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芙带上那些承诺,准备起身,可临走时,她看见后门旁边的架子上摆着一个嘴里塞满钱的黑小子。他的脑袋超出可能地向后仰去,两只手插在兜里。除了大张着的红嘴,脸上只有两只月亮般鼓起的眼睛。他的头发是一团直挺挺、稀拉拉的钉子头。而且他呈跪姿,嘴像杯口一样宽,盛着够一次送货费或者其他小笔服务费的硬币,不过同样也可以盛扣子、别针或者酸苹果酱。他跪在一个底座上,上面漆着“听您使唤”的字样。
简妮把听到的新闻在其他黑女人中间传开了。塞丝死去的女儿,她割断喉咙的那个,回来收拾她了。塞丝累瘫了,熬垮了,半死不活,晕头转向,面目全非,走火入魔。这个女儿打她,把她捆在床上,拔光她的头发。她们花了好多天,才把故事适当地充实起来,让自己被激怒,然后再平静下来,估价一下事态的发展。她们分成三派:有些人相信最坏的情形;有些人一点也不相信;还有些人,比如艾拉,里里外外想了一通。
“艾拉。我听说的这些有关塞丝的故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呀?”
“我听说它跟她住在一起。我只知道这么多。”
“那个女儿?杀死的那个?”
“她们是这么跟我说的。”
“她们怎么知道那是她?”
“它就坐在那儿。睡觉,吃饭,兴风作浪。每天都抽塞丝。”
“我的天哪。一个婴儿?”
“不。长大了。就像一直活着那么大。”
“你是说有血有肉的?”
“我是说有血有肉的。”
“抽她?”
“就跟她是面糊似的。”
“大概是她自己招来的。”
“谁也不招那玩意儿。”
“可是,艾拉——”
“没什么可是。公平事不一定正确。”
“你不能说杀就杀你的孩子。”
“是不能,可孩子也不能说杀就杀妈妈。”
艾拉比谁都更热衷于说服大伙儿:救人已迫在眉睫。她是个很实际的女人,相信每种病都有个根,不是值得咀嚼,就是应该回避。思前想后,据她说,会让事情堕入五里雾中,会妨碍采取行动。没有人爱过她,就算爱,她也不会高兴,因为她认为爱是一种严重的无能。她的青春期在一座房子里被一对父子分享,她称他们为“迄今最下贱的人”。是“迄今最下贱的人”使得她十分恶心性事,她还用他们来衡量所有的暴行。一次凶杀、一次绑架、一次强奸——不论什么,她听了都只是点点头。什么都不能与“迄今最下贱的人”相提并论。她理解二十年前塞丝在棚屋里的狂怒,只是不理解她因此做下的事,艾拉认为那是傲慢的、错误的,而且塞丝本人太复杂了。她从牢里出来以后,不向任何人打招呼,旁若无人地生活,于是艾拉不再理她了,就连钟点也不会告诉她。
尽管如此,那个女儿到底表现得更通情达理。至少她迈出了大门,寻找她所需要的帮助,而且想工作。当艾拉听说一百二十四号让一个殴打塞丝的东西占据着,她被激怒了,这又给了她一个机会,来衡量谁可能是与“迄今最下贱的人”不相上下的魔鬼本人。她的愤怒中还有极端个人的成分在内。不论塞丝做过什么,艾拉都不喜欢这个说法:过去做错了,现在也好不了。塞丝的罪过的确令人吃惊,她的傲慢甚至超过了她的罪过;但是她不能允许罪恶在那所房子里继续猖獗,肆无忌惮地张牙舞爪。日常生活占据了她的一切。未来是黄昏;过去本该留在身后。如果它不肯留在身后,那么,你只好把它踢出去。奴隶的生活还是自由的生活——每一天都是一次测试、一次考验。在这个世界上,即便是答案本身,仍旧问题重重,所以你什么也别想指望。“今天的忧患已够今天打发了”,谁都不需要更多的麻烦去应付;谁都不再需要一个长大了的魔鬼满怀恶意地坐在桌旁。要是那个鬼只是隐身在它的鬼地方捣乱——摇晃东西,哭叫,摔摔打打——艾拉会尊重它的。可要是它附了肉体来到她的世界里,那就另当别论了。她不介意两个世界之间来一点交流,可这一回明明是侵犯。
“我们应该祈祷吗?”女人们问。
“嗳,”艾拉道,“先这样吧。然后我们就要开始行动了。”
丹芙第一次要在鲍德温家过夜的那天,鲍德温先生在城边有点事,他告诉简妮,他会在晚饭前去接新来的姑娘。丹芙坐在门廊的台阶上,膝头搁着个包袱,她的狂欢节裙子已被晒成更柔和的彩虹色。她朝右边,朝着鲍德温该来的方向看着。她没有看到,女人们慢慢结成仨一群俩一伙的,正从左边越走越近。丹芙朝右边看着。她对自己能不能保证让鲍德温兄妹满意有点放心不下,而且有些不自在,因为她刚从一个有关跑着的鞋子的梦里哭醒。她摆脱不掉梦境的悲伤,而且忙活家务的时候她又热得喘不过气来。实在太早了,她把一件睡裙和一把头发刷子裹进包袱。她一面紧张地摆弄着绳结,一面向右看着。
一些人带来了能带的和她们认为用得上的东西。塞在围裙兜里,挂在脖子上,放在两乳之间的空隙里。另一些人带来了基督徒的忠诚——作为剑和盾。多数人两样都带了点。她们根本不知道一旦到了那里能做些什么。她们只不过上了路,走上蓝石路,在约好的时间聚到一起。酷暑阻住了几个本来答应从家里出发的女人。还有一些相信这个故事的人,根本不想在对抗中扮演任何角色,无论天气如何都不会来。更有一些人,像琼斯女士,不但不相信那个故事,而且憎恶那些相信者的无知。于是三十个女人凑成了那一群,缓缓地、缓缓地朝一百二十四号走来。
这是一个星期五的午后三点钟,又潮湿又炎热,辛辛那提的恶臭甚至飘到了乡下:那恶臭来自运河,来自挂起的猪肉和烂在罐子里的东西;来自死在田里、城市下水道里和工厂里的小动物。恶臭,炎热,潮湿——肯定是魔鬼在作怪。否则,这几乎像个正常工作日的模样。她们本该在孤儿院或疯人院里浆洗衣物;在磨房里给玉米剥壳;本该去收拾鱼、清洗下水、哄白人娃娃睡觉,或者藏在酒馆厨房里,这样,白人就不必看见她们怎样处理他们的食物了。
可是今天不同。
所有三十个人相偕来到一百二十四号的时候,她们第一眼看见的不是坐在台阶上的丹芙,而是她们自己。更年轻,更强壮,简直像躺在草丛中睡觉的小姑娘。鲇鱼在平底锅上,油花飞溅;她们看见她们自己在往盘子里舀着德式土豆沙拉。水果馅饼流出的紫色糖浆给她们的牙齿染上了颜色。她们坐在门廊上,跑下小溪,打趣男人们,托着屁股把孩子们举起来,或者,仿佛她们自己就是孩子,骑在老人的脚脖子上,老人们则抓住她们的小手,让她们骑大马。贝比·萨格斯在她们中间大笑着、一瘸一拐地走着,还撺掇她们再来一把。已经故去的母亲们,曾随着口琴声摇摆着肩膀。她们过去倚靠过和爬越过的栅栏早没了。那株灰胡桃的树墩已经像把扇子似的分了叉。可那就是她们,年轻而快乐,在贝比·萨格斯的院子里戏耍,没有感觉到那在第二天愈发明显的妒意。
丹芙听见咕哝声,向左边望去。她看见她们,就站了起来。她们分成几拨,低声嘟囔着,却没迈进院子一步。丹芙挥了挥手。有几个也挥挥手,却没再走近。丹芙又坐下来,纳闷是怎么一回事。一个女人跪了下来。其他的有一半也这样做了。丹芙看见了低垂的脑袋,却听不见那领头的祈祷——只听见了作为背景的热情附和的声音:是的,是的,是的,噢是的。听我说。听我说。下手吧。造物主,下手吧。是的。那些不跪的人站着凝视一百二十四号,其中的艾拉企图望穿墙壁,看透门板,瞧瞧那里头究竟是什么。死去的女儿果真回来了吗?还是个假装的?它还抽打塞丝?艾拉领教过好多种打法,就是没有被打垮。她还记得被车闸敲掉的下牙,记得腰上一圈因为车铃留下的绳子粗的伤疤。她生下了一个毛茸茸的白东西,却拒绝给它喂奶,它的爸爸是“迄今最下贱的人”。它活了五天,从未吭过一声。一想到那个小畜生也会还魂,来抽打她,她的下颚骨就动弹起来;于是艾拉吼开了。
随即,跪着的人和站着的人都跟她一起吼。她们停止祈祷,后退一步,回到了开始。开始时还没有语言。开始时只有声音,而她们全都听到过那种声音。
爱德华·鲍德温驾着一辆大车走在蓝石路上。他有点不高兴,因为他更喜欢自己骑着“公主”的形象。身体呈曲线,双手抓住缰绳,他看起来才像他的真实年龄。可是他答应了妹妹绕道去接一个新来的姑娘。他没必要去想脚下的路——他是在朝他出生的那所房子去呢。也许是这个目的地使他想起了时光——它流驶或飞逝的样子。他有三十年没见那所房子了。没见过房前的灰胡桃树、屋后的小溪流,还有中间的方块房子。甚至没见过道路另一边的青草地。屋里的情景他很少记起,因为搬家进城时他才三岁。不过他倒记得,饭是在房子后面做的,水井旁严禁玩耍,还记得不少女人们都是在那里去世的:他的母亲、祖母、一个姨母和他出生前就夭折了的一个姐姐。男人们(他的父亲和祖父)带着他和他的小妹妹在六十七年以前搬到了宫廷路。当然,蓝石路两旁的八十英亩田产还是最要紧的,可他对这所房子有某种更甜蜜更深厚的感情,因此他把它租了出去,可能的话就收回点东西,就算什么都收不回来也没关系,因为有了房客它就不至于完全失修。
曾经有一个时期,他在那里埋过东西。他想保护的贵重物品。作为一个孩子,他所拥有的每一件东西,家里都有权使用,他都要向家里交代。隐私是一种大人的嗜好,可等他长大成人以后,却似乎并不需要它了。
马一路小跑着,爱德华·鲍德温用呼气吹凉了他美丽的唇髭。本教区的女人们普遍认为,除了手以外,唇髭是他的最吸引人的特征。黑黑的,有着天鹅绒的质地,因为结实的、刮得光光溜溜的下巴而更显得英俊动人。可他的头发是白的,他妹妹的也一样——而且从年轻时起就是如此。这使得他在所有集会里都成了最显眼、最容易记住的人,漫画家们描绘当地的政治对抗时,总爱盯住他那戏剧性的白头发和浓黑的唇髭。二十年前,本教区正处于反奴隶制运动的高峰,他的颜色本身好像就是运动的热点。敌人们称他为“漂白的黑鬼”。在一次去阿肯色州的旅途中,一些对黑人船夫的竞争深恶痛绝的密西西比水运工人曾经把他抓住,用鞋油涂黑了他的脸和头发。现在,那些鲁莽的日子一去不返了;留下的只是恶意的淤泥、破碎的希望以及根本无法克服的困难。一个安定团结的共和国?哼,他这辈子可指望不上喽。
对他来说,连天气都太过分了。他不是觉得太热就是冻得要死,这一天呢,又是个火疖子。他压低帽子,免得脖子被日头晒着,那个部位最容易中暑了。这种人皆有一死的想法,他已经不觉得新鲜了(他都年过七十了),可是仍然有搅乱他的力量。他驾车驶近老宅子,那总是在梦里依稀浮现的地方,愈发留意到时光推移的方式。用那些他经历过但未参加的战争(打迈阿密人、打西班牙人、打分离主义者)来衡量,时光走得很慢。可是用他秘密地埋藏的那些玩意儿来衡量,一切只在眨眼之间。那盒锡兵到底在哪儿?没有表的表链呢?他藏它们是为了躲谁呢?也许是他爸爸,一个笃信宗教的男人,像上帝一样洞察万物,而且总把自己知道的讲给每个人听。爱德华·鲍德温觉得他在许多方面都是个古怪的人,然而他有一个明确的准则:人的生命是神圣的,所有生命都是。他的儿子至今对此深信不疑,尽管理由越来越少。再没有什么事情,能像老日子里的信件、请愿、会议、辩论、征兵、争吵、救援和彻底叛乱那样激动人心了。然而那个准则起过作用,或多或少地,当它用不上的时候,他和妹妹就亲自上阵,排除障碍。比如那回,一个跟婆婆住在老宅子里的黑奴逃犯惹了一身祸,就多亏了他们出力相救。教区设法让杀婴案和关于野蛮的叫嚷转了向,从而为废除奴隶制进一步奠定了基础。多好的年月啊,充满唾弃和判决。现在他只想知道,他的锡兵们和他那没有表的表链到哪里去了。对于这酷热难当的一天来说,这已经足够了:带回新来的姑娘,回忆起他的宝藏究竟埋在哪儿。然后就回家,吃饭,然后照上帝的意愿,太阳会再次落山,保佑他睡一夜好觉。
路弯得像只胳膊肘。他走近时,先听见有人在歌唱,然后才看见了她们。女人们聚集在一百二十四号的外面时,塞丝正在把一坨冰凿碎。她把冰锥子放进围裙口袋,把碎冰碴舀到一盆水里。当歌声从窗口飘进来,她正拧出一块湿毛巾,放在宠儿的脑门上。宠儿大汗淋漓,四仰八叉地躺在起居室的床上,手里拿着一块石盐。两个女人同时听见了歌声,又一起抬起头。声音变大了些,宠儿坐起来,舔着盐走进大屋。塞丝和她交换了一下眼神,朝窗口走来。她们看见丹芙坐在台阶上,远处,院子和路交接的地方,她们看见三十个女邻居癫狂的面孔。有的闭着眼睛;有的在仰望灼热、无云的天空。塞丝打开门,然后去拉宠儿的手。她们一起站在门口。对塞丝来说,仿佛是“林间空地”来到了她身边,带着它全部的热量和渐渐沸腾的树叶;女人们的歌声则在寻觅着恰切的和声,那个基调,那个密码,那种打破语义的声音。一声压过一声,她们最终找到的声音,声波壮阔得足以深入水底,或者打落栗树的荚果。它震撼了塞丝,她像受洗者接受洗礼那样颤抖起来。
唱歌的女人们立即认出了塞丝,并惊讶地发现,自己见到了站在她身边的那人,却毫不畏惧。那个鬼孩子挺聪明,她们想。而且漂亮。她有一个孕妇的身型,光着身子,在下午的骄阳下微笑着。黑得出奇,而且光彩夺目,她的腿又长又直,肚皮又大又紧。发辫的藤条在她头上肆意扭曲。耶稣呀。她的微笑光芒四射。
塞丝感到两眼滚烫,也许是为了让它们保持清澈,她抬头望去。天空湛蓝而晴朗。树叶明晰的绿色中没有一点死亡的迹象。她垂下眼睛,重新面对这些亲切的面孔,突然,她看见了他。牵着匹母马,放慢了脚步,宽宽的黑帽檐遮住了他的脸,却遮不住他的用心。他在朝着她的院子走来,他在向她最宝贵的东西走来。她听见了鼓翼的声响。小蜂鸟将针喙一下子戳穿她的头巾,插进头发,扇动着翅膀。如果说她还有什么想法的话,那就是不。不不。不不不。她飞了起来。冰锥子不是握在她手里;那分明是她的手。
宠儿独自站在门廊里,微笑着。可此时她的手是空的。塞丝抛下她,跑开了,跑开了;她感到本来一直让塞丝握住的手变得空空荡荡。现在,她正跑到外面那些面孔中间,加入她们,将宠儿丢在身后。孤零零。又一次。然后是丹芙,她也跑了进去。离开她,扎进外面的人堆。她们形成了一个小山包。一山的黑人,在坍塌。在所有人的上方,那没有皮的男人手执鞭子,从他自己那里升起来,俯瞰着。他在看她。
光着脚丫,春黄菊。
脱我的鞋;脱我的帽。
光着脚丫,春黄菊。
还我的鞋;还我的帽。
我的头枕着土豆口袋睡,
魔鬼悄悄地爬上背。
蒸汽机孤独地呜呜叫,
海枯石烂爱她永不悔。
海枯石烂;海枯石烂。
“甜蜜之家”的姑娘让你心儿乱。
他归来和出走的路线正好相反。先是冷藏室、贮藏室,然后是厨房,最后他才去对付床。“来,小鬼”虚弱不堪,皮大衣都脱落成了补丁块,但它睡在压水井旁,于是保罗·D知道宠儿真的走了。有人说消失了,就爆炸在她们眼前。艾拉不是那么肯定。“也许是,”她说,“也许不是。可能藏在树林里,等下一个时机。”可是保罗·D看见了那条起码已有十八岁的老狗,于是他敢断定,一百二十四号再没有她了。但他还是将冷藏室的门半开着,以为会听见她的声音。“抚摸我。抚摸我。进到我身体里抚摸我,叫我的名字。”
草荐床还在那里,那些让耗子啃了边儿的旧报纸还铺在上面。猪油罐。还有土豆口袋,可现在空了,土豆堆了一地。在日光下,他想像不出黑暗中月光从裂缝里渗进来的情形。想像不出欲望如何将他淹没,逼他挣扎着浮出,进入那个姑娘,就仿佛她是海面上的清新空气。与她性交甚至毫无乐趣。倒更像是一种没有理智的求生本能。每次她到来、掀起裙子,一种求生的饥饿就压倒了他,他像无法控制肺部的活动一样无法控制它。事后,他仿佛被冲上了沙滩,捯着气,堕入反感和个人耻辱之中,但也心怀感激,因为他又被护送到了他曾经身属的海洋深处。
筛下来的天光融化了记忆,将它化为尘埃,在日光中飘浮。保罗·D关上门。他看着房子,惊奇地发现,它并不理睬他。卸去了重负以后,一百二十四号只不过是又一座饱经风雨、亟待修缮的破房子。悄无声息,正像斯坦普说的那样。
“那地方周围原来总是闹哄哄的。现在,悄无声息了。”斯坦普说道,“我路过了好几回,都没听见什么动静。变乖了,我猜是,因为鲍德温先生说他要尽早把那宅子卖掉。”
“就是她要捅的那个人的名字?是他吗?”
“对。他妹妹说那宅子尽惹麻烦。她跟简妮说要把它脱手。”
“他呢?”保罗·D问。
“简妮说他反对,但不会阻止。”
“他们觉得谁会要城外那个地区的一所房子呢?谁有钱也不愿意住在那儿呀。”
“没的说。”斯坦普答道,“我估计,它还没脱手就会成为一个符咒。”
“他不打算送她上法庭吗?”
“看着不像。简妮说他只想知道那个站在门廊里的裸体女人是谁。他光使劲看她了,没留神塞丝动了什么念头。他只看见几个黑女人在打架。简妮说,他还以为塞丝在追她们谁呢。”
“简妮说他有什么异常吗?”
“没有。她说她真高兴主人没死。她说,要是艾拉没抓住她,她也会动手的。看着那女人要杀她的主人,她差点给吓死。她和丹芙就都得另找工作了。”
“简妮跟他说那个裸体女人是谁?”
“她说她没看见。”
“你相信她们看见了?”
“嗯,反正她们看见了什么。我总是信任艾拉的,她说她盯住了它的眼睛。它就站在塞丝身旁。可她们描述的模样,并不像我在那里见过的那个姑娘。我见过的姑娘很瘦。这一个却很胖大。她说她们俩手拉着手,塞丝在它旁边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姑娘。”
“手拿冰锥的小姑娘。她最后离他有多近?”
“她们说扑到了他的身上。后来丹芙和她们抓住了她,艾拉还给了她的下巴一拳。”
“他应该知道塞丝要对付的是他。他应该知道。”
“也许吧。我不知道。他要是真想过,我估计他是有意一动不动的。那才像他。他是个不让大家失望的人。稳如泰山。我跟你说吧,要是她真的追上了他,那对我们才是最糟糕的事呢。这个,你知道吗,当初主要就是因为他,塞丝才没上绞刑架。”
“是啊。他妈的。那女人疯了。疯了。”
“是啊,唉,我们不是都一样么?”
然后他们大笑起来。开始时还是轻轻的一声哑笑,然后就没完没了,越笑声越大,笑得斯坦普从兜里掏出手绢来擦眼睛,保罗·D把他的手掌使劲压在自己手里。当他俩都没亲眼目睹的情景在眼前出现时,那份危急和尴尬让他们笑得前仰后合。
“每次有个白人来到门口她都要杀人吗?”
“她应该明白,那人可能是来讨房租的。”
“幸亏他们不用那种方式送邮件。”
“都甭想收信了。”
“除非是邮递员。”
“是个千辛万苦的差事。”
“而且是最后一次。”
他们大笑着,喘着粗气,摇着头。
“他还会让丹芙在他家里过夜吗?哈!”
“噢不。嘿。别提丹芙,保罗·D。她可是我的心肝。我为那个姑娘骄傲。她是头一个扑倒她妈妈的人。那时候大家都还他妈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那么,可以说,她救了他一命。”
“可以这么说。可以这么说。”斯坦普说着,猛然间又想起了那一次壮举,他抡起胳膊、拼命抓住,才救下了那个鬈毛娃娃,再差几英寸她的脑壳就要给摔裂了。“我为她骄傲。她出落得挺好。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