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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三支手机都掏出口袋,放在桌上。其中一支不断滑动,一次位移八英寸。震动很强劲。屏幕上显示未知号码来电。我掀开盖子,拿到耳边说:“哈啰?”

丽拉·侯斯说:“你还在纽约吗?”

我说:“是。”

“你在四季酒店附近吗?”

我说:“不太近。”

“现在过去,我在柜台留了一个包裹给你。”

我问:“什么时候留的?”

电话断线了。

我瞄了史普林菲一眼,说:“等我一下。”然后赶往大厅。我没看到急急忙忙朝大门移动的人,室内洋溢着一股静谧。穿着燕尾服的服务员站在那里,闲闲无事。我走向柜台,报上姓名,问有没有人留东西给我。一分钟后,一个信封被交到了我的手中。正面以粗体黑字写着我的名字,左上角原本应该要写地址的地方写着丽拉·侯斯的名字。我问柜台人员这东西是什么时候送到的,对方回答是在一个多小时之前。

我问:“你有看到是谁送来的吗?”

“一位外籍男士。”

“你认得他吗?”

“不认得,先生。”

信封里头用泡泡纸垫着,大约是六英寸乘九英寸的大小。里头装着硬硬的东西,是圆形的,直径大约五英寸。我将它带回茶房,再度坐到史普林菲旁边。他说:“侯斯给你的?”

我点点头。

他说:“里面可能装满了炭疽孢子。”

“感觉比较像是CD。”我说。

“什么的CD?”

“大概是阿富汗民谣吧。”

“希望不是。”他说:“我听过阿富汗民谣。听很久,而且还靠很近。”

“你要我之后再打开它吗?”

“等到什么时候?”

“等到你闪远一点。”

“我愿意冒个险。”

于是我拆了信封,将内容物抖出来。一张盘片掉出来,接着是塑胶撞击木头桌面的声音。

“是CD。”我说。

“事实上,是DVD。”史普林菲说。

是她们自己烧的,用的是Memorex牌的空白光盘。光盘表面有黑色永久性麦克笔写下的三个大字:放来看。字迹和信封上的相同,用的笔也相同。大概就是丽拉·侯斯的笔和她的字迹吧。我说:“我没有DVD播放器。”

“那就别看啦。”

“我想我非看不可。”

“列车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不知道。”

“你可以用电脑播放DVD,就像飞机上用笔电看电影的人那样。”

“我没有电脑。”

“旅馆有电脑。”

“我不想待在这里。”

“纽约还有其他旅馆。”

“你住哪?”

“喜来登饭店,我们之前去过。”

史普林菲用他的白金卡付完饮料钱后,我们便从四季酒店走到喜来登饭店。这是我第二次走这趟路,花的时间就跟先前一样长。人行道上摩肩接踵,天气热,行人移动的速度就慢。时间是下午一点,外头非常温暖。我一路都在注意警察,而这份谨慎当然不会让我们的移动过程更顺畅。但我们最后还是到了。大厅的电浆屏幕上列了一大串活动。主要宴客厅被一个同业公会订了下来,好像是做有线电视的。我因此联想到国家地理频道,以及银背猩猩。

史普林菲用他的感应卡开了商务中心的门,他不进来,说要在大厅等我,然后就走开了。四部电脑当中,有三部已有人使用。两女一男,全都穿着暗色西装,眼前都放着一个打开的皮制手提箱,纸张散落在桌面上。

我坐到没人坐的那张椅子上,准备开始研究要如何用电脑放DVD。我发现立着的那个机器上有个沟槽似乎可以放进盘片。我把手上的DVD塞进去,一开始感觉到一点阻力,接着机器嗡嗡嗡地将盘片吸了进去,脱离我的抓握。

五秒钟内没发生什么事。

机器不断停顿又运作,嗡个没完。接着,一个很大的窗口跳了出来。上面一面空白,但窗口下端有个图案,长得就像是DVD播放器的按钮。播放,暂停,快转,倒转,跳过。我将鼠标光标移到按钮上,原本的箭头变成了一只胖胖的小手。

这时我口袋里的手机又开始震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