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豪斯顿结婚的女人模样并不漂亮。她没有头脑,也没有钱。她是个孤女,一个相貌平常的女孩,几乎有点儿丑,而且甚至也不太年轻(她那时二十四岁),她从抚养她的女远房亲戚家里出来,来到他这里,带着源自她家乡传统及血统的、经由训练而获得的持家本领,还有一小箱整洁、朴素、淡灰色的衣服,她自己手工缝制的被单、毛巾与桌布,以及无限的忠诚和奉献能力,别的就没有了。接着他们结婚了,六个月以后,她死了,她的死令他感到悲痛,四年以来,他始终不变地固守着那毫无希望的、原初的对她的忠诚,而这就是一切。
他们毕生都了解对方。他们都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出生在同一种类的人的家里,彼此所在的农场相距不到三英里远。他们属于同一乡村基督教友会,并在同一所一间房屋的乡村学校上学,她比他小五岁,但在他入学时,已经比他高一个年级,尽管在他上学的两年间他两次都不及格,当他退学时,她仍然还是比他高一个年级,他不仅从他父亲的家里消失了,而且从乡村里也消失了,甚至在十六岁就在逃避那古老的陷阱,而且一走就是十三年,接着突然之间又回来了,在他知道自己将要回来的那一刻,他知道(并也许甚至在诅咒他自己),她将依然还在那里,而且没有结婚;而她确实是如此。
他入学时是十四岁。他不是任性的人,只是还不太喜欢约束自己;他不是容易兴奋的人,对生活并未怀着强烈的渴望,甚至不想运动,他强烈渴望获得的,是那种称之为自由的无拘无束的稳定状态。他一点儿也不反对学习;他反对的只是它带来的限制和严密的管制。他能够胜任地掌管他父亲的农场,他的母亲最后在临终以前教会他写自己的名字,并不再坚持强迫他父亲把他送进学校,至少有四年的时间,他利用他母亲对他的娇宠来对抗他父亲傲慢的严厉,竭力避免到那地方去;他真的喜欢那日益增长的责任甚至工作的管束,这是他父亲为他成年而对他进行的一种训练。但是,最终他用自己的策略打败了他自己:终于甚至他的父亲也承认,关于农场,再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要他学了。这样,他进了学校,不是顺理成章,而是荒谬古怪。在他能够进行投票以前,他就是个合格的公民了,在他学习拼写以前,他就有了做父亲的能力。十四岁时,他已经在喝威士忌了,并有了一个情妇——一个黑人女孩,比他大两三岁,是他父亲租赁人的女儿——而且他发现自己在接受教育,有人教他入门知识,他比自己的同龄人晚了四五六年来学这种东西,所以他在班上体格已经大大超过别人;人小,个儿头大,不可避免变得世故,有理由傲慢不驯,难免不可救药,他并非故意打算什么都不学,只是他相信自己不愿学,不想学,而且他不相信自己需要去学。
后来,对他来说,仿佛他进入那间屋子时第一个看到的就是那个弯下去的、娴静的、上面长着纯棕色直发的脑袋。再往后,在他相信自己已经避开了她以后,她仿佛始终就在他的生命里,即使是在他的出生与她的出生之间的那五年里也是如此;并不是她设法以某种方式在那五年间存在,而是直到她出生了,他本人才开始存在。从那一时刻起到此后的岁月里,他们两人就不可改变地永远紧紧连在一起,连接他们的不是爱,而是执拗的实诚和不可违抗的拒绝——一方面是那渴望改变、改进和改造的坚定而不可动摇的意志;另一方面是那种激烈的对抗。那不是爱情——崇拜、折服——正如他所知道的一样,因为激情至此在一种可以确定其界限的体验中显现,但那并不完全是纯真的。他愿意接纳那种东西,把它作为他的命运来接受,召唤他自己听命于它,正如当他真正使用那同一种意义的东西时,他召唤自己顺从一样,那东西是他称之为甘愿为奴的东西,它在所有其他的女人——他的母亲和他的情妇身上都有——迄今在他的生活中就是如此。直到那时,他所不能理解的是,他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奴隶制——被奴役者的意愿是单一的、不变的、专横的,从不偏离目标,不仅渴望财富,完全的顺从,而且迫使奴役者重新改变他哄骗受害人的合适方式。她甚至还不想要他,不是因为她太年轻,而是因为她显然在他身上没有找到适合她的那个人。她仿佛只是把他从富饶大地上的人群中挑出来,不是作为那个能满足她的要求的人,而是作为具有诸种可能性的人,她愿意在此之上构筑她生活的结构。
她试图通过学校得到他。不是要他从学校里毕业,很明显,他甚至没能接受到教育,变得较聪明一点儿;显然只是要从学校里过一下,一级一级地按秩序行进,在指定的时间,从一级升到另一级,如同人们通常做的那样。曾经有一次他想到,也许她要做的是,让他向上努力,进入和他年龄一样的人的班,他应该在那种地方的;而如果她能做到这一点,也许她会让他一个人自己决定,依据他的本性和个性的旨向,通过考试或不通过考试。也许她会这么做的。要么也许她非常想要尝试这么做,但她同样聪明得很,知道他不仅永远到不了他应该在那里的那个年级班,而且他甚至跟不上他现在所在的那个年级班,而且还有:他在哪个地方甚至也没有关系,甚至考不及格也没关系,只要她在不及格的考试中也有份儿。
在那不屈的意志和那狂暴而坚定的意志之间,进行着一场无言的、无条件的争执,对抗,前者不是为了爱情或激情,而是为了婚姻,而后者则是为了独处和自由。他在那第一个年头就将考不及格。他预料到了。不仅他本人知道,而且整个学校都知道。她从来没有直接和他说过话,她会从他身边经过,到运动场去,甚至都不去望他一眼,很明显她看见他了,但是她午餐饭盒里的苹果或蛋糕必然会摆在他的桌子上,而且无声无息,折叠起来的答案纸会秘密地夹在他的一本书里,上面有问题答案,拼写改错或造句,那是由圆乎乎的、有力的孩子的手书写出来的——他拒不理睬的那种酬报和允诺,他拒绝接受帮助,这令他大为恼怒,不是因为他的人格和易轻信的天性受到了引诱,而是因为他既不能公开表示对拒绝接受的东西的蔑视,也不能肯定那私下的展示——那随意破坏掉的食物或答案纸——甚至能否算在那个低着头、端庄谦恭、热心的女孩身上,他看到她的是侧面或三分面,有时完全是背影,而且他甚至从来没有听到过她叫他的名字。接着有一天,一个只有他身高的三分之一的男孩戏弄地冲他吟唱拙劣的诗句——不是露西·佩特和杰克·豪斯顿是甜心,而是露西·佩特在逼迫杰克·豪斯顿出人头地,要上二年级。他像打他的一个儿子一样那样打了那孩子,即刻四个年龄较大的男孩蜂拥而来,当这几个袭击他的人后退时,他依然暴怒地一步也不退让,她就在他的身边,用她的书包掷打他的敌人,他盲目而愤怒地击打她,就像他打那个小孩一样,并猛然把她推到一边。在接下来的两分钟里,他变得狂暴至极。甚至在他被摁在地上时,他们四个人不得不用一根捆篱笆用的铁丝把他绑起来,以让他安静下来并跑开。
这样,他便赢了那第一个目标。他没考及格。第二年秋天,他再次入校,进入同一个年级,被一大群更小的孩子所包围(一个巨人深陷在小矮人们中间),这时他相信自己甚至已避开她了。可是那张脸的确依然还在那里,而且看上去一点也不小,表情也不再冷淡。不过当时他相信,他是在另一个深渊那边,另一个插入的班级上看到那张脸的。因此他相信自己也达到了最后的目的,赢得了游戏的胜利;直到差不多过了两个月之后,他才发现,她在去年的考试中也没有及格。
当时,某种非常类似恐慌的东西掠获了他的内心。因为他同样也发现,他们之间的争斗的规模和格调发生了变化。那种争斗不再是致命的,争斗是不可能的。它已成熟了。到那时为止,因其所有的致命的严肃性,它依然保留着某种童年的东西,某种既不合乎逻辑又相互一致,既合乎道理又稀奇古怪的东西,但是当时它已变成了一种成年人之间的争斗;在那年夏天的某个时刻,那种古老的、陈腐的、生理差异的外部特征凸显了出来,当时除了在教堂的教友聚会上见面之外,他们互相之间没有看到过对方。情况仿佛是,双方都没有意识到,却在同一时刻,他们望着那条古老的伊甸园之蛇,吃着伊甸园之树上的部分果实,吃时有意愿和比较的能力,却没有知识,尽管说缺乏知识在他的情况中是不属实的。现在已不再有苹果和蛋糕,只有答案纸,改错用的,无法避开,无法不面对的,放在书里或在他的大衣口袋里,或是放在他门前的邮箱里;在每月的笔考测验中,他会把他自己的空白卷纸交上去,拿回来的上面有着理想分数的卷子,而且是那只手写的,甚至那签名,也变得越来越像他自己的签名。她依然从不对他说话,甚至也不望他一眼,那张脸始终总是低着,显出侧面轮廓或三分面的形象,稳重端庄,从容镇静。他不仅整天望着它,而且还把它带回家,晚上与他相伴,从睡梦中醒来后问候它,它依然是那么安详,依然始终如一。他甚至尝试在黑女人情妇的形象那边抹去那张脸,清除它的魔力,但它依然还在那里,始终如一,安详,没有责备他的意思,也不悲伤,甚至也不生气,而且在他敢于承担罪过或获得宽恕之前就已经原谅他了;它在等待着,安详沉静,令人恐慌。在那一年里,有一次那种惊恐的念头在他心里出现了,永远避开她,他可以采用那样的方式,使她的帮助够不着他,他要自己用功,把逝去的那些年的功课补上,赶上他应该在其中上课的班级。在一个短时间内,他甚至尝试这么做,但是那张脸还在那儿。他知道自己永远也无法超过它,不是它会把他拉回来,而是他会依次把它带在身边,正如在她出生以前的那五年中,它以某种方式将他搁置起来一样;他不仅永远超不过它,而且他甚至用那一年时间也追不上它;所以,无论他能达到哪一个等级,它都依然会在那里,早一年在他的前面,让他无法避开,也让他无力超过。这样一来,也就只有一种选择。那是一种古老的选择:原地踏步,因为他已经在那最低的班级了,不可能再往后退了,但他可以停留在那里,把那总能获胜、静止不动的女人推进那一逝而过、高速运动的世界之中。
他这么做了。他的错误在于采用仅对女人残酷不义的方法。他望着他那空白的每月测验试卷纸在老师的手中消失,然后又发还给他,试卷做得很好,甚至在上端还答有他本人的名字,时间过了一个月又一个月,升级的终考就要到了。他交上了空白的卷子,上面什么都没有写,只有他的名字和他将它们叠起来时留上的脏兮兮的指印,他最后一次把那些书合上,他甚至不愿费力给那些书上留下污渍,接着从教室里走出来,除了顾及听老师说他不及格这种小礼节外,他自由了。他自由了的信念从出教室门起持续到下午,接着持续到吃晚饭时,持续到傍晚时分。他在脱衣服,为了上床,一条腿已经从裤子里出来了;没有停顿一下,没有踌躇片刻,他又把那条腿穿回到裤子里,他已经在奔跑了,光着脚,没有穿衬衣,他从房子里出来,他父亲已经在里面睡着了。学校的房门没有上锁,不过他要看老师桌子里的东西,就不得不把锁砸开。他的那三份试卷全都在那里,甚至是同种类型的大页书写纸,就是他什么也没写交上的那种——算术、地理、英语作文,如果他不知道自己交的是空白卷子,如果他既不能读出也不能认出其中的一些词,不能理解他确实知道那些卷子上所写的东西的话,他本人就不会发誓说他没有写过。
他回到家里,拿了几件衣服和那把当时他已经拥有了三年时间的手枪,把他的父亲叫醒,在那个夏天点着灯的午夜的房间里,他们两人见了一生中的最后一面——年轻人惊慌失措,他决心已定,那男人精力旺盛,身体瘦削,硬朗,几乎比年轻人低一头的样子,脸没有刮,长着一头狂乱的灰发,穿着一件长度齐腿肚子的睡衣,他从扔在一把附近的椅子上的裤子里掏出一个破旧的钱包,把里面的钱给了年轻人,这会儿,他戴上钢边眼镜,写了张相应款数的支票,连带利息,让他儿子在上面签字。“好了,”他说道,“那就走吧,你会倒霉的。你肯定有着我身上足够的血性,在十六岁照顾好你自己的。我就是那样。但是,我要和你打同样钱数的赌,上帝做证,要不了六个月,你就会大喊救命的。”他又回去,经过学校的校舍,把考卷整理成原样,其中包括那一套新弄来的空白卷子;要是他有能力的话,他会把那把砸开的锁修好。他甚至付了赌钱,尽管他并没有输。他把那个数目的钱分成三次寄了回去,那是一年以后一个星期六的晚上,他在俄克拉荷马的铁路建筑工地掷骰子时赢的,在那里,他是个钟点看守。
他逃离了,不是从他的过去中逃离出来,而是逃避他的未来。一共花了十二年时间他才弄明白,他既不能逃避过去,也不能逃避未来。当时,他在埃尔帕索,那是他逃出来的一个最终的落脚处,他当上了机车的司炉工,把他自己管的一个机车伺候好,他在那里住在整洁、面积不大、城市人的房子里,到那时他已租了四年了。一个女人和他住在一起,邻居们和邻近的杂货商都把她看作他的妻子,她是他七年以前从盖温斯顿的一家妓院里领出来的。他在堪萨斯种过小麦,在新墨西哥州放过羊,在亚利桑那和西得克萨斯,他和一帮建筑工待在一起,然后成了盖温斯顿码头的一名码头工人;如果他依然还在逃的话,那他就不会知道那种东西了,因为甚至从他记得他已经忘记了那张脸的时间起,到现在已过去好几年了。而且当他证明,即使是用最好不过的手段,地理,你也绝对无法逃避过去和未来时,他还不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地理:发明的匮乏,虚幻愚昧的对人之间距离的信念,人能够发明出来的逃避的最好手段,就是地理;他相信自己相信,对他本人来说,地理绝不仅仅是在其上面行走的某种东西,而是那需要呼吸,摆脱束缚,来回行走的媒介。)而且如果他始终只是用伤害另一个女人的方式来逃避一个女人,就像他在青春期对他的母亲和他的黑人女友所做的那样,他就还是没有弄明白那种东西,在黎明时分,他几乎是用强力把那个女人从房子里弄出来的,在昨日午夜以前,他从来就没有见过她;在汽灯下发生在他与头上缠满卷发纸的女房东之间的那一幕,就像是他正在把唯一一个继承财产的女儿从房子里强抢出来一样。
他们在一起生活了七年。他又回到铁路上工作,并爱上了那种工作,甚至最终还进入了等级分明的资深者的行列;除了偶然之间有点儿越轨行为外,他在内心里、精神上和肉体上都忠实于她,她也相应忠实于他,她言行举止谨慎小心,不提任何要求,用他的钱很节俭。在他们一开始住的寄宿房里,她使用他的名字,后来住进了在埃尔帕索租的房子,他们把那儿叫作家,当他们有能力买家具时,他们就把房子里布置了一番。尽管她从未提过结婚的事,他却甚至想着和她结婚,西部那时还年轻,重视个人的权利,因此这对他也产生了影响,淡化并最终废弃了有关婚姻、女性贞洁及《圣经》上从良妓女的偏执观念,这是他承袭下来的南方区域清教徒的偏执观念。当然,还有他的父亲。从离开家的那个夜晚起,他就没有见到过他,而且他也没有指望再见到他。他并没有去想他的父亲死了,迁到比密西西比州的老家更远的地方,他是在那儿最后见到他的;他只是无法想象他们在密西西比州以外的任何地方相见,他只能想象他自己作为一个老人回到那个地方。但是他知道,对于他和一个曾经是出卖给公众的女人的婚姻,他的父亲的反应会是什么样,而且直到这时,就他所做的和没有做成的一切而言,他从来没有做过一次任何他不能想象他父亲同样也在做或至少不咎其罪过的事。然后,他接到了他父亲死亡的消息。(与此同时,他还从一个邻居那儿接到为农场开的价。他没有出售农场。同时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这样一来,那种障碍就不存在了。然而,它实际上根本就从未存在过。很久以前,在一天夜里,当隐约可见的机车穿过黑夜,在路轨上轰隆轰隆地向前滚动时,他已经将那作为一个纯粹是他与他本人之间的问题解决掉了:“也许她过去不太好,可我也是一样。现在很多时候,她比我所知道的我自己还要好。”也许过段时间以后,他们会有个孩子。他想等着那种事发生,让那事成为他们结合的象征。一开始他从未想到过那种不测事件——在此他再次成了那守旧的、神秘而偏执的清教徒;即使是在重获新生以后,上帝之手也会放在罪人的身上:上天永远禁止邪恶的人生育。他不知道究竟要多长时间,究竟要多少年的贞洁,才能涤清罪孽,获得宽恕,但他会想象着那一时刻——某一时刻,依然是神秘的时刻,到那时,那些不知其名、形象不详的男人的摧残伤害,商人炽烈的色欲留下的痕迹,会从她出卖的器官上被抹去,愈合平复。
然而,那一时刻超出了现在,那一时刻不是罪孽获得赦免的神秘时刻,而是在他想着她会告诉他她怀孕了他们要结婚的时间消逝以前的那个时辰,那一天。那一时刻早已超过了现在。那一时刻永远不会有了。在那十二年里的一个夜晚,在他出逃的另一落脚点的寄宿房间里,他在这里隔一天休息一夜,他拿出保存三年之久的农场转卖的开价单,这时他明白了他为什么没有接受将农场卖掉。我要回家,他告诉自己说——就是这么回事,不为什么;他甚至看不到那张他进学校那天见过的脸,他甚至不能描述那张脸,现在他甚至记不起来那张脸了。第二天,他跑回了埃尔帕索,从银行取出了七年的积蓄,并把它分成一样多的两份儿,做了他七年妻子的女人朝那钱瞥了一眼,随后站在那儿咒骂起他来。“你准备结婚的。”她说道。没有眼泪;她只是诅咒他:“我要钱有什么用?看着我。你认为我会缺钱用?让我跟你一块走吧。靠近我能住的地方会有某个镇,某个地方的。当你想要的时候,你就可以来。我曾经让你烦过吗?”
“没有。”他说道。她诅咒他,诅咒他们两个。要是她会哪怕只是触碰我,打我,让我发怒去打她,那就好了,他想着。但是那样的事一样也没有发生。她所诅咒的并不是他,她所诅咒的是那个她从未见过的女人,她的脸他甚至无法确切记起是什么样。于是,他再次把他的那份钱分开——那是他有幸拥有的钱:他的运气不在于赢取、挣得或找到钱,而在于他有恶癖,渴望获得快乐,而在满足这些恶癖,获得种种快乐之后,留下来的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并回到了密西西比。然后,即使是在那时,他显然还是经过了另一年才承认,他不想逃避那种过去和未来。乡村里的人相信,他回来是出售农场的。可是时间一周一周地过去了,而他并没有任何动静。春天来了,他既不准备把农场租出去,也不准备在上面耕种。他只是继续住在南北战争前的那座老房子里,尽管不是大宅,没有廊柱,里面住三个人,仍然还是太大了,与此同时,日子一个月接着一个月过去了,显然依旧是在从得克萨斯铁路上回来休那个假期时,他父亲曾告诉他们他在铁路上工作,他独自一人,没有人相伴,向同辈人打招呼(在他遇到他们时),这些人从年轻的时候就记得他,他们是碰巧在一起喝酒或打牌时认识的,这种情况并不常有。偶然之间,在夏天里,人们会看到他外出野餐,而且每个星期六的下午,他会成为瓦尔纳商店走廊上的那群人中间的一个,他谈的不多,更多的回答有关西部的问题,没有秘密,没有太多保留,显然他是在用另一种方言思索,并通过它听取问题,然后及时进行回答。他现在变得抑郁了,即使抑郁尚未过多地显现出来。在他的脸上,仍然有时间和孤独留下的印迹,但已消逝了一小部分,文饰成为甚至衰变为某种有意识的警觉,尽管不是胆怯;他宛若野兽,原始、孤独而自足,从荒野中走出来,为知道那是陷阱的陷阱所吸引,不明白为什么它是致命的但知道它是致命的,而且现在并不害怕——而且并不那么容易受惊吓。
他们在一月份结婚。到这会儿,他的那份得克萨斯的钱用完了,尽管村民们依然相信他很有钱,要么他就不可能什么也不干就能过上一年,而且不会和一个没有分文的孤女结婚。由于他回到家时有偿付能力,所以邻居们始终坚定不移地相信他是个富翁,完全就像一开始他们坚定不移地相信只有贫困才使他回到家里来。他从威尔·瓦尔纳那儿借钱,以部分土地做抵押,在更为靠近大路的新址处,建起一座新房子,当时他还买了一匹种马,仿佛是作为给她的结婚礼物,虽然他从来没有那样说,要么是它那血性、骨骼和肌肉代表着他已放弃的有多个异性伙伴、不受抑制的雄性特征,他从来没有说过那样的话,要么就是在他的邻居和相识中有人——威尔·瓦尔纳或者也许是拉特利夫——看出来这是地地道道的转移,有意要把他退出的空位填满,他们也没有说这样的话。
结婚三个月以后,房子建成了,他们搬了进去,一个黑种女人为他们做饭,尽管乡村里那唯一的另一个被雇用的厨师,无论是白人或黑人,是在瓦尔纳家里的。随后,村民们召集在一起,男人到围场里看种马,女人来看房子,那崭新的、明亮的房间,新家具以及节省走路和体力的新设施和装备,这些东西的样子他们梦想着从邮购的图文目录中能看到。他们会望着她在这些新的家具设施中间走动,忙碌,不知疲倦,她穿着朴素的、整洁的衣服,一头普通而自然的头发,那张普通的脸此刻绽放出某种几乎像是美的光彩——不是幸运的惊喜,不特别是意愿和信念的显现,而就是那种安详、那种沉静、那醒目地映现在面颊上的玫瑰色,当时,他们正谈论房子建成的时间是多么及时,刚好可以透过窗户观赏四月份的盈满圆月,床就放在窗户那里。
后来,那匹种马杀死了她。当时,她在马厩里找寻一只不见了的鸡雏。那黑种男人警告她说:“它是一匹马,小姐。但是它是一匹雄性种马。你离开那儿吧。”可是她并不害怕。她仿佛是认出了那种物质的变体,那种两重性,意识到了那种想法,尽管她没有说出来:胡说八道。我现在已和他结婚了。他用枪杀了那匹种马,他第一个冲进马厩,当时那畜生疯狂至极,而他身上什么也没带,只有一把打开的折刀,那黑人紧紧抓住他,劝说他等把手枪从房子里取过来,用枪打它。在那座新房子里,他和那条猎狗住了四年两个月,那个黑种男人为他们做饭。他卖掉了那匹他为她买的牝马,还有他当时拥有的那头母牛,让那个女厨子走了,把鸡也送人了。那些新家具是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的。他把家具都挪到了仓房里,仓房在他出生的老地方那里,他通知销售商前来把家具弄走。随后,他所拥有的就只是炉子,他在上面吃饭的餐桌,还有那张简陋的小床,他用它换掉了窗户下面的那张大床。在他睡在那张小床上的第一个晚上,月亮也是一个满月,于是他把小床搬到了另一间房子里,然后把它靠在一面北墙上,在那儿,月亮不可能会照得到他,过了两夜以后,他甚至走回到老房子,在那儿过了一夜。但是在那儿他已失去了一切,不仅是宁静,而且甚至还有一缕缕可咀嚼的、因绝望而生的、可以承受的悲伤。
于是,他又回到了新房子那里。圆月当时正在变成下弦月,而只有在每月一次的间隔期间到来时,这种情况才会重现,于是,在两次圆月之间,剩下来的就只有在日落时分与天完全变成黑夜之间的那一个时辰,厌倦是度过这段时间的一种解药。而且厌倦是廉价的:他不仅有他给了威尔·瓦尔纳借钱的字据,而且他还有与收取分期付款金额的人之间的某种麻烦,他们不想把家具拿回去。这样一来,他再次去耕田,逐渐发现他对怎么耕田已忘得差不多了。因此,有时他还真的忘掉那个令人惊骇的时刻,直到他发现自己进入那一时刻,在那一时刻中行走,发现那一时刻突然之间扑面而来,让人窒息,将他吞噬。随后,她那张无法抹去的脸,有时甚至还有那他们第二年也许会拥有的孩子的形象,会在那座房子里随处浮现,房子是他建起来为让她高兴的,尽管她所触摸过、使用过和看过的所有物品现在都被从房子里清出去了,剩下的只有炉子、餐桌和一件衣裳——不是一件睡衣或一件内衣,而是那件用方格花布做的女装,很像是那件他进学校那天第一次看的她穿在身上的衣服——还有那扇窗户本身,所以,即使是在夏天最为炎热的傍晚,他都会坐在让人汗水淋淋的厨房里,与此同时,那个黑种男人做着晚饭,他从一个石头罐里喝威士忌,从雪松木桶里饮用温水,声音越来越大地说着话,骂骂咧咧,话语尖刻,爱好争辩,他没有要反驳的挑战,也没有要征服和击败的挑战者。
然而,月亮或早或晚又会再圆起来。那些几乎什么也看不见的黑夜是会有的。可是,当黑夜进入黑夜,而逐渐从黑夜中隐去时,窗户上那银白色的、因月亮而变白的长方形的光块儿早晚会再次投射过来,就像它过去投射在他们两人身上一样,那时他们在谈论着古老的乡村信仰,认为四月份的满月使繁殖丰育得以变成现实。但是现在,在他本人的身体旁边,没有一个月亮可以照在上面的身体,而且在他自己的身体旁边,没有另一个身体可以躺在上面的东西。因为那个简易小床太窄小了,躺不下另一个人的身体,那里只有一个突然向下形成的黑漆漆的阴影,只有那看不清楚模样的猎狗睡在那阴影里,他直挺挺地躺在那里,心里不服输,喘着粗气。“我不明白那是怎么回事,”他说道,“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将永远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你不可能战胜我。我和你一样强大,你不可能胜过我。”
当他离开马鞍时,他依然还活着。他听到了枪声,瞬间过后他就知道了他一定是在听到枪响之前就感觉到打在身上的那一枪。随后他三十三年来所知道的那种有规则的时间顺序变得颠倒了。他仿佛感觉到地面在震动,与此同时他还在往下跌落,而且还没有触到它,接着他来到了地面上,他停止了跌落,而且记起了他所见过的腹部的伤是什么样子,他想到:如果我不让疼痛快点儿开始,我会死的。他有意让它开始,而在一瞬间他无法理解为什么疼痛还不开始,接着他看到了那空洞的裂缝,那个在视线之间的某个地方的裂缝,以及他的脚应该在的地方,他仰面躺下,望着纠缠在一起的感觉与意志的碎片,投射进那个裂缝中,投进细微的光明和折磨人的痛苦的黑暗之中,并暗中摸索着,以期相遇并再次融合在一起。接着,他看到疼痛猛烈地袭来,犹如闪电划过那条裂缝。但是,疼痛来自另一个方向:不是从他自己的内部向外弥散,而是从同样失重的大地那里向他本人生命的内部穿入。等一下,等一下,他说着。一开始要稍慢点儿来,这样我能够承受得住。但是它并不愿意等待。它咆哮着压倒他的声音,把他举起来,用力摇动和转动。然而它不愿意等待他准备好。它迫不及待地要把他抛入空虚之中,所以他大声叫道:“快点!赶快!”他透过血红色的咆哮,向上径直望着那张脸,由于那十个口径的猎枪子弹的爆炸,那张脸和他本人的脸结合在一起并在这一刻永远成为一对——死者会带着生者和他一起进入地下;生者,那个没有死亡的被屠杀者,必须永远和他一起四处承受大地对他们的拒纳——随后,他像斜歪在那里的木桶一样不动了:“该死的,难道你就不能借用两颗猎枪子弹,你这个蠢笨的、叫花子一样的——”接着他就离开了这个世界。他的眼睛,依然在睁着,对着那已沉落的太阳,由于一股突然而至的泪泉将它们润湿而变得模糊不清,泪水沿着那异样的、被遗忘的面颊也在往下流着,那已经干涸了的眼睛因为真正的泪水的润泽,呈现出一种新的模样。
那枪声太响了。不仅对任何射击来说那声音都太响,而且对任何声音来说,那枪声都太响了,比应该有的响声还要响。仿佛那空间的容量和复制响声的回音联合起来,也反对他证实自己的权利,了结他受的伤害,越来越集中地聚集在他蹲伏于其间的灌木丛和道路的周围,那条若隐若现、隐约可见的道路就位于灌木丛的旁边,猎枪的枪托剧烈地撞在他的肩膀上,黑色的弹药烟雾已经散去,那匹马猛地转过身,飞奔而去,空马镫撞在上面没人坐的马鞍上,即使过了很久以后,情况依然如此。他四年都没用过这把枪了,他甚至不敢肯定,他拥有的五颗猎枪子弹中的任何两颗是否能爆响。第一颗子弹没有响;那是第二颗子弹——那无益的、比霹雳还要响的扣扳机声,那想要重新组合、找到第二个扳机的狂暴而急切的需要,接着那在他根本就没有听到的、震耳欲聋的扣扳机声之后的撞击,枪药的烟雾和臭味,一齐把他向后、向下压进灌木丛中,直到他的身体失去平衡,即使他想打第二枪,时间也已经太迟了,那条猎狗也没影儿了,只把他一人留在那儿不管了,他蹲伏在一根大木头后面,气喘吁吁,浑身颤抖。
随后,他想要把那事儿做完,不是用他想用的方式,而是用他必须用的方式。他要与之搏斗并制服的,不是盲目的、本能的、想要逃走的急迫的欲望,而是刚好相反。他想要做的是,在那人的胸脯上留下一张上写有如下内容的布告:“这就是扣押明克·斯诺普斯牲口的人的下场。”并把他的名字签在上面。但是他不能这样做。从他扣动扳机以来,这已经是第三次合谋密约,为的是挫伤他作为一个有感觉的人的感情,践踏他作为人的权利。他必须站起来,走出灌木丛,去做他下一步要做的事,不是把它全部做完,而只是把他开始了的、正在运作中的事情的第一步做完,此刻,他已经意识到了,在他听到马的动静并举起枪以前,他就知道,将要发生已经发生了的事:他对着敌人扣动扳机,但只打中了已死在那里、留在隐秘之处的尸体。于是,他在那根大木头后面坐起来,闭上眼睛,慢慢地数着数儿,直到身体的抖动停止,直到奔跑的马的声音,甚至那令人不能忍受、令人难以置信的枪声从他的耳边消失以后,他才能够站起身来,拿起那把歪斜着的、里面装有肯定会响的子弹的枪,从灌木丛里出来,开始匆忙上路。但即使如此,在他到家之前,天也将到黄昏时分。
这时已是黄昏了。他从坡底那儿出现了,向上仰望着他那上面长着瘦蔫、不成样子的玉米的坡地,并看到了它——没有油漆的、两间屋子的小房子,其间有一个露天门厅和一个倚建在屋墙上的厨房,这房子不是他的,他为这房子付租金,但不付税,他一年所付的租金几乎有建房子所花费的钱那么多。房子并不旧,但已经漏雨的屋顶和门窗的挡风雨条,已经开始从墙板处破损了,这房子就像他在里面出生的那座房子一样,那座房子也不是他父亲的,如果他死在室内,这就像是他喜欢死在里面的那种房子——他可能会的,即使他穿着衣服,在床和桌子或者可能是门之间,没有预先的警告,在某一时刻他那始终狂跳不止的心肌就会要他的命——而这房子就像他结婚以后住过的那不止六座的房子,而且也像在他死之前他愿意住在里面的两倍于那些房子的房子,尽管他为这座房子付租金,但他始终相信,他的侄子拥有它,而且他知道,这房子离得不远,他愿意生活在这个屋顶下。接着,他看到在房前的院子里,有两个孩子,在他看他们时,他们甚至迅速地站了起来,注视着他,随后转过身去,急忙朝房子的方向奔跑。这时他觉得仿佛自己也见过她,她站在露天的过道里,八个小时以前她刚好就站在那个地方,注视着他的背影,他坐在冰凉的壁炉边的地面上,用从腊肉上滴下来的东西给猎枪上油,那是他所拥有的唯一可以用作油的东西,那东西不能起润滑作用,但与金属一接触,会凝结成一种像肥皂的物质,那是它自身盐分的腐蚀结果。她仿佛始终站在那里,没有动过地方,又一次伫立在一个开阔地带的画面里,即使是没有灯光,就像他九年以前第一次看到她的样子,在无情的灯光下,在看不到的男人们响亮粗野的喊叫声中,站在南密西西比囚犯集中营肮脏、凌乱不堪的食堂门外的开阔地带。他不再看那座房子了,他仿佛只是瞥了它一眼,他爬上坡地,穿行在那发黄的、低矮的玉米丛中,玉米发黄和长不高是因为,他没有钱买肥料撒在地底下,没有牲口和工具把地翻好犁好,没有一个人来帮他干他的活儿,为了维持生计,他不得不去拼他的体力和忍耐力,他不仅要和正常的气候拼,而且还要和无法预料的春天的气候和干燥夏天提前完结的气候拼,从五月中旬一直到七月,每一天都在下雨,仿佛黄道带也在与他拼赌时作弊一样。他向上穿行在那可怜兮兮、不长果实的玉米梗棵之间,拿着那把枪,无论是背着它,用它瞄准目标,还是放胆用它开枪,看上去那把枪对他来说都是太大了,枪是他七年以前弄到手的,用实实在在的粮食换的,他之所以能弄到那把枪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男人想要它,因为它用的子弹除了打野鹅或野鹿合适,打其他任何东西都太大了,而且打任何东西都太浪费了,只有用来杀人合适。
他没有再次往房子那边看。他往前走着,经过那里,他走到那正在腐烂的木格子旁边,木格子下面是一口水井,他把那把枪倚放在墙上,脱掉鞋子,打了一桶水上来,开始清洗鞋子。这时,他知道她就在他的背后。他没有回过头来看,只是坐在那个朽木凳子上,他的个儿头不大,穿着褪了色的干净上衣和打着补丁的工装裤,把水桶里的水倒在鞋子上,并用一个玉米棒在鞋上揉搓着。她开始大笑起来,声音沙哑,持续不断。“今天上午我告诉过你,”她说道,“我说,如果你去的话,如果你拿着这把枪离开这里的话,我就要走。”他没有抬头往上看,他蹲在那双湿鞋子上面,把一只手插进鞋子里,像鞋楦一样撑着,另一只手拿着玉米棒在上面刷着,“从来你就不在乎是什么地方。难道你就不担心他们来找你的时间和地点吗?”他没有回答她的问话。他把第一只鞋子刷好,放下,把他的手插进第二只鞋子里,把桶里的水倒在上面,开始刷搓起来。“因为那地方不会远的!”她突然之间哭喊起来,但她一点儿也没有提高嗓门。“因为当他们来把你吊死的时候,我会在我能看到那一幕的地方!”此刻,他站起身来。他把没有刷完的第二只鞋子小心翼翼地放下,把玉米棒放在鞋的旁边,站了起来,他个儿头小,几乎比她要低上半头的样子,光着脚,朝她走过去,动作不快,有点儿鬼鬼祟祟的,他的头往下低着,显然根本就没去看她,她站在那裂着大口儿、破烂的房门那儿——那漂白的头发在根部又变黑了,因为从不再有钱买染色剂到现在已经有一年了,那声音沙哑、大笑不止的脸注视着他,眼睛里闪动着一种稀奇古怪、能够想象出来的光芒。他一掌打在了她的嘴上。他望着自己的手,几乎有点发痛,他打的那张脸根本就不躲闪,那上面的眼睛甚至都没眨一下。“你这该死的,小个子的杀人狂杂种。”她说道,不去管那即刻流出的鲜血。他再次打她,鲜血在嘴和手掌之间变得模糊一团,接着鲜血又涌了出来,他再次打她,动作慢了下来,那不是有意的,而是那种极度的、不可克服、无法改变的厌倦让他慢下来了,他又一次打着。“走,”他说道,“走。走。”
他跟着她,穿过院子,走进过道,但他没有进到屋子里去。从门那儿他可以看到她,尽管屋子本身差不多全都黑了,只是窗户的那又小又高的方格上还泛着黄昏的微光。接着火柴擦着了,在灯芯上发出耀眼、没有闪动的光芒,而此时,她被无影的灯光框入一片开敞的亮处,她的四周是喧闹无声、不见踪迹的影子,这是那些没有名字的、无数的男人的影子——即使当他真的在看他们时,那个身体,有时在他看来从未生过孩子,甚至在那桩两美元的婚姻之前就在那里,那桩婚姻没有使他们变得圣洁,但却认定了他们的关系,每一次他走近它的时候,隔在他们中间的不是衣服,而是让人戴绿帽子的阴影,那也变成了他的过去的一个组成部分,好像他们之中更容易接受的人是他而不是她;尽管那油污的、没有样子的外衣把那个身体遮蔽起来,他依然能够在冰冷的、没有星光的黑夜里,从它的外面感觉到它的存在,没有恨,也没有欲望,并告诉他自己:它就像是醇酒。它对我来说就像兴奋剂。随后,他也看到了那两个孩子的脸,他们沐浴在同样的火柴和灯芯的亮光之中,仿佛她刚才碰擦的那一根火柴一下子同时让他们三个人的模样都显现出来了。他们坐在角落的地板上,他们没有蜷缩,也没有躲藏,只是在黑暗中坐在那里,无疑,从他自坡底上来,望着他们匆忙跑向房子那时以来,他们一直就坐在那里。他们注视着他,带着那种他本人也具有的同样的品性:不是卑贱,而只是从容,拥有一种古老的、陈腐的智慧,接受那种意志和能力之间无法缩小的不一致性,这种差异是由身体高度的残疾造成的,而他们三人对此都没有任何别的选择。他们把目光从他身上转开,望着他们的妈妈脸上的血,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她把一件衣服从墙上的一颗钉子上取下来,把它放在简陋的床上,包裹其他的物品——其他的衣服,一双半号尺码的鞋,在寒冷的天气中,两个孩子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没有分别地穿用,还有镜面破裂的有手柄的小镜子,木头梳子,无把儿的刷子——都放在里面,他们静静地看着这一切。“过来。”她说道。他挪到一边儿,他们从他身边过去,孩子们贴着她的裙子紧紧地抱在一起。当他们从屋子里出来时,他一时间看不见他们了,接着又看见了,在她前面走到了过道里,他跟在后面,保持着同样的距离。当他们穿过门廊,从那翘曲、腐烂的台阶上走下来时,他在门口又一次停了下来。当她在台阶那边的地上站住时,他再次走动起来,依然带着那种胜利者的姿态,带着那种令人生厌的执拗。接着,他看到了某种情况并停了下来,他注意到那个大一点儿的孩子,在那此刻几乎是夜晚的黄昏中,匆忙地穿过院子,无声无息,无影无踪,从地上抓起某种东西,接着又回来了,把那个东西——一块木板,顶上钉有四个小小的像轮子一样的镀锡铁质品——紧紧抱在胸前。他们继续往前走。他没有再跟着他们。当他们穿过那扇破旧的门时,他的样子甚至好像是没有在看他们。
他回到了房子里,把灯吹灭,屋子里变得全都黑了,仿佛那微弱的、消失的火焰把白昼所留下的一切都带走了,于是,他又回到了井边儿,只是凭着探摸,他找到了那根玉米棒和那只没有刷完的鞋子,他把鞋子刷完清洗干净。随后,他清洗那把枪。当他一开始弄到枪时,当枪还是新的时候,或至少对他是新的时候,他还有一个枪的清洁棒条。那是他自己做的,用藤茎做的,他仔细挑选,打磨,细心刮擦,巧妙地在其顶端打眼儿,把油腻的毛刺去掉,大约在最初的那年里,他有钱买火药,子弹头和火药帽,把它们装上膛,不时也去打些野味,当时他对清洁棒条的重视程度绝对不亚于他对枪的重视程度,因为他只买了那把枪,而那棒条是他做的。但是现在那个棒条不见了,他记不起是什么时候,也记不得在什么地方,它连同其他他在年轻的时候积攒的东西一起消失了,这些东西对他来说也曾经很珍贵,在那条位于他成为成年人与这一时刻之间的道路上,他以某种方式在某个地方把这些东西都丢掉了。在眼下这一时刻,他发现与他本人相伴的什么都没有,只有那实际上不属于他的空荡荡的、没有食物的房子,那把枪,还有那无法挽回的时刻,那时枪管对准了目标,一丝不差,他的意志告诉他的手指扣动扳机,在他的记忆中,一切都在,抹去的只是他自己的死亡。于是,他把水桶斜着,将水倒在枪上,把衬衣脱下来,把它擦干,把鞋子捡起来,回到房里,而且他还是没有去把灯点亮,在黑暗中,他站在冷冰冰的炉子旁边,吃着用手指从罐里掏出来的凉豌豆,装豆的罐子就放在炉子上,他走到那简陋的小床那儿,在那上面躺下,他依然穿着工装裤,放床的那间屋子里甚至终于不再有喧闹的影子,在黑暗中,他仰面平躺在那里,眼睛睁着,他的胳膊伸直,放在身体旁边,脑子里什么也不去想。这时,他听到了那条猎狗的声音。
一开始,他没有动弹,他正在有规律地、不急不慢地呼吸着,他的样子就像是个死人,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第一声鸣叫消逝了,无边无际的夜的寂静降临。他吸着气,第二声鸣叫传来了,响亮,深沉,回响不断,充满了悲伤。他没有动。他仿佛一直在盼望着它,等待着它。他躺在那里,把自己倒空,让自己镇静下来,不是为了睡觉,而是为了获取力量和意志,像远距离长跑运动员和游泳运动员做的那样,在进入一个时段的折磨人的、激烈狂热的努力以前,在他的生命将要进入这一时段以前,他可能要在那里躺十分钟,与此同时,那长长的鸣叫声从黑暗的坡底那儿传出来,仿佛他知道这十分钟是最后的安宁时间。然后,他从床上起身。依然还是在黑暗之中,他把那依然潮湿的衬衣和刚刚刷洗过的鞋子穿上,从门后面的一颗钉子上,他取下了一卷依然盘成环状、耕地用的新绳子,这卷绳子是他的表兄,瓦尔纳的伙计,两个星期以前盘成卷儿的,随后,他离开了屋子。
那天夜晚没有月亮。他穿过那干巴巴的、看不清模样的玉米丛往下走,根据一颗星星来确定方位,直到他来到树林里,靠在黑黑的结实的树干上,火蝇在其间闪烁着、飞舞着,远处传来了青蛙低沉而有回音的叫声和咕噜声,还有那条狗的嚎叫声。但是,一旦进入它们中间,他就再也看不见天了,尽管他当时意识到了他以前应该做的是什么:那条猎狗的声音将为他带路。于是他跟在它后面,滑入和陷进泥里,绊倒和摔倒在多刺的荆棘丛和树下生长的缠绕在一起的灌木丛中,跌跌撞撞地碰在看不见的树干上,他的胳膊弯曲着,保护着他的脸,他大汗淋漓,与此同时,那持续不断的狗的嚎叫声离得越来越近,突然之间在叫到一半的时候嚎叫声停止了。刹那间他相信自己真真切切地看到了那双眼睛放射出的磷光,尽管他没有灯光去回应那双眼睛,而且突然之间在还没有意识到他要做什么的情况下,他冲着他看到那双眼睛的地方跑去。他撞在另一棵树上,肩膀撞得发麻;他被撞到了一边,但又一次掌握了身体的平衡,他依然奋力向前冲去,张开双手。这时,他在跌倒。要是现在在我前面有棵树该有多好,他想道,那就没事了。他真的摸到了那条狗。他感觉到了它的气息,当它向他发动攻击时,他听到它的牙齿的碰击声,它猛地跳开,跑走了,把他晾在那儿,他的双手双膝陷在泥里,与此同时,它那无法阻挡的逃跑弄出哗啦哗啦的声响,随后就停息了。
他就跪在那个洼地的边缘。他只好站起来,而且依然半弯着腰,他的手臂弯曲着以保护他的脸,踩进齐脚踝深的、太阳照不到的污泥和腐烂的草本植物的沉淀物里,追踪它,向前大约又走了一步,来到了那个断落下来的树枝堆那儿,他把盘成环状的耕绳猛地套在他的工装裤上面的部位,弯着腰,开始把细小的、腐烂的树枝清理到一边。某种东西在那些树枝中间挣扎着,发出一声窒息的、婴儿般的叫声;当他踢它的时候,它不顾一切地在他的脚边摊开手脚躺下来,他告诉自己说:它只是一只负鼠。它不是别的,只是一只负鼠,他再次弯下腰,触到那扭缠在一起的发臭、淌着污水的树枝,将其拿开,直到他摸到那个身体,他把手上的污泥和黏液抹在衬衣和工装裤上,抓着那东西的上背部,开始往后走,拖着它沿着洼地行走。那不是一条沟,那是一条运送伐木的老路,上面长满了浓密的矮灌木丛,而且现在已经看不到路了,它比斜坡底部的平面要低两英尺。他追了那条狗有一英里多路,拖着那个比他重五十磅的身体,停下来只是为了不时把手上的汗擦在他的衬衣上,重新确定一下行走的方位,确定一下什么时候他能找到足够亮的天空,以分辨出一棵一棵的树的形状。
这时,他转过身,把那个身体往上拉,从洼地里拖出来,又走了一百码,他依然是在往后面走。他仿佛确切地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他甚至不从肩膀上往回看,直到最后他松开那个身体,挺直身体站在那儿,把他的手放在他要找的东西上——一棵曾经个儿头很大、表面有粒状突起的橡树的外壳,它的顶没了,大约有十英尺高,耸立在林间的空地上,是闪电雷击或衰老或腐朽的力量或不管它是什么,把橡树弄成了这种样子,两年以前,他把野蜂置入其中,放在沿边儿的位置。他刻削好的、贴着树壳撑在那里以获取蜂蜜的小树仍然还在老地方。他把耕绳从胸前取下,把一头系在那个身体上,脱掉鞋子,用牙齿咬住另外一头,他攀上了那棵小树,骑坐在橡树壳的边儿上,把那个身体一把一把地往上拉,那东西比他个儿头也大一半儿,他拽着那东西碰撞着、刮擦着树干往上来,直到它像一个装了一半儿东西的袋子横在树壳的入口处,耕绳系的结子抽紧了。最终,他掏出刀,割断绳子,把那个身体从上面扔进树壳里面。但是那东西几乎立刻就停在那里,等他意识到他应该把它倒个头儿时已经为时太晚了,他用劲推它,捅着它的上背部,但它不是吊在那儿,只是因为一只胳膊拧曲而挤在了那里。于是,他把绳子的一头绑在刚好在他脚下的树桩,将绳子在他腰上系了一圈儿,然后他站在那拧曲的胳膊上,并开始上下跳着,没有任何先兆,那身体突然之间从他的下面脱开了,使他悬挂在那根绳上。他开始往上爬,一把一把地往上攀着绳子,他的膝关节碰搓掉了树壁腐败了的表皮,一股微弱、持续不断、干燥的朽木粉末,像鼻烟一样拥入了他的鼻孔。接着,他听到了那个树桩的断裂声,他感到绳子从那儿松开了,他在空中往前跳着,一只手的指头扒在了橡树的入口上。但当他的身体重量往下压在上面,一整块腐朽的树壳裂开了,他连忙向上伸出另一只手,抓在入口的边上,但这只手下的树壳也开裂了,他不停地抓攀,他奋力地持续不断地攀抓着,没有任何收获,他的嘴巴张着,气喘吁吁,他的眼睛瞪视着远处九月的天空,这时的天早已过了午夜,直到最后那里的木头不再掉裂了,他用手抓住入口的边,身体悬在那里,直到他再次让自己攀上去,骑坐在入口的边缘上。过了一会儿,他从上面爬下来,把那棵撑在那里的小树扛到肩膀上,把它运到林间空地边上十五或二十码的远处,又走回去,找到他的鞋子。当他回到家里时,黎明已经到来。他脱掉沾满污泥的鞋子,躺在那张简陋的小床上,那条猎狗又开始嚎叫了。对他来说,仿佛在那第一声嚎叫从坡底传来之前,他甚至听到过那吸气的声音,当时依然还是黑夜,那嚎叫声有节奏感,音色不错,而且持续时间长。
他的白天和黑夜现在被颠倒了。当晨星浮现或也许那真真切切的太阳挂在天上时,他会从坡底那儿出现,爬到坡上,从那无力照管和不结果实的玉米中间走过。现在,他不刷洗鞋子了。他并不总是脱鞋,而且他也不生火,他只是站在那儿,从放在炉子上的罐里吃剩下的冷豌豆,喝壶里剩下的冰凉的、时间很长的咖啡,一直喝到只有残渣,而当豆和咖啡没有时,他就会从差不多已是空了的桶里抓一把生饭吃,大约在第一天的时间里,他会感到饿的,因为除了新奇和刺激之外,当时他所干的活儿比他以往所干的活儿都重。但是那事过去以后,就再也没有任何新奇之处,到了那时,他意识到,那事只能会有一种结局,这样一来它就永远会是那样,接着他就不再感到饥饿了。他只是会睡醒过来,让自己清醒清醒,告诉他自己说,你该吃饭了,并吃些粗制的饭(眼下桶里没有别的,只是黏在桶边上的干硬的块状结物,他用一把刀片把它刮下来),他并不想吃,而且显然他也不需要,仿佛他的身体以他那种固执倔强的单一意志为生,他的意志很像脂肪组织。然后,他会穿着工装裤和鞋子躺在那张简陋的小床上,鞋子上有最新沾上的污泥,而且大部分最近沾上的泥甚至还没有开始变干。他的嘴依然在嚼着,嘴的周围长满了长长的胡楂,上面沾满了粗饭粒,仿佛他处在连续不断的睡眠状态一样,不是沉入遗忘状态,而是沉入一种闭上眼睛、一声不响的间隔状态,休息,恢复体力,犹如一个男人有意跳进一个浴池里一样,在下午的同一个时刻醒来,仿佛是闹钟把他叫醒,他再次处于那种躺下睡觉和睁开眼睛之间那种不间断的持续状态,因为只有肉体承受着并将承受需要其他一切的负担。接下来,他会在炉子里生上火,尽管除了从饭桶上刮下来的东西之外,没有别的东西需要煮,不过,他想要的是热饭,虽然咖啡也不再有了。于是,他在壶里放入水,加热,把糖放进去,将热水弄成甜的喝下去,然后他会坐在放在门廊处的一把藤椅上,望着夜晚的景色,注视着黑暗从坡底升起来,聚集在一起,迅速弥漫开来,太阳逐渐爬上种着玉米的那块坡地,最后将房子也照亮,即使是在黄昏时分,那块玉米地仍然就像伫立在太阳光下一样贫瘠,泛着黄色。接着,那条猎狗开始嚎叫,他会在那里再多坐上大约十到十五分钟长的时间,就像是全年长期车票的持有者一样,坐在他坐习惯的凳子上,在火车已经鸣笛要停下来之后,继续读他的报纸。
第二天下午,当他醒过来时,一个小男孩正坐在他房前的台阶上——他长着圆圆的脑袋和长春花颜色的眼睛,是操管瓦尔纳的铁匠铺的那个与他同一族姓的人的孩子——他的脚在地板上刚一发出响声,那孩子便从那儿起来,所以当他走到门廊那儿时,那男孩已经到了门廊那边的地上,离他有几英尺远。他回过头来,望着他。“兰普叔叔说要你到店里来,”那男孩说道,“他说有重要的事情。”他没有回答。他站在那里,鞋子和工装裤上沾着昨晚的污泥,此刻已经干了,而且(那依然是在他的睡眠中)今天早晨的饭粒还粘在他嘴周围的胡楂上,接着那孩子转过身,开始走开,随后开始奔跑起来,到了树林的边上,他回过头来,即刻望了一下,然后继续往前跑,不见了。他仍然没有动地方,他的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如果那是钱的话,他可以带上的,他想到。但是,那不是钱。不会有他们给的钱。第三天上午,他突然之间认识到,某个人正站在门口,注视着他。他知道,即使是在那非现实的状态中他也知道,那人不是那个孩子,这会儿依然还是上午,他不可能睡那么长的时间,那种非现实状态不是梦境,而是一处贫瘠的地方,在那里,他的心、他的意志,像一匹永不休息、不可战胜、不吃草的马站立着,骑在它上面那个弱小的身躯正在更新它的力量。他们躲藏在这里,在我从坡底上来时监视着我,他这样想着,他努力大声说话,以让他自己醒过来,就像他会跪在那儿,晃动他自己的肩膀:醒来了。醒来了:直到他醒过来。他即刻知道已经太晚了,甚至不需要窗户的影子映在地板上的位置告诉他,现在已是下午那个自动到来的同一时辰。他不急不慢。他开始把炉火生着,把水壶放在火上,从桶里取了一把饭结成的硬块,吃了起来,他从里面嚼出来一块小东西,把嚼碎的东西吐出来,用手把它们放在嘴唇上揉擦。在这样做时,他发现饭已经粘到了他的胡子上,而他把那粘上的饭粒也要吃了,他用手指把嚼着的嘴四周的饭粒都抓下来吃掉。然后,他喝那杯放了糖的水,走出来,到院子里。脚印就在那里。他知道那是县治安官的脚印——笨重的、踩很深的、蓄意留下的脚印,即使这些脚印是在无雨的夏天焦干的灰土上踩出来的。那两个家伙体重有二百四十磅,戴着金属制的警徽,那警徽还没有扑克牌大,他在它上面不仅赌上了他的自由,而且赌上的可能还有他的命,跟在后面的是那些他的仆从。他看到了手印和膝盖跪爬出来的印迹,它们其中的一个印迹,是在地板上来回搜索时留下的,当时他正在地板的上面睡觉。他发现,在牲口棚里,他本人那斜靠着墙放的铁锨被人动了,他们用它把一年来骡子累积拉的粪便都清理掉了,以查看下面的土地,而且在小屋上面的树林里,他发现了四轮轻便马车停放的位置。他的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没有惊慌,没有恐惧,没有害怕,甚至没有轻蔑或逗笑——只有冷冰冰的、不可救药的、几乎是不动声色的倔强。
他回到了房里,从其角落里把猎枪拿起来。此刻,它上面几乎完全被一层薄薄的、鼻烟色的铁锈覆盖了,仿佛那第一天晚上的费时的擦拭保养做得过了头儿,他把水从枪上擦到了衬衣上,又从衬衣上转回到了枪上,枪没有锈牢,铁锈也没溶解,但在稳定的力的作用下,枪打开了,露出厚厚的、巧克力色的、肥皂样的一大块凝固的动物脂肪,于是最终他把枪拆散,用咖啡壶把水烧沸,用滚水烫洗掉里面的脂肪油垢,把拆卸散的部件沿着后门廊的边缘摆放在那儿,只要有太阳,太阳光就会照在它们上面。然后,他把枪组装好,把三颗剩下的子弹压进枪膛,并将它斜靠在椅子旁边的墙上。他又一次注意到,夜晚从坡底浮现出来,向前攀升,穿行于不生果实的玉米之间,将房子隐没入夜中,并依然向上升起,变得像是一双向上伸展的手掌,放飞向西方翱翔的最后的傍晚之鸟。在他下面,在玉米那边,火蝇贴着黑夜的胸膛飞舞着、闪烁着;在远处,在里面,青蛙沉稳的鸣叫是暗夜黑暗之心沉稳的脉搏和心跳,所以,最终当那始终不变的时刻到来——像从一个黄昏到另一个黄昏的始终不变的时刻,在他醒来的那个下午的时刻到来时——黑夜的心脏也停止了跳动,驱赶走寂静,为那第一声深沉的表达强烈而不可抑制的悲伤的哀鸣腾出空间。他把手伸向后面,拿起了那把猎枪。
这一次,他从一开始就以那条猎狗的声音来确定方位。当他进入坡底时,他想到了风,并停下来,测试风力风向。但是没有一丝风,于是他径直朝着那哀鸣声走去,速度不快,因为他努力要做到无声无息,不过他的动作也不慢,因为这样做花的时间短,这样他就能在午夜之前回到家,躺下睡觉了。这时离午夜还有很长时间,他警觉而沉稳地向着哀鸣的叫声移动,一面告诉自己说:现在我能够回去在夜晚再次睡觉了。此刻,那哀鸣声距离他相当近。他把枪向前斜着,他的拇指按在两块击铁上。接着,那猎狗的叫声停止了,这次又是嚎叫了一半儿,同样还是在一瞬间,他看到了眼睛的那两个黄色亮点儿,接着他把枪口对准亮点儿开枪。在爆炸的耀眼的亮光中,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整个动物的轮廓,看到它跳了起来。他看到弹药飞向它,把它打回到下面黑暗的喧嚣混乱之中。通过进行一种实实在在的身体上的努力,在第二次扣动扳机以前,他控制住自己手的动作,猎枪依然放在他的肩膀上,他蹲伏下来,屏住呼吸,瞪视着窥不破的黑夜,与此同时,那无边的沉寂,三个夜晚以前就被打破,当时那猎狗的第一声嚎叫传到了他的耳朵里,它从未有一次得以恢复,归为原样,即使是在他的睡梦里,那被打破的沉寂也在他周围回响着,而且始终在回响,此刻那沉寂开始变硬,像水泥一样凝固起来,不仅在他的耳朵里,而且在他的肺里,在他的呼吸里,也在他的内部和外部,一棵树又一棵树的树干凝固了,在它们中间,那枪声碎裂的回响在窒息的低语中消逝,在它们还未能有时间停下来以前,就被那冰冷的凝固着的沉寂吞噬了。他的猎枪依然向上翘着,瞄准着目标,他朝着他看到那条狗倒下的地方走去,透过他裸露着、紧咬在一起的牙齿喘着粗气,用他的脚在下面的灌木丛里四处探触。随后,他突然之间意识到,他已经走过了那个位置,他继续朝前走去。他知道自己准备开始跑步前进,接着他跑了起来,盲目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跑着,他发出嘶嘶的声音,对自己说道:停下。停下。你会把你那该死的脑袋弄烂的。他停了下来,气喘吁吁。他根据一片天空重新确定自己所处的方位,强迫自己站着别动,直到他不再剧烈地喘息。随后,他把击铁拿下来,继续前行,这时他在走着。现在他让青蛙的低鸣声为他引路,各种蛙鸣声混合在一起,接着消失了,接着又重新响起,变成高声的合唱,每一只蛙的声音都不是一个单一的音调,而是一八度音,差不多是种和音,从低音开始,逐渐变得越来越响亮,声音离他越来越近,接着突然之间在一刹那间停了下来,凝住不动了,紧接着是一阵急促随意嗒嗒地扑溅起的小水花,像手打到水面上一样,因此,当他看到水的时候,水已经裂成股股不断地闪动着微光的流动液体,上面映照出的星星滑动着,不见了,接着又重新显现。他用力把猎枪掷出去,一瞬间他看到了那把猎枪,慢慢地翻转着。接着,猎枪落在水面上,溅起水花,它没有沉下去,而是在那破碎的、急速回旋的水面上的星星中间消散了。
当他回到家里的时候,时间甚至还没有到午夜。现在,他不仅把鞋子脱掉了,而且把工装裤也脱了下来,这条工装裤卷在膝盖上已经有七十二小时了,他躺在那张简陋的床上。但是他即刻就明白,他不会睡得着觉,不是因为那颠倒了日夜的七十二小时的习惯,也不是因为任何耗尽能量而不受控制的神经和肌肉的抽搐和痉挛,而是因为那第一声枪响将其打破,第二声枪响又将它复原的沉寂。于是,他躺在那里,再次仰面躺着,身体挺直,从容镇静,他的胳膊放在身体侧面,他的眼睛在黑暗中睁着,他的头脑里和胸膛里充斥着那种喧嚣的沉寂,随意穿行、有着柔软纤足的火蝇掠过沉寂,飞舞着,闪烁着,在沉寂的远处,一群又一群的青蛙跳着,挤在一块,直到那晦暗的房门那边的长方形的天空和开敞着的门厅开始变成灰色,接着是淡黄色,而且他已经能够看到在沉寂中喧嚣的三个贪婪的家伙。现在,我必须起来,他告诉自己说;如果我打算再次开始在晚上睡觉的话,我就必须开始在整个白天保持清醒状态。接着,他开始说,起来了。起来了,直到他最终起身,窗户形状的阳光的黄色方块又一次落在了地板上,在每一个始终不变的下午,它都会落在那个地方。在离他的脸不到一英寸远的地方,是放在被子上的一块折叠着的棕色纸片。他站起身来,发现在门口的尘土中,有那个小男孩光着脚留在那儿的脚印。在那块儿从纸袋子上撕下来的纸片上的留言是用铅笔写的,上面没有签名:赶快到这儿来,你妻子给你弄到一些钱。他站在那里,脸也没刮,穿着衬衣,望着纸片眨动着眼睛。现在,我可以走了,他想道,某种事情在他的内心里发生了。他抬起头来,三天以来第一次将视线投向那凄凉的、没有食物的小屋以外,望着那阳光灿烂的蓝天的无限自由的晴空,那座小屋象征着他的生命走向的尽头。他响亮地说着。“现在我能够——”他说道。接着,他看到了那些贪婪的家伙。在黎明时分,他曾经看到了三个。现在他也许可以数一数他们是几个,但他没有去数。他只是望着那黑色的聚集在一起的家伙螺旋向上而行,仿佛他们沿着一个看不见的漏斗向上行走,一个接一个地在树的下面消失了。他再次大声说着。“那是条狗。”他说道,他知道那不是狗,而那无关紧要,因为我那时就不在了,他想道。某种负担并没有从他的心上卸下来,好像他第一次渐渐意识到了压在心上的那种重负。
天差不多已到了日落时分,他刮好了脸,穿上再次洗过的鞋子和工装裤,走上空荡荡的走廊,进到商店里。和他同姓的那个人在打开的糖盒后面,正在把某种东西放进嘴里。
“哪里——”他说道。
那位表兄盖上了糖盒,嘴里嚼动着。“你这个该死的蠢货,两天以前,我派人送话给你,要你在那个鬼头鬼脑的汉普顿带着一车人来这里偷偷摸摸地四处转悠之前离开那里。一个黑鬼在水还没有停止颤动前就发现了那把该死的枪,并把它从水坑里捞了出来。”
“那不是我的,”他说道,“我没有枪。哪里——”
“见鬼,每一个人都知道那枪是你的。在这个乡村里,除了那把枪之外,再也没有另一把那种有旧式击铁锁的、十个口径的哈德莱斯猎枪。这就是为什么有关这把枪我从来不说谎的原因,当那黑鬼手里拿着它走上台阶,那该死的汉普顿就坐在那里的那张凳子上时,就更不用说了。我说道:‘它肯定是明克的枪。从去年秋天起,他一直都用它打猎。’接着,我转向那个黑鬼。‘你这个狗娘养的黑鬼,’我说道,‘去年秋天你借斯诺普斯先生的猎枪去打松鼠,把它沉进那该死的水坑里,还说你找不到它了,你究竟是什么意思?’这就是那把枪。”表兄俯身到柜台下面,又站起身来,把枪放在了柜台上。枪被擦过了,只是枪把上还有一块这会儿已干了的泥巴。
他甚至没有朝枪望上一眼。“枪不是我的,”他说道,“是哪里——”
“不过现在已经没事了。我及时把那事给摆平了。汉普顿设想的是,我会否认那枪是你的。这样他就可以抓到你了。但是我把它摆平了。在汉普顿能开口说话以前,我就把怀疑的目标直接引向那个黑鬼。我计划今天晚上或明天晚上,我要带上几个孩子,到那个黑鬼的家里去,用两根绳子把他给绑了,或许在他的脚下放点儿火烧一烧。即使他什么也不承认,乡亲们听说晚上有人惩治过他,也会纷纷要求汉普顿什么其他的都不要做,只要把他抓起来,如果他不敢冒险吊死他,也要把他送进州监狱,而汉普顿对此是知道的。所以,一切都没事。此外,我派人送信儿让你来,第一次说你妻子的事。”
“是的,”他说道,“哪里——”
“她会给你带来麻烦的。她已经给你带来麻烦了。这就是为何那该死的、骗取选票的治安官在此地到处打探的原因。他的那个黑鬼发现,那匹马,连同他及那条狗都不见了,但这并没有什么关系,直到乡亲们开始记起她如何在同一个夜晚在这里出现,还带着两个孩子和那捆衣服,血从她那被打破了的嘴那儿依然在往外流淌,乡亲们随后又全都知道你把她从家里赶了出来。如果她不是开始告诉每一个愿意听她说的人说你从未干过那种事,那一切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只不过有一匹马带着一个空鞍座,既没有找到尸体,也没有找到血,而她在力图帮你,她告诉每一个她所碰到的人说,你从来没有做过一件肯定没有任何人知道的做过的事。你究竟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做事的第一天难道你的脑子不清醒吗?”
“做什么事?”他问道。
表兄望着他,眼睛快速地眨动着。这时,那双小眼睛停止了眨动。“做什么事?”他问道。另一个人没有回答。从他进来后,他还没动过地方,个儿头小小的,一动不动,他站在入口对面的地板的中央,透过入口,那行将消逝的太阳光把他从头到脚染上了一层薄薄的、像稀释的鲜血一样的颜色。“你的意思是说,你没弄到任何钱?你打算站在那儿告诉我说,你口袋里什么也没有?因为我不相信是那样。上帝做证,我知道得很清楚。那同一天上午,我看过他钱包里装的东西。他装的钱从来不会少于五十……”话音停止了,消失了。接着,那声音又响了起来,显得惊讶,不相信情况会是那样,而且不比悄悄的耳语声音更大:“你是想要告诉我说,你甚至从未去看过他的口袋?甚至从未看过?”另一个没有回答。他可能甚至就没有听到问话,他动也不动,什么也不看,这时,那最后的一线太阳光,犹如涨潮的水一样,爬上了他的身体,在一瞬间聚集成即将消逝的深红色,映照在他那张沉静、坚定、倔强的面具样的脸上,然后消失了,接着,黄昏、薄暮,沿着一排排货架,在阴暗的角落和陈旧浓烈的奶酪、皮革和煤油的气味中积聚起来,在他头顶上方的椽木中间变得浓郁、厚重,犹如被人遗忘的墓布一样。表兄的声音仿佛就是从那里发出的,无源可循,辨别不出方位,甚至那声音中没有一丝气息的重量:“你把他放到哪里了?”而且表兄这时再次来到柜台外边,脸对着,几乎与他胸膛对着胸膛,那可怕的、压抑着的低语声此刻吹到了他的脸上:“上帝做证,你至少有五十美元。我知道的。我见过的。就在这个店里看到过。你在哪里——”
“不。”他说道。
“的确。”
“没有。”他们的脸相距不到一英尺远,他们的呼吸从容,能听得见。接着,表兄的那张脸往后移动,他的块头比他大,身体比他高,在正在消逝的光线中,他的模样变得看不清楚了。
“好吧,”表兄说道,“我很高兴你不需要钱。因为如果你到我这儿来,希望弄到钱,那你只有继续抱着这种希望。你知道威尔·瓦尔纳付给他的伙计的钱是多少。你知道每个为威尔·瓦尔纳干活的人十年以后拿到的钱是多少,更不用说是两个月了。所以你甚至不需要你妻子弄到的十美元。这么说一切都刚刚好,对吧?”
“是的,”他说道,“她在哪里——”
“待在威尔·瓦尔纳家里。”他即刻转身,向门口走去。当他经过门口时,表兄在他后面从阴影里再次说道:“告诉她去向威尔或乔迪再借十美元,与她已经拿到的钱放在一起用。”
天这时虽然还不太黑,但威尔·瓦尔纳家里的灯已经亮了。即使是在这么远的距离,他也能看到那座房子,而且他仿佛就站在自己之外,注视着距离在他本人与灯光之间逐渐缩短。那么说这一切都完结了,他想着。所有那些白天和黑夜,那看上去仿佛没有尽头的日夜,行进到了一条满是尘埃的小路的空间那里,小路位于我和一扇灯光照亮的门之间。当他把手放在瓦尔纳的篱笆门上时,仿佛她一直在等待他一样,为他看护着路。她从前门出来,向他跑着,一瞬间,她再次呈现在灯光照亮的门厅的背景中,宛如那一夜他在囚犯集中营那儿第一次见到她那样,即使过了九年,他还记得。他不记得究竟是由于什么样的噩运,他到了那个囚犯集中营。现在,那种感觉和以往的感觉一样强烈。他既不害怕回忆起它来,也不力图去回忆它,他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懊悔,因为他既不需要也不渴望为了那事而寻求开脱。他仅仅希望自己不必去回忆伴随那种行为而来的失败,不必轻视无力完成意志所交付的任务的身体或才智,不为回忆起它而无益地感到遗憾和不安,不吼叫咆哮,因为他从不咆哮;他只是冷漠,性情倔强,从不屈服。他住过十来个租用的简陋房子,这些房子盖得质量很差,各不相同且不成样子,他父亲从一个农场搬到另一个农场,而他本人离开其中的任何一座房子的距离,从来没有超过十五或二十英里远。现在突然之间,而且是在晚上,他不得不离开他称之为家的房屋,离开他所知道的唯一的土地、人群和习俗,要是他有什么东西可以拿的话,他甚至也没有时间把它们拿上,若是有什么人他需要说再见的话,他也没法儿和他说再见。几个星期以后,他依然还在步行,他发现自己已经走出了两百多英里远。他在寻找大海,他那时二十三岁,非常年轻。他从未见过大海,他并不确切地知道大海究竟在什么地方,只不过他知道是在南边。他以前从未想到过大海,而且他也说不出来为什么他想要去大海那儿——那弃绝田野、大地的地方,他那冷峻的、目标始终如一的意志要到那儿去,但他的身体或才智不知怎的却未能按照意志行事——寻找那紫黑色的浩瀚空间的馈赠和被人忘却的状态,他无意要利用那种东西,他永远也不会利用那种东西,他仿佛是有意拒绝切断记忆的连线,以惩罚那未能让他达到目标所在的身体和才智。也许他只是在寻找这种浩瀚无垠空间的馈赠,追寻对那种无法改变的事情的遗忘,忘却卑劣的、充斥在内心中的他本人那世俗的怯懦、激愤和畏缩,他不是要接受这种馈赠,而只是要把他自己埋入这种浩瀚的匿名空间地带,在他旁边是坚不可摧的避难所,所有沉没的、保持原样的金色帆船和无法企及的、不死的美人鱼都在这里。现在,他几乎到了那里了,二十四个多小时以来,他没吃一点儿东西,他看到了一片光亮,他朝那光亮处走去,他听到了多种喧闹的声音,看到她站在开敞着的门那里,一动不动,身体挺得直直的,没注意听什么,与此同时,那些粗鲁、响亮的男人的叫声和喊声,犹如激动的喧嚷,仿佛冲着她响了起来。他没有再往前走。第二天早晨,他在那里干活儿,当伐木工,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在为谁工作,只好在偶然之间问了问工头儿,谁雇他干活,那人直截了当地告诉他说,他的个儿头太小,身体也没有分量,要拉动横切木头的锯的一端都困难,并告诉他薪水会是多少。过去他也从来没有见过囚犯穿的条纹衣服,所以不是通过第一次的光亮,而是经过好几次连续的光亮之后,他才弄明白自己在什么地方——这是一片未经许可开采的处女林地带,一个大喊大叫的男人在经营砍伐林木,这人有五十开外,个儿头不比他高,长着一头浓密的铁灰色短发和一个硬实突出的肚子,他通过政治影响,或贿赂,或无论是什么样的手段,从州政府那儿弄来些囚犯为他干活儿,他出的代价是,保证他们的膳食和生计;此人是个鳏夫,几年以前在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时,死了老婆,现在他公开和一个大个儿头的黑白混血杂种女人住在一起,这女人的大部分牙齿都是金的,她在厨房里做监工,其他的囚犯干实际的活儿,她住的房位于囚犯住在里面的、用木板和帆布做成的简陋房子中间,是一套单独的房子,在亮着灯的房子里的那个女的是个孩子。她和她的父亲及那个杂种女人住在同一套房子里,她的屋子是一单独的侧房,有单独的门厅入口,她的头发当时是黑色的——一头亮丽浓密的秀发,现在的样子是任何工头儿、带着家伙的卫兵和囚犯苦力都会有的样子,他早就发现了留那个单独的入口的理由了,在他被传唤过来以后,也轮到他本人了,在那儿用剃刀把她的头发剃成几乎像男人一样短的头发。那种样子的头发又密实又短,但不好看,无论是在傍晚第一盏灯的光照下,还是在次日白昼阳光的照耀下,都不好看,他举起斧子,准备往下砍,这时他转动着身体,她就在他身后,骑坐在一匹高大、四肢细长、保养得很好的马上,俯视着他,她穿着工装裤。她看他的眼神不粗暴,也不好奇,而是既专注,又大胆,如同一个勇敢而成功的男人看人的那种样子。那就是他所看到的一切:成功的习性——意志和能力的完美结合与简短的发式——这使她的样子显得不像是穿着衣服的女人,她的身高、个儿头、短发和工装裤都使她显得像个男人;他看到的不是一个狂热的追求者,而是充满自信的、闺房的主人。她那时没有说话。她骑着马往前走,这时他发现,那个单独的入口并不只是在夜晚使用。有时,她会骑着马过去,停下来,简单地和工头儿说几句话,然后骑着马继续往前走;有时,那个黑白混血杂种女人会在马上出现,向工头儿说一个人的名字,然后回去,那工头儿就会叫那个人的名字,那人会放下手中的斧头或锯,跟在马后面走。而那依然在挥动着斧子,甚至不抬头看上一看的他,仿佛会跟随着那个人,注视着那人进入那个密室的房门,接着注视着那人事后又从里面出来,返回去干活儿——那不知其名、没有分别的拦路强盗、杀人犯、窃贼,在他们中间,仿佛没有受宠的人,也没有嫉妒。显而易见,唯有他还没有去过那里。然而,即使他在受到传唤之前,他也没有嫉妒别人,他认命。他接受祖辈们的信念,执拗地相信,对每一个男人来说,无论他过去都干了些什么,无论他可能堕入多么深的黑暗,至少还会有一个处女在等着他,要他娶她;要是有一个处女的童贞要他摘取,要他摧毁该有多好。然而他不仅看到自己必须和其他男人竞争,以赢得注意,在那些男人中间,他不仅把自己视为一个孩子,而且还把自己看作另一个种族和种类的孩子,而且当他最终真的接近她时,他必须扯下的不单单只是衣服,而且还要掰开三十或四十个男人幽灵般的拥抱;而且这不仅仅只是做一次,而是每一次都要这么做,而且从此以后直到永远都要如此(他甚至当时就预见到了自己的命运):没有房子,没有黑暗,甚至没有足够大的沙漠,来容纳他们两个人,还有持续不断的种马跃动留下的那些无法摆脱的幽灵。接着,轮到他了,最后,他受到了传唤,正如他知道会这样的。他接受传唤,他早就知道会是这样,但不觉得遗憾。他登上的不是一个无生育力的、淫荡女人炽热、欲焰升腾的卧榻,他进入的是一头母狮的天然洞穴——肿胀充血的性器官,这器官什么都不放过,而且它也不要求得到怜悯,它使他终生成为一个单偶婚姻的人,它就像是具有鸦片和血的功能,对那些一旦接纳它的人产生作用。那是在一个下午的早些时候,所有的窗户都朝户外敞开着,七月的骄阳,透过那没有遮蔽的甚至没有窗帘的窗户,照射在一张床上,床是手工制作的,由六英寸的表面没有刨平的木头并在一起,用细铁丝交叉着捆起来,这床在地板上不停地短距离向前晃动,宛如一把分量轻、平衡不好的摇椅一样。五个月以后,他们结婚了。他们没有计划结婚的事。后来无论在任何时候,他都始终相信,即使是对他本人来说,婚姻都没有在考虑之中,甚至她也没有要结婚的意思。促成婚姻的是她父亲生意上的失败,他甚至能够看到那生意不可避免的破产是必然的,每一棵倒下的树木的碰撞都使生意的破产向前逼近一点儿。事后,在他看来仿佛那天下午上床交欢就是信号,预示那由被掠夺的林地、囚犯的住所、辛劳的男人和骡子支撑的整个喧闹的大厦,那在一夜之间建立起来的、构筑在空幻之上的大厦,将在一夜之间倒塌,变为垃圾——锯末堆、砍倒的死去的树枝及树根和所有遭难的林地——它自身的死灭。他拿到了五个月的大部分薪水。他们步行到最近处的县政府所在地,买了一张结婚证书;地方行政官把证书卖给他们,并把他嘴里嚼的烟草弄出来,把它湿湿地抓在手里,随便叫进来两个人,宣布他们为夫妇。他们回到了他的家乡,在那儿,他租了一个小农场,盈亏分摊。他们有一个旧炉子,一张放在地板上的不值钱的床垫,还有他依然用其来不断给她剃短头发的剃刀以及别的小东西。在那个时候,他们需要些别的小东西。她说道:“我有过一百个男人,但以前从未碰见过一个暴躁的家伙。从你那儿流出来的东西是剧毒的玩意儿。那东西太热了。它把你的种子和我的种子都烧死了。它永远不会造出一个孩子来。”可是三年以后,它造出了孩子。五年以后,它造出了两个孩子;而且当他们走近前来,穿过无论是那一块贫瘠的田野或块地,拿来他那凉而量少的饭或一罐新水,或者当他们玩木头块、生锈的挽具扣和他不能再使用的无绳、无头的犁栓时,他会照看他们,在租来的无论什么样的门廊前的尘埃中,他坐在那里,让身上的汗晾干,在那里以及在那古老、炽烈、迅速到来、无法遏制的愤怒再次出现时,他会想,上帝做证,他们最好是我的,那种愤怒依然还像第一次出现时那样强烈,那样狂暴,那样短暂。然后,他安安静静地躺在那张简陋的床上,身边的她已经进入梦乡,而他精疲力竭的身体仍未停止抽搐和悸动,他会想即使他们不是他的,如何又和是他的一样。他们也是用来束缚她的,比他本人遭受束缚的命运更难以改变,因为她在自己的命运上甚至盖上了一种正式的印迹,默许她的头发再次长出来,并给它染色。
她从走道上过来,她笨重地奔跑着,但动作很快。在他还没完全把门打开前,她就到了门那儿,她跑着,从门那儿穿过,把他和门都向后撞去,她抓住他工装裤的前片儿。“不行!”她喊叫道,尽管她的声音依然很低,“不行!上帝啊,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不能到这里来!”
“我可以去任何我想要去的地方,”他说道,“兰普说——”这时他力图猛然扭动身体,以挣脱开她的抓握,但她已经把他放开了,她拉着他的胳膊,动作匆忙,几乎是硬拖着他沿着篱笆走,离开灯光照着的地方,他再次猛地用力要挣脱她抓住他的手,站在那里。“等一下。”他说道。
“你这个蠢货!”她说道,她气喘吁吁,声音低而严厉刺耳,“你这蠢货!噢,你这该死的!你这该死的!”他开始挣扎,内心充满一种冷酷的、凝聚起来的愤怒,它仿佛还未能完全地或迅速地从他的身体中迸发出来。接着,他突然之间猛烈甩动身体,他仍然不是要打她,只是想要挣脱她的控制。但是她抓着他,现在双手都用上了,他们互相面对面望着对方。“那天夜里你为什么不走?天哪,我想当然地以为,我一离开你立即就会走的!”她狂怒地摇动着他,仿佛她在摇动着的他是个小孩儿一样。“你为什么不走?你他妈为什么不走?”
“为什么要走?”他说道,“往哪儿走?兰普说——”
“我知道你没有一点儿钱,就像我知道除了那个桶里的灰土外你没有一点儿吃的一样。你可以藏起来的!藏在树林里——藏在任何地方,直到我有时间去——你这该死的!你这该死的!要是他们让我来执行绞刑就好了!”她摇晃着他的身体,她的脸俯向他的脸,她那呼吸剧烈、炽热灼人、气喘吁吁的气息吹到了他的脸上。“不是要杀人,只是要把人吊起来,如果你想逃跑时却没有钱离开,如果你留下来时却没有吃的东西,那就把你吊起来。要是他们让我来干这事那就好了:只把你吊够了放下来,然后把你弄上去,再吊起来,吊够了把你放下来,接着把你弄起来——”他再次猛地从她手中向外挣脱,用力很大。但是,她已经把他给放开了,他此刻用一条腿站在那里,另一条腿从膝部向前弯曲,以迎击她伸过来的手。她从鞋子里掏出了某种东西,把它放进他的手里。他即刻就明白了那是什么东西——一张钞票,叠了一下又叠了一下,折成小方块形,上面依然带着暖暖的体温。那只是一张钞票,它是一美元的钞票,他想着,他知道那不是一美元,那是艾·欧和厄克的钱,他告诉自己说,他明白那不是一美元。正像他所知道的,在这儿的乡村里,只有一个人——或最多有两个人,拥有面值十美元一张的钞票;十五分钟以前,当他从商店里出来时,他甚至听到了他表兄说的话。他甚至没有朝他手的方向看一下。
“你是卖给威尔某种东西得到这张钞票,还是你在他睡着时干脆从他的裤子里把它拿出来的?要么它是乔迪的?”
“要是我做了怎么样?要是我今夜多卖一些东西再得十美元也没什么不可以。只是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回家。待在树林里。到明天早晨——”他没有动地方,她只是看到他的手和腕部轻轻抖动——没有贴着大拇指指甲的硬币在鸣响,在尘埃硬化的路边野草中也没有响声,野草上挂着一块块尘土附在上面的棉花。当他往前走时,她开始在他身后追赶。“明克!”她叫道。他执拗地往前走着。尽管他继续往前走,她跑着,和他齐肩行进。“看在上帝的分上,”她说道,“看在上帝的分上。”接着她抓住了他的肩膀,把他的身体转过来,面对着她。这一次,他猛地从她手中挣脱出来,跳入野草丛中,弯下身体,然后站起身来,手里握着一根棍子,他还是那么坚韧,那么执拗,那样令人厌烦,他冲着她再次走了过来,直到她转身离去。他把棍子放下,可他依然还站在那里,直到他不再能够看清楚她的身影,即使是在大路上暗淡的尘埃中也看不到她为止。那位表兄此刻正站在他的身后,要是表兄个儿头小或者他的块儿头大的话,他会踩在他身上,从他身上走过去。表兄走到一边,转过身体,和他一起走着,那压抑着的粗厉刺耳的喘息隐隐约约地吹到了他的肩膀上。
“这么说你把那玩意儿也扔掉了。”表兄说道。他没有回答。他们肩并肩在厚厚的、齐脚脖子深的尘土中向前走着。他们的脚在土里没有发出任何响声。“他至少有五十美元。我跟你说我见过那五十美元。可你却希望我相信你没有得到那笔钱。”他没有回答。他们随意地往前走着,速度不快,像是两个人为了快活或锻炼向前走,没有目标,也不匆忙。“好了。我打算做其他任何活着的都不愿做的事:我要让你得到好处,我怀疑你没有弄到那笔钱,你实际从未去看过他的口袋。现在你告诉我,你把他放在哪里了?”他没有回答,也没有停下脚步。表兄抓住他的肩膀,让他站住;此刻,他费力地喘着气,感到困惑不解,他低声说着,不仅依旧觉得奇怪,而且感受到一种冷酷的、令人绝望的愤怒,就像一个人力图穿越看不见的障碍,让一个白痴理解他的意思:“你打算把那五十美元留在那儿,给汉普顿和那帮人,让他们给分了?”
他用力把那只手甩掉。“别烦我。”他说道。
“好吧。我要这么做。现在我要给你二十五美元。我要跟着你走,你所要做的是,在看不见的情况下,把那个钱包递给我。要么,如果你不想把它从裤子里掏出来,把裤子递给我好了。你甚至不用接触或甚至不会看到那笔钱。”他转过身,继续往前走,“好了。如果你看见就想呕吐,不能亲自去干,那你告诉我具体的地方就行了。当我回来的时候,我会给你十美元,尽管一个刚刚扔掉十美元的家伙不会——”他往前走着。那只手再次抓住了他的肩膀,把他的身体转过来;那令人紧张,让人害怕的声音从令人窒息的黑暗中的所有地方悄悄地响起来:“等一下。听着。你好好听着。如果我去看望汉普顿;他整天都在这里四处转悠;今天夜里,他可能仍然还在这里的某个地方。如果我告诉他,我回想起了一个错误,去年秋天那把猎枪没有丢失,因为你刚刚在上个星期来店里买了价值一镍币的火药。这样你就可以解释说,你打算如何用火药来代替那头小牛犊的扣押费,和豪斯顿进行交易——”
这一次,他没有把那只手甩开。他只是开始向着那另一个人走去,那人没有看出他是那么坚韧、执拗、令人厌烦,他不停地朝着表兄走过去,直到表兄给他让开路。他的声音也不高;那声音平平的,一点儿起伏变化也没有,“我求你别烦我,”他说道,“我不会告诉你的;我求你别烦我。不是为了我的缘故。因为我累了。我求你不要烦我。”表兄在他前面往后退着,移动的速度多少快一些,这样一来他们之间的距离就拉大了。他停了下来,他们之间的距离仍然在加大,后来他不再能够看到表兄了,只是那狂怒的,无法遏制的低语声传了回来:
“好吧,你这个该死的小个子的小气鬼杀人犯。看你如何能够从中脱身。”
他再次走近村子,在黑暗之中,他的脚在尘土里没有发出一点儿响声,仿佛是没有什么进展,不过小约翰太太厨房窗户里的灯光,它刚好在大半儿是黑乎乎的商店的远处——它是那地方唯一的灯光——离他越来越近。就在灯光的那边,那条小路转向了,那条路通向四英里之外的他的小房子。那就是我要照直走过去的地方,到杰弗生和铁路那儿去,他想着;而突然之间,此刻一切都已经变得太迟了,他失去了所有的选择的希望,无论是计划好的、聪明的逃避,还是盲目的、绝望的仓皇出逃,两次穿过沼泽地和坡底的丛林,犹如一只精疲力竭、饿得发慌、回窝的路被切断了的野兽,他此刻知道,三天以来他不仅希望,而且确实相信他将获得选择的机会。现在他不仅失去了那种选择的特权,而且由于那不长眼睛的厄运临降,它让他的表兄不是看到就是猜到了钱包里的东西,即使是那种苦涩的选择也不同于另一个夜晚。现在他仿佛开始看到那微弱的、孤零零的灯光不仅没能为那绝望的选择标出终点,而且它本身就是希望的终止,对他来说,所有依然还在的自由,存在于它与他向前行进的脚之间正在缩短的空间里。我以为当你杀了一个人,那就完事了,他对自己说。可是它没有完。它那时才刚刚开始。
当他回到家里时,他没有走进去。相反,他围着木头堆走着,拿起他的斧子,站了一会儿,细细地打量着星星。时间刚过九点不久;他可以让自己坚持到午夜时分。接着,他绕着房子转了一圈儿,走进了玉米地,到了坡地的半腰之处,他停下脚步,听了听,接着他继续往前走。他并没有走进坡底;他走到第一棵树的后面,那棵树大得足够让他藏身,他小心翼翼地将斧子斜靠着树,放在他能再次找到它的地方,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轻轻地呼吸着,听着那笨重的身体急促而又警觉地在相互碰撞的玉米茎秆间奔跑,那紧张而急促的喘息声迅速地靠近前来,接着,表兄跑着,从树那儿经过,很快地吸了一口气,察看着四周,这时,他从树后面走出来,并转过身去,向坡上走着。
他们往回走,穿过玉米地,他们走成一排,相距五英尺远。他可以听到那笨重的身体在他身后跌跌撞撞地走着,在一排排发出沙沙声的玉米间奋力行进,尽力压抑、遏制剧烈的喘息声。即使是在那一碰就响的干玉米丛中,他本人的脚步也没弄出一点儿响声,仿佛他的身体没有形状、重量一样。“听着,”表兄说道,“让我们来看这件事情就像两个明智的……”他们从玉米地里出来,穿过院子,走进屋里,他们之间依然相距五英尺远。他走进厨房,点亮了灯,在炉子前面蹲下来,准备把火生着。表兄站在门口,粗重地喘着气,与此同时,他慢慢地把木头片点燃,从炉子上拿起咖啡壶,从水桶里舀水,把壶装满,再把壶放回炉子上去。“难道你就没有一点儿吃的东西吗?”表兄问道。他没有回答。“你有一些鲜湿的玉米,对吧?我们可以弄一些烘烤一下。”这会儿炉火烧得很旺。他把手放在咖啡壶上,当然那壶现在还没有开始变热。表兄注视着他的手背。“好吧,”他说道,“我们去弄点儿玉米来。”
他把自己的手从咖啡壶上拿开。他没有回过头来看。“你去弄吧,”他说道,“我不饿。”表兄在门口那儿喘着气,望着那张平静的、斜向一边的脸。他的喘息弄出一种隐约可听见的、连续不断的粗厉刺耳的声响。
“好吧,”他说道,“我去牲口棚里弄一些过来。”他从门口那儿走开,步履沉重地在过道上走着,来到后门廊,走到地上,他已经跑了起来。他在看不见的黑暗里疯狂地跑着,用脚尖儿点地,转着圈儿,朝着房子的前面走去,接着他停下来,屏住呼吸,围着通向前门的角落探视着,然后又一次跑了起来,登上台阶,在那儿他可以看进门厅,厨房里的灯隐隐约约地照着那地方,他再次停下,待了一会儿,他俯下身体,瞪着眼睛看着。这个狗娘养的耍我,他想道。他从后面出来:他跑上台阶,重重地摔了一跤,又重新站起来,怒气冲冲地往下走进通向厨房的厅里,并在经过那儿的一瞬间看到,他就站在炉子的旁边,像他离开他时的那种模样,他的手又一次放在了咖啡壶上,这个小个子的狗娘养的杀人犯,他想道。我不会相信没有事的。我不会相信一个男人能顺利地躲过所有这一切的,即使他花上五百美元也不行。
可是当他又一次站在门口时,除了他喘息的粗厉声和节速略有加快之外,他可能永远离不开那地方。他望着表弟把一只有裂口的瓷杯拿到炉子上,把一只厚厚的平底玻璃杯、里面装了一点儿糖的锡罐和一把勺子也放在上面;当他开口说话时,他像是对坐在茶桌前的他的雇员的太太说话:“它终于打定主意要变热了,对吧?”表弟没有搭腔。他用咖啡壶倒水,把杯子里装满,用勺子把糖弄到水杯里,把糖搅匀,他站在炉子旁边,他把身体的四分之三转过去,背对着表兄,他把头低下来,从杯子里呷水喝。过了一会儿,表兄走过来,把水倒进平底水杯,把糖放进去,呷着,脸歪向一边,他的五官仿佛全都从平底水杯的边缘那儿消逝,向上涌动,聚集在一起,眼睛、鼻子甚至嘴巴,都向他的额头那儿集中,仿佛它们植根其上的那层皮肤只与头颅后面的某一点连在一起。“听着,”表兄说道,“只试着像两个明智的人来看这件事情。那五十美元就放在那里,不属于任何人所有。而且你不带上我是不可能去把它弄到手的,因为我不会让你那么做。我不带上你也不可能去把它弄到手,因为我不知道它在什么地方。可是,我们在这里,坐在这座房子里,而我们浪费的每一分钟,都会使那该死的警官和他的队员更近一分钟发现那笔钱。这是一个单纯而简单的道理。这和你喜欢还是不喜欢它无关。如果按我的意思干,我会把钱留给自己,你也会这么做的。但是你不能这么干,我也不能这么干。可我们在这里,坐在这里——”表弟把水杯斜着,将水喝干。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他问道,表兄从那日渐鼓起的腰带那儿,用力掏出了挂在油乎乎的皮带上的一美元的表,看了看时间,又把表塞进表袋里。
“九点二十分。而且它不会停下来再也不往前走了。早晨六点钟,我必须去把店门打开,今天夜里,在我能上床睡觉前,我得先走上五英里的路。不过,你对此不必在意。不要去注意那种事,因为其中没有任何个人的成分在里面,因为那是单纯而简单的生意上的事。想一想你——”他把空杯子放在炉子上。
“来棋吗?”
“——你自己。你有——什么?”表兄停下来,不再讲话了。他望着表弟走到屋子的另一端,从角落的阴影里搬弄出来一块短短的、宽宽的木板。从那上面的架子上,他拿下来另一个锡罐,并把它们放在桌子上。木板上用木炭画出纵横交错的方格;锡罐里装了一把小小的、两种颜色的瓷器及玻璃碎片,显然它们出自一个碎裂的盘子和一个蓝颜色的玻璃杯。他把木板放在灯的旁边,开始摆对阵。表兄望着他,那个平底水杯在到他嘴边儿的半中间停住了。一时间他停止了呼吸。接着他再次呼吸起来。“为什么不来,来吧。”他说道。他把玻璃杯放在炉子上,并拉过来一把椅子放在对面,他坐在上面,就像一个漏了气的气球一样,他那衰萎的、松弛的、大块头的、硬挤在里面的身体不仅正在把椅子而且也把桌子围在里面。“我们就拿那五十美元来赌,每次赌五美分,”他说道,“行吗?”
“走棋吧。”表弟说道。他们开始玩了起来——一个带着一种冷静的、一丝不差的算计下着,不走一步废棋,另一个则拙笨而快速地走棋,急于求成。他们的棋的水平下得太次了,几乎像是小孩儿下棋,缺乏深思熟虑,没有棋路,甚至没有先见之明,在靠操纵而不是智慧取胜的运气的赌博中,他发现自己介入的是聪明、毫无用处的游戏,不过却可以甚至走大胆而单纯的棋步,试着蒙骗对方,他的乐观令人难以置信,他那不可救药的奸诈早已变成了一种本能反应,也许现在已不在他的控制之中了,他莽撞而拙笨地走着棋,然后把握紧的拳头收回来,坐在那里,用他小而专注、一眨也不眨的眼睛望着对面那张冷静、消瘦、往下看着的脸。他们不停地谈着几乎所有的东西,只是不谈钱和死亡,他的拳头放在桌子边上,依然握着捏在手心里的卒或王冠。象棋的问题,他想道,在于它只是象棋,其他什么也不是。在一个时辰要过完时,他已经赢了十三盘了。
“一次来二十五美分。”他说道。
“现在是几点了?”表弟问道,表兄再次把表从腰带那儿掏出来,接着又放回去。
“十一点差四分。”
“走棋。”表弟说道。他们继续下棋。表兄这会儿不说话了。此时他在用一截嚼过了的铅笔头儿在木板的边儿上记分。半小时以后,他把得分加在一起,这时,那铅笔在他眼里不是个象征,而是由十进位标记和美元标记构成的总金额,它仿佛在下一个时刻会向上跳起,以一种几乎可以听到的冲击力让人猛然领悟;他变得极为冷静,一时间他真的屏住了呼吸,脑子飞快地转动着:见鬼。见鬼。不用说他永远不会赶上我。他不想赢我,因为当我把他那份钱全都赢完时,他就会想到自己不再需要冒险到放钱的地方去了。于是他现在完全改变了策略。此刻,在他这会儿展示出的怀表正脸上蠕动着手,未经要求,第一次手掌向上在木板的旁边摊开来,表示一种确切的意思。因为这里的这种游戏总不能老这样玩下去的,他想道,一阵徒劳无益的狂怒思绪再次浮现。情况只是不能总这样下去。即使是为了弄到所有的五十美元,也不能指望一个人经受得住太多这样的折腾。所以,他让自己反过来做事。这样一来,甚至就连欺骗行为仿佛也在为他作假一样。他会大胆、拙笨而谨慎地走着棋步;他会坐回去,当时把他自己的卒子或王冠捏在手里。只有在此刻,那表弟的瘦削、有力的手会抓住那只手腕,与此同时,那冷漠、没有起伏、呆板的声音具体地说明着,某一个卒子为什么不可能到达那个它突然间仿佛可以出现在那儿并且不会被吃掉的方格里,要么就是敲击那只被抓住的、放在桌子上的手的关节,直到松开为止。但是,他会再次试着那么做,带着那种令人不解、坚定不移的乐观精神,满怀希望,再次被抓住,然后再一次尝试,直到下一个时辰就要结束时,他在棋盘上走的棋步甚至连小孩走的都不如,他们两人是一个低能人和一个瞎子在下棋。这时,他又一次说道:“听着。那五十美元不属于任何人,因为他没有一个亲人,没有一个人声称那钱是属于他的。它就躺在那里,等着第一个到那儿的人——”
“走棋。”表弟说道。他走了一步卒子,“不对,”表弟说道,“跳一步。”表兄跳了一步。接着他望着那细瘦的、长着黑毛的手握着一片蓝玻璃用五步跳把棋盘上的棋子清干净了。
“现在时间已经到了后半夜了。再过六个时辰,天就要亮了。汉普顿和那该死的一帮家伙——”表兄不说了。表弟此刻站在那里,俯视着他;表兄迅速地站起身来。他们隔着桌子互相盯视着对方。“怎么样?”表兄说道。他的呼吸再次发出那种粗厉、紧张、刺耳的声音,只是还没有喜悦的感觉。“怎么样?”他说道,“怎么样?”但表弟没有在看他,他在往下边看,他的脸木无表情、消瘦,仿佛没有一丝生命的气息。
“我让你走开,”表弟说道,“我求你让我一个人待着。”
“没问题,”表兄说道。他的声音并不比表弟的声音高,“现在不干了?在我经受过所有这一番折腾之后?”表弟转身向门口走去。“等一下。”表兄说道。表弟没有停下脚步。表兄把灯吹灭,在过道里追上了表弟。这会儿他又在说话了,声音很低。“假如六小时以前你听我的话,我们已经把钱拿到手并已经回来了,上床睡觉了,而不是半夜都坐在这里。难道你看不出来在所有的时间都在争斗吗?你有我,我有你,谁离了谁也不行——我们去哪儿?”表弟没有回话。他沉着地向前走着,穿过院子,向牲口棚走去,表兄在后面跟着;就在他身后,他又一次听到那种紧张、吓人、呼吸受阻的喘息声,那低低的说话声传了过来:“见鬼,也许你不想让我得到一半儿的钱,也许我也不想让任何人得到一半儿的钱。可是见鬼,只得一半儿的钱不是也好过去想让那该死的汉普顿和那一帮家伙——”他走进牲口棚,打开通向牛栏的门,走了进去,表兄这时在他身后刚好就停在牛栏门的外边,他伸手从钉在墙上的钉上取下一根短短的、光滑的橡木棍棒,木棍棒两端钻有洞眼儿,用一根长纤维绳子穿起来,形成环状——这是个豪斯顿在他的种马身上用的工具。他从瓦尔纳手中租用豪斯顿抵押出且不能收回的那一部分时,他就发现了这玩意儿——他转过身,用尽全力猛地一击,把那短而重的棍棒扔下,在那个笨重的身体摔倒之际,抓住它,这样一来,那身体本身的重量即有助于它进入牛栏,他所需要做的,是拖着它往前走,直到那双脚从门那儿消失为止。他解开一根马颈圈上的绳子,从他的犁具上去下扣绳,把表兄的手和脚都绑了起来,并从他的衬衣的下摆处撕下一条儿来,塞进表兄的嘴巴里。
当他来到坡底的时候,他找不到那棵树了,他的斧子就在树的后面。他知道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仿佛随着那个没完没了的声音的终止,他渐渐感受到的不是静寂,而是消逝了的时间,在那声音终止的一瞬间,他又折回过去,在那一时刻开始再重来,那是下午六点钟在商店里开始的,而现在他已经是在六个小时以后的时间里了。你下的功夫太大了,他对自己说道。你应该悠着点劲儿。于是,他让自己在旷野中定一定神,他回头向上望了望斜坡,试着确定自己所处的方位,以弄清楚他是在那棵树的上面还是下面,是在树的左面还是右面。然后,他穿过玉米地往回走,走到一半路的时候,他折回头望了望坡底,试图通过形状和位置来认出他把斧子留在它后面的那棵树。此时他置身于时间冲突的喧闹之中,而不是沉寂的喧嚣之中。他想着从某一个地方开始找,他知道那地方在他找的那棵树的下边,他到每一棵他走到跟前的树那儿搜寻着。然而,时间之声过于喧闹了,当他开始走动,跑起来时,时间之声既没有涌向坡底,也没有涌向房屋,而是穿过斜坡,响彻四面八方,他从玉米地里出来,踏上在他的房屋那边远处的大路,跑出了半英里远。
他又跑出了一英里的路,来到另一处简陋的小屋,这座小屋比他的那座房屋还要小,还要粗陋。这屋子是那个发现那把猎枪的黑人的。这地方有一条狗,是条杂种狗,是㹴,一条谱系不明的狗,个儿头比一只猫大不了多少,像卡利欧普汽笛一样吵闹;它即刻就从屋子的下面钻了出来,怒气冲冲,朝着他猛蹿过来,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他认识这条狗,它也应该认识他的;他冲着它说话,要它安静下来,可它却继续狂吠,那声音仿佛是从他面前的黑暗中的十几个不同的地方传来一样,接着他突然之间冲着那杂种狗跑过去,它即刻缩回到屋子里,它那尖叫的狂吠声迅速消逝在那里了。他继续往前跑着,朝着他同样也知道的那个木头堆跑去;斧子就在那里。他抓起那把斧子,这时一个声音从黑暗的小屋中问道:“谁在那里?”他没有答话。他继续跑着,那条杂种狗依然在他后面狂吠,不过这会儿它是在屋子下面叫着。此刻他又一次置身于玉米地,这块地比他那块好。他向前跑着,穿过玉米地,往下边去,冲着坡底跑着。
在进入坡底以前,他停下脚步,根据一颗星星来确定自己所处的方位。他并没有指望从这个方位找到那棵树,他在找的是一条下陷了的老路;一旦到了那条路上,他就能再次让自己弄清所在的方位了。他最靠得住的线路,是沿着坡底的边儿往前走,直到他在黑夜中到达他熟悉的区域,从那里找到那棵树的位置,不过这样花的时间会更长,但是,当他仔细地望着天空,以确定他的方位时,他想着,这会儿已经过了午夜一点了。
然而,三十分钟以后,他还没有找到那条路。他仅能断断续续地看到天空,而且并不总能看到当时为他指路的那颗星星。不过他相信,他没有过多地偏离方向。同样,他告诫自己:你要预料到在你到之前就碰到它;你该为此而留心。可是,到了这时,他所走的路已经两倍于他找到它应走的路。当他意识到,并最终承认他迷路时,他既不感到惊慌,也不感到绝望,而只感到愤怒。就像表兄和其两三小时以前的欺骗行为一样,仿佛残忍也会抛弃置身于残忍之中而一时间松懈的追随者;正是那种仁慈让他浪费了三小时,徒然希望表兄会感到厌倦,随后走开,而不必在他跑着,在经过他丢失斧子的那棵树的地方,击打表兄的脑袋,正是那一切让他陷入了这种困境。
他最初的冲动是快跑,不是因为惊恐,而是要置身于那加快步伐、蜂拥而至的分分秒秒的前面,此刻它们是他的敌人。但是,他抑制着那种冲动,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由于精疲力竭,他那衰弱的身体轻微地、持续不停地颤动着,直到他的神经松弛下来,他的肌肉不会突然间控制住他的身体,并和他同步运动。他不慌不忙,小心谨慎地转过身来,直到他确信自己面对的是留在后面的足迹,是他从那儿过来的那个方向,接着,他继续往前走。过了一会儿,他来到了一个开阔地带,从那里他可以看到天空。那颗星星就在他的正前方,在他进入坡底的时候,他就是以它来确定自己的行动路线的。现在,时间已经过了两点了,他想道。
此刻他开始奔跑起来,或者说是以他敢于跑的那种速度跑着,情况就是这样,他本人不由自主地这样做。我现在必须找到那条路,他想道。如果我试着走回去,并重新开始的话,在我走出坡底以前,天就会亮的。于是,他加快步伐往前走,在棘荆和树下灌木丛中跌跌撞撞,奋力地前进着,一只手臂伸出来,护着自己以免碰到树上,他没有出声,气喘吁吁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在那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的夜之脸的对面,他眼睑周围的肌肉抽紧,让他感到发疼。随后,突然之间他脚下踩空了;他又往前跨了一大步,什么也没有踩着,接着就跌下去了,此刻他仰面朝上,喘着粗气。他到了路上。可是他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不过,我没有错过地方,我仍然还在那地方的西边。而且现在时间已经过了两点了。
这时,他又一次弄清楚了方向。他转过身去,背对着那条路,径直往前走去,他将到达坡底的边缘那里。此刻,他能分辨出自己是在什么地方了。在他感到自己跌落时,他把斧子扔了出去。他跪在地上,用手搜寻着斧子,他找到了它,他从路上下来,继续向前走。这会儿他没有奔跑。此刻他知道,他不敢再迷路了。一小时以后,当他从坡底出来时,它就在玉米块地的角落里。它是他自己的;那异乎寻常的、以前流动着的土地在那古老坚实的地层的围拢和叠压中变得稳定了,坚固了。他看见了他自己那矮墩墩的房子的轮廓,再次奔跑起来,他在那一排排发出沙沙响声的玉米棵中有点儿脚步不稳地跑着,透过干燥的嘴唇和干干的咬紧的牙齿喘息着,他看到并认出了那棵他把斧子放在它后面的树了,他仿佛又一次回到过去,从时间的某个静止的点重新开始做起,只是时间已不复存在。他转过来,走近它,他马上就要摸着它了,这时,一个较为浓重的影子从其自身那里分离出了某一个影子,那影子不慌不忙地站起来,接着,表兄说话了,他的声音微弱而刺耳:“把你那该死的斧子忘了,啊?给你。拿着吧。”
他停了下来,没发出任何响声,没有失声喊叫,也没有吸气。不过我最好不用斧子,他想道,他静静地站着,一动不动,与此同时,表兄在他上面粗重地呼吸着,那刺耳的、微弱的、狂怒的声音继续说道:“你这该死的、小个子的、残害兄弟的杀人犯。为了二十五美元或两万五千美元,如果我没能像一个男人所能忍受的那样强忍着,我真想用它敲你的脑袋,把你拖出去,我要亲自把你扔到汉普顿的车上。上帝做证,坐在这里等你的不是汉普顿,而是我,这不是你的错。见鬼,你几乎还没能开始为把那二十五美元弄到手而暗自感到高兴,你以为自己会先弄到钱,然后汉普顿才会到,他的那些人才会在牛栏里手忙脚乱地折腾,解开捆绑我的绳子,往我脸上倒水。我再次等候着你。我告诉他们说,你打我的脑袋,把我捆起来,抢我的东西,匆匆忙忙地往火车站去了。现在,你好好想一下,我会打算再花多长时间继续说谎,目的只是为了救你?啊?——怎么了?我们在等什么?等汉普顿?”
“是的,”他说道,“好吧。”但不要用斧子,他想道。你转过身,往前走,进了树林。表兄跟着他,此刻表兄紧跟在他后面,那种吓人的、呼吸受阻的喘息声,那微弱的、狂怒的说话声几乎就在他的头顶上,所以当他俯下身子,用手在他脚旁四周的地上摸索时,表兄撞倒了他的身体。
“你现在究竟在干什么?你的斧子又丢了?找到它,把它给我,然后站起来,带我去它所在的地方,这事儿不仅要在天亮以前办,而且要在那该死的、搜罗选票的——”他的手触到并握住了一根分量足够的棍棒。这一次我看不见,所以我要准备好,打两次,他想着,同时站起身来。他猛地用力朝着那个刺耳的、发怒的声音的方向打过去,他把胳膊收回来,再次用力打,其实打一下就足够了。
他知道现在自己在什么地方。他不需要指路的,虽然眼下他知道自己有一个指路的东西,而且他此刻走得相当快,他的鼻子嗅到了空气中稀薄的腐败气味,他现在需要快点儿走。因为现在时间已过了三点了,他想道,在心里想着:我把那事儿给忘了。那就仿佛像是一切都在合伙共谋,反对一个人杀另一个人。接着他知道自己嗅到它的气味了,因为现在没有任何一个聚焦点,没有一个指向中心的点,它在所有的地方;他看到了开阔地带,被雷劈的、无顶的橡树的壳,贴着磨伤的叶子的碎片,在无雨的夜空中向上耸起。他用手触摸树壳,使自己与树壳间保持适当的距离,摆好架势,挥动斧子。那整个的头部沉入腐烂的木髓里,一半被埋在其中。他用力向外拔,把它从里面拧了出来,并再次把它举起。接着——此时没有一丝声响,黑暗本身只是在他后面叹息,流动着,他试图转过身来,但已经太迟了——某种东西打在他的肩膀之间。他即刻就明白了那是什么东西。他甚至并不感到奇怪,他感觉到了那呼吸,听到了那牙齿的响声,这时他跌倒了,他转过身子,试图举起斧子,他又一次听到在他脖子附近的咬牙声,感觉到它呼出的热烘烘的臭气,他即刻用前臂把那条猎狗推向后面,并跪起来,双手握住斧子。他可以看到它的眼睛,这时它第二次扑过来。那双眼睛的光仿佛一直不停地向他射来。他冲着它们打过去,什么也没有打到;斧子的头陷进地里,那惯性几乎带着他,跟着那陷进地里的斧头往前冲,脸朝下趴在地上。这一次当他看到那双眼睛时,他已站起身来。他朝着那双眼睛冲过去,手里举着斧子。即使是在那双眼睛消逝以后,他仍然在继续往前冲,在低矮的灌木丛中乱撞乱跳,最后他停住了,手里举着斧子,悬在那里,他气喘吁吁,侧耳倾听着,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他又回到了那棵树那儿。
第一斧子刚劈下去,那条猎狗又扑过来了。他料想到它会这样的。这次他没有把斧子的头劈到地里,他把斧子举起来,准备好,舞动起来。他朝着那双眼睛劈过去,感觉到斧子在手中劈着了什么东西并旋动着向前飞出去,他向前扑过去,那畜生摔倒在他前面的低矮的灌木丛中,呻吟着。他冲着那呻吟声扑过去,狂怒地用脚在他四周猛踩着,他弯下腰停在那里,仔细听着,他朝着另一呻吟声的方向扑过去,并再次用力践踏,可仍然什么也没有踩着。随后,他手脚并用地跪在地上,围着那棵树,范围越来越大地一圈又一圈地爬着,搜寻那把斧子。最后他找到斧子了,他看到它在树壳顶部V字形凹口处的上方,这时,晨星已经出来了。
他又一次劈砍在树壳的底部,每劈砍一下之后就停下来仔细听着,那把斧子已经举起来了,他的脚和膝部都做好了转身的准备。但是他什么也没有听到。随后,他开始持续不断地劈砍,每劈一次斧子都有一半儿会陷进去,仿佛是陷进沙土或锯末里一样。接着斧子在腐朽的木头里陷进去一半儿,全部都陷了进去,他闻到了腐臭气味,他知道这不是想象出来的,他把斧子放下,开始用手来撕那树壳,他的脑袋掉转过来,他的牙齿裸露着,紧咬着,透过牙齿他的呼吸发出咝咝的声响,他暂时腾出一只手,把那条猎狗打到后边去,但它再次冲过来,贴着他,打着响鼻儿,接着把它的头伸进那正在变大的洞孔,那腐臭难闻的气味仿佛带着一种可以听到的声响从这个洞孔中蹿出来。“退回去,你这该死的!”他喘着气,仿佛是在跟一个男人说话,试图再次用力把它推到一边去;“给我让个地方!”他拖着那具尸体,感觉到它从其骨骼上脱落,仿佛对它自身来说,它太大了一点。此刻,那条狗的整个头和肩膀都伸进了那个开口处,它号叫着。
当那具尸体突然之间被从里面弄出来时,他向后退去,仰面朝上躺在泥里,尸体搭在他的腿上,那条狗就站在它的旁边,号叫着。他站起身来,朝它踢去。它往后退着,但当他俯下身子,抓起尸体的腿,开始往回走时,那条狗再次来到他的身边。不过,只要他拖着尸体在动,狗就专注地望着那具尸体,它不嚎叫。但是,一旦他停下来,喘一喘气时,它就再次开始嚎叫起来,而他会再次摆好架势去踢它,这一次当他这么做时,他发现他实际上看到了那个畜生,黎明已经到来,那条狗的模样已经看得见了,它身体细瘦,身上的毛稀疏,脸上有一道淌着鲜血的伤口,它嚎叫着。他注视着它,同时弯下腰来,摸索着,直到他的手找到了一根棍子。棍子上沾着黏液,发出腐臭味,不过棍子相当硬实。当那条狗仰起头,再次嚎叫时,他打了过去。那条狗猛地向边上一转;当它扑向他时,他看到猎枪子弹打出的长长的伤痕,从它的前肢上端一直到它身体的一侧。这一次那根棍子刚好打在它的两眼之间。他抓起尸体的脚脖子,此刻他脸面向前方,试着奔跑起来。
当他从低矮灌木丛中出来,到了河岸边时,东方正在泛出红色。河流本身依然还是看不见——一道长长的迷雾宛如棉花胎一样,在它下面的河水向前流淌着。他俯下身子,再次抓起有他的个儿一半大的尸体,猛地把它向前扔进那层迷雾里,甚至当他松开手时,他的身体跟着它向前跃动,刚好在他随它掉下去之前稳住了身体,在它即将消逝的一瞬间他看到那慢慢伸开的三肢,那地方原本应该是四肢的,他的身体获得了平衡,他转过身来,马上奔跑起来,这时那冲上来的狗的急促的跑动声就在他的身后沙沙地响着,那畜生撞到了他的背上。那条狗没有停下来。他手脚并用地跪在地上,他看到在半空中,那条狗就像是一只巨大的、没有翅膀的鸟一样飞舞着,消逝在迷雾之中。他站起身来,向前奔跑。他跌跌撞撞,再一次跌倒,接着又站起来,继续奔跑。接着他听到轻柔而急速的脚步声在他身后响起,他又一次跌倒,又一次手脚触地跪在那里,他望着那条狗向他飞舞过来并在半空中转身,这样它面对着他落下来,在他还没能站起来以前,它向他扑了过来,它的眼睛像两个燃烧着的雪茄烟头,他双手朝着它的脸打过去,并站起身来向前奔跑。他们同时到了树的残骸那里。那条狗再次向他扑过来,撕扯他的肩膀,他这时低头钻进他打开的那个洞眼,不顾一切地寻找那条不见了的手臂,那条狗依然在撕扯他的后背和双腿。随后那条狗不见了。这时一个声音说道:“好了,明克。我们抓到他了。现在你可以出来了。”
马车就等在他房子后面的树林子里,两天以前他在那儿发现了它留下的印迹。他和一个帮办坐在后面的座位上,他们的手腕在里面用手铐扣在一起,警官坐在另一个帮办的旁边,这个帮办在驾着车。驾车的人让拉车的马掉转过来,准备重新往瓦尔纳的商店和杰弗生公路的方向走,但警官让他停下来。“等一下。”警官说着并转向前排座位——一个块儿头很大的男人,他的脖子看不见,他穿了一件没有系扣的马甲,还有一件无领的、上了浆的衬衣。在他那张宽阔而厚实的脸上,小而冷酷、狡黠的眼睛犹如两块黑玻璃挤成的没有烹煮的汤团,他向他们两人问道:“这条路从另一端出来是什么地方?”
“那就到了惠特里夫桥的老路,”帮办说道,“有十四英里远。你离惠特里夫商店那儿还有九英里路。当你到达惠特里夫商店,你离杰弗生依然还有八英里路要走。从瓦尔纳店那儿走刚好有二十五英里的路。”
“我想这一次我们就不从瓦尔纳店那儿过了。往前走吧,吉姆。”
“那当然好,”帮办说道,“往前走吧,吉姆。我们省出来的钱也不归我们,省出来照样得归县里所有。”那个警官转过脸,又一次面对着前方,他停顿了一下,望着帮办,他们互相注视着对方。“我说就这么办好了,难道我没说吗?”那帮办说道。
在上午剩下的时间里,一直到正午,他们弯弯曲曲地在长着松柏的坡地里走着。警官有着一鞋盒的冷食,甚至还有裹在湿漉漉的黄麻袋里面的一石罐黄油牛奶。他们不停地吃着,不过他们也许让拉车的牲口在与路相交的小溪里饮水。接着那条路从斜坡地里向下伸延出来,在下午的早些时候,他们经过惠特里夫商店,走在那一望无际、宽阔的、土地肥沃的、满载丰收果实的平原地带,玉米沉甸甸、亮闪闪的,摘棉花的人依然在一行行锥形的棉花堆之间走动着。他看到蹲在或坐在专卖药和烟草广告画下面长廊上的男人们突然之间站了起来。“噢,噢,”那帮办道,“这里也有些伙计,他们不知道为什么相信他们的名字在十到十五分钟里也叫豪斯顿。”
“往前走吧,”警官说道。他们继续走着,在漫长的、炎热盛夏的下午,行驶在厚厚的、柔软的尘土中,他们实际上跟不上太阳行驶的步伐,眼下那炽热的太阳斜着照射进他坐在那里的马车的一边。警官这时说话了,他没有转过头来,也没有把石头烟嘴从嘴里拿出来。“乔治,和他换一下位置,让他坐在阴凉里。”
“我没事儿的,”他说道,“那并不让我感到烦心。”过了一会儿,它确实令他烦心了,或者说它不仅让他烦心,也同样令其他人烦心,因为那条路再次通向了斜坡地,向上伸延,道路再次变得蜿蜒曲折,松柏长长的阴影慢慢地投向了那此刻在斜阳中缓慢行驶的马车;不久杰弗生镇就会在最后一个谷地那边出现,悬在天空中的火球一样炽热的太阳在它的远处沉落了,在前面的正前方发出耀眼的光芒,太阳几乎沉到了和马车一样高的平面上,直接照在他们脸上。一棵树上钉了一块木板,上面写有一个商人的名字,在名字的下面是“杰弗生四英里”的标示,马车停了下来,随后从那里经过,而在外表上显得没有任何动作的伪装下,他一点一点地挪动着脚,收紧他的内臂肘,为即将到来的跳车做准备,他聚集力量,将自己的脚尽最大限度地从行驶的马车上向外伸去,并随着那他预料要到来的颠簸的惯性猛地将胳膊和肩膀向前耸动,但已经太晚了,这样一来,即使他的身体从马车上下来了,脱开了车轮,但他的脑袋却滑进了V形的支撑车子顶部的柱子里面。他整个身体的重量和动作都压在了他被钳住的脖子上了。此刻在一瞬他有可能听到骨头、脊椎的响声,于是他再次用力扭动身体,即刻往后朝着他相信是转动着的车轮的方位踢去,他在想着,如果我只要能将脚勾在轮撑里,车速就会慢下来;他使劲把脚伸向轮子,感觉到他身体的每一个运动都回传到他的脖子那里,尽管在一种寻求完全分离的冷酷狂怒的挣扎中,他在力图去发现哪一个先脱开:是活人的骨骼还是无生命的金属物。随后某种东西猛烈地击打在他脖子的根部,接着停止击打,转而变成一种压在上面的力量,那是用意明显的压挤,狂暴,带有致人死命的意图。他相信自己听到了骨骼的响声,而且他知道自己听到了帮办的声音:“停下!该死的,停下!停下!”接着他感觉到马车停了下来,他仿佛甚至看到了警官斜倚在座位的靠背上,与那狂怒的帮办扭打起来;他感到窒息,气喘吁吁,他试图把嘴合上,可他却没能力合上,他努力转动着脑袋,试图躲避开那冰凉的水的有力的浇注,在他的脑袋上方,有一根树枝,微风吹拂着树叶,还有三张脸,再往上是阳光灿烂的天空。不过,过了一会儿,他又可以再次正常呼吸了,拂动的微风把他脸上的水吹开了,只是他的衬衣还有点儿潮湿,他还没有感觉到风凉,他感觉到的只是一种和风,终于摆脱令人无法忍受的太阳风,在黄昏到来之际刮了起来。此刻马车正在由阳光穿行其间的树形成的一个整洁的拱形树荫下行驶,在修剪好的、精心照管的草坪之间行驶,在草坪上,穿着色彩明快的小小衣衫的孩子们在日落时分尖声叫喊着,玩耍着,女人们身着下午穿的鲜艳服装坐在摇椅里,男人们干完活儿,回到家里,走进整洁的、刷过油漆的大门,走向放在漫长的、刚刚开始的黄昏中的一盘盘食物和一杯杯咖啡。
他们从后面走到了监狱那儿,马车驶进了封闭的院子。“跳下来,”警官说道,“把他抬出来。”
“我没事儿的,”他说道。在他能发出任何声音以前,他不得不说两次,即使如此,那也不像是他的声音。“我能走。”
大夫走了以后,他躺在简陋的小床上。在墙上,有一个又小又高,上面装有铁栏的窗户,不过,在窗户的外边,除了黄昏的微光之外,什么也没有。接着,他闻到某个地方在做晚餐——火腿、热面包和咖啡——而突然之间,一股又热又稀、味道发咸的液体开始流进他的嘴里,他试着吞咽,但感到喉咙里疼得厉害,他坐了起来,吞咽那热而咸的液体,僵硬地、小心谨慎地让吞咽变得容易一些。接着一阵很响的脚的践踏声开始在有铁栏的门外边响起,那声音快速地传了过来,越传越近,他站起身来,走到门前,透过铁栏,看着那个公共休息室,在那里,犯有多种白人的小小过失的黑人受害者吃睡在一起。他能够看到楼梯的顶端;那重重脚步声就是从那里传来的,他注意到,一堆堆杂乱的、戴着破旧的有边的帽子和无边帽子的脑袋、穿着破旧的工装裤和烂鞋子的身体突然间冒了出来,那肮脏发臭的空无一物的房间里充满了有意克制的拖脚行走的脚步的喧嚣声和圆润的、无意义的、节奏单调的响声——用锁链拴在一起的一帮囚犯,他们在街上干活儿,这些人有七八个,他们入狱是因为流浪罪,分赃不均争斗或掷骰子赌十到十五美分的钱,至少在十小时里,他们是不用拿铁铲和石锤干活儿了。他抓住铁栏,望着他们。“它——”他说道。他的声带根本就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把手放在喉咙上,再次说话,发出了一种干干的、嘶哑的声音。那些黑人全都静了下来,在那已经看不见的脸上,他们的眼球白白地、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他。“我没事儿的,”他说道,“直到它开始失控。我本来能对付那条狗的。”他托住喉咙,他的声音刺耳、干涩、嘶哑,“可是那狗娘养的开始疯狂地伤害我。”
“他是谁?”其中一个黑人问道。他们互相之间在悄悄地说着,喃喃低语。那白白的眼球朝他转动着。
“我没事儿,”他说道,“可是那狗娘养的——”
“嘘,白人,”那个黑人说道,“嘘。别跟我们说那种废话。”
“我本来应该是没事儿的。”他说道,声音刺耳,音量很小。接着,他的声音再次一点儿也发不出来了,他一只手抓住铁栏,另一只手托着自己的喉咙,与此同时,黑人们望着他,他们挤在一起,在即将消逝的天光里,他们的眼球显得白白的,一动不动。随后,他们一起转过身,抢着朝楼梯方向蜂拥而去,他也听到了步履缓慢的脚步声,随后他闻到了食物的味儿,他紧紧抓住铁栏,努力往楼梯顶端看。他们打算先给那些黑鬼吃的东西,然后再让白人吃?他闻着咖啡和火腿的味儿,想道。
冬天以前的那个秋天来到了,那些年龄变得较大的人据此来确定时间,计算大事的日期。夏季无雨的酷热——白天,骄阳似火,在酷热下,即使是橡树的叶子也变黄了,死掉了;夜晚,排列有序的星星仿佛瞪着眼睛往下看,冷静而惊讶地注视着被尘埃淹没的大地——终于这一切结束了,那远古的莉莉丝在那古老的、战无不胜的、专与达官显贵周旋的优妓正式死亡之际,统治了那被热情弄得困乏的大地,在深秋风和日丽的三周时间里,她登上王位,戴上王冠。这些天空碧蓝的日子,令人昏昏欲睡,没有实际意义,沉寂,充满了燃烧的树叶和木头烟雾的气味,在这些天里,拉特利夫来回穿行在自己的家与广场之间,他看到那双小而执着的手松松地扣在监狱窗户的铁栏上,一动不动,他抓在铁栏上的高度不比一个小孩抓在上面的位置高到哪儿去。在下午,他会注视着自己的三位客人,妻子和两个孩子,在每日探视的时间里进入监狱或离开监狱。在他带她一同回家的第一天,她坚持要做一些家务活儿,那些都是他妹妹允许她做的,扫地、洗盘子,劈烧火用的木头,这是他的侄子和侄女在此以前所干的活儿(顺便说一下,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们也滋生出青年人对干这种活儿的轻蔑),显然,她对他妹妹那缄默的、令人痛恨的自以为是并不在意,她个儿头大,但不肥胖,实际上相当苗条,在一种令人震惊的、适度的……并非怜悯,而应该说是关心的过程中,他最终发现了这一点;她通常光着脚,漂白的头发乱蓬蓬的,头发的根部早已变回深暗的颜色,她那冷漠的脸上有着一种刚毅的、尚未完全消失的美,尽管那可能只是一种固有的、根深蒂固的自信或也许只是固执。那被囚禁的丈夫不仅拒绝交保释金(如果他能够交一次保释金就好了),而且拒绝请律师。他站在两个法警中间——小小的个儿头,他的脸如同用木头刻成的表情倔强的面具,消瘦,几乎像骷髅一样没有一点儿肉——在他面前是主持审理的地方法官,而他甚至可能心就不在那里,听取或者也许没听到他自己受到指控,随后,在其中一个法警的触碰下,转过身,走回监狱,那个单人牢房。所以,这件案子从全然不用准备正式指控被起诉人用的物证时起,就搁置下来了,像是演了一半儿的戏,从法院十月的开庭期,一直推到来年五月的春季开庭期;大概在每星期有三个下午,拉特利夫都会注意到他的探视者,还有穿着他的侄子和侄女扔掉不要的衣服的两个孩子,三人走进监狱,他想象着他们四人坐在隔离的单人牢房里,那里面到处是散发着杂酚油味和气味难闻的人体排泄物——汗水、尿液、呕吐出来的东西,通过呕吐释放所有古老的痛苦,消除恐惧,战胜无能,存留希望。他们等待着弗莱姆·斯诺普斯,他想道。等着弗莱姆·斯诺普斯。
接着冬天,寒冷,到来了。到了这时候,她有了工作。他和她一样知道,别的安排不可能持久,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说,那地方是他妹妹的房子,尽管这只是凭投票人数胜出来确定的。所以,当她前来告诉他说,她准备离开时,他不但没有感到奇怪,而且还感到宽慰。随后,就在她告诉他说她要离开的时候,他想起了某件事情。他告诉自己说是两个孩子的事。“那个工作没什么问题,”他说道,“那挺好的。但是你不必搬出去住。如果你搬出去,你就不得不为吃的、住的花钱。而你需要节省。你会需要钱的。”
“是的,”她声音刺耳地说道,“我会需要钱的。”
“他仍然认为——”他让自己说到这儿为止。他说道:“你还没有听说弗莱姆什么时候会回来,对吧?”她没有回答。他也没有指望她回答,“你需要尽自己的一切所能节省钱,”他说道,“所以你就留在这里。为孩子们吃饭每星期付给她一美元,要是这样做让你感到好受些。我想一个孩子在七天里吃的不会超过五毛钱的。你就留在这里吧。”
于是她就留下来了。他把自己的房间给了他们,他和自己最大的侄子一起睡。她干活儿的地方在小街里一杂乱破旧的供膳寄宿处,也就是萨沃埃饭店,这地方名声不太好。她的工作黎明时分开始,天黑以后的某个时刻结束,有时天黑很久以后才结束。她扫地,整理床铺,做一些厨房的工作,那儿有一个黑人杂务工刷洗碟子、烧火。她在那地方吃饭,每个星期有三美元的薪水。“只是整夜光着脚,在马贩子、小陪审团成员及卖黑人保险的代理商的房间里进进出出,她的脚会不停地起水泡的。”镇上一个风趣的人说道。不过,那是她的事儿。拉特利夫对此一无所知,而且对此不太关心,就他本人而言,他甚至对此根本就不太信。所以现在除了星期天的上午,他就见不到她。在星期天下午,孩子们穿着他为他们买的新大衣,她穿着他的旧大衣,她坚持要为旧大衣付给他五毛钱,他们会走进通向监狱的大门,或者可能从那里面出来。在这种时刻,他会想到为何他的亲戚中的任何一个——老阿比或学校校长,铁匠或那个店里的新伙计——都没有前来看望过他一次。假如有关那件事的所有情况为人所知的话,他想道,那么他们中间的一个人也一定会在那个单人牢房里。要么是在另一个和它完全一样的单人牢房里,因为你不能对一个男人处以两次绞刑——就算是一个斯诺普斯为另一个斯诺普斯执行死刑,情况也只能是如此。
感恩节那天,天下雪了,不过下雪天没持续两天,紧接着是十二月初的严寒天气,大地冻得结结实实,这样大约一个星期以后,竟然会有尘土从上面刮起。烟雾在离开烟囱以前就变成白色的了,向上升不起来,变成和雾蒙蒙的天空一样的颜色。在这样的天空中,太阳整天悬在那里,像是生软饼一样,没有一点儿热力。现在,他们甚至不需要费心思找借口不来看他了,拉特利夫想道。一个男人驱车二十英里,把他们从法国人湾带来,只是因为可怜他才探望他,实在没必要,甚至斯诺普斯也不必为此找寻借口。现在,在铁栏和手之间安上了窗格玻璃;手这时是看不见了,即使是一个人长时间停在监牢前面去用眼睛搜寻,也看不到它们。不仅这样,当他经过那儿的时候,他会走得很快,他穿着大衣,弓着背,依次用那被手铐铐住的双手卷成筒状,护着耳朵,他的气息在他的鼻子的深红色的顶端周围一缕缕地浮动着,他那流泪的眼睛望着空荡荡的广场,也许一辆乡村马车正穿过广场,上面的乘客裹着被子,在他们的座位之间,有一盏点着了的灯,与此同时,商店那结满冰霜的窗户,犹如一张张患有白内障的老人的脸,仿佛在盯着马车看,感到不解或感到伤心。
圣诞节过去了,天空依然还是雾蒙蒙的老样子,那冻得硬邦邦的大地表面上任何地方甚至都没有变软,不过,到了一月份,从西北方向刮来了一阵风,把天空中的阴霾一扫而光,有三天的时间,在正午时分,地上一块块的地方都多少有点儿化冻,大约有一英寸的厚度,像是奶油或轴油向外扩展开来;接近正午时分,人们就出来了,像老鼠或蟑螂一样,拉特利夫对自己说道。他惊异而专心地望着太阳,要么就是看着那在古老的、几乎被遗弃的时光里再次变软的一块块土地,能够再次被踩出脚印来。“今天夜里不会再上冻了,”他们互相告诉对方说,“西南方向的天空上正布满乌云。天就要下雨了,雨会把地上的冰霜冲走,我们的一切会再次变好的。”天真的下雨了。风以逆时针的方向移动,向东边刮去,“风会再次向西北方向移动,地会再次上冻的。即使是这样,也比下雪要好。”他们互相告诉对方说,不过雨水已经开始凝成块儿了,夜幕降临时就变成雪了,雪连着下了两天,落地时就融化进了泥土里,直到泥土最后上冻,雪仍然还在下,最后终于也停了下来,无风的严寒降临在大地之上,在被冰雪包围的沉寂的大地上空,甚至没有一丝太阳的热气;一月过去了接着是二月份,低低的烟雾持续不断地浮动着,偶然可见的人们在人行道上无法站稳脚跟,他们在大街的中央,向着往镇里去或往家里去的方向徐徐蠕动,在大街中央,没有一匹马能站稳了不摔倒,除此之外,没有一点儿动静。除了斧子的劈砍声和每天行驶的火车孤独的鸣笛声之外,没有任何响声,拉特利夫仿佛能看到那些火车,黑乎乎的,没有立体感,上面没有坐人,向外喷出瞬间即逝的蒸气,在白色的、硬实的、渺无人迹的大地上急速而无目的地穿行着。现在在家里,在那些星期天的下午,坐在自己的火炉旁边,他会听到那女人午饭后为照管孩子而来,为他们穿上新大衣,新大衣套在过大的衣服外面,他们不管天气冷热都穿着这些衣服,和他的侄子和侄女一起到主日学校(他的妹妹照管这事),这些衣服是他侄子和侄女不要了的衣服;他会想象他们四个人依旧胡乱地把外套穿在身上,围拢在那小小的、没多少热气的、铁皮做的炉子旁边坐着,那炉子不能让那单人牢房变得暖和,只能将像泪水一样的古老的汗水从墙壁里面烘烤出来,那是古老的剧痛和绝望诱发出的虚汗,它们就藏匿在墙壁里面。晚些时候他们会回来。她从不留下来吃晚饭,不过,她每月一次会交给他八美元,这是她从十二美元的薪水,还有其他硬币及纸币(一次她曾有九美元多这样的钱)中省出来的,他从来不问她是如何弄到这些钱的。他是她的银行管账。他的妹妹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这件事,尽管她很有可能知道。钱攒下来了。“可是那要花好多个星期的时间。”他说道。她没有答话。“也许他会回一封信的,”他说道,“毕竟都是一个家族的人。”
严寒期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三月九日,天甚至又一次下起了雪,这场雪甚至还没有变成冰就融化掉了。这样一来,人们又可以四处走动了,在一个星期六,他走进那家自己是半个老板的饭店,再次看到布克赖特坐在那里,脸前放着一盘里面有大量混在一起的食物,其中大部分是鸡蛋。他们彼此间没看到对方差不多有半年了。他们没有相互问候。“她又回家了,”布克赖特说道,“上个星期到家的。”
“她回家的速度可真够快的,”拉特利夫说道,“我五分钟前刚刚看到她拖着一桶煤灰从萨沃埃饭店的后门出来。”
“我说的是另一个女人,”布克赖特一边吃,一边说着,“弗莱姆的太太。威尔赶着车去莫茨镇了,上个星期把他们捎了回来。”
“他们?”
“不是弗莱姆。是她和孩子。”
这么说他已经听说了,拉特利夫说道。有人已经给他写过信了。他说道:“那个孩子。嗬,嗬。二月,一月,十二月,十一月,十月,九月,八月,还有三月的一些日子。我想,他还没长到能够嚼烟草那么大的岁数吧。”
“那孩子不会嚼烟草的,”布克赖特说道,“她是个女孩。”
这样一来,他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什么,不过,没过多久他就拿定了主意。现在好了,他对自己说道。即使是她一直希望不知道她是谁。第二天下午,他在家里等着,一直等到他来照看孩子。“他的太太回来了。”他说道。一时间她没有做出一点儿反应。“你从来没有真正指望过别的什么,是吗?”
“是的。”她说道。
接下来那个冬天甚至最后也过去了。它过去就像它到来时那样,下着雨,不是那种阴冷的雨,而是那种喧闹猛烈的阵雨。温热的雨水把大地上坚硬的、持续很久的霜冻冲刷干净,姗姗来迟的春天迈着欢快的脚步飞奔而至,同时从四面八方而来,匆忙,急切,无序,果实、鲜花、绿叶、色彩斑斓的草地、生机盎然的树林,从冬天沉睡的黑暗中苏醒,等待耕种的一望无际的田野,扑面而来。到了耕种的时节,学校已经关门了。他从学校前面经过,驱车来到商店,把他那两匹马拴在那根老而熟悉的柱子上。他登上台阶,来到了走廊上的七八个男人中间,他们在走廊上四处蹲着,倚靠着,仿佛自大约半年前他回头望过他们以来,他们就没有动过地方一样。“喂,伙计们,”他说道,“我看到学校已经关门了。现在孩子们可以到地里干活儿,让你们这些家伙有机会休息一下了。”
“从去年十月份起,学校就关门了,”奎克说道,“老师不干了。”
“艾·欧?不干了?”
“有一天他的太太来了。他抬头仰望,看到了她,接着便匆匆离去。”
“他的什么?”拉特利夫问道。
“他的太太,”图尔说道,“要么就是她自称是他的太太。一个身材高大、肤色发灰的女人,带着一个——”
“呸,没有那么回事,”拉特利夫说道,“他没有结过婚。他来这儿不是有三年了吗?你说的是他的妈妈。”
“不是,不是,”图尔说道,“她仍然还年轻着哩。她只不过全身都是那种灰颜色。她坐在一辆轻便马车里,带着一个大约六个月的孩子。”
“一个孩子?”拉特利夫问道。他逐个地望着他们的脸,眼睛眨动着,“喂,我说,”他说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怎么可能会有个太太,更不用说六个月的孩子了?他不是在这儿有三年了吗?真见鬼,他从来没有长时间离开过这里,让他有机会干那事。”
“华尔斯垂特说他们是他的家人。”图尔说道。
“华尔斯垂特?”拉特利夫问道,“谁是华尔斯垂特?”
“厄克的那个男孩。”
“那个大概有十岁的男孩?”此刻拉特利夫朝图尔眨动着眼睛,“直到一两年以前,他们才有了那个令人头痛的家伙。一个十岁的男孩怎么会叫华尔街这样的名字呢?”
“我不知道。”图尔说道。
“我猜那孩子是他的,”奎克说道,“不管怎么说,他是朝那辆轻便马车看了一眼,从那儿以后,人们再没有看到过他。”
“那就是说,”拉特利夫说道,“一个孩子是穿着裤子、让每个男人都奔忙起来的小家伙,除非他依然有足够的机会重新开始,艾·欧看起来是有机会的。”
“他需要机会,”布克赖特粗鲁、声音刺耳地说道,“这一个可能会留住他,除非有人刚好先扔下艾·欧,让其有时间去把握。这一个已经在支配他了。”
“它可能现在控制住他了。”奎克说道。
“是的,”图尔说道,“她停下来的时间只是足够她买一罐沙丁鱼和一包饼干。然后,她驱车上路,朝着有人告诉她艾·欧走的那个方向走去。他徒步走着,她和那个孩子都在吃沙丁鱼。”
“嗬,嗬,”拉特利夫道,“他们斯诺普斯家的人,啧,啧——”他不出声了。他们静静地注视着瓦尔纳的四轮双座马车从大路上驶来,往家走着。那个黑人在赶车;弗莱姆·斯诺普斯太太,在后排座位上和她母亲坐在一起。马车驶到与商店成一线之处,那张美丽的脸庞甚至也没有转过来,经过的时候那张脸让人看到的是侧面,安详,心不在焉,对一切都没有兴趣,那不是一张悲剧性的脸:它只是命中注定的那种样子。马车继续往前走着。
“他真的是在那边的那所监狱里等着弗莱姆·斯诺普斯回来救他出去吗?”图尔问道。
“他仍然还在监狱里。”拉特利夫说道。
“可他是在等弗莱姆吗?”奎克问道。
“不,”拉特利夫说道,“因为在那桩案子判决和了结之前,弗莱姆是不会回到这里的。”这时,小约翰太太站在自己的阳台上,摇响午饭的铃,他们站起身来,开始散去。拉特利夫和布克赖特一起走下台阶。
“没那么回事的,”布克赖特说道,“弗莱姆·斯诺普斯根本不会仅仅为了省钱就让他自己的同胞兄弟上绞刑的。”
“我猜想弗莱姆知道那桩案子不会弄到那一步的。杰克·豪斯顿是从正面被枪打中的,而且每个人都知道,不带上那把手枪,他是从不到任何一个地方去的,他们发现,那把枪就躺在道路上的那个地方,他们在那里发现了那匹马旋转、奔跑的印迹,当他从马上摔下来时,不知那把枪是从他的手中掉下的,还是从他的口袋里掉出来的。我猜想弗莱姆对那所有的一切都了解过了。为了不让明克的太太烦他,不让乡亲们说他对自己的表弟坐牢撒手不管,他是不会回到这里来的。即使是斯诺普斯家的一个人也不会干这种事的。我真的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不过他们是不太一样。”
这时,布克赖特继续向前走,他把拴在那儿的马解开,把马车赶进小约翰太太的围场,卸下挽具,把挽具拿进牲口棚里。从九月份的那个下午起他也没有看到过它了,而且有种东西,他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在驱使着他,激励着他;他把挽具挂起来,继续往前走着,穿过位于牛马分隔栏之间幽暗的、堆满氨草的通道,来到最后一个牲口栏处,他往里边望着,看到了那丰肥的、女人一样的、坐在那里的臀部,那不成样子的人静静待在黑暗处,那张受伤的脸转了过来,向上仰望着他,在瞬间即逝的一刹那,那双毁坏了的眼睛中现出了某种几乎像是认出他来的神情,尽管那可能不会是记忆,那淌着口水的嘴咧开,吐出一种声音,嘶哑、凄惨,音量不大。拉特利夫看到,在他穿着工装裤的膝盖上,有个破旧的、用木头刻成的母牛雕像,就像孩子们在圣诞节收到的礼物。
在他来到铁匠铺以前,他就听到了锤子的响声。锤子停止了敲击,悬在那里;那张不太精明的、宽阔的、肤色健康的脸仰望着他,既没有感到惊讶,也没有询问来人是谁,几乎就没有认出他来。“你好,厄克,”拉特利夫说道,“午饭以后你能把我那两匹马的旧马掌取出来,再钉上新马掌吗?今天晚上我还要赶路。”
“好的,”厄克说道,“你什么时候带它们过来都行。”
“那好,”拉特利夫说道,“你的那个男孩,你最近给他改了名字,对吧?”厄克望着他,锤子悬在了空中。他正在为其铸型的、放在铁砧上的那块钢通红的顶端正慢慢褪去颜色。“叫华尔街。”
“噢,”厄克道,“不对,先生。名字没有改。直到去年以前,他还从未有个可以跟人说的名字。我第一个太太死后,我就把他留下,让他和他的祖母一起生活,当时我正要安顿下来;我那时只有十六岁。她称呼他,用他祖父的名字,但是他从来没有一个真正的名字。后来,去年在我安顿下来以后,我派人把他接来,我想也许他有个名字更好。艾·欧在报纸上读到了那个名字。他考虑如果我们给他起名叫华尔街恐慌,它可能会使他变成富翁,像那些制造华尔街恐慌的家伙一样富有。”
“噢,”拉特利夫道,“十六岁。一个孩子不足以使你安顿下来。要安顿下来需要多少个?”
“我有三个。”
“除了华尔街以外,还有两个。什么——”
“除了华尔以外还有三个。”厄克说道。
“噢。”拉特利夫道。厄克等了一会儿。随后,他又一次举起锤子。但是他没有击打,他站在那里望着放在铁砧上那块冷却了的钢,把锤子放下,转身回到锻炉那儿去。“这么说,去年夏天为了那头母牛,你不得不付那所有的二十美元。”拉特利夫说道。厄克回头望着他。
“是的。而且还要为那个该死的玩具再付两毛五。”
“你还为他买了那个玩具?”
“是的。我觉得他很可怜。我想也许无论他在任何时间偶然开始想事情时,那该死的玩具会给他某种可以去想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