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 6 章

季薇啊了一声,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微笑点了点头,“是喔。”

没想到程沐风还有躲在小店里独自放空的需求,看来这几年工作压力确实挺大的。

这家店里做的大部分还是老式糖水,只是近些年顺应潮流,加入了咖啡和茶的新品。她点了两个感兴趣的尝鲜,味道倒也不差,但总归都没有招牌的绵绵冰做得对味。

炸薯条还挺好吃的。她慢悠悠地消磨了一下午,偶尔刷新朋友圈,居然有种不用工作的罪恶感。

雨快停了。窗户玻璃被冲刷得很干净,她拿手机录了段视频,发给昔日一起来吃冰的小姐妹。

高中时和她玩得最好的三个女孩,现在有两个已经嫁人了,还有一个已经当了妈妈。剩下的一个在英国读研,可能还要留博。大学毕业后,她们就只在好友的婚礼上聚齐过两次。

一年又一年,所有事情都在不停地变化。

大家都各自忙着赶路。前途风光大好,没有人会留在原地的。

她把镜头移向窗外,滴滴答答的雨水就在她的屏幕里停止了。

雨过天晴。明明时间已经快傍晚,天空却意外的明亮,倾斜的日光晃动在滴水的树梢上,映出了一弯小小的彩虹。

季薇惊讶地望向屏幕外。

的确是一弯彩虹,不太明显,但美丽悦目。

无意中录到了彩虹出现的过程,让人因为怀念而有些伤感的心情也变得晴朗。

她先把视频发给了小姐妹,本来想再转发给程沐风的,犹豫了一下,还是取消掉了。

明明以前很习惯说些有的没的……

从离开南江的那年开始,她就不再和程沐风分享日常小事了。往上划,聊天记录干巴巴,毫无趣味可言。

突然再分享这种东西,感觉好像也怪怪的。

趁雨停了,她正好离开。走的时候又打包一碗绵绵冰,老板大方地给她的冰碗浇了双倍的椰浆和红豆,放进保温袋装满冰块。

她拎着保温袋出了店门,没有立刻打车,脚步敏捷地避开路上积水的小坑,在雨后的人行道上大步往前走。

如果是小时候遇见这样的自己,她一定会很羡慕。

刚搬来市里住的那年,她每天都过得惴惴不安。在家害怕大房子里空旷的回音,出了门又害怕大城市街头的车水马龙,走路都不太敢放开脚步,总是忍不住左顾右盼。

那些年程达明正在事业发展期,常常到处出差谈生意,忙起来十天半月才回一次家,自己儿子都顾不上管,更别说她。

常琳初来乍到,也是自身难保——当了十年家庭主妇什么都不会,忽然被安排到公司里当文员,从办公室里的人情世故到打印机和excel表格怎么用,样样都得从头学起,哪里顾得上注意女儿的情绪。

她就只有程沐风可以说话。虽然一开始战战兢兢,但后来她发现这个哥哥没有想象中可怕,就开始自发自愿地黏起了他。

程沐风去哪里她都要跟着。一起上学,一起去少年宫,哪怕是去打架她也要跟着帮忙拿书包,乖乖地捂着耳朵在外面等。等打完架,程沐风就会带她去吃喜欢的红豆冰。

哥哥的手总是温暖的,在陌生的环境里显得那样安全可靠。就算不知道目的地在哪,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家,只要是跟程沐风一起,她都会心甘情愿地跟着走。

而且她从来不跟家人告状,就算是拖油瓶,那也是个安全的闷油瓶。程沐风带她去哪里,去玩什么都可以放心。

有一年放暑假,程沐风胆大到带着她去百十公里外的山野露营。晚上住营地的帐篷,能听到山林里有野狼在叫,她害怕得抱着程沐风的脖子发抖,但第二天还是跟着满山跑。

最后是因为她对山里蚊子过敏,被咬得全身红肿发高烧送医院了才提前回家的,被爸妈知道后狠狠骂了一通。

那之后程沐风就只带她在市区里转着玩儿了。她还觉得是哥哥看不起她,嫌弃她是小孩,所以不愿意再带她去参加危险项目,心里还很不服气来着。

她向来是什么事都告诉程沐风的,什么话都敢说。连上了初中,经历了月经初潮的那天,也兴冲冲地跑去告诉他,“我已经来月经啦”“你不能再把我当小孩看啦”。

她到现在都记得程沐风脸上无语的表情。

季薇在行走中自顾自地乐出了声。

在上海时加班到深夜,她也会像这样独自在街头行走,缓解工作中紧绷的情绪。同样是陌生的环境,她的脚步却已经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胆怯。

是她自己决定的要离开家,离开那双手,去看一看没有程沐风的世界。

世界很大,她不能永远都跟在哥哥身后。

她一个人也可以自在地走在大街上,吃想吃的,玩想玩的,把喜欢的东西都买回家——虽然整理起来是有点麻烦。但她已经证明了,自己的确拥有那样的勇气。

没有程沐风牵着,她也能自己走。

啪嗒一声,保温袋手提带断裂,打乱了她的脚步。

季薇手里一空,脚上就挨了砸,“……嘶。”

装满冰块的保温袋颇有分量。她因为下雨特意还穿了凉鞋,这下被砸了个正着,痛得整张脸都皱起来,一边嘶气一边蹲下去查看情况,雪白的裙子不可避免地沾了泥水。

还好,保温袋里的绵绵冰没有洒掉。

她松了口气,重新拎好袋子,起身时顺便瞥了眼脚趾,看起来还好,疼劲儿过去了应该就会没事。

沾了污水的裙摆贴在脚踝上,冰凉凉的。她这才发现裙子脏了,正打算叫辆出租回家,身后传来一声鸣笛。

刚眼熟的黑色奔驰缀在她身后,不知跟了多久,终于缓停在路边,对着她降下车窗。

程沐风说,“上车。”

**

出现得真及时。季薇不假思索地上车了,“你怎么在这儿?”

“刚下班,去给你送东西。”程沐风没回头,指了指后备箱,“林宵家果园的樱桃,还有一个客户寄来的凤梨,给你拿了两箱。”

都是她爱吃的水果。她眉开眼笑,“离家近就是好。”

“现在才知道?”程沐风拿纸巾盒丢给她,“纸巾,把水先吸了。”

“哦。”

她抽两张纸巾叠在裙摆上,用力压了两下,顺便给自己的保温袋也擦擦。

“里面装了什么?”程沐风问。

“我刚打包的绵绵冰。”

“……”

“干嘛?外面都吃不到这种口感的好么。”她觉得程沐风对好吃的冰不够尊重。

“还是原来那家?老板都认识你了。”红灯路口,程沐风伸手往后排座上一捞,拿了只手提袋给她。

老板也认识你了好么。

她心里嘀咕着,以为这袋子里装的又是给她的客气回礼,正要泄气,打开才发现里面是只旧娃娃。

圆胖的脸蛋,两只黑黑的粗辫子上系着红头绳,以现在的眼光看真是个俗气的丑娃娃。但小时候却是她从老家带来的唯一的玩具,还起了个名字叫季小朵,心爱得不行。

刚搬进程家不久,季小朵还丢过一次。那会儿她跟程沐风关系还没有热络起来,以为是被他拿走扔掉的,紧绷的神经直接崩溃了。

那时候她哭得昏天黑地,说自己“卧薪尝胆”“寄人篱下”“万念俱灰”,死活就是待不下去了要回老家。

还好后来娃娃在洗衣房里找到了。但那是她第一次情绪崩溃,给程沐风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才开始觉得这小丫头是有脾气的,还挺会乱用成语。有点意思。

“我说呢。”季薇摆弄着娃娃,“回来那天在房间里没看到,还以为是我妈帮我收起来了。”

“在我房间里,没人碰过。”程沐风说。

她小时候没有这个娃娃睡不着觉,但上大学去那么远的地方,却没有带走。

洗涤次数太多会让布料变脆,不易存放。他弄了个玻璃盒子罩起来,不落灰就可以隔很久才清洗一次。

“季小朵啊季小朵,”她捏了捏娃娃的小手,“好久不见。”

她已经过了没有娃娃陪伴就睡不着觉的年纪,可看到童年的老朋友还是感慨又高兴的。

送到小区地库,程沐风下车打开后备箱。她跟着绕后去看,除了两箱新鲜水果,还有一只封口的水产泡沫箱。

她在南江长大,跟着程沐风几乎吃遍有名的大排档,立刻就认出来,双眼发亮,“小龙虾?诶,可是我不会做。”

“也没指望你。”程沐风把三个箱子摞在一起,全是她爱吃的,“调料也都没有?”

她无辜地摇头,“我刚搬进来嘛。”

狡辩总是很有一套。

好在小区对面就是商超,点外送十分钟就到,连锅都现买。

程沐风留下来给她做小龙虾,用的还是老方子,从他爸那儿学会的。

南江的夏天少不了这口,每条街的夜宵摊都必备小龙虾。程达明做这个很有一手,连家里的厨师都没他做的有滋味。以往到了季节,朋友总送来成筐的小龙虾,他没事儿就在家里给孩子们做。

季薇尤其喜欢吃,后来出门在外吃的小龙虾总觉得不对味,没有干爸做的好吃。

做这个要先炒料,还要给小龙虾过油,工序繁琐。不知道程沐风是什么时候学会的,反正她这是第一次吃。味道跟小时候吃的一模一样,这方子算是传到他手里了,干爸应该也很欣慰。

一大盆冒着热气的麻辣鲜香,再加上泡沫丰富的冰啤酒,一口入夏。

餐桌不大,一人坐一边正好。在家里吃饭手套也懒得戴,她嗦得起劲,跟程沐风对视一眼,无声地比起了手速。

别看她不显山不露水的,以前是全家最爱吃小龙虾的人,剥虾的手速比程沐风还快。

现在不行了,在外面几年不常吃了,她手速明显下降。

但两个人谁都没说话,不声不响突然开始比赛这件事本身就很好笑。

挺莫名其妙的。

季薇越想越好笑,趴在桌子上肩膀抖得停不下来。

程沐风也笑了。大概是发现这样较劲有点幼稚,他停下手里的动作,把堆满完整虾肉的碗放到她面前,又说了熟悉的一句,“谁挑的头谁收场。”

以前程达明做小龙虾,都会先问他们要吃多少。少年贪心不足,十斤二十斤的都敢乱喊,真做了又吃不完,到最后肚皮吃撑就开始互相推诿,这句话也常说。

季薇心甘情愿地吃撑了。她吃饭太慢,程沐风收拾了桌子,连洗碗也没让她插手。她闲得都快有点过意不去了,吃完就在旁边乱晃。

程沐风还得给她派活,“去尝尝樱桃甜不甜。”

“哦。”她去洗了樱桃,抱着玻璃碗回来给他尝了一个。

程沐风嚼了两下直接咽掉,“还行。”

他吃樱桃还是懒得吐核。小时候大家就老拿这个吐槽,说果核会在他肚子里发芽,在他身上长樱桃树。

程沐风擦干手上的水,看她笑得挺开心,“又想到什么了?”

她摇摇头,心里在想,好像并不是所有事情都会变。

如果彼此足够默契,想找回些什么就一点也不难。

“……程沐风。”她忽地出声,手上捏着一颗樱桃,指尖被不小心揉破的汁水染红。

“我今天拍到彩虹了,你要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