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戏曲小说里,经常看到“推出午门斩首”的故事。而北京故宫,没有在午门斩首的记载,也没有在午门斩首的事实,却有朝廷官员在午门被“杖毙”,就是遭廷杖打死的记载。
什么是廷杖呢?廷,就是朝廷;杖,指用于责打朝臣的木杖;杖毙,就是用木杖打死官员。廷杖的地点,在午门前御路的东侧东庑里。怎么廷杖呢?行刑时,受杖者穿囚服,捆住两个手腕,被牵到午门外的杖所。一声令下,行杖者用麻布兜将受杖者套住,捆住两脚,受杖者被四面牵曳,只露臀部,头面触地,尘土满嘴。行刑官大喝一声——“打!”骑校挥起木棍,打受杖官员臀部,每五杖,换一人。被打官员,痛苦惨叫,皮开肉绽,声不忍闻,状不忍睹,有的当场被打死,有的伤重回家后死去,也有的能捡条命。廷杖是一种残酷的侮辱性的刑罚。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有廷杖呢?有人查史料,说此举从隋文帝“殿廷挞人”开始。《明史·刑法志》说:廷杖之刑,始于太祖。也就是说,古来没有廷杖,从朱元璋开始才有廷杖。在明朝,廷杖是个别现象吗?不是。有的书记载:明代先后廷杖大臣500多人次,死者甚众。最严重的是正德和嘉靖两朝。下面我讲两个真实的廷杖故事。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正德朝。明朝第十任皇帝、正德帝朱厚照,两岁就做皇太子,十五岁继承皇位,在位十六年,三十一岁死。正德帝行为怪异,很不安分,喜欢游猎,离宫索居,堪称皇帝中的一“怪”。当时,西北有战事,他要御驾亲征,大臣们鉴于“土木之变”明英宗被俘的惨痛教训,坚决反对。他执意孤行,亲自出征,得胜回朝,下诏加封自己为“威武大将军”。他曾微服出巡,到居庸关,守关官员“闭关拒命”,他扫兴而回。于是,他又派亲信去守居庸关,然后深夜微服出关,终于得手。他往西北到过大同、榆林、绥德等地,往江南到过南京、镇江一带。时间少则几个月,最长达一年之久。朝廷没有了皇帝,皇帝的车驾也没有GPS定位,连内阁大学士都不知道皇帝到哪里去了。
正德帝的出巡与荒唐,受到官员的谏阻。皇帝动怒,就对谏阻官员实行廷杖。正德二年(1507年)闰正月,廷杖言官艾洪等二十一人于阙下。二月,又廷杖御史王良臣等于午门。(《明史·武宗本纪》卷十六)
南京御史陆崑,浙江归安(今湖州市)人,进士,带领十三道御史薄彦徽、葛浩、贡安甫、王蕃、史良佐、李熙、任诺(讷)、姚学礼、张鸣凤、蒋钦、曹闵、黄昭道、王弘、萧乾元等,上疏抨击正德帝宠幸太监,日事宴游,说:“广殿细旃(zhān,同“毡”),岂知小民穷檐蔀(bù,意“遮蔽”)屋风雨之不庇;锦衣玉食,岂知小民祁寒暑雨冻馁之弗堪;驰骋宴乐,岂知小民疾首蹙頞(è,鼻梁)赴诉之无路。”意思是:居住宽广宫殿,怎能知道百姓身栖不避风雨的疾苦;穿绫罗吃美食,怎能知道百姓身处冬寒暑热的饥寒;骑马打猎享乐,怎能知道百姓困顿苦难而控诉无门。疏上,触怒,谕旨:“悉逮下诏狱,各杖三十,除名。”陆崑等被捕入狱,各杖三十,免除官职。其中黄昭道、王弘、萧乾元三人在南京,命即在南京阙下杖之。(《明史·陆崑传》卷一百八十八)
还有一位御史叫蒋钦,江苏常熟人,进士,也是南京御史,接连三次被廷杖:第一次是同陆崑等一起“逮下诏狱,廷杖为民”。第二次是三天之后,他单独上疏,痛斥奸臣。疏入,结果再杖三十,下狱。第三次是又过三天,他再上疏,斥奸臣——“臣昨再疏受杖,血肉淋漓,伏枕狱中”,疏中望正德皇帝,将大太监刘瑾的头割下,悬挂在午门!又说:如果我被杀,那就使我同古代忠贤之人龙逄(pánɡ)、比干一起在地下游玩!史书记载:蒋钦在夜间起草第三封奏疏时,灯下听到鬼声。蒋钦说:我疏上之后,会身罹大祸,这是先祖显灵要我不写这个奏疏吗!于是,整理衣冠,站起来说:如果是我的先祖,就大声告诉我!刚说完,声音从墙壁里发出,益加凄惨。蒋钦叹道:既已做御史,就得义而忘私,如果我缄默不语,辜负了国家,也为先人羞!于是奋笔疾书,曰:“死即死,此稿不可易也!”鬼声停止。天亮,疏入,再杖三十。杖后三日,死于狱中,年四十九。(《明史·蒋钦传》卷一百八十八)
正德十四年(1519年)三月,正德帝又要出外巡游,大臣们集体阻谏,导致了一场君臣之间的激烈冲突。为了劝阻皇帝南巡,舒芬等谏议,遭到廷杖。
舒芬,江西进贤(今属南昌市)人,《明史》记载:舒芬年十二,献《驯雁赋》,是个神童;正德十二年(1517年)考中状元,为翰林院修撰。他有骨气,敢说话,“神玉立,负气峻厉,端居竟日无倦容”。舒芬等107人,上疏谏止正德帝外出巡游。正德皇帝震怒,命舒芬等“跪阙下五日,期满复杖之三十”。(《明史·舒芬传》卷一百七十九)舒芬等列队跪在午门外,一天,两天,三天,四天,五天,连续五天跪在午门之前。堂堂大明状元,罚跪在午门前,连续五日,成何体统!皇帝对大臣们的谏言置之不理。有一名官员名叫张英,见皇帝不理不睬,便“自刃以谏”,就是以自杀的方式,使皇帝接受大臣们的建议。幸亏在场的卫士眼疾手快,上前夺下了他手中的刀,张英才得以不死。正德皇帝仍然我行我素,对大臣们的谏阻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于是内阁大学士集体辞职。正德帝克制忍耐,对他们“温旨慰留”;他们也给皇帝一个面子,勉强答应继续留任。后来事情闹大,正德皇帝大发淫威,他下令对罚跪的舒芬等107名官员,在午门前实行廷杖。后来又增加了锦衣卫监狱的黄巩等39人,这样共有146人受廷杖,阙下杖死者11人。那位张英虽自杀未遂,最后却被正德帝“杖杀”了。舒芬受杖后,伤势很重,被抬到翰林院的院里。翰林院掌院学士(一把手)怕得罪上司,“命摽(biào)出之”,就是要把他架出去!舒芬说:“吾官此,即死此耳!”随之,他被贬官福建,裹着创伤,离京上路。
舒芬在廷杖中捡了一条命,熬到了嘉靖皇帝即位。“世宗即位,召复故官。”回了北京的舒芬不改诤臣气节,他会同杨慎等,为“大礼议”谏言,跪伏左顺门哭谏,又遭到嘉靖帝的廷杖,还被罚俸三月。不久因母丧归里,病死于家,年四十四。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嘉靖朝。嘉靖三年(1524年),群臣争“大礼议”,又发生午门前大廷杖的悲剧。“大礼议”是怎么回事?明正德帝死后,他没有儿子,“兄终弟及”,堂弟朱厚熜(cōnɡ)由藩王府入继帝位。朱厚熜家在湖北安陆(今钟祥),父亲是兴献王朱祐杬(已故)。他千里迢迢来京继位,登极时15岁,年号嘉靖。
嘉靖帝一登皇位,就发生了争议新皇帝生父尊号的事件,史书上叫作“大礼议”之争。争议的焦点是:明孝宗朱祐樘是厚熜的过继父亲,朱祐杬则是他的生身父亲,如何上尊号?大臣张璁等迎合帝意,议尊祐杬为皇考,孝宗(正德帝之父)为皇伯父。杨廷和等认为不合礼法,主张称孝宗为皇考,兴献王为皇叔父。这场争论,长达三年。嘉靖帝于嘉靖三年(1524年)追尊兴献王为皇考恭穆献皇帝。丰熙等反对的大臣200余人,在左顺门外跪伏高呼。皇帝派太监宣谕退下,从早到午,硬是不退。皇帝下令抓8人震慑一下。其他大臣,非但不退,反而大哭,声震阙庭。嘉靖帝大怒,命廷杖丰熙等五品以下官员134人,致死17人。受杖者裹疮吮血,痛苦号叫,填满牢狱,凄苦万状。嘉靖“大礼议”廷杖死的人数,《明史·刑法志》记载为16人,《明世宗实录》、《明史·王思传》、《明史·郭楠传》、《明史纪事本末·大礼议》都记载为17人,《明史·何孟春传》记载为18人。本文取17人说。
朝廷官员因谏言遭到廷杖,《明史·刑法志》说:“公卿之辱,前此未有。”后到清朝,取消了对大臣的廷杖。
本节正德朝和嘉靖朝两个廷杖的故事,表面看来,直接胜利者是正德帝和嘉靖帝,但其最后失败者也是正德帝和嘉靖帝——正德帝拒谏巡游而在游幸时舟覆落水;嘉靖帝由胜而骄,祈求长生,悲剧而终。所以,最后的胜利者,不是昏君,不是荒淫,而是历史,更是正义。
午门是历史的见证:中国正直的士大夫有一股高尚精神,就是正气,就是孟子所说的“浩然之气”!这种浩然正气,就是坚持正心,敢于直谏,不怕廷杖;坚持正言,敢说真话,不怕羞辱;坚持正义,敢做实事,不怕邪恶;坚持正气,敢犯天颜,不怕皇威——铮铮风骨,磊磊赤胆,三上奏疏,三遭廷杖,斯人虽死,正气长存,正如文天祥所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再讲“午门献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