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尊严从来都是打出来的
陇西一代民风彪悍,又狡猾无比,云峥这种贵介公子是最好的肥羊,可以拿来红烧,也可以用来清蒸,只要先把他身边的爪牙干掉,就可以洗的白白的放在肉案子上分尸了。
底层的百姓也有低层百姓的智慧,每个人能坚持活到现在,谁没有一套自己的哲理?所以表面恭顺,暗地里阴毒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贵公子那些穿着甲胄的伴当不可怕,反而应该欣喜,那套甲胄很值钱,所以有人在看到云峥大肆的购买货物的时候喜笑颜开,不管云峥在这里买到多少货物,到最后都是属于大家的。
出了陇西,就到了吐蕃人纵横的地盘的,其实在这里活动的吐蕃人并不多,即使有也被盗匪杀掉了,因为只要杀掉一个吐蕃人,就证明有人抢到了一匹好马。
这里的人坚强的就像韭菜一样,大宋的军队过来征伐一趟,死一茬子人,吐蕃大头人再带领部族过来劫掠一番,然后又死一茬子人,云峥很不明白,他们为何不离开这里,另外找生存的土地,难道故土真的难离吗?
地位不同看事物的方式也就不同,到了最后结论也不会一样,云峥在感慨这人的愚昧,这些人也在同一时间窃喜云峥的愚蠢。
所有走甘凉道的商贾都是愚蠢的。
孙七指也这么看,酒醒之后的孙七指很想逃离这支在他看来已经是死人的商队,但是看到脚上的铁链之后就无奈的放弃了这个想法。
云峥满载而归。所以这支商队就变得更加的庞大。
在出秦州关防的时候,一位押司实在是受不了商队主人的愚蠢,偷偷的对看起来老成持重的陆管家窃窃私语一番,获得了老管家由衷的感谢,无奈的指指马背上的云峥,长叹一口气,跟着出关的商队踏上了这条不归路。
葛秋烟惊奇的发现,这一路上自己几乎就是在尸山血海里趟出来的,这支军队出了古渭寨之后就彻底的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一百名在两里地以外开路的军士似乎勇不可当。一路上不知道清理掉了多少想要染指商队的盗匪。他们的作战方式非常的特别,一般不做近身格斗,弩箭和破甲锥几乎就是他们的全部武器,只是不明白他们在作战之前为什么要放非常响的号炮!
“你不会想这样一路打到兴庆府去吧?”实在是无法忍耐的葛秋烟终于向云峥打听。
“我很想打过去。只是物资和人手都不够。打到哪里就到哪里吧!”
云峥极度不负责任的说法彻底的激怒了葛秋烟。才要训斥两句,却发现云峥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已经去队伍的前面看护那些刚刚受伤的军卒。
秋风已经开始吹了,这里的山林不是很密。枯黄的叶子被风一吹就哗啦啦的落了一地,搞得所有人都非常的紧张,草木皆兵到了这个份上,这支军队的士气也就消耗的差不多了。
这些天见过太多的盗匪,有藏在草丛里的,有躲在石头后面的,有在平地里挖坑藏起来然后猛地跳出来吓人一跳的。
他们的计策也很多,老弱妇孺在林子里摇旗呐喊,路上站着几十个拿着木叉的男人就想浑水摸鱼,等到自家的男人被乱箭射死,那些妇孺却又魂飞魄散的逃跑。
这些人不是云峥的征服对象,也不是云峥的交易对象,所以他们的死活云峥并不关心,如今所有人的性命都压在自己一人的肩上,这让他的心变得硬如铁石。
云峥选择的第一个交易对象就是角厮罗,这是一位刚刚统一了青塘的雄主,只有雄主才会关心自己领地的商业繁荣,才会想着让自己的统治长久下去。
青塘马驰名天下,每年进贡给大宋良马五十匹,甲胄五十副,此外,角厮罗人还擅长鞣皮张、纺毛线、织氆氇、擀毛毡、织毛毯、制帐篷、酿美酒、冶铁器、雕银器等,尤善制弓弩刀剑,这是一个真正的可以作为长久交易的对象。
自从进入了熙州洮水一代,盗贼果然见少,秋日里枯黄的青草地上到处都是肥壮的牛羊,牧人挥舞着鞭子打马而至,在发现这是一支商队而非军队之后,就高兴地打着马将商队到来的信息传递到远方。
云峥的营地周围非常的热闹,无数的牧民打马而来,准备向商队换取自己所需的器物,云峥将孙七指放了出来,去掉他脚上的铁链子,这个粗豪的汉子就立刻和牧人说笑起来。
按照孙七指的说法,这时候还不能私自和牧民交易,会有军队过来查看,只有经过军队查看过的商队,才拥有交易的权利。
云峥不忙着交易,而是取出自己准备好的哈达,虔诚的献给自己见到的每一个牧人,当美丽的丝绸挂在脖子上的时候,哪怕是对汉人最有戒心的牧人,脸上也有了笑意。
商队的人在不断地告诉牧人,因为这是自己第一次见到好朋友,只能向尊敬的朋友献上自己最高的礼仪,这些丝绸都是莲花生大师从天边采撷的云霞,所以才这样轻,这样滑,才这样绚烂,云峥打定了主意要培育出一个完美的丝绸消费市场。
西藏佛教自从在两百年前遭遇了一场重大的挫折之后,直到八十年前才开始慢慢的复苏,无数的僧侣行走在藏地宣扬佛教,他们的辛苦和劳累云峥打算借用一下,这个住在人类最高处的民族如何少得了佛教的庇护。
军队的到来还需要时间,草原上的风声传播的很快,三天的时间云峥所在的营地就变成了一个热闹的小集市,牧民们纷纷从远道而来,还有专门唱格萨尔王传的传经人也来到了这里。
在接受了云峥最吉祥的的礼物和美酒之后,云霞般的丝绸哈达就变成了格萨尔王征战四方的利器,云峥听着那些传经人唱着优美的曲子,满意的打着节拍,这都是一群聪明人,他们不需要放牧,只需要满足牧人对英雄和神灵的仰慕就能成为所有场合里的天然嘉宾。
三个传经人对于自己新编出来的桥段满意至极,那些围在篝火旁听自己赞颂神灵的吐蕃人也听得如痴如醉。
美丽的哈达哟,终有一天会成为所有吐蕃人最美好意愿的象征。
云峥对董毡这个名字丝毫都不陌生,因为要来的就是角厮罗的三儿子董毡,他是年轻一辈中最英勇善战者,也是出角厮罗三个儿子中唯一拥有官职的人,这是他的父亲在他九岁的时候向大宋皇帝讨取的。
月色如钩,云峥和葛秋烟缓步走在美丽的草原上,一个算得上儒雅温文,一个算得上娇媚无双,如果是有情人在这样的月色下漫步,定然是绝美的画面,只可惜,两个人的谈话丝毫不涉及美妙的爱情。[!--empirenews.page--]
“我现在明白了,你就是打算和角厮罗做生意的,我只是不明白你明明可以直接到银星和市去和西夏人打交道,为何要绕一个很大的圈子?这不符合圣教的立场。”
美人儿如果板起脸来把话说得冷冰冰的,就绝对没有让人亲近的心思,至少云峥没有。
“我对你说过,不要揣测比你聪明的人心思,因为你永远都想不通他准备要干什么,最后的目的地是西夏,但是现在的目的是角厮罗。”
“为什么?”葛秋烟的身躯变得僵硬起来,执着的问云峥。
“你不是佛子,所以我没有必要像你解说,说了你也不懂,我其实很为你可惜,像你这样的一个女子,不管去那里都算得上出挑的好女人,为何要混在弥勒教里面打生打死的?”
“为什么?”葛秋烟不理睬云峥的挑拨,咬着牙继续问。
云峥干脆坐到草地上,看着远处有点悲哀的说:“为什么?还不是因为大宋这块牌子不够硬,和西夏人打了很多年的仗却输多赢少,大宋打仗好像都是输多赢少,这是作为一个宋人的悲哀,为了能在西夏做生意的时候腰杆子硬一些,我不得不找一个比较粗的大腿抱住,十一年前,角厮啰打败了西夏人并活捉其主帅苏奴儿。元昊恼羞成怒,又亲督大军攻河湟,被唃厮啰再次打败,这就是我为什么一定要先到草原上来的原因。
只有和角厮罗有了关联,才能在西夏不受过多的羞辱,才能平等的和西夏人对话,而宋人这个名头会被人家看不起,尊严从来都是打出来的。”
葛秋烟紧绷的脸逐渐松弛下来,看着云峥说:“你这样的人如果能加入圣教,一定能成为开国元勋的,你既然已经吃了极乐丹,我也不瞒你,圣教起事就在眼前。
佛子之所以同意让你把我送到西夏,其实最大的原因就是想要获得一个同盟,不是你所想的那样将圣教的势力延伸进西夏。”
云峥苦笑一声道:“又是一个欺软怕硬的,我已经告诉他,想要正真的建立自己的佛国,只有在野蛮未开化之地才有可能,在中原大地上建立佛国根本就是一个大笑话。
如果我预料的没错的话,佛子恐怕就在我们的身后不远的地方,这一路上多亏佛子照应了,否则即使我们到了这里,也会损伤惨重。
这个人情我领了,为了报答他的高义,我一定会把你嫁给宁令哥,然后再被李元昊抢走,只是你自己喜不喜欢一连伺候两个男人?”(未完待续。。)
ps: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