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义堂当年好生兴旺,如今竟然如此结局,真是可叹。”说出这番话的是一个身材娇小的美艳女子。
她双目微眯,宛如新月,鼻子翘起,嘴唇薄而红润,小口微张,银牙美如珠贝,一头乌黑秀发随随便便挽了个髻子,斜坠头上。
她身着杏黄缎子的便装,腰上系着雪白腰带,打着斗大的蝴蝶结,腰带上大大小小挂着四五个香囊。左肩斜挂一个青色的皮袋,袋子鼓鼓囊囊,不知装了些什么。
在她的身边,亦步亦趋地紧紧跟随着智仙子方梦菁。
此时的方梦菁仍然穿着几天未换的月白色文士服,衣服上有几处已经因为溅上泥泞而污浊。她的发髻蓬乱疏松,显然有几天未加整理。她的脸色青白、眼圈深陷,似乎着实经受了一番奔波劳苦。
“所以我说!”看着方梦菁没有答话,这个女子只好自顾自地说:“空谈仁义,是不能久长的。”
“洛庄主为人向来身体力行,何来空谈的评语。”方梦菁此时只好笑着答话。
“人性本恶,如果许以利益,则趋之若鹜,若是许以仁义,则避之不及。仁义堂以仁义立堂,除了赚几声喝彩外,得不到一分实利,我真的难以想像,它居然能够维持一百多年。直到如今才毁,也算晚了。”这个女子冷然道。
“世人需求各不相同,有的人追名、有的人逐利、有的人好淡薄而喜游名山、有的人好权势而逐鹿天下、有的人只愿心存浩气而活个磊落痛快。人性多变,非一句人性本恶可以概论。”方梦菁耐心地说。
“方姐姐还是和以前一样,言语机锋如剑,让人难以招架。”那个美貌女子思索良久,最后无奈地说。
“是贾妹妹谦让。”方梦菁忙说。
“方姐姐不必如此诚惶诚恐的,仿佛我随时会改变主意。”那个贾姓女子笑道:“既然方姐姐不辞辛劳,连续奔波三天三夜把我找来,这个面子我一定会给你。”
方梦菁释然一笑,道:“天幸贾妹妹近日在左近做客,又让我无意间得到消息,否则彭大哥的性命就要被耽误了。”
贾姓女子微微一笑,道:“世人都叫我毒仙子,说我是个以医为名,制毒害人的假扁鹊,你真的不怕我真的误了你的彭大哥?”
方梦菁一向大方端庄的秀脸微微一红,侧过头去,道:“贾妹妹取笑了。你的医术别开蹊径,大异于人,必不被世间庸医所容,那些流言蜚语、说短道长,我怎会相信。”
原来,方梦菁身边的这个娇小女子,就是名列武林七仙子的医仙子贾扁鹊。
她乃是昔年以毒物威震天下的毒神贾万廷的孙女,自小学会了一身使毒的功夫。后来她被江湖上的一代名医活扁鹊薛济世收为关门弟子,传以医术。
于是贾扁鹊将家门所学和师门绝技合二为一,创出以毒入医的绝世医术,被方百通盛赞为当世医术第一人。
但是,年纪未满十八岁的贾扁鹊竟然身登天下第一录,令江湖上所有的名医心生不满,于是便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到处传播她名为神医,实为毒妇,专门以毒术害人的谣言。
再加上她为了研究医术,经常从死囚中找出身体强健者试药,这些事被人知道,立刻加以传播,更成为她毒手害人的佐证。
贾扁鹊性子极为高傲自负,对这些传言傲然以对、毫不在意,也不加辩解。所以在江湖上赢得了一个亦正亦邪的名声。
※※※
方、贾二人刚一进仁义堂,就看见红思雪等人面色悲戚地正向内堂走去。
方梦菁立刻道:“雪妹,出了什么事?”
红思雪看了看方梦菁,脸上一片惨白,颤声道:“菁姐,义兄不行了,我们去看他最后一面,你也来吧!”
方梦菁连忙一拉贾扁鹊的手,加快脚步来到众人面前,朗声道:“各位,请让一让,我这次请来了天下第一神医贾扁鹊贾姑娘来医治彭大哥,说不定有一线生机!”
说着,她又转过头对红思雪说:“雪妹,你快带贾姑娘去看看彭大哥。”
红思雪喜出望外,立刻紧紧握住贾扁鹊的手,道:“贾仙子,你能来,实在太好了,跟我来。”
贾扁鹊知道救人如救火的道理,也不多话,只是向对她瞠目而视的白道诸雄白了一眼,一声不发地和红思雪快步走向内堂。
方梦菁微微舒了口气,对众人道:“各位,彭大哥应该还有一线生机,请到偏厅宽坐片刻。”
这时,郑担山担忧地说:“方姑娘,那个贾扁鹊号称毒仙子,似乎不是正道人物,不知道……”
方梦菁秀眉一皱,道:“郑兄,现在彭大哥到了生死关头,贾姑娘是他唯一希望,无论如何也该让她试一试。更何况她毒仙子的邪号乃是江湖上多事善妒之人污蔑她的称呼,作不得准。”
厉寒罡摇了摇头,不以为然地说:“听人说贾扁鹊曾用活人试药,手法十分残忍,你看她这次会不会……”
方梦菁柳眉一竖,道:“厉兄所言差矣,贾姑娘所用之人都是十恶不赦的死囚,虽然稍嫌残忍,但是却研制出了很多普渡苍生的好药,江湖中人不知不觉中受了她恩惠,不思报答,反而争相竞谤,委实令人不解。”
厉寒罡看到一向亲切的方梦菁此时罕有的怒火中烧,心里一寒,连忙住口不言。
连锋看到这个情况,连忙说:“贾仙子以毒入药,另辟蹊径,可能和正道中人的理念有所不同,但是殊途同归,都是造福苍生。这次她能够来此医救彭兄,实在是彭兄的天大生机,我们还是到偏厅静候佳音吧!”
众人纷纷称是,都转身向偏厅走去。方梦菁看了看连锋,心中颇为感激,向他点头致谢,连锋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
身在内堂的贾扁鹊在红思雪的陪同下,将彭无望的伤势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神色十分肃穆。
“贾姑娘,我大哥还有救吗?”红思雪急切地问。
“他失血过多,奇经八脉淤堵历久。若是旁人,早就死了,没想到他的经脉仍然富含一丝生机,当真让人惊奇。”贾扁鹊摇头道。
“那,还能救吗?”红思雪眼中盈满了泪水。
“我试一试,只是尽尽人事,除非他的生机活力比常人大上百倍,否则我的法子只能够延迟他的死亡,让他多挨些辛苦罢了。”贾扁鹊面无表情地说。
“无论如何,请你尽力救他吧!”红思雪忙说。
“嗯。”贾扁鹊没有再说话,只是将双手的衣袖挽起,露出环绕在双手手腕上的两片乌黑兽皮,兽皮上插着几十枚大小形状各不相同的金针。
“把他扶起来。”贾扁鹊拔出一根金针,素手一抖,已经刺在了彭无望的百汇穴上。
这金针刺穴的方法乃是贾扁鹊擅长的师门正宗针灸大法,人称吊命针。只见她双手连续不停,几十枚金针遍插在彭无望的手少阳三焦经、手厥阴心包络经与任脉、督脉这两经两脉之上。一时间,彭无望的前胸后背和左手上插满了金光闪闪的金针。
“贾姑娘!”红思雪看得不明所以,忙问道:“你这是……”
“红姑娘,我用吊命针连刺彭少侠两经两脉,用来激发他体内潜在的生机,只要他能够醒过来,就成功了一半。以后我会每天刺他两经两脉,激发他全身的生机,然后配以药物,希望他能够完好如初。”
红思雪大喜,颤声道:“你真的可以治好他?”
贾扁鹊一抬手,冷然道:“我说过,现在彭少侠的情形只能以九死一生来形容。吊命针虽然有希望激发生机,让人醒来,但是也需要非常强健的体质才行。像这样严重的伤损情形,一百个人中怕也没有一个能够醒过来。所以非常棘手,只希望他能吉人天相。”
红思雪急道:“如果他醒不过来,又如何?”
贾扁鹊道:“我手上的几味药可以保持他身体不会死去,但要每天在腰上开孔注入,而他将会保持不醒,宛如一段枯木。我手上的药也有限,不能无限地为他续命,而这种情况也只能用生不如死来形容。”说完她的嘴角微微一翘,似乎在笑。
红思雪痴痴地看着满身金针、紧闭双眼的彭无望,良久才道:“大哥英雄盖世,必然不会喜欢这种样子,如果他醒不过来,我会亲手送他上路。”
贾扁鹊眼角一跳,看了看这个一身红衣的姑娘,心中一动,缓缓道:“红姑娘,我医人无数,倒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洒脱的人物。请你放心,我必会尽力救他。”
红思雪紧紧一握贾扁鹊的手,道:“贾姑娘,多谢你了。”
贾扁鹊点了点头,道:“红姑娘,我要运功激发彭少侠的潜在生机,你到外面给我护法吧!”
红思雪坚定地点了点头,紧握腰中的飞鹰鞭,大步走了出去。
贾扁鹊信步走到了离彭无望不到一丈的地方,素手一牵,阳光从窗外照射而来,在她和彭无望之间投下一片光幕,有几十线阳光被什么东西反射,在屋中闪烁生辉。
原来,贾扁鹊的每根金针上,都有一根用极细极细的天蚕丝制成的细线连接在她的素手之上。她吐气开声,将一股股阴柔的内力,透过金针缓缓输入到彭无望的体内。
“一天之内如果醒不来,我也没有办法了。”贾扁鹊默默地想。
屋外,坐在内堂台阶上的红思雪,痴痴地看着万里晴空中雪白闪烁的浮云:“今天的阳光真的好美,幸好不是一个雨天。大哥不会喜欢在雨天离开这个人间的。”
※※※
“酒!”郑绝尘狂放地大喝一声。
簪花楼里的小厮被这一声大喝吓得一串跟头滚下楼,几乎把腿给摔断了。
张凤姐一脸的晦气,连声道:“真是倒霉,这个瘟神怎么又到这里来了,快快上酒去。”
她身边的跟班凑上前说:“那位大爷脾气太大,不如找几个姐儿给他消消火。”
“你懂个屁啊!”张凤姐一脸不屑:“他可是关西白马堡郑绝尘,有了名的眼角高,别说是咱们楼中的姑娘,你就是把天上的仙女找下来,他也看不上眼。快,去把烈酒拿来给他,醉死他算了。把我的客人都给吓跑了,哼,要不是惹不起白马堡,我就把他倒着丢出去!”
“彭无望,你有什么了不起,凭什么让思雪念念不忘。”郑绝尘将酒壶高高举起,一壶好酒一半进了他的嘴里,一半洒在了他的白袍之上。
“可惜可惜!”张凤姐在一旁看得心疼不已,心中不停的嘀咕着。
她给郑绝尘的酒乃是江都驰名的第一泉,乃由酿酒名师鲁旷以上佳粮果与蜀岗中峰的泉水酿造而成。
酒水清冽,宛如山泉,入口醇厚甜美,后劲十足,口感层次分明、变化多端,人称酒泉,争相传颂“天下泉水,酒泉第一”,后来大家都称它为第一泉。
这种好酒一百两白银才得一壶,十分珍贵。而这一次,郑绝尘一叫就是五十壶,壶壶都是如此喝法,看得张凤姐浑身不自在,肉痛不已。
“襄王有梦,神女无心。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人生至苦,我郑绝尘如今一一尝遍。好滋味、好滋味。”郑绝尘狂笑着再尽一壶美酒,将酒壶远远丢到一边,仰身躺在榻上,忽然痛哭失声。
这时,一个同样白衣如雪的身影飘然而至。
这名白衣男子一看到郑绝尘,笑道:“好小子,果然在这儿。”
张凤姐如见救星,连忙凑上前道:“啊!连公子,你来了就好了。你看,郑公子醉成这样,我们可要伺候不起了。”
“行了,我知道。”连锋微微一笑:“不要再上酒了,上茶水,让我来叫醒他。”
张凤姐如释重负,献媚地笑道:“啊!连公子,这可多谢了,茶水你还是第一次叫,不知道你喜欢什么……”
连锋一摆手,笑道:“凤姐何必多此一问,在江都当然要一品蜀岗茶。”
张凤姐连连点头,欢天喜地去叫人准备。
“郑兄,醒来!”连锋来到郑绝尘的身边,用力摇了摇他的肩膀。
“别管我,枉我郑绝尘年少风流,自份倜傥,竟然被深爱的女子恶语相向,此生何堪、此生何堪尔!”
“郑兄,你……”
“我没醉,和我再喝一壶,彭无望这混帐小子,竟然枉顾思雪一片深情,屡屡自陷险地,累她担惊受怕、累我受她责骂,实在其罪当诛,该杀、该杀!”
连锋苦笑了一下,也不再答话,只是向一旁的小厮一摆手。小厮立刻将蜀岗茶端端正正摆在郑绝尘面前。
“好,郑兄,我就和你共饮一壶。”连锋笑道。
郑绝尘也不客气,抓起和酒壶有九分相似的茶壶,仰头一饮而尽。
突然,他怒目圆睁,一口将茶水尽数吐在一旁伺候的小厮头脸之上,怒骂道:“混帐小子,竟然敢用茶水欺瞒你家少爷。”
他一把将小厮抓到身前,一用劲将他高高举起,在空中转了几圈,然后发劲远远将他丢了出去。小厮在空中咿呀惨叫,吓得魂不附体。
连锋一扶桌案,身子浮云般飘飞出去,凌空接住小厮,将他头上脚下放到地上,然后一个旋身回到郑绝尘身边。
“我就知道你没醉。”连锋大笑起来:“想要醉倒白马公子,起码要千杯。”
郑绝尘苦笑一声,抓起桌上剩下的酒壶,猛的一仰脖,再次一饮而尽。
“郑兄,看你风流自赏、冷酷无情,不想你动情之后,竟如此痴迷。”连锋端起酒杯,陪他饮了一杯,徐徐道。
“这定是前世的冤孽。”郑绝尘的眼中再次浮现出红思雪绝情而冷漠的面容:“她的眼中只有她的结义兄弟彭无望,其他的男子根本不放在她的眼中。我就算有一腔痴情,又说与何人听?”
“郑兄,”连锋笑道:“红思雪对彭公子一往情深,而彭公子却懵懵懂懂,一无所察,似乎你还有机会赢得美人归。”
“那是不行的,”郑绝尘难过地说:“思雪情根深种,那是万万无法改变的。而彭无望这厮一旦知道她的心意,岂有拒绝之理?”
连锋微微一笑,暗想:“郑兄实在天真得可爱,只以为自己中意的女子便是天下第一的美人,无人可以拒绝。”他咳嗽了一声,道:“郑兄,所谓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也许彭公子中意的女子并非红思雪。”
郑绝尘宛如绝处逢生,仔细咀嚼着连锋的话语,喃喃地说:“难道他竟然可以对思雪完全不动情?”
连锋道:“我虽然和他没有见过面,但是他的事迹倒也听了不少。此人对男女之事看得很淡,重侠义、轻生死,与人结交只凭肝胆。我看他对红思雪只是一片赤子之情,全无男女之欲。”
郑绝尘想了很久,道:“的确如此,我虽与他寥寥数语,但是也看出这人对情爱一事见解浅薄可笑。哼!”他又想起彭无望满脸堆笑要替他说项,催他下聘的窘事。
连锋又道:“郑兄,红姑娘过于关心彭公子的生死,以至于对你有所责备。你既然心中深爱于她,就应该忍住这一时的委屈,陪伴在她的身边。”
郑绝尘长叹一声,道:“陪伴在她身边又有何用,她的心中只有彭无望。”
“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现在红姑娘正处于彷徨无助的边缘,你若爱她就该陪在她身边,和她共度难关。”连锋语重心长地说:“总有一天,她会感动于你对她的一片深情。”
郑绝尘茫然瞪视着簪花楼中的装饰,没有说话。
“你既然深爱她,就该希望她一生快乐,就算她这辈子都无法钟情于你,又有何妨。”连锋说到这里,眼中露出一丝苦涩。
郑绝尘深深看了他一眼,道:“连兄,那一年你和剑仙子决战于西子湖畔,我和萧兄多次询问,你都缄口不言。莫非你……”
连锋苦笑了一声,道:“那时候,你乃天下闻名的无情公子,而萧兄痴迷于钻研枪法,对外务听而不闻,对于感情之事,你们都非共语之辈,我只好三缄其口。如今既然你问起,我只好从实招来。不错,我的确对那天下第一仙子动心不已。”
“果然如此!”郑绝尘一仰头,又尽一壶烈酒:“一个是天下第一公子,一个是天下第一仙子,何等般配。”
“我一看到她,便知道她此生绝不可能属于任何一个男子。”连锋仰头陪了他一杯,眼中露出少有的痴迷神采:“她对于剑道的追求已经到了无碍于心的境界,可以说她的一生已经尽数献给了剑道,我虽然对她深深爱慕,却不敢和她谈一个情字。因为无论何样的男女之情,对她都是一种玷污。”
郑绝尘目瞪口呆地看着连锋,仿佛到现在才第一次看清了他。
连锋苦笑了一声,道:“没想到吧!整日倚红偎翠的倚剑公子,竟然对钟爱的女子如此无奈。”
“连兄,我真的没想到……”郑绝尘想要说话,却不知说什么好。
“我曾经多次留恋烟花柳巷,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将她忘记。”连锋缓缓将酒注满酒杯,然后一饮而尽:“可惜,当年年少气盛不可一世的我,一看到白衣佩剑、傲然而立的剑仙子,竟从此一生定情,再难改变。”
连锋的眼中闪烁出一丝痛楚而快乐的复杂心绪:“我和她力战两百余招,曾经有几次,我几乎放弃了,但是我奋力支援,艰难地挺了过来,在她那华丽而动人心魄的剑影中,我看到她眼中露出赞许的神色。当我的剑被她击飞的时候,我听到她对我说『好剑法!』,当时我第一次感到那种死而无憾的幸福。死而无憾!”
连锋忽然像郑绝尘一样抓起整壶的第一泉,仰头直灌入喉。
郑绝尘沉默良久,道:“原来连兄心中竟有如此深情,我郑绝尘自愧不如。”
连锋苦笑道:“情爱一事,根本无法比较。你对红思雪深情虚掷、我对华惊虹不敢言爱,都是一样的苦。不过,郑兄……”他忽然用力一拍郑绝尘的肩膀,道:“一生无望的情爱,也许比化蝶双飞的感情更有一番韵味。人生多苦,我辈能有一次轰轰烈烈的苦恋,比起在凡尘俗世中懵懵懂懂、不知所谓的芸芸众生,可是幸运多了。郑兄,愿以此话与你共勉之。”
郑绝尘感激地点了点头,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好,连兄,我就如你所言,去守在思雪身边,从此一生不离不弃。哪怕是做一个小厮、做一个伙计,只要能够在她身边,我都不会计较。”
连锋一击掌,笑道:“这才像我认识的郑绝尘。”
郑绝尘苦笑一声,道:“她在哪儿?”
“在内堂的台阶之上。”连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