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番薯

屠门贾:……

姜珂同嬴政和屠门贾边走边聊,走进堂室,她脱掉草屡和足衣,跽坐在箦席之上。

嬴政看到自己面前的木案上放着一尊矮足陶豆,旁边放置着匕箸。陶豆本是用来装羹酱的食器,可现在距离用飧还有好几个时辰。

嬴政看向姜珂:“阿珂,这是……?”

姜珂:“最近天气太热了,所以今日我特地做了番薯糖水带过来和你一起喝。”

闻言,嬴政带着好奇掀开豆盖,霎时间一股凉气扑面而来,沁人心脾,令他感到十分舒畅。

清亮的汤底中浸泡着的大小不规则的金黄色块状物,颜色鲜亮,比琥珀和饴糖还要浓烈,看起来十分诱人。

他在姜珂期待的目光下用木匕盛起一块番薯放入嘴中,眼神瞬间明亮了几分。

入口的第一感觉是冰,冰冰凉凉的,仿佛将刚才所积攒的全部暑气都驱赶走了,惬意怡人。

待这股凉意慢慢在口中散开,嬴政才开始逐渐品味番薯的美味,甜甜的,比他吃过的所有饴糖还要甜蜜。

番薯在唇齿之间被碾开,绵软清甜,清凉沁心,他迫不及待地又吃了第二口,才从木案中抬头,夸赞道道:“多谢阿珂,这番薯糖水很美味,我很喜欢。”

自己的手艺被赞美,姜珂很开心,于是眉眼带笑,回他道:“好吃便多吃一些吧。若是不够,我这份也分给你了。”

嬴政连忙摆手,言道自己一份便已足够。

说来也巧,因为他的身份特殊,所以嬴政并不经常出门,最近唯二的两次出门就是去年冬日那次,和今岁上巳,偏偏两次都遇到了姜珂。

赵姬虽然已为人母,但她根本不会养孩子。屠门贾更是如此,唯一贴身照顾嬴政,和他相处时间较长的嫠媪又总会被他那些突如其来,奇奇怪怪的问题问住。

要说起来,姜珂才是他们中最会看孩子的人。

距离回秦国还有一段日子,姜珂的谋士身份暂时没有用处,按照她的说法就是,朝堂基建文暂停,先进行养崽文学。

除此之外,还要再兼职HR,学习之余每天在韩非和荀子面前吹耳边风,劝他们入秦。

姜珂,一款战国末年最好用的高效率打工人。

嬴政将豆中的糖水吃完,问道:“阿珂,这是何物?我之前从未见过此物,是不造山上的特产吗?”

特产,表示某地特有或者特别出名的物品,这是嬴政前几日刚和姜珂学到的词语。

姜珂点头:“嗯,此物名为番薯,含糖量高,可以和粟米一样作为主食,还可以作为甜品。它的藤叶制成的羹汤,也很好吃。”

至少比藿羹好吃。

藿菜,其实就是豆的茎叶,用豆萁煮出来的豆饭藿羹,主打一个不落,吃豆子全家。

而嬴政听到的话就是:含糖量高,能当主食。

姜珂又道:“我家的小院中种了些番薯,现在已经长成,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看看?”

其实她说这话的主要目的是想让嬴政出门散散心,虽然他早慧懂事,没有提及,但姜珂知道人总呆在一个地方会被闷坏的,虽然她那小院子也不大,但好歹换了个环境,能放松一下心情。

果然,听姜珂说完这句话,嬴政将视线转向屠门贾,拭目而待,待得到其肯定答复后,眼中闪过一抹欢喜。

于是三人就这样直接出门朝着姜珂的小院走去。

虽然她超市里的物资充足,但秉承着能省一点是一点,或者说是老中家刻在骨子里的种菜基因,姜珂春天时就在院中耕出了两块菜地,撒上种子。

本来她还想再多耕出两块地,但一来她体力和精力无法支撑,二来一个人吃不完那么多菜,于是便放弃了这个想法,只耕了两块菜地。

嬴政进入院子后,发现和他第一次到达这里时有了些不同。

相比之前光秃秃空荡荡的院子,现在多了一丝生活气息,杂草已经被姜珂尽数除去,菜地中的蔬菜长得正盛,绿油油的,讨人喜欢。

他跑到菜地旁边仔细观察,却失望地发现除了葱,其它青菜他全都不认识,嬴政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能结出“番薯”的植物。

嬴政将目光看向姜珂:“阿珂……”

接受到他的信号,姜珂将她带到一片叶片密集,藤茎蜿蜒的植物面前:“这就是番薯。”

嬴政眼中闪过一片疑惑,这植物叶片虽然密集,可上面却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哪里来的番薯?

姜珂从旁边拿过耒耜,在这植物根部刨了两下,掀开土壤,里面赫然是四五根连接在一起的红薯,外皮深红,上面还带着些土壤。

姜珂将这一串番薯递到嬴政手上,他感受了下,这几根的重量大概在六七斤左右,于是,鬼使神差地问出了那句非常经典的问题:“阿珂,此物亩产如何?”

这个时代的计量单位和现代不同,姜珂曾经试过将买来的粟米放到超市里的秤上称量,发现不多不少恰好是250g,也就是现代的半斤。

而粟米产量,大约为每亩1.5石左右,若是风调雨顺,赶上收成好了,能达到2石,也就是这个时代的80到100斤左右。

她虽然不知道番薯的具体产量,但看过一篇报道,上面写着杂交水稻亩产1000到3000斤,抛出掉肥料,土壤,人工等各种因素,姜珂试探性地朝着嬴政比了三。

嬴政惊讶道:“三百斤!?”

不过他又很快意识到不对劲儿,光他手上这一小快土地里挖掘出的番薯就已经足够六七斤了,更何况这密密麻麻的一片藤叶。

姜珂并未回答,只静静地看着他。

又过了片刻功夫,嬴政终于脱口说出心里的那个答案:“三千斤?”

姜珂点头:“正是。”

嬴政接下来的话还没说出口,姜珂就已经读懂了他的意思,抢答道:“可以当军粮,但是番薯的重量很重,而且有很多水分,最好和粟米一起混合。它的储存时间很长,冬天可以储存一整个冬天,至于夏天……”

“把番薯上长出来的芽叶往土里一埋,九十天后又是一堆好薯,它很好养的,即使是险恶地形也能长成。”

姜珂看起来比嬴政还要激动,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去秦国开始种田生活了,番薯,土豆,玉米,还有水碓,踏碓,轩辕犁等。

助力农业生产,建设美丽大秦。

姜珂将耒耜递给嬴政:“你要不要来亲自挖一挖看看?”

嬴政接过耒耜,埋头苦挖,屠门贾本想阻止自家少君,认为以他公孙的身份做这种杂事实在不妥,但又一想,《礼记·祭统》中还记载了,天子亲耕於南郊,以共齐盛呢,如此这般,就当是少君为以后自己当天子铺路了。

过了好久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是不是让姜珂给唠叨得过于深入人心了,明明自家少君现在还是秦国的质子,归国无望,怎么就那么坚信他能成为天下的王啊!?

唉,究竟还要再熬多少年,主君,您到底什么时候能成为太子啊!?

他绝望地想着。

此时,远在咸阳的嬴子楚突然打了个喷嚏。

嬴政挖番薯的动作越来越熟练,速度越来越快,看得姜珂都震惊了。

政哥你……还真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一天天使不完的精力,怪不得长大后每天能看一百二十斤的奏折。

她不知道的是,此刻在嬴政眼中,地里的番薯和藤蔓逐渐变成了战场上厮杀的千军万马和吃饱喝足后的大秦铁骑。

挖着挖着,嬴政停下手中的动作,他看向一旁挖胡萝卜的姜珂,却发现姜珂也在看向自己,二人视线对视,面面相觑,同时出声:“我突然有一个想法。”

二人互相看了看对方,又是异口同声道:“你先说。”

嬴政迟疑道:“事关你师兄……”

姜珂:“就是有些对不住我师兄。”

姜珂:“咋俩想到的不会是同一件事吧?”

嬴政:“很有可能。”

屠门贾:……?

你们两个神童在说什么,为什么我一句也听不懂?

嬴政开口解答了他的疑惑:“我曾在竹简上看到过,昔年张仪出始韩国,游说韩宣惠王,曾言韩国地势险恶,土壤贫瘠,黔首多居山地,种植的五谷多为菽麦,平日所食大都豆饭藿羹,生活贫苦,所以我们以后打下韩国,可以让韩地多种番薯,那黔首们不就能吃饱饭了。”

姜珂:“您真聪明。”

其实姜珂也是这样想的,韩国位置在今天山西的东南部和河南大片区域,而韩国首都新郑位于如今河南郑州,而郑州的特产之一就是花园口红薯。

政哥你真牛逼,这份政治敏锐度直接提前两千年。

姜珂:“韩国的弓弩也很厉害。”

嬴政:“我听闻你的新师兄也是个贤人。”

姜珂:……你的人才收集癖这么早就有了吗?

她开玩笑道:“韩国还特产郑国。”

嬴政以为她口中的郑国是指哪个被韩国灭掉的国家郑国,却没想到她说得是个名叫“郑国”的水利工程师。

郑国本来是韩国为了自保,采用疲秦之计,送到秦国修大型水利工程的工程师,没想到郑国渠修成之后直接能灌溉良田四万余顷,彻底保障了秦国的后勤粮草。

之后秦国第一件事就是先把韩国灭了。

屠门贾看着他们两个你一句我一句地说话,忽然意识到姜珂那日所说的大器免成就是事实,他感觉自己现在的知识已经无法教导嬴政了。

他不知道话题究竟是如何从一豆甜羹转变成韩国农业的。

唯一知道的就是,你们两个小孩占有欲是不是太强了点,之前还只是惦记别人的国家,现在连别人的公子都不放过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