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贵人相助
李维正和顾英又到别处去逛了一大圈,谈了好几家店铺,皆不是很如意,主要是地方较偏,人气不足,眼看天色将晚,两人便回到了住处,这时郭倩倩已经买东西回来了,由一家布店送货上门,掌柜亲自带着几个伙计在各个房间里安装窗帘,一般富贵人家的窗帘是用纱幔遮挡,但明初推行俭朴,大多数人家都用颜色厚重的粗麻布,李维正的新宅也是这样,暂时只装内宅的小楼,已经快要装好了,在二楼的一间屋子里,倩倩带着春花和秋月正在整理大包小包的被褥、枕头和床单。
她忽然看见李维正和顾英走来,便象只小鹿一样兴奋地跑了下去,早上还晕倒的她此时已经完全恢复了生机活力。
“大哥,店铺买到了吗?”
“买店铺又不是买米买菜,哪有这么快,总是要多跑几家才行。”李维正一边说,一边打量已经安好窗帘的二楼几间屋子,装上窗帘后,果然更像一个家了。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又对倩倩笑道:“等装好窗帘后咱们就可以分配房间了。”
“我早就分配好了,春花和秋月住楼下,楼上四间屋子,我们一人住一间,多出来的一间便给你做书房,你是当家的,当然照顾一点。”
说到这,倩倩又对顾英笑道:“英姐,我还给你买了几件裙裳,要不上去看看?”
“多谢倩儿了。”顾英有些心事重重,她又对李维正道:“表哥,我已经想好了,也不一定买府东街的店铺,明天咱们再去别的地方看看,买一间千两银子左右的店铺就可以了。”
就在这时,大门处传来了叫喊声,“李公子在吗?”
李维正听出是郭官儿的声音,便快步走了出去,这家伙一定又有了新的房源,走到门外才发现郭官儿的身后还站着一人,赫然就是中午看房遇到的沈彬。
“难道他三千两银子肯卖?”李维正着实有些惊疑。
沈彬走上前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道:“李公子,我来是给你说一声,刚才那个铺子我卖了,一千两银子。”
李维正顿时愣住了,“这是怎么回事?”
他向郭官儿望去,郭官儿也是一脸茫然地摇了摇头,他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沈彬长叹一声,感慨地说道:“李公子不用怀疑,店铺我是心甘情愿地卖给你,我也不瞒你,是有贵人出面帮助了你,他给了我父亲一直想要的东西.”
李维正想知道的贵人始终没有露面,他在京城认识的人并不多,锦衣卫的上司没有这样的交情,以叶天明的谨慎也不会轻易答应别人什么,更何况他还在自己的气头上,常升不在京城,也不可能,想来想去只能是太子相助的可能性最大了,至于他为何这么快就知道自己买店铺的事情,李维正也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解释为太子在时时刻刻关注自己的行踪。
第二天一早,李维正点了卯后便去东宫拜谢太子,朱标一时无暇接见他,只让人带出话来,这个人情不是他做的,不过他告诉了李维正,店铺可以安心接受。
就这样,一头雾水的李维正接受了沈家的店铺,店铺很快便和顾英过了户,由于制作糕饼的配方极为重要,顾家从来都是传子不传女,因此还要等顾英的弟弟赶来才能正式开张。
所以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便是收拾铺子、招募伙计,进行一些开张前的必要准备,这天上午,顾记糕饼的牌匾送到了,几个伙计在李维正的指挥下小心翼翼地安装牌匾。
由于明初等级制度森严,一些贵气的颜色,如紫、黄、深红皆不准民间使用,因此府东街各家商铺的招牌颜色都是冷素颜色,大多是黑、白、青、蓝等深色,因此各家商铺皆在外形和位置上做尽文章,有的古朴凝重,显示百年历史,如乾泰祥绸缎店,一块两丈长的木质招牌上刻画着历代东主创业的艰辛,万家灯火客栈则是用各种灯笼做文章,用灯火拼成‘万家灯火’四个字,入夜时灯火辉煌,引发人回家的遐想。
招牌大多是新制作,体型巨大,使整个府东街显得商业气氛十足,顾记糕饼店的招牌和苏州的一样,方方正正,白底黑字,上书四个大字:‘顾记糕饼’,下面则是姑苏名店、驰名百年之类的话,横挂在店面上方十分醒目。
顾英这几天一直忙碌不停,她对这个新店的开张投入了全部的精力,每一个细微的布置她都要亲力亲为,她定下来整个房间的色调采用黑白色,显得干净整洁,伙计们则着装款式颜色一致的店服,挂完牌匾,李维正已是满头大汗,他跑到后店洗了把脸,正好看见顾英打个灯笼,在光线暗淡的房间沿着墙角细细寻找什么?
“你在找什么?”李维正笑着走了过去。
“鼠洞!”
顾英没有抬头,她搬开一张椅子,将灯笼探进去照了半天,这才继续道:“表哥不知,糕饼店最大的隐患便是老鼠,若老鼠猖狂,损失巨大不说,不小心卖出一块被鼠咬过的糕饼,牌子可就砸了,所以我们家对防老鼠格外上心,我弟弟就是抓老鼠能手,他用弹弓打老鼠,百发百中,别看苏州老家破旧,却没有一只老鼠。”
“可你这样找也不是办法呀!现在没有糕饼当然没老鼠,等糕饼香味出来了,大大小小的鼠辈们都喜迁新居,我建议不如养只猫。”
顾英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有了糕饼为食,猫儿还会抓老鼠吗?我现在找鼠洞看似多余,其实我就可以顺便了解房屋的结构,知道哪些地方容易被老鼠藏身,这样等饼店开张后才能有的放矢,你明白吗?”
李维正挠了挠头笑道:“抓个老鼠原来也有这么多学问,要是我就让他们断子绝孙,抓住公鼠就割了他们的那个、那个,咦!倩倩怎么好久不见了,到哪里去了?”
顾英的脸有点红,她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道:“倩倩回去做午饭了,你肚子不饿吗?”
“这么麻烦干什么,随便找家店吃碗面就是了。”
一句话提醒了顾英,这倒也是,眼看要到中午了,伙计们都还饿着呢!按照规矩,店主要管伙计们一顿午饭,她从袋子里取出几张小额宝钞,找到新招来的掌柜道:“老胡,你带伙计们去王鸿兴面店吃午饭吧!大家先休息一个时辰。”
新掌柜姓胡,五十岁,本地人,长得白白胖胖,以前也是在一家有名的糕饼店做掌柜,被顾英高薪挖来,他接过钱便笑道:“我找个伙计买来就是了,不用大家一起去,现在王鸿兴面店可是最挤的时候,又要排队,又要找位子,一个时辰根本不够。”
顾英便点点头笑道:“那你看着办吧!这些事情以后就不用问我了。”
店里的活基本上都干完了,下午顾英还要接待几个面粉店、糖店的掌柜,明天再去租一间做工坊的房子,最后等顾俊赶来,便可以正式开张了。
李维正便向旁边卖铅笔的小店走去,铅笔店是在糕饼店的旁边特地隔出了一间小小的屋子,采用不犯禁的翠绿色和桃红色搭配,作为铅笔小店的橱窗,在黑白古朴的糕饼店旁格外俏丽夺目,两家店铺的色彩搭配相得益彰,强烈地吸引人注意力,倩倩便是这家铅笔小店的掌柜,而两个丫鬟之一的秋月因声音甜美、长相可人,她就成了铅笔小店唯一的店员,铅笔店还未开张便吸引了许多人前来询问。
李维正刚走到铅笔店前,便见一名服饰华贵的少年正拿着一支铅笔好奇的打量,顾英做的这批铅笔共分几种,一种是用普通的松木作成,笔芯很粗,石墨含量也高,约食指般粗细,这种主要是卖给匠人、商人们干活用的,三十文一支,结实耐用。
另一种属于中档,用带有香气的香樟木制成,笔芯细,石墨含量也少,笔身光滑,写出来的字比较清秀,这种铅笔是给中档人家平时记事用,同时还卖一种小的记事本,一月一本,上面印有日期黄历等等实用的提示,这种铅笔卖一百文一支,记事本则另加五十文。
最后一种便是高档铅笔,关键是用名贵的檀木制成,笔身上刻有精美的花纹,最高档的一种甚至是紫檀镂空雕刻,镶有珠翠和玉笔筒,有专门的紫檀盒子,里面铺垫丝绒,售价在十贯到百贯不止,主要给豪门大户使用,同时也是一种送礼的佳品。
这名少年手中拿着的就是一支最高档的紫檀铅笔,正好奇的打量,旁边秋月眼巴巴地看着这支价值百贯的铅笔在少年手上翻来倒去,可又不敢多言,少年身旁的三名大汉长相实在凶恶。
“你这种笔叫铅笔,难道是用铅做的吗?”少年问秋月道。
秋月还没有经过培训,哪里知道这笔是怎么做的,她吱吱呜呜应和道:“好像是吧!”
“这笔不是用铅做的,它是用你平日写字的墨粉做的。”旁边李维正笑着走来,指着笔端道:“用刀削尖了,露出笔芯,就可以写字了。”
“那好,我试试看。”少年掏出一把小刀便向笔尖削去,旁边的秋月见他要毁掉价值百贯的铅笔,吓得惊叫起来,少年瞥了她一眼,便停住了手,恶作剧般地笑道:“吓吓你的,你一直那么提心吊胆地看着我干嘛,难道怕我拿着跑掉吗?”
李维正见他风趣,也忍不住笑了,他伸手拿过一直普通的香樟木铅笔,从腰间拔出匕首,几下便削尖了,
递给少年道:“你写字试一试。”
少年却盯着李维正手中的匕首,半晌,他忽然问道:“你就是李维正?”
李维正一怔,他从未见过这个少年,虽然自己这把匕首是燕王所赐,此人或许见过,可他怎么知道自己就是李维正呢?燕王赐匕首是在龙门所,离这里几千里,又是一两个月前才发生的事,就算是当今皇上也未必知道得这么细。
李维正的心中转了几个弯,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个少年知道自己在此开店,他将匕首收了,拱手施礼道:“在下确实就是李维正,请问阁下贵姓?”
少年不答,他背着手慢慢走到店铺前,打量了一下铺子的布置,微微一笑道:“这座店铺还满意吧!”
话说到这个份上,李维正立刻明白过来,这座店铺就是这个少年的人情,太子让自己放心接受,难道他也是朱家子弟吗?
李维正已经隐隐猜到了,可又不敢鲁莽相认,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是好,少年斜睨他一眼,忽然笑道:“看我失礼,竟忘记介绍自己了。”
他向李维正拱手施了一礼,诚恳地笑道:“在下朱权,太子殿下的第十六弟,闻李百户在龙门所的壮举,不胜钦佩,一时唐突出手相助店面,请李百户见谅。”
(继续恳请推荐票,顺便说一句,老高本书的构架很大,现在只是冰山一角,需要布局,其实用《大明官途》来做书名有点名不副实,给大家透露一句,老高最早给本书起的名字叫《窃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