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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上第二大道往南开,之后再左转五十街,往东一路开到底,把车丢在距离罗斯福东河公园大道半个街区远的消防栓旁边。希望第十七管区派出所的警察会发现它,起疑,然后做一些检验。衣服可以穿过即丢,车子可没办法。

如果丽拉的人拿铁锤犯案后是开这台车离开现场,那车内就会留下一些微物证据。我无法靠自己的双眼看到这些证据,但CSI可不是只靠肉眼办案。

我用衣角将方向盘、排档和门把都擦过一遍,然后把车钥匙丢到某个水沟盖下方,走回第二大道,站在暗处等出租车。有不少车往下城方向驶去,每辆车都被后方的大灯照亮。车上有多少人我看得一清二楚。

瑟瑞莎·李提供给我的情报,我一直放在心上:假出租车,巡逻范围上及第十街,下及第二街,前座坐一个,后座坐两个。等到一辆除了司机外完全没其他乘客的出租车出现,我才踏出暗处,向它招手。司机是来自印度的锡克教徒,头上缠着头巾,留着大胡子,几乎不会讲英语。不是警察。他载着我一路往南,到达联合广场。我下车后坐在黑暗中的长椅上,盯着老鼠看。联合广场是纽约最适合看老鼠的地方。白天,纽约公园局会派人在花床撒下骨粉肥料,到了晚上老鼠就会来吃。我在凌晨四点睡着。

凌晨五点,我抢来的其中一支手机传来震动。

我醒过来,花一秒的时间查看四周状况,然后才手忙脚乱地从裤子口袋里挖出手机。手机没响,只有震动,是静音模式。掀盖式手机上的小单色屏幕上显示着“未知号码来电”的字样。我掀开盖子,里头的大彩色屏幕也说这是未知号码来电。我将手机拿到耳边说:“哈啰。”一个最近才发明的新字。回话的人是丽拉·侯斯,我听得出她的声质、口音、用字。她说:“所以说,你打算宣战啰。你显然不遵守任何作战守则。”

我说:“妳到底是谁?”

“你会知道的。”

“我现在就要知道。”

“我是你最大的梦魇,大约从两小时前开始就是了。属于我的东西还在你手上。”

“那就来拿啊!派多一点人会更好,让我再稍微运动一下。”

“你今晚不过是运气好罢了。”

我说:“我的运气总是很好。”

她问:“你在哪里?”

“就在妳家外面。”

她停顿了一下。“不,你不在。”

“说对了。”我说:“但妳刚刚也证实了妳住在民宅内,而且现在站在窗边。感谢妳的情报。”

“你到底在哪里?”

“联邦广场。”我说:“和FBI在一起。”

“我不相信。”

“随便妳。”

“告诉我你在哪里。”

“在妳附近。”我说:“第三大道和五十六街路口。”

她原本想回话,但立刻克制了自己。她只发出一个起头的“th”音,浊齿擦音。那原本可能是个充满不耐、怨气又有点沾沾自喜的句子。比方说,我才不在那附近呢(That\'s not close to me)!

她不在第三大道和五十六街路口附近。

“我给你最后一个机会。”她说:“我要拿回我的东西。”她的声音变轻柔了。“如果你顾意交给我的话,一切都好安排。你把东西放到某个安全的地方,再叫我过去拿。我们不用碰面,我甚至愿意付你一笔钱。”

“我没在找工作。”

“那你有在找活命的机会吗?”

“我不怕妳,丽拉。”

“彼得·莫里纳当初也是这么说的。”

“他在哪?”

“他和我们在一起。”

“他还活着吗?”

“自己过来确认啊。”

“他在教练的手机语音信箱里留过话。”

“那说不定是我在他死前录下的声音啊。他说不定告诉过我,教练在晚餐时间从不接电话,说不定还告诉过我许许多多的事,说不定是我逼他说的。”

我问:“妳在哪里?丽拉。”

“我不能说。”她说:“但我可以派人去接你。”

我看见一百英尺外有辆警车开在第十四街上,速度很慢。司机左右探看时,一抹粉红色从车窗上闪过。

我问:“妳认识彼得·莫里纳多久了?”

“我在酒吧找上他之后才认识的。”

“他还活着吗?”

“自己过来确认啊!”

我说:“丽拉,妳只是一时威风。妳在纽约杀了四个美国人,没有人会放过妳的。”

“我没杀任何人。”

“下手的是妳的人马。”

“他们已经离开这个国家了,没我们的事。”

“我们?”

“你实在太爱问问题了。”

“如果他们是依照妳的命令行事,妳就不可能没事。那叫预谋犯罪。”

“这是个法治国家,而证据并不存在。”

“那辆车呢?”

“已经不存在了。”

“有我在,妳绝对不可能脱身。我会找上妳的。”

“希望啰。”

一百英尺外的那辆警车现在慢得像乌龟在爬。

我说:“出来和我见面吧,丽拉。不然就回家。选项一或选项二,不过不管怎么选,妳都会是输家。”

她说:“我们从来没当过输家。”

“妳说的‘我们’到底是谁?”

她没有回答。电话断线了,除了呆板的寂静外,我什么也没听到。

一百英尺远的警车停了下来。

我折起手机,放回口袋。

两个警察走出车外,朝广场走来。

我待在原地,因为起身就跑实在太启人疑窦了,让屁股稳稳贴住长椅比较好。

我不是唯一一个待在公园里的人,这里大约有四十个人,有些看起来似乎是定居于此,有些只是暂时晃到这里来。

纽约是一个大城市,有五个区。回家的路很漫长,路上休息一下总是比较舒畅。

那两个警察用手电筒照了某个人的睡脸。

他们继续前进,照下一个人的脸。

不妙。

不妙到了极点。

但我也不是唯一觉得不妙的人。我看见广场四周有许多人影从长椅上起身,拖着脚步往各个方向散去。也许是通缉犯,也许是背包里有毒品的药头。而长期孤独的人肯定不希望被打扰,他们都是无助又畏惧体制的偏执狂。

两个警察,一英亩的范围,也许还有三十个人在长椅上,也许有十个人刚移走他们的屁股。我继续观察。

警察不断逼进,手电筒的灯光在夜间薄雾中一颠一颠的,投下长长的影子。

他们检查到第四个男人,第五个男人,第六个男人了。越来越多人起身。有人结伴离去,有人只是要移动到其他长椅上。广场上满是人影,有的静止,有的动个不停。一切动作都很缓慢,像一支疲惫、慵懒的舞。

我继续观察。

现在,警察的身体语言浮现了先前未有的迟疑。他们在做的事就像赶猫入栏一样,是不可能的任务。他们靠向躺在长椅上的人,接着又转过头去,用手电筒照移动中的人。大家不断走路,左弯,右绕。毫无行动模式可言,都是些随机动作。他们继续前进,来到距离我十码的地方。

然后就放弃了。

他们最后象征性地拿起手电筒照了一圈,便原路折返,回到车上,我目送车子离去。

我留在椅上,呼了一口气,然后开始思考要怎么应付抢来的手机里的GPS芯片。我心里有个声音说丽拉·侯斯不可能有使用追踪卫星的管道,但另外一个声音提醒我她说过“我们从来没当过输家”这句话。

“我们”是个学问很深的词,虽然只由两个字构成,但有丰富的意涵。说不定东方那票坏蛋掌握的不只是石油和天然气的租赁权,还包括某些公共设施。旧苏联的情报机关一定做了某种程度的渗透。我想到笔电、宽带网络和各式各样我不熟悉的科技。

我将手机留在口袋里,离开长椅,走向地铁。

而这是个错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