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时分,到昙花寺公园晨练的两位老人拨打110电话报警:寺院背后银桦树林里发现一具浑身是血的女尸!
刑警大队紧急出动,姚警官带领法医等一干人,拉拉跟随警员大漫,四辆警车风驰电掣奔赴凶杀现场。
现场保护得很好,罪犯的皮鞋踩着受害者的血,在公园石阶上留下浓浓的血鞋印。那是无风的夏日,天气闷热,空气仿佛凝固了,对参加侦破工作的警犬来说,这是追踪气味搜寻罪犯的最佳天气。拉拉先嗅闻受害者身上的气味样本,然后抬头在空中嗅闻。一条十分清晰的气味流在空中蜿蜒向东。它朝前蹿跃,激情饱满地吠叫,用警犬特有的形体语言告诉主人大漫:它已发现罪犯线索!
大漫一只手攥住拉拉脖颈上的牵引索,一只手不断擦拭脸上的泪。主人涕泗滂沱,哭得像个泪人儿。拉拉瞅了一眼尸体就明白主人为何悲痛欲绝,被害者不是别人,正是大漫所在刑警队那个名叫阿珠的女警员。
初步勘察,阿珠是被利器刺死的。不是上班时间,阿珠没穿警服,而是穿着漂亮的便装。那件墨绿色吊带连衣裙,被鲜血染红了。她仰面躺在草地上,脸色惨白像涂了层石灰,美丽的眼睛仍睁得圆圆的,凝视苍穹,一副含恨而死、死不瞑目的样子,涂抹水晶唇膏的嘴大张着,分明是在祈求人们替她申冤报仇!
“首长,我请求带拉拉去搜捕罪犯!”大漫流着泪向姚警官请战。
“多带几个人,我们一起去。”姚警官留下几个人在现场拍照、测量、寻找犯罪痕迹,其他十来名全副武装刑警,由拉拉带路,顺着气味流向东面搜寻而去。
“嗅,嗅嗅;快,快快!”一路上,大漫抖动牵引索,不停地催促。
拉拉用最快的速度一面嗅闻一面奔跑。它能理解大漫此刻的心情,朝夕相处的战友香消玉殒,而且死得那么惨,当然会肝肠寸断,当然会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刻就将残忍的罪犯绳之以法。说实话,拉拉心里也有一种亲人遇害的悲痛。它也熟悉女警员阿珠,有好几次大漫和阿珠联手搭档,它配合他俩,组合成一个破案小组,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疑难案件。
阿珠既是主人的战友,也是它的半个主人。它的心情与大漫是一样的,也恨不得立刻把卑鄙的凶手擒捉归案。
拉拉竭尽全力向目标奔跑。它明白,对破案工作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机会转瞬即逝,快一分钟也许就能成功地将罪犯押上审判台,晚一分钟也许就让罪犯逍遥法外了。
因此,刑警与警犬遵守的信条是:抓紧每一秒钟。
谁也没有料到,连拉拉自己也吃了一惊,顺着清晰的气味流奔跑,竟然跑进刑警大队宿舍区来了!
前面油棕林下那排青砖红瓦的平房,拉拉最熟悉不过了,就是大漫住的单身宿舍。它急躁地在原地转圈,发出低沉的嚎叫,停止搜索。
“怎么回事?”姚警官不悦地问道,“为何要停下来?”
“进,进!”大漫使劲抖动牵引索,厉声呵斥道,“搜,搜!”
拉拉当然听得懂“进”和“搜”这两个耳熟能详的指令,但它却还在原地转圈,焦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浑蛋!”大漫粗鲁地提起牵引索,将拉拉前肢吊了起来,用手指戳着拉拉的鼻梁,咬牙切齿地訾骂,“放走了杀人犯,我剁下你的狗头!”
在拉拉的记忆中,大漫从未如此凶狠地对待它,它晓得,大漫是极度悲痛所以才暴跳如雷的。它是警犬,又是在为痛失亲密战友的主人缉拿凶手,按理说,根本不用大漫催促,哪怕累得七窍吐血,哪怕追到天涯海角,也会嗅着气味穷追到底的。它之所以迟迟疑疑裹足不前,并非气味线索中断,而是有非常的理由,不能再追下去了。
它灵敏的狗鼻子已经嗅闻出,那清晰的气味流,流向油棕林下那排青砖红瓦的平房,换句话说,流向大漫住的那间房子。
作为警犬,它理应咬住线索抓住罪犯;作为狗,它理应对主人绝对忠诚,不惜牺牲自己以维护主人安全。以往,这两种使命是合二为一的,是完全一致无任何矛盾的。可眼下,这两种使命却发生了尖锐冲突。它要履行警犬使命,就必然违反狗的使命;它要履行狗的使命,就必然要违反警犬的使命。此时此刻,它无法既当一条忠于职守的好警犬,同时又当一条对主人忠贞不贰的好狗。尽职与尽忠无法两全,它因此而显得犹豫不决。
“你这条瘟狗,你敢消极怠工,看我不揍死你!”大漫脸色铁青,下巴扭曲,飞起一脚狠狠踢在拉拉屁股上。
自从来到刑警大队,大漫还是第一次这么无情地动手揍拉拉。
拉拉委屈极了。疼在身上,更疼在心里。
它狂嚎着,向自己所熟悉的那排平房奔去。既然大漫下了死命令要它寻找犯罪线索,它就该无条件服从主人的指令。
姚警官与几名武装警察,跟随拉拉来到那排青砖红瓦平房前。从左往右数,第三间就是警员大漫的宿舍,门上贴着一张钟馗捉鬼的门神图。
“袭,袭!”大漫毫不含糊地命令道。
拉拉朝那扇贴有钟馗捉鬼门神图的房门扑蹿上去,嘭嘭嘭,扑得房门剧烈震动。任何人目睹拉拉的行为,都会做出如此判断:犯罪线索就藏匿在此房间内!
大漫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瞪着迷茫的眼睛望着拉拉。
开弓没有回头箭,此时此刻,拉拉即使想替主人隐瞒什么,也已经无能为力了。
“把门打开!”姚警官手指着大漫,用非常严厉的声音命令道。
大漫掏出钥匙开门。拉拉看见,大漫的手在颤抖。拉拉还看见,好几名警员的枪口悄悄指向大漫。
房门打开了,拉拉直奔厨房后面那间小小的储藏室。拉开储藏室虚掩的门,再迟钝的人鼻子也能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拉拉很快就从储藏室的壁柜里搜出一只塑料包,打开一看,里头是一套血迹斑斑的警服和一双沾满鲜血的胶鞋。不用细辨,一看就知道,这是大漫平时穿的警服和鞋子。
大漫鼻尖沁出冷汗,语无伦次地说:“我没……杀人……这衣裳……鞋……我晾……晾在……院子……”
姚警官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命令道:“下他的枪!”
立刻,拥上来三名警员,动作熟练地将大漫双臂反剪起来。大漫没有任何反抗,只是反复申诉:“不是我,不是我!”
“你要老老实实接受组织审查,相信我们会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姚警官严肃地说,然后挥了挥手:“带走,看押起来!”
几名警员架着大漫,走向警笛呼啸的警车。经过拉拉身边时,大漫用异样的眼光朝拉拉瞥了一眼,那眼光冷冰冰,就像一把尖刀,在剜拉拉的心。
拉拉习惯地想跟着大漫走,但牵引索攥在姚警官手里。姚警官紧紧拉着它,使它无法动弹。警车往拘留所方向驶去,扬起一团轻烟似的尘埃。拉拉像匹受伤的孤狼,向着渐渐远去的警车,发出凄凉的嚎叫。
隔了一天,拉拉又被牵到昙花寺公园银桦树林案发现场,让它找寻凶器。法医鉴定阿珠是被锐器刺透心脏致死的,很可能是一把匕首。在警员大漫房间床底下,搜出了与受害者血型完全吻合的血衣和鞋,却没发现匕首。缺失凶器,就是缺失关键证据,很难结案。于是,就要千方百计找到凶器。据刑侦专家分析,四周多为花坛树林,凶手作案后,很有可能就在附近挖个土坑,将凶器掩埋了。
初步审讯,种种迹象表明,大漫身上确有无法排除的作案疑点。首先,女警员阿珠在市设计院谈了个对象,据说大漫为此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从逻辑上说,大漫有求爱不成反目成仇报复杀人的动机。再者,案发那天夜里,阿珠跟男朋友约会去了,大漫也随即请假外出,说是闷得慌上街溜达,却无人能证明,有作案时间。还有,从储藏室壁柜里搜出来的大漫的警服和鞋子上沾满受害者的血,可以说是铁证如山。
虽然大漫再三喊冤,但很多人相信,大漫就是杀害阿珠的凶手。
公园犯罪现场,石级上的血迹已经冲洗干净,只留下极淡的气味线索。
有四条警犬参加搜索,以尸体躺卧点为轴心,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进行。
上午十时,正是游园高峰时间,在用黄色布条隔出的警戒线外,许多游客好奇地驻足观望。
拉拉被安排往东面搜索,它的嗅觉在狗类中也算得上佼佼者,走出约七八十米,它在树丛里闻到一丝淡淡的人血气味。鼻吻贴着地面仔细嗅闻,在一丛杜鹃花下泥土有被挖掘过的痕迹,那气味就是从泥土的裂缝中渗漏出来的。凭经验它晓得,十有八九那杀人凶器就掩埋在这丛杜鹃花下。它仰起嘴想吠叫报警,可声音到了嗓子眼,它又强咽了下去。它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干吗不把这凶器当做诱饵,让真正的凶手浮出水面呢?
尽管大漫被“请”进拘留所,尽管当场从大漫储藏室的壁柜里搜出了血渍斑斑的警服和胶鞋,但拉拉仍坚定不移地相信,主人绝对不会是杀害阿珠的凶手。大漫是优秀警员,优秀警员是不会触犯法律的。是的,大漫很照顾阿珠,但它的感觉是,大漫与阿珠间更多的是用鲜血凝结的战斗情谊。更重要的是,当发现被害者是女警员阿珠时,大漫泪流满面,那是无声的抽泣、深切的悲恸,不可能是装出来的。拉拉虽然是狗,长着一颗狗心,但狗心也是肉长的,狗心和人心有时候是可以心心相印的。当时,它发现气味流指向大漫的宿舍,迟疑不决而在原地转圈时,大漫厉声呵斥并用脚狠狠踢它,再三命令它继续搜索。它的心真真切切感受到,大漫破案心切,恨不得立刻就将罪犯擒获归案。不可能有这样傻的罪犯,明明已搜查到自己家门口了,还一再命令警犬追踪犯罪线索。
这完全不符合常理,这完全不符合逻辑。
只有一种合理解释,有人故意陷害大漫。
拉拉觉得,利用掩埋在地下的凶器,是有可能让狠毒狡猾的罪犯显出原形的。罪犯将血衣和血鞋放置在大漫储藏室的壁柜里,唯独将凶器埋进地下,这说明,凶器一旦被发现,对诬陷大漫不利,而且有可能暴露凶犯的身份。这个假设倘若成立,那么,暂时让凶器埋藏在地下,要比现在就让警察把凶器挖出来要好得多。现场有这么多围观的游客,很有可能罪犯就混在这些游客中间,暗中观察警犬搜索结果,就算罪犯不在现场,也一定会千方百计打听破案进程,罪犯知道警察在寻找凶器,肯定会心惊肉跳,唯恐凶器被找到而暴露自己。如果凶器现在被挖掘出来,凶犯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设法逃遁,即使凶器上有凶犯的明显痕迹,要想抓获也是困难重重;如果凶器暂时不被挖掘出来,造成一种有疑点存在的态势,必定引起凶犯恐慌,会寻找机会将凶器转移,那么,就可趁机将罪犯当场擒获了。
拉拉曾经跟随大漫,使用这种引诱手段,将罪犯绳之以法。那是一年前的事了,拉拉跟着大漫到中缅边境伏击贩毒分子。出了一点意外,贩毒分子刚走到伏击圈边缘,草丛突然飞起一对斑鸠,本来就是惊弓之鸟的贩毒分子立刻拔腿逃窜。警员和警犬尾随追击。为减轻负担,也为毁灭罪证,贩毒分子逃到半山坡时,顺手将一背篓海洛因抛进深箐,然后凭借熟悉地形,七拐八弯逃之夭夭了。那是一片原始热带雨林,高高矮矮各种层次植物密不透风。扔进一只背篓就好比水塘里扔进一根针,极难寻觅。大漫带着拉拉在这条两公里长的箐沟找了整整三天,这才在几片巨蕉底下找到装海洛因的背篓。拉拉兴奋地想吠叫,却被大漫用手势制止了。大漫带着它与另几名警员一起,在附近草窠里埋伏了三天三夜,蚊子叮毒虫咬,吃尽了苦头,但付出的辛劳终有回报。利欲熏心的贩毒分子舍不得巨大财产就这样遗失,终于在第四天夜里,趁着月黑风高,两名歹徒摸进箐沟来取毒品,他们刚刚拾起背篓,大漫和另几名警员便从天而降似的拥了上来,将贩毒分子当场抓获。
这就叫钓鱼战术。
拉拉相信,利用掩埋在地下的凶器,是有可能找到真正凶手的。
它在那丛可疑的杜鹃花前嗅来闻去,比在其他地方逗留更多时间,但就是不吠叫报警。新换的警犬引领员是警员小金,不耐烦地抖动手中的牵引索,责问道:“花丛底下到底有没有可疑物品?你不叫不闹,却又嗅个没完,搞什么名堂呀!”
另三条警犬,见这里有动静,便嗅嗅闻闻靠拢过来。拉拉心急如焚,凡警犬嗅觉都很灵敏,它们走到杜鹃花前,肯定会闻出蹊跷来,肯定会狂吠乱嚎,那就会使它的擒凶计划流产。它灵机一动,赶紧撇开一条后腿,在杜鹃花下哗哗撒尿。浓烈的尿臊味,盖住了泥土底下的凶器散发出来的淡淡气味。它撒完尿,另三条警犬刚好走过杜鹃花,表情厌恶地摇甩脑袋走开了。
这三条警犬都是雄性,没有谁喜欢闻一条公狗的尿臊味。
“撒泡尿要磨蹭半天,你是想消极怠工呀?”小金抡起牵引索,在拉拉屁股上不轻不重地抽了一下,“再磨洋工,小心关你的禁闭!”
拉拉趁机跑离那丛杜鹃花,到其他地方嗅闻搜寻去了。
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
热气腾腾的土豆烧牛肉,端到犬舍,可拉拉一口也吃不进去。它所有的心思都集中在一个问题上,就是希望赶快到昙花寺公园伏击,别让凶恶的罪犯漏网。
它是一条狗,不会操作人类语言,无法将自己的想法准确地传递给警员小金。它只能在犬舍狂乱奔跑,一会儿扑到铁栅栏上拼命摇晃,把犬舍摇得哐啷哐啷响,一会儿扯长脖子吠叫,搅得四邻不安。
要是警员大漫在就好了,大漫与它朝夕相处多年,彼此情投意合,有一种奇妙的心灵感应。记得有一次它突然想念妈妈,很想回警犬学校看望生它养它的母狗卡娜,它在犬舍闹腾嚎叫,大漫把它搂在怀里,温柔地抚摸它的额头问道:“你是待在犬舍里闷得慌,想让我带你上街溜达?”它狂躁地颠跳,以行为表示“不”。大漫又用手指它的皮毛,亲切地问:“你身上痒痒了,有跳蚤在咬你,想让我给你洗个澡?”它委屈地吠叫,闹得更厉害了。大漫搔搔自己的脑壳,想了想又说:“你想回警犬学校,去看母狗卡娜?”它躺卧下来,尾巴摇甩如花,发出哟哟呜呜柔和的叫声。大漫猜出了它的心思,当天下午就带它去了警犬学校,满足了它的心愿。
遗憾的是,警员小金与它根本就没有心灵感应,而且小金也没有耐心揣摩狗的心理。看见它在犬舍颠跳狂嚎,没好气地训斥道:“你发什么神经病?再闹,用铁链子把你拴起来!”它嚎得更凶,跳得也更厉害,拼命想让警员小金明白它的心思。但人心与狗心并不容易沟通,小金端起食盆,放到它面前,用颇严厉的口吻命令道:“吃,必须把这盆饭吃掉!”它犟着脖子,就是不吃。警员小金气得脸通红,狠狠踹了它一脚,訾骂道:“给脸不要脸的家伙,你敢违抗命令,我砸断你的狗腿!”说着,小金一把揪住它的后颈皮,将它的脑袋使劲往食盆里按。它也火了,胡乱踢蹬,哐啷一声响,食盆被掀翻了,土豆烧牛肉撒了一地。小金暴跳如雷,从裤腰上解下皮带,啪啪就给了它两皮带。立刻,它的脊背就像被火焰灼伤了一样,热辣辣的疼。它虽然满肚子委屈,却不敢发作。凡警犬都有一条铁的纪律,无论什么情况,也绝不允许攻击引领员。它只有躲到墙角,悲愤地呜咽着。
警员小金又骂了几句,气呼呼地跨出犬舍,随手把铁门反锁起来。
拉拉发出伤心的嚎叫。它不是为自己无辜地挨了两皮带而伤心,它是为自己被困在犬舍里,无法采取行动营救主人大漫而哭泣。犬舍是用比手指还粗的钢筋焊制而成的,十分坚固,唯一可进出的铁门被反锁着,除非小金同意它外出,否则它根本不可能从犬舍跑出去的。要命的是,小金猜不透它的心思,绝不会无端放它外出的。夕阳坠落到高楼背后去了,轻薄的暮霭迷漫天空,几只归鸟在高楼间滑翔,夜色正在慢慢浸染这座城市。拉拉心急如焚,像热锅上的蚂蚁,绕着犬舍的墙团团转。它知道,风高抢劫月黑杀人,罪犯往往会在夜幕掩护下从事罪恶的勾当。完全有这种可能,杀害阿珠的真正的凶手,已经像幽灵似的在昙花寺附近徘徊,只等夜深人静,便去挖掘埋在杜鹃花丛下的杀人凶器。一旦凶器被罪犯转移,主人大漫就很难洗清身上的不白之冤了啊!
无论如何,它也必须设法从犬舍出去,到昙花寺伏击真正的凶手。
办法当然是有的,那就是装死,诱骗小金打开铁门,它就可趁机出走。它是老警犬了,它晓得,未经允许私自外出,特别是用欺骗的手段逃出犬舍,是一种不可饶恕的很严重的错误,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可它别无选择,为了救出身陷囹圄的主人大漫,即使赴汤蹈火粉身碎骨,它也在所不惜。
打定主意后,它吞进一些撒落在地上的牛肉土豆,然后伸长舌头拼命收缩腹部,随着反胃恶心的感觉,它把吃进去的东西呕吐出来。它发出呻吟式嚎叫,醉狗似的跌跌撞撞在犬舍奔走,似乎越来越难受了,它接二连三往铁栏杆上撞,咚咚咚,整个犬舍都摇晃起来。它额头撞出一条裂口,鲜血顺着鼻梁往下淌,满脸都是污血,发出惨烈的吠叫。异常的动静终于引起警员小金的注意,站在犬舍外皱着眉头说:“你这是怎么啦?刚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病了呢?”
拉拉似乎精疲力竭了,急促地喘息着,又蹦跶了几下,站都站不稳了,四膝一软栽倒在地,四腿抽搐,嘴角流出白沫。
“糟糕,怕是食物中毒了,得赶快叫兽医来抢救。”小金心急火燎地朝医务室奔去。在警犬学校,狗命很值钱,警犬生病,是狗命关天的大事。
不一会儿,一名身穿白大褂的兽医提着一只药箱,跟着警员小金跑步来到犬舍。小金掏出钥匙心急慌忙地开了锁,同那位兽医一起直奔在地上打滚的拉拉。
正如拉拉所预料的那样,警员小金因为急于抢救拉拉,进了犬舍后,忘了应该随手关门。
犬舍的铁门敞开着,出逃的道路已经畅通。
兽医奔到拉拉跟前,刚想扳开狗嘴诊断病情,拉拉突然间炸尸还魂般地跳了起来,轻盈地蹿跃着,像阵风一样跑出犬舍,又借助训练场上用原木搭制的高台,蹿上两米多高的红砖围墙。
兽医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警员小金惊得目瞪口呆,直到拉拉蹿上围墙,这才如梦初醒,扯紧喉咙大叫:“停,停!你这个狗娘养的家伙,再敢跑,一枪崩掉你的狗头!”
拉拉晓得,警员小金绝不是在吓唬它,它用诈死的手段逃离刑警大队,弄不好确实是要脑袋搬家的。但它已横下一条心,冒再大的风险也要救出主人大漫。它把小金的威胁当耳边风,没有任何犹豫和停顿,纵身一跃,跳出围墙去。
它首先是条狗,然后才是警犬。狗是忠勇的动物,狗最突出的秉性就是对主人赤胆忠心,主人蒙冤受屈,它理应全力以赴替主人排忧解难。
背后,传来警员小金怒不可遏的訾骂声。
拉拉在昙花寺公园案发现场左侧一条废弃的水渠里埋伏下来。水渠地势高出案发现场约两米,水渠边沿长着茂密的杂草,既方便观察目标,又有利于隐蔽自己,是个理想的伏击地点。遗憾的是,它从傍晚埋伏到翌日黎明,又等到太阳渐渐西沉,罪犯却并未出现。
远处山峰上出现一片绚丽的晚霞,轻烟似的暮霭笼罩昙花寺。拜佛的香客和踏青的游客越来越稀少,寺庙敲响暮鼓,和尚们也青卷黄灯念晚经去了。拉拉这才从阴暗的水渠里钻出来。它浑身酸痛,肚子饿得咕咕叫。昨天傍晚,它为了诈死骗开铁门,把胃囊里所有的东西都吐出来了,今天又是整整一天粒米未进,已差不多快饿得肚皮贴到脊梁骨了。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对狗而言亦如此,狗是铁饭是钢。它必须吃到东西,不然的话,即使今晚罪犯出现,它也没有力气将罪犯扑倒擒获了。
它贴着墙根跑出昙花寺,沿着僻静的寺庙后街,寻找可以果腹的食物。
跨过小河沟,前面是条老式街道,路边有好几家小食摊,烧豆腐、烤羊肉、卤猪蹄散发出扑鼻的香味。它冲动地朝前走了几步,又知趣地退了回来。它晓得,小食摊上的美味佳肴是要用钱换的,它身无分文,是不可能吃到这些它喜爱的食品的。
还有一种得到美食的办法,那就是趁人不备突然扑上去夺走小食摊上的食物。它是经过特殊体能训练的狗,身躯高大威猛,动作快疾如风,实施抢劫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可它不是普通的狗,它是警犬,对警犬来说,肚皮虽然重要,但神圣的使命更加可贵。它知道,抢劫是一种性质很恶劣的犯罪。它的职责就是协助警察预防和制止犯罪,它怎么能知法犯法去干犯罪的勾当呢?宁愿饿死,也不能堕落成罪犯。
只有到垃圾箱去寻找食物了。
小河沟旁,老式胡同口,就是垃圾箱。人类的垃圾箱,乱七八糟什么都有。残羹剩饭,臭鱼烂虾,散发出一股股令人窒息的恶臭。人类的垃圾箱也是居住在城郊的老鼠、野猫、野狗和狐狸经常光顾的地方。有一只白毛狐狸正在垃圾箱里翻捡食物,见拉拉跑拢,知趣地躲开了。拉拉是血统高贵的警犬,从来没有在垃圾箱里捡过食物。垃圾箱里的东西有股刺鼻的腐烂气息,难闻极了。拉拉忍住恶心,在一堆乱蓬蓬的鸡毛里找到一只馊了的鸡头,胡乱吞进肚去,又刨开煤渣子找到半块发霉的面包,也强迫自己咽了下去。
虽然没有完全吃饱,但饥饿的感觉已得到缓解。
狗不停蹄地赶回昙花寺,跑到那丛杜鹃花下闻了闻,没有人翻动和挖掘过的迹象,拉拉松了口气。
又埋伏在隐秘的水渠里,监视了整整一夜,可恼的是,等到天亮,罪犯还是没有露面。
垃圾箱里的食物很不卫生,天刚刚亮拉拉就开始拉肚子了。腹泻来得非常猛烈,不到半个小时就要拉一次,开始时拉的是稀屎,后来拉的是水,再后来拉的是浓血。肚子里像有只刺猬在造反,一阵阵钻心地疼。
它很想钻出阴暗潮湿的水渠,跑到草地上晒晒太阳,这样肚子肯定会好受一些。可它只是想想而已,仍蜷缩在废弃的水渠里没有动弹。它知道此时此刻自己形象不佳,浑身污泥臭烘烘像条乞丐犬,大白天走出去很有可能会吓着香客和游客。它不想招惹是非。
又到黄昏,老天爷变脸了,本来湛蓝的天空变得灰蒙蒙阴沉沉,冷风呼呼吹袭,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香客和游客渐渐离去,天还没完全黑透,昙花寺里便冷冷清清,几乎见不到人影。
突然,公园的盘山石级上,传来女子断断续续的呼叫声:“你要干……什么……救命……”声音时弱时强,夹杂着扭打挣扎的声响。拉拉是条有经验的警犬,从异常声音里判断出,空旷的山野正在发生一起暴力犯罪事件,一名女子被人卡住脖子或捂住嘴,强迫她到什么地方去。说老实话,拉拉不想管闲事。它是从刑警大队逃亡的警犬,身负着为主人大漫洗清冤屈的重任,它不想节外生枝,不想分散精力,不想招惹任何麻烦。
那犯罪的声音越来越近,杂沓的脚步声已到了水渠外面,除了女子被压制的呜咽声外,还有男人粗俗的喘息声。
拉拉不由自主腾地站了起来。它是警犬,它的天职就是制止犯罪。此时此刻,犯罪就发生在它面前,它若听之任之,就是严重的失职。它不能因为要帮主人洗清冤屈,而将自己神圣的天职抛置脑后。假如它目睹发生在身边的严重犯罪行为而无动于衷,它就不配做一条警犬了。
它是条警犬,警犬的称号与犯罪行为是水火不能相容的。
厮打声越来越激烈,水渠上的树枝在拼命摇晃。
拉拉强忍着肚子的疼痛,拖着虚弱的身体,紧走几步,跨出水渠。从杂草丛中探出脑袋望去,果然是一个长得牛高马大的光头男人,正在侵害一位十五六岁背着书包的少女;光头男人害怕少女叫出声来,一只手紧紧抓住少女的胳膊,另一只手死死捂住少女的嘴巴;少女脸憋得通红,头发凌乱,一只鞋也掉了,上衣的扣子已被解开;光头男人正凶蛮地挟持着少女往银桦树林深处拖拽。不难判断,或者是抢钱,或者是劫色,反正都属于严重刑事犯罪。
拉拉肚子疼得慌,身体也软绵乏力。它强打精神,用足力气狂嚎一声,蹿跳出去,扑到光头男子身上,一口叼住对方的胳膊。它虽然拉肚子已快拉得虚脱,但它毕竟是训练有素的警犬,扑得狠咬得也准。一下就把光头男子扑倒在地,尖利的犬牙刺伤了他的皮肉。光头男子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冷不防一条高大的狼狗扑到身上,吓得魂飞魄散,嗷嗷怪叫着,在地上打了个滚,拼命挣扎,好不容易将胳膊从狗牙间挣脱出来,像见到猫的老鼠一样,连滚带爬狼狈逃窜。
拉拉没有力气去追赶,只好朝他背影吠叫数声,以儆效尤。
女孩也跌倒在地,已从半昏迷状态中苏醒过来,呜呜饮泣。不难猜测,这是一位在附近学校念书的学生,放学回家晚了,走到昙花寺公园时,不幸遇到暴徒。幸亏遇着拉拉,不然的话,一朵含苞欲放的花将遭到摧残,她的花季岁月就会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
拉拉蹲在她面前,友好地朝她甩动尾巴,用形体语言向她表示:现在没事了,你可以安全回家了。
女孩站起来,朝拉拉鞠了个躬,说了声:“谢谢你救了我。”便急匆匆走出银桦树林去了。拉拉还有点不放心,尾随女孩身后,一直将她送出昙花寺,这才返回废弃的水渠。虽然耗费了宝贵精力,但拉拉却一点也不后悔。
它做了一条警犬应该做的事情,它没有玷污警犬这个崇高的称谓。
也不知是哪家有钱人,将半罐午餐肉罐头扔弃在垃圾箱里。午餐肉还挺新鲜,散发出一股浓浓的香味。这半罐午餐肉罐头对肚饥体虚的拉拉来说,好比雪中送炭。拉拉用脚爪踩住罐头皮,用舌头挖掘里面的肉糜。
严重腹泻使拉拉的感觉器官变得迟钝。当它听到杂乱的脚步声,想扭头躲避时,已经来不及了。垃圾箱背后蹿出几条黑影,团团将它围住。借助马路对面街灯投射过来的昏暗的光线,它一眼就认出,为首的就是两个小时前在昙花寺欺负背书包少女的那个光头男人。这家伙右胳膊缠着绷带,左手提着一根一米多长的铁棍,杀气腾腾地嚷道:“咬我的就是这条疯狗,别让它跑了,快,打死它!”
四五条黑影,有的高举木杈,有的挥舞菜刀,有的手提木棒,气势汹汹围拢过来。
拉拉晓得,它孤身一狗,即使有三头六臂,也无法与一帮手持棍棒的歹徒匹敌。再说了,它还有重任在肩,也无心与这帮歹徒周旋。三十六计走为上,它朝左侧一位身材相对矮小、手里只拿着一根短木棍的歹徒狂吠一声,凶猛地扑蹿上去。它这是以进为退,以攻为守,目的是要找到逃跑的缺口。它的战术果然奏效,那小个子歹徒闪身躲避,包围圈出现一个缺口。拉拉急奔几步,从包围圈逃了出来,慌不择路,往胡同里蹿。
那帮歹徒气焰嚣张地尾随紧追。
拉拉跑到胡同底,这才发现这是条死胡同。它想转换方向,但为时已晚,那帮歹徒已封锁胡同口,堵住了它的退路。它晓得,一旦被这帮歹徒抓住,它必死无疑。更悲惨的是,它是作为一条疯狗被消灭的,死得无声无息,死得毫无价值,死得比鸿毛还轻。
它不能死,它必须活着,主人大漫才有可能洗清冤屈!
它抬起狗眼快速朝四周扫了一遍,胡同两边都是石库门住房,它若逃进房子去,毫无疑问会被关门打狗的。胡同底是一道三米左右高的围墙,它唯一的求生希望,就是从这高高的围墙跳跃出去。在警犬学校,它的跳高成绩是两米五。眼前这道围墙的高度虽然超出了它的蹿高极限,但这是破陋的砖墙,墙体表面粗糙凹凸,它可以像踩楼梯一样两级蹿高从围墙翻越出去。在警犬学校时,它几乎天天要进行翻爬高墙的训练,技巧娴熟,百试不爽,是有把握成功的。
它快速冲向围墙,瞅准墙体中间一个显眼的凹坑,纵身一跃,脚爪踩住凹坑,身体竖直,再度往上蹿跳。假如它没有拉肚子拉得体虚力乏,它一定能快捷利索地登上墙头的,在那群歹徒惊讶和愤怒的眼光中,逃匿得无影无踪。可它身体实在太虚弱了,起跳乏力,在第二级蹿高时没能蹿跃到应有的高度。它的两只前爪扒在墙头上,身体吊在墙中间,出现了短暂的停顿。它的两只后爪在墙体上抓刨,只要再给它两三秒钟时间,它拼上吃奶的劲再踢蹬几下,就可攀上墙头了。
没料到,歹徒反应极快。那个手臂缠着绷带的光头男人,旋风般冲过来,扬起手中的铁棍,“啪”的一声打在拉拉的背上。它是警犬,抗击打能力很强,挨一下铁棍,是不会被打趴下的。可它没想到,光头男人手中的铁棍,不是普通铁棍,而是特制的铁棍,顶端焊着弯钩似的铁钉,就像一根小型狼牙棍。一棍下来,拉拉背部一阵刺痛,就像被大马蜂蜇了一口。更让它恼火的是,钉钩刺进皮肉,那光头男人狠劲往下拽,拉拉支撑不住,身不由己地被从墙头拉了下来。
拉拉在地上打了个滚,咝,背上被铁钉撕开一个血口。
打斗声惊动了胡同里的住家,黑漆大门纷纷开启,拥出不少看热闹的居民。那帮歹徒嘴比粪缸还臭,骂骂咧咧,血口喷狗,倒打一耙,竭尽造谣诬蔑之能事:“婊子养的疯狗,看你往哪儿逃!”“这是有狂犬病的疯狗,不能让它跑了!”“这条疯狗已经咬死好几个人啦,身上还有艾滋病!”
不明真相的围观者义愤填膺,摩拳擦掌呐喊助威,也跟着歹徒起哄,拉拉成了人人喊打的疯狗。
围观者中也不知是谁,拧亮了两支大号手电筒,照射在拉拉身上,拉拉蹿到哪里,手电筒光就跟踪到哪里,像小型探照灯似的为那伙歹徒指引方向。更要命的是,手电筒光对准拉拉的眼睛,刺得它眼花缭乱,根本找不到方向感,简直无法逃遁。
一个歹徒举起皮鞭嗖地抽在拉拉身上,皮开肉绽,感觉就像被毒蛇咬了一口。它不敢还手,它晓得,对它来说,现在最最重要的就是抓紧时间逃命。它东奔西突,急切地寻找逃跑的机会。一个满脸横肉的歹徒用木棒横扫过来,意图很明显,是想要砸断它的狗腿。它眼疾腿快,原地蹦跳,躲过来势凶猛的木棒。但歹徒人多势众,它腹背受敌,顾得了前面顾不了后面,当它躲过横扫而来的木棒,身体刚刚落地,背后突然伸来一支木杈,冷不防叉住它的脖颈。
木杈又叫叉狗棍,是专门捕捉野狗的工具,杈口很小,刚刚卡住狗脖子。木杈支在地上,歹徒整个身体压在木杈上。拉拉拼命踢蹬,但无济于事。它吃力地扭动脖颈噬咬,咔嚓咔嚓,只在木棒上咬出少许碎屑。
它被木杈死死卡住,失去了反抗能力。歹徒们欢呼雀跃,不明真相的围观者也起哄叫好。那个手臂缠着绷带的光头男人,嘿嘿狞笑着,抡起手中的铁棍,高高擎起,摆出个武松打虎的架势,嘴里不三不四地骂道:“你这条恶狗,敢咬我的手,我要砸烂你的狗头!”
拉拉痛苦地闭上眼睛。它被木杈叉住脖子,身体动弹不得,无法躲避砸下来的铁棍,今天必死无疑了。它是警犬,无数次出生入死,经常与死神擦肩而过,早就习惯了面对死亡威胁。它不怕死,它之所以难过,是因为它死得不是时候。它死了,那个杀害阿珠的真正的凶手就会毫无障碍地从杜鹃花丛下转移凶器,它就无法替主人大漫洗清冤屈。
壮志未酬身先死,狗也会死不瞑目的啊。
手臂缠着绷带的光头男人,咬牙切齿地将铁棍砸下来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围观的人群中闪电般冲出一个人来,一下撞在手拿木杈的那个歹徒身上。那个歹徒打了个趔趄,跌倒在地,那柄卡在拉拉脖子上的木杈出现短暂的松动。与此同时,响起女子声嘶力竭的喊叫:“它不是疯狗,你们才是欺负人的坏蛋!”拉拉反应极快,脖子上的木杈松动的瞬间,身体向前一跃,从木杈下逃脱出来,就地打了个滚。砰的一声,手臂缠着绷带的光头男子手里的铁棍擦着拉拉的耳朵砸落下来,把拉拉的耳朵皮打裂了。铁棍砸在地上发出可怕的闷响。好险哪,要不是那女子帮了它,此时此刻它肯定脑壳破裂脑浆四溅躺在地上变成一条死狗了。
拉拉不用回头看也知道,那位挺身而出救了它的女子,就是几个小时前在昙花寺差点遭到强暴的背书包的女孩。
不等铁棍再次落下来,拉拉旋即蹿上砖墙,在一片嘘叫声中,翻过高高的墙头,逃出歹徒包围圈。
背后,传来歹徒的訾骂声和女孩的哭叫声。
它晓得,它给那位女孩制造了麻烦,它心里很有点过意不去。
歹徒还会到处寻找追捕它,为安全起见,它只有躲回到昙花寺那条隐秘的水渠。
老天下起了雨,虽然是夏天,但山谷雨夜,还是寒意料峭,冷得它直打哆嗦。更糟糕的是,水渠淹水,泥浆翻卷,它就像泡在水牢里。它病了,头晕发烧,四条腿就像用湿泥巴搓成的,软绵绵一点力气也没有。背脊上被光头男人用铁钉划破的伤口还在淌血,火辣辣疼。浑身发烫,脑袋昏沉沉的,眼皮像涂了胶水,出现嗜睡症状。它是条有经验的警犬,它晓得,这是昏迷的前兆,如果它真的躺下去闭上眼睛,很有可能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它顽强站立着,不时伸长脖颈,让冰凉的雨滴淋到脑袋上,强行让自己保持头脑清醒,监视四周动静。
罪犯完全可能利用这风狂雨骤的夜,来转移埋在杜鹃花下的凶器。
突然,石级上传来咯吱咯吱的脚步声,拉拉陡地警觉起来,瞪大狗眼望去,透过路灯下闪闪发亮的雨丝,它看见一顶小花伞顺着弯弯曲曲的青石板路飘飘悠悠移过来。响起一个轻柔的声音:“是我,狗狗,你在哪里,嘿,是我呀。”拉拉的视觉、听觉和嗅觉都是一流的,可以说是过目不忘,过耳不忘,过鼻不忘。它一听就听出来了,迎面走过来的,正是那个在死胡同里救它的女孩。它又翕动鼻翼闻了闻,用气味验明正身,果然就是她。雨夜来此,嘴里又狗狗狗狗地叫,毫无疑问,是来找它的。它警觉地朝她身后张望,没有看见可疑的人影。它走了几步,从废弃的水渠探出头去,不敢吠叫,只是呼呼吹出几口粗气,以应答女孩的喊叫。
女孩看见它了,举着伞连奔带跳跑了过来,蹲在拉拉面前,兴奋地说:“我可找到你了,你救了我,我要好好谢谢你。我晓得你肚子饿了,来,我给你带了点吃的东西。哦,垃圾箱太脏,你别到垃圾箱去捡东西吃。”
女孩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塑料包,打开来里头是四只牛肉包子。包子还温热,散发出香味。女孩将肉包子塞到拉拉嘴里,拉拉也就不客气了,大口嚼咽,三下五除二把四只牛肉包子吞进肚去。它生病,有一半因素是饥饿所致。肚子里有了食物,就像快要熄灭的火塘添加了燃料,生命之火又慢慢旺了起来。它伸出舌头在女孩手上舔了舔,用狗的独特方式表达感激之情。
女孩也伸出手来抚摸它的脸。女孩纤细的手指触碰到它的鼻吻,就像被火焰灼了一下,立刻把手缩了回去:“哟,你病了,在发高烧!”女孩说着,不顾它身上沾满湿漉漉的泥浆,一只手搂住它的脖颈,将它揽进怀里。
头顶撑着遮风挡雨的伞,靠在女孩温暖的怀抱,风雨似乎不再肆虐,拉拉感觉比刚才好多了。
夜深了,天空仍纷纷扬扬飘洒雨丝。寺庙念晚经的和尚也已安歇,四周静悄悄。忽然,银桦树林里传来窸窸窣窣轻微的声响,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在走动。女孩吃惊地瞪大眼睛,嘴巴张开似乎想站起来喊叫。拉拉立即举起一只脚爪轻轻抵住女孩的嘴,并用颈窝按住女孩的肩头,示意女孩别动。女孩很聪慧,立刻心领神会,停止所有动作,静静地蹲在原地。
稀疏的树林里,隐隐约约有一个黑影在蹑手蹑脚地移动。
拉拉明显感觉到,女孩的呼吸变得急促,女孩的身体在瑟瑟发抖。她很紧张,她很害怕。雨夜魅影,令人恐怖,这是可以理解的。
拉拉居高临下盯着那个可疑的黑影。那黑影猫着腰,手里还提着一柄铁锹,走走停停,好像在判断方位。终于,黑影走到那丛埋藏着作案工具的杜鹃花丛下,贼头贼脑四下张望。拉拉激动得狗心狂跳起来,它判断得没错,凶手果然因害怕暴露而趁着雨夜前来挖掘转移犯罪凶器,它几天来的焦虑、等待和煎熬,终于快有结果了!
黑影四下张望了一阵,没发现异常动静,便挥舞铁锹在杜鹃花丛下挖掘。嚓嚓嚓,铁锹与泥土摩擦,发出沉闷的响声。雨还在淅淅沥沥下,风还在呦呦呜呜刮,雨粒砸在树叶上,发出哗哗啦啦声响,掩盖了挖土的声音。
拉拉克制住扑咬的冲动,耐心等待着。它是有经验的警犬,它知道,越是到最后关头就越要沉着冷静。它必须克服急躁情绪,等到罪犯把凶器挖出来的一瞬间,再出击扑咬,这样才能万无一失地让凶手现出原形。
嚓嚓嚓,嚓嚓嚓,风雨之夜,罪恶的挖掘声响个不停。
五六分钟后,杜鹃花丛下挖出一个浅坑,黑影停止挖掘,弯下腰去,一手拄着铁锹,另一只手探进土坑摸索。
是时候了,拉拉腾地站立起来,在女孩惊讶的目光中,嗖地蹿跃出去。它没有吠叫,出其不意才能克敌制胜。它竭尽全力飞奔,像离弦的箭、搏击的鹰。狗爪踩在石级上,发出沙沙沙有节奏的响声。罪犯本来就是惊弓之鸟,听到异常响动立刻直起腰扭头张望。没等罪犯完全清醒过来,拉拉已蹿到目标身后,闪电般扑了上去。它把几天来的委屈、磨难和愤懑,都凝聚在这凌厉的扑咬之中。气势磅礴犹如泰山压顶。
罪犯想紧急躲闪,却已经迟了,拉拉一口咬住罪犯捏着铁锹的手腕,狠命拧动。哐啷,铁锹掉地;啊哟,罪犯发出凄厉的惨叫。
拉拉跳到罪犯身上,凭借强大惯性,把罪犯压倒在地,趁罪犯手忙脚乱之际,在罪犯胳膊和大腿上拼命噬咬。它受过擒拿格斗专业训练,这种扑到罪犯身上狂风暴雨式的噬咬,不仅能咬伤对方的肢体,还能摧毁对方的意志,使对方精神崩溃而放弃抵抗束手就擒。
遗憾的是,虽然吃下了女孩送来的四只牛肉包子,它的身体仍很虚弱,一连串飞蹿扑咬之后,它的体力严重透支,力量打了折扣。穷凶极恶的罪犯可能意识到处境不妙,拼命反抗,一拳打在拉拉脸上,一脚踹在拉拉肚皮上,挣脱拉拉的纠缠,爬起来,从地上捡起那柄铁锹,一面胡乱挥舞,阻止拉拉靠近,一面踉踉跄跄往寺外逃窜。
拉拉狂吠怒嚎,紧跟上去跃跃欲扑。那个小女孩也用哭泣的声音大叫救命。
狗吠声,人叫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
寺庙里,和尚居住的斋房中,一盏接一盏亮起了灯。
罪犯愈加慌乱,横扫一铁锹,然后扭头奔逃时,拉拉抓住对方一瞬间露出的破绽,旋风般蹿过去,一口咬住罪犯的脚后跟。罪犯又被摔倒在地,杀猪似的号叫,抡起铁锹砍在拉拉背上。砰,拉拉背上一阵剧痛,可它咬紧牙关,死也不松口。
寺庙内,拥出一群身披袈裟的和尚;寺庙外,响起刺耳的警笛声。
罪犯急红了眼,变得穷凶极恶,躺在地上举起铁锹横劈竖砍。乒乒乓乓,拉拉背上血肉横飞,仿佛身体正在被一块块切割肢解开来。开始,它还感觉到疼痛,后来,感觉变得麻木了,不再有疼痛感,只是听到东西砸在自己身上的噼啪声响。
它只有一个强烈的意念,咬住罪犯不放,即使身体被砍得七零八碎,也决不会松口!
女孩尖厉的呼救声在雨夜回响,一声高过一声。
终于,公园石级上响起急促的脚步声,几支雪亮的手电筒照射过来,响起威严的呵斥声:“别动,站起来!”
这声音很熟悉,拉拉听出来了,这是警员小金在喊叫。拉拉绷紧的心弦一下松弛了,只觉得天旋地转,便昏死过去……
拉拉醒来时,已经躺在武警医院病床上,身上缠满厚厚的绷带。主人大漫正守候在它身旁,见它醒来,便用胡子拉碴的下巴摩挲它的鼻吻。这是主人与它之间最亲昵的一种举动,意味着情感嘉奖,对它来说是主人授予它的最高荣誉。胡子扎在它柔软的鼻吻上,痒丝丝的,还微微有点刺疼,可它喜欢这种亲密无间的感觉。
大漫噙着热泪,喃喃地说:“拉拉,我的好伙伴,谢谢你。哦,你知道吗?被你抓住的那个歹徒,就是杀害阿珠真正的凶手。这家伙深夜跑到昙花寺来挖掘凶器,是一把从缅甸带来的牛角刀,刀上有阿珠的血迹,还有凶手的指纹。这家伙曾经入室抢劫,被我和阿珠抓住后送上法庭,判了无期徒刑。两个月前他越狱逃跑,出于报复,偷了我晾在门外的衣裳和鞋子,杀害阿珠,然后又潜回我的宿舍,把血衣和带血的鞋子塞到我储藏室的壁柜里。多亏了你,拉拉,你真是我的好兄弟啊。”
拉拉虽然听不懂大漫在说什么,但有一点它是知道的,女警员阿珠被害案已真相大白,主人已洗清冤枉恢复了自由。
大漫眼眶里掉出几滴泪,落到拉拉嘴里。拉拉还是第一次品尝到人泪的滋味,有点咸也有点涩,味道真的不怎么样。