不存在了。”我甩甩头,感伤地说,“不幸地,这些掌声已经不存在了,成为一些天真的人和孩童的权利。”

科尔索用蛮横无理的嘲讽神色听着。

“于是,”他说,“您就决定毁了那份手稿。”

我自满地微笑着,他的确很聪明。

“别说傻话了。我的决定更好,就用它来实现一个梦想。”

我们走到关着门的大厅前,门后微微传来人声和乐声。我把烛台留在墙边的小茶几上,科尔索重新狐疑地望着我,怀疑我又会有什么诡计。他不知道,谜底已在眼前。

“请容我为您介绍,”我一面打开门,一面说道,“大仲马俱乐部的成员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