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接触

夜里他躺在监狱的床铺上,听着犯人们发出的声音。有个年纪很轻的犯人在抽泣;一个老犯人敲着饭盒,唱歌打发时间。每唱一句,一个看守就叫喊,“闭嘴,乔治,你这个讨厌的浑蛋。”可是,没有人理他。还有个爱尔兰人在唱爱尔兰共和军的歌曲,可大家都说他是犯强奸罪进来的。

利玛斯坐牢期间,白天尽可能多地锻炼身体,希望晚上能睡得好点,不过作用不大。到了晚上,你才切身感到身陷牢狱之痛,空虚的黑夜里,身处可怕的囚室,你很难再自我欺骗。周围是挥之不散的监狱气味—囚服的味道和监狱厕所发出的刺鼻气味。犯人们的吵闹声也一直不断。夜晚是犯人最感屈辱难过的时候,对利玛斯来说,是他最想在阳光下的伦敦公园里散步的时候。那时候他对关着他的丑陋铁栏非常仇视,恨不能用手把铁栏拉开,砸碎看守的头,走向自由,走向伦敦的自由空间。有时他会想起丽兹,他只让丽兹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用很少时间回味抚摸她颀长身体的感觉,然后就把她从记忆中抹去。利玛斯不是那种习惯于生活在梦境中的人。

他藐视他的狱友,而狱友们则痛恨他。他们恨他的原因是:他能对人一直保持着神秘的感觉,这是坐牢的人非常向往而很难做到的。他把自己个性的一部分隐藏得很好,谈论情人、家庭和孩子那些话题时,他也不会感情外露。狱友们不了解利玛斯,他们想慢慢地探究他,可就是不成功。一般来说,新犯人分为两类:有人在耻辱、恐惧和震惊中,逐渐了解监狱的生活方式。有人关进来后,就编些拙劣的故事,让自己尽快地和同狱犯们熟悉起来。利玛斯和他们都不一样,他不讨好别的犯人,也不招惹他们。而犯人们都恨他,觉得像被社会抛弃一样,他也不需要他们。过了大约十天,犯人们就受够了他,觉得要给他做做规矩才行。于是他们在吃饭排队的时候开始“夹击”他。所谓的“夹击”是监狱犯人惯用的手法,据说起源于18世纪把人推来推去的行为。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把事件弄得很像是场意外事故,在这过程中把受害人的餐盘打翻,把饭菜扣到囚服上。那天利玛斯被人从边上推了一把,另一边的人抬手把他的餐盘打翻到他身上,就那么简单。利玛斯什么也没说,若有所思地看了看边上的两个人。随后看守对他的臭骂,他也默默地忍受了下来,尽管那名看守明知道是别人在作弄他。

四天以后,他们在监狱的花园里用锄头干活。他双手握锄,锄把横在胸前,把端离右手有六英寸远。忽然,他好像要摔倒似的。就在他跨出一步保持身体平衡时,他右边的犯人突然双手捧腹惨叫一声。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犯人敢“夹击”他了。

让犯人们觉得最奇怪的是他离开时的那个棕色纸袋。说起来有点荒唐,对犯人来说,棕色纸袋就像婚礼上要用戒指来见证一样,它是犯人回归社会的象征。出狱时,看守把棕色纸袋交给利玛斯,让他签收,纸袋里装着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全部,其他什么都没有了。利玛斯觉得那一刻是他三个月牢狱生活中最感到受辱的,他打定主意:一出狱门就把那个纸袋扔掉。

他在狱中算是个安分的人,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监狱长对他的案子有一点点兴趣,私下里把利玛斯的犯罪行为归结于爱尔兰人的急脾气,发誓说他能肯定利玛斯有爱尔兰血统。

“你有什么打算,”他问,“出狱以后干什么?”利玛斯带着一丝诡异的微笑对监狱长说,他要开始新的生活。监狱长说,那样就太好了。

“你家里人怎么样了?”他问,“你还能和老婆复婚吗?”

“试试吧。”利玛斯心不在焉地答道,“不过她已经再婚了。”

保释官要利玛斯去一家精神病院当男护士,利玛斯同意去申请一下。他甚至把精神病院的地址和乘车时间都记下了。

“现在的火车很多都电气化了,很快就能到那里。”保释官又加了一句。利玛斯说那倒不错。然后他们把纸袋给他,他就离开了监狱。他先乘了一段公共汽车,接着开始步行。他口袋里还有一些小钱,他想先去吃顿像样的晚饭。他走过几家公园,穿过几个广场,找到一家大点的饭馆,进去点了份六先令的牛排。

那天的伦敦很美,正是晚春时节,公园里盛开着番红花和黄水仙。南边吹来清新的空气,让他愿意在路上逛一整天。可他还带着那个一定要扔掉的口袋。问题是垃圾桶的入口太小,他很荒唐地想把纸袋塞进垃圾桶,可没塞进去。他想到还是要留几件东西,就是那些皱巴巴的纸头,放在一个邮局的牛皮纸信封里—保险卡、驾照和他的E.93。可是他突然又不想费这个事了。于是在小路边的长凳上坐下,把纸袋放在一边。接着人移开,离纸袋更远一点。过了几分钟,他站起来往回走,把纸袋留在了长凳上。他没走多远听到后面有人在喊什么。他转身,转得有点急,看到一个穿军用风衣的男人在叫他,手里举着那个棕色的纸袋。

利玛斯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没有往回走,只是扭头看着那个穿风衣的男人。那人犹豫了一下,很显然是等着利玛斯回去拿,至少对他手上的东西有些反应。可利玛斯一点反应都没有,他反而耸了耸肩,继续往前走。他又听到那人喊了一声,他没有理睬,但知道那人追了上来。他听到了那人在石子路上小跑的脚步声,很快又一个声音响起,有点气喘,有点气恼。

“喂,你,说你呢。”男人赶到的时候,利玛斯停下脚步,转身看着他。

“什么事?”

“这是你的纸袋没错吧?你忘在那边位子上了。刚才我叫你,你为什么不停下来?”

那人是个大个子,一头棕色的卷发,穿着淡绿色的衬衫,打着橙色的领带。利玛斯估摸这个人脾气急,有点娘娘腔,像是个学校校长,或是改行经营底层戏剧俱乐部的老师,眼光不锐利。

“你可以把它放回去,”利玛斯说,“那东西我不要了。”

那人火气大了起来。

“你不能把它放在那里,”他说,“你这是乱扔垃圾的行为。”

“我愿意,怎么啦?”利玛斯反驳说,“说不定有人还觉得那东西有用呢。”他想继续往前走,那人站在前面挡住他,双手捧着纸袋,像抱孩子一样。“别挡路,”利玛斯说,“让开行吗?”

“你看,”那个陌生人提高了声调说,“我刚才是好心帮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客气?”

“如果你热心帮我,”利玛斯说,“你又何必跟在我后面跟了半小时?”

利玛斯想,这个人算有点本事了。还没退缩,不过心里肯定有些发抖了。

“我是看你像我在柏林认识的一个人,如果你一定要问的话。”

“所以你就跟踪我半小时?”

利玛斯语调里的讽刺意味很浓,他那棕色的眼睛一直盯着对方的脸。

“哪有半小时,我就在不远的地方看到你,以为你是阿历克·利玛斯,我曾向那个人借过一些钱。我以前在英国广播公司的柏林站工作,那时候向他借了一点钱。我有良心,一直记着要还钱,所以才跟过来看看你,就想证实一下。”

利玛斯仍然一言不发地看着他,觉得对方事情做得不算很漂亮,不过也还过得去。对方编的故事不太可信,那也没关系。重要的是他在利玛斯不配合的情况下,能演完这场戏就行。

“我是利玛斯,”他最后说,“你到底是谁?”

他说他叫阿什,什么的“什”,他很快地加了一句说。利玛斯知道那是他编出来的假名。在一起吃午饭时,他装作不太相信利玛斯就是他要找的那个利玛斯,因此还查看了利玛斯在棕色纸袋里的国民保险卡,让利玛斯觉得这个娘娘腔很是可笑。阿什点菜的时候,对价格显得很不在意。他们喝高档的红酒,回忆过去的好时光。利玛斯开始的时候一直坚持说他不记得阿什,阿什说他对此觉得很吃惊。他用一种很受伤的语调对利玛斯说,他们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聚会地点是德里克·威廉姆斯在库达姆的住处(这点他说准了)。那次去了不少新闻从业人员。他问阿历克想起来了吗?利玛斯说没有,想不起来。那好,又问他记不记得《观察家报》的德里克·威廉姆斯,那个在家里提供美味比萨给聚会者吃的好人?利玛斯说他经常记不住别人的名字。后来他们又谈了很多,发了很多感慨……阿什说别人也叫他比尔,那是他的教名昵称。说他对过去很多事情还记忆犹新。他们喝了不少酒,威士忌、白兰地和薄荷甜酒混着喝,两人都有点醉意了。阿什又说,那时候德里克还给他们找了不少漂亮姑娘,都是从那家有名的夜总会找来的,问阿历克还记不记得。利玛斯说好像有点想起来了,让比尔继续说下去。

比尔还真的继续编故事给利玛斯听,谎话也说得很动听。他稍微提了一点找女人玩的事情,说他们在聚会后同三个女孩子一起去了夜总会。说阿历克那时是领馆的工作人员,那次比尔没带钱,后来是阿历克帮他付的钱。那天比尔要带个姑娘回家过夜,利玛斯就又给了他十镑……

“天哪。”利玛斯说,“想起来了,我全想起来了。”

“我就知道你会想起来的。”阿什开心地说,又对面前的利玛斯点着头说,“你看,这事很有意思吧,我们要再接再厉啊。”

有种人和人相处的原则就是得寸进尺,别人退让他就变本加厉,别人强硬他就退缩,阿什就是这种人的典型。他做人没有自己的原则和偏好,常常是人云亦云。他这种人喜欢追逐流行、自命风雅。听到什么惨剧发生,一定会表现出非常的同情;听到什么恶行,一定会表现得十分愤慨。利玛斯对眼下扮演的被动角色很不满,于是不断地逗弄阿什。谈话中,利玛斯经常把阿什弄得难以自圆其说、狼狈不堪。他有时显得很无赖、很固执,有意让他们的交谈几乎继续不下去。他们附近的餐桌旁,坐着一个戴眼镜的矮个子男人,愁眉苦脸地读着一本有关球状轴承制造的书。那人如果在听他们谈话,一定会认为利玛斯是个虐待狂;如果那人更聪明一点的话,就会知道只有别有用心的人才能忍受利玛斯的冷嘲热讽。

他们结账的时候,已经快到下午四点了。利玛斯坚持要各付各的,阿什却坚决不肯。阿什付完账后,还开了张支票给利玛斯,说是还他的钱。

“二十整。”他说着填上了支票日期。

接着抬起头,瞪大眼睛看着利玛斯,很开心的样子。

“我说,给你支票没问题吧?”

利玛斯有点难为情地说:“我目前还没有银行户头,我刚从国外回来,还没有来得及办。最好我拿支票去你的开户银行取现金。”

“我亲爱的朋友,我确实没有想到这是个问题。这样的话,你要走很远的路去银行兑钱了。”利玛斯耸了耸肩,阿什笑了起来。他们约好第二天还在这里见面,时间是下午一点,那时候阿什带现金来。

阿什在街角叫了出租车,利玛斯一直目送他离开。他这才看了看手表,正好是下午四点。他估计还有人跟着他,就走了一段路后,去一家咖啡店要了一杯咖啡。接着去书店逛了逛,在报栏前看了看晚报。然后好像心血来潮似的,在一辆公共汽车关门前突然跳了上去。路上车很多,他就下车钻进了地铁站。买了一张六分的地铁票,上了地铁最后一节车厢。乘了一站,他下车换乘另一列地铁。等他出地铁站的时候,已是晚上九点钟了,外面很冷。地铁站前有辆面包车等着,司机已经睡着了。利玛斯看了看车牌,走到车窗边问了一句:

“你是克莱门茨来的吗?”那司机突然醒了,反问他:

“你是汤姆斯先生?”

“不是。”利玛斯答道,“汤姆斯没有来,我是从汉斯罗来的爱密斯。”

“上车吧,爱密斯先生。”司机说着打开了车门。他们向西边开去,司机对路很熟。

头儿前来开门。

“乔治·史迈利出去了,”他说,“我借他的房子用一用。进来吧。”头儿等到利玛斯进门,把门关上后才打开里面的电灯。

“吃完午饭就没人跟着我了。”利玛斯说。他们走进一个小会客厅,那里有很多书。房间不错,丝毫没有压抑感,有着18世纪的装饰风格,落地窗和壁炉都不错。

“他们今天早上找上了我,是个叫阿什的男人。”他点了一支烟,“是个娘娘腔。我们约好明天再见面。”

头儿认真地听利玛斯讲,从打杂货商那天起,到今天早上遇见阿什的经历,利玛斯作了详细的介绍。

“你在监狱里过得怎么样?”头儿问他,口气像是利玛斯刚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一样,“当然,我们很抱歉,没有办法让监狱优待你,想让你稍微舒服一些,可没法做到。”

“没有什么。”

“做事就是要认真,每一个环节都要认真对待。我们既然开了头,就只有干下去。我知道你还生了一场病,我很抱歉。那时你得了什么病?”

“发烧而已。”

“多长时间不能起床?”

“十天左右。”

“真是太不幸了。而且还没有照顾你。”

他们长时间地沉默。

“你知道她是党员吧?”头儿平静地问他。

“知道。”利玛斯回答说。又是一阵沉默。“我不想把她牵涉进来。”

“为什么要把她牵涉进来?”头儿严厉地说,不过他很快就回到了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谁说要把她牵涉进来?”

“没人说过。”利玛斯答道,“我只是把话说在前面。我知道这种事有很多特别行动要采取,有很多不可预料的因素存在,阴错阳差的事情也很多,我不想她卷进来。”

“是啊,是啊。”

“职业介绍所的那个皮特是什么人?二战时期他在圆场工作过吧?”

“我没听过那个名字。你说那人叫皮特?”

“是的。”

“没这个人,没有。你是说他在职业介绍所工作?”

“哦,算了吧。”利玛斯低声咕哝了一句。

“不好意思,”头儿说着站起身来,“我也算这里的主人,却忘了招待你了。你要喝点什么吗?”

“不了,我想今天夜里就离开这里。头儿,我想去乡下活动一下筋骨。可以吗?”

“我已经把车安排好了。”他说,“你明天什么时候和阿什碰头?是一点钟吗?”

“是的。”

“我叫人安排你去打壁球,你最好去检查一下身体,看看上次的病还有没有什么问题。”

“看病就算了。”

“随便你。”

头儿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开始悠闲地看起房里书架上有什么书来。

“史迈利怎么不在?”利玛斯问。

“他不喜欢这次行动。”头儿淡淡地说,“他觉得没意思。尽管他也认为这次行动很有必要,可他不想参与。他的毛病—”头儿带着古怪的微笑接着说,“又发了。”

“他以前就对我这次行动不太热心。”

“没错,他不想参与。可他把蒙特的情况和背景资料都给了你,对吧?”

“是的。”

“蒙特是个非常厉害的角色,”头儿说,“这一点我们必须牢记。他是一名很优秀的特工。”

“史迈利知道我们这次行动的目的吗?真实意图知道吗?”

头儿点了点头,喝了一口威士忌。

“知道了还是不喜欢这次行动?”

“无所谓喜欢不喜欢。他就像一名厌倦了血腥的外科医生。事情只要有人干,他就满足了。”

“告诉我,”利玛斯接着问,“你怎么知道这次我们能达到行动目标?你怎么知道要和东德的特工而不是捷克或者俄国的情报人员去打交道?”

“你放心吧,”头儿有点自负地说,“我们都有安排了。”

他们走到门口时,头儿把手轻轻地放在利玛斯的肩上。

“这是你最后一次行动,”他说,“然后你就彻底摆脱了。关于那个姑娘的问题—你要我们给她一些经济上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帮助吗?”

“等这件事结束了,我自己去处理吧。”

“好的,现在还不是帮她的时候。”

“没人去打扰她就行,”利玛斯又加重语气说,“我就是不想把她牵涉进来。我不想给她的生活留下污点,我要她忘了这一切。”

他对头儿点了点头,悄悄地掩入夜色,进入寒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