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11月下旬某个清晨,我写完中篇小说《波动》最后一句,长舒了口气。隔壁师傅们正漱口撒尿打招呼,叮当敲着饭盆去食堂。我拉开暗室窗帘,一缕稀薄的阳光漏进来,落在桌面,又折射到天花板上。
一个多月前,工地宣传组孟干事找我,要我脱产为工地搞摄影宣传展,我不动声色,心中暗自尖叫:天助我也。我正为构思中的中篇小说发愁。首先是几十号人睡通铺,等大家入睡才开始读书写作,打开自制台灯————泡沫砖灯座,草帽灯罩,再蒙上工作服。再有,为了多挣几块钱,师傅们特别喜欢加班,半夜回宿舍累得贼死,把读书写作的精力都耗尽了。
说来这还是我那“爱好者”牌捷克相机带来的好运:给师傅们拍全家福标准像遗照,外加免费洗照片,名声在外。我一边跟孟干事讨价还价,一边盘算小说布局:首先嘛,要专门建一间暗室,用黑红双层布料做窗帘,从门内安插销——道理很简单,胶片相纸极度敏感,有人误入,革命成果将毁于一旦。孟干事连连点头称是。
暗室建成了,与一排集体宿舍的木板房毗邻,两米见方,一床一桌一椅,但独门独户。搬进去,拉上窗帘,倒插门,环顾左右。我掐掐大腿,这一切是真的:我成了世界上最小王国的国王。
由于整天拉着窗帘,无昼夜之分,除了外出拍照,我把自己关在暗室里。在稿纸周围,是我设计并请师傅制作的放大机,以及盛各种药液的盆盆罐罐,我从黑暗中冲洗照片也冲洗小说,像炼金术士。工地头头脑脑视察,必恭候之,待收拾停当开门,他们对现代技术啧啧称奇。我再拍标准照“贿赂”他们,用布纹纸修版外加虚光轮廓,个个光鲜得像苹果鸭梨,乐不可支。
原十三中的架子工王新华,那几天在附近干活,常来串门。他知道我正写小说,我索性把部分章节给他看。他不仅跟上我写作的速度,还出谋划策,甚至干预原创。他认为女主人公肖凌的名字不好,有消蚀灵魂的意思,必须更换。
这暗室好像是专为《波动》设计的,有着舞台布景的封闭结构、多声部的独白形式和晦暗的叙述语调。在晨光中完成初稿的那一刻,我疲惫不堪,却处于高度亢奋状态。
把手稿装订成册,首先想到的是赵一凡。自1971年相识起,我们成了至交。他是北京地下文化圈的中心人物,自幼伤残瘫痪,而那大脑袋装满奇思异想。他和家人同住大杂院,在后院角落,他另有一间自己的小屋。
待我在他书桌旁坐定,从书包掏出手稿。一凡惊异地扬起眉毛,用尖细的嗓音问:完成了?我点点头。他用两只大手翻着稿纸,翻到最后一页,抬起头,满意地抿嘴笑了。
你把手稿就放在我这儿。见我面有难色,他接着说,你知道,我的公开身份是街道团支部书记,这里是全北京最安全的地方。
想想也是,我把手稿留下。可回到家怎么都不踏实,特别是他那过于自信的口气,更让我不安。第三天下了班,我赶到他家,借口修改,非要取走手稿。一凡眯着眼直视我,大脑门上沁出汗珠,摊开双手,无奈地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