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 21 章

细密的春雨落在车棚上,叮叮当当,好似大珠小珠落玉盘。

江去闲推开车门,潮润的空气扑面而来。

京城的天就这点不好,什么都是赶着一起来。下雪也是,下雨也是。

京城早春的雨气在他的发梢、眉睫,还有周身如千百只蚂蚁啃噬的关节上。

他脸色惨白得不成人样,鬓角不知道是被汗湿的还是雨水打湿的,踉跄着推开了护玉撑过来的伞,跌跌撞撞地朝书房走去。

直到坐在座椅上,鼻尖嗅到熟悉的水仙花的馥郁,方长舒一口气。

一路牛毛细雨落在他的发丝上、睫毛上,还有鹤氅上,偏偏不在怀里的滚灯上。

江去闲低头凝视滚灯,滚灯亦坦率地回望着江去闲,红彤彤的蜡烛像是爱人讥讽的笑眼。

他手抖了一下,险些将滚灯砸落在第。几息平静之后,才勉强将蜡烛掰断揉碎,取出其中的黄麻纸条。

“萧沅,”江去闲侧头朝窗外道:“动手。”

萧沅无声地出现在窗外,又无声地从窗外消失。

空荡荡的书房内,独留一个罪人对着往昔的一切忏悔。

他朝后仰去,颓废地靠在椅背上。

芃娘、芃娘,你是什么时候察觉的?

头顶画梁上的燕子双宿双飞,他阖上眼,好像又回到了初见江栗玉的那天。

那大抵是阳春时节,春光灿烂,长街上空飘飞着如雪的柳絮。

他九死一生,幸运地从皇后的追杀下活了下来,也是第一次认清了皇后与母后的区别。

高大的城门拦在眼前,他熟练地扮作乞丐混进了城,却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皇太后告诉他,若遇见有人拿刀要他的命,就一直往北边跑,跑到跑不动为止。他想他的确跑不动了,几天没有进食,再跑下去,只怕要成路边的一堆枯骨。

他又想起皇太后来,那个手掌总是温暖的女人。明明四十岁不到的年纪,却好似消磨尽了所有的生气,一整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昏睡。

掌心猛地一痛,他回过神,臭水沟中那只与他争食的野狗,正冲他挑衅地露出牙齿。

凉薄的凤眼中流露出一抹狠戾,骨瘦嶙峋的手随即掐在那野狗的脖子上,一时间狭长的巷内,只听得野狗惨叫连连。

“喂——”

一道稚嫩的童声自身后传来。

长期的疲于奔命,使江去闲的精神高度紧绷。

他条件反射般攥了块石头进手里,自然手下一松,野狗侥幸拾回一条命。

江去闲缓缓转过身去,只见一个身着鹅黄挑丝云纹锦裙的女孩儿,下巴微抬:

“这条狗是我罩着的,你要欺负,也得打听打听我是谁吧?!”

那女孩儿六七岁的模样,生得粉雕玉琢,说出的话却自带一股侠气。

野狗一见着女孩儿,像受了天大的委屈,边摇尾巴,边嘤嘤着冲她奔去。

见他愣着不应声,女孩儿叉着腰道,大拇指朝着自己:

“我,芃娘,家兴街老大!你要欺负我罩着的狗,信不信我让我爹来揍你?我告诉你,我爹可厉害了,整个惠城,没人打得过他!”

无聊。

他丢掉石头,趁野狗忙着讨好它的老大,伸手捡起胜利的果实。

——半块散发着馊臭味的干烧饼。

他几乎是没有一丝迟疑地将烧饼填进嘴里,而后胃抽搐了一下,又全部吐了个干净。

“咦?”

女孩儿拿着帕子擦拭狗头的动作稍顿。

“这是什么稀奇的玩法?好玩吗?”

天真。

江去闲不想多费口舌,脚步虚浮地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你是不是想吃饭,那要不要我养你?”

女孩儿话音刚落,江去闲便错愕地抬起头。

芃娘指了指怀里伸着舌头哈哈吐气的小狗:

“像养它一样,我每天给你吃给你喝,你也得像它一样陪我玩。”

江去闲在内心唾弃自己一口,转身就想走,但是每天都有的吃喝的条件,实在是太诱人,他的脚根本不听脑子调遣。

“放心吧,你只叫我一声主人,我便会对你负责。往后有我芃娘一口肉吃,就有你一口汤喝。”

江去闲没了留念,转身就走。

几天之后,又是同样的臭水沟,江去闲按着野狗,在臭水沟旁听见了熟悉的脚步声。

江去闲转过身去,果然又看见了那天自称家兴街老大的女孩儿。

他在她惊诧的目光中朝她走去,而后微微低下头颅。

“主人。”

惠城的百姓实在是珍惜粮食,他们的泔水桶,实在是太干净了。

江栗玉喜笑颜开,拉着他的手道:“你答应了?好啊,那以后我罩着你!”

女孩儿浑身散发着香软的味道,甫一靠近,江去闲下意识便想后退。

“你是不是有很多好玩的呀?”

江去闲心虚地点点头。

芃娘从怀中掏出一包手帕,命令道:

“蹲下。”

饿久了的人,对食物是非常敏锐的,几乎是她将手帕拿出来的一瞬间,他就知道里边包着的是什么了。

见他还不动,芃娘秀气的眉头皱成一团:

“哪有你这么不听话的?”

江去闲努力忽略掉心头上涌的羞耻,在她面前慢慢蹲下。

一双手忽地覆上他的头,“来福乖,你今天先吃这几块糕点吧,明天再给你带好吃的。”

他闻言抬起眼,声音沙哑:

“来福?”

“那你有别的名字吗?”

女孩儿的眼睛又大又黑,水润得像护国寺后山那汪清澈的泉水。

江去闲沉默片刻,摇摇头,“没有。”

芃娘璀然一笑,肉乎乎的小手覆在他头上:

“既然你没有名字,那就叫你来福吧。”

女孩儿的手格外温暖。

江去闲没有拒绝,他想,这又是一个手掌温暖的人。

阳春的灿烂被铁骑踏碎,周遭只剩下粘腻的污血,分不清是敌人的,还是战友的。

腥风自耳边呼啸而过,带来女孩儿声嘶力竭的呼唤。

“来福,来福——”

可他好似淌尽了最后一滴血,连应一声的力气都没有。

灰暗惨白的天空笼罩着战损的城池,破损的战旗随风而起,在空中猎猎作响,像是在吟诵着一曲无声的《招魂》。

远处的地平线有金光蹦跃而出。

黑夜后便是黎明,昏迷之后便是苏醒。

江去闲从回忆中挣扎脱身,展开黄麻信纸,再次将视线落在那一行簪花小楷上:

皇兄,淇河的水酿的十四州不正宗。用惠城的泱水酿出来的十四州,才是真正的唇齿留香。——芃娘

护玉叩了叩房门,“主子,该喝药了。”

江去闲嗯了一声,护玉推门而入,将一碗漆黑的汤药放在他桌案上。

身后捧着银针、草药的医正鱼贯涌入,有条不紊地朝江去闲身上各个穴位施针。

琉璃瓶中养着的水仙花洁白璀璨,看似娇嫩无比,可江去闲知道,水仙花是有毒的。

刑部侍郎柳旺,最近忙得很。

倒不是整个刑部忙,而是独他一人忙活。

这事情还要从两天前说起,京兆府例行对城内的赌场巡检,誓要将赌场内抽老千的不正之风,全都扼杀在摇篮里。

结果没想到,竟在一个抽老千的男人身上,查到一批带有宫里官印的丝绸和绢纱。

带有官印的丝绸绢纱,倒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宫里贵人也常拿这东西赏赐底下的奴才。

赌场不比寻常地方,自有一套规矩。礼崩乐坏时,就算是皇帝的东西,也不过是个更值钱的筹码。

因而见有人拿带着官印的绢纱做筹码时,府衙也没过多注意。

只是那男人一见京兆府的府衙,便丢下手里的骰子,拔腿就跑。

府衙见状不对,快步上前将其拿下,而后扭送至京兆尹面前,将情况复述一遍。

京兆尹捋了捋胡子,仿佛从中嗅到一丝阴谋诡计的味道。

边让手下将男人押至牢内好生看管,边乘车去了刑部。

术业有专攻。他生平光明磊落,这些弯弯绕绕的阴谋诡计,还是得找刑部的老狐狸来。

于是,刚踏出府衙准备回家的柳旺,便刚好撞进了来刑部猎狐的京兆尹眼中。

经过京兆尹那三寸不烂之舌的游说,柳旺突然对这顶戴了许多年的侍郎官帽,生出几分厌烦,也的确觉得尚书的官帽,是要好看那么几分。

京兆尹眉开眼笑:

“世兄,有这种好事,愚弟可都是第一个想着你的。等你来日飞黄腾达,可不要忘了愚弟呀!”

两个人相视一笑,并肩朝京兆府走去,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身着仙鹤补子,位于百官之首,大步流星地朝金銮殿走去的背影。

然而如今,连续两夜没睡的柳旺,望着案桌上的卷宗,狠狠叹了口气。

烛火登时颤颤巍巍起来,柳旺只觉得自己就像是这根摇摇欲坠的蜡烛,不知道什么时候,便要被一阵风吹翻。

他绝望地闭上眼,这一次算是淌进浑水里了。

这件案子了了之后,别说飞黄腾达,能保住侍郎的官帽,便已经是万幸之事。

柳旺面前的桌案上还摆着一份供词,上边盖着血淋淋的手印。

那男人是京城周边人士,祖产有几百亩良田,算是个小地主,只是嗜赌成性,家产传到他手里,没多久便败得差不都了。

他在供词上凄凄惨惨地诉说着自己的无辜,说那绢纱丝绸,乃是宫里当差的女儿偷偷派人送出来的。他见了府衙就跑,乃是因为在其他赌坊欠了巨额赌债,以为是仇人找上了门。

柳旺将供词又扔了回去,轻飘飘道:

“没说实话,接着问。”

理由倒是多,各大赌坊间的消息自是流通的,出手大方的和经常欠债的名气是一样大的。

若真在其他赌坊欠了巨额赌债,自打踏入赌坊的第一步,便有人去通风报信,喊被欠债的赌坊来收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