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龙

冰龙

作者:乔治·马丁 状态:完本 日期:09-24

冰龙是传说中的一种令人畏惧的生物,没有人驯服过它。当它凌空而过,可怕的寒冷和冰冻就在它身后的大地上蔓延开来。只有阿达拉无所畏惧,她是一个冬孩子,降生于那场可怕的连年迈的老劳拉也记忆犹新的大冰冻中。 阿达拉不记得自己第一次遇见冰龙是什么时候。它似乎一直存在于她的生命中,在远方久久地凝视她独自一人在雪地里玩耍,别的孩子都因为受不了寒冷回家去了。在阿达拉四岁的时候,她第一次触摸到了冰龙,过了一年,她终于骑到了冰龙宽阔冰冷的背上。然而,在阿达拉七岁那一年的一个平静的夏日,从北方飞来的火龙突袭了这片宁谧的土地阿达拉她的家园。只有冬孩子和挚爱她的冰龙能够拯救她的世界免遭毁灭。 透过《冰龙》,你会窥见整个当代正统奇幻世界的雏形:季节的纷乱、列王的争斗、英雄与魔龙、日渐成长的女孩和最终迎来的春晓的梦想极富盛名的奇幻插画大师路易斯罗伊气势恢宏的插图更是给这个发生在冬孩子阿达拉和她的冰龙之间的暖心故事带来震撼的视觉效果。…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乔治·马丁
    故事揭幕于夏末暖阳将逝的年代,远在南方的国王劳勃劳师北行,亲访临冬城主艾德.史塔克公爵。他们是自小一起长大的挚友,十五年前曾并肩推翻暴政。战后劳勃成为一国之君,艾德则回到终年冰雪的北国遥荒,守着妻子儿女,以及世代相传的家族古堡。如今,国王请他南下担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御前首相。一个看似单纯的请求,背后实则暗潮汹涌。前任首相待劳勃和艾德亲如生父,他的神秘猝死,为整件事情蒙上一层疑云,也逼使艾德不得不放弃平静的北国生活,投入宫廷斗争的漩涡之中。在隔海对岸的东方大陆,前朝流亡公主丹妮莉丝被哥哥当作招兵买马筹码卖婚给草原游牧部落酋长卓戈,芳龄十三就得肩负起国族兴亡重担;艾德的私生子琼恩志愿前往戍守北疆的绝境长城加入守夜人部队,誓死守护王国免于墙外异鬼侵袭;艾德长女珊莎被国王许给王子乔佛里,王子残酷顽劣成性,她却痴迷于他的英挺容貌。而出身王国第一望族兰尼斯特家的皇后瑟曦,与劳勃似乎貌合神离。
  • 作者:乔治·马丁
    《科幻之书3·沙王》是《100:科幻之书》的第三卷,主要收录了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的作品。主要作者和作品有:筒井康隆的《立女》乔治·R. R.马丁的《冰与火之歌》格雷格·贝尔的《血音乐》威廉·吉布森的《新玫瑰旅馆》约翰·克劳利的《雪》伊恩·班克斯的《文明世界的赠礼》等25位名家的名作。《100:科幻之书》共4卷,由美国资深科幻作家暨编辑范德米尔夫妇主编,收录了20世纪20个国家的100位科幻名家的100篇经典短篇科幻小说,既有对前沿科技的大胆预测,也有对人类生命与社会的终极猜想,更有对浩瀚银河和时间尽头的无畏探索。毫不夸张地说,这很可能是一套过去、现在甚至未来都无可匹敌的科幻选集,是骨灰级科幻迷的饕餮盛宴,也是站在科幻文学殿堂外跃跃欲试的读者的入门之选。*雨果奖 世界奇幻奖 英国奇幻奖大满贯编辑 安·范德米尔,电影《湮灭》原著《遗落的南境》三部曲作者杰夫·范德米尔联合主编;*100位科幻大师,从艾萨克·阿西莫夫、阿瑟·克拉克到菲利普·迪克、乔治·R.R.马丁,再到刘慈欣、韩松,巡礼人类想象力的巅峰;*100篇殿堂级世界科幻名作,从《星》到《沙王》再到《诗云》和《你一生的故事》,类型各异,全景呈现科幻100年的发展史;*39位中国幻想文学实力派翻译,原汁原味再现科幻经典;*带你尽览世界科幻百年名家名作,领略最辽阔狂野的想象力光谱,绝对不容错过。——世界华人科幻协会会长陈楸帆*每个科幻迷书架上不可或缺的收藏。——科幻作家吴岩
  • 作者:乔治·马丁
    昔日的开国英雄,都成了权力游戏的牺牲者。如今他们尸骨未寒,群雄便相继而起,纷纷僭越称王。天际一道血红彗星,预示了毁灭和浩劫的降临。北境大军与兰尼斯特势力相互对峙,蓝礼的南境雄兵则不断朝君临开拔,还有动向不明的史坦尼斯,以及西北黑海之上的铁岛诸民。戍守北疆的守夜人军团即将北出长城,与境外蛮族一决生死。龙后丹妮莉丝带着老弱残兵,跟随彗星的轨迹,穿越茫茫红荒,圆一个遥远的渺茫的复国的梦,天生异象,风云变色,且听乱世中的烽火儿女,再吟咏一曲森严悲戚的冰与火之歌,一同见证他们的苦难与荣耀。
  • 作者:乔治·马丁
    五大势力问鼎于天下,一个死了,另一个则不得人望,盟约分分合合,战火持续延烧。乔佛里坐在铁王座上,是七大王国不安稳的统治者。他最痛恨的对手,史坦尼斯国王蒙受战败与屈辱,成为女巫掌控下的禁脔。年轻气盛的罗柏仍旧掌握奔流城以北的北境之地。在此同时,流亡皇后丹妮莉丝──世上仅存的三条龙的女主人──正设法穿越血腥大陆。当对立的势力为了最后决战而谋略尽出时,一支来自文明最远边境的蛮人大军,伴随着传说中的异鬼南下压境,这群活死人灵异大军锐不可当。这块大陆的未来蒙昧不明,直到七大王国经过真正的剑雨风暴洗礼之前,没有人愿意稍事喘息……
  • 作者:乔治·马丁
    作为这个系列作品的第四部,《群鸦盛宴》依旧继承了冰与火之歌恢宏的结构与庞大的世界观,却具体将前三部曲中的疑点一一提出,不啻是这系列目前为止最为精采的一部!在本书的一开始,塔斯的布琳正在寻找凯特琳夫人的女儿们,瑟曦太后变得丧心病狂,艾莉亚正在接受布拉佛西一位遮住脸的神秘怪客的训练;以这三个人的故事为主轴,开展了一篇荡气回肠的冒险之旅。当然,我们也可看到前三部曲中出现过的老面孔:琼恩‧雪诺、泰温‧兰尼斯特、丹妮丽丝‧坦格利安等露脸;虽短暂有如惊鸿一瞥,不过我们会在第五部曲时再见到他们。
  • 作者:乔治·马丁
    故事揭幕于夏末暖阳将逝的年代,远在南方的国王劳勃劳师北行,亲访临冬城主艾德.史塔克公爵。他们是自小一起长大的挚友,十五年前曾并肩推翻暴政。战后劳勃成为一国之君,艾德则回到终年冰雪的北国遥荒,守着妻子儿女,以及世代相传的家族古堡。如今,国王请他南下担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御前首相。一个看似单纯的请求,背后实则暗潮汹涌。前任首相待劳勃和艾德亲如生父,他的神秘猝死,为整件事情蒙上一层疑云,也逼使艾德不得不放弃平静的北国生活,投入宫廷斗争的漩涡之中。在隔海对岸的东方大陆,前朝流亡公主丹妮莉丝被哥哥当作招兵买马筹码卖婚给草原游牧部落酋长卓戈,芳龄十三就得肩负起国族兴亡重担;艾德的私生子琼恩志愿前往戍守北疆的绝境长城加入守夜人部队,誓死守护王国免于墙外异鬼侵袭;艾德长女珊莎被国王许给王子乔佛里,王子残酷顽劣成性,她却痴迷于他的英挺容貌。而出身王国第一望族兰尼斯特家的皇后瑟曦,与劳勃似乎貌合神离。
  • 作者:乔治·马丁
    魔龙的狂舞是美国作家乔治·R·R·马丁所著的七卷系列史诗奇幻小说《冰与火之歌》中的第五卷。尽管本书可能早在2006年就完成了,但是最终于2011年7月12日出版。马丁于2011年4月27日正式将已经完成的1500多页的手稿交给了图书编辑Anne Groell。血龙狂舞是维斯特洛历史上一次内战的名字,所以读者一般认为,本书中将会出现期待已久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带领她的军队进攻维斯特洛德剧情。但是在2006年的ComiCon,乔治·R·R·马丁表示,题目与内容并没有直接的联系。《魔龙的狂舞》本来是作为原定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因此一些在美国出版的《权力的游戏》将《魔龙的狂舞》列为系列中下一本书。同时在六部曲的计划中,《魔龙的狂舞》则是系列中的第四本书。《魔龙的狂舞》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类似中世纪欧洲的大陆维斯特洛上。在维斯特洛,四季中的每一个季节都持续几年,甚至数十年。《魔龙的狂舞》的故事紧接着《冰雨的风暴》,并与《群鸦的盛宴》中的故事同步进行。五王之战此时似乎已经结束。在北境,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国王已经在长城驻扎,并发誓要赢得北方人的支持以夺回铁王座。同时西海岸的大部分已被铁民占领。在长城上,琼恩·雪诺被选为第九百九十八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但是不管在长城内外,都有敌人在等待着他。提利昂·兰尼斯特乘船穿越狭海来到潘托斯,尽管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最终目标是什么。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征服了弥林,并决定留在那里统治这座城市,以磨练当她回到维斯特洛后所需要的领导才能。但是丹妮莉丝的出现已经在维斯特洛广为流传,从铁群岛到多恩,从旧镇到自由城邦,有不少人已经在试图寻找她并希望利用她达到自己的目的……
  • 作者:乔治·马丁
    这是蒸汽时代的美国,雄心勃勃的船长和水手统治着密西西比河,在这条美国大动脉水道上竞相追逐,争夺金钱和荣誉--汽笛长鸣,白烟滚滚,鸣奏着高亢激越的交响曲。一条华丽的新汽轮下水,交响曲中响起一个不谐和音--菲佛之梦,它一路飞奔,将这条大河上的所有快船抛到身后。但它追逐的不是第一快船的荣誉,而是鲜血,因为驱策它的是古老的血族吸血鬼。菲佛之梦一路行来,将密西西比搅成一条血河;而它自身,也渐渐变成一条血船。吸血鬼与人、吸血鬼之间,爱恨情仇,无不浸透在浓稠的血浆之中。但是,从血泊中,诞生了最伟大的情感:友谊和希望。
  • 作者:乔治·马丁
    本书故事发生在冰与火之歌正传之前约八十年。主人公为一对游历天下的骑士主仆。一是伊戈,未来不该成王的王伊耿五世(长城上伊蒙学士的四弟,劳勃国王的外祖父)。一是邓克,未来的御林铁卫队长,如今的雇佣骑士。他们游历世间,看黑火叛乱,目血鸦专政,更重要的是,他们将一步步逼近坦格利安王朝的龙的秘密……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观长月
    **让放浪者求饶,哭大声点,我爱听!**排雷:女C男非外表不食人间烟火、实际钝感钢直的原耽画手VS 游戏人间的浪荡公子哥言柒双耳感音神经性耳聋,心里还有个永远也追不上的白月光。后来她化悲愤为动力,成了一个出名的原耽漫画家,经常守在帅哥出没最多的场合,寻找灵感。直到某天,遇上了一个男人,细碎发,狐狸眼,吊儿郎当,小白脸。言柒满意地点点头,以好姐妹舒黎的男人为原型创作的gong,终于找到了合适的shou。事后她才知道小白脸是启力股份的太子爷李知珩,同时也是漫画连载平台的老板。后来,李知珩红着眼质问:你画我就算了,为什么我哥是gong我是shou?我哪儿像个shou!言柒沉默了一会儿:原来还是*科啊。AB两市商业圈都知道启力太子爷浪了多年,最近口味突然换了,瞄上了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儿。大家纷纷下注,赌太子爷多久会腻。 几个月后,一群损友把人约出来灌醉套话。一直闷头喝酒的李知珩把酒杯一扔,声音哽咽:一天看不住她不是跑去大学就是跑去酒吧看帅哥!还骗我说找灵感!问多了还说我烦,再问就把人工耳蜗摘了!!!太子爷越说越委屈:最开始明明不是这样,她就是腻了!损友们:看不出来啊,仙女儿比他们玩得还hua!众人正想劝他想开点,不行就换一个,却见太子爷一抹泪嘟囔着起身:今天小柒去隔壁酒吧了,我得去接她。损友们:呸,活该!下本开《姐姐别作弄我》斯文败类女VS年下小狼狗(女非男c)谁能拒绝一只满眼都是你的小狼狗一边发狠一边哭唧唧!宋青乔是一名专打离婚案件的律师。她身高一七二,身形骨感,是典型的女性斯文败类长相,眼角眉梢带着凉薄和克制,下颌角线条十分优越,唇形饱满,男女皆斩。她喜欢性格绵软好操控的年下弟弟,口味多年如一,直到出差时一只桀骜不驯的小狼狗从她眼前一晃而过,她的心诡异地动了一下。回到B市后,在一家机车改装店,宋青乔要送小男友生日礼物,两人意外邂逅。小狼狗叫盛遇,是这家店的老板,同时也是兼职模特。身高接近一米九,浓颜系,五官精致却不显女气,浑身上下散发着满满的雄性荷尔蒙气息。自此,宋青乔便时常打着改装机车的幌子光顾这家店,一来二去,气质很狼却没什么恋爱经验的年下弟弟彻底沦陷了。小狗赤诚、热情、粘人、身体好,闹别扭了不用宋青乔张嘴自己就能把自己哄好。宋青乔下班我去接你,我们一起看电影!宋青乔工作是做不完的,早点睡,熬夜容易秃头!宋青乔赶紧起床吃早饭!宋青乔我爱你,我想和你结婚,你嫁给我或者我娶你都行。宋青乔…宋青乔…可惜,人生旅途风景秀丽,宋青乔没有打算在某一处驻留。某个雨夜,机车的轰鸣声追逐着一辆银色保时捷响彻南环街,终于在过了高架桥后,将保时捷逼停。盛遇强硬地将副驾驶的男生拽下来,一拳打倒在地,然后红着眼死死瞪着宋青乔,怒声质问:姐姐!是在作弄我吗?!
  • 作者:唐时锦
    本文将于2月22日周四入v,入v章节从25章起,届时会有万字肥章掉落,宝们多多支持~【正常上午七点更新,如有变动作话告知~】文案【识时务落难小郡主vs外派九品刺头小官】圣上龙御归天,不及弱冠之年的皇孙斩获君位,多多少少引起藩王不满。新帝上任,依心腹大臣之意着手进行削藩,下令各藩王子女进京为质。李青芝作为父王魏王最宠爱的女儿,赫然在列,同世子阿兄踏上了进京为质的路。然半路遇刺,李青芝逃跑中与兄长失散,又遇人贩子,见她貌美丽质,欲将其卖到上京最大的花楼。李青芝拼死逃出生天,流落于陈州一个叫做扶风的小县上。彼时,早有夺位野心的魏王得知子女遇刺,下落不明,勃然大怒下,起兵造反,剑指上京帝位。李青芝怕给自己招来祸患,再不敢暴露自己魏王郡主的身份,于扶风县游荡两日后,饥肠辘辘的她终于忍不住站在了一个卖包子的小摊前,眼巴巴地望着……想吃吗?一个吊儿郎当的声音在李青芝身后响起,她回头看见一个像是地痞流氓的少年正含笑看着她,目光起伏不定。想。那就当我的丫鬟,答不答应?答应。快要饿晕的李青芝毫不犹豫地应下了。她想,如果再不找个依靠,等父王寻到她时怕是连骨骸都不剩了。……范凌作御史时,因性情刚直,犯上谏言,得罪了权势正盛的太后,以朋党之名定罪,被发配到陈州一个叫做扶风的小县当起了县尉,一个九品芝麻的小官。旁人都同情他,但范凌乐得自在,每日无所事事地在小镇上晃悠,管管治安,乐此不疲。一日,他在街上晃悠的时候,瞧见了一个左看右看都灵秀可爱的小姑娘,也许是一时兴起,亦或者是红鸾星动,他忍不住将人收做了贴身丫鬟。然后来才知道,他给自己收了个祖宗。……一日,范凌自外头归家,瞧见家门口阵仗浩大,车马盈阶,更有朱红紫袍的贵人和天家独有的内侍官恭敬立于门前,将他伺候了将近大半年的祖宗扶上了车辇,头也不回地走了。当夜,范凌火急火燎地给自家老子写了一封求和信,请求将他调回上京。阅读指南:普普通通小甜文慢热,偏日常非女强大女主文案写于2023年10月28
  • 作者:三卷成册
    预收《年代文亲妈她想开了》《八零之决定离婚后我重生了》专栏可见,求收藏本文文案:末世博士宋知雨,一朝穿到物资缺乏的七零年代。为吃饱饭穿暖衣,她决定干回老本行,搞机械。于是红旗公社的人渐渐发现——公社最落后的南河生产队,耕地机被修好改良过,地里安装浇灌器,用上插秧机、播种机,不断被评为先进生产队,连连得到表彰。红旗公社众人:??*大院人人都知道,徐延年俊朗能干,家世优越,幽默风趣,许多领导都想将他变成自家女婿。谁知某天,徐延年带回来一位乡下姑娘,说是他对象。众人大跌眼镜,女同志们芳心破碎,领导们扼腕长叹。众人纷纷摇头暗道:可惜了……然而只有徐延年知道,他花费了多少功夫才将不解风情的宋知雨,哄得跟他回家。--专栏完结文--《七零海岛摆烂式养娃》《七零年代搭伙夫妻》预收《年代文亲妈她想开了》专栏可见,求收藏文案:姜在乐名字有个乐,却苦了一辈子。婆母刁难,小姑子嫌弃,孩子不亲,丈夫不管。直到姜在乐死去,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活在一篇年代后妈文中,书中男主是她的丈夫徐长越,而她是男主的炮灰前妻。她拼命生下的孩子会喊别人妈妈,她劳心费神照顾的丈夫会宠爱别的女人。姜在乐:……再次醒来,姜在乐决定换一种活法,怎么快活怎么来。于是大院的人渐渐发现,徐家发生了翻天覆变化。徐家做家务的,不再是那逆来顺受的姜在乐,而是尖酸刻薄的徐老太太。姜在乐开始每日穿漂亮衣服,从前提起妈妈便满脸不屑的孩子,现在开口闭口都是我妈妈,满脸自豪与骄傲。众所周知,大院里前途无量的徐长越,不苟言笑,淡漠严肃,眼里只有研究。却有人在经过徐家院子时,看到他半跪在姜在乐身前为她穿鞋。.---预收《八零之决定离婚后我重生了》专栏可见,求收藏文案:姜花嫁给徐骋怀,是老辈的约定,否则凭借她乡下姑娘的身份,大院里最前途无量的徐骋怀,又怎会同意与她结婚?只是,婚后徐骋怀始终对她冷冷淡淡,天天沉着一张脸,像一块捂不热的石头。后来姜花才知道,徐骋怀早已心有所属,因为她,他无法与心上人在一起,也因为她是个乡下姑娘,令他抬不起头。将就的婚姻,一晃几十年。再睁开眼睛,姜花重生了。此时,她与徐骋怀刚结婚半年。-----划重点,推推基友文《穿成狗血文里的女帝后》by倪大歌《短命炮灰皆成白月光》by三两秋《所有毛绒绒都喜欢我[娱乐圈]》by给我一把剑《可我夫君他眼盲》by风吹起游鱼《快乐守寡后夫君又活了》by令莐-
  • 作者:庄灿
    9月1号入v,将有大肥章掉落下本写《晚风沦陷》进专栏可收藏春日予我文案:作为标准的穷学生,李吟一开始只想去首富陈家赚点小钱。听闻陈家的小公子性格暴躁、狠厉、不按常理出牌,她从未放在心上,反正她一个佣人也没资格过问主子的事。直到某天,她阴差阳错的进入大少爷的房间,又害怕被人识破,只能躲进衣柜里。谁知道,在衣柜里,她撞见了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小少爷。小少爷姿态慵懒的靠在角落,用脚踢了踢她,滚过去给我看清楚外面的人在干什么。李吟吓得瑟瑟发抖,透过琉璃片望着窗外,小声地说:有个女孩在跟男人,嗯……女孩长得怎么样?好看。男人呢?有点老,配不上她。小少爷唇角上扬,没有继续搭话。直到外面的人结束一切,她才听到身后传来声音,那是我未婚妻,你说你看了这么一场好戏,该怎么办?李吟震惊,连忙跪地求饶:求少爷留我一命,我保证守口如瓶!于是这个不安排理出牌的小少爷,便将李吟调到了自己的房间做事。李吟任职期间,勤勤恳恳,生怕得罪了小阎王,可没想到某天,她还真就得罪了他,被他遏制着小命,问她:你把我婚事都搅黄了,你说怎么赔?李吟哭天喊地:冤枉啊,我——小少爷伸出中指跟食指夹住她的嘴,阻止她接下来要说的话,挑眉道:在我这你敢说冤枉,我看你是欠收拾。于是他收拾收拾,就把她收拾到床上去了。李吟当时就在想,这小阎王嘴里到底有没有一句实话?他被戴绿帽子怎么比她还开心呢。小剧场。李吟趴在床上问他:少爷,您多大呀?陈客漫不经心:21岁。李吟瞪大双眸:我22欸,你比我小?!!陈客眼皮子一跳:做梦!老子就是比你小,你也得叫哥!阅读指南:1、1v1,sc,年下恋,但男主非常强势。强制爱/脾气差/喜欢贴贴小甜饼。应该很甜《晚风沦陷》文案纯真干净小天使X腹黑心机老狐狸。谢疏音因父母的关系选择回国读书,傍晚的夕阳落在冰冷的湖面上,她穿着轻盈的白色长裙,惊艳而绝美的面容带着令人疼惜的破碎感,她拿起父亲送她的小提琴拉响了乐章,路过的学生将她拉琴的画面拍摄下来,一时之间火爆全网,#纯欲天花板#从此有了代表。*周韶川是风投界数一数二的大佬,俊美、优雅、略带痞气,身居高位的他,身边女伴无数,在遇见谢疏音第一面时,这只身经百战的老狐狸也不免被她的面容惊艳到,纯欲天花板名副其实。但也仅仅是惊艳,这朵清雅灵碎的百合实实在在不是他的胃口。某天,他去学校接她,她穿着一身浅白色的连衣裙,长长的头发如同绸缎,带着光泽,走过来的风都带着幽香,坐上车后,他微微瞥了她一眼,说道:你哥都得喊我三叔,你说你该喊我什么?周韶川。啧。他轻叹,小孩子嘴巴可不甜呐。她的目光幽幽的望着他,清灵干净的眼眸毫无波澜。正当他想好好教训这只小白兔,教会她如何做人时,她缓缓开口,一字一句,脆生生的喊:三叔。*圈子里所有人都知道周韶川的做事风格,这样一个腹黑心机深沉又俊雅的男人,在某日的下午,看到一则名为廉安大厦发生爆炸的新闻时,不顾收购会议,乘坐私人飞机回到国内,冒着生命危险跑进火场。在所有人震惊的眼神下,他抱着受伤的谢疏音走出来。音音,你要是死了,我会跟着你去。谢疏音露出不屑的笑容。不信你就试试。阅读指南:年龄差,女主20,男主32男主是隔壁谢家乔的朋友。可能是个小甜饼?
  • 作者:智齿不是病
    预收《七零保姆有点懒》求收藏~文案一军区大院最近热闹了起来据说赵师长家那备受宠爱的小闺女竟然是当年抱错的孩子,那真孩子从小在乡下长大,过两天就要回来了,家里正闹得不可开交这这都过去快四十年了啊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四十岁的真千金,一个是打小万千宠爱文艺团干部的假千金光是想想这个对比,众人面面相觑,等着看赵家热闹了等着等着,他们等到了个妩媚娇艳的火辣椒盘靓条顺,前后有致,一手厨艺馋得人心都痒了,还抢不到部队里的老鳏夫小光棍们一个个摩拳擦掌,积极得人目瞪口呆可恶,到底是谁看谁热闹啊文案二小花花做了个梦,她梦到,她那宇宙无敌第一凶的奶奶原来是大户人家从小抱错的真千金,在几十年后才被发现,从此她们拖家带口从条件艰苦的大队住进了城里的大院子听着挺美好的,然而城里精养长大优雅温婉的假千金已经是舞蹈团的副团长了,长相出众温柔体贴,在军区里是出了名的好人缘,相比之下,她奶一把锅铲一把砍刀,三句两句问候家长,和人形成了鲜明对比更别说她这拖家带口的蛮横嫁不出去老女儿,恋爱脑小女儿,好吃懒做二女婿,还有她一个脏兮兮争强好胜没有礼貌考试零分欺男霸女的小坏崽子小崽子:???谁,说谁呢?还,还挺准的但是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花花梦到了她那死去多年的亲爷爷竟然还没死,没死就算了,还花开二度要娶小老婆了而她们一家子,就是他娶媳妇儿的拦路石,要被啪啪啪丢到江里山里,最后没一个过上了好日子的花花一下子从草垛子上惊醒,啪嗒啪嗒跑回家奶,奶,花花见到爷爷那个死鬼啦奶奶:???谁叫教你这么说话的预收一《七零保姆有点懒》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但是穷人家的孩子其实也有懒鬼田甜就是这么个小懒鬼,她妈扫地她描灰,她姐煮饭她撩火,她姐放羊她捻草,她哥背柴她提绳,主打的就是一个样样都参与,但是样样都不多哦对了,她上面说的姐都不是一个姐,她家孩子多,她上头两姐一哥下头两弟一妹,不上不下没人管,全靠自己蹭存在感因为孩子多,她家里也穷,眼看着亲爹因为教师公分太低养不活家里人要辞职种地了,眼看着马上要上中专的三姐因为当老师没用要辍学了,眼看着本来熬过这阵子就能幸福体面的一家子从这里拐了个弯过上苦难的一生田甜自觉收拾收拾自己唯一的破裤衩,偷走全家唯一一件不破洞的体面衣服,麻溜滚去城里当小保姆去了去的人家是她大爹的二姐的小叔子的表姨夫的二舅的姥姥家,负责照顾那八十岁了还脾气古怪导致家庭岌岌可危亲儿子面临离婚的关系远得不能再远的姥姥至于田甜为什么知道这么多?因为她是穿越的,还是穿越到一本年代文里的反面贫穷葫芦娃串家里了至于为什么她穿来了家里还是这么穷,那简直不提也罢**八十岁的远房姥姥脾气差,说一不二,雷厉风行,嘴毒心软,拿捏了关键,秒便慈祥老太太,一手厨艺让人舌头都馋化六岁的小霸王皮天皮地,扰得街坊邻居苦不堪言,谁知道最喜欢听睡前童话呢?一万零一夜值得拥有,保证熊孩子变乖宝宝别人家的小保姆工作,买菜煮饭打扫卫生,忙前忙后像小陀螺,晚上窝在角落里睡觉田甜当小保姆买菜买自己喜欢的,煮饭是八十岁大厨亲自下手,卫生是家里小崽子一起搞的,忙前忙后零嘴吃完了,住在最敞亮的房间里晃着腿儿这小日子真是乐悠悠啊就是隔壁的那个严肃的政委啊,别用你扫描机一样的眼睛看着我啊,走远点走远点,咱俩身份不合适(实际上是保姆,但是名义上是远房亲戚,那个时候除了一些特殊人员,不能找随便保姆)
  • 作者:苏珊·柯林斯
    第七十四届饥饿游戏即将开始。在荒蛮的野外环境中,每个人都想置你于死地,你能靠自己的力量生存下来吗?24人参加竞赛。只有一人能够存活。抽签日那天,凯特尼斯的人生彻底改变了。在未来的北美洲,帕纳姆国建立在一片废墟之上,它的中心凯匹特位于十二个区的中央。每年,十二个区都被迫向凯匹特送去年龄在12岁至18岁的少男少女贡品各一名,去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项残酷而可怕的生与死的竞赛,所有的贡品必须战斗到死,最后的幸存者就是胜者。竞技场是经过人工布置的森林、荒原。竞赛中,猎杀、追踪、饥饿、伪装、智斗等生死存亡的时刻,都被电视现场直播到全国,每个人都必须观看,而且要当成节日一样庆祝。对于凯匹特,这是年度盛会,是一场游戏。对于其他十二区,是羞辱和折磨。生存是16岁的凯特尼斯的本能,她依靠在十二区围栏外偷猎、采集野果勉强养活妈妈、妹妹和自己。当凯特尼斯代替被抽中的妹妹参加饥饿游戏时,她明白这对她可能意味着死亡。如果她想生存,她必须在人性与生存、生活与爱情之间做出选择。在竞技场上,凯特尼斯机缘巧合被塑造成燃烧的女孩,又与本区的另一个贡品皮塔组成明星恋人备受瞩目。她很困惑,自己与皮塔的关系?她企图拯救其他竞赛者的生命,机智地应对游戏中出现的谜题,使她成了电视观众关注的中心。生死关头,她才发现爱情竟然也可以成为赢的策略。凯特尼斯只有继续做她自己。那个倔强的女孩,她拒绝向游戏规则屈服,拒绝向死亡屈服,也拒绝向爱情屈服。她的拒绝会带来什么,未来又会怎样呢?
  • 作者:萧红
    小城三月是萧红的最后一部作品。这位正值青春年华的女作家,在写完这部作品不到半年的时间,就离开人世了。在小城三月中,我们可以真切地聆听到一个东方女性悲惋的哀歌,在这春的悲哀与爱的祈盼中可喟柔肠寸断。使我们更为深切地感受到那个笼罩一切而又窒息着一切的无边夜幕。感受到作者对于人间爱的憧憬和向往,对于人生的追求与思索。作品是以儿童视点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我的一个叫翠姨的姨悄悄地在心里爱上我了的堂哥。然而,向往着爱的自由的翠姨,却不幸是一位再嫁的寡妇的女儿,而堂哥却是地主家才学出众的公子。他们的爱情,在有数千年传统规范的约束着的愚昧偏僻小镇,只能被不可理喻的冷寂扼杀掉。几乎没有人能意识到翠姨心底的强烈爱情,甚至被她热烈挚爱着的堂哥也不知她缘何悲寂难耐。人们单调而又寂寞地生活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似乎生活中本来就没爱只有结婚、闲聊或是忙于其他的礼仪琐事。谁都没有必要向谁诉说什么爱的衷曲。只有我这个略涉世事的孩子惊奇地窥视到了翠姨的一些异常。结果,当人们准备给翠姨和一个又丑又小的男人结婚之际,翠姨却日渐消瘦,悄然病逝家中。然而,更可悲的是,那位堂哥此后提起翠姨,虽常常落泪,却不知翠姨为什么死,大家也都心中纳闷。这是怎样的恋爱啊!执着地爱着一方从来没向被爱的一方吐露心曲。直至爱火将人折磨至死,被爱着的人却不知其生命之火为何而熄。这就是中国女性的东方恋情。在这爱情里,没有心灵的撞击,更没有如红楼梦那样被人拆散的曲折。而是一切都窒息于心底,一切都随着生命之火的泯息而悄然而逝。她的恋爱的秘密就是这样子的,她似乎要把它带到坟墓里去,一直不要说出口,好像天底下没有一个人值得听她的告诉。作者用一个买不到的绒绳鞋做了一个巧妙的暗示,为女主人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天资聪颖,单纯愚昧的翠姨在几度失意,难以买到如意的绒绳鞋时,反复悲叹我的命运不会好的。随着生活的流逝,这个最初可爱的少女对其婚姻和命运日渐恐惧,在心理上笼罩了一层更为可怜的、柔弱的悲凉。尽管翠姨的孤寂,家世较为封闭,但她在我家住的时间,却是一个相对于开明的环境。恰似枯木逢春,给这个乡间少女沉寂的情感世界吹起一片涟漪,也吹进了新绿的生命气息。让她看到了点别样人生的光亮。便不惜一切向着这生命之火慢慢前进。作品中写道:翠姨非常聪明,会弹大正瑟,就是前些年所流行在中国的日本瑟。她还会吹箫或是笛子。我家算是最开通的了。叔叔和哥哥他们都到北京和哈尔滨那些大地方去读书了。开了不少的眼界。回到家,大讲那里都是男孩女孩同学。因此在我家里,一切都是很随意的。逛公园,正月十五看花灯,都是不分男女一起去。因此,在我家里也设了网球场,一天到晚地打网球。可以看出,这个环境带有一定的现代气氛正是在这种气氛的影响下,翠姨不甘于走乡镇女子的婚姻道路和服从于人生的安排。她在认真思索着,执着地探求着。翠姨很喜欢我,因为我在学堂念书,而她没有。她想,什么事我都比她明白。所以她总是有许多事同我商量。看看我的意见如何。她喜欢我的堂哥,也是由于她觉得到底读大学的人好,不野蛮,不会对女人不客气,绝不能像她的妹夫常常打她妹妹翠姨的这一心里活动,其实是对新的生活方式和情感方式以及现代文明的追求。这在翠姨去哈尔滨办嫁妆时,与我哥哥同学接触中可以看出来:翠姨带着哥哥的介绍信,像一个女同学一样被他们召待着。又加上已经学了俄国人的规矩,处处尊重女子,所以翠姨当然受到了他们不少的尊重。请她吃大菜,请她看电影。坐马车的时候,她先上车,下车的时候,人家扶她下来。她的每个动作别人都为她服务,外套一脱就有人接过去了,她刚一表示要穿外套,就给她穿上了。不用说,买嫁妆是最不痛快的。但那几天,她总算是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候。经过到哈尔滨市去买嫁妆,翠姨就更不愿意出嫁了。她一想到那个又丑又小的男人,她就恐怖。翠姨的心理微妙变化,向我们展示了两种文化。落后的与现代的翠姨的生长环境的乡间民俗,如待人接物、婚仪、行为与我家的网球场,风琴,日本琴等,构成了现代文化气氛,以及哈尔滨校园里男生宿舍的暖气、洋床等,更是将现代文明展现在翠姨的面前。新旧文明,在翠姨的心理产生巨大冲突。形成了心理悲剧。一方面,她从表面上接触了一定的现代文化气氛,并无比向往,对读书人的钦佩,对新文明的渴望。另一方面,她是一个传统的,在旧环境中长大的东方少女。不可能摆脱自己,去追求新的生活。她觉得自己命运不会好的,现在翠姨自己已经订了婚,是一个人的未婚妻。二则她是出嫁的寡妇的女儿,她自己一天把这个背了不知多少遍。她记得清清楚楚。一直到她病故,善解人意的家人知她为何而病,有什么不如意的?陪嫁的东西买的不顺心?什么都问到了,唯独没有问到情感生活。这足以看到那时人们对情感生活的漠视。即使是现代文化的氛围,也是表层的。在深处,仍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传统习俗和心理。正因为这样,翠姨在这样现代文明氛围的环境中,即对新文明的渴望,却又无法表达或大胆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强烈的冲突,造成了东方女性的悲剧。春的步履是如此仓促,又是如此的短暂。一切都过去了,只留下悲切的思考给下一个春天。它强烈地呼唤着真正的人生。呼唤着真的情,真的憧憬与真的爱。翠姨的坟头的草籽发芽了,一掀一掀地,和土粘成了一片,坟头里淡淡的青色,常有白色的山羊跑过。这时,城里街头,又装满了春天。暖和的太阳,又转回来了。春天为什么不早一点来,来到我们这城里多住一些日子。然后再慢慢地到另外一个城里去,在另外一个城里也住一些日子但那是不能的了,春天的命运就是这么短。年青的姑娘们,她们正三两成双,坐着马车,去选择衣料去了,因为就要换春装了。她们热心地弄着剪刀,打着衣样,想装成自己心中想得出的那么好,她们白天地忙着。不久,春装换起来了,只是不见载着翠姨的马车来。作者以散文的笔调刻画了春的背景,优美而悲切,使翠姨的悲剧--寂灭的春天,在她身后留给人更多的思索。
  • 作者:郭妮
    花一样的少年,带着淡定的微笑,迈着轻快的脚步出现在众人眼前——他没有经过特别的粉饰,少许带点卷的发丝自然地垂在饱满的额头上,那双熟悉的咖啡色眼眸里带着温柔的笑意。他优雅地抬起手,向每双关注他的眼睛轻轻地挥动着。一个温和亲切的声音缓缓地在整个现场流淌:大家好,因为我的事情让你们担心了,我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