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四十七年,也就是李自成十三岁这一年,大明王朝与崛起于白山黑水间的建州女真决战于萨尔浒。明军大败,关外猛将锐卒损失殆尽,数年间,辽东之局已不可收拾。从此,“辽事”成为大明王朝的痼疾。
所以若干年后,顾炎武唱到:“我国金瓯本无缺,乱之初生自夷孽。征兵以建州,加饷以建州。土司一反西蜀忧,妖民一唱山东愁,以至神州半流贼,谁其嚆矢由夷酋……”正是说的建州女真的崛起对大明王朝灭亡的推动作用。
由于与建州女真连年征战失利,大明王朝的财政几乎陷入崩溃,只好杀鸡取卵,采取“加派”的办法筹措粮饷。腐朽的官僚体系,又借机中饱私囊,搜刮无度,进一步导致民穷财尽。而陕北,本身地理条件差,工商业经济也不发达,土地又比较开阔,加派的负担相当重。屋漏偏逢连夜雨,崇祯初年,陕北又遇到大旱,老百姓无以为生,而官吏为完成财政征收任务,就这还要“严为催科”。
我们来看看当时的惨况。陕西籍官员马懋才给皇帝上书说:“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这是一篇很重要的历史文件,详细地说明了陕北“流贼”蜂起的原因。
明清之间的大诗人吴伟业,也曾在他的《绥寇纪略》中记载了一些人吃人的惨剧:“永宁民苏倚哥食父母”、南阳女子霍氏“以母而食女”,闻喜民杨雷“以父而食子”,张河图等人“杀人母子而并食”……
两千年前的孟子说过,“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这不折不扣是个“率兽食人”的年代。
不过这笔账,也不能全算到崇祯皇帝头上,《明史》说得好:“论者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
相对于他爷爷神宗,父亲光宗,哥哥熹宗而言,崇祯还算是比较励精图治的一位。如果要说有什么毛病,充其量能说他缺乏政治经验,做事太急躁多疑,顶多算是工作能力不尽人意。崇祯做皇帝做得很认真,也很辛苦,他十七岁登基,在这个位置上干了十七年,这十七年里没过几天舒坦日子。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谁叫他爷爷旷工,爹爹短寿,哥哥贪玩呢?谁家摊上这么几个家长,也得闹出不少事来,何况是帝王家?所以南朝刘宋的小孩子皇帝,会可怜兮兮地对篡位贼们说:“愿世世勿生帝王家!”
谁说皇帝家的儿子是好当的?
崇祯皇帝登基后,面对这个千疮百孔的帝国,只能到处补窟窿。为了替这个民穷财尽的帝国省钱,他自己节衣缩食,每天加班不说,还和大臣们想了许多办法,其中有一条叫做“整顿驿站”。朝廷计划,通过裁减驿站和驿卒,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这也确实取得了一些效果:每年可以节省白银六十万两。裁减的结果是许多驿卒下岗——我们今天之所以还把这事正儿八经地提出来讲,主要是因为下岗的驿卒中有一个有点特别,他叫做“李自成”。
李自成和李过叔侄俩小时候读过五年私塾,长大些了喜欢舞枪弄棒,还为此离家出走。
李自成干过酒佣,打过铁,当过雇工,给当地富户放过羊。但干得都不大好:当酒佣,“日沉醉”;学打铁,“又不成”;替人家耕田,枕着锄头柄睡觉;放羊吧,偷杀主人的羊来吃……二十一岁时当了驿卒,又经常出事故,骑死了好几匹驿马,还弄丢过公文。借了艾家的钱还不上,被鞭打,还给戴上大枷在烈日下暴晒示众……历史书上记载了许多关于他年轻时代的事儿,似乎都不怎么值得炫耀。用孟子的话说,这叫做“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
李自成十八岁时娶了个漂亮媳妇,不过对方已经是第三回嫁人了,而且还不大守妇道。一次被他捉奸在床,他没抓着奸夫,就单把淫妇杀掉了,这在当时叫做“捉奸须双,今止杀妻,于律不合”,于是吃了冤枉官司。他看看官司打不赢,愤而越狱逃出,和李过一起杀了审理案件的糊涂贪官艾同知,然后两个人逃到甘肃投军。到崇祯三年初的时候,李自成已经是甘肃军中的一个小头目,职务相当于今天部队中的排长。
崇祯二年十月,皇太极绕过袁崇焕的关、宁防线,率后金兵入大安口,威胁北京城。袁崇焕星夜驰援京师,双方在城下展开激烈战斗,一时形势相当危急,明廷遂“征天下镇巡官勤王”。李自成所在的部队也奉命北上,走到金县,找地方上要给养,县令实在没钱粮应付过往的军队,竟避而不见。带兵的王参将亲自去找县令说话,等了好久也没见人。不耐烦的兵们就在衙门的院子里大叫大嚷造势,王参将觉得自己的兵有点过分了,就抓了六个人打了顿板子——其中有三个是李自成的部下。
李自成听说自己的兵给领导打了屁股了,很生气,认为王参将优柔寡断,没本事要到钱粮,只会打自己人。他就带了几个人,冲入县衙门,把县令抓了起来,准备送到总兵杨肇基那里去“说理”。半路上遇到王参将,双方又吵起来。李自成从要部队流血就要给兵们吃饱饭的角度上讲,认为县令就是渎职;而王参将则认为,地方上也有难处,大家要相互理解,不能使用暴力手段。其实大家的持论都有道理,只是立论的角度不同。双方争执不下,正在气头上的李自成就拔出刀子把王参将杀掉了,然后率一些人哗变,投靠了农民起义军王左挂的队伍。
在那段时间里,军队因为不能及时发放粮饷,和地方上发生了很多矛盾,有不少部队因此而哗变。这些哗变的士兵走投无路,只好投身为“盗匪”。正是他们的军事技能大大提高了农民军的战斗力,使官军在今后的战斗中付出了更为沉重的代价。
当时有位县长大人诉苦道:“突然给你发道公文,命令送豆麦几千石,草几千束,运交某部队;又来一道公文,让买健壮毛驴若干头,布口袋若干条,运交某部队;再来一道公文,让造铜锅多少口,买战马多少匹,运交某部队……可是费用该找国防部还是找财政部报账?这个没人管你,反正一说就是延迟则军法从事。”
你说说,被过路军队吃怕了的金县县令,敢出来见这帮愤怒的大兵吗?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大明朝的灭亡,实实在在是经济上的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