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孤雁
王安石的变法已经到了最紧要的时期,所以他不可能给任何人留下把柄。
按理说留下王雱的遗孀于情于理都说的过去,自从欧阳修被人家一番谣言就给弄成了扒灰老头之后,东京城的这些大佬对这种事情就非常的注意,甚至说是害怕。
公公壮年,叔叔长大,寡嫂的日子难捱,只要王雱的遗孀留在家里,保不定会有多么恶心的谣传出来,王安石这样的拗相公也不得不忍痛将贤惠的儿媳妇遣送回娘家,等到守孝两百七十天之后再另嫁他人。
“等不到丈夫坟墓干透啊!”
这时候的陆轻盈充满了恶趣味,她如今在东京学了很多的坏毛病,其中就有嚼人舌根这一条。
云峥轻笑道:“这其实都是无奈之举,也说明大宋如今的政治环境糟透了,连人伦都可以搬出来对付政敌,还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出来的?皇帝如今离死就差一口气了,没工夫整肃超纲。
庞籍又喜欢看到这样的乱局,他在乱局中浑水摸鱼的过得风生水起,自大宋开国以来,最有权势的宰相非他莫属,所以啊,且乱着吧!”
陆轻盈笑道:“王安石现在可真是够倒霉的,河北的新法出了大乱子,韩琦乘备战的机会独揽了河北大权,一句河北不容混乱,就把王安石多年的心血毁于一旦,陛下竟然一声不吭!”
“陛下说什么啊?他现在一门心思的只想收复燕云,等死了之后见到列祖列宗的好长长脸面,剩下的就是他那个儿子的继承权。
只要这两条不出篓子,他宁愿强行忍着,韩琦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所以才把事情做的肆无忌惮。”
“潘家的老令公进宫探病。回来之后就召集了勋贵人家在他家开大会,不知道想干什么,夫君您去不去?帖子可是已经递过来了,您是头一份呢!”
陆轻盈说着话就掀开了桌子上的漆盒,从里面取出一张帖子在云峥面前晃晃。
云峥摇摇头道:“这些人占便宜是等不到明天的,王安石儿子刚死。他们就想趁机朝王安石下死手了,可见王安石这一次是吧他们得罪的死死地了。
这种破事咱家不参与,对外就说我病了,你去潘家走一趟也就是了,说实话,对潘仁美这一家子人我是一点好感都没有。”
云峥说着话就朝老婆挥挥手,径直向内宅走去,云璋昨晚不太平,婆子们说是遇见了不干净的东西哭了一宿。这时候必须去瞅瞅才成。
还没有走进葛秋烟的院子,就听见孩子的哭声,这时候嗓子都已经哭哑了。
三步并作两步的冲进屋子,看见葛秋烟敞着胸怀,想要让孩子吃奶来止住哭声,脸上全是愁苦之色。
见丈夫进来了连忙道:“夫君,御医过来看过了,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孩子受了惊吓,安神的药汤也喝了。就是不见效。”
云峥把孩子从葛秋烟的怀里接过来,仔细的看,这个时代孩子的夭折率高的惊人,赵祯生了四个儿子,就活了一个。至于闺女夭折的就更多了。
把孩子的脑袋顶在自己的额头上,孩子的额头很热。不过这不是孩子在发烧,而是因为长时间哭泣挣得。
见孩子哭泣的声音稍微小了,云峥就把孩子抱进里间,把襁褓全部扯开之后,光溜溜的云璋就立刻停止了哭泣。蹬着小腿揪着父亲的耳朵玩耍一会就睡着了。
“夫君您的煞气重,把不干净的东西给撵走了。”葛秋烟欢天喜地的凑了过来。
云峥强忍着要揍人的冲动,把襁褓里面的那一层丝绸扯出来丢在地上道:“以后要是再敢给我儿子贴身穿这东西我会揍死你!”
“穿丝绸对孩子的皮肤好,大户人家都是这样的,我以前不知道是去了杨府杨府之后才知道的,杨四夫人的小宝儿用的就是蜀锦。”
云峥瞅瞅葛秋烟,顺手把光溜溜的日子塞自己怀里,父子俩肌肤相贴,能明显的感到孩子心跳。
小孩子的呼吸和心跳都比常人快一点,可能是哭了很久的时间,这孩子现在睡得非常的踏实。
自小,云家给孩子的衣服除了棉布之外就是棉布,只不过孩子身上穿的棉布衣服都是被奶娘用棒槌捶过的,松松软软的又吸汗,又软和,猛地穿上绸衫,定然会非常不适应,那东西只要一出汗就会贴在身上,别说孩子,云峥自己都不喜欢。
无论如何孩子安静了下来,葛秋烟也就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从昨晚到现在她也是没合眼,如今松懈了下来,就胡乱的往床上一躺,不准备理会云峥父子。
生活就是这样无趣,孩子睡得很香,云峥就没有把他放到床上去,用衫子把他裹得紧紧地,坐在窗前一只手给自己泡茶喝。
此时已经是已经是红霞漫天的时候,都说早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看样子从明天起,天气会一直好下去。
王雱死了,王安石的精神似乎也垮掉了,历史上的王安石就因为爱子去世,这才第一次被罢官还乡,整整在乡下蹉跎了三年时光,这才重新被皇帝召集到了东京,继续他的变法。
只不过赵祯不是英宗,他的思维远远比英宗要成熟的太多了,在国库并非极度紧张的时候,他对变法的态度是可有可无的。
更多的时候他想用王安石的变法来吸引全天下人的目光,好吧这些人的注意力从自己的病情吸引到变法上来。
政务平衡才是他想要的东西……
晚归的鸟儿中间似乎有一两只大雁,这种鸟一般都是群居性的,不会只留下一两只孤单的飞翔,既然出现了这样的场景,只能说明,大宋东京城最近定亲的人非常多,他们都需要用活的大雁去为自己争取一位漂亮或者不漂亮的新娘子。
云峥的孤雁早就放出去了……
春哥儿给自己起了一个非常的名字,就叫做杨春,因为做得一手好好灰豆,兰州城里的骆驼客和一些莫名其妙的刀客就给杨春起了一个不错的外号,叫做灰豆春!
小蛮还是那样美丽,五年的边塞生活并没有把她的美丽剥夺掉,想反还多了几分成熟妇人的韵味,只要她出现在店铺里,这家小小的灰豆店永远都是高朋满座。
一个彪悍而肮脏的粗豪骆驼客把自己的爪子悄无声息的探向了小蛮的屁股,却被小蛮有意无意的侧身闪过,反而笑吟吟的给那个粗豪的骆驼客多添了一碗灰豆。
春哥儿叹息了一口气,继续蹲在灶前烧火,决定不再把目光投向小店,灰豆子需要热着才好吃。[!--empirenews.page--]
西北汉子多粗豪,所以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喝酒吃肉,酒一定要烈,肉一定要大块,如果能上来整只的牛头那是他们的最爱。
除了妇人孩子没人喜欢那种甜了吧唧的灰豆子,但是在春哥儿的店铺里,来吃东西的主力永远都是大男人。
这些年,没人晓得灰豆春那样一个家伙为什么能守住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那个女人宁愿守在破烂的小店里,也不愿意跟着别人吃香的喝辣的,不是没有人试过,这样一位娇滴滴的小女子把花儿山上的好女子都被给比下去了。
王万财家财万贯,本人也是甘凉道上没遮拦的好汉子,两箱子装满金银玛瑙的箱子丢在灰豆春面前发话了,希望能够买走这个娇滴滴的小美人,如果钱财不够再说。
灰豆春就是一个没出息的,把箱子收起来告诉王万财,只要他老婆同意他立刻就签让妻文书。
全兰州的人都知道王万财的话是不能拒绝的,灰豆春也算是实情知趣,而小蛮娘子也是一口应允,只是希望王万财能够把自己当正妻看待,三媒六证一样都不能缺。
王万财欣喜若狂,一天之内就把小蛮索要的东西全部备好,而小蛮也高高兴兴的穿上嫁衣坐上了马车,谁知道还没有来得及入洞房,王万财在婚宴上多喝了两杯酒,结果从马上掉下来了,好死不死的被马蹄子踏在太阳穴上一命呜呼……
兰州知府是一个好人,在和小蛮这个王家主母商议之后,就把王家所有的亲眷都给赶出兰州城,诺大的一个王家驼队转瞬间就成了公产,当然,小蛮那里也得到了一些补偿,听人说数量不少。
然后兰州知府就放出风声准备纳小蛮为妾……这样风情的女子即便是科班出身的兰州知府也从没见过……
于是灰豆春又得到了一笔补偿,小蛮穿上知府从蜀中弄来的新嫁衣准备再嫁一次。
婚礼都没有举行完,从遥远的开封城来了一队人马,新任的御史唐帷中不远万里的来到兰州,在兰州知府的纳妾典礼上就把知府大人给拿下了……罪名竟然是众人从未听说过的——私罪!
这个罪名比较奇怪,至少兰州这样的荒僻之地的百姓不明白这是一个罪名,但是看见知府大人光着脑袋用三辆马车载着全家几乎不见箱笼的离开了兰州,就知道这个罪名不小。
穿着嫁衣的小蛮很自然的回到了灰豆店里,依旧笑吟吟的招待四方来客,骆驼客们和那些闲汉依旧口花花的来吃灰豆,却再也没人提起娶小蛮回家的事情了,七煞桃花命的妇人恐怕只有灰豆春能够享受的了。
在无数人期盼灰豆春死掉的四年里,小蛮给灰豆春一连生了三个孩子。(未完待续……)
PS: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