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真的已经无法记起,当时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了。但是我知道,一定不是那种高尚伟大的想法。我从来不是有那种文字理想的人,我从来不想去告诉别人,我是一个什么什么家。我从小追求的东西,说白了是一种认可感,而讲故事恰恰是我比较容易获得认可感的途径。所以,虽然我无法记起,但是我几乎可以肯定的说,当时我落笔写下第一个三千字的时候,应该只是为了赢得一些喝彩而已。
这是一个非常低下的追求。很早之前,我都羞于启齿,因为那是多么世俗,虽然我明白,即使不是一个伟大的人,他也会因为很多人的幸福而去做一番事业,而我因为没有他们那样高尚的口号而变得惶惶不安,觉得自己的动机不纯。
《盗墓笔记》是源自一个民间故事,是我外婆讲给我听的。小时候这个故事给我的印象很深刻。
故事讲的是一个地主买了一个空的宅子,想在宅子的后院里种一些花草,结果发现无论种什么东西都活不下来,便去询问风水大师。风水大师说这院子底下似乎有问题,于是地主找来长工开始挖掘院子,挖到一半就开始见血,也不知道是真的血还是红色的泥水。最后在院子的地底下,挖出了一具雕花大棺材,不知道是谁的。
他们把棺材放到了祠堂里,从此这个村子鸡犬不宁。不仅是地里东西不活,而且连地主家的人也快死绝了,四周的邻居家发生了各种奇怪的事情,于是只好继续找风水大师。风水大师看了之后,让他们在院子里继续挖,挖下去几十米,又挖出一具小一点的棺材。
原来这是一个合葬墓穴,夫妻两个非常恩爱,但是因为妻子的棺材沉降得比较厉害,两具棺材在底下离得越来越远,怨气就越重。
村长重新找了一个风水宝地,在地下铺设了石板,放下了这两具棺材,再次将他们合葬,一切才平息下来。
我把这个故事展开了更多的联想,使用了里面的元素写成了《盗墓笔记》的第一章。
我记得故事的第一章有三千多字,我只写了不到半小时,没有任何修改,我把它贴到可大家可以看到的地方,然后用衣领包着头,躲起来竖着耳朵,希望能听到一些喝彩的声音,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这一听就是五年,五年之中,我经历了改变,是自己之前完全无法想象的。而如今,我再回头去看之前那个自己认为非常低下的追求的时候,却发现那已经变成了当前最高尚的口号。
史蒂芬在《黑暗塔》的序里曾经说过:我写这本书,赚了很多的钱,但是写作这本书最初的快乐,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五年之后我已经成了所谓的畅销书作家,但我很庆幸,我最开心的还是在网络上那个不起眼的地方,听到一些喝彩的声音的时候,而在写完的这一刻,我更加期待那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