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猎顺利吗?胆子大的猎手?
兄弟,天很冷,我久久地守候猎物。
你捕捉的猎物在哪里?
兄弟,他还躲藏在丛林里。
你引以为傲的威风呢?
兄弟,它已经消逝而去。
你匆匆忙忙要去哪?
兄弟,我回我的老窝!在那里终结我的生命!
我们回头继续讲上一个故事。莫格里在和狼群在会议岩一战之后,他离开了狼穴,下山来到村民居住的耕地里。但是他没留在这里,因为这儿离丛林很近,他也很明白,在大会上,至少为自己树了一个死敌。他急匆匆地继续赶路。沿着顺山谷而下的大路,即使这路崎岖不平,他也健步如飞。赶了将近二十英里路,他来到一块自己并不熟悉的地方。山谷变得开阔起来。这里是一片广袤的平原,零星散布着块块岩石,一条条沟涧穿流其中。平原的尽头是一座小小的村庄,另一头是茂密的丛林,黑压压一片,一直延伸到牧场旁边。牧场和丛林边缘十分清晰,好像有人用一把锄头砍掉了森林。平原上,牛群和水牛群遍山遍野在吃草。放牛的小孩们看见了莫格里,拔脚就走,一边走一边喊叫。在每个印度村庄周围徘徊的黄毛野狗在汪汪狂吠。莫格里继续前行,因为他饿了。当他来到村庄大门的时候,看见了已经被挪至一旁的一棵大荆棘丛,这是傍晚用来挡住大门的。
“哼!”他说。因为他夜间出来找食物的时候,经常看见这样的障碍物,想必这里的人也害怕丛林里的兽民。他在大路边坐下了。等到有个男人走过来的时候,他就站了起来,指了指自己张大的嘴巴,意思是饿了。那个男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跑回村里,在唯一的那条街上,大声叫着祭司——那个穿着白衣服、额头上涂着红黄色记号的高高的胖子。祭司来到大门前,跟着他来的还有百十多个人。他们聚精会神地看着,说着,喊着,对莫格里指指点点。
“这是些没礼貌的人。”莫格里自言自语,“只有灰猿才这样。”他把黑黑的长头发甩到脑后,看着这些人,禁不住皱起了眉头。
“你们不要害怕。”祭司说,“看看他胳膊上和腿上被狼咬的伤疤。他只是个从丛林里逃出来的狼孩而已。”
事实上,和狼崽子们在一起玩耍,他们一不留神,就会对莫格里下口重了点,所以他的胳膊上和腿上会有很多浅色的伤疤,可是他明白,这根本不是咬,真正意义上的被咬他非常清楚是什么感觉。
“哎哟!哎哟!”几个妇人异口同声,“被狼咬成那个样儿!可怜的孩子,他那么漂亮。他的眼睛真有神!我对天起誓,米苏阿,他长得很像你那个被老虎叼走的儿子!”
“让我看看。”一个女人说,她的手腕和脚踝上都戴了很多沉甸甸的铜镯子。她仔细地看了看莫格里,“确实有点像。他比我的孩子要瘦一点,但是相貌一个样。”
祭司很聪明。他知道米苏阿家里是当地最富有的,于是他仰起头向天空望了片刻,然后一本正经地说:“被丛林夺去的,丛林又归还了。我的姐妹,把这个孩子带回家去吧。别忘了谢谢祭司,因为他能看透人的命运。”
“我以赎买我的那头公牛起誓,”莫格里心想,“这样跟当初被狼群接纳入伙的仪式真像!罢了,既然我是人,我就必须变成人。”
妇人向莫格里招手,让他跟她去她的小屋。人群渐渐散开了。小屋里有一张床架,刷了红漆;一个大柜子,是陶土制成的,用来收藏粮食,上面有很多奇特的凸出的花纹;六口铜锅;一面真正的镜子在墙上挂着,是农村集市上卖的那种。
她给他一大杯牛奶和几块面包,伸手抚摸他的脑袋,凝视着他的眼睛。她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儿子。老虎当初拖他进了森林,现在老天又把他送回来了。于是她喊道:“纳索。哦,纳索。”但是莫格里没有一点反应。“你不记得那天我给你穿上了新鞋子?”她碰了碰他的脚,可是这只脚很坚硬,像鹿角一样。“不。”她很悲伤,“这脚从没穿过鞋子,可是你跟我的纳索非常像,你就做我的儿子吧!”
莫格里心里有点慌,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在这些地方待过。但是他看了看茅草屋发现,如果他想逃走,随时可以撕开茅草屋顶,窗户也没有上闩。“如果听不懂人话,做人又有什么用呢?”他终于对自己说,“我现在像个哑巴,什么都不懂,就像人来到森林里跟我们待在一起一样。我应该学会他们的话。”
他在狼群里,学过森林里大公鹿的挑战声,也学过小野猪的哼哼声,那是正儿八经地学。因此,只要米苏阿一张嘴,他就马上跟着学,说得一点也不错。没多久,他就已经学会说小屋里很多东西的名字。
到了该睡觉的时候,又出现问题了。因为莫格里不肯睡在这个像捕杀豹子的陷阱的小屋里。他们一关上房门,他立马就从窗子跳了出去。“随他高兴吧。”米苏阿的丈夫说,“你要知道,以前他从没在床上睡过觉。如果他真的是老天派来替代我们儿子的,就一定不会离开的。”
莫格里伸直了身子,在一片长在耕地边上的高高的洁净草地上躺下了。但是还没等他闭上眼睛,一只软软的灰鼻子就凑了过来,拱他的下巴:“醒醒吧,小兄弟。”
“嗬!”灰兄弟是狼妈妈最年长的一个孩子,他说,“跟着你跑了几十里路,你就这么招待我?实在是太不值得了。你身上沾满了篝火和牛群的气味,完全像个人。醒醒,兄弟,我有消息要告诉你!”
“丛林里一切都好吗?”莫格里抱住了他,问道。
“都好!除了那些被火烫伤的狼。哎,听说,谢尔汗去了很远的地方,要等重新长出皮毛他才回来。他的那些皮毛烧焦得很厉害。他发誓回来之后要把你埋葬在韦根加。”
“那可不一定,我也保证过。不过,听到有消息感觉真不错。我现在累了。那些新鲜的东西让我疲惫不堪。不过,灰兄弟,你一定要经常给我通风报信啊!”
“那些人不会让你忘了你是一头狼吧?”灰兄弟很焦急。
“永远不会,我永远记得我爱你,爱我们全家。可是我也会永远记得,我是被赶出狼群的。”
“你要记住,这一群人也有可能把你赶出去的。人总归还是人,小兄弟,他们说话像池塘里的青蛙,呜哩哇啦的。下次下山,你去牧场边上的竹林里找我。”
从那天晚上开始,莫格里几乎三个月没有出过村庄。他正忙着学习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习惯:首先,他得穿衣服,这让他很不舒服;其次,他得学会钱的事,可是他一点也弄不明白;另外,他还得学习耕作,但是他不知道耕种有什么用。他常常对村里的小娃娃们火冒三丈。幸亏有“丛林法律”,这让他学会了按捺火气。因为在丛林里,保持冷静可以维持生命和寻找食物。但是当他们奚落他不会做游戏,也不会放风筝,或者取笑他发音不正确的时候,他真想伸手抓起他们,并把他们撕碎,只是,他知道杀死这些赤手空拳的小孩是不公平的,所以他没动手。
莫格里也不清楚人和人之间的种姓差别。有一次,卖陶器的小贩的驴子摔了一跤掉进了土坑。莫格里拉住驴子尾巴,把它拽了上来,还帮助小贩码陶罐,以便他能够运到卡里瓦拉集市上去卖。这事震惊了所有的人。因为卖陶器的小贩种族卑微,至于驴子,就更卑贱了。可是当祭司责怪莫格里的时候,莫格里却恐吓他说要把他也放到驴背上。祭司就把这事告诉了米苏阿的丈夫,还说最好让莫格里去干活,越快越好。村子里的首领告诉莫格里,第二天就得赶着水牛去放牧。莫格里很高兴。那天晚上,因为他已经被指派做村里的雇工,他便有资格去参加村里的晚会,每天晚上,人们都在一棵巨大的无花果树底下,围坐在一块石头砌成的台子四周。这儿是村里的俱乐部。首领、守夜人、剃头师傅(他是村里的消息通)以及村里的猎人老布尔迪阿,他有一支陶尔牌老式步枪,他们都来这儿集会吸烟。在枝头高处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是一群猴子。石台里面的洞里有一条眼镜蛇,人们每天晚上给他供奉一小盘牛奶,因为他是蛇神,老人们围坐一团,聊着天,抽着水烟袋,直到深夜。他们净讲一些关于神啊、人啊以及鬼啊的美妙动听的故事,布尔迪阿还经常讲一些更耸人听闻的丛林兽类的生活方式的故事,听得那些坐在圈子外的小孩子一愣一愣的。大部分的故事是关于动物的,因为他们就住在丛林边上。鹿和野猪经常来吃庄稼,有时候在傍晚,老虎公然在村口逮走一个男人。
莫格里对他们谈论的东西是了解一些的。他不得不遮住脸,不让他们发现他在笑。于是,当布尔迪阿把枪放在膝盖上,兴致勃勃地讲着一个比一个神奇的故事的时候,莫格里的双肩就一直在抖。
现在布尔迪阿正在解释,那只拖走米苏阿儿子的老虎是一只鬼虎。“这只老虎被几年前去世的狠毒的老放债人的鬼魂附体了。我说的是实话。”他说,“因为有一回暴动,烧掉了普朗·达斯的账本,他也被打了,从此,他走路就是一瘸一拐的了,我刚才说的那只老虎,也是个瘸子。因为他的脚印总是深浅不一。”
“是的,是的,你说的肯定是事实。”那些白胡子老头一起点头称是。
“难道那些故事全部都不是谎言吗?”莫格里开口了,“那只老虎一瘸一拐的,是因为那是天生的。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实啊。说什么放债人的魂附到一只比豺的胆子还小的野兽身上,胡说八道!”布尔迪阿大吃一惊,半天说不出话来。首领也瞪大了眼睛:“嗬,难道这是那个丛林的小东西?”布尔迪阿说:“既然你这么聪明,为什么不把他送到卡里瓦拉去?政府出一百卢比(卢比和下文中的安都是印度的货币单位)悬赏。否则,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
莫格里起身想要离开:“我在这儿躺着听了一晚上!”他回头喊道,“布尔迪阿的故事里有那么多关于丛林的,可是几乎全是捏造的。丛林离他家一步之遥,既然如此,我怎么能相信他讲的那些所谓的他亲眼见过的鬼啊、神啊、妖怪啊之类的故事呢?”
“确实应该让这个孩子去放牛了。”首领发话了。他被莫格里气得火冒三丈。
很多印度的村子习惯于大清早让几个孩子赶着牛群和水牛群出去放牧,晚上再赶它们回来。那些牛群甚至能把一个人踩成肉泥,却任由一些还够不着他们鼻子的孩子们嬉闹。这些孩子只要跟牛群在一起,就不会有危险,因为连老虎都不敢袭击一大群牛。可要是孩子们跑开去摘花,或者捕捉蜥蜴,有时候就会被老虎叼走。大公牛拉玛是这群牛群的头领,莫格里骑在它的背上,穿越村庄;那些长着向后弯曲的长角和凶猛的眼睛的蓝灰色水牛,一头头地从它们的牛棚中走出来,一路跟着。莫格里非常明确地告诉跟他一同放牧的孩子,他是头领,他用一根长竹竿敲打水牛,这根竹竿被磨得光溜溜的。他又告诉小男孩卡米阿,叫他们自己去放牧牛群,要多加小心,不要到处乱跑。他要继续赶着水牛走。
印度人的牧场到处是岩石、低矮的树丛、杂草和条条小溪。牛群一到了这里,就分散开来,消失不见了。水牛习惯待在池塘和泥沼里,他们经常躺在温暖的烂泥坑里打滚、晒太阳。莫格里把水牛赶到草原边上——韦根加河流流出丛林的地方,他从拉玛的脖子上跳了下来,直接跑到一丛竹子那里去寻找灰兄弟。
“喂!”灰兄弟发话了,“我在这里等你很久了。你怎么开始放牛了?”
“这是命令,”莫格里说,“我只是暂时做。关于谢尔汗,你有没有什么消息?”
“他已经回来了。他在这个地区等了你很久。当下,他走了,因为他能吃到的猎物太少了。但是,他想要杀的是你。”
莫格里说:“这样很好。他不在的时候,你或者其他兄弟有一个坐在岩石上,方便我一出村就能见到你们。他一回来,你们就待在平原中央那棵达克树(印度东部的一种树,它的花叶能作黄色燃料)下。我们不用自己送上门去。”莫格里找了一块阴凉地,躺下睡着了。他四周有很多水牛在吃草。在印度,牧牛是天下最逍遥自在的活儿。牛群一边走一边嚼着草,躺下,然后又爬起来继续前行。它们甚至不哞哞叫,而只是哼哼。水牛们几乎不出声。只是陆陆续续地走进烂泥潭,它们一点点钻进污泥里面。最后只剩下鼻孔和青瓷色的眼睛露出水面。它们呆呆地瞪着,就像一根根木头。烈日晒得石头迸开。牧牛的孩子听见一只鸢鹰(总是只有一只)在天空中几乎看不见的地方发出叫声。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或者是一头母牛死了,那只鸢鹰就会俯冲下来。而在远处,另一只看见它下落,就会跟着飞下来,结果来了一只又一只,几乎在他们断气之前,就会出现二十只饥饿的鸢鹰。孩子们睡了又醒了,又接着睡了。他们用干枯的草叶编成了小篮子,逮几只蚂蚱放里面;或者捉几只蛐蛐,看它们打架。要么他们就摘些黑色和红色的坚果编成项链,或者观察一只在岩石上趴着晒太阳的蜥蜴或是一条在水坑旁边抓青蛙的蛇。然后他们唱起了冗长的歌曲,结尾的地方都带着特色口音。这样的白天好像比很多人的一生还要长。他们或者用泥巴捏一座城堡,一些泥人、泥马、泥水牛,在泥人手里插上芦苇,他们自己当国王,捏几个泥人当作军队;或者,他们假装自己是神,受人膜拜。天色渐渐晚了,孩子们呼唤着,水牛不紧不慢地爬出黏糊糊的烂泥,发出枪声一样响亮的声音,一声又一声,然后一个接一个地穿过平原,回到村子里,那里有闪亮的灯火。
莫格里每天都带着水牛们来到属于它们的池塘里,每天他都能看到灰兄弟,那一英里半以外的平原上的脊背告诉他,谢尔汗还没有回来。每天他都躺在草地上,倾听着周围的声音。梦想回忆在丛林里度过的时光。在那些既漫长又寂静的早晨,哪怕谢尔汗在韦根加河的丛林里伸错了瘸腿、迈错了步,莫格里也能够听见。
终于有一天,他没有看见灰兄弟出现在老地方。他笑了,领着水牛们来到达克树旁边的小溪里。金红色的花朵开满了一树。灰兄弟就坐在那里,身上的毛都竖起来了。
“他躲了一个月,是为了让你放松警惕。昨晚他和塔巴克一起翻过山了,正紧紧地追踪你呢!”灰狼气喘吁吁。
莫格里皱起了眉头:“我倒是不怕谢尔汗,但是塔巴克太狡猾了!”“不用担心。”灰狼舔了舔嘴唇说,“黎明时分,我遇到了他——塔巴克。现在他正在向鸢鹰卖弄聪明呢!但是,在我折断他的脊梁骨之前,他全都招了。谢尔汗打算今天傍晚在村庄大门口等你——特意等你!他现在正躺在韦根加的干涸的大河谷里。”
“他吃过了吗?他是不是什么都没吃就出来打猎?”莫格里问。这个答案对他来说可是关乎性命的。
“天刚刚亮的时候他杀了猎物——一头猪,他也喝过水了。记住,谢尔汗从来不肯饿着肚子的,哪怕是为了报仇!
“笨蛋,笨蛋,简直什么都不懂!他吃吃喝喝,还以为我等他吃饱喝足睡好之后再动手?哎,他现在躺在什么地方?如果我们有十个,我们就可以在他躺着的地方除掉他。只要嗅到他的气味,这些水牛就都会冲上去。我们不会说他们的语言,是不是我们可以转到他们脚印后面,好让他们闻出来!”
他跳进韦根加河,游了一段,来消除他的踪迹。“这肯定是塔巴克教给他的,他自己是绝对不会想到这个办法的。”莫格里咬着手指头思考着,“韦根加河的大河谷通向不远处的平原,连半英里都没有。我带着牛群,从丛林里绕过去,一直把他们带到出口,然后杀过去!不过,他会溜走的。我们必须堵住另一头的出口。灰兄弟,你能帮我把牛群分成两部分吗?”
“我可能不行,但是我带了一个好帮手!”灰兄弟跳进一个洞里,然后,洞里有个灰色的大脑袋伸了出来,那是莫格里十分熟悉的。
“阿克拉!阿克拉!”莫格里拍起了手掌,叫道,“我早就知道,你是不会忘记我的。我们手里有要紧的工作要做。阿克拉,把牛群分成两半。让母牛和小牛待在一起,公牛和水牛待在一起。”
两只狼在牛群里穿进穿出,牛群呼哧呼哧昂起脑袋喷着鼻息,分成了两队:母牛站在一起,把她们的小牛夹在中间,她们眼睛圆睁,前蹄擦地,只要哪只狼速度稍慢,她们就会冲上去踩死他;在另一群里,成年公牛和青年公牛也喷着鼻息,跺着蹄子。虽然看上去挺吓人的,但是事实上并没那么凶恶,因为小牛不需要他们保护,就算是六个猎人,也不太可能把牛群分开得这么利索。
“还需要做什么?”阿克拉气喘吁吁,“他们又要跑到一起去了!” 莫格里跨上拉玛:“阿克拉,把公牛赶到左边去,灰兄弟,等我们走了以后,你把母牛集中到一起,把她们赶进河谷!”
“赶进去多远?”灰兄弟一边喘着粗气问,一边又咬又扑。
“赶到谢尔汗跳不上的高高的河岸上!”莫格里喊道,“一直留在那里。直到我们下来!”阿克拉吼着,公牛像一阵风似的开始狂奔,灰兄弟拦住了母牛。母牛向灰兄弟冲过去,灰兄弟稍稍比她们快一点,引着她们跑向河谷底。而阿克拉这时候已经把公牛赶到左边很远的地方了。
“干得漂亮!再冲一下,他们就开始跑了。小心!现在要小心一些!阿克拉你再扑一下,他们就会向前冲过去了。哎哟,这可比赶黑公鹿要带劲!这些家伙跑得快得出乎你的意料!”莫格里叫道。
“想当年……我也猎捕过这些家伙!”阿克拉在尘土飞扬中喘着粗气说道,“要我把他们赶进丛林里去吗?”
“哎,好吧,赶吧!快点赶他们吧!拉玛已经狂躁不安了。唉,要是他能知道我需要他帮什么忙该有多好!”
这回,公牛被赶往右边。他们横冲直撞,闯进了高高的灌木丛。在半英里外,其他那些放牛孩子已不再带着牛群观望,他们拼命地跑回村里,喊叫着说水牛全都疯了,都跑掉了。
其实,莫格里的计划十分简单。他只不过想绕个大圆圈,绕到河谷出口,然后带着公牛下山,把谢尔汗困在公牛和母牛群之间,然后擒住他。因为他知道,谢尔汗吃过食物、喝过大量的水之后,是没有力气战斗的,也爬不上河谷两岸。他现在安慰着公牛。阿克拉已经退到牛群的后面,只是偶尔哼哼几声,催促着落后的水牛快点走。他们绕了个很大很大的圆圈,因为他们不愿意离河谷太近,以免谢尔汗警觉到什么。最后,莫格里终于把已经被绕糊涂了的牛群带到了河谷出口,来到一块草地上,这草地急转直下,斜插入河谷。站在那块高地上,可以透过树梢的缝隙俯瞰平原,但是莫格里却只看着河谷两岸。
当他看到两岸十分陡峭,几乎直上直下的时候,他非常满意。因为岸边长满了藤蔓和爬山虎,就算老虎想要逃出去,他也找不到站脚的地方。
“让他们喘口气,阿克拉。”他抬起一只手说,“他们还没有闻到他的气味呢!让他们喘口气。我得告诉谢尔汗谁来了,他已经掉进了我们的陷阱。”
他把手围在嘴边呈喇叭形,冲着下面的河谷大声喊叫,这就像是冲着一条隧洞喊叫,回声在岩石间弹跳。
过了很久,传来一头刚刚吃饱喝足醒来的老虎慢吞吞的咆哮声,倦意仍在。
“是谁在那里叫?”谢尔汗说。这时候,一只华丽的孔雀从河谷里拍拍翅膀,惊叫着飞出来。
“是我,莫格里。偷牛贼,现在是审判你的时候了!下去。赶他们下去。快点,阿克拉!下去。拉玛。下去!”
牛群在斜坡边稍微停顿了片刻。但是当阿克拉放开喉咙发出狩猎的吼叫声的时候,牛便像轮船穿越激流似的飞奔而下,砂石飞溅,他们只要奔跑起来,就无法阻挡。他们还没有进入峡谷的河床,拉玛就嗅到了谢尔汗的气味,大声吼叫起来。
“哈哈!”莫格里骑在拉玛背上说,“现在你知道了吧?”只见很多乌黑的牛角、喷着白沫的牛鼻子、鼓起的眼睛像洪流一样冲下河谷,如同山洪暴发时滚下山的大圆石头。体弱的水牛都被挤到河谷两边了。他们冲进了爬山虎里。他们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水牛群要是疯狂地冲锋陷阵,什么都阻挡不了。谢尔汗由于听见了他们雷鸣般的蹄声,就想站起来,只见他拖着笨笨的身子走下河谷,左瞧右看,想要找一条生路。但是河谷两边的高坡都是笔直的,他只能朝前走。谢尔汗肚子里满满当当全是食物和水。现在让他干什么别的都行,除了战斗!牛群踩到了他刚才离开的泥沼,不停地吼叫,直到回声充满了狭窄的河沟。莫格里听见了谷底传来的回声,看见谢尔汗转身,直到生死攸关的时候,老虎面对公牛比对着带了小牛的母牛要好一点,接着,拉玛不小心被绊了一下,差点摔倒。踩着什么软乎乎的东西过去了。那些公牛都跟在他身后,他们迎头冲进了另一群牛中。那些不算强壮的水牛挨着这些冲撞,都被掀翻了。这次冲刺让两群牛都涌进了平原,他们角抵,蹄踩,喷着鼻息。莫格里瞅准时机,从拉玛脖子上溜下来,拿着他的棍子四周挥舞。
“快点,阿克拉,得把他们分开,不然他们会彼此斗起来!把他们赶开,阿克拉。嗨,拉玛。嗨嗨嗨,我的孩子们,慢点,慢点,现在没事了。”
阿克拉和灰兄弟跑来跑去,咬着水牛腿。牛群虽说想回过头冲进河谷,但是莫格里却设法让拉玛掉转方向,其他的牛便跟着他来到牛群打滚的泥沼。
谢尔汗不需要牛群的践踏了,因为他死了,鸢鹰们已经飞下来开始啄食了。
“弟兄们,他死得像一条狗!”莫格里边说边摸着他的刀。自从他和人一起生活之后。这把刀就一直挂在他脖子上的一个刀鞘里。“不过,反正他是压根不想战斗,把他的毛皮放在会议岩上一定很漂亮,我们得抓紧时间动手了!”
一个在人们中间长大的孩子,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去剥掉一只十英尺长的老虎的皮。但是莫格里做到了。他比谁都了解一头动物的皮是怎么长的,也知道怎么把它剥下来。然而这是件很费力气的活儿,莫格里用刀又砍又撕,累的直哼哼,干了一个钟头。两头狼在一边懒洋洋地看着。只有当他命令他们的时候,他们才去帮忙拽拽。
不一会儿,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他抬头一看,是那个有支陶尔步枪的布尔迪阿。孩子们告诉村里人,水牛全惊跑了。布尔迪阿便怒气冲冲跑来,一心想要给莫格里一顿教训,因为他没有照顾好牛群。狼一看有人来了,就马上溜走了。
“这是谁的蠢主意?”布尔迪阿很生气,“你以为你能剥下老虎皮?水牛是在哪里踩死他的?哦,这还是那只瘸腿虎呢!他还值一百卢比的赏金。好吧好吧,把牛群吓跑的事情,我们就不予计较了。等我把这虎皮拿到卡里瓦拉去,也许还会把赏金分你一卢比。”他从围腰布里取出打火石和火镰,蹲下身子烧了谢尔汗的虎须,当地很多猎人总是这么做,以免老虎的鬼魂缠上自己。
“哼!”莫格里好像是对自己说的,与此同时撕下了老虎前爪上的皮,“原来你想把老虎皮拿到卡里瓦拉去领赏钱啊?也许还会给我一个卢比?可是我有我自己的主意,我要留下虎皮自己用!喂,老头儿,把火拿开。”
“你就这么对村里的猎人头领说话吗?你杀死这头老虎,凭的是你的运气和那水牛的蛮劲儿,这只老虎刚刚吃饱了,不然,这时候他早就跑到二十英里开外去了。你连怎么好好剥皮都不会,小叫花子。好哇,你确实应该教训我不要烧他的胡须,莫格里,现在你连那一个卢比的赏钱也捞不着了,我还要好好揍你一顿!离这尸体远点!”
“凭着赎买我的公牛起誓,”莫格里说,他正千方百计地剥下老虎的肩胛皮,“难道整个中午我都要听这么一位老人唠唠叨叨没完吗?喂,阿克拉,这人真烦!”
布尔迪阿正弯腰朝向老虎脑袋,突然发现自己被脸朝上掀翻在草地上,一头灰狼站在他身边,而莫格里继续剥着老虎皮,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
“好吧,”他低声说道,“你说得完全对,布尔迪阿,你永远也不会给我那一份赏钱,这头瘸腿老虎过去跟我有摩擦——是很久之前的过节了,而最后的胜利者是我!”
平心而论,如果时光倒退十年,布尔迪阿在森林里遇见阿克拉,一定会跟他较量一番的。但是一头听命于这孩子的狼——而这个孩子又和吃人的老虎很久以前有过私人冲突,那么这头狼就不是一头普普通通的野兽了。布尔迪阿认为这是巫术,是最厉害的妖术。他很想知道,他脖子上的护身符是不是能够保护他。他躺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他害怕莫格里也变成一只老虎。
“国王,伟大的国王!”他终于屈服了,嘶哑着嗓子低声叫道。
“嗯。”莫格里没有扭头,但是他抿着嘴笑了。
“我已经老了,我有眼不识泰山,不知道你非同一般。你能让我站起来离开吗?你的仆人会把我撕碎吗?”
“去吧,祝你一路顺风。只不过下一次再也别插手我的猎物了。放他走,阿克拉。”
布尔迪阿一瘸一拐地拼命跑向村子。他不住地回头看,害怕莫格里会变成什么可怕的东西。他一到村里,就讲了一个全都是关于魔法、妖术和巫术的故事。祭司听了,脸色变得非常阴沉。
莫格里继续做他的事情,但直到将近傍晚,他和狼才把那张巨大的花斑皮从老虎身上剥下来。
“我们先把它藏起来。把水牛赶回去。来,帮我把他们赶到一块吧,阿克拉。”
在雾蒙蒙的暮色中,牛群被汇聚在一起。当他们走进村子时,莫格里看见了火光,听见海螺呜呜作响,铃儿叮叮当地摇来摇去,村里一半的人几乎都在那里等着他。“这是因为我杀死了谢尔汗!”他告诉自己说。但是一阵石子像雨点一样密集地在他耳边呼啸而过,村民们喊着:“巫师、狼崽子、丛林魔鬼!滚,快点滚!不然祭司会把你重新变成一头狼!开枪!布尔迪阿,快点开枪!”
砰的一声,那只旧陶尔步枪开火了,一头年轻的水牛中了枪,痛得吼叫起来。“巫术,这也是巫术!”村民们叫喊,“他会让子弹拐弯,布尔迪阿,那是水牛!”
“这是怎么回事?”石头越来越密集,莫格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你这些兄弟跟狼群没什么不一样。”阿克拉镇定自若,坐了下来,“我看,如果那子弹能说明什么的话,应该是他们想把你驱逐出去。”
“狼,狼崽子,滚,滚开!”祭司摇晃着一根神圣的罗勒树枝叫喊。
“又是叫我滚吗?上次让我滚,因为我是一个人;现在却因为我是只狼!我们走,阿克拉。”
一个妇人——米苏阿——跑到牛群这边来了。她边跑边喊:“啊,我的儿子,我的儿子,他们说你是个巫师,会把自己变成野兽,我不相信,但是你还是赶紧走吧,否则,他们会杀了你的。布尔迪阿说你会巫术,但是我明白,你替纳索报了仇!”
“回来,米苏阿!”人们喊着,“回来,不然我们连你一起扔!”
莫格里恶狠狠地笑了一下,时间很短,因为一块石头恰巧打在他的嘴巴上:“快点跑回去吧,米苏阿。这是他们傍晚时分在大树底下编织的荒诞的故事。我给你儿子报了仇,再见。快点跑吧,因为我要赶牛群回去,他们跑得太快了!我不是巫师,米苏阿,再会!”
“好啦,就再赶一次。阿克拉。”他叫道,“把牛群赶回去!”水牛也急于回去。他们几乎不需要阿克拉的咆哮。旋风一样地冲进大门,把人群冲得七零八落。
“仔细数数吧!”莫格里很轻蔑地说,“说不定我偷了一头牛呢。仔细数数吧,因为我再也不会给你们放牛了!再见,人的孩子们,你们得好好感谢米苏阿,要不是她,我会带着我的狼沿着你们的街道追捕你们。”他转身离去,带着孤狼阿克拉。当他仰望星空的时候,心里是满满的幸福:我再也不用待在陷阱里睡觉了,阿克拉,我们去拿谢尔汗的皮,离开这里。不,我们不能伤害这个村庄,因为米苏阿对我特别好!
当月亮在平原上空升起的时候,整个世界变成了乳白色。惊恐的村民看见了莫格里,他身后跟着两头狼。他的头上顶着一包东西,狼一样地小跑着赶路。狼的小跑就像大火一样!把拉长的距离一下子就消除了。于是他们更加惊慌,使劲敲响了庙宇里的大钟,吹起了海螺。米苏阿痛哭不已。布尔迪阿把他在丛林里的历险故事添油加醋,讲了又讲,最后的版本竟然变成阿克拉用后脚直立起来,像人一样说话。
莫格里带着两头狼来到会议岩,月亮就要落下去了。他们先来到狼妈妈的山洞。
“他们把我从人群里赶出来了,妈妈。”莫格里喊着,“可是我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带来了谢尔汗的皮!”狼妈妈费力地从洞里走了出来,后面跟着狼崽们。她一看见虎皮,眼睛就变亮了。
“那天他把脑袋和肩膀塞进洞口,想要吃了你,小青蛙,我就对他说:捕猎别人的,总归是要被人捕猎的,干得漂亮!”
“小兄弟,干得好!”灌木丛里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自从你离开了丛林,我们都觉得孤单了好多。”巴希拉跑到莫格里的光脚板下,他们一起爬上会议岩,莫格里把虎皮铺在阿克拉常坐的那块又扁又平的石头上,用四根竹钉把它固定好。阿克拉躺在上面,发出了召集大会时的召唤声。“瞧啊,仔细看看,狼群诸君。”那声音,跟莫格里初次被带到这里时他的呼叫一模一样。
自从阿克拉被赶下台后,狼群就群龙无首了。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打猎,殴斗。习惯的力量真大,他们还是回答了召唤,他们中间,有的跌进了陷阱,变成了瘸子;有的中了枪弹,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有些吃了不干净的东西,浑身的毛变得癞巴巴的;还有很多头狼下落不明。但是能来的全都来了。他们来到会议岩,看见摊在岩石上的谢尔汗的花斑毛皮,大大的虎爪连着空荡荡的虎脚,在空中摇来晃去。
就在这个时候,莫格里灵感乍现,编了一首不怎么押韵的诗歌。他高声喊叫了出来,一边喊,一边在那张毛皮上蹦跳。皮毛让他踩得嘎嘎作响。他用脚后跟打着拍子,直到累得喘不过气来。灰兄弟和阿克拉也在他的诗节中间吼叫。
“好好看看,哦,狼群诸位,我是不是兑现了我的承诺?”莫格里作诗结束以后问。狼群一起叫道:“是的!”
一头毛皮凌乱的狼嚎叫:“还是你来做我们的领袖吧,啊,阿克拉,再来领导我们吧;啊,人娃娃,我们讨厌这样没有法律的生活,我们想要重新获得自由,做自由的兽民!”
“不,”巴希拉温柔地说,“不行。等你们酒足饭饱之后,就又会发疯。叫你们自由的兽民,是有原因的。你们已经为了自由而战了,现在你们已经自由了,尽情享受吧,狼群诸位仁兄。”
“人群和狼群都驱逐了我,”莫格里说,“从今往后,我要独自打猎了!”
四只小狼说:“我们和你一起!”
于是,从那天开始,莫格里离开了那里,四只小狼一起陪着他在丛林打猎。但是他并不是一生一直孤独的。因为过了好多年,他长大了,结婚成家了。
不过,那个故事应该讲给成年人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