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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手中拿的是一把枪,枪口指着我。瞄准位置偏低,落在躯干中央,大约是鼠蹊部和肚脐之间。那里有内脏、脊椎、肠子和许多动、静脉血管。她拿的是鲁格Speed-Six ,一支老旧的点三五七左轮手枪,枪管只有短短的四英寸,足以在我身上炸穿一个洞,让背后的光线透到前面来。

但大致而言,我比一秒钟前开心多了,原因有好几个。炸弹一次会杀死许多人,手枪一次只能杀一个。炸弹不需要瞄准,手枪需要。装满子弹的Speede-Six重两磅余,纤细的手腕很难控制。还有,麦格农子弹发射时,枪口会产生剧烈闪光以及沉甸甸的反作用力——如果她用过这把枪就会知道这些事实,也就会有枪手所谓的“麦格农畏缩”。在她扣下扳机的前一瞬间,她的手臂会绷紧、眼睛会闭上、头会别开。即使目标只有六英尺远,她还是很可能会失手。大部分的手枪都会失准。若是在靶场,你戴着耳塞、护目镜,有时间余裕,姿势稳定,又没面对什么危险,那大概不会有问题。但在现实世界里,惊慌、压力、晃动会找上你,你的心脏又狂跳着,手枪射不射得中就只和运气有关,看是吉是凶了。看是她还是我有这样的狗屎运。

她如果失手,就不会有开第二枪的机会了。

我说:“放轻松点。”就只是随便抛出一句话。她扣在扳机上的食指白得像骨头,但还没有动作。Speed-Six是双动式左轮手枪,其扳机会先将击锤往后带、转动转轮,接着才推动击锤、发射子弹。运作机制复杂,因此耗时。不需要很久,但确实需要一点时间。我盯着她的食指看,感觉到有“球员眼”的那个男人正在看我。我猜有我的背挡着,从车厢另一头什么也看不到。

我说:“妳不会想对我动手的,女士,妳根本不认识我啊。放下吧,我们谈谈。”

她没回话。她的表情说不定有什么变化,但我没在看她的脸。我看着她的食指,她全身上下我只对那里有兴趣。我也专心在感受着地面的震动,等待列车煞住的那一刻。我先前遇到的那个狂人说R142A重三十五吨,时速可达六十二英里,因此它的煞车系统很灵敏。当列车低速前进需要微调时,它就显得太灵敏了。不可能缓慢减速,只会咬紧、晃动、嘎嘎响。列车在滑行最后一码时,车轮往往都是锁死的,因此才会有那个吠叫声般的尖鸣。

尽管这辆列车正缓速滑行,我还是猜测它之后会以急煞的方式停车。说不定会煞得比一般情况更急。

那把枪可看作是摆锤底部的砝码。想想她细瘦的手臂和两磅的金属。煞车系统一发挥作用,惯性就会使枪口往行进方向,也就是上城的方向摆动。牛顿的运动定律。我已经准备好要对抗自己的惯性了,我打算使力朝握把一推,往下城的方向跳过去。如果枪口北偏五英寸,我同时往南跳五英寸,子弹就打不中我。

说不定四英寸就行得通了。

四点五英寸吧,为了安全起见。

女人问:“你的疤是从哪里来的?”

我没回答。

“是枪伤吗?”

“是炸弹。”我说。

她将枪口左移,也就是往我的右手边移动,瞄准盖在衣摆下的疤痕。

列车继续往前晃动,进站了,速度慢到不能再慢,走路还比较快。中央车站的月台很长,第一截车厢会一路开到月台尽头。我等着煞车作用的那一瞬间,颠簸的力道应该会相当不赖。

她没等到那一刻。

枪管移到我的躯干中央,接着枪口朝天。有一瞬间,我还以为她是要投降了。结果枪管继续移动,来到下巴的高度,像是在做一个桀惊不驯的手势。她让枪口抵着下巴下方的柔软组织,先半扣扳机,转轮动了,后拉的击锤还刮过她大衣表面的尼龙布料。

她接着将扳机扣到底,轰烂了自己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