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末,天气开始回暖,小猫牙山的白色峰顶上雪水融化,淙淙流下山峰。贝尔热湖在春天初涨。山雪水因为富含硅而呈现出天蓝色,那颜色温柔、纯净、可爱,可是谁知道它刺骨的冰凉?
我游了一圈泳上来后打了好几个喷嚏,回家让用人帮我煮些糖水来喝,然后裹着毯子在火炉边看书。我特别喜欢看杰克·伦敦写的短篇《野性的呼唤》,中文的、外文的,我看过好几个版本。讲的是一只名字叫作巴克的大狗的故事。它原来在明媚温暖的美国南方给法官看家护院,后来它被人勒住脖子,套上麻袋,拐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那个年代有人在那里发现了金子,大量的淘金者蜂拥而至,原始的山野中没有道路,没有车,人们迫切地需要强壮忠诚的狗作为雪橇犬,那几乎是当时最重要的交通工具。
巴克从一只骄傲而敦厚的护院犬变成了一只出色的雪橇犬,中间经历了数番波折和斗争,它被穿着红衬衫、手执大棒的人暴揍,直打得奄奄一息;它在雪橇犬的团队中被欺侮排斥,甚至被人抢了供它在风雪中栖身的热乎的窝;它因为技艺不精,被掌辕的老狗狠狠地啃咬尾巴和肩膀;它也因为野心勃勃而被对手觊觎、陷害……但是它从来没有放弃过求生、适应、学习,和自己要当团队头狗的野心。它对人类妥协、顺从,它观察、思考、模仿提高,直练得一身本领。它在月夜中的雪原上毫不犹豫地咬死了自己的同伴兼敌人,终于成为一只屡创纪录的雪橇团队的头狗。
丹尼·海格从美国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干什么,我跟他讲我在读这样一个故事。
他说:“听上去挺有意思的。”
“嗯。”我说。
“嗯”算是个什么意思?不是对,也不是错。我礼貌地应付了一次对话,却什么都没说。从这一天开始,我很善于用这个腔调来回答丹尼·海格的问话。
他说:“那你继续看书吧,我再打给你。”
“嗯。”
壁炉的火烧得太旺了,我站起来拨一拨,觉得肩胛上有些酸疼,鼻子也不太通畅,可能是感冒了。我很久都没有生病了。我让用人请医生来,然后躺回床上。
谁知道这次病得那么厉害。夜里我打完了点滴,烧还是不退,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酸疼。我缩在被子里,一会儿睡,一会儿清醒,一会儿白天,一会儿黑夜。我稀里糊涂地看见我爸爸了,我走过去问他:“爸,这些年你去哪里了?”他不回答,扭头走了。我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追也追不上。
我妈妈出现在我身边,很奇怪,她那张脸仍是我小时候看到的那样年轻漂亮。我向她伸出手去,我看见自己的手小小的,像个小宝宝的手那样。我说:“妈,我一直都没有给你打电话,你怪我吗?”话音未落,她一转身也走了,她身边挽着一个男人,是冯叔。她也离开我了。
我这时候着急了,手忙脚乱的,怎么会这样呢?他们都弃我而去了,剩下我一个人,这可不行。我用尽力气追上去,扯着疼痛的喉咙喊:“爸,妈,你们干什么去啊?你们回来啊!我身上难受呢,没人照顾我!”可是梦里面山水杳杳,脚下的路也看不清,我摔倒了,整个人倒在地上,怎么也起不来。
身后有个人拉着我的肩膀把我扶起来,他用手指擦我脸上的泪水,指尖上是苹果木的清香。他金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是那么好看的颜色,他轻轻地对我说:“不要哭。”
我握着他的手:“丹尼,我给你打电话了,你是不是要跟别人走了?”
他继续擦我脸上的眼泪和汗水:“我不是说了吗?你不走,我就不走。”
我慌慌张张的心慢慢放下来,还好还好,还有一个人陪着我。
可是,一艘富丽堂皇的大船驶过来,眼前的丹尼·海格纵身一跃,上了船。那上面正开着一个盛大的舞会,无数香艳的女郎,身姿曼妙,倾国倾城,她们齐聚在丹尼·海格的身边,笑看着我这个丑小鸭。
我说:“丹尼,快下来。”
他在船舷上蹲下,向我伸出手,看着我的眼睛,邀请着,诱惑着:“不,微微,你上来。”
他身后的女人们还在笑,我看着他摇头:“我不,丹尼,我要你下来。”
他冷漠地转过身,大船扬帆远航。
又一个人走了,终于还是剩了我自己在这里。
我一下子从梦中醒过来,喘着粗气,汗水湿透了全身。周围没有妖艳的美女,没有大船,也没有一个接一个离开我的人,这里是香贝里城杜露大街十五号,临湖的别墅,我在温暖的卧室里,清晨的亮光透过白色的窗纱淡淡地扫进来。
身后有人说:“醒了?”
我回过头,是丹尼·海格。他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手伸过来,托着我的脸,拇指按在博斯普鲁斯海峡上:“睡了这么久,觉得舒服一点没有?”
我看着他,他与往日不太一样,眼窝深陷,胡子没刮,看上去有些憔悴。他衬衫的领口打开着,领带松垮垮地挂在颈上。
他是个整洁而且爱漂亮的男人,从来不会这样。
“发烧到四十度,差点没得肺炎。你四月份去湖里游泳,问过我没有?”
他在责怪我,可是声音轻轻的,像是蔓延在这个房间里的晨曦的光,让人心里安定。我握住他的手:“你什么时候从美国回来的?”
丹尼·海格看看自己的手表:“不到四个小时。管家说你病得不轻,我就赶回来了。”他凑过来亲我的嘴巴,我想到身上有病,想要躲开,被他捉住,仔细地亲吻我的唇。
这一天早上,我下定决心,要忘记那个“拨错”的电话。
人做事情,最重要的在于“值得”两个字。这个男人给我的温暖和关怀,还有梦中我眼睁睁地看见他离开时那蚀骨入髓的疼痛,让我知道,丹尼·海格,我能拥有他一天就是一天,无论他在我之外还有多少女人和风流艳史,我都会努力地忘记。因为他,这是值得的。
同时我也清清楚楚地明白了一些事情,为什么我会那么害怕他忽然离开呢?因为他给我的东西太多,而我自己真正拥有的太少了:金钱、知识、社会地位、人生阅历,我什么都没有。我像是一条吸附在大鱼身上的鱼,招摇过海,得意扬扬,殊不知自己其实一文不名。脱离开他,我连生存的能力都没有。
我不能这样。
我开始更用功读书了,认真地做好每一门笔记,准备好每一次考试。我改变了很多生活习惯,我不再那样贪恋着那个在里昂的豪华舒适的房子,或者香贝里那个临湖的别墅了。从前即使丹尼·海格不在家,我也喜欢待在那里玩玩这个,鼓捣一下那个,但是现在我更愿意把时间搭在学校。我跟导师们的关系很好,于是帮助他们翻译些材料,做点小事。我也花更多的时间跟同学和朋友们在一起,听天南地北的人讲五花八门的故事。
此外,我还有一些潜移默化的变化。我开始注意自己每一笔开销是否值得、合理,我可以花很多钱,但是我要买到真正的好东西;我开始关注宝石的品相、历史,除了装饰外是否有真正的收藏价值;我开始辨认那些好的衣料、箱包和鞋子是否有经典且独一无二的设计—原来相熟的珠宝商和名品店老板觉得我越来越难搞定了,我仍是一位重要的、出手大方的客人,但是极为挑剔。
我想似乎应该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眼光渐渐由一个纯买家向一个生意人靠拢。
只是我可以起誓,在这所有的我有意或者无意的变化中,我对丹尼·海格的爱情没有丝毫减少,他望着我的时候,我望着他的眼睛;他不看我的时候,我也偷偷地看着他,在月色下,在帆船上,在灯光忽明忽暗的电影院里,在白色的枕头上。有时我看着他,看着看着,眼里就会有泪水,像每一个女人都清楚地知道自己终究会老去一样,我也知道这个故事一定会在某个时刻结束,因而心里充满悲伤,恋恋不舍。
丹尼,我亲爱的丹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