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瑞莎从文档当中抽出一张纸,翻面,放到桌上一推。那是一张手写的清单,上头列着四个目击证人的名字。我,还有姓罗德黎各、弗路洛、梅贝的人。
“四名乘客。”她重申。
我说:“我当时人在车上,而且我会数数。我知道车上有多少人。”我在心中回想先前的画面:走下列车,在一小群人中等待。医护人员到场。警察依序走下列车,朝人群走来,抓住目击证人的手肘,将他们带往不同的地方问讯。我是最早被那个壮警佐逮到的,所以完全不知道后来是三个还是四个警察在找证人。
“我说,他一定是逃走了。”
达克提说:“他是谁?”
“就是个男的,当时很清醒,但身上没什么可疑之处。年纪和我差不多,不是穷人。”
“他有和那个女人交互吗?”
“就我所见,并没有。”
“是他开枪射她的吗?”
“是她自己开枪的。”
达克提耸耸肩。“那他可能只是个不愿配合问讯的证人,不希望文档显示他半夜两点还在外头溜达。可能背着老婆在外面偷吃吧,这种事很常有。”
“他跑了,你却放他一马,然后死命盯着我?”
“你自己说他和那女人的死无关啊。”
“我也和她的死无关。”
“那是你的片面之词。”
“我说落跑的人是无辜的,你相信我这番话。但你不相信我这个人?”
“你没有谎报别人行为举止的必要啊?”
我说:“这是在浪费时间。”肯定是。这种浪费时间的手法实在太极端、粗糙了,使我发现他们不是认真在问话。都策划好了。我发现瑟瑞莎和达克提事实上正在帮我一个小忙,拐弯抹角地帮。你和她不只四目相交。
我说:“她是什么人物?”
达克提说:“她为什么会是哪号人物?”
“因为你查了她的身分,结果电脑亮得像圣诞树一样。有人打电话给你,要你拖住我,直到他们过来这里。你不希望我留下案底,所以才用这些鬼话困住我。”
“我们并不在意你会不会留下案底,我们只是不想做那些文书作业。”
“那她到底是谁?”
“她显然是政府的人。有个联邦级的单位正要过来问你话,我们不能告诉你是哪个单位。”
他们把我锁在房间里。这里不算太狭小,破破脏脏的,没有窗户。过时的预防犯罪宣导海报贴在墙上,空气中有汗水和焦虑的气味以及咖啡的焦香。一张桌子,三张椅子,其中两张是给警探坐的,一张是给嫌犯坐的。以前搞不好有嫌犯在这里被海扁一顿或被人从椅子上推下来。搞不好达克提现在还会来这套。要判断一个没窗户的房间里究竟发生过什么事实在太难了。
我在脑中计算着时间差。瑟瑞莎·李在中央车站的走廊上和人低声交谈已经是将近一小时前的事了,可见要来找我的单位不是FBI。他们在纽约的办事处是全国规模最大的,位于市政厅附近的联邦广场。给他们十分钟反应时间,十分钟召集人手,再让他们开着警笛大作、警灯闪个不停的车子开十分钟来到上城吧,那也老早就到了。但撇开FBI不管,也还有许多名字缩写为三个字母的单位。我赌要来找我的那票家伙的徽章上一定有IA两个字母。比方说,CIA或DIA,也就是中央情报局或国防情报局。说不定还有最近刚成立、至今都还未公开的单位。在大半夜大惊小怪完全符合他们的行事作风。
两个小时过去后,我猜想他们是一路从华盛顿特区过来的,也就是说,他们是个小型的特殊单位,不然的话一定会在纽约设分处。我放弃猜测,将椅子往后倾斜、脚跨上桌子,就这样睡着了。
我不知道他们是哪个单位的,当时还不知道。他们不告诉我。清晨五点的时候,三个穿西装的男人叫醒了我。他们很有礼貌,有条理,穿着中价位、干净、熨过的西装,皮鞋擦得发亮,目光炯炯有神。头发才刚理过,理得很短。脸色红润,气色很好。身材不高大,但练过身体,要他们跑完半马拉松大概费不上什么力吧,但也得不到什么跑步的乐趣就是了。我的第一印象是,他们最近服过役。原本可能是奉献良多的参谋,后来被挖角进入华盛顿特区的某栋泥灰色建筑。对组织忠诚度高,从事重要性很高的工作。我要求对方出示身分证明、徽章、证书文档,但他们引述了爱国者法案,说自己没有义务向我表明身分。这可能是事实,而他们声明这项事实时肯定很爽。我考虑以沉默来报复,但他们一发现我在思索,就引述了更多爱国者法案的内容,让我彻底明白那条路是不可行的,只会惹上大麻烦。我怕的事情很少,但避免和今日的维安机构起冲突永远是上策。卡夫卡和乔治·欧威尔也会跟我有相同的建议。于是我耸耸肩,要他们开始发问。
对方劈头就说他们知道我服过役,很敬佩我的经历。这番话若不是照本宣科的陈腔滥调,就代表他们曾经当过宪兵。因为除了宪兵同袍,没有人会敬佩宪兵。对方接着说他们会仔细观察我的反应,判断我说的话是真是假。这更是鬼扯。只有宪兵当中的菁英才有这种能力,而他们肯定不是菁英。如果他们是,一定早就做到上位了,此刻理应躺在维吉尼亚州郊外家中睡觉,不会在大半夜开车沿九十五号州际公路北上。
反正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就再次请他们开始发问了。
他们关心的点有三个。第一:我认不认识列车上自杀的女人?之前有没有见过她?
我说:“没有。”回答简短、亲切,声量小但坚定。
他们没有接着问更多事情,所以我大概了解他们打算做什么了。他们是某个组织的二军,被派来这里是为了终结公开调查。完全接管,吃掉案子,某人怀疑某个状况可能会发生,而他们将会抹杀那个可能性,让他毫无后顾之忧。他们希望我每个问题都回答“不”,如此一来就能结案,文档归档。他们希望未解决的琐碎疑点彻底消失,不希望动作太大引起别人的注意。他们希望踏上归途的时候,大家都已经把这个案子忘了。
第二个问题是:我认不认识一个叫丽拉·侯斯的女人?
我回答:“不认识。”因为我真的不认识,那时还不认识。
第三个问题比较像是持续往来的问答,起头的是对方的领袖,头头。他的年纪比其他两个人年纪大一些,身材比他们小一号,脑袋可能也比较灵光一点。他说:“在列车上的时候,你主动朝那个女人走去。”
我没回话。我是来回答问题的,不打算对一个陈述发表意见。
他问:“你靠得多近?”
“六英尺。”我说:“差不多那样。”
“近到足以碰触她?”
“不。”
“如果你伸出手,她也伸出手,你们可以碰触到彼此吗?”
“说不定可以。”我说。
“是可以还是不可以?”
“说不定可以。我知道自己的手臂有多长,但我不知道她的。”
“她有交给你任何东西吗?”
“没有。”
“你有从她手中接过任何东西吗?”
“没有。”
“她死后,你有从她那里拿走什么东西吗?”
“没有。”
“其他人呢?”
“就我看到的,他们也没有从她那里得到什么。”
“你有看到任何东西从她手上、包包或衣服上掉出来吗?”
“没有。”
“她有对你说什么吗?”
“没什么实质上的信息。”
“她有和其他人交谈吗?”
“没有。”
他又问:“你可以把身上的口袋都翻出来吗?”
我耸耸肩。没什么好隐瞒的,所以我开始将每个口袋翻出来,将里头装的东西倒到破旧的桌上。一叠折起来的现金、几个硬币,我的旧护照,我的提款卡,旅行用折叠牙刷,地铁储值卡(我就是用它进车站的),瑟瑞莎·李的名片。
他伸出一根手指头翻翻我的东西,之后向一个属下点头示意,属下就过来搜我的身。手法还可以,不到专业级。他没找到其他东西,就向带头的人摇摇头。
带头的人说:“谢谢你,李奇先生。”
然后他们三个就一起离开了,动作和来时一样快。我有点意外,但颇开心的。我将我的私人物品放回口袋。等他们离开走廊后,我才从房间晃出去。派出所内很安静。我看到瑟瑞莎·李坐在办公桌前,没在做什么,她的同事达克提正带着一个男人走到警员集合室后方的小隔间。男人看起来筋疲力尽,大约四十多岁,体型中等,穿着发绉的灰色T恤和红色排汗裤,离家前显然没有梳头发,灰白的发丝到处乱翘。瑟瑞莎注意到我在看他就说:“家人。”
“那个女人的家人?”
瑟瑞莎点点头。“她的皮夹中有联系方式。他是她弟弟,是个警察,在纽泽西州的一个小镇工作。他接获消息后就直接开车过来。”
“真可怜。”
“我知道,我们并没有正式请他指认,她的死状太凄惨了。我们告诉他举行葬礼时最好封棺,不要让人瞻仰遗容,他就懂了。”
“妳确定死者是他姐姐?”
瑟瑞莎点点头说:“指纹比对过了。”
“她到底是谁?”
“我不能告诉你。”
“没我的事了吗?”
“探员问完话了吗?”
“显然是的。”
“那就快闪人吧,没你的事了。”
我走到楼梯口时,她叫住了我:“我刚刚说你把她逼上绝路,但我不是真的这样想的。”
“妳是啊。”我说:“而妳那样想,可能也没错。”
我踏入清晨时分的凉爽空气中,左转走上三十五街往东走。没你的事了。但明明就还有。街角有四个人等着要找我聊聊。气质接近刚刚那批探员,但绝不是同单位的。他们的西装太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