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今日云重, 层层相叠掩着头顶的日头,灼热的阳光被云层遮掩,只能透露出几丝浅淡的日光, 明媚却不刺人, 这是南疆难得的好天气。
私宅里的猫儿攀爬在院墙上, 甩着尾巴、抻着腰喵喵叫,阳光将猫咪细碎的绒毛照出柔软的润光,风清日暖,处处皆宜。
辰时, 钱副将守在廊檐下时,心里正盘算着今日要干的事儿,恰好远远听见熟悉的脚步声。
他一回头, 便瞧见镇南王自廊檐下而出。
镇南王瞧着与平日没什么不同,他穿着一身玄色武夫长袍, 内以柔绸白麻相衬, 足踩铁靴, 手臂上捆着精铁护腕, 鬓发简单挽起,露出一张沉稳平淡的面。
镇南王生的并不柔和, 正相反,他生了一张鹰视狼顾的面,一双单眼轮廓锋锐,身形高大挺拔,虎背威猛, 不管什么时候,都是一副神色冷淡的模样,又因手掌雄兵, 整个人周身都围着一圈生人勿进的气场,寻常人瞧见他,都会不敢靠近。
但今日,镇南王有些许的不对。
钱副将伺候楚珩二十来年了,一打眼瞧见他这主子,便顿觉奇怪。
他也难以形容楚珩是什么模样,分明楚珩看上去和往日里没什么不同,但是他一见了楚珩,就觉得楚珩处处不同。
像是身上冒着一股盖不住的劲儿,如同滚沸了的水一般突突的冒,只要一靠近,就有一股水蒸气呼呼的扑到面上来。
离楚珩越近,这种感觉越明显。
以往的楚珩像是一潭静默的死水,而现在,死水在沸腾,滚热的,咕噜咕噜的冒着泡,将楚珩整个人都烧起来了。
钱副将诧异间,还是低头行礼。
平日里,楚珩都是神色平淡的掠过他,但今日,楚珩在他面前停下来了。
钱副将以为他有话要说,所以低着头继续等,但是等了一会儿都没听到动静,就狐疑的抬起头来看楚珩。
他一抬头,就看到楚珩静静地站在他面前,一张平静的脸与他对视了几秒钟后,缓慢地勾起来一个笑容。
镇南王的唇瓣上有一点唇珠,笑起来的时候,那张薄而暗粉的唇缓缓抿起,唇珠便也跟着微微动起来,瞧着分外明显。
钱副将疑惑的看着楚珩面上的笑意越来越大,他不明所以,但主子笑了,他也就跟着笑,钱副将长了一张宽厚正方的脸,一笑起来憨憨的。
他一笑,楚珩反倒不笑了,只用那双眼瞧着他,钱副将又疑惑了,他脸上的笑容僵硬着,不知道楚珩这是卖什么关子。
有事儿说话啊!你就这么盯着我笑什么?
下一刻,楚珩终于开口了,他慢悠悠的问:“钱副成婚了没有?”
自然没有啊!钱副将心想,我成没成婚你不知道吗?
钱副将入军时候早,当时战事吃紧,他十三岁就用了秦家军的蛊药,根本没来得及去成婚生子,用了蛊药之后就是天阉,虽然下面那玩意儿还能用,但是也生不了孩子。那些能生子的女人,都不愿意嫁他们秦家人,钱副将也不愿意去耽误人家,所以这么多年也没成婚。
他不知道楚珩突然这么问是为什么,但还是回了,道:“王爷,属下不曾成婚。”
他这么一回,楚珩面上的笑意又浓了些,似是压不住了一般,道:“本王要成婚了,过几日选个好日子来操办——你啊,年纪不小了,也该成家了。”
说完,楚珩背着手转身离开。
钱副将在原地愣了两息才反应过来,楚珩这是特意跑到他面前来炫耀来了!我有娘子你没有是吧?
钱副将恨得直咬牙,他刚才还笑呢!
他笑什么笑啊!
钱副将气着气着,跟在楚珩身后走两步,瞧着他们王爷闲庭游步的背影。
阳和启蛰,品物皆春。
当时头顶的流光穿过云层,照落到王爷的身上,将王爷的头冠、身上的衣裳照出涟涟的光泽,让钱副将莫名的想起了很久很久很久之前,长安的信来了,王爷坐在案前,一封封的翻着看,烛火盈盈的亮,照亮了王爷一张死寂的脸。
看着看着,他便不气了,他跟着楚珩走了两步,又笑的憨憨的。
他们俩自私宅而出,都觉得今日是个万里无云,阳光灿烂的好日子,最适合干点大事儿。
——
镇南王府的马车驶回王府后,不过半日,便送出去了百十张请帖,一路送到每个大人的府门,力保将能邀请来的所有人都请过来,若是能当街吆喝的话,说不准楚珩还要派人一天吆喝上八百遍。
当日,正好赶上一群官员们齐聚一堂,在一户人家中饮酒作乐。
这户人家得了请帖,一群人便笑呵呵的过来看。
镇南王送请帖,这可是稀罕事哦!
镇南王性子冷硬,谁的面子都不卖,自从封王、执掌南疆政财大权之后,所有官员都被他抓的牢牢的。
每日除了打仗就是打仗,不打仗就开始四处查税收,翻贪官,抓财政,但凡谁敢欠他一点军备,他能把人家全家抄了,老话说得好,慈不掌兵义不掌财,镇南王无情无义,偏还又有军权又有爵位,谁都招惹不起他,谁也都不敢送上门去攀近乎。
镇南王执掌边疆十来年,一次酒都没跟这群人一起喝过,每个人跟他见面不是在演武场就是在书房议会,这还是头一回收到镇南王的请帖。
镇南王这是出了什么大喜事儿啊?
一群人探讨着关于镇南王的各种八卦事儿,一起拆开了请帖,一拆开可了不得,嚯,竟是婚贴!
大红的请帖,其上沾了金粉,一打开,便喜庆极了,明晃晃的刺着众人的眼。
这一群人兴致勃勃的开始喊。
“镇南王府有喜事儿,这是镇南王要成婚啊!”
“谁家的姑娘,竟能得了镇南王的青眼?”
“该不会是你们谁背地里下的手吧?”
“是啊,这南疆还有谁家姑娘未出嫁呢?”
“镇南王眼下都而立之年了!怎的拖到了现在才成婚?”
“这可是大好事儿啊!”
以前镇南王独来独去的,去哪儿都是一个人,也不拖家带口,就跟一块巨石一样压在他们每个人的心上,他们百般讨好,就是爬不上去。
现在镇南王要成婚啦!
成婚了就该有妻子,有了妻子就有了牵挂,说不准这里头的蛊医妙手回春,让镇南王有了个孩儿呢?
若是有了孩儿,那再铁石心肠的人,也得软下三分来。
而且,他们也想瞧瞧,这新娘子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能将铁石心肠的镇南王给拿下来!
一阵阵吵闹声中,喜帖的主人开开心心打开了请帖,拿着请帖的大人清了清嗓门,站起身来,拔高了音量给在场的诸位念道:“兴元一年,寅月在望,余正新婚,定日七月二十,邀约贵客——”
“君之光临,添瑞祥增明辉——”
“楚珩,秦禅月,邀约——”
被拖的很长的尾音落下时,原本喧闹的前厅一片寂静。
“秦禅月,那不是秦家嫡长女吗?”有人小声说了一句:“该不会是弄错了吧?”
“怎么会弄错。”便有人反驳道:“都写到请帖上了,那便是他们俩了。”
“可——”
可,秦禅月跟楚珩是兄妹啊!
在大陈之中,一旦入了祖籍,那就是同一门户的人,一个屋檐下的兄妹,就算是没有血缘,那也是亲兄妹,不能□□理纲常,若是俩兄妹生情,会叫外人认为这一府家风不正,影响男子仕途,女子婚嫁。
这就是秦禅月之前不愿意跟楚珩好的原因。
“镇南王也不曾改姓。”便有人为镇南王辩经,道:“算起来,镇南王一直姓楚呢。”
有人想说上两句,被旁人怼了一下胳膊,也就顺从的住嘴了。
这可是镇南王,他们哪有什么资格来评判对方娶什么人,谁人不知道秦家军一个个凶猛如虎,真要是得罪镇南王,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再说了,真要说荒唐的,这历史上的荒唐事还少吗?
弟弟杀了兄长篡位,把嫂子纳进后宫,往日妯娌直接变姐妹,亲爹杀了儿子,把儿媳纳入后宫,还让儿媳给自己生孩子,往日婆媳又变成了姐妹,男人,从来都管不住自己那二两肉。
而下位者也没权利去管上位者的事儿,反正没抢到他们脑袋上就算好了。
人群沉默了片刻,随后便爆发出了一阵夸赞声。
“这门婚事好啊,我们到时候要备下重礼,良缘永结,匹配同称。”
“天搭鹊桥,人间巧奇,不如送一对金喜鹊。”
“秦夫人好啊,秦夫人——”这位大人大概是想夸一夸秦禅月性情,但是愣是没找出来一个“端庄贤惠”之类的词儿,最后只挤出来一句:“秦夫人好啊。”
众人面上称赞了半天,心里却揣了一肚子小心思。
镇南王娶了秦夫人,那他们以后是不是可以让自家女眷去跟秦夫人多攀攀关系了?只是秦夫人来了南疆之后一直深入简出,找不到人啊!
而等到这些大人们回到自家之后,便在自家的书房中也找到了镇南王的请帖。
短短半日间,整个南云城里的官员名绅都知道了,镇南王要娶妻了,娶的还是秦家的嫡长女,秦禅月。
这消息也有人往长安去送,秦禅月亲自提笔,给几个好友送去了此事,但是路途遥远,便也没邀约他们过来。
若是寻常人成婚,需得父母做主定亲,双方挑吉日良时,但是镇南王不需要。
早已经没人能做他的主了,也不需要找什么人来选定良辰吉日,他选定的,就一定是良辰吉日。
考虑到楚珩迫切的心情,关于婚事的一起都筹备的极快。
婚事不仅要快,还要盛大,他要让整个南疆的人都为他与秦禅月的婚事而欢呼。
自此,他的名字将与秦禅月永远绑在一起,以夫妻的名义。
秦禅月不再是与他疏离的妹妹,而是他的妻,百年后的史书上,他们将永远贴在一道儿,他们死后可以同穴,如果有来生,他还希望自己是秦禅月的养兄,他还可以看见秦禅月慢慢长大,然后与秦禅月永不分离。
这应该是很好,很好的一生。
——
午后。
南云城的午后终于热了几分,头顶上的厚云被晒化了,
南云城最好的绣坊临时接了镇南王妃的单子,欣喜若狂,一大群人匆忙赶来镇南王私宅之中,等着伺候秦禅月。
秦禅月午后醒来,才出了院子,便瞧见了这乌泱泱的一群人守在门口等着,每个人手中都呈着一托盘,盘中摆放着婚袍样式,金玉首饰。
北海的珍珠西蛮的玉,东水的珊瑚南山的绸,大陈里能翻出来的好东西,全都摆在这里,等着她来挑选。
秦禅月瞧着这阵仗就觉得头晕。
她就知道,楚珩一定要将这件事儿闹得很大才行,但转念一想,她与楚珩错失了这般久,现下能补给楚珩一个婚事,也是好事。
那些错过的,遗憾的事情,现下既然有了补偿的机会,那就该千百倍的补偿回去。
她上辈子错过的那些,这辈子不能再错过了。
秦禅月一一扫过去,挑了几排最大的珍珠,用以做鎏金横彩凤冠,挑了一些玉镯子,东水的珊瑚她一向不喜欢,总觉得不如花好看,便不曾选,南边的绸缎却是最好的,她挑了几匹,还选了新花样。
“到时候王爷身上穿的服侍便也要这个花样的。”她挑了个牡丹花,后道:“柳烟黛呢?顺带给小铮戎做一套新衣裳,挑这一匹紫绸浮光锦卷草纹的,顺带做一支珠花送去石榴园。”
柳烟黛所住的位置便叫石榴园,取自“石榴多子”,“母子平安”的意思。
艳丽纤长的豆蔻指甲划过绸缎,秦禅月的眉眼间流淌过淡淡的柔光。
这些好东西她自己挑了还不算,还要提柳烟黛挑一些,再给小铮戎也挑一件。
一旁的嬷嬷赶忙道:“回夫人的话,柳姑娘现下在厢房里玩儿那只小蜘蛛呢。”
秦禅月听见小蜘蛛就觉得头皮发麻。
前些日子,柳烟黛不知道从哪儿搞来了一只小蜘蛛,天天放在木罐子里养,秦禅月瞧见了就觉得眼前发晕。
说来也好笑,秦禅月一辈子见谁抽谁,人死在她眼前她眼皮子都不眨一下,但她怕虫子。
一想到那种很多腿很多眼睛的东西在手上爬,秦禅月就觉得一阵阵头皮发痒。
偏柳烟黛越养越来劲儿,还将那蜘蛛放在手心上养,看的秦禅月心口都发慌。
“可莫要让柳烟黛带着那蜘蛛去摸小铮戎。”秦禅月补了一句:“小孩儿不懂事,她也没轻没重的。”
闻言,嬷嬷笑道:“姑娘自己也知道,从不曾带这些东西去找小少爷。”
说话间,秦禅月又道:“将小铮戎抱来,再唤人去给柳烟黛加点餐饭,到时候我成婚——叫她掩面来吧。”
她成婚,这样好的日子,该叫柳烟黛一道儿的——儿媳妇参加婆婆的婚礼,这应当也是大陈史上头一回呢。
一旁的嬷嬷应声而下,去膳堂提了一些膳食,特意送到柳烟黛的院落间。
当时,已经是午后时分了。
日头正辣,将石子路都晒的十分硌脚,嬷嬷一路行到柳烟黛的石榴园的时候,竟已经瞧见有人先到了。
对方瞧着也就十六七岁,是个清俊少年、沉默寡言的模样,身形不算高大,但也挺拔,手里也提着两个食盒,正行进院中去,嬷嬷定睛瞧了两眼,发觉还是个生面孔,便忙拉着院中的丫鬟问:“这是哪位?”
他们院里的人,男的私兵都是镇南王那头出的,女的丫鬟都是秦禅月这边带的,两拨人都算是互相认识,怎么这儿还窜出来个不认识的?
一旁的丫鬟瞧了一眼,便低头回道:“回禀嬷嬷,前儿些日子,柳姑娘上街,瞧见两个药奴可怜,便带回来救治,后来都救回来了,一个走了,说是想回去伺候家中老母,剩下一个说要报恩,便还在这伺候,柳姑娘见他知恩,便叫他做一些小活。”
送点东西,拿点事物,总归都可以,人家有报恩的心,那就留下来给口饭吃就是——柳烟黛是这么想的。
嬷嬷拧起眉头,道:“这怎的行!一个外来男子,怎么能留在姑娘身边?你们这群人怎么做活儿的?姑娘不懂,你们还不懂吗?”
外来一个人,突然就近身来伺候姑娘,这成何体统?夫人旁边都只留亲兵,谁知道来的人是不是心怀鬼胎?
是,听起来报恩是好事儿,但是这天地下的人都知人知面不知心,他说报恩,怎么就不能是贪这府里的荣华富贵呢?外面那群人都是穷怕了的泥腿子,来了这高门大户,谁愿意走?
若是个女孩儿,留下调教调教,做个丫鬟也就罢了,可这是男人,怎么能近身伺候姑娘?
夫人不过是两日忙着成婚的事儿,柳姑娘这边就出了岔子了!柳姑娘可是千金之躯,若是出点什么事儿,他们一群人把脑袋砍了都赔不了!
丫鬟被吓得瑟瑟发抖——这是姑娘的话,哪儿是她们丫鬟做得了主呢?可是嬷嬷骂她们,她们却也不敢开口反驳。
“去。”嬷嬷冷着脸道:“等这人出来了,就将人提到后面院子里喂马,先好好瞧上一段,没有一年半载,不准送到柳姑娘面前去。”
下面的丫鬟赶忙应是。
——
彼时,厢房内。
柳烟黛还正在玩儿她的小蜘蛛。
蛊虫的成长速度是很快的,前些时日还只有手指盖大小的蜘蛛现在已经有半个骨节一般大了,原本黑乎乎的身上也生长出了淡黄色的斑毛,柳烟黛看它的时候,有一种奇异的满足感。
就像是看到秦铮戎吃饱饭睡觉的感觉。
而且,她的小蜘蛛已经能够治病救人了,她给它起了一个可爱的名字,叫“腊梅”,上面这一点黄可爱极了,前些时日,送给她腊梅的蛊医还特意带她出去,救了一个久病的病人。
蛊医告诉她,这世间的东西都各有用处,蛊这个东西,被大陈人所忌惮厌恶,总有人觉得,蛊一定是坏的,这是不对的,蛊医说,蛊只是一个工具,就如同刀一样。
刀在官兵手里,杀贼,杀贪官污吏,杀进犯的恶人,是好刀,刀在坏人手里,杀良民,是坏刀。
刀的好坏,由人来界定,蛊也是一样的。
柳烟黛用这蛊救人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她觉得自己被充盈起来了,浑浑噩噩活了十几年,她好像突然发现,哇,原来我能救人。
她想,等她再厉害一点,就去跟这位蛊医一起做蛊医,不就是拜师费嘛,她管婆母要去!
她正眨巴眼睛看呢,外面便有丫鬟端饭送进来。
今儿的膳食是八宝琉璃南瓜蒸饭,一盘蒸熊掌,一盘软切白肉,一盘洗的晶莹剔透的果子,再来一杯冰湃好的甜汁果饮,都用同色的琉璃盏盛放,一眼望去精美十分,每一道菜的用量比之前少了很多,她以前一天八顿,现在反倒吃不下那么多——伺候她的药娘说,是她生了孩儿,便恢复原先的胃口了。
这些餐食一被摆出来,一股浓郁的肉香便冲了过来,柳烟黛立马放下了手里的蜘蛛,跑过去迎接她今天的美食。
自打她迷上疫蛛,连饭都顾不上吃了,眼下倒是清减了不少,坐在桌案旁时,瞧着脆生生的美,白嫩嫩的娇。
一顿饭用时,一旁的丫鬟还小心翼翼道:“启禀姑娘,今儿马厩后面的马夫有事离了府中,正好缺出来个位子没人顶,嬷嬷瞧姑娘救的那位叫[犬奴]的少年灵巧能干,便想讨过去喂马,都按一等家丁的月俸来算,姑娘瞧着如何?”
柳烟黛根本没察觉到那其下的弯弯绕绕,正用象牙筷子夹起一块肥瘦相间的肉来,道:“都可以。”
那张粉嫩嫩的唇瓣一抿,亮晶晶的唇舌一探,眼睛都亮了几分,像是只贪吃的小猫儿,喵喵咪咪的叫道:“我留他也没什么用,能为他寻个活计也好。”
她随便救下一个人,倒也不是非要让对方报个恩,对方去哪儿都随意。
小丫鬟松了一口气,悄悄退下了。
这位叫[犬奴]的少年便从石榴园被叫出来,送到了外院去与一众私兵一道儿喂马了。
他虽是被提到了外院去,但待遇却很好,不仅每个月有一两二钱,还有单独的厢房住,平时除了喂马也没人管他,活儿也清闲。
这犬奴连个名字都没有,他原本的名儿就叫二狗,据说是父母自小死了,亲戚让他干活来养,养着养着,他生病了,养不动了,干脆就给卖了,到了府里之后,才被叫的文雅一点,叫犬奴,但也没名没姓。
不提战乱,光说地理,南云城临近山里,每天被虫子咬死、被大虫吃掉的人都有很多,剩下的孩子们无处存活,被卖了也是常事。
犬奴能够感觉到,他被赶过来喂马是因为人家不信任他,但他并不在意。
他知道自己卑贱,卑贱的人生来就应该遭受最多苦难,这是他从小就知道的道理,所以倒霉的事情都要落到他身上,他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他只知道,这位姓柳的姑娘救了他。
柳姑娘很好,什么都好,他应该回报这位柳姑娘,他并不在乎离柳烟黛多远,只要能看见她就很好。
犬奴留在外宅马厩里开始喂马的时候,日子也一天天溜走。
随着婚期将近,整个南云城都淹在一片喜气洋洋之中。
——
兴元一年,七月二十,冲羊煞东,吉。
镇南王迎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