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凌晨一点。
这是全世界最适合也最不适合被追捕的地方。街上还很温暖,车流量极少。我在麦迪逊大道上有好几度读秒读到十都没有车子经过。
附近还有一些人,有的在建筑物门口或长椅上睡觉,有的正在走路;而行人当中,有目标明确的人,也有毫无目标的人,我就是属于漫无目的的那一派。
我走三十街,横切过公园大道、莱辛顿大道。我从未接受过隐匿行动训练。
上头总是派体型比我小的人,也就是体型一般的人去受训。上头的人看了我一眼,就放弃叫我干偷偷摸摸的事了。他们认为我体型这么庞大的人太容易被人发现,但我还是在这方面下了点功夫。我自学了几招,当中有些是很违反直觉的。夜晚比白天适合行动,因为人少。在人少的地方,我的体型反而就不那么突出了。
我要是站在五十个人当中,肯定鹤立鸡群,其他人只会到我的肩膀高。我要是在空旷处走动,别人就比较难一眼认出我了。因为在没有基准点的情况下,要直接判断一样东西的高度是很困难的。这可是经过实验证实的真理:布置一个意外现场,问不同目击者对同一个肇事者的第一印象,结果目击者对肇事者身高的目测值落在五呎八到六呎四的范围内。人类会观察,但不入微。
受过观察训练的人是例外。
我将很大一部分的注意力放在附近的车子上。
要在纽约市内揪出一个人的唯一方法,就是开车在街上巡行。
这里实在太大了,根本没有其他管用的招数。
纽约市警局蓝白相间的巡逻车很好认,它的警灯在远处就会显现为一个形状特别的剪影。每当看到警车驶来,我就在附近建筑物的门口停下脚步,倒卧在地,化身为随处可见的游民。
我现在的伪装在冬天会缺乏说服力,因为我没在身上盖一堆老旧毛毯,不过现在天气还很温暖,正牌的游民都还穿着T恤。
未标示的警车就比较难认出来了,它正面的剪影和其他汽车无异,这也正是它追求的效果。不过在国内政策与执法机关预算的限制下,警方只能选择某些厂牌和型号的车子来当未标示警车。大多数自用小客车都会疏于保养,几个典型状况包括外壳脏污、凹陷、沾有泥垢。
但未标示的警车就不一样了,它们的厂牌、型号和一般车都相同,但通常车况很新、车体干净,还会上蜡、抛光。闪闪发亮的车子很好认,但要判断它是未标示警车还是提供接送服务的出租车就不简单了。出租轿车公司提供给顾客的厂牌、型号选择与某些未标示警车重叠,例如林肯的Crown Victoria ,以及同等级的福特Mercury。开出租车的驾驶会将车子洗得很干净。
我有好几次在别人家门口倒下,结果一闪而过的只是出租车暨礼车管理局发放的车牌,让我很泄气。后来我想起瑟瑞莎·李说纽约市警局反恐小组会搭假出租车巡逻,我便决定要小心为上。
我猜丽拉·侯斯的人马会租车行动,利用赫兹租车、安维斯租车、企业租车,或其他新公司提供的服务。他们能选择的厂牌、型号也满受限的,大多都是美国产的烂车,但看上去一定又新又干净,保养得很好。
我看到许多符合条件的车,也看到许多不符合条件的车驶过。
我采取各种合理行动,避免在执法人员面前暴露行踪,同时使用各种合理手法,尽可能去吸引丽拉·侯斯手下的注意。
深夜时分给我很大的帮助,使环境变得单纯许多。它帮我过滤掉一些人,过滤掉无关紧要的旁观者。他们此刻都躺在家中床上。
我走了半小时,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直到凌晨一点半。
我绕到第二十二街和百老汇大道路口,碰上了新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