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今年十六岁。医生在三年前就断定他很难活过十五岁,但是到目前为止,他还在病后罗斯太太给他买的雪橇犬阿西莫夫的陪伴下享受青春时光。
因为生病的关系,弗兰克看起来格外柔弱纤细,就像只有十一二岁。六年前,在一连串的腹泻、高烧和眼底出血以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血液病方面的专家诊断弗兰克患了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这给罗斯夫妇俩带来了灾难。他们的两个成年孩子都早已离开巴尔的摩,分别在西海岸和伦敦,而弗兰克是他们最小的孩子,非常惹人疼爱。
罗斯夫妇十六年前在中国安徽收养了这个孤儿,并按照他们曾想给自己第三个孩子取的名字把他的中文名字改为弗兰克。由于没有血缘关系,夫妻俩和另外两个孩子都无法给弗兰克的骨髓配型,而中国红十字会的华人骨髓库只有两千份可备骨髓移植的样本。无奈之下,罗斯夫妇只有给弗兰克吃当时美国诺华公司刚进入新药临床试验阶段的格列维。这种药每个月的花费差不多要一万美元,远远超过弗兰克的医疗保险的保额。为此罗斯夫妇一家的生活都陷入了困难,但年过五十的夫妻俩这几年一直都通过拼命打几份工来支撑弗兰克的生命。罗斯太太原本是个漂亮的中年女人,在附近一所中学教书,但是这几年来憔悴了很多,生活再也不像过去那么顺心了。
一级警探鲁斯坦和两名警察的来访让罗斯太太不得不推迟了晚上去陶森大卖场化妆品柜台做第二份工作的时间。她给上一轮值班员打了电话,请她推迟半小时离开柜台。眼下一切都在手忙脚乱中,需要化妆,换衣服,给罗斯先生和弗兰克简单准备晚餐。而弗兰克却抱着膝盖,若有所思地坐在沙发上。他的身体藏在宽敞的大沙发里,显得更加瘦弱可怜。
“亲爱的,你不是应该带阿西莫夫去散步了吗?”罗斯太太尽量耐心地说。
“是的,妈妈。”弗兰克答应着,牵着阿西莫夫走到门口,回头看了曾见过一面的鲁斯坦一眼,然后打开房门走出去。
“你的孩子多大了?”鲁斯坦看着弗兰克的背影,问道。
“才十六岁。”罗斯太太哀叹着。
远处的桦树林在夕阳下还是和以往一样美,金黄色树叶在红色的落日照射下闪闪发亮,雪白的枝干在风里直立着,树林下的草地一片枯黄。因为身体柔弱,弗兰克不像同龄的孩子那样有很多的玩伴,却对大自然的美很敏感。弗兰克牵着阿西莫夫,慢慢地朝小树林走过去。路过乌玛门前的那个小花园的时候,弗兰克又停下脚步。阿西莫夫拼命地想去看那片花园,它总是那样。
弗兰克停在小花园前面,松开带弹簧的绳子,阿西莫夫高兴地越过警方的黄色警戒条幅,跑到光秃秃的玫瑰枝边。弗兰克若有所思地望着拉开的紫色窗帘,想起那天发生的事情。那个女人永远不会再出门和我打招呼了吧,她种的花倒是真美。弗兰克亲眼看见法医和警察把乌玛僵硬的身体搬离了房子。
死去就是永远不能再和亲爱的人见面了。几年前得知自己得了绝症的时候,少年老成的弗兰克就认真地开始考虑生与死的问题。他还有很多的时间思考别的问题。
弗兰克回头看了看警方停在他家门口的车,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已经开始了。他考虑着怎样才能利用这次事件给烦闷绝望的生活增添点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