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柯林森从克萨达给我发了通电报:
速来。需要你。困危交加。在日落旅馆和我碰头。勿张扬。千万别让加布丽埃尔知道。尽快。
埃里克·卡特
电报是星期五早上送到侦探社的。当天早上我并不在旧金山,而是在马丁内斯跟菲尔·里奇——这位先生别名众多——离异的前妻讨价还价。社里要找菲尔,是因为这人正在西北地区四处乱开空头支票,而我们非常想逮到他。他的这位前妻是个娇小甜美的金发接线员,手里有一张菲尔的近照,并且愿意出售。
“他根本不关心我,都从没想过开张空头支票让我捞点儿好处,”她抱怨道,“我的钱都得自己挣。反正现在一定有哪个不要脸的捞到不少甜头了,那我从他身上赚点儿零花又有什么不对?你说你出多少?”
她把这张照片对我们的价值估得过高,但最后我还是跟她成功地做了交易。我回城时已经六点多了,赶不上能让我当晚就抵达克萨达的火车。我打了个包,把车从车库开出去,一路南下。
克萨达是个只有一家旅馆的小镇,位于距旧金山八十英里的一条幼年山脉的岩层侧,山脉一直延至太平洋。这里的海滩陡峭而坚硬,不适合海水浴,所以暑期也没有丰厚的进账。因为走私甜酒,这里曾风光过一阵子,但现在已然喧嚣不再。私酒贩子后来发现,经手本地私酒要比进口的利润高而风险低,克萨达便又回归了沉寂。
我当晚十一点多抵达镇上,把车停在车库,穿过街道走进日落旅馆。这是幢低矮而杂乱的黄色建筑,守夜人独自坐在大厅里,六十多岁,有点儿娘娘腔,千方百计要我看他粉红发亮的指甲。
他看了一眼我写在登记簿上的名字,递来一个写着我姓名的旅馆专用信封,是埃里克·柯林森的笔迹。我撕开了取出信读下去:
我们见面之前
请勿离开旅馆
E.C.
“信放在这儿多久了?”我问。
“八点左右到的。卡特先生等了你一个多钟头,直到最后一班从火车站过来。”
“他不住这里吗?”
“噢,老天,当然不是。他跟他的新娘待在图客旅馆,就在海湾那边。”
我对柯林森这种人的指示不是很在意,于是就问:“怎么去那儿?”
“晚上绝对找不到,”守夜人跟我保证道,“除非你从东大路绕一大圈过去,但也得熟悉这里才行。”
“是吗?那白天怎么过去?”
“你顺着前面这条街走到头,然后拐到靠海的岔路上,沿着那条悬崖路走下去就成。其实那不算是路,更像是条小道。那地方离这儿大概有三英里远——棕色的木板房,在一座小山丘上。只要记得一直靠着右侧往海岸那边走,白天里要找过去倒不难。但我敢打包票你绝对、绝对不会——”
“谢了。”我说。我可不想从头到尾再听一次。
他把我领到一个房间,说好五点叫我起床,我到了半夜就睡着了。
早上他叫我起床的时候,外面冷而多雾,天空阴沉。我对着话筒说了声“好,谢谢”。直到我穿好衣服下楼时,天气仍然毫无起色。前台说七点以前绝对不可能在克萨达找到吃的东西。
我踏出旅馆,沿街而下,直到街道变成土路。我顺着土路走到十字路口,然后拐上往海湾去的岔路。这条岔路打开始就不怎么像样,而没多久它索性就成了贴着崖侧的乱石道,一点一点往海边逼近。崖根下越走越陡,到后来小道干脆变成崖面上一圈突起的外沿——有时八到十英尺宽,有时也就四五英尺。小径的头顶与后方,悬崖耸起了六七十英尺之高;而在小径的下缘与前方,崖脉则下滑了一百余尺,直达海中。轻风从大约是中国所在的方位吹来,将雾气拱过崖顶,又令海水喧嚣着扑向崖根。
绕过悬崖最陡之处的转角——事实上,有约莫一百码的路几乎是直上直下的——我停下脚来观察小径外缘一处凹凸不平的洞穴。这个坑宽约六英寸,一头用新挖掘出来的土堆成半圆形的小土墩,另一头的土很松散。这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就连我这样的城里人也明白:不久前才有棵灌木从这儿被拔了出来。
但我并没在这里看见连根拔起的灌木。我捻熄香烟,扔掉,两手撑地跪下,探头越过小径外缘往下看。灌木在下面二十英尺开外的地方,落在一棵和几乎是平行于悬崖长出的破损树干上,新鲜的棕土还黏在根上。接下来我注意到的东西也是棕色的——一顶软帽里子朝外卡在两块尖头灰石中间,快要掉进海里了。我继续望向崖底,然后看到了人的腿和脚。
那是男人的,穿着黑色皮鞋与深色长裤;双脚搁在被海水磨圆了的石头上,都是侧贴着石头,彼此相隔六英寸,一同指向左方。穿着深色长裤的两腿斜伸向水里,膝盖上方几寸的部位消失在水面下。我从崖上看到的就只有这些。
我走下悬崖——不过不是从那里;那地方太陡了,一个中年的胖子可不应该冒这个险。后方两百码处,这条小径与一道斜着贯穿整个山崖的崎岖峡谷交叉。我返回峡谷往下走,一路跌跌撞撞的,汗流浃背,嘴里不断诅咒骂娘,不过最终还是安然抵达了崖底,除却划破手指、弄脏衣服还毁了鞋子以外,并无大碍。
悬崖和海洋之间的那段乱石路其实不适合走人,但我还是试着走了大半路程,只有一两次得涉水而过,水深却也不到膝盖。只是到了那双腿所在的现场时,我就得把整个下半身浸到太平洋里才能捞出尸体。尸身仰躺在一块经年冲刷、大半浸水的圆石斜面上,浪潮淹没了大腿以上的部位。我将两手伸到那人腋下,两脚用劲,把他拉了起来。
那是埃里克·柯林森的尸体。他的背摔断了,骨头刺穿肌肉和衣服暴露出来。后脑勺压碎了,只有一半还完整。我把他从水里拖出来,放在干燥的石块上。他湿漉漉的口袋里有一百五十四块八毛二、一块表、一把刀、一支金笔、铅笔、几张纸、两封信,还有一本记事簿。我摊开纸张、信,还有本子,看了内容,只知道内容和他的死搭不上关系。除了连根拔起的灌木、卡在石块间的帽子,还有他尸体的姿势以外,我在他身上和身边都没再找到与他的死亡有关联的线索。
我把他留在那儿,回到峡谷,一路喘息着爬上崖径,回到灌木原本生长的地方,但没找到什么明显的痕迹、脚印或者类似的东西。小径主要是由硬石堆成的。我沿着小径走下去,悬崖的走势开始背离海洋,而小径也顺着一路往下。又走了半里路,悬崖整个不见了,只剩灌木葱郁的山脊蜿蜒而去。太阳依然没有出来。裤子黏在我冰冷的两腿上,很不舒服。水在我磨破的鞋里嘎嘎直响。我还没吃早饭,而香烟也全湿了。我的左膝滑下峡谷时扭伤了,到现在还在痛。我一边诅咒着侦探这个行当,一边沿着道路继续跋涉。
我在小道的引领之下远离了海洋片刻,接着横跨过一条遮挡海岸的绿化带,向下走进一座小山谷,又攀上了一座矮丘,然后就看到了守夜人跟我提到的那幢房子。
那是一幢挺大的两层建筑,屋顶和墙都是棕色木板搭成,位于一墩圆丘上,旁边是一处被海水侵蚀出的U形海滩,有一平方英里左右。房屋面向大海,我从后方放眼看去,没有半个人。一楼的窗户被关上了,窗帘垂着,二楼窗户则是敞开的。房子的另一端有几幢较小的农民的房子。
我绕到屋前,装了纱门的前廊里摆着几张藤椅和一张桌子。前廊纱门从里面关紧了,我用力摇着它,反反复复摇了至少五分钟,却没有任何反应。我又绕回屋后,敲着后门。门扉随着我敲击的指关节敞开了半英尺,里面是阴暗而寂静的厨房。我把门再打开了一些,然后又敲了一次——很响。寂静依然。
“柯林森太太。”我喊道。
没有反应,我便穿过厨房以及更加阴暗的餐厅,找到楼梯,爬了上去,开始朝一间间屋子里探头张望。
整幢建筑里空无一人。
在一间卧室里,一把点三八口径的自动手枪掉落在地板中央。枪旁边有一个空弹壳,房间另一头的一张椅子下面也有一个,空气中有股淡淡的火药气息。天花板一角有一个点三八口径的弹孔,正下方的地板上散落着一些涂料的碎块。被褥铺得很整齐,没被动过。衣橱里的衣服、桌上和写字台里的东西,都表明了这是埃里克·柯林森的卧室。
以同样的证据类推,这间屋子的隔壁应该是加布丽埃尔的房间。她的床也没睡过,要不就是睡过又重新铺好了。我在她衣柜的底板上找到一件黑色绸裙,一条应该是白色的手帕,以及一双黑色麂皮软鞋,全都沾了湿泥——手帕还沾了血。在她的浴室里——浴缸内——有一条浴巾、一条擦脸巾,都是湿漉漉的,沾染着血迹和污泥。她的梳妆台上有一小张白色厚纸,带着折痕,上面黏附着一些白色粉末。我用舌尖舔了舔,是吗啡。
我回到克萨达,换了鞋袜,吃了早餐,又要了一包干燥的香烟,然后问前台——这回是个矮小精干的小男生——这里的法律秩序由谁监管。
“巡佐叫迪克·科登,”他告诉我,“不过昨晚他到城里去了。本·罗力是副警长,你应该可以在他父亲的办公室找到他。”
“在什么地方?”
“修车厂的隔壁。”
我找到了,那是幢一层红砖建筑,宽大的玻璃窗上写着:金·罗力,房产、抵押、贷款、股票债券、保险、期票、职业介绍所、公证人、搬运储藏,还有其他很多我已经忘了的名目。
有两个人坐在屋里,脚都跷在破旧柜台后头的斑驳桌面上。一个五十岁出头,头发、眼睛和皮肤都是浑浊而暗淡的褐色,神色和气,目光游移不定。另外一个人比他年轻二十岁左右,而且二十年后的长相会跟前者如出一辙。
我开口了:“我要找副警长。”
“我就是。”年轻男子说道,一边把脚从桌上缓缓落到地上。他没起身,只是伸出腿去,从墙边勾来一张椅子,然后又把脚抬回了桌上。“坐吧,这是我爸,”他用大脚趾朝另外那个人一晃,“他不是外人。”
“认识埃里克·卡特吗?”我问。
“在图客旅馆度蜜月的家伙?我只知道他姓卡特。”
“埃里克·卡特,”老罗力说道,“我开给他的租金收据上的确是写的这个名字。”
“他死了,”我告诉他们,“昨晚或者今早从悬崖摔下去的。有可能是意外。”
父亲瞪圆了褐色的眼睛,看向儿子。儿子则用同样颜色的眼眸迷惑地看着我,啧了几声。
我递给他一张名片。他仔细看过,又翻过去确定背面没字,然后递给了他父亲。
“过去看看他?”我提议道。
“我看我是该去,”副警长表示同意。他从椅子里站起来,块头比我原先想的要大——和死掉的柯林森差不多——而且尽管驼着背,肌肉却很发达。
我跟着他走到办公室前面一辆灰扑扑的汽车前。老罗力没跟过来。
“有人跟你通风报信?”上路后,副警长问道。
“我偶然撞上的。知道卡特夫妇的身份吗?”
“是名人吗?”
“你听过旧金山大庙那件里斯的命案吗?”
“嗯,报上看过。”
“卡特太太是案子里的加布丽埃尔·莱格特,卡特是埃里克·柯林森。”
“啧,啧,啧。”他回应道。
“她父亲和继母都是在命案前两个星期被杀死的。”
“啧,啧,啧,”他说,“这伙人到底怎么了?”
“家族诅咒。”
“当真?”
我不知道他这句问话有多认真,但他看上去挺严肃的。我还没摸透他的路数,不过不管他是不是爱装傻,他终究是克萨达的驻地副警长,而这里是他的地盘,他有权知道事实。一路颠簸经过坑坑洼洼的小路时,我就把来龙去脉说给他听了——从一九一三年的巴黎到两个小时前的崖路。
“他们到雷诺结婚回来以后,柯林森找过我。哈尔顿那伙人的审判他们还得候传,而在这个空当里,他就想带这个女孩子找个安静的地方休养。她还昏昏沉沉的呢。你知道欧文·菲茨斯蒂芬吧?”
“去年来这儿待过一阵子的大作家吗?嗯哼,我知道。”
“唔,就是他推荐这个地方的。”
“我知道,老爸提过。可是他们干吗用假名?”
“躲开媒体,另外,可能也是想避开现在这种事情吧。”
他稍稍皱眉,问道:“你是说他们估计过可能有眼下这种情况?”
“呃,虽然说事后聪明总是很容易,不过以前她扯进去的两个糊涂案子我们也都没解开。如果前因都没弄明白的话,又怎么预见后果呢?他们隐居的事我本来不太赞成,因为原先加布丽埃尔身上的谜团——如果真有的话——还没水落石出,可是柯林森执意要走。我跟他说好了,不管发生什么怪事都要打电报给我。结果他还真打了。”
罗力点了三四次头,然后问道:“你怎么知道他不是自己跌下去的?”
“他要我过来,那么一定出了事。再说,既然他太太身边发生过那么多事,我很难相信这次会是意外。”
“还有个诅咒呢。”他说。
“没错,”我附和道,一面继续揣摩着他那张神色暧昧的脸,试图挖掘出他的心思,“但问题就是这个诅咒太灵验了,毫无破绽。这我还是头一回碰到。”
听了我的意见,他皱了几分钟眉,然后把车停住了。“咱们得在这儿下车,剩下来的路不好开。”——尽管刚才的路也一样,“不管怎么说,诅咒这东西确实是有的。人世间就是会有些事让咱们觉得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我们迈开步子时他又皱起眉,然后想出了一个他喜欢的字眼。“不可预知。”他下结语道。
我没反驳。
他领头走上崖径,自行停在了灌木被拔起的地方——这个细节我其实没提。他弯身俯视柯林森的尸体,又从上到下扫视着崖面,然后在小径上来回走动,深深地弓着腰,褐色的眼睛专注地盯着地面。我在这期间一直没吭声。
他四处巡视了十多分钟,然后直起身来说:“我在这里什么也没发现。咱们下去吧。”
我起步走回峡谷,但他说前头还有捷径。确实是有。于是我们朝尸体走了过去。
罗力的视线由尸体移向高高在上的小径边缘,然后抱怨道:“我可看不出来他怎么能用这么个姿势落地的。”
“本来不是。我是把他从水里拉出来的。”我说,一边对这位副警长详细展示了原先尸身的确切位置。
“那样才像回事。”他下了结论。
罗力在周围巡查,触摸、翻检岩石和沙砾的时候,我就坐在一块石头上抽烟。他似乎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