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一片乌云遮住太阳,寂静笼罩伦敦,压抑人的心灵。一切努力停止了。时光拍击着桅杆。我们就此停顿,我们在此伫立。唯有僵硬的习俗的枯骨支撑着人体的骨架,里面却空空如也,彼得·沃尔什喃喃自语;他感到身体被掏空,内部什么也没有。克拉丽莎拒绝了我,他站着沉思,克拉丽莎拒绝了我。
好比一个女主人准时来到客厅,却发现客人已光临而为自己辩解那样,圣·玛格雷特教堂的钟声在诉说:我没有来迟。没有来迟,她说,现在正是十一点半;然而,尽管她绝对正确,她的声音却不愿显出个性,因为那是女主人一本正经的口吻。对过去的某种忧伤,对现在的某种关注,使她把个性隐藏。钟声在说:十一点半了。圣·玛格雷特教堂的钟声悄悄地钻入内心深处,消逝在一圈圈音波之中,仿佛是什么有生命的东西,要向自己倾诉衷肠,驱散自己,带着一阵幸福的颤抖去憩息——正如克拉丽莎穿着一身洁白的衣裳,随着钟声走下楼来,彼得·沃尔什心想。那便是克拉丽莎本人,他满怀激情、十分清晰而又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她,似乎这样的钟声多年以前就在室内回荡,他俩相对而坐,心心相印,共享那缱绻的良辰,又似采蜜归去的蜂儿,满载着千金一刻的柔情蜜意而离去。不过,是在哪一个房间?在什么时刻?当钟声敲响时,他又为何感到如此心花怒放?过了一会,当圣·玛格雷特教堂的钟声渐渐减弱,他想到她曾经患病,那钟声表示虚弱和痛苦。他想象,那是她的心脏病发作;最后一下钟声蓦地响亮有力,那是震撼生命的丧钟,克拉丽莎在她的会客室内应声就地倒下。不!不!他呐喊着,她没有死!我也不老,他呐喊着,迈开大步走上白厅街,似乎光明的未来展现在眼前,充满活力,永无休止。
他丝毫不老,不顽固,也不乏味。至于他们那些人嘛——达洛卫喽、惠特布雷德喽,以及他们那一伙人对他的风言风语,他毫不在意——一点也不(虽然他有时确实不得不考虑,理查德能否给他找份差使)。他昂首阔步,举目凝望,朝着坎布里奇公爵的塑像瞪眼。他曾被牛津开除——那是事实。他曾经是社会主义信徒,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个失败者——那也是事实。但是,他认为,文明的未来掌握在青年手中,就像三十年前他那样的青年;他们热爱抽象的原则,他们从伦敦订购书刊,一直寄到他们所在的喜马拉雅山峰之巅,他们研究科学,研究哲学。他认为未来就掌握在那样的青年手中。
背后传来一阵响声,犹如林中树叶的窸窣声,接着又有一阵沙沙声,一种有规律的得得声,赶上了他,打乱他的思路,使他不由地迈开整齐的步伐,走上白厅街。一群男孩身穿制服,手执枪支,凝视前方,大踏步行进着;他们的手臂僵直,脸部表情活像刻在塑像底座四周的铭文——颂扬尽职、感恩、忠贞不渝、热爱祖国。
彼得·沃尔什同他们保持步调一致,觉得这是很好的训练。然而,这些孩子看上去并不茁壮,大都很瘦弱,这些十来岁的男孩将来也许会站在放着一碗碗米饭、一块块肥皂的柜台后面。眼下他们却拿着从菲斯伯里街取来的花圈,准备献在空墓之前;他们神色庄重,与花圈相称,毫不掺杂声色犬马之乐或日常琐事之忧。他们已经宣誓。交通车辆尊重他们,货车都停下,让他们通过。
当他们在白厅街上行进时,彼得·沃尔什感到自己无法跟上他们的步伐。确实如此,他们继续稳步前进,越过了他,越过每个行人,似乎有一个统一的意志统帅着四肢,而那千变万化和毫不缄默的生活,已被安置在纪念碑和花圈组成的台阶之下,由于纪律的约束,生活变成一具瞪大眼睛的僵尸,人们不得不尊重它,尽管可能嘲笑它,却不得不尊重它,他想。他们就这样迈步向前,彼得·沃尔什思忖着,在台阶边停滞片刻,他们经过所有高耸的黑色雕像:纳尔逊、戈登、哈夫洛克等伟大战士的雄姿矗立在他们的上空,高瞻远瞩;仿佛他们也曾同样地克己,牺牲(彼得·沃尔什感到,他也作出了伟大的牺牲),受到同样的诱惑的摧残,终于归结为顽石一般的呆视。然而,彼得自己根本不要这种目光,尽管他尊重别人的这种目光。他能尊重孩子们眼中的这种目光。孩子们继续向河滨大道行进,渐渐消失在他的视野之中;他想,他们尚未尝到人生烦恼的苦果——没有尝到我经历过的一切,他想;他穿过马路,站在戈登的雕像下,站在他童年时代的偶像戈登的雕像下;那将军交叉双臂,跷起一条腿,孤零零地伫立着——可怜的戈登,他兀自思量。
除了克拉丽莎,还没有人知道他在伦敦。经过海上航行,他觉得大地仍然像个岛屿,正因为如此,他无法忍受那陌生之感——他孑然一身,生气勃勃而又默默无闻,独自于十一点半站在特拉法尔加广场上。这意味着什么?我在哪里?而且,他想,究竟为什么要做这件事呢?离婚看来纯属空想。他的情绪顿时低落,三种强烈的情感使他不胜怅惘:领悟,大慈大悲,终于产生无法抑制而尽善尽美的快感,它似乎是另外两种情感的产物;恍惚在他的脑海里,他人之手牵动了绳索,移动了百叶窗,而他自己,尽管超脱,却站在那无穷的大道的起点,要是他愿意,也可以向前,漫游一番。他已有好久没感到如此年轻了。
他脱身了!完全自由了——就像摆脱了一种习惯的束缚时,心灵恰似一团任意喷射的火焰,左冲右突,仿佛即将冲出牢笼。我已有好久没感到这么年轻了!彼得心想,忘却了本来面目(当然仅仅须臾而已),感到自己像个跑出户外的孩子,在奔跑时看见老保姆弄错了窗口,在胡乱挥手。他穿过特拉法尔加广场,往干草市场街走去,迎面过来一个妙龄女郎,长得真迷人啊,彼得想道。当她经过戈登雕像时,彼得依稀觉得(他易动感情)她似乎脱下一层又一层面纱,终于成为他始终神往的理想的女人:年青而又大方,活泼而又稳重,皮肤黝黑却妩媚动人。
他挺起身子,偷偷地摸了摸折刀,跟在那女郎后面,去寻求他心目中的女人,去寻求这种刺激,即便不是正面相遇,也好像给他带来光明,把他俩联结在一起,把他挑选出来,似乎那随意响起的辚辚车声透过神圣的手,轻轻地唤他的名字,不是叫彼得,而是他私下里称呼自己的小名。她戴着白手套,耸耸肩膀,叫一声“你”,只叫一声“你”。尔后,当她走过科克斯珀街上的登特商店时,风儿吹动她薄薄的长披风,散发出泛爱万有的仁慈,以及惆怅的温存,仿佛要张开双臂,去拥抱疲惫的众生……
然而,她尚未嫁人,她年轻,很年轻,彼得思忖;他看见她戴一朵红色康乃馨,穿过特拉法尔加广场,当下花朵又在他眼中燃烧,使她的嘴唇显得猩红。她在街边等待。她身上有一种尊严,不像克拉丽莎那么世故,也不像她那么富裕。她开始行走时,彼得在心里琢磨:她是否体面呢?相当聪敏,生着蜥蜴那样吞吐自如的舌头,他想(他必须幻想,必须来一点儿小小的乐趣),她有一种冷静等待的智慧,才思敏捷的机智,而且,并不炫耀。
她走动了,她穿过街道,他紧跟着她。他决不想令她窘困,但是,如果她停下来,他会说:“来尝一客冰淇淋吧。”她会十分简单地回答:“好吧。”
可是,街上其他行人拦在他们中间,挡住了他,也遮住了她。他紧随不舍。她变幻莫测。她脸上泛起红晕,眼中闪出嘲弄的神色。他觉得自己是个冒险家,放荡不羁,眼明手快,胆大包天,是个地道的罗曼蒂克海盗(昨夜刚从印度归来),把所有那些繁文缛节置之脑后,对橱窗里陈列的黄色晨衣、烟斗、钓鱼钩都不注意,也不理睬什么体面喽、晚宴喽、背心下面穿白色紧身裤的衣冠楚楚的老头喽。他是个海盗嘛。她继续在他前面走,穿过皮卡迪利大街,走上摄政街,她的披风、手套和肩膀与商店橱窗里的穗子、花边和羽毛披肩交融在一起,构成华丽和奇异的气氛,它渐次缩小,从店里飘到街上,犹如夜晚摇曳的灯光,照射黑暗中的树篱。
她欢笑地穿过牛津街和大波特兰街,转入一条小路,这当口,就在这当口,那关键的时刻即将来临,因为她这时放慢步子,打开手提包,朝他的方向瞟一眼,但并不注视他,那是告别的一瞥,既概括了全局,又得意扬扬地把它永远抛开。她已把钥匙插进锁眼,打开了门,消失得无影无踪!克拉丽莎的声音在他耳边回响:记住我的宴会,记住我的宴会。眼前这房屋是那种单调的红房子,悬挂着花篮,敢情是寻花问柳的青楼吧。这一番艳遇就此告终。
“反正,我尝到了甜头,”他想,一边抬头看那摆动的花篮,里面栽着淡色天竺葵,心里想,我尝到了甜头。然而,他的乐趣——一下子粉碎了,因为他自己也很清楚,那多半是想入非非,与那姑娘开的玩笑只是空中楼阁,纯属虚构,他自忖,正如人们想象生活中美好的一面——给自己一个幻觉,虚构出一个她,创造一种美妙的乐趣和其他什么的。可是,所有这一切都无法与人分享——它已被粉碎,这很奇怪,却千真万确。
他转身走上大街,想找个地方坐下,等待一会,再到林肯法律协会去——到胡珀—格雷脱莱事务所去。眼下该上哪儿呢?无关紧要。就沿着这条路往摄政公园方向走吧。他的靴子踩在人行道上,橐橐地响,好像说“无关紧要”,因为时间尚早,依然很早呢。
况且,今儿早晨多美呀。街上到处洋溢着生活的气息,恰似一颗健全的心脏在跳动。没有笨拙的摸索,没有优柔寡断。汽车精确地、准时地、悄无声息地疾驶,急转,及时在门口停下。一位姑娘下了车,她穿着长丝袜,头戴羽饰,体态轻盈,可他并不感到她特别魅人(因为他已尝过甜头了)。彼得从打开的门口向大厅里望去,令人肃然起敬的管家、棕黄色的中国种小狗、黑白相间的菱形格子地板,白色帷幔迎风飘拂,这一切他都赞赏。归根结底,伦敦有一种独到之处:社交季节,社会文明。他出身于一个体面的盎格鲁—印度家庭,他的家族至少有三代之久都管辖一个次大陆(虽然他厌恶印度、帝国和军队,奇怪的是,他想,我对于这些竟会有这样的感情)。有时候,文明,即便是这种文明,也会使他感到亲切,好像是他的私有物;有时,他会为英国而自豪,也为管家,为中国种的小狗,为安逸的姑娘而自豪。他知道这很可笑,可是这种感觉依然存在。那些医生、实业家以及能干的女人忙于他们的事务,他们都准时、机灵、强壮,似乎都值得他钦佩,他们是一些可以信赖的人,是生活艺术中能急人所难的伴侣,由于种种原因,眼前的景象确实令人十分满意;他要在树荫下坐一会,抽一支烟呢。
那边是摄政公园。不错,小时候他曾在摄政公园漫步——真奇怪,他想,怎么老是想起童年情景——兴许是见到了克拉丽莎的缘故,因为女人比我们更多地怀念过去,他寻思,她们把自己与一个个地方联系起来,与她们的父亲血肉相关——每个女人总为自己的父亲骄傲。布尔顿是个好地方,非常之好;不过,他想,我和她父亲、那老头怎么也合不来,有一天晚上,跟他吵得很厉害——争论一件事,究竟是什么,记不清了,大概是关于政治吧。
是的,他记得摄政公园:笔直的大道,左边的小屋里出售气球,园内有一座怪里怪气的塑像,上面还有铭文哩。他要找一个空座位。他不愿被询问时间的人打扰(他觉得有点睡意蒙眬)。只见一位头发灰白、上了年纪的保姆,身旁童车里的婴儿已安睡——那儿他能找到最好的座位,便在保姆坐着的椅子的另一头坐了下来。
忽然,他想起伊丽莎白走进房里、站在母亲身边时的情景,她的模样很别致,长得身材颀长,差不多已完全发育,称不上美貌,只能说漂亮,至多才十八岁吧。或许克拉丽莎与伊丽莎白关系并不好。“这是我的伊丽莎白。”——为什么那样说——为什么不简单地说“这是伊丽莎白”呢?——就像大多数母亲一般,企图掩盖真相而已。她过于相信自己的魅力,他想,她太自负了。
浓郁柔和的雪茄烟雾渗入他的咽喉,带来凉爽之感;他把烟一圈一圈吐出,烟雾放肆地在空中凝集一会儿,蓝色的烟圈缭绕着——我今晚要找个机会,单独与伊丽莎白谈一谈,彼得心里打算——过了片刻,烟雾开始晃动,变成沙漏形,顶端尖细,渐渐消失了;烟雾的形状极为古怪,他想。突然,他闭上眼睛,费力地举起手把沉重的烟蒂扔掉。他的脑海里闪过颤动的树枝、孩子们的话声、零乱的脚步声,以及过往的行人、车辆或高或低的轰鸣,仿佛有一把大刷子,把这一切都平稳地扫入他的脑海。他越来越沉下,沉下,终于深深地陷入羽毛般柔软的梦乡中。
头发花白的保姆重新拿起织针,彼得·沃尔什坐在她身旁温暖的座位上,打起鼾来。她穿着灰布衣裙,双手始终不倦地、平静地织着,看上去好像捍卫睡眠者权利的使者,又像一个精灵,黎明时分出现在天空与枝条构成的树林中。他好似孤独的漫游者,出没于小街深巷,触动了野蕨草,碰坏了大毒芹,蓦地抬头望去,只见道路尽头一个硕大的身影。
也许因为深信自己是个无神论者,所以,当他偶尔像教徒那样,感到异乎寻常的激奋时,自己都觉得诧异。他想,除了思维,我们身外别无他物;那是一种愿望,渴求安慰与解脱,也渴求某种力量,能超越芸芸众生,那些可悲的侏儒,那些孱弱、丑陋而胆怯的男男女女。假如他能设想这种力量,赋予它女性的形态,那么,从某种程度上讲,她就存在于世上;他边思索边沿着小径彳亍,仰望苍穹和树枝,并迅速赋予它们女性的特征;又惊奇地注意到,她们变得分外端庄,仪态万方;微风吹拂枝桠,随着暗淡的树叶颤动,她们散播出仁爱、悟性和恩惠;过了一会,她们忽然飞腾上升,纵情狂欢,玷污了虔诚的外衣。
正是这种幻觉,仿佛给孤独的漫游者带来装满果子的锥形大口袋,或在他耳边喁喁细语,犹如海妖的歌声在翠绿的波浪上回荡,或像一束束玫瑰花,向他迎面拂来,或如苍白的面孔浮出水面,引得渔夫在巨浪中使劲泅游,要去亲昵一番。
正是这种幻觉永无休止地浮现,伴随着真实,却把她们的形态置于真实之前,使孤独的漫游者时常慑于她们的魅力,夺去他对大地的知觉和归去的愿望,给予他大致的安宁作为补偿,似乎(他走入林间曲径时就认为)所有这一切生存的渴望都单纯之极,万千事物融为一体,而这幻影,由天空和枝桠构成的形体,从汹涌的大海中升起(他年岁已大,五十出头了),宛如从波涛中可能推出一个倩影,通过她那高贵的手,倾注仁爱、悟性和恩惠。他兀自思量:让我们永不返回华灯之下吧,不再重返客厅,永不读完自己的书,再也不磕掉烟斗里的灰,再也不按铃唤特纳太太收拾杯盘;就让我勇往直前,赶上那硕大的幻影吧,她一昂头便会把我举到她的飘带之上,让我和其他一切都化为乌有哩。
幻觉便是如此。孤独的漫游者很快踅出树林,那边,一个老妇人来到门口,举起手遮在额上,白围裙被风吹起,她也许在等待他归来吧。她似乎(看上去脆弱,其实强有力)要越过沙漠,去寻找她失去的儿子,寻觅一个被毁灭的骑手,去充当人间纷争中死去的儿子们的母亲。因此,当孤独的漫游者沿着村中小街踽踽而行时,妇女们站在那儿编织,男人们在园子里挖土,黄昏似乎预示着不祥;人们伫立不动,仿佛他们知道并且无畏地等待一种令人悚然的厄运,它即将把他们彻底毁灭哩。
室内,在食品柜、桌子、放着天竺葵的窗台这些普通物品之间,女房东弯下身子,拿掉桌布,此时,她的身影在灯光下猝然变得柔美,成为可爱慕的化身,使我们不由得想拥抱她,只是因为想起了人情的冷漠,才克制了。她拿起果酱,放入食品柜:
“今晚没有事了吗,先生?”
可是,那孤独的漫游者向谁答复呢?
在摄政公园里,那位上了年纪的保姆就这样在熟睡的婴儿身边编织,彼得·沃尔什就这样打着鼾儿。忽然,他猛地惊醒过来,喃喃自语:“灵魂死啦。”
“上帝啊上帝!”他大声自语,伸展四肢,睁开双眼:“灵魂死啦。”这四个字同他梦见的某一个情景、某一个房间,以及某一段往事有关。梦境中,那情景、那房间和那一段往事变得更清晰了。
那是在九十年代初的一个夏天,在布尔顿,当时他正疯狂地爱着克拉丽莎。房间里有许多人,大伙喝完了茶,围坐在桌边说笑,房里洒满了橙黄色灯光,烟雾弥漫全室。他们在议论一个附近的绅士,他娶了女仆为妻,那人的名字他已忘却。总之,那人娶了女仆,还把她带到布尔顿来拜访——糟糕透顶!她浑身艳装,简直可笑。克拉丽莎学她的样子,说她像只“白鹦”。而且,那女人叽叽呱呱,唠叨个不停。克拉丽莎模仿她说话的样子。后来有人说——那是萨利·赛顿——要是知道她在婚前已有过一个孩子,是否会影响感情?(当时,在男女混杂的场合提这样的问题是够大胆的。)眼下,彼得脑海中重新浮现克拉丽莎当时的模样:她的脸顿时涨得通红,而且不知怎的扭曲了,她说:“哎,那我再不能跟她说话了。”这一下,坐在茶桌四周所有的人似乎都显得坐立不安,令人十分难堪。
他并未由于她计较这一点而责怪她,因为在当年,像她那样成长起来的女孩子什么也不懂。但是,她的姿态叫他生气:她胆怯而又严厉,傲慢而又拘泥。他本能地说了句“灵魂死啦”——她的灵魂死了——从而给那时刻一个特定的意义,这是他惯常的行为。
每个人都忐忑不安。当她说话时,每个人似乎都卑躬屈膝,然后挺起身来,显得异样。他还记得,萨利·赛顿当时活像个调皮的孩子,腓红着脸,俯身向前,想说话而又害怕。克拉丽莎确实会把人唬住的。(萨利是克拉丽莎最要好的朋友,常住在布尔顿,人很可爱、漂亮,皮肤黝黑。那时,她被认为是个十分大胆的女子,他经常给她抽雪茄烟,她就在卧室里抽。她不知是和什么人订了婚还是同她家里人吵了架,总之,老帕里对他俩都不喜欢,反而使他们的友谊加深了。)尔后,克拉丽莎站起来,脸上还带着对大伙生气的神态,借故独自离开了。她打开门时,那只毛茸茸的大牧羊狗跑了进来。她狂喜地搂住了狗。彼得觉得她好似在对他说——他知道这一切都针对着他——“我知道,你认为我刚才说的关于那女人的话非常荒谬,可是,你瞧我多么富于同情心啊,瞧我多爱我的罗勃!”
他和克拉丽莎总是不必交谈便能息息相通,她能立刻感觉到他在批评她,于是她会作出一种明显的表示为自己辩解,就像这一回在狗身上大做文章——然而,从来都骗不了他,他总能看穿克拉丽莎。当然他并不则声,只是闷闷不乐地坐着。他们之间的争吵往往这样开端。
她关上了门。顿时他变得异常抑郁。一切都显得徒劳——继续相爱,继续争吵,继续和好,有什么用呢?!他独自信步走去,在户外小屋与马厩之间漫步,观看马匹。(那地方简陋得很,帕里一家从不富裕,不过总有马夫和小马倌当差——克拉丽莎酷爱骑马——还有个老车夫——他叫什么名字?——还有个老保姆,他们叫她老穆迪或老古迪那样的名字。人们被领到一个小房间里去看她,里面放着许多照片和鸟笼。)
那天晚上糟透了!他越来越感到郁闷,不仅为那件事烦恼,而是为了一切。更糟糕的是,他不能见到她,不能向她解释,不能把事情说清楚。他们的周围总是有外人——她却装得一如往常,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那便是她的可恶之处——这种冷漠、这种无动于衷,深深埋藏在她的心底;今天早晨,他和她谈话时又感到了这一点,她的内心深不可测。可是天知道他是爱她的。她有一种奇异的魅力,能拨动人的神经,对了,能把人的神经拴在琴弦上拨弄。
为了让别人意识到他在场,他故意很晚才去吃晚饭,坐在老帕里小姐旁边,就是海伦娜姑妈,帕里先生的姐姐。按理说,她是晚餐的主妇。她披着白色开司米围巾,头靠着窗子,是一位令人望而生畏的老太太,对他却挺和气,因为他曾给她找到一种稀有花卉。她热爱生物学,老是穿着厚皮靴,背上黑色铅皮标本箱,出外采集标本。彼得在她身旁坐下,默默无言,一切事物似乎都从他身边溜过,他只是坐在那儿吃东西。晚饭吃到一半时,他才第一次迫使自己向克拉丽莎瞟一眼。她正和一个坐在她右边的青年交谈。猝然,他有一种预感:“她将会嫁给那个人,”他自言自语。那会儿,他甚至还不知道那人的姓名呢。
达洛卫正是在那天下午光临的。克拉丽莎称呼他“威克姆”,一切便由此开端。有人把达洛卫带来作客,然而克拉丽莎记错了他的名字,把他称作威克姆,介绍给每个人。最后,他说:“我叫达洛卫!”——那是彼得对理查德的第一个印象——一位举止局促的金发青年,坐在躺椅上,脱口而说“我叫达洛卫!”萨利对这件事念念不忘,从此老是称呼他“我叫达洛卫!”
那时,彼得总有各式各样的预感。克拉丽莎将会嫁给达洛卫,这一预感使他当下晕头转向,一蹶不振。在她对待达洛卫的态度中有一种——他不知该怎么表达——有一种轻松自如的神情,一种带有母性的温柔的情愫。他俩在谈论政治。在整个晚餐中,彼得试图听出他俩在谈些什么。
他依然记得,后来他在客厅里,站在老帕里小姐的座位边,克拉丽莎像个真正的主妇,潇洒而优雅地走到他身边,要把他介绍给某人——她说话时的神气好像他是素不相识的陌路人。这叫他怒火中烧。不过,即便在那时,他仍然为此钦佩她。他佩服她的勇气、她的社交天才,佩服她能干,做事有始有终。他说她是“十足的主妇”。她听后全身一阵颤抖。他本来就想刺痛她嘛。看到她与达洛卫在一起之后,他一心只想叫她痛苦。于是她离开了他。他则感到,他们全都参与某种反对他的阴谋,在他背后风言风语,讥诮一番。他就这样站在老帕里小姐的座位边上,谈论着野花,仿佛他是泥塑木雕似的。他从没有、从来没有感觉这般痛苦!他甚至忘了应该假装听帕里小姐说话,最后,他总算惊醒过来,看见帕里小姐相当激动、愤怒,那双突出的眼珠凝视不动。他几乎喊出声来:我不能奉陪,因为我已堕入地狱啦!人们开始走出房间,他听见他们说要去拿外套,还说什么湖上很冷,等等。他们打算趁着月光在湖上泛舟——那是萨利的怪念头。他能听到萨利在描绘月亮。大伙儿都出去了。他被撇下了,彻底孤独。
“难道你不想和他们一起去吗?”海伦娜姑妈问。可怜的老太太!她猜中了。他转过身子,只见克拉丽莎又走了进来。她是回来唤他的。他被她的宽厚、她的善良深深感动了。
“来吧,”她说,“他们等着呢。”
他一生中从未感到如此幸福!不用说一个字,他们就言归于好了。他俩走到湖边,在二十分钟里,他享受了无穷的欢乐。她的音容笑貌、她的衣裙(飘浮在水面上,红白相映)、她的神采、她的冒险精神,都叫他倾倒;她让大伙儿上岸,到小岛上去探险,她惊动了一只母鸡;她欢笑,她歌唱。然而,自始至终他十分清楚,达洛卫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达洛卫;不过,这似乎无关紧要。什么都没关系。他俩——他和克拉丽莎——坐在地上絮絮而谈。他俩毫不费心便能互相了解对方的思绪。可是转眼间,一切都已结束。在他们上船时,他阴郁地自语:“她会嫁给那个人。”他丝毫不怀怨恨之心,但事情是明摆着的:达洛卫会娶克拉丽莎。
达洛卫把他们划了回来。他默默无言,他们看着他蹬上自行车,开始那二十英里穿越树林的旅程,沿着车道摇摇晃晃骑去,挥动着手,消失在他们的视野内。不知怎么他显然本能地、极度地、强烈地感受了这一切:夜晚,爱情,克拉丽莎。达洛卫有资格获得她。
而自己却不近人情。他对克拉丽莎的要求(现在他明白)毫无道理,他要求的是无法办到的事。他还跟她大吵大闹。如果他不那么荒唐,也许她仍会接受他,萨利就这么想。那年整个夏天,萨利都给他写长信:她和克拉丽莎怎样谈论他,她怎么称赞他,克拉丽莎又为何失声痛哭!真是个不平常的夏天——所有那些信件喽、电报喽、争吵喽——他一清早便赶到布尔顿,在四周徘徊,一直等到佣人们起床;早餐时同老帕里相对而坐,可怕之至;海伦娜姑妈又威严又善良;萨利把他带到菜园里谈话;克拉丽莎则卧床不起,说是头痛。
最后一次争吵,发生在一个大热天的下午三点。他认为,那回可怕的争吵是他生平最重要的事情(这可能是夸大其辞——但如今回顾确实如此)。起因是小事一桩——萨利在午餐时谈到达洛卫,戏谑地称他“我叫达洛卫”;克拉丽莎听后骤然生气了,涨红了脸,以她特有的神情尖利地说:“这个无聊的笑话,我们听够了。”就这么一句话,可是对他来说,仿佛她说的是:“我只不过把你们当作娱乐的对象,我跟理查德·达洛卫才是知己哩。”他便是这样领会她的话的。好几个夜晚他都失眠。他对自己说:“这件事,无论如何总得解决。”于是他让萨利带给克拉丽莎一封短信,约她三点钟在喷水池旁相会。他在信尾草草写上:“发生了某种大事。”
喷水池坐落在一个小灌木丛的中央,离宅邸很远,四周绿树婆娑。她来了,比约定的时间还早。他们隔着喷水池相对而立,一泓细流汩汩地从水池的喷口(已断裂)注出。那些情景多么深地铭刻在脑海中呵!譬如,他始终记得那葱绿的青苔。
她毫不动弹。“把真情告诉我,告诉我,”他反复地说。他觉得前额快要炸开了。她看上去萎缩、僵硬。她一动也不动。“把真情告诉我,”他重复说。忽然,那老头布赖科普夫拿着《泰晤士报》探头进来,瞅了他俩一眼,惊奇得目瞪口呆,转身便走了。两人都伫立不动。“把真情告诉我,”他又说一遍。他感到自己在碾磨什么死硬的东西,她毫不屈服,像生铁,像燧石,浑身坚不可摧。他说了又说,泪水湿透了面颊,时光仿佛过去了几小时。最后,她说:“不行,不行,这是最后一次会面。”她的话像一记耳光,猛地刮在他脸上。她转身离开他,走了。
“克拉丽莎!”他喊道,“克拉丽莎!”可她再也没回来,一切都完了。那晚他离开了布尔顿,从此再也没有见过她。
这太可怕了,他呐喊着,可怕,可怕极了!
然而,骄阳依然炎热。人们依然会忘却往事。生活依然会一天天打发日子。他伸了个懒腰,开始注意到周围——从他童年起到现在,摄政公园没什么变化,仅仅多了些松鼠——但是,生活总该有些补偿吧,他想。小伊利斯·米切尔一直在拣小卵石,打算添入她和兄弟的收藏品中,把卵石都放在保育室的壁炉台上。眼下,她陡然抓了一把小卵石,猛地放在保姆的膝盖上,飞快地跑开,却又一下子撞在一个女人的大腿上,彼得·沃尔什放声大笑。
另一方面,卢克丽西娅·沃伦·史密斯在自言自语:这不公平,为什么我该受苦呢?她沿着大路蹀躞,扪心自问。不,我再也不能忍受了,她说,当下她已离开赛普蒂默斯身旁。他不再是赛普蒂默斯了,不然,怎么会坐在那边椅子上,说些生硬、残忍、恶毒的话,要不是喃喃自语,就是跟死人交谈;这当儿,那孩子撞在她身上,摔倒在地上,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这一下却给她分忧了。她扶起孩子,拍了拍小家伙的外衣,吻她,安抚她。
回想起来,她自己没什么过错,她爱过赛普蒂默斯,她得到过幸福,她有过一个美满的家,她的姊妹仍然住在老家做帽子。为什么她该受苦呢?
孩子径直跑回保姆那儿,雷西娅看见保姆责备她,又安慰她。保姆放下织物,抱起了她;同时,看上去很和善的那个男子把自己的表给她,让她打开,逗她乐儿——可是,雷西娅想,为什么我就该无依无靠呢?为什么不让我留在米兰?为什么我要忍受折磨?为什么?
泪水使眼前的大路、保姆、穿灰衣服的男子以及童车,都微微晃动。她命中注定要受这个邪恶的虐待狂的摆布。这是为什么?她好比一只小鸟,栖身在一片薄薄的树叶之下;当树叶飘拂时,鸟儿对着阳光䀹眼,一根树枝的毕剥声也会使她惊吓。她举目无亲,被冷漠世界中的参天大树和团团乌云包围,毫无庇荫,备受折磨;然而,究竟为什么她该受苦呢?为什么?
她蹙眉,她跺脚。她必须回到赛普蒂默斯身边,因为去看威廉·布雷德肖爵士的时间快到了。她必须回去告诉他,回到他坐的地方去。他趺坐在树下绿椅子上,自言自语,或与那死人埃文斯讲话。她只在一家商店里匆匆见过埃文斯一面。看来他像个温和文静的人,是赛普蒂默斯的知心朋友,在大战中牺牲了。不过,这类事情人人都会遇到。每个人都有朋友在大战中阵亡。每个人在结婚时都得做一些牺牲。她舍弃了自己的家,来到这讨厌的城市里。赛普蒂默斯老是想一些恐怖的事。要是她愿意尝试,她也能这么想的。他变得越来越古怪了,说什么人们在卧室的墙后窃窃私语。菲尔默太太认为这不正常。他的眼前还会呈现幻景——他在一棵蕨草中看见一个老太婆的头。其实,要是他愿意,他也能快活的。有一回,他俩坐在公共汽车上层,到汉普顿宫廷花园去,他就很高兴。草地上盛开小小的红花和黄花,他说他俩像飘浮的明灯,他有说有笑,信口编造故事。忽然,他说:“现在咱们来自杀吧。”那一刻,他俩正站在河边,他凝望河水,眼睛里那种神色,她以前也曾见过。当火车与公共汽车经过时,他眼中就会闪现这样的神色——似乎有什么东西使他着迷,她感到他似乎已不再在她身旁,于是抓住了他的手臂。但是在回家的路上,他却完全恢复了平静——非常通情达理。他会和她争论自杀的事,向她解释人是多么邪恶,还说什么他看得出街上行人边走边捏造谎话。他说他洞悉人们的思想,他对什么都了如指掌,还说,他参透宇宙的意蕴哩。
然而,他们回家后,他几乎寸步难行。他躺在沙发上,要她握紧他的手,让他不致倒下,倒下,他狂呼,别让我掉入火海!他看见墙上露出一张张脸,对着他嗤笑,又用可怖而恶心的名字呼唤他,纱窗周围伸出一只只手,对着他指指点点。实际上,他们身边杳无人影。他却高声嚷嚷,一忽儿回答什么人,一忽儿争辩,哭呀笑的,激动万分,还要她一一记录,尽是些胡言乱语:死亡啰,伊莎贝尔·波尔小姐啰。她实在受不了,她要回家去。
眼下,她离他很近,看得出他攥紧双手,凝望高空,喃喃自语。然而,霍姆斯大夫却说他什么病也没有。那么,究竟出了什么事呢?——为什么他要走开?当她在他身边坐下时,他为什么大吃一惊,对她颦眉,赶紧走开呢?还要捏着她的手,拿过来,恐惧地盯着,为什么?
是否因为她把结婚戒指脱下了呢?“我的手瘦多了,”她说,“我把戒指放在皮包里了,”她告诉他。
他放松了她的手。他俩的婚姻完蛋了,他痛苦地思量,但又感到宽慰。绳子已割断,他跨上了马,他自由了,正如命里注定的那样,他,赛普蒂默斯,人类的上帝,应当得到自由;他孤苦伶仃(因为他的妻子扔掉了结婚戒指,离开了他),他,赛普蒂默斯,孑然一身,在芸芸众生之中,首先被神明召唤,去谛听真理,领悟正道,经过文明社会的全部辛勤劳动——希腊人、罗马人、莎士比亚、达尔文,当今则是他本人——终于要完全传给……“传给谁呢?”他大声问道。“传给首相,”他头上的低语声回答他。绝密信息必须透露给内阁:第一,树木有生命;第二,世上没有罪恶;第三,爱和博爱;他在喘气,颤抖,喃喃自语,痛楚地吐露这些深奥的真谛,它们是如此深刻,如此玄妙,必须用九牛二虎之力才能阐明,但是值得,因为它们永远改变了世界。
没有罪恶,唯有爱,他反复说道;他的手在摸索,寻找铅笔和卡片。这时,一只訇狗过来嗅他的裤子,他惊跳起来,恐惧万分:那条狗正在变成人!他不能注视这种怪事!眼看狗变人,太可怕啦,令人惊骇。顿时,那条狗跑开了。
苍天神圣而慈悲,无限地宽宏。它赦免了他,宽恕了他的软弱。但是科学(因为人必须首先讲究科学)又是怎么解释的?为何他能透视身体内部,预见未来狗会变人呢?大概是热浪冲昏头脑而引起的吧,亿万年的进化已使脑子变得敏感。用科学来剖析,应该说肉体溶化了,超逸红尘了。他的身体经受百般磨练,最后只留下神经纤维,仿佛薄纱铺在岩石上。
他背靠椅子,精疲力竭而获得支撑。他靠在椅子上,憩息,等待,而后又竭力地、痛楚地给人类讲解。他依稀躺在高耸入云之巅,在世界的屋脊上。大地在他脚下颤动。红花从他体内茁生,花朵的硬叶在他头边瑟瑟作响。这儿的岩石旁开始响起铿锵的乐曲,那是街上的汽车喇叭声,他咕哝着;但是在这里,乐声从一块岩石传到另一块岩石,宛如大炮轰鸣,音波向四处扩散,又在震荡中凝聚,形成平滑的音柱,冉冉上升(声音竟能为肉眼所见,这可是个新发现),成为一首赞歌,此刻它与牧童的笛声(其实是个老人在酒店门口吹小管乐的声音,他咕哝道)融合在一起;当牧童静静地伫立时,乐声便从芦笛内涌出;尔后,当他攀上更高的峰顶时,笛子发出了哀婉之声,如泣如诉,同时,车辆在他脚下行驶。赛普蒂默斯觉得,那孩子的哀歌交织在车马声中。须臾,他退隐至雪山中,身边盛开蔷薇花——那是在他卧室墙上的大朵红蔷薇,他提醒自己。音乐消逝了,他揣想,一定是老人得了钱,又上另一家酒店去了。
然而,他自己仍待在嵯峨的岩石上,仿佛一个遇难的水手趺坐在礁石上。他寻思:我把身子探出船外,掉入水里。我沉入海底。我曾经死去,如今又复活了,哎,让我安息吧,他祈求着。(他又喃喃自语:这太可怕了,太可怕啦!)恍惚在苏醒之前,鸟语嘤嘤,车声辚辚,汇合成一片奇异的和谐;繁音徐徐增长,使梦乡之人似乎感到被引至生命的岸边,赛普蒂默斯觉得,自己也被生活所吸引,骄阳更加灼热,喊声愈发响亮,一桩大事行将爆发了。
他只要睁开眼睛就好了,但眼皮上压得沉甸甸的,那是一种恐怖。他眯缝双眼,奋力挣扎,举目凝望,只见眼前的摄政公园。阳光闪烁,修长的光带抚弄着他的双脚。树木在婆娑起舞。大地恍惚在说:我们欢迎,我们接受,我们创造。大地恍惚在说:美。仿佛为了(科学地)证实美的存在,无论他往哪里看,无论他看的是房屋、栏杆,还是跨越栅栏的羚羊,美立即在那里呈现。他瞅着一片树叶在风中颤抖,只觉得心花怒放。天空中,燕子翩然掠过,飞翔,旋转,尽情地飞进飞出,萦回缭绕,却又像被松紧带所牵引,总是那么富于节奏;蝇儿飞上飞下;嘲弄似的太阳时而照射这片树叶,时而照亮那片树叶,心平气和地给绿叶蒙上一层柔美的金色;不时传来和谐的乐声(兴许是汽车喇叭声),洒在草茎上,发出神奇的丁冬声——这一切宁静而合理,均由平凡的事物所孕育;现在,这一切就是真理,现在,美就是真理。到处都洋溢着美。
“时间到了,”雷西娅道。
“时间”这个词撕开了外壳,把它的财富泻在他身心中;从他唇边不由地吐出字字珠玑,坚贞、洁白、永不磨灭,仿佛贝壳,又似刨花,纷纷飘洒,组成一首时间的颂歌,一首不朽的时光颂。他放声歌唱。埃文斯在树背后应声而唱:死者在撒塞里,在兰花丛中。他们始终在那里期待,直到大战终止。此刻,死者,埃文斯本人,显灵了……
“看在上帝面上,别过来!”赛普蒂默斯嚷道,因为他不能正视死者。
可是树枝分开了,一个穿灰衣服的人竟在向他俩走来。那是埃文斯!不过他身上没有污泥,没有伤痕,他没有变样。
我必须向全世界宣布,赛普蒂默斯举起了手(当穿灰衣服的死者向他走近时),大声呐喊,恰如一个巨人,多年来独自在沙漠里悲叹人类的命运,双手压住前额,面颊上刻着一道道绝望的皱纹;眼下他却望见沙漠的边缘闪现光明,光点越来越大,照射那黑憧憧的鬼影(赛普蒂默斯从椅子上欠身而起),他背后匍伏着千百万人,而他,这巨人般的哀悼者,在一瞬间,露出大慈大悲的脸容……
“我苦恼极了,赛普蒂默斯,”雷西娅说,试图让他坐下。
千百万人在哀伤,千百年来众生都在悲痛。他要转过身去,片刻之后,只要再过片刻,他就会告诉人们这种慰藉,这种欢欣,这一惊人的启示……
“几点钟了,赛普蒂默斯?”雷西娅又问:“几点了?”
他却自言自语,他显得惊慌失措。那陌生人肯定会注意到他的举动,他在盯着他俩呢。
“我会告诉你时间的,”赛普蒂默斯带着神秘的微笑,缓慢而困倦地对穿灰衣服的死者说。他含笑坐在椅上,当下,钟声敲响了:一刻钟——十二点差一刻了。
彼得·沃尔什从他们身旁走过,心想,年轻人就是这样嘛,早晨刚过去一半便吵得这么凶——那位可怜的姑娘看上去心灰意懒,可这是怎么回事呢?他心中纳闷。那个穿大衣的青年跟她说了些什么,使她的脸色变得那么难看?在这样美好的夏日早晨,两人却都显得那么沮丧而绝望,他们卷入了什么难以摆脱的困境呢?有趣的是,阔别五年重返英伦,一切都变得新鲜了,好像他以前从未见过似的;无论如何,回国最初的几天里总有这种感觉:恋人们在树下口角,公园里弥漫着家庭生活的气息,伦敦从未如此迷人——向远处眺望,景色柔和、丰美、翠绿,一派文明的气象;从印度归来,这一切显得分外魅人;他在草地上边漫步边沉思。
毫无疑问,这样敏感是他失败的原因。在他这把年纪,却还像个少女,易于情绪波动,莫名其妙地时而欢乐,时而颓丧,看见漂亮的面孔便会感到幸福,看到一个丑女人就会痛苦不堪。诚然,在印度住过后,碰到每个女人,他都会倾心。她们身上散发出一种朝气,即便最穷的女人也肯定比五年前穿戴得整齐多了;在他看来,当前流行的时装式样最惬意了:长幅的黑斗篷,纤细的身材,优雅的姿态;而且,人人显然都有化妆的习惯,真令人心醉呀。每个女人,甚至最受尊敬的女人,都有温室内玫瑰般的面颊,殷红的嘴唇,好似被刀子割过似的,加上黑色鬈发,处处都显示出艺术加工;无疑地,国内发生了一种什么变化。青年们在想些什么呢?彼得·沃尔什思索着。
他揣想,那五个年头——一九一八至一九二三——在某种程度上是关键的五年,人们变得异样了,报纸也和过去不同了;譬如,现在竟有人在一张正经的周报上公然谈论厕所。要是在十年之前,绝对不允许——这样公开地在有名的周报上谈论厕所。还有,在大庭广众之间,竟然掏出口红或粉扑,涂脂抹粉起来。在回国途中,船上有许多青年男女——他特别记得贝蒂和伯第——居然当众打情骂俏;年迈的母亲却兀自坐在一旁打毛线,看在眼里无动于衷。那姑娘竟会当着大家的面,在鼻子上扑粉哩;况且他们并未订婚,只是逢场作戏,双方都不伤感情。那个叫贝蒂什么的,真够老练呐;不过,在他看来,不失为一个好姑娘。到她三十岁的时候,她会成为好妻子的——在适当的时机她会嫁人,嫁给某个阔佬,住在曼彻斯特附近的一所大厦里。
是谁这样做了呢?彼得·沃尔什思量着,拐弯走到大路上——是谁嫁了个有钱人,住在曼彻斯特附近的一所大厦里?那人最近给他写了封热情洋溢的长信,大谈了一通“蓝色的绣球花”。她是看到了蓝色绣球花才想起他和往事的——噢,当然是萨利·赛顿喽!是她——那个任性、大胆、浪漫的萨利!无论谁也想不到她竟会嫁给一个阔佬,去住在曼彻斯特附近的一所大厦里。
但是,在过去的那些人中间,在克拉丽莎的那些朋友中间——惠特布雷德·金德斯利一家、坎宁安一家,以及金洛克·琼斯一家——萨利可算凤毛麟角。不管怎么说,她试图从正确的角度去看待人事,她总算看透了休·惠特布雷德的为人——那位令人钦佩的休——当时,克拉丽莎和其余的人都对他五体投地哩。
“惠特布雷德一家吗?”她的话好像仍在彼得耳边回响。“他们是干什么的?煤商,可尊敬的生意人。”
由于某种缘故,她厌恶休的为人。她说,休只想到自己的外貌。他应该是个公爵,那么他必定会娶个公主呢。诚然,在彼得认识的人中间,休对英国贵族怀有最特殊的、最本能的、最崇高的敬意,甚至克拉丽莎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喔,不过他真是个好人呀,那么忘我,为了母亲的欢心而放弃打猎——还记得她姨妈的生日,等等。
说句公道话,萨利没有被这一切蒙骗。有一件事彼得记忆犹新。那是个星期天上午,他们在布尔顿争论女权问题(那个老问题),当下萨利勃然大怒,指责休代表英国中产阶级的一切最卑鄙的东西。她对休说,她认为,他对皮卡迪利大街上“那些可怜的女子”的境况负有责任——休,可怜的休,这位十足的绅士!——从没有人显得像他那样震惊!事后她告诉彼得,她是故意冒犯休的(那时她和彼得经常在菜园里会面,交换记下的信息)。“他不读书,不思考,麻木不仁。”彼得耳边又响起萨利用十分强调的语气讲的这些话。这种语气表达的内容远远超过她了解的情况。她说,小马倌也比休更有生气哩。他正是那种私立学校培养的典型,她说,只有英国这种国家才可能产生像他那样的人。由于某种原因,她确实对他鄙视透顶,对他怀有某种怨恨。曾经发生过一桩事——他记不清什么事了——是在吸烟室里。他侮辱了她——吻了她吗?真不可思议!当然,谁也不相信对休的任何坏话。谁能相信呢?在吸烟室里吻萨利!天晓得!如果是什么伊迪斯贵族小姐,或者什么维奥莉特夫人,那倒颇有可能,但决不会是那个衣衫不整、一文不名的萨利,何况她还有个父亲(兴许是母亲)在蒙的卡罗赌博呢。因为在他的相识者中间,休为人最势利——最爱拍马——其实他并非十足的马屁精。他这个人过于一本正经,不可能老是阿谀别人。把他比作第一流的侍从显然更合适——就是那种跟在主人背后提箱子的角色;可以放心地派他去发电报——对女主人来说,他是不可或缺的人物。况且,他找到了差使——由于娶了个贵族小姐伊芙琳为妻,他在宫廷里得了个小差使:照料陛下的地窖,擦亮皇家用的鞋扣,穿着短外裤和有褶边的制服当差。在宫廷里干一份小差使!生活多么无情!
他与那位贵族小姐伊芙琳结了婚,就住在这儿附近吧,彼得想(他注视着俯瞰公园的宏大建筑),因为有一次,他曾在其中一座房子里用过午餐,那里面有些陈设就同休所有的财产一样,在别人家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可能是放床单、毛巾等的柜子之类。你不得不走过去观赏一番——无论那是什么东西,你不得不花许多时间赞美它——不管是放床单的柜子,还是枕套,老橡木家具或者图画,休选择这些是从一首古老的歌谣得到的启示。不过,休的太太有时会露出马脚。她是那种不起眼的、胆小如鼠的女人,一味崇拜强有力的男子汉。她几乎被人忽视。然而,她会突然出人意表地讲起话来——讲得挺尖刻。或许,她还留着一丁点儿高贵的气派呐。燃煤的蒸汽使空气混浊,对她不太适宜吧。反正,他们就住在那儿,连同他们的床单柜、名画,以及配上地道花边的枕套,一年约莫有五千或一万英镑的收入;可是我,彼得思忖,尽管比休大两岁,却为找职业而困扰呢。
他已五十三岁了,可还得求他们设法给他一份秘书的职务,或给他找个教孩子拉丁文的代课的工作,去忍受办公室里某个小官吏的差遣,仅仅为了一年能挣上五百英镑;因为,他要是娶了戴西,即便加上抚恤金,他们的收入也不能低于这个数目。惠特布雷德大概能帮他一把,达洛卫也能办到,他并不介意请达洛卫帮他忙。达洛卫是正人君子,只是有点狭隘,脑子不怎么灵活;这些都是事实,但他是彻头彻尾的正人君子。无论什么事,他都以同样刻板的理智去处理,没有半分想象力,也没有一丝才气,却有一种无法形容的优点,这是他一类人所共有的。他应该是个乡绅——搞政治完全是浪费他的精力。在野外养狗骑马,最能发挥他的长处。譬如有一回,克拉丽莎的长毛狗掉入陷阱,有半个爪子都撕裂了,克拉丽莎晕了过去,而达洛卫却把一切都办得妥妥帖帖——给狗儿扎上绷带,安上夹板,安慰克拉丽莎,叫她别惊慌失措。敢情这便是她喜欢达洛卫的缘故——她需要的正是这个:“啊,亲爱的,别傻了,握住这个——把那个拿来。”一边又不断对狗说些什么,好像它也是人哩。
然而,她怎么能全盘接受他那一大通关于诗歌的议论呢?她怎么能听任他大谈特谈莎士比亚呢?理查德·达洛卫气势汹汹地大放厥辞,说什么正经人都不应该读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因为念这些诗就像凑着小孔偷听(况且他不赞成诗中流露的那种暧昧关系),还说什么正派人不应当让妻子去拜访一个亡妇的姊妹。简直莫名其妙!唯一的办法是用杏仁糖塞住他的嘴——他是在晚餐桌上说的这番话。可是,克拉丽莎把他的谬论照单全收,认为他非常诚实,颇有独到之见。天知道她是否认为,达洛卫是她遇到的最有思想的人呐!
这一点,又成了彼得和萨利之间的一根纽带。他们常到一个花园里散步,园子四周有围墙,栽着玫瑰花和大棵的花椰菜——他还记得萨利摘下一朵玫瑰,止步赞叹月光照耀下卷心菜叶多美(他好多年来从未想过这些往事,奇怪的是,昔日的情景竟然这么历历在目地涌上心头);此外,萨利又恳求他把克拉丽莎带走(诚然她是半开玩笑地说),把她从休和达洛卫之流“不折不扣的绅士们”那里拯救出来,他们只会“扼杀她的灵魂”(那时萨利写了许多诗歌),只能使她成为一个主妇,滋长她的世俗感。不过,对克拉丽莎也应当公正。无论如何她不会嫁给休,她很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她的情感全部露在表面,而在内心深处,她却十分机敏——例如,在判断人的性格上,萨利远远不及她,这种能力完全出自一种女性的直觉,她具有女性特有的天赋,不管在何处,她都能创造个人的小天地。她走进一个房间,站在门口,周围簇拥着一大群人,就像他常看到的那样,但留在人们记忆中的却是克拉丽莎。并非是她与众不同,她一点也不美,没什么动人之处,谈吐也从不显得格外机智,尽管如此,她却令人难忘,令人难忘。
不,不,不!他不再爱她了!不过,今天早上看到她拿着剪刀和绸片准备宴会之后,他无法抑制自己对她的思念;他的心头不断浮现她的倩影,仿佛坐在火车里,总是感到枕木的颠簸;诚然,这不是爱情,只是想念她,也批评她;事隔三十年,一切又重新开始,他试图剖析她的性格。显然她很世故,过分热衷于社交、地位和成功。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都是真实的,她本人曾向他承认过。(只要你不厌其烦,总是能从她那儿了解到真情,她不会撒谎。)她会说,她讨厌衣衫不整的女人,讨厌思想保守和一事无成的人——大概就像他那种人吧;她认为,人们没有权利游手好闲,懒懒散散,无所事事;人必须干一番事业,出人头地;在她看来,在她的客厅里见到的社会名流、公爵夫人和白发苍苍的老伯爵夫人,象征着某种实际的权势,而他却认为这批人毫无价值可言。有一回她说,贝克斯巴勒夫人体态轩昂(克拉丽莎本人也同样,她决不会懒洋洋地斜靠着,总是挺直身子,其实有点僵硬)。她说,那些名流体现了一种勇气,随着年龄的增长,她越来越敬佩这种勇气了。当然,其中不少是达洛卫先生的观点,诸如热心公益、大英帝国、关税改革、统治阶级的精神,等等,所有这些对她潜移默化,熏陶颇深。尽管她的才智超出达洛卫两倍,她却不得不用他的眼光去看待事物——这是婚姻的悲剧之一。虽然她自己也有头脑,却老是引用理查德的话——好像人们读了晨报以后,还无法确切了解理查德在想些什么似的!譬如说,举行这些宴会都是为了他,或者可以说,为了她理想中的他(其实,替理查德说句公道话,他要是在诺福克乡下务农会更愉快些)。她把家里的客厅变成一种聚会的场所,在这方面她简直有天才。彼得曾屡次看见她庇护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摆布他,转化他,教他觉醒,送他踏上人生的历程。诚然,无数干巴巴的人都聚集在她周围。但是,也会突然冒出几个意想不到的人物:有时出现一位艺术家,有时是一位作家,这类人同那种气氛格格不入。并且,这一切后面还有一整套的探亲访友,留赠名片,待人以礼,带着一束束鲜花与小礼品到处奔走;比如,某某人要到法国去了——就得送只气垫给他;像她这种女人投入的无休止的社交活动,确实令人身心交瘁,她却真心诚意地乐此不倦,乃是出于天性吧。
奇怪的是,在他熟识的人中间,她是最彻底的无神论者,也许(她在某些方面令人一眼见底,在另一些方面却十分难以捉摸,以前他惯于用这种想法去解释她的为人)她对自己这么说:既然我们的民族被锁在即将沉没的船上,注定要灭亡(她少女时代最爱读赫克斯利和廷德尔的著作,两人都爱用海上生涯的比喻),既然这一切只不过是可怕的笑话,就让我们至少尽一份力吧,减轻我们同室囚徒的痛苦(又是赫克斯利的语言),用鲜花和气垫装饰地牢,尽可能保持体面吧。那些凶神恶煞,不能让他们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她认为,神始终在利用每一个社会去伤害、妨碍、摧毁人的生命,但是只要你举止端庄,不失大家闺秀的风范,那么神的威力就会大受挫折。她那种心情完全是受了西尔维亚之死——那件可怕的事——的影响。克拉丽莎老是说,目睹自己的亲姐妹被一棵倒下的树压死(那全是贾斯廷·帕里的过错——全怪他不小心),足以使你愤世嫉俗;当时西尔维亚也正当豆蔻年华,又绝顶聪敏,在姊妹中最为出色。或许,后来克拉丽莎不那么愤慨了;她认为没有什么神,也不是任何人的过错;这样她就形成了一套无神论者的宗教——为善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