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夜,落尘觉得睡得很好。她醒来的时候,冬日晨光点点洒进,竟也有一丝暖意。林绪竟然还在她的身边熟睡。落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林绪,睡梦中的他,依旧是没有什么表情,睫毛又密又长,睫毛下面一片静谧。林绪的睡姿和他的人一样,端正,一丝不苟,好像睡着的时候他也丝毫不放松。看着这样的林绪,落尘忽然觉得有一点儿心疼,他才二十多岁就撑着整个华林,就肩负着那么多的责任。林绪一定没有像自己和落沙那样玩过吧,他只是在家里健身,有过什么玩乐呢?起码落尘住到这里之后,好像不曾见过。
昨天还信誓旦旦地要离开,今天就因为他在身边过了一夜,就因为他赏脸同床共枕一夜,就开始替他操心了,心思又围着他转了!落尘觉得自己真是不争气,懊恼地捶了一下自己的头,打算起床,上午还有课呢。林绪就让他睡吧。
其实林绪早在落尘醒来之前就已经醒了,他的生物钟准得很,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他睁开眼睛,看到身边熟睡的落尘。这对他来说真是个全新的体验,他好像从来没有跟别人在一张床上睡过觉,但是好像感觉还不错。
落尘把被子都卷在身上,蜷在一旁。他的身上只有个被角。林绪把落尘抱着的那部分被子挪了出来,才算是勉强盖住自己。幸好屋子里的温度还可以,不然他一定会感冒。被子上有落尘的余温,林绪闭上眼睛用这个温度暖着自己。最近这几天,他觉得自己的心真是累。但不可否认,昨天夜里落尘有一部分话还是让他窃喜的,漠视和无视还是有本质差别的。那时,他只顾着要安抚她,现在回想起来,那可以当成是落尘的表白,她可能还会爱上自己。
林绪也觉得奇怪,以前觉得如果被爱上是件极其麻烦的事情。但现在,如果爱能绊住落尘想走的心,林绪觉得那就让她爱吧,两害相权取其轻。
林绪在落尘马上要下床的时候,拉住了她的手:“想尽快和落沙住在一起,只有搬家。我会让王助理带你去选房子。你来收拾,周末弄好,搬进去。”
今天已经是星期三了,落尘跌坐在床上:“哪能那么快啊?”
“王助理会协助你弄好的。房子先在现有的几套里面选,你不满意的话,再告诉我。”林绪说完就回自己房间了。一直到落尘走,他都没有再出来。
落尘匆忙地往楼下跑,边跑还边想:最近自己是怎么了,好像总是慌里慌张、手忙脚乱的。虽然和之前承诺他的不大一样,但落沙一定还是很高兴的吧。
来得及跟落沙一起出门,落尘只能长话短说。
“落沙,林绪同意你搬来和我们一起住。我今天下课就去看房子,周末就能搬了。”
落沙听了,猛地抬头,眼里都是不解。
“落沙,我们和林绪一起住,你愿意吗?”落尘并不想跟落沙解释太多,何况她自己都不十分清楚,自己怎么那么轻易地想离开,又那么轻易地被留了下来?但照顾落沙的心愿还是实现了,别的也就没有再想的必要了。
“王妈呢?”
“也是一起。”
落沙不出声了。虽然他和姐姐能在一起,但林哥哥——他没被要求叫林绪姐夫,所以一直也没改口——抢走了姐姐,出于本能他不喜欢林绪。另一方面,他有些怕林绪,觉得他深不可测。跟他一起生活,落沙想都没有想过。
“姐,”落沙犹豫了,能跟姐姐在一起固然好,可是联想到昨天晚饭时的情景,他知道,今后的日子都得那么拘束了,“我是想和你住在一起,可和林哥哥一起住,我会很不自在的。”
落尘抿着嘴看着落沙。她觉得自己算不上好姐姐,不能时刻把落沙的利益摆在最前面;她也算不上好妻子,对林绪也没有怎么关心过,他是自己的男人,可他的吃穿住用,自己几乎都没关注过。
相反,她身边的这两个最亲近的异性用他们的方式在体谅和照顾着自己。这些其实是落尘刚刚看着林绪的睡颜时领悟到的。落尘觉得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似乎自己不仅没有长大,反而因为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还有些退步。
落尘并不是非要落沙其乐融融地和林绪生活在一起。在她看来,如果他们生活在一起能够相安无事就已经足够了。每个人的活动范围也无非就那么大,相处起来又能有多大的问题呢。这并不是落尘的想法过于简单,而是她的逻辑就是如此。她觉得人人都能管好自己,每个人都约束自己,小到一个家庭,大到国家和社会,自然就安定了。
“落沙,你有你自己的生活,有你自己的事情,跟林绪住在一起,只是住在一栋房子里面,不要想得太多。我会从宿舍里搬出来,如果你愿意的话。”落尘虽然希望落沙能够同意,但也不想过多地劝说他,“你自己决定吧。”
“只有咱们俩,不行吗?”
“好像不行。”
落沙心里清楚,一定是林哥哥不同意姐姐离开他。
“姐,我们花了他们多少钱?”
落尘被落沙认真的样子逗笑了:“落沙,很多东西不是用金钱衡量的,不是你把钱都还给他们,就互不亏欠了。比如他们对你的栽培,在你身上用的心……欠人家的人情,只能量力而还,尽自己的本分,做能做到的事情。”这其实是落尘一贯的想法,在落沙的家里时是,现在也是。她尽力做自己能做到的,超出能力范围的,也不会强求自己。
落沙似懂非懂。最终他还是要在落尘的庇护下生活,林家人对待他们也不是施恩的态度,所以他很少考虑这些。他喜欢林老爷,喜欢徐蔓之,喜欢王妈,他就去亲近他们,没想过其他的。他只想快些长大,好照顾姐姐。
“我要做什么?”
“不要你做什么,你好好地长大就行了。”落尘的身高只到落沙的肩膀了。她抓住落沙的胳膊,两个人向车子走去。
落沙有些泄气,觉得姐姐还是拿自己当小孩子:“姐,你去看房子吧,我愿意和你们一起住。”
落尘拍了拍落沙的手:“好。”
这两天,落尘都是来去匆匆,上完课就回家。
今天,落尘回来得早,就先回宿舍收拾一下,舒适的宿舍生活就这样没有了。但体验了大学生活,落尘觉得已经足够了。她需要把小东西收拾一下,别的林绪自然会安排。她什么时候这么依赖他呢,还是一直都这么依赖,所以才使自己的有些功能退化了?落尘坐在那里想,林绪和自己在一起,有什么功能是退化了呢?好像没有吧。他还是那个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无所不能的林绪。
这时,敲门声响起。落尘还没走到门口,就听蒙蒙的大嗓门叫道:“落尘,我看到你进楼了。快开门,躲是躲不过去的!”
落尘莞尔,这个蒙蒙怎么串门都这么张扬,生怕没人知道似的。
门一开,蒙蒙就冲了进来,又用同样的速度关好门。然后,她又警觉地四处看看,压低声音说:“我说嘛,楚荆扬那样的极品你怎么都看不上?原来你竟然和华林的董事长林绪有一腿,怎么好男人都砸在你身上了?我想砸别人身上还被人给闪了。唉,让不让人活了,什么世道!”
蒙蒙的思维跳得太快,已经从打探过渡到为她自己感叹中了:“生不逢时,既生尘,何生蒙!”然后她又啊啊呀呀地唱了一顿花腔,倒在了落尘的床上。整个过程,完全不需要落尘的参与。
其实,蒙蒙见到林绪的时候,并不知道他就是华林的现任董事长。但林绪实在是太出名了,C大为自己培养出这样的人才而大肆宣传,把他的照片放大了,跟很多名人一样挂在教学楼的走廊中。蒙蒙只是觉得他很眼熟,因为比林绪低好几个年级,所以她并不熟悉他的事迹。可是她路过时扫一眼那些照片,总觉得有些印象。回到宿舍里,她就觉得自己怎么好像见过这个人啊?第二天,食堂里的电视播华林要上市的新闻,还附了一张林绪的照片,还有一段他在董事会演讲的录像,很多男生女生都仰着头看,蒙蒙也凑了过去。她猛然想起这是那天找落尘的人,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大的来头!
蒙蒙自己的来历也不简单。她家从曾祖父那辈开始,就代代都在军界,从军从政,都离不开这个根源。现在,她家里的亲戚遍布全国,势力很大。她的将来早被安排好了,她唯一的反叛就是没按照家里的要求报考军校,而考进了C大。父母也是心疼她,也就默许了。她是在爷爷的咆哮声中来C大报到的,上学以后,就始终没敢回家。
蒙蒙觉得落尘是个有故事有经历的人,和她在一起,一点儿压力都没有。落尘很超然,对其他人好像没有任何要求。躺在落尘的床上,蒙蒙觉得简直舒服极了。还有落尘做的菜,对于从来没有吃过家常菜的蒙蒙来说,那就是绝对的美食。这些就足以让蒙蒙把落尘作为一生的知己,用来赖吃赖喝耍赖皮的知己。
蒙蒙最近喜欢上建筑系的一个男生,叫李其。李其是那种从小就学画画,艺术气息很浓,有些颓废,但也很有才气的人。蒙蒙和他们系的一帮人都走得很近,称兄道弟的,总混在一起。她也知道,这样的男生家里是一定不会同意的,规矩、木讷的人或许还合爷爷他们的口味。蒙蒙就想把他当哥们儿。可就在蒙蒙痛下决心时,竟然有个校花级的清纯女生向李其表白,还整天地缠着李其,到哪儿都跟着。
本来要是校花不出现,蒙蒙觉得还能按捺得住,可一有明确的情敌出现,她就实在忍不住了。她先是紧跟着李其,不让校花有出手的机会。可天天跟着就更觉得喜欢,自己不想动心,也不想让李其动心,所以经常和落尘念叨着想练弹指神功。总之,她把自己折腾得够戗。
和落尘堆雪人的那天晚上,蒙蒙又和他们一起出去吃饭。后来蒙蒙喝得有些高了。加上那个小女生含情脉脉地坐在一旁,不住地跟李其眉目传情。蒙蒙愈发觉得自己窝囊。她觉得自己先看上的,只是没出手而已,怎么就让别人勾走了呢?喝得也有些难受了,蒙蒙就出去吹吹风,希望看不到会好受些。
没想到,她抱着头蹲了一会儿,再抬起头时,李其就站在面前。蒙蒙心一横,管他什么将来呢,等李其被人抢去了,再惦记也迟了,先追到手再说吧,成不成那是后话,反正不能让自己空欢喜一场。所以,蒙蒙当时就开始了她有生以来唯一的一次,也可能是最糗的一次表白。
当时,蒙蒙也没想好要怎么说,只是站起身抱住李其:“李其,我……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她的话还没说完,一阵风过来,蒙蒙就觉得头特别的晕,胃特别的难受。然后就把她吃下去的东西全吐到他身上去了。不是李其不想闪躲,实在是当时蒙蒙太激动,抓他抓得太紧,所以他只来得及挣脱开她的一只手,当然未能幸免于难。
再之后的事情,蒙蒙就很模糊了,怎么回的宿舍,还说了什么话,完全没有印象,因为她只记得出丑的事情了。谁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不想留个好印象啊,何况是表白的时候,是要转为特殊意义的朋友的关键时刻啊。即使是不能在一起,也要让他当想起曾经有那么个女孩喜欢自己时,心里还是喜滋滋地得意。现在,蒙蒙是全砸了。尤其李其当时闪躲的样子,更是伤了蒙蒙的心,好像他避之唯恐不及。蒙蒙觉得自己是彻底失败了,失败加出了洋相,这让她这些天都猫在宿舍里,谁都不想见。
她唯一想见的人就是落尘,可她形色匆匆,似乎比蒙蒙自己溜得还快呢。今天好不容易逮到她了,蒙蒙很想和她一起待会儿,好像这样就能平静下来,然后厚着脸皮四处晃去了。
落尘看着蒙蒙一个人在床上折腾,捶胸顿足的样子,笑得不行。蒙蒙其实是很漂亮的女生,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颧骨,笔直的鼻梁,适中却性感的嘴唇,近一米七的身高,很有些异域风情的美。如果说落尘是工笔,胜在味道,那么蒙蒙就是油画,浓妆重彩也掩不住她飞扬的神采。落尘觉得蒙蒙不说话的时候很冷艳,但她一耍宝,就什么形象都没有了。
“谁把你闪了,那么大的胆子?”落尘问。
“是啊,”蒙蒙回答。她想把自己的心事都告诉落尘,又觉得实在太丢人。
“蒙蒙,我要搬回家住了。”落尘觉得如果搬走的话,应该告诉蒙蒙一声,所以即使蒙蒙不过来,一会儿她也要去蒙蒙的宿舍的。说起来,她还从来没去过呢。
“怎么这个时候搬,一个学期都没结束呢?我不能来这儿赖着了啊!”蒙蒙有些离别的伤感。落尘是她最知心的朋友了,起码她自己是这么认为的。见落尘似乎也很难过,蒙蒙连忙取笑说:“是不是你家那位有些寂寞难耐?”
“别笑我了。蒙蒙,等我搬了新家,请你过去玩啊。你一样可以随时去,待多久都行。”虽然落尘知道林绪不喜欢家里有生人,但看到蒙蒙因为自己要搬走露出的落寞神情,她好像看到自己曾经孤单的样子,就忍不住邀请她,想和她经常见面,期待她的造访。
蒙蒙当然清楚这种邀请的分量。像落尘这种人,请别人去家里绝对是很重视对方的一种表示,也可以说是最高规格的款待,是亲密的体现。蒙蒙冲过去紧抱了落尘一下:“谢谢,那我就不客气了。”虽然她们仅仅相处了几个月,但好像是认识了很多年,彼此有种奇异的熟悉,很多事情不需要讲明。知己,是让人觉得温暖的存在。于是,蒙蒙觉得心没那么痛了。男人嘛,总会有的。
蒙蒙开始帮落尘收拾东西,利落地帮落尘装箱、打包。这个蒙蒙最是拿手,因为她家里经常会搞紧急集合,弄得跟正规军似的。见蒙蒙迅速地把什么都收起来,落尘连忙拉住她:“我要住到周末呢,日常用的先别收。”蒙蒙的速度落尘自叹不如,一会儿的工夫,就都分类收好,还贴上标签,秩序井然。
两个人收拾干净后,就手挽手地去上课了。她们从来都没有那么亲密过。落尘的邀请,让她们在心里确立了彼此的友情。所以出门的时候,蒙蒙很自然地挽起落尘。她们对视一下,眼里都是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