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爱情和春药
ps: 求票,求支持。
花娘慵懒的伸了一下腰,觉得全身上下都酸困不已,也是,不管是谁昏天黑地的连续睡了三天之后,都会感到酸困的。
外面很热闹,花娘将窗户推开一道缝隙偷偷的往外看,外面的人果然很多,还有许多穿着官服的人非常文雅的端着茶杯臧否面前的青山,那只小公鸡带着最虚伪的笑容,露出几颗洁白的牙齿崇拜的看着那些官人谈论。
只要有人的杯子空了,他就会非常狗腿的帮着人家添满,动作行云流水舒畅之极,一看就是一个喜欢拍马屁的。
腊肉小姑娘走了进来,端着一大盆清水,看样子是准备拿给自己洗漱用的,没有柳枝?只有一个白色的小刷子,花娘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的。
好在腊肉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闺女,将青盐末子洒在牙刷上,呲着牙虚空比划了两下,花娘立刻就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
“古里古怪的。”
稍微评价了一下就含了一口清水开始刷牙,确实比柳枝好用,花娘洗完了脸,腊肉也清理好了屋子,红漆马桶都已经洗刷干净了。
花娘坐在窗户前整理自己的云鬓,头发摆弄来摆弄去总是找不到一个合用的发式,午间的阳光照射在窗前的水缸上,一片淡淡的光晕就折射进了房间,腊肉看着花娘高耸的胸,白皙的颈,修长的手指,如画的眉目。不由得看呆了,她梳头的样子为什么这么好看?
“小腊肉啊,女人的漂亮只有五分是爹娘给的,剩下的五分就要你会不会梳妆打扮了,其实小腊肉你也是个美人坯子,现在你的胸不够高,臀不够翘,那是因为你还是一个黄花闺女,可是你的腰肢很细,腿很长。这可都是美人儿的标志。至于肤色稍微黑了一点,就完全不是什么问题,只要不晒太阳,几个月下来你就会变成一个瓷娃娃。”
花娘如何和会不知道自己的媚态是如何的吸引人。不过能吸引到一个小姑娘羡慕自己。也觉得有些骄傲。牛角梳子一遍遍的滑过长发,白皙的手和乌黑的发呈现出一种妖艳的美。
她是故意的,因为有一只公鸡正趴在门口看自己。
被人发现了。云二立刻就从流口水的状态变成了一个粉妆玉砌的奶娃娃,伸出手臂就想让花娘抱一下自己,实在是想知道被一句温香软玉般的身体拥抱的感觉。
花娘刚才就感觉到有人窥视,原以为是云大那个小公鸡,没想到跑进来的是一个鸡崽子,粉嘟嘟的孩子谁都喜欢,花娘刚要将云二抱起来,却猛然间发现云二眼睛里的迷醉之色,这神情她看的多了,出于警惕,她想都不想的就把云二扔到床上去了。
扔出去之后,才发现自己扔的是一个孩子,还没等她道歉,怒气冲冲的腊肉就抱起云二,朝着她哼了一声就拉开门出去了。
花娘苦笑一声,这是一种本能,一种在强盗窝里生存十年养出来的本能,如果没有这样的警觉性,自己不知道已经被人家糟蹋过多少遍了,现在回归到正常的世界里居然连孩子纯真的眼神都能看成色狼,这实在是太糟糕了。
肚子很饿,但是那个叫做腊肉的小姑娘却没有和往常一样端饭食过来,看样子还在生自己的气,花娘可不是一个矫情的女人,既然肚子饿了,她就很想去厨房里拿,云家的厨房里总是有吃的,尤其是那种带馅的炊饼味道最好,上面还有好看的花纹。
可是今天不行啊,外面有很多的官员,自己一旦出去,云大的好日子就没了,一位绝色美人出现在穷苦的山寨里,白痴都知道会有什么结果。
一条蛇吐着舌头从梁柱上爬了下来,又沿着桌子的腿爬上桌面,很舒服的盘在桌子上享受这里不太强烈的反光。
这是一条很肥的蛇,如果用来做蛇羹,能做好大一锅……
就在花娘胡思乱想的时候,云大端着一个饭盘走了进来,歉然一笑说:“你不要在意,我家的仆人比主人脾气大,不过他们的心思都是极好的。”
“是我不对啊,不该把伸着手要我抱的云二扔到床里去的,这是在元山养成的坏毛病,看谁都像是坏蛋。”
云大的脸顿时就黑了,这个小混蛋,现在谁的便宜都想占,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以后就不要再抱他,这孩子就是这毛病,看到漂亮的妇人就想让人家抱抱,我揍过他很多次,这毛病总是改不掉。”
花娘摇摇头说:“那么小的孩子早早的没了娘亲,有这样的举动不稀奇,如果我不是身陷贼窟,我的孩儿也该比云二都大了。”
见花娘泫然欲泣的模样,云大知道戳到了她的痛处,赶紧把餐盘往她跟前推一下说:“吃饭,你上一顿饭还是昨晚吃的,现在都午后了,一定饿得厉害,尝尝云家著名的韭菜盒子,那些官人走后,我亲自做的,味道不错,就是吃完了口气大些,不过味道确实没的说,你也是一个喜欢美食的,这点瑕疵应该不在乎。”
看一个女人吃饭不礼貌,云峥说完话就出去了。
门刚刚关上,花娘脸上的戚意就立刻消失了,一巴掌就把看家蛇推下桌子,这里是人吃饭的地方,一条蛇总是看着干什么。
“大哥,那个女人很不对劲啊?”
云大刚刚回到房间,云二就凑过来说。
“是不对劲,不过一个在强盗窝里挣扎了十年,依然能保持住一颗本心的女子值得我们敬佩,所以你以后就不要去捉弄她了,她刚才的表情虽然很假,但是伤心难过却不是假的,我口说我心,我笔书我心,这两者其实都是一样的。
过了今年,我们就要去成都府了,好好珍惜这里的人和生活吧,我们以后未必有机会回来,这个时代一次分别就很有可能是永诀。”
云二也有些伤感,毕竟这里的人都非常的好,一想到自己要离开,怏怏的出了门,腊肉见到云二不高兴,以为还在生那个女人的气,抱着云二就上了竹楼,两个人坐在平台上一起看着猴子和憨牛躺在楼下的干草堆里说元山的事情。
云大稍微休息了一会,就来到厨房,亲自准备了很多菜,接下来的客人才是今天自己真正要招待的客人,酒是葡萄酿,还是赖八带回来给自己的,没舍得喝,今天就不妨把它全部喝光。
饭菜没有多少讲究,腊肉煮的大骨头味道非常的好,笑林和五沟就喜欢这些,而且越肥越喜欢。
这一次笑林和五沟算是帮了自己的大忙,如果没有笑林收尾,鬼才知道那个把裤子都输掉的雄鹰王会干出什么事来,丧家之犬流落到汉地也不是不可能,甚至这家伙会盘踞在元山不走。如今他死了,自己的后患也就没有了。[!--empirenews.page--]
至于五沟大师,他的作用就更加的重要,第一时间联系官府,理清这里面的关系,能将元山盗被铲除这件事的好处利用到最大,彻底的反哺豆沙关百姓。
要知道五年没有赋税,对这里的百姓来说就是一个莫大的福音。
太阳将落的时候,一僧一道联袂而来,大袖飘飘,宛若神仙中人,站在门前的云大对立在轩窗边上的花娘说:“你看,你要嫁的男人来了,这家伙真的干掉了雄鹰王全身而退了,三媒六证要不要我现在就帮你找好?
他的衣衫虽然破旧了一些,不过不要紧,云家有的是棉布和麻布,丝绸也有不少,你可以在家里做你的嫁衣,想要压金线,豆沙关里就有,明天就去,我看见你包袱里有四五锭黄金,用来做嫁妆足够了。”
花娘紧紧的盯着山路上的笑林看了好一阵子才凄凉的笑了一下说:“你看看他现在的样子,神仙中人一般,我纵有嫦娥之思,他恐怕也没有襄王之念,罢了,一味强求恐怕连友人都没得做,与其这样还不如他入大道,我进红尘 ,留一段佳话也好。”
“佳话?假话吧?以前有一位和尚他就作了一首诗,我比较赞同,诗是这样的:“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那可是一位高僧啊!他都无法舍弃倾城,笑林算得什么,女追男隔层纱,只要你锲而不舍,我觉得笑林老道逃不出你的手掌心,就算是他道心坚定,我们弄点激阳药,不信他不就范。”
花娘警惕的看着云峥,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全是鄙视,瞅了很久才说:“我发现你这人根本就不是一个读书人,读书人该有的节操,在你身上根本就看不见,你是一个只要结果,不要过程的人,我甚至觉得,你会为了你想要的结果,什么手段都用的出来。”
“你知道什么,这样做的成功的可能性最高。”
“你现在年纪小还不知道情爱的滋味,我就想想看着你将来如果真的有了一个倾慕的女人后,你会不会对她下春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