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少女

美丽大方,出手阔绰的主顾放在哪里都受欢迎。

但美丽和财富,这两项有一项过于充裕,却会让人不由恐惧。

商人沐浴在这种极端的美色下,强行稳住了理智:“当然,您想要什么样的衣物?”

“不需要太奢华。”女郎的发比绸缎还要柔亮,“颜色也不要太亮眼。”

【您很熟悉这里?】

目送商人离开,艾斯特尔低着头,弹了弹桌上的红宝石:“我曾经也来过这里。”

最光明之处,必有更深的黑暗,繁荣的王都之下,自然也有见不得光的地方。这条位于贫民窟最深处的黑街,遍布各种血腥的“生意人”。比如说街角那座酒馆,其实是一个杀手组织,你进去之后拿的酒,其实就是你支付否买命钱,酒越昂贵,钱数越大。

艾斯特尔记得自己和西泽尔的人头曾经拍下一个恐怖的数目,这笔钱足以修好贫民窟的公路和公共交通设施。

幕后下黑手的也实在是怕被顺藤摸瓜揪出来后死得不明不白,捏着鼻子吃下这个大亏。

西泽尔拉着她的手,他们来检修工程进度,小孩子躲在巷子里,偷偷看着两个人,他们两个没有传华贵美丽的服饰,而是简单耐脏的旧衣,西泽尔同负责工程的人说话,她拿出一大包糖果,分给了一路上见到的所有小孩。

阳光热烈又温柔,她含着笑,同来来往往的所有人打招呼,路边懒洋洋的乞丐侧过头看她,露出不带恶意的笑容回应她。

她的挚友刚刚谈完,前一刻还严肃冷淡的脸在看见她望来的目光时,舒展眉眼,那样温柔从容。

她听见了商人的声音,将一个袋子放在了面前,被迫从回忆挣脱出的艾斯特尔接过衣服,湖蓝色的眼睛平静看着对方:“三天后的同一时间,我会回到这里。”

晨光侵占仅存的夜色,艾斯特尔侧过头,出神几秒后对着商人微笑:“是小孩子在唱歌。”

她的脸庞清晰却又遥远,就像远处的歌声一般。

商人看着她,却觉得她那句话并非只是对他所说。而她说完,也并没有等他回答,转身便离开了。

最繁华的地方,自然流传各种风言风语,贵族小姐飞来眼风,调笑间便不动声色交换了最近的情报。

比如说,前几日帝都拍卖会上那颗价值连城的红宝石,还有帝都西北处,那座半废弃的庄园迎来了新的主人。

庄园的前主人是一位家道中落的老伯爵,这个没有继承人的老人在面对这样一笔足以让他无忧的财富,毫不犹豫卖出了这座承载家族记忆的庄园。

所谓的荣誉与尊严,在困窘的生活和即将预见的悲惨死亡面前都不值一提。反正他没有任何孩子,自己死后爵位和财产都会被王室收缴,面对这个天降的黄金,他仅仅思考几秒后,便做出了选择。

至于那些暗地里嘲讽自己的贵族,老伯爵丝毫没有放在心上,能够从最底层爬到现在的位置,脸面对他来讲只是一种随时可以放在天平一侧用来交易的东西。

老伯爵站在庄园门口,耐心等待买下这座庄园的金主,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位金主来的时间甚至比约定好的时刻还要早上半个小时。

在看见驾车的马夫的脸时,伯爵脸上的笑容凝固住,直到头上戴着珍珠发饰的女郎走下车时,老伯爵那张脸上的皱纹才变深。

女郎并没有带着纱帽,看起来也不过是青春美貌的少女模样,老伯爵也没有想到,买下自己庄园的竟然只是一位年纪轻轻的少女。

少女步伐轻盈,走路的姿势优美沉稳,她说:“我们还要在这里站着吗?”

红宝石拍卖出的价格足以让艾斯特尔在这寸金寸铁的地方买下一座最接近王都中心的别墅,但黑街的商人也没想到,这位出手阔绰的主顾要的竟然是这样一座破败许久的住宅。

商人自认为并没有多少良心这种东西,但他却有一样称得上是屠龙之术的杀器——诚信。为了履行自己定下来的契约,只要是主顾的要求他挖出墓碑下的尸骨他也会做。

所以,就算艾斯特尔点名要了最贵的杀手做马夫,在约定的那一天,杀手真的驾着马车,停在了艾斯特尔暂时歇脚的地方。

这位买下庄园的女郎意外的谦和,老伯爵并不在乎她的外貌,对于他来讲外表是最不值得过于关注的东西,他更喜爱的是艾斯特尔看似冷淡,但其实温和宽容的眼神。

在帝都这种扔个金币都能砸中一堆黑心人的地方,遇见一个有颜有才心善的贵人,比你睡在贫民窟天降百万遗产的概率还要低。

·只不过,看着对面的神秘少女,老伯爵思索片刻后开口:“尊敬的小姐,您是斯托克伯爵的远亲吗?”

相当直白的试探,没有办法,因为在此刻,老伯爵后知后觉地发现——她有一张与那位帝都玫瑰非常相似的脸。

但为什么,他现在才发现这个事实?

眼光毒辣至极,被仇家诅咒痛骂的老伯爵懊恼自己现在才发现,但一切都在少女的注视下化为释然。

是啊,没有办法,毕竟,两人的气质谈吐完全不一样,呈现出的感觉和印象自然也是天差地别,认错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心底的那一点后悔,也便如银镜上的灰尘,轻轻拂去了。

杀手的腰上别着匕首,匕首上粹入见血封喉的毒药。如果老伯爵继续追问下去,他就会像吃饭喝水一样,自如地划破对方的喉咙。

但老伯爵的惜命与识时务让他不得不松开握住刀柄的手。

见惯了贵族那骄横到愚蠢的做派的杀手,目送老伯爵离开后,忍不住对自己的雇主感慨:“真是了不起的大人物。”

艾斯特尔点点头,识时务的确是一个了不起的本事,什么时候低头,低头的同时还要拿捏好方寸和态度,为自己谋取些利益,这可不是一个学一学就能掌握的技能。

“我曾经接过一个单子。”

“……这好像不是我能听的东西吧?”

杀手耸了耸肩:“没关系,雇主都已经死了。”

庄园里空空荡荡,仆人要么跟着老伯爵离开,要么拿着遣散费和合约离开这里,寻找下一份工作。

杀手盯住她头上的珍珠发饰,那是商人和衣服一起赠送的,艾斯特尔顺手便戴在头上。他盯着看了许久,这次继续说着嘴里的故事。

封地上的一个大领主,在某天巡游后,抢回来一个花容月貌的少女,那个少女美貌到什么程度,大概就是足以让骑士发誓为其而死后自刎在她面前那种程度的美貌。

大领主就像是中了爱神之箭一般拜倒在她脚下,神魂颠倒般把自己的宝库打开,只要是少女想要的,便会毫不犹豫送到她面前。可领主忘了,自己早亡的夫人还留下一对儿女。

酒吧里买下了最贵一杯酒的男人把答案藏在了酒的名字中。

就为了这个名字,杀手不得不连夜离开王都,跑死了三匹好马,怀着利刃和杀意,取走了对方的性命。

领主的头颅平放在桌子上,杀手擦干净血液,拿走了领主儿子递过来“皇家玫瑰”。

几年后,杀手再听见,便是继承领主之位的儿子暴毙而亡的消息了。

艾斯特尔叹了口气:“不要玩这种文字游戏,雇主根本没有死吧?”

杀手不明所以般眨眼,他长了张娃娃脸,看起来也不过是比艾斯特尔大上几岁罢了:“不啊,他的确死了。”

“死掉的是出钱的人,并不是雇主吧。”外表冷艳的少女拖住下巴,“付钱的人,和真正撺掇去杀死领主的。是两个人吧。”

“你也很了不起啊。”

杀手很是叹服:“这就是,老头子口中不行千里也能断案的本事吗?”

“不,只是太明显了。”

排除掉死去的人,谁是这里面最受益的?

——自然是现在继承爵位的领主女儿,和被抢来的美貌少女。

“所以说,我才不能理解贵族这种尊严。”杀手碎碎叨叨的模样颠覆了平民心里冷酷的印象:“如果一开始喜欢她,为什么不正式缔结婚姻做自己的领主夫人,而是让她做一个见不得光的情妇,青春岁月砸在一个足以做她爷爷的老头身上,生出杀意也是正常的啦。”

“还要找借口说她出身低贱,那为什么还要让她做自己的情妇?”

“还有那个,想杀了自己父亲的男人,还想着把她留在领地,明明最开始还……”

杀手实在是想不明白。

他想起自己穿过帷幔重重的城堡时,看见的两个女人,她们都含着泪,眼里是一种野兽一般的神色。

那个时候他就知道,那个自以为胜利的男人,也会被撕碎。

“因为他们不把别人当人看啊。”艾斯特尔声音轻松,她的手握住刀柄,屋外的闪电映在刀身:“不把别人当人看的人,其实自己也算不上人。”

她的脸上是一种漠然厌倦的神色:“想必她含着泪的时候,心里面也只有畅快吧?”

“如果是你会怎么做?”

艾斯特尔举起匕首,杀手知道,这就是她的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1.皇家玫瑰指的就是金币,在这里充当的是换钱的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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