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内分八目,内容单一,系考据、辨证笔记,多为涉猎群书时随手记录的零星材料,故文字简短,有的条目只有寥寥数语。其考证的范围相当广泛,上自远古,下迄汉魏,包括人物、文籍、地理、典礼、音乐、服饰、器名、物名等类。
细加分析可以发现,其中不少条目追根溯源,能从前代文献中找到材料的来源或出处。如“殷三仁”出自《论语》,“仲尼四友”出自《孔丛子》,“周代蒿宫”出自《大戴礼记》,“帝王九锡”出自《春秋公羊传》何休注,“干将莫邪事”出自《吴越春秋》、《越绝书》,“周穆王八骏”出自《穆天子传》,“犬四尺为獒”出自《尔雅》等等。于此可窥见其嗜书博学之一斑。
还有一些考辨,于古籍无征,或许是作者采录的传闻。其中有些尚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和学术价值,为后代学者所重视。如汉代大臣曹参的字,《史记》不曾提及,《史记索引》、《史记集解》均引《博物志》“曹参字敬伯”一说;“张骞使西域还乃得胡桃种”之说,则为后魏贾思勰采入《齐民要术》;“文王四友”,犬名“卢”、“䧿”,以及方言“蓬块”等,也都为后代的辞书编纂提供了释义依据和书证。
当然,考辨亦不免有疏误失当之处。如《典籍考》论郑玄注《毛诗》称“笺”,是为了表示对毛公的敬意,就显得牵强。《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毛诗正义提要》引此说后评述道:“推张华所言,盖以为公府用记,郡将用笺之意。然康成生于汉末,乃修敬于四百年前之太守,殊无所取。”张华见多识广,博则博矣,然考据之学非其所长,此类疏误似也不必苛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