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题走向有点奇怪。
季薇决定装傻,笑着往他肩膀比划了一下,“我也长个儿了!你看,我都快一米七了。”
“别瞎琢磨了。”程沐风也没追问,给她派了活,“去把空箱子收一收。”
“哦。”她去把纸箱摞起来。还有好几个没有开封的箱子,里面装的是她这几年收集的手办小玩偶,还有一些旅行的纪念品。
她蹲在地上一个个划开密封胶带,忽然想起自己还欠着样礼物,就偷偷瞥着程沐风,趁他不注意,背过身在里面挑拣。
大件家具都安置好了,剩下零碎的小物件她可以自己慢慢摆弄。
程沐风临走之前果然又问她,“礼物呢?”
“喏。”她这回有了准备,把之前去灵隐寺玩儿买的十八籽佛珠手串给他,信誓旦旦地说,“这可是开过光的。数你的这个礼物最好,比他们都好。”
其实是买大了。她一时新鲜,买了戴着总掉,没几天就收起来了。这会儿拿来糊弄程沐风倒是刚好。
程沐风看着没起疑心,收下后说,“走了。”
“走吧走吧,不请你吃饭了啊。”她看着程沐风进电梯,扒在门边喊,“跟干爸说我过几天再回家看他!”
她知道程沐风有自己的地方,很少回家里,这么说未免有些客套。但还是说了。
客厅里还散落着很多东西。程沐风走之后她先点了外卖,下完单之后慢吞吞地坐下来收拾。
她要搬出来住这件事家里人都不同意,她都能想到,所以昨天落地就打算先斩后奏,自己安置好了再回家。
只有程沐风没说什么,因为所处的位置跟她一样,感受也相似。家里虽然很好,但俗话说远香近臭,待久了跟上一辈总会有矛盾的。还是一个人住最舒服。
连上了大学之后的寒暑假,她都不会在家里待全。最多待半个月,其他时间就跟同学到处去旅游,护照都快盖满了。
多亏有干爸,她从小物质条件丰足。程达明就是照着这个心思养她的——女孩从小就得富养,这样长大了才不会轻易被有钱男人骗走。
大学毕业留在上海工作的那一年,程达明就说要给她在上海买个公寓住,好说歹说才被她拦住了。
过年时她回家说了离职的想法,干爸更是大力支持,昨天回来说车都给她买好了。
她连驾照都还没考呢。
她的生活费一直超过同龄人的平均水平,连在即使在物欲横流的大城市也能生活得很滋润。
面儿上可能看不出来。其实她花钱有点大手大脚,本科时常常被叫小富婆,每个月都把生活费造得七七八八。不然她攒的钱,早就够给常琳买房子的了。
季薇从箱底里拿出两件未拆牌的t恤。本来以为是在哪儿旅游买的纪念衫,看胸口的贴图很眼熟,想了想抱在怀里自顾自地笑起来。
程沐风也是一样的富养她。
怕她生活费不够用,又不好意思跟家里开口,去外面辛苦做兼职,他就借口家里清理出很多她幼时的简笔画,说可以印在衣服上,问她要授权。
她从小喜欢画画,各种奇思妙想的涂鸦稿在家里乱丢,收集起来有半人多高。服装工厂又正好有女装和童装生产线,可以拿她的画做成设计师系列产品。
那会儿她高二。程沐风大学刚毕业,从墨尔本回国,程达明有意考验他。再加上手里有两个本科时期和同学一起做的初创公司也有了起色,他每天忙得手脚倒悬,还硬是把濒临破产的工厂盘活了。
不知道她的画有没有点帮助。反正程沐风就用这种理由开始给她分版权费,多的时候每个月有大几万。
她怀疑这版权费有自掏腰包补贴的水分,就去问了。程沐风懒得跟她解释,直接让财务把流水拉出来给她看。
看完她就闭嘴了。
只能说他真的很会做生意。真能赚。
后来她还厚着脸皮把这“设计师系列”的作品写进了简历里,毕业前如愿接收大厂offer,刚进公司就拿到了不错的薪水。
人不缺钱的时候,就会想要爱。
更好,更满的爱。
她算是被惯出来了,找不到比干爸和程沐风对她更好的人,是不愿意将就的。也压根就将就不了。
整理好衣柜,季薇倒在床上,累得腰疼背疼,躺着玩了半个小时手机才又起来接着干。
超市外卖刚送来,满满的两大兜,放在门口。她买了很多东西,水果饮料冰激淋,一格格填满冰箱,瞬间就有了家的归属感。
她喜欢吃坚果香草口味的敲敲杯,上面有一层巧克力壳,可以敲碎了拌着冰激淋吃,尤其夏天一到,是能把冰激淋当饭吃的,一次性囤了很多。
正好刚刚收拾房间累到,她靠在冰箱旁,奖励自己连着吃了三个。
吃到第三个时顺手接了同学的电话,刚说两句,她被惊得呛了一口,冰凉透肺,“谢之垣,你会不会有点太夸张了?”
“这怎么夸张了嘛。”
谢之垣笑着说,“我本来就想跟你一起回南江的啊。谁知道你动作那么快,把我落在上海了。我下周办好离职就回去,你要来机场接我哦。”
季薇哈了一声,把吃完的冰激淋杯丢进垃圾桶,“你自己回家吧,我可没空。”
是高中同班同学,谢之垣那会儿还是她班长。高考后他们去了不同的大学,没想到又在公司里遇到了。
同学,同事,同乡,三重buff叠加。在上海工作的三年里,谢之垣没少叫她出去玩儿,连参加同学会都得拉着她一起。
哪怕她十次里可能就去两三次——还是在同行的别的朋友也叫了她的情况下,谢之垣的热情也完全没有被打击到过。下回有活动还是第一个叫她。
她又不是傻子,这司马昭之心谁还看不出来。
可她没那想法。要是真有,高中同班的时候她就喜欢上了,哪里还会等到工作?更何况——
她高中时,还在喜欢程沐风呢。
应付完电话,季薇继续收拾房间。
她在上海就租了一次房子,三年没搬过家。没想到总共不到一百平的地方,居然有这么大工作量。
也怪她太能买东西,又有点强迫症,光是往书架上摆手办就花了两个多小时。摆件方向要对齐,吧唧小铁皮也都一只只擦干净,磕的cp必须放一起。
这么收拾下来,她直接放弃了次卧。反正回来前两周她没打算认真工作,那工作室也就不着急收拾出来了。
又忙到半夜。她实在被搬家累惨,隔天一整天直接睡过去,手机都没怎么看。
天擦黑才醒来,她迷迷糊糊地点了外卖,查看微信时才发现,程沐风给她朋友圈点了个赞。
“……”
她不由自主地坐起身,眨眨眼睛又看了一遍。还真是程沐风点的,今天凌晨。
说到做到。
别太可爱了哥。
她倒回床上翻了个身,没笑几秒钟又抿起嘴角。
凌晨还不睡觉,还有闲心点赞。不知道在哪里鬼混。
谢之垣也给她发了好几条微信,是今天上午,说同事们都舍不得他,离职之前还要再喝几场酒。
她本来懒得理会,又一想,他也要回南江了,不管是不是为了她才回的,总归麻烦。
【别跟我说这些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你自己的事自己安排】
她觉得这话说得够明白了。
片刻后,谢之垣回复了她。
【就想跟你说嘛,就想让你知道】
【[表情包]】
【你放心,我肯定安排好自己的事,然后就回去找你玩儿】
【等我也到了南江,我们一起去学校逛逛吧!好久没回去了!】
季薇:“……”
她还是想得不够清楚。
这可是谢之垣,如果真这么容易被她几句话就吓退,也不会坚持不懈地缠了她三年。
不过被他这么一提,季薇也怀念起来。
学校没什么好怀念的,她不喜欢上学,每天倒计时等下课往外跑。她怀念的是从小在南江生活,实打实收集的无数地道老店。都很多年没去过了。
有一家文欣冰室,是她以前跟小姐妹最常去的,绵绵冰的口感特别细腻滑顺,甜度也是刚刚好。
心思一起来就停不住了。
正好刚回来,日程清闲。隔天起床收拾妥当,她自己去吃冰。
店还开着,在老地方,离新家也不远。只是天气不太好,阴沉沉的,季薇刚走进店门,雨就下了起来。
于是这整个下午,她都待在店里放空。
绵绵冰还是很好吃,咖啡和小食的香气留存更久。耳机里喜欢的音乐单曲循环,她捧着脸看店门口的榕树叶子,被雨点打得摇摇晃晃。
天色阴沉,店里光线也昏暗。她坐在窗边,穿了湖蓝上衣和半身白裙。是格外鲜亮的色彩,每个走进店里的顾客都忍不住先看她。
老板也还记得她。
很漂亮的一个小姑娘,不是靠五官出众的那种漂亮。大概是艺术生特有的气质,穿衣服也很讲究,叫人远远一看,即使脸都看不清楚,也觉得她一定是个美人。
等做完了客人的点单,老板过来跟她聊天,送了她一份刚炸的薯条,“好久没来了,还是对这个位置情有独钟呀?”
“以前总坐这里嘛,习惯了。”季薇摘下耳机,“绵绵冰还是超好吃哦。”
“哈哈,你每次来都点。不过去上大学之后,你就没再来过了。”
老板笑道,“你哥哥偶尔会来呢,也坐在这里。”
她怔了一下,有点傻气地问,“是程沐风吗?”
“当然是他了,还会有谁。”托她爱吃冰的福,老板对程沐风也很有印象。
“我记得他以前都不进店的,等你和小姐妹聚完了接你回家。倒是你不在的时候,他总是自己在这里坐很久。你们兄妹两个哦,还真是奇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